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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DB43/T140—20XX

造林技術規程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術語和定義、造林作業設計、造林樹種、種子和苗木、造林密度、造林方

法、未成林撫育管護、四旁植樹、更新造林、低郁閉度有林地補植、造林地生境保護、造林

質量與成效評價和造林檔案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全省范圍適宜造林地段的人工造林、更新造林、四旁植樹以及低郁閉度有

林地補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

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樹種苗木質量分級

GB7908林木種子質量分級

GB/T14175林木引種

GB/T15776造林技術規程

GB/T18337.3生態公益林建設技術規程

GB/T20391毛竹林豐產技術

GB/T26907-2011油茶苗木質量分級

LY/T1000容器育苗技術

LY/T1058日本落葉松速生豐產林

LY/T1528濕地松速生豐產林栽培技術規程

LY/T1821林業地圖圖式

LY/T1880木本植物種子催芽技術

LY/T2416林業數表編制數據采集技術規程

LY/T2647通道綠化技術規程

DB43/T094主要造林樹種苗木質量分級

《湖南省省級生態廊道建設導則》湘綠〔2020〕6號

3術語和定義

3.1

造林forestation

在適宜造林的疏林地、跡地、灌木林地和規劃用于造林綠化的其他土地上,通過人工或

天然方式營建森林的過程。

3.1.1

人工造林affore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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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適宜造林的疏林地、灌木林地和規劃用于造林綠化的其他土地上,通過人工方式營建

森林的過程。

3.1.2

更新造林artificialregenerationreforestation

在跡地上,或在林木采伐利用前在林冠下通過人工措施營建森林的過程。

3.1.2.1

伐前更新造林artificialregenerationinadvance

在天然更新等級不良或更新樹種不符合培育目的,且郁閉度在0.7(含)以下的中近成

過熟林中,為了促進森林更新或改善森林結構、提高林地生產力,在主伐或更新采伐前通過

人工植苗、播種等措施營建或恢復森林的過程。

3.1.2.2

跡地更新造林artificialregenerationincuttingorburningforestbase

在采伐、火燒等的跡地上通過人工方式恢復森林的過程。

3.1.3

低郁閉度有林地補植afforestationundersparseforest

在郁閉度0.4(不含)以下、依靠自然恢復難以提高郁閉度的中、幼齡林中,通過人工

植苗、播種等措施,提高林分郁閉度、調整改善林分結構的過程。

3.1.4

四旁植樹plantingon“fouraround(aroundvillages,homes,roadsandrivers)”

在村旁、宅旁、路旁和水旁栽植林木的過程。

3.2

造林方法forestationmethod

采用不同種植材料營建、恢復森林的途徑。

3.2.1

播種造林directseeding

利用林木種子作為種植材料人工直接播種的方法。

3.2.1.1

穴播seedinginhole

按一定的行間距挖穴(坑)播種的方法。

3.2.1.2

條播seedinginline

按一定的行距進行條帶狀播種的方法。

3.2.2

植苗造林afforestationbyseedlings

利用苗木作為種植材料直接栽植的方法。

3.2.3

分殖造林vegetativereproduction

利用樹木的部分營養器官(如枝、干、根、地下莖等)作為種植材料直接造林的方法。

3.2.3.1

扦插造林plantingofslip

利用樹木的一段樹干,或樹木或苗木的一段枝條做插穗,直接插植于造林地的方法。包

括插條造林和插干造林。

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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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莖造林afforestationbyrhizome

利用竹類等的地下莖進行造林的方法。

3.3

鄉土樹種indigenoustreespecies

本地區天然分布樹種或已引種多年且在當地一直表現良好的外來樹種。

3.4

外來物種alienspecies

出現在過去或現在的自然分布范圍及擴散潛力以外的物種、亞種或以下的分類單元,包

括其所有可能存活、繼而繁殖的部分、配子或繁殖體。

3.5

容器苗containerseedling

培育在特定容器和基質中的林木幼苗。

3.6

土球苗earthballseedling

根系被土球包裹的苗木。

3.7

裸根苗bare-rootedseedling

根系裸露在外,沒有泥土等其他附著的苗木。

3.8

造林地afforestationland

實施造林作業的地塊。

3.9

適地適樹favoredtreeforsuitableland(adaptiveareaandtreespecies)

使造林樹種的生物學、生態學特性與造林地的立地條件相適應,以充分發揮造林地的生

產潛力,達到該立地在當前的技術經濟和管理條件下可能達到的高產水平或高效益。

3.10

幼苗seedling

由種子的胚發育而來的籽苗,或通過營養繁殖、組織培養所形成的幼小植株。

3.11

幼樹smallsapling

生長穩定尚未長大的樹,其年齡處于幼齡林階段。對于天然林,特點通常為與主林層不

屬于同一林木世代,其胸徑多在起測徑階以下,或高度不及主林層一半;對于人工林,則通

常年齡在3年以上、胸徑在起測徑階以下生長穩定的林木。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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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林purestand

由一個造林樹種組成,或雖由兩個以上造林樹種(包括所有的喬灌木樹種)組成,但主

要造林樹種的株數占全部造林樹種總株數65%(不含)以上。

3.13

混交林mixedstand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造林樹種組成,其中單個造林樹種的株數占全部造林樹種總株數的

65%(含)以下。混交方式有株間混交、行間混交、帶狀混交、塊狀混交等。

3.13.1

株間混交mixedbysingletress

在同一種植行內隔株或隔數株種植兩種以上樹種的混交方法。

3.13.2

行間混交mixedbyrows

一種樹種的單行和其他樹種的單行依次栽植的混交方法。

3.13.3

帶狀混交mixedbystrips

一種樹種連續種植兩行或三行以上構成的“帶”,與其他樹種構成的“帶”依次種植的

混交方法。

3.13.4

塊狀混交mixedbygroup

將一種樹種栽成一小片,與另一栽成一小片的樹種依次配置的混交方法。

3.14

造林模式silviculturalmodel

在某一造林區域,分別不同立地類型和培育目標,明確造林樹種、種植材料、造林密度、

配置方式、整地、栽植和未成林地撫育管護,以及成林后的生長預估等造林要素的設計。

3.15

造林密度plantingdensity

單位面積造林地上的栽植(播種)點(穴)數。又稱造林初植密度或栽植密度。

3.16

林地清理forestlandcleaning

造林前清理有礙于苗木生長的雜草雜灌、地被物或采伐剩余物、火燒剩余物,改善造林

地上衛生狀況的作業過程。

3.17

整地sitepreparation

為防止造林及幼林生長期間發生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坡面徑流,對造林地采取耕翻土壤

