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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總說明(江蘇2023定額)一、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改善和加強工程預算的編制工作,現對一九九七年《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江蘇省估價表》、《江蘇省建筑工程綜合預算定額》進行修編,重新編制出《江蘇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以下簡稱省估價表),結合我省建筑配件通用圖集的常用做法,以主體項目為主,綜合其有關項目制定出《江蘇省建筑工程綜合預算定額》(以下簡稱本定額)。本定額的工作內容以省估價表為準。

二、本定額合用于在我省范圍內施工的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單位工程總包執行本定額,由總包分包出去的鋼筋砼構件、金屬構件、木門窗構件、打樁、構件運送及安裝等,總分包之間結算按省估價表執行,本定額與省估價表發生差價由總包單位負責。本定額的重要作用是:

1、編制施工圖預算、概算之依據;

2、編制工程標底及投標報價之依據;

3、承、發包雙方簽訂工程協議、編制竣工結算之依據;

4、施工公司內部經濟核算之參考。

三、本定額綜合項目及含量是按現行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設計標準、經測算比較、綜合分析后取定的,除定額注明者外一般不予調整。執行中,本定額發生部分缺項或未綜合到的項目而省估價表中有的,可按省估價表的規定直接套用。省估價表是本定額的補充。在使用過程中仍有缺項的,缺項項目由施工單位提出實際耗用的人工、材料、機械含量經本地造價處(定額站)批準報省定額總站備案后方可執行。

四、本定額中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規格、原價、場外運送費、采購保管費、預算價格均已在省估價表附錄中具體列出,省估價表中的附錄合用于本定額。材料中的有關問題按下列規定計算:

1、本定額的基價和省估價表附錄五的材料預算價格作為計取有關費率的基礎,實際市場的材料原價與定額取定原價發生價差,按各市造價處(站)發布的材料調差辦法執行。

2、凡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均按定額基價或省估價表附錄五的材料預算價格取費,建設單位完畢了采購和運送并將材料運至施工工地倉庫(或施工單位指定地點)交施工單位保管的,施工單位退價時應按省估價表附錄五中材料預算價格除以1.01退給建設單位(該1%是施工單位的現場保管費);凡甲供木材中板材(25毫米厚以內)到現場,退價時應按定額分析用量和每立方米預算價格除以1.01再減49元后的單價退給甲方。

3、本定額注明規格木材及周轉木材的材料預算價格中均已涉及方板材改制成定額規格木材或周轉木材的加工費在內。方板材改制成定額規格材或周轉木材的出材率(含鋸縫損耗)按91%計算(即:定額用量×1.0989),圓木改制的出材率和加工費按各市造價處(站)規定另行計算。

4、混凝土以現場攪拌常用的強度等級列入項目基價,實際使用現場集中攪拌砼、設計構件砼強度等級和砌筑砂漿強度等級與定額取定不符,基價調整。本定額中“C25”以下的砼均以32.5級水泥的配合比列入項目基價。“C25”以上的砼均以42.5級水泥的配合比列入基價。砌筑抹灰砂漿均以32.5級水泥配合比列入基價。砼實際用的水泥級別與定額取定不符,竣工結算時按實際使用水泥級別與配合比規定進行調整;砌筑、抹灰砂漿使用的水泥級別與定額取定不符,水泥用量不調整,但價差要調整。以上價差調整方法見本說明第四條中第1條。

5、本定額項目中如粘土材料就地取土,不計粘土價格,另增挖、運土方人工,并扣除相應定額中商品粘土。

五、本定額中砼石子粒徑取定:設計有規定的按設計規定,無設計規定按下表規定計算:

六、本定額屋、樓地面圓孔板含量是按蘇G9401、9402標準圖集選型取定的,120毫米厚的圓孔板是按板寬500、600毫米綜合取定的,當設計板寬采用600毫米以上時,其含量由各市造價處(站)進行調整。

七、本定額中抹灰砂漿品種、厚度與定額取定不符時,基價應按省估價表規定進行調整。

八、本定額現澆、預制砼構件項目中,有鋼筋用量者均已按標準圖集用量列入,在施工中所發生的鋼筋設計變更,竣工結算時按第八章的規定進行調整。

凡項目中未列入鋼筋用量的,其鋼筋制作綁扎、鐵件制作安裝、場外運送應按第八章的規定計算。遇有下列情況應另行解決:

1、鋼材理論重量與實際重量不符,鋼材重量可以調整,調整系數由施工單位提出資料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共同研究擬定。

2、計算砼構件體積時,不扣除預埋在砼構件內的鋼筋、鐵件、型鋼柱、撐筋支架所占體積。

3、現澆、預制砼構件保護層使用塑料卡作墊塊時,每m3砼構件中另加

現澆:各種基礎2元(10只)預制構件:柱、樁、梁、屋架9元(45只)

柱、梁、墻、板6元(30只)其它12元(60只)

其它9元(45只)

定額中以10m2水平投影面積為計量單位者6元(30只)

4、現澆和現場預制砼構件未考慮使用早強劑費用,設計需使用或建設單位認可時,其早強劑費用應按每立方米砼構件另增4.00元計算。

九、本定額金屬構件制作、安裝均未涉及焊縫無損探傷(X光透視、超聲波、磁粉、著色探傷等)及探傷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檢工件的退磁費用。此費用應按實向建設單位另行計算(不取管理費)。

金屬構件不管在加工廠或現場制作(鋼屋架、托架、桁架除外)均按本定額執行。遇有下列情況應按省估價表規定另行計算。

1、制作人工按普通鋼材考慮,設計用錳鋼等低合金鋼時,制作人工乘系數1.10。

2、構件安裝按焊接編制,設計用螺栓連接時,螺栓費用另計,但定額中電焊條、電焊機相應扣除。

3、鋼屋架、桁架、托架在現場制作時,基價應調整。

十、本定額垂直運送的規定:

1、檐高在3.60米內的單層建筑,按本定額各項目基價之和乘0.97系數執行;檐高在20米內的單層、多層建筑按本定額基價執行;檐高(不涉及女兒墻、屋頂水箱、出屋面樓梯間的高度)超過20米的建筑物除按本定額執行外,超過部分的垂直運送、腳手架加固等另按第十一章的相應項目執行。

2、檐高在20米內的主體(砼、墻體)項目按塔吊,抹灰按卷揚機考慮,實際使用卷揚機的仍按本定額執行,檐高在20米以上的主體,裝飾項目按綜合機械編制,實際使用機械與定額取定不符不調整。

3、大型機械進(退)場、組裝、拆卸費應按本定額第十一章的規定計算,單位工程垂直運送實際使用卷揚機的不能計算此費用。

4、單位工程中構件安裝點超過20米所增長的費用按省估價表第七章的規定另行計算(此安裝增長費與超高費不是同一內容)。

十一、檐高的擬定:

1、瓦屋面按檐墻中心線與椽子表面相交點的高度計算。

2、帶挑檐的平屋面以檐墻中心線與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點高度計算。

3、帶檐溝屋面以檐墻中心線與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點高度計算。

十二、本定額機械臺班單價中的人工工資單價已調整到26元,燃料動力單價已調整到汽油2.85元/kg、柴油2.50元/kg、煤270元/t、電0.70元/kwh、水1.95元/m3,實際發生的燃料動力單價差按各市造價處(站)規定調整。

十三、本定額中材料、半成品、成品除注明外均涉及從工地倉庫、現場集中堆放地點或現場加工地點至操作地點的水平和垂直運送,不管實際運距多少,均不調整(特殊情況例外)。但市區沿街建筑在現場堆放材料有困難而不能將材料直接運到單位工程周邊,發生再次中轉;汽車不能將材料運入巷內的建筑工程;建設單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提供材料、構件堆放場地和臨時設施用地而發生的二次搬運的工程,可按該工程的定額直接費的1%列入(可取費)。材料不能直接運上山而發生的二次搬運工程,其二次搬運費暫按該工程定額直接費1%列入預算,結算時按實際情況調整。

十四、本定額中構件場外運送均按15公里計算,由于省屬轄市的行政區域面積不等,構件場外運送距離由各市建委酌情調整。

十五、外墻面上刷涂料,內墻、柱、梁、天棚、構件面上刷乳膠漆或涂料均以各章中相應項目帶括號涂料含量計算,分別按第三、四章的單項定額執行。

十六、以商品價購入的砼構件、金屬構件、各類門窗與定額制作的差價,列入材料價差內,除計算稅金外,不計取其他費用。

十七、機械土方施工和構件運送及大型機械場外運送時,如遇運送道路的路、橋限載而發生加固、拓寬等費用,應按實另行計算。

十八、建筑物、構筑物、附屬工程中挖出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以運到現場集中堆放地點為終點,終點以外的運費應另行計算。