和準備栽植穴的作業過程。整地方式有穴狀整地、帶狀整地、魚鱗坑整地等。

3.18

幼林撫育tendingofyoungstand

為提高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促進幼樹生長和加速幼林郁閉而在幼林時期采取的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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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措施。

3.19

樹種配置plantcomposition

營造混交林時混交樹種的比例及混交方式。

3.20

種植點配置disposingofplantingpoint

播種點或栽植點在造林地上的間距及其排列方式。

4總則

4.1堅持生態優先

造林活動不應對自然生態系統形成不可逆的不利影響,應注重生物多樣性保護,充分保

護造林地上已有的天然林、珍稀植物、古樹、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野生植物生境。

4.2堅持因地制宜

合理確定造林地塊,應將適宜造林的土地確定為規劃造林用地,在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

劃和綠化相關規劃編制中進行明確,相關數據納入地方各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造林前

應根據造林地塊的地形、土壤、植被等立地因子,劃分立地類型,進行立地質量評價,以此

作為適地適綠的基礎,提高造林效果。

4.3遵循自然規律

根據造林目標和樹種的生物學特性,科學選擇造林方式、造林方法,設計造林模式。

4.4營造健康森林

發揮森林的多種功能,促進森林的健康穩定,優先選擇鄉土樹種和珍貴樹種,實行多樹

種混交、喬灌草搭配造林,避免大面積集中連片營造純林。采取近自然經營措施,逐步恢復

或重建地帶性頂級群落。

4.5采用良種壯苗

采用優質種子或優質種子培育的優質苗木,實現人工林的遺傳控制,保證人工林的生產

力,提高抗逆性。

4.6堅持科技引領

積極引進和推廣成熟的先進技術、新成果、新材料,使用節水節地造林技術,合理利用

水資源,節儉務實、量力而行開展造林活動。

4.7堅持規范實施

造林活動應規劃引領、頂層謀劃,合理布局造林空間,科學規范實施,按作業設計施工。

5造林作業設計

5.1設計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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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林場造林、森工企業造林、工程造林和連續面積0.067公頃以上的造林應進行造林

作業設計。非工程造林可結合實際簡化作業設計內容。

5.2設計依據

批復的造林綠化規劃、計劃和造林綠化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森林經營

方案、林草資源監測(調查)成果等可以作為造林作業設計依據。

5.3造林作業設計調查

5.3.1造林小班選擇

依據造林規劃、年度計劃等選擇造林小班,將任務落實到各個造林小班。造林小班的布

置應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和施工。

造林小班初步確定后應開展現場踏查,主要核實地類或小班界線是否變更、造林小班選

擇是否合理。

造林小班應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控有關規定,結合國土調查數據,可在疏林地、灌木

林地、跡地、低郁閉度有林地、退耕還林地、規劃用于造林綠化的其他土地等選擇。

5.3.2外業調查

5.3.2.1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包括小班邊界、面積、立地條件,單位面積幼苗幼樹樹種、株數、平均高,林

木的樹種、年齡、單位面積株數、平均胸徑、平均高、郁閉度、單位面積蓄積、林木分布情

況等。按照附錄D中附表1的格式填寫造林地現狀調查表,每個小班應至少附1張現場照

片。

5.3.2.2調查方法

灌木林地、疏林地采用目測法,輔助測樹儀器調查,有林地采用典型樣地法調查。1公

頃(含)以下小班抽取1個典型樣地,1~3公頃(含)小班抽取2個典型樣地,3公頃(不

含)以上抽取3個典型樣地。樣地調查方法執行LY/T2416中“5.2.2樣地設置”、“11樣地

測定”的規定。

5.4造林作業設計內業

5.4.1技術設計

技術設計內容包括造林林種,造林方式(播種、植苗、插干等)、樹種及其(混交林)

配置,種植材料(種子、苗木、插條、插干等)的類型、規格和來源、處理措施,造林密度

與種植點配置,造林地清理、整地方式與規格,栽植(播種)技術,未成林撫育管護,造林

輔助材料(肥料、促生根劑、保水劑、大苗支架等)的規格型號,整地與栽植(播種)的時

間等。

5.4.2小班工程量

小班工程量通過造林模型、定額和小班面積計算。

a)造林模型

造林模型表格式見附錄D中附表3。

b)造林定額

確定每個造林模型的工程定額。工程定額表格式見附錄D中附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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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小班工程量

小班工程量可以由造林模型定額乘以小班面積計算。造林小班工程量表格式見附錄D中

附表8。

5.4.3造林配套設施設計

造林配套設施主要包括林道、灌溉設施、圍欄、管護房等,設計內容包括其位置、結構、

規格、材料、數量。

造林配套設施設計按照相關設計規范或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5.4.4總工程量

將各小班工程量合計得到總工程量。

5.4.5小班工程直接費用概算

將小班工程量乘以各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得到小班工程直接費用概算投資。造林小班工

程直接費用明細表格式見附錄D中附表9。

5.4.6總投資概算

將各小班的工程直接費用,加上其他費用、預備費,得到造林工程總投資概算。

其他費用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監理費、招投標費、造林質量與成效評價

費等,按照造林工程直接費用的百分比計取。其比例可根據設計單位與委托單位雙方協商確

定。

預備費按照造林工程費和其他費用之和的百分比計取。其比例可根據設計單位與委托單

位雙方協商確定。

造林工程投資匯總表格式見附錄D中附表10。

5.5設計成果

造林作業設計成果組成包括作業設計說明書、附表、附圖等。

5.5.1作業設計說明書

根據外業調查和內業設計情況,以地區或工程項目為單位編制作業設計說明書,對造林

小班的地理位置、經營主體、立地特征,林種、樹種及結構配置、造林方法、造林密度、造

林季節,種苗數量、規格來源,整地方法、規格及時間,未成林撫育次數、時間與要求,配

套設施數量,施工進度,用工量測算,經費預算等做出簡要說明。

5.5.2附表

附表包括造林小班踏查表、立地類型表、造林模型表、材料單價表、小班設計表、工程

定額表、工程量表、投資明細表、投資匯總表。格式見附錄D中附表1-10。

5.5.3附圖

附圖包括造林地位置圖、造林地布局圖、造林小班造林作業設計圖。

a)造林作業設計底圖

依據國土調查成果和縣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經比對核實,形成林草資源圖,

作為造林作業設計的底圖。

b)造林地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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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草資源圖上標明造林地在所屬縣域的位置。

c)造林地布局圖

在林草資源圖上將所有造林小班落實到地塊,落實到圖斑,標明每個造林小班的地

塊邊界、造林面積、項目類別、工程類型、造林方式、樹種組成、造林密度、造林時間、

配套設施等要素。以縣為總體出圖,每個縣的圖幅不超過A3。

d)造林小班作業設計圖

造林作業小班以分數形式標注技術設計情況。標注符號為:分子“小班號—造林小班面

積”,分母“造林模型號—造林樹種”。造林小班作業設計圖比例尺不小于1:10000(含)。

附圖圖式執行LY/T1821的規定。

6造林樹種

6.1樹種選擇

6.1.1一般原則

樹種選擇遵循定向、穩定、豐產、優質、高效等原則:

a)堅持適地適樹,選擇生物學、生態學特性與造林地立地條件相適應的樹種;

b)堅持定向培育,根據森林主導功能選擇適合于經營目標的樹種,在重要景區景點及

國道、高速公路、鐵路、水系等廊道可視范圍內要適當配置具有觀賞功能的樹種,

突出景觀效益;

c)優先選擇優良鄉土樹種,慎用外來樹種。需要引進外來樹種時,應選擇經引種試驗

并符合GB/T14175規定的樹種。適度推廣經引種試驗已取得成效的優良樹種或種

源;

d)對容易引起地力衰退的速生樹種,種植一、二代后,應更換其他適宜造林樹種。

6.1.2選擇要點

6.1.2.1防護林

a)應根據防護對象選擇適宜樹種,一般應具有防護性能好、抗逆性強、壽命長、生長

穩定等優良性狀。

b)營造農田、經濟林園、苗圃和草(牧)場防護林的主要樹種應具有樹體高大、樹冠

適宜、深根性等特點。經濟林園防護林樹種應具有隔離防護作用且與林園樹種無共

同病蟲害或非中間寄主。

c)水濕地區的樹種應具有耐水濕的特性。

d)在水土流失嚴重、干旱瘠薄的地區,應優先選用根系發達、耐干旱瘠薄的樹種。

6.1.2.2特種用途林

為國防、環境保護、科學實驗等需要而營造的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

風景林等,樹種應具備特種用途所要求的性狀。

6.1.2.3用材林

應具有樹干通直、生長快、產量高、材質好、抗逆性強等特點,以及符合用材目的、適

用特定工藝要求等特性。優先選用鄉土、珍貴用材樹種或具有特殊用材用途的樹種造林。

6.1.2.4經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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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樹種應具有優質、豐產、穩產、高效等性狀。

b)根據市場需求和經營方向,重點選擇當地品質好、生產潛力大、收益期長和市場前

景好的名、特、優、新品種。

6.1.2.5能源林

a)木質燃料林樹種應優先選擇適應性和萌芽再生力強,生長快、生物量高、熱值高、

燃燒性能好等特性。

b)油料林樹種應具有結實早、產量高、出油率高等特性。

6.1.3主要造林樹種

主要造林樹種及適生條件詳見附錄A,石灰巖或鈣質巖、紫色頁巖等難利用地,以及農

田防護林網、防火林帶等特殊造林區域適宜樹種詳見附錄B。

6.2樹種配置

6.2.1一般原則

a)樹立生態優先的近自然經營理念,嚴格限制營造純林,選擇多樹種營造混交林,防

止樹種單一化,提倡喬、灌、草(藤)混交。

b)在水土流失嚴重的地段應加大灌木樹種和草種的比重;在石灰巖地區,應加大常綠

樹種比例。

c)更新造林時,應盡量保留能與更新樹種共生的幼樹,使之形成混交林。

d)優化空間配置,相鄰地塊宜采用有互助作用、無相互感染病蟲害的不同樹種。

6.2.2混交林

6.2.2.1適用條件

下列情況應營造混交林:

a)以防護為目的;

b)以培育大徑材為目的、需要長周期培育的;

c)生物學特性宜混交、伴生的樹種;

d)營造季相變化多樣,復層群落結構的生態景觀林;

e)單一樹種栽培易引發病蟲害、火災等災害的;

f)造林地上有培育前途的天然幼苗、幼樹較多的。

6.2.2.2配置要求

混交林配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a)根據樹種生物學特性和立地條件,選擇適應性、抗逆性和種間相協調的樹種混交,

宜針葉樹種與闊葉樹種、落葉樹種與常綠樹種、喜光樹種與耐蔭樹種、固氮樹種與

非固氮樹種、深根性樹種與淺根性樹種、喬木樹種與灌木樹種等混交。每個造林小

班(地塊)組成樹種宜3種以上,面積1公頃以下造林小班(地塊),組成樹種宜

2種以上。立地條件較好的小班(地塊)至少配置1個珍貴樹種(每畝栽植20-30

株左右)。

b)混交比例可結合造林樹種的生物學特性、生長速度和種間競爭潛力等因素確定。生

長快、冠幅大、競爭性強的樹種,混交比例宜小;生長緩慢、冠幅小、競爭性弱的

陰性樹種作為伴生樹種,混交比例則可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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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立地條件差、多代連栽的造林地營造混交林,應加大伴生樹種的比例,并優先考慮

固氮樹種,以提高土壤肥力。

d)根據立地條件、培育目標和種間關系等因素選擇株間、行間、帶狀、塊狀等適宜混

交方式,也可與造林地上已有的幼苗、幼樹隨機配置形成近自然混交林。

6.2.3純林

6.2.3.1適用條件

下列情況可營造純林:

a)培育短周期工業原料林、速生豐產林、經濟林的;

b)生態學特性適于單一樹種栽培的;

c)以景觀營造、科學研究、種子園與母樹林營建等為目的需要單一樹種栽培的。

6.2.3.2配置要求

純林配置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a)同一樹種或同一造林模式集中連片面積不宜超過100公頃;

b)同一樹種或同一造林模式在同一造林年度集中連片面積不宜超過20公頃;

c)兩片同一樹種或品系造林地塊間應有其他樹種、天然植被或非林地形成緩沖,林地

形成的緩沖區間不少于50米;

d)為防止地力衰退,多代連栽后應更換或增加造林樹種,營造混交林,以恢復和改善

土壤肥力。

7種子和苗木

7.1一般原則

a)優先采用具有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種苗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和種苗標簽的種

子、苗木以及其他優良種質材料:

b)優先采用種子園、母樹林、采穗圃等生產的優良種質材料;

c)優先采用優良種質材料培育的優質壯苗;

d)主要造林樹種應使用經國家或湖南省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認)定的良種或認定

的良種基地生產的種子和苗木;

e)不應使用來源不清、長距離調運、未經檢疫、未經引種實驗的種子、苗木和其他繁

殖材料;

f)營造喬木林應采用全冠苗造林。統籌考慮生態合理性和經濟可行性,0.067公頃以

上的成片造林不宜使用胸徑5厘米以上的苗木。

7.2種子

造林種子應滿足以下要求:

a)播種造林種子質量應按照GB7908的規定執行,達到Ⅱ級或以上質量標準的種子才

能使用;

b)宜使用同一種子區的種子。跨種子區或大跨度調撥種子應先進行種源試驗。

7.3苗木

7.3.1容器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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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造林成活率,優先采用輕基質容器苗造林,要求苗木地徑1.5厘米以上,苗高

1.5米以上。營造油茶林,執行GB/T26907-2011的規定,其他執行LY/T1000的規定。

7.3.2土球苗

為提高大苗造林成活率,大苗造林宜帶土球,帶土球苗木挖掘時,土球直徑為苗木地徑

的7~8倍,土球高度為土球直徑的2/3,應包括大部分的根莖在內。

7.3.3裸根苗

裸根苗應滿足以下要求:

a)應使用GB6000、DB43/T094規定的I、II級苗木,優先使用優良種源、良種基地

的種子培育的苗木以及優良無性系苗木;

b)GB6000、DB43/T094沒有規定的樹種,應選用品種優良、根系發達、生長發育良

好、植株健壯的苗木。

7.4種條

7.4.1插條

插條應滿足以下要求:

a)宜選用管理規范、質量可信的采穗圃、苗圃培育的插條;

b)宜從優良母樹根基萌發的幼化枝條上選取插條;

c)根部容易萌生不定芽的樹種,可從發育健壯的母樹根部挖取。

7.4.2插干

可進行插干造林的樹種,宜選用1~3年生枝干。

7.4.3竹蔸和竹鞭

竹蔸為帶蔸并截去竹尾的母竹。

竹鞭為竹子的地下徑。

7.5種苗處理

7.5.1種子處理

7.5.1.1種子消毒

在林業有害生物威脅比較嚴重的地區造林,特別是針葉樹種子,在播種前可利用藥劑進

行拌種處理,或用藥液進行浸種或悶種。種皮厚的種子和小粒種子可用適度熱水浸種。

7.5.1.2種子催芽

按照LY/T1880的規定執行。

7.5.2苗木處理

7.5.2.1容器苗

容器苗宜采用可降解容器,栽植時應對枝、葉及生長出容器外的根系進行修剪。不易降

解的容器,在栽植時應進行脫袋處理。

7.5.2.2土球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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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球采用草繩或可降解材料捆扎,大根切口整齊,避免表皮受傷。為降低蒸騰作用,栽

植時應對枝、葉進行修剪。暫不造林的苗木宜就近假植,保持土球濕潤。

7.5.2.3裸根苗

裸根苗可采用以下處理措施:

a)受傷的根系、發育不正常的偏根,可進行適當地修剪,短截過長主根和側根;

b)闊葉樹種、毛竹,可在栽植前將根系蘸上稀稠適當的泥漿;

c)越冬過程中容易失水的苗木,栽植前可用清水或流水浸泡;

d)在林業有害生物危害嚴重的地段造林,可采用化學藥劑蘸根;

e)栽植后恢復期較長樹種的苗木,或不易生根的種植材料,可采用促生根材料處理;

f)可采用藥劑或抗蒸騰劑進行噴灑處理;

g)暫不造林的苗木宜采用假植、冷藏等措施保持根系濕潤。

8造林密度

8.1確定密度因素

造林密度應以小班為單位,綜合考慮立地條件、樹種特性、培育目的、經營水平、造林

前地類植被狀況等因素確定。

8.1.1立地條件

造林密度應根據立地條件確定:

a)立地條件好、土壤肥力高的造林地,可適當稀植;

b)立地條件差、灌溉條件好的造林地,可適當密植;

c)立地條件差、沒有灌溉條件的造林地,可適當稀植;

d)易生長雜草雜灌的造林地,可適當密植。

8.1.2樹種特性

造林密度應根據樹種特性確定:

a)慢生、耐蔭、樹冠狹窄、根系緊湊、耐干旱瘠薄的樹種可適當密植;

b)速生、喜光、樹冠開闊、水量消耗大的樹種可適當稀植。

8.1.3培育目的

造林密度應根據培育目的確定:

a)防護林可適當稀植,護路林可以林木完全舒展的最大樹冠為間距;

b)培育大徑材且不進行間伐的用材林可適當稀植,培育中小徑材的用材林和短輪伐期

的工業原料林可適當密植,進行間伐或矮林作業的林種、樹種可適當密植;

c)喬木經濟林可適當稀植,灌木和矮化經濟林等可適當密植;

d)木質能源林可適當密植,油料能源林可適當稀植;

e)特種用途林按特殊要求確定。

8.1.4經營水平

造林密度應根據經營水平確定:

a)林區作業道路密度高、交通便利、勞動力資源豐富、經營水平較高的,可適當密植;

b)采伐年齡長與采伐年齡短的樹種混交的,可適當密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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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未成林郁閉前需進行農林間作的,可適當稀植;

d)長期進行機械作業造林的,可適當稀植。

8.1.5造林前地類植被狀況

造林密度應根據造林前地類植被狀況確定:

a)石質山地、有巖石裸露的造林地,應按實際情況扣除不能造林的面積后確定造林密

度;

b)按照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與自然恢復相結合的要求,造林地上已有的幼苗、幼

樹,可視其數量、分布以及混交特點,部分或全部納入造林密度;

c)營造商品林時,造林地上已有的幼苗、幼樹可根據培育目標確定是否納入造林密度;

d)造林地上已有的幼苗、幼樹納入造林密度計算的,應參加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計

算。

8.2造林密度確定

根據8.1的規定,造林密度確定如下:

a)各造林區域主要造林樹種人工造林和跡地更新造林的適宜造林密度見附錄C,營造

喬木混交林造林密度宜小于900株/公頃;

b)伐前更新造林、低郁閉度有林地補植密度根據林地上已有幼苗幼樹株數、林木株數、

林中空地分布等因素確定,應在附錄C基礎上降低密度。考慮到四旁植樹以零星、

單株散生栽植為主,樹冠開闊,各地可在參照本文件相關技術要求的基礎上,結合

當地實際,適當降低栽植密度。

c)速生豐產林的栽植密度執行GB/T20391、LY/T1058、LY/T1528等的規定。

9造林方法

9.1造林方法適用條件

9.1.1播種造林

適用于大粒種子,或者發芽迅速、生長較快、適應性強的中小粒種子,且種子資源豐富

的樹種,以及土壤濕潤疏松、立地條件較好、鳥獸害較輕區域的造林地。

9.1.2植苗造林

適用于各種立地條件以及可以人工培育苗木的各類樹種。

9.1.3分殖造林

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a)易于獲取分殖材料,能夠迅速產生大量不定根、地下莖的樹種;

b)造林地水分、土壤條件較好;

c)造林季節水分蒸發量小于降水量的造林地。

9.2種植點配置

9.2.1種植行走向

種植行的走向應按以下原則確定:

a)在平地造林時,種植行宜南北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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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山地造林時,種植行宜選擇沿等高線走向;

c)在風害嚴重地區造林,種植行宜與主風向垂直;

d)營造混交林時,主伐年齡不同的種植行宜選垂直等高線走向。

9.2.2配置方式

9.2.2.1矩形配置

種植點位于矩形的四角點,有利于間種和機械化作業。此種配置方式較適用于平地造林

以及機械化造林。

9.2.2.2品字形配置

品字形配置時,相鄰兩行的各株相對位置錯開排列成品字形或三角形,種植點位于三角

形的頂點。此種配置方式較適用于公益林、用材林、經濟林。

9.2.2.3群狀配置

植株在造林地上多以3~20株形成相對獨立的群叢狀分布,群之間距離顯著大于群內植

株間的距離。此種配置方式適宜次生林改造或立地條件較差的造林地營造公益林。

9.2.2.4自然配置

自然配置適用條件如下:

a)在造林地上隨機配置種植點,適用于公益林;

b)依據造林地土壤分布條件配置種植點,適用于石質山地;

c)依據林間空地情況配置種植點,適用于低郁閉度有林地補植。

9.3林地清理

9.3.1林地清理方式

包括帶狀清理、塊狀清理或全面清理。根據造林地雜草生長狀況或采伐剩余物的數量、

分布等條件具體選用。

9.3.2林地清理方法

包括人工割灌、機械割除等方法,根據造林地地形、植被現狀、造林方式、經營條件等

具體選用。

9.3.3林地清理注意事項

a)林地清理時禁止煉山、禁止使用除草劑,注重環境保護、提高森林資源利用率;

b)限制全面清理,除雜草雜灌叢生、采伐剩余物堆積、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嚴重等,不

進行清理無法進行整地造林的造林地外,不應進行林地全面清理;

c)在造林地內因非目的樹種、雜草雜灌及藤本影響造林施工時可對其進行砍伐;砍青

完成后進行耙帶,即將剩余物沿等高線方向自上而下水平堆放成帶,平鋪在種植帶

間;根據需要保留部分樹干通直、材質優良的闊葉樹幼樹。

9.4整地

9.4.1一般原則

應根據立地條件、林種、樹種、造林方法等選擇整地方式和整地規格,并遵循以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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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上年秋、冬季,或造林前一個月進行整地,采用集水、保土、保肥等整地方式;

b)保護已有植被,禁止采用全面整地等破壞已有植被和野生動物棲息地的整地方式;

c)利用已有植被,創造有利于造林苗木健康生長發育和森林形成的生境;

d)采用小規格、低成本的整地方式,減少地表的破土面積,兼顧經濟可行性。

9.4.2整地方式

9.4.2.1穴狀整地

穴狀整地適用于各類林種、樹種和立地條件,尤其山地陡坡地帶的造林地整地。穴狀整

地采用圓形或方形坑穴,先以種植點為中心,挖除50~100厘米范圍內的雜灌木蔸,然后挖

種植穴,種植穴大小因林種、苗木規格和立地條件而異。

9.4.2.2帶狀整地

帶狀整地適用于山地緩坡、丘陵各林種的造林地整地。根據山場地形、植被及水土流失

的情況,因地制宜選用水平階、水平溝、反坡梯田等整地方式。水平帶狀整地應沿等高線進

行,帶寬宜80厘米以下,帶長因地形而異,不宜過長。帶狀整地后再按種植點進行穴狀整

地。

9.4.2.3魚鱗坑整地

適用于水土流失嚴重地區,包括需要蓄水保土的石質山地。魚鱗坑為近似半月形的坑穴,

外高內低,長徑沿等高線方向展開,短徑略小于長徑,半徑不小于50厘米。

9.4.3難利用地整地

難利用地主要是指以石灰巖、鈣質頁巖、紫色頁巖為母巖或母質、土壤發育不完全、立

地條件差的土地。難利用地整地以盡量不破壞原生植被、不造成水土流失為原則,并通過以

下方法改善立地條件:

a)采取靈活多樣的整地方法,在山體下部、土壤覆蓋度高、緩坡或谷地的規則地段采

用穴狀整地,在山體中坡、上坡、陡坡的非規則地段采用穴狀整地和魚鱗坑整地結

合的方式;

b)對于土壤較少,無法栽苗的地塊,應在造林地表覆蓋客土,客土厚度應根據造林樹

種的主根系分布狀況確定;

c)通過施基肥,種植固氮植物,間套矮桿植物、以耕代撫等措施進行土壤改良;

d)非積水性土地應作不同程度防滲、防污染處置,必要時,設襯墊隔離層,并采取樹

穴覆膜技術,可用無紡布等可降解地膜覆蓋,防止表層土壤水分蒸發;

e)局部積水或季節性積水地帶,應根據當地條件,因地制宜設置導流溝等排水設施。

9.5播種和栽植

9.5.1播種造林

9.5.1.1穴播

在種植穴中均勻地播入數粒(大粒種子)至數十粒(小粒種子),然后覆土填壓。

9.5.1.2條播

在播種帶上播種成單行或雙行,連續或間斷,播種入土或播后覆土填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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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植苗造林

為保證造林成活率,苗木運送過程要避免日曬和苗木失水。干旱瘠薄土壤的困難立地造

林時要施放抗旱保水劑,澆足定根水。

9.5.2.1容器苗造林

采用容器苗造林,在栽植苗木之前,首先將容器袋底部撕破,再將容器苗放入種植坑內,

然后在容器袋周圍填土并踏實封嚴。栽植深度以容器袋頂部埋入土中1~3厘米為宜。

9.5.2.2土球苗造林

帶土球苗栽植要盡量保持其在原生長地的方位,樹木入穴定位后,然后拆除草繩等包裝

材料,如土球較松軟,可在土球放在栽植穴內后,剪碎包扎材料,并盡量取出。放入土球后,

將土球與穴壁間隙用土填滿并打實,注意保護土球,最后填上一層松土。

9.5.2.3裸根苗造林

采用裸根苗造林,做到當天起苗當天栽植,栽植時將苗木栽于穴的中央,栽植深度以苗

木原土痕埋入土中2~3厘米為宜,做到根舒、苗正、土實。覆土要分層踩緊壓實,并培成

龜背狀。

9.5.3分殖造林

9.5.3.1插條造林

扦插宜用直插。對于落葉樹種,在干旱瘠薄的造林地上造林時,應深埋插穗,使其剛好

被土覆蓋;在水分條件較好的造林地造林時,則插穗可露出地面3~5厘米。對于常綠針葉

樹種,插植深度可為插穗長度的1/3~1/2。

9.5.3.2插干造林

每穴直插插干一株,插植深度在30厘米以上。楊柳類樹種插干造林,種條長度在3米

以上的,應采用機械或鋼釬鉆孔深栽,插植深度一般為60~80厘米。

9.5.3.3地下莖造林

a)母竹移栽。移栽的母竹應選擇分枝較低、枝葉茂盛、竹節正常、無病蟲害的健壯立

竹,其所連竹鞭應健壯且飽滿、鞭芽數大于5個;母竹應選擇1~2年生,胸徑3~

6厘米;母竹挖取時,應保留來鞭長15~20厘米、去鞭長20~25厘米,同時應注

意保護好鞭芽。竹鞭切面應平整、無裂破。竹蔸多帶宿土,用稻草或其他材料包扎

好。保留4~6盤枝葉斜向砍去梢部,并將切口處用塑料薄膜包扎好。栽植時注意

使鞭根舒展,分層填土踏實,覆以厚層雜草。

b)竹鞭移栽。竹鞭應在造林前1個月挖出,盡量多帶宿土,截成約100厘米長,平埋

在挖好的溝內,覆土約10厘米,使之略高于地面,并踩實。

c)分蔸造林。將挖出的母竹竹竿自地表以上20~30厘米處截斷,栽植竹蔸,利用竹

蔸上的芽發育成筍。

9.5.4造林季節

9.5.4.1原則

應根據造林地區氣候條件和樹種的生理特性、物候期,選擇適宜的造林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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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2播種造林季節

雨季適宜于小粒種子播種造林。秋季適用于大粒、硬殼、休眠期長、不耐貯藏的種子播

種造林。

9.5.4.3植苗造林季節

宜選擇“大寒”至“雨水”期間的陰天、雨后初晴或小雨天氣栽植。

9.5.4.4分殖造林季節

插條和插干造林季節與裸根苗造林季節基本一致,隨樹種和地區不同,可在春季、秋季

造林。常綠樹種可隨采隨插,落葉樹種可隨采隨插或采條后經貯藏再插。

地下莖造林,除寒冷以及酷熱天氣外,其他時間均可以進行小規模造林。大面積栽植時,

單軸型竹類可在生長緩慢的冬季和早春進行,合軸型竹類可在1~3月進行。

9.6造林輔助措施

9.6.1肥料

9.6.1.1施用原則

肥料施用一般原則如下:

a)應根據培育目標和土壤營養條件,采用營養診斷配方施肥,或采用有關施肥試驗結

果,進行施肥,做到適時、適度、適量;

b)在水源地、水體周邊等生態區位特殊地段,尤其在坡地,需施肥時,應施有機肥,

避免水體污染。

9.6.1.2基肥

土壤貧瘠的造林地,可施用基肥改良土壤。基肥宜采用充分腐熟的有機肥。基肥在栽植

前結合整地施于穴底。

9.6.1.3追肥

商品林可施用追肥,追肥宜采用復合肥和專用肥。追肥宜在栽植后1~3年施用。

9.6.2防護材料使用

防護材料主要包括網圍欄、支撐材料、越冬材料、防蟲材料等。

a)網圍欄主要用于人、畜活動頻繁處,防止人、畜隨意進入造林地,損毀苗木。

b)支摔材料主要指木(竹)桿等桿形材料,用于定植后固定苗木,防止苗木風倒。

c)增熵越冬材料主要為秸桿、草、塑料布等材料,用于包扎苗木,或鋪于造林地,起

防寒保水作用。

d)防蟲材料主要指各種袋形、管形材料,套用于苗木基干部,可起到防蟲、抗旱等作

用。

10未成林撫育管護

10.1未成林撫育

10.1.1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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澆水應注意事項及主要設施如下:

a)造林時應澆透定根水;

b)造林后,應根據天氣、土壤墑情、苗木生長發育狀況及時進行澆灌;

c)集約經營度高的經濟林,可根據建設條件建設水池、水渠、噴灌、滴灌等林地水利

設施,采用節水灌溉技術。

10.1.2間苗定株與補植

各造林方式的主要間苗定株與補植措施如下:

a)播種造林在苗木出土后一個生長季或一年,可進行1~2次間苗,在未成林期末完

成定株;

b)植苗造林對造林成活率沒有達到合格標準,或雖達到合格標準但分布極不均勻的造

林區域,應在造林季節及時進行補播或補造;

c)對萌芽能力較強的樹種,應根據需要,適時進行除萌;

d)因干旱、凍害、機械損傷以及病蟲獸危害造成生長不良的,應及時平茬復壯嫩芽。

宜在休眠季節,離地面3~5厘米處進行截干,要求切面傾斜。

10.1.3松土

松土應在苗木周圍50厘米范圍內進行,應做到內淺外深,不傷害幼樹根系,深度一般

為5~15厘米,結合撫育進行擴穴和培蔸。

10.1.4除草

對穴外影響幼樹生長的高、密雜草,應及時割除,可與扶苗、除蔓等結合進行。

10.1.5以耕代撫

10.1.5.1適用條件

以耕代撫適宜于在平坡、緩坡上實行農林間作的新造林地。

10.1.5.2以耕代撫方式

a)以林為主方式。造林后至幼林郁閉前,通過間種農作物或牧草,以耕代撫,促進苗

木生長。林木郁閉后,停止間作。以林為主的以耕代撫方式要防止水土流失。間作

作物以矮桿植物為宜,不應種植高桿或藤蔓等不利于林木生長的植物。

b)以農(牧)為主方式。田間以行狀、窄帶狀栽植樹木,可長期實行間作。間種樹種

應選擇深根性、枝葉較稀疏和經濟價值高的樹種。

10.1.6撫育次數

根據未成林地苗木生長發育狀況、立地條件、天氣狀況等確定撫育時間、撫育措施和撫

育次數,連續進行3年,每年1~3次。對于實行林農間作的,可以結合間作作業進行撫育。

10.2未成林管護

a)可對新造林地實行封禁保護,除有計劃地進行未成林撫育和林農間作外,可采取工

程措施,建設封禁設施,嚴禁進入林地放牧、樵采、挖藥、采石等非林業生產活動。

直播造林后至種子發芽出土前要預防鳥獸危害。

b)按照造林規劃和設計的要求營造防火林帶、興修防火線和護林防火設施,加強生物

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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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開展造林地及周邊林地有害生物預測預報。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應貫穿于營造林全過

程,采用以生物防治為主的綜合防治法,提高森林抗御林業有害生物的能力。

d)容易遭受風倒、雪壓、冰掛、凍害等自然災害的林木,應采取相應的預防、保護措

施。為防止苗木受淹,在洪澇災害易發地段可設置排水溝,提高造林地的抗澇能力。

11四旁植樹

11.1樹種選擇

四旁植樹宜根據栽植目的、四旁空間狀況、當地鄉風民俗特色等選擇樹種:

a)宜選擇抗性強、適應性好、栽培管護簡單、病蟲害少的鄉土樹種;

b)村旁和宅旁綠地樹種優先選擇經濟樹種、珍貴樹種、長壽樹種等,用材樹種宜選擇

生長快、干形通直、冠幅較大、枝葉繁茂的樹種,經濟林樹種宜選擇產量高、質量

好、效益高的樹種;

c)路旁綠化樹種宜選擇樹型優美、主干明顯、冠幅大、樹蔭濃、無污染、無毒性,以

及具有降塵消噪、耐污染和吸附有毒有害物質能力強等特性的樹種;

d)水旁綠化樹種宜選擇具有深根性、耐水濕、固岸等特性的樹種,洞庭湖區農田林網

骨干樹種應選擇高大挺拔、樹干通直、抗風能力強的樹種。

11.2樹種配置

樹種盡量多樣化,以喬木為主,注重喬、灌、草合理搭配,利用其不同生活型,形成栽

植地上部喬木、下部灌木和地被草本植物的立體配置,構建近自然的復層植物群落。合理控

制不同植物類型的比例,速生樹種與慢生樹種、常綠與落葉樹種的比例應適宜。注重植物配

置的空間變化,結合地形營造高低錯落、起伏變化的林冠線。

11.3種植點配置

宜見縫插針、自然或不規則配置。同時,種植點之間的距離應充分考慮樹木成熟后的樹

冠舒展空間。

11.4苗木

四旁植樹宜采用多年生規格適度的苗木。樹木移植要全冠栽植,注意修枝高度,不應移

植古樹、非苗圃培育的大樹。

11.5整地

宜采用大規格的穴狀整地方式,穴的規格略大于苗木根系的伸展范圍,或帶土樹蔸的規

格。土壤條件差的栽植地,可采用客土。可提前整地或栽植時整地。

11.6栽植

主要栽植措施如下:

a)栽植方法宜采用穴植;

b)栽植時應使苗木根系充分伸展,苗干垂直于地表;

c)回填時宜先回填表土,再回心土和底土,分層將土壤壓實,栽植的深度以覆土略高

于苗木原土痕為宜;

d)栽植后應澆透定根水,以后根據苗木缺水情況及時澆水;

e)對于大規格、易風倒的苗木,可采用木竿等材料固定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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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旁植樹以春季為宜。

11.7撫育管護

苗木栽植后應及時除草、施追肥,并進行修枝,剪除病蟲害枝條、枯枝等。根據樹木的

生長發育規律、環境條件和既定的觀賞要求進行修剪,塑造一定的樹型。

12更新造林

12.1伐前更新造林

12.1.1適用條件

適用于天然更新等級不良或更新樹種不符合培育目的,且郁閉度在0.7(含)以下的中、

近(伐前3~5年)、成、過熟林。

12.1.2造林方式

伐前更新宜以植苗造林為主、播種造林為輔。

12.1.3樹種選擇

除了應按照第6章的規定選擇樹種外,還應選擇幼齡耐庇蔭、有價值的樹種,能夠在林

冠下正常生長發育,并與林地上已有的幼苗、幼樹共生形成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

12.1.4栽植密度與種植點

栽植密度參照第8章的規定,根據天然更新幼苗、幼樹數量和分布狀況綜合確定。單位

面積人工栽植的株數和已有的目的樹種幼苗、幼樹的有效株數之和,應符合附錄C的規定。

應根據林地上的林木、幼苗和幼樹的分布情況進行種植點配置。同時,宜預留集材通道,

防止林木采伐對苗木的大面積損害。

12.1.5整地

伐前更新造林宜采用穴狀整地,穴的深度、寬度不宜超過50厘米。在穴狀整地前可在

穴的周邊適當清理林地。

12.1.6栽植

植苗造林方法采用穴植或縫植,栽植季節執行9.5.4的規定。

12.2跡地更新造林

12.2.1適用條件

適用于火燒跡地、皆伐作業形成的采伐跡地。

12.2.2林地清理

應將跡地上的采伐剩余物、火燒木清理后運出,或平鋪在種植行中間。已感染林業有害

生物的采伐剩余物、火燒木應按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規定處理。

12.2.3造林技術

樹種選擇、種子和苗木、栽植密度、種植點配置、整地、植苗(播種)作業、未成林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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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管護等,參照人工造林,分別按照本文件第6、7、9、10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13低郁閉度有林地補植

13.1適用條件

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郁閉度在0.4(不含)以下且依靠自然力難以提高郁閉度的林分;

b)受林業有害生物危害需改善林分結構的林分;

c)因調整樹種結構、提升林分質量等需要補植的林分。

13.2補植方式

利用原有林間空地或擇伐部分枯死木、瀕死木和生長不良木獲取造林空間進行補植補

造,輔以相應撫育措施促進林木生長,逐步形成復層異齡混交林分。補植宜采用植苗方式。

13.3樹種選擇

除應根據第6章的原則選擇樹種外,還應優先選擇耐庇蔭的珍貴樹種,能夠在林冠下正

常生長發育,并能與已有林木形成健康的森林生態系統。

13.4補植株數與補植點

補植株數應根據已有林木的樹種、培育目的、株數、年齡、立地條件、林隙以及補植樹

種的特性確定。根據已有林木的分布確定補植點,宜配置在林中空地、林木分布稀疏處。

13.5整地

宜采用穴狀整地,穴的深度、寬度根據苗木規格和樹種生物學、生態學特性確定。在穴

狀整地前可在穴的周邊適當進行林地清理。

13.6栽植

植苗造林宜采用挖穴栽植。栽植季節執行9.5.4的規定。

13.7撫育管理

對補植林木、以及現有林木開展劈雜、修枝、施肥等撫育措施,促進林木生長。

14造林地生境保護

14.1一般原則

為減少造林破壞生境,并有利于生境恢復和人工林健康穩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a)對造林地實行全方位生境保護,禁止改變生態景觀格局的造林活動,保持原有生境

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b)生境保護理念和要求應貫穿于作業設計、施工、管護等造林全過程的各個環節;

c)遵循生態系統內在規律,保護與恢復相結合,因地制宜采取造林措施恢復森林生態

系統。

14.2緩沖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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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沖帶設置原則和主要措施為:

a)在湖泊、水庫周邊及河流溪溝兩側、山脊線或臨近自然保護地、野生動物棲息地、

人文保留地、科研實驗地等地帶,應留出一定寬度的緩沖帶;

b)緩沖帶內應以封山育林、自然恢復森林植被為主;

c)緩沖帶自然恢復植被困難的,可采取人工造林措施促進恢復,但不宜采用高強度整

地。

14.3造林作業保護措施

為減少造林對水土流失的影響,應采取造林作業保護措施:

a)林地清理、整地、施肥等應按照第9章的規定執行;陡坡地段應限制清理,減少整

地作業面積,并將割除的雜草藤本沿等高線鋪墊或在穴周圍覆蓋,避免土壤裸露;

b)山地挖穴時,穴面宜與等高線持平或稍向坡內傾斜,以便更好地蓄水保土;表土應

回填,對于換填客土的,被替換的、未填完的土壤應妥善處理;

c)不宜在雨季整地;對于整地后暫不造林的,整地后應采用雜草覆蓋挖出的表土;

d)在山地,未成林撫育過程中的松土、擴穴、施肥應在植穴周邊進行;

e)施追肥時,施肥深度應到林木(苗木)根系的密集部位,并覆土壓實;不宜直接施

于林木(苗木)根部,也不宜超過樹冠投影的外緣。

14.4水土保持措施

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地區,應設置截水溝、蓄水池、集水坡、植物籬等水土保護設施:

a)截水溝:在山地的山體坡面沿等高線布設,截水溝間距可根據坡度、土質和暴雨徑

流情況綜合確定;

b)植物籬:在陡急坡岸、水土流失嚴重地段,沿等高線每隔一定距離密植具有一定水

土保持功能和經濟價值的灌草帶(植物籬笆);

c)蓄水池:布設在山頂或山體中部低凹處;山頂蓄水池與引水設施連接,山中蓄水池

與一個或多個截水溝終端連接;蓄水池位置應根據地形有利、巖性良好、蓄水容量

大、工程量小、施工條件便利等原則確定;蓄水池容量根據地形、坡面徑流量、蓄

排關系、水澆面積和修建省工、使用方便等原則確定;

d)集水坡:利用植株行間地建造微型集水坡面,提高集水點接收的實際徑流量;植株

行間地外沿,沿等高線用土或石塊筑梗攔蓄降水,行間集水坡表面采用不同方法或

材料處理以減少雨水滲透。

14.5生物多樣性保護措施

14.5.1棲息地保護

造林活動應注意對區域內古樹名木及其生境、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和植

物生境的保護,保留鳥巢、獸洞(穴)周圍、野生動物隱蔽地的林木。

營造純林時,應適當保留天然植被作為生態廊道,必要時可建造人工投食臺。生態廊道

建設按照LY/T2647、《湖南省省級生態廊道建設導則》等執行。

14.5.2外來物種控制

優先使用鄉土樹種。需要引進外來樹種的,應先進行引種試驗,證明對當地物種、生態

系統未造成負面影響時方可使用。

14.5.3珍稀瀕危樹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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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140—20XX

嚴格保護造林地的珍稀瀕危樹種、古樹名木。在林地清理、未成林地撫育作業中,嚴格

保留珍稀樹種幼苗、幼樹和成年樹,為珍稀瀕危樹種的母樹下種提供條件。

14.5.4混交林營造

提倡營造混交林,避免集中連片營造大面積單一樹種人工林。在以針葉林為主的地區,

應營造一定比例闊葉林,努力構建多樣化鑲嵌景觀格局,提高生態系統健康穩定性。

14.6地力維護措施

為維護林地生產力,促進林木生長發育,應采取以下地力維護措施:

a)保護林地、林下非干擾性植被和枯落物;

b)用材林造林地應實行輪作,在同一造林地上,同一樹種造林不應連續超過兩代;

c)在造林地上,可套種固氮植物,以改良土壤;

d)造林地需要施肥的,應采取營養診斷和配方施肥,提高肥料使用效率;

e)為防止肥料流失,應避免大面積的陡坡施肥,嚴禁撒施。

14.7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為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應采取以下措施:

a)造林地禁止使用除草劑;

b)水源地造林若需施肥時,應施用有機肥,避免對水源造成污染;

c)加強對緩沖帶的保護,應將易造成水源污染的廢棄物移出緩沖帶;

d)備用的燃料、油料以及其它化學制劑應存放固定場地,作業機械維修場地和排放的

無毒廢液應遠離水體;

e)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無毒無害固體廢物應集中轉移或深埋地下;

f)對有害廢棄物應進行無毒化處理,或集中轉移至專門的處理區域;

g)機械設備應避免燃料、油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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