十九、本定額未考慮使用商品砼,使用商品砼時其結算辦法另定。

二十、工程用水、電應由建設單位在現場裝置水、電表交施工單位保管使用,施工單位應依表計量按上述預算單價付給建設單位;如無條件裝表計量,由建設單位直接提供水電的,竣工結算時按以下系數在計取稅金之后扣除。工程用水:0.31%,電:1.20%,合計:1.51%,稅后扣除的金額=按單位工程計算出的定額基價(涉及加工廠或購入構件的定額直接費)×上列系數。

二十一、本定額凡注有“×××以內”均涉及×××自身,“×××以上”均不涉及×××自身。

二十二、本定額由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總站負責解釋。建筑面積計算規則一、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

1、單層建筑物不管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其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外墻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算至框架柱外表面。單層建筑物內設有部分樓層者,其首層建筑面積已涉及在單層建筑物內,二層及二層以上應計算建筑面積,頂層僅有欄桿者,該層視作為操作平臺。高低連跨的單層建筑物,需分別計算建筑面積時,應以結構外邊線(有墻以墻,無墻以柱)為界分別計算。

2、多層建筑物建筑面積按各層建筑面積之和計算,首層建筑面積按外墻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墻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層高達成2.20米的地下建筑物工程(涉及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墻(不涉及采光井、防潮層及保護墻)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自然地面通向地下室的車道、人行道按其通道寬度(涉及上口墻厚)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通道不受高度限制)。

4、運用斜坡及深基礎的建筑設立架空層,運用建筑物斜坡空間(如看臺踏步下面、室外臺階下面等)作為辦公、宿舍及其他用途者,其空間部分達成2.20米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

5、穿過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內的門廳、大廳,不管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門廳、大廳內有回廊時,按其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

6、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間、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層水平投影面積之和計算建筑面積。無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其分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每層必須達成2.20米),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其分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

7、書庫、立體倉庫內設計有結構層者,應按結構層計算建筑面積;沒有結構層者,按承重書架層或貨架層計算建筑面積。

8、層高達成2.20米,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耳光室),按其圍護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乘以層數計算建筑面積。

9、建筑物內設有管道層、貯藏室、技術層、車庫等,其層高達成2.20米的應計算建筑面積。

10、運用坡屋面的空間做擱樓并加以運用的,不管有、無檐墻,只要有結構樓層者,達成2.20米部分的擱樓空間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

11、有雙排柱的雨蓬、車棚、貨棚、站臺等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獨立柱雨蓬、單排柱車棚、貨棚、站臺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當雙排柱雨蓬、車棚、貨棚、站臺等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的面積小于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時,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

12、有檐廊的建筑物,其樓層有柱的檐廊,按柱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柱的檐廊,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底層檐廊、陽臺有平臺和圍護結構(矮墻或欄桿)的,按檐廊、陽臺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無圍護結構的不計算建筑面積。底層檐廊有柱、平臺和圍護結構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僅有柱、平臺,無圍護結構的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

13、屋面上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其圍護結構達成2.20米,按圍護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4、突出墻外有圍護結構且達成2.20米高的墻斗、眺望間、櫥窗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5、封閉式陽臺、挑廊,按其封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不封閉的挑陽臺、凹陽臺按其結構水平投影面積(不涉及附在梁上的砼線條)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

16、玻璃幕墻作為房屋外墻的按其玻璃幕墻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7、建筑物與建筑物之間有多層通廊,頂層有頂蓋和柱的架空通廊或封閉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中間或底層有柱(或封閉)的通廊也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頂層不管有、無頂蓋,中間、底層僅有欄桿或矮墻的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底層沒有欄桿或矮墻的通廊不計算建筑面積;單層有頂蓋的通廊不管有無欄桿或矮墻均按通廊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

二、不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

1、突出墻面的構件、配件、附墻柱、垛、勒腳、臺階、懸挑雨蓬以及墻面抹灰、鑲貼塊材、裝飾面層的厚度。

2、用于檢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及室外踏步樓梯。

3、層高未達成2.20米的設備管道層、貯藏室、設計不運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及吊腳架空層。

4、建筑物內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或罐體平臺、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花架、涼棚等。

5、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柜、水塔、棧橋、貯油(水)池、貯倉等構筑物。

6、單層建筑物內分隔單層房間、舞臺及后臺懸掛的幕布、布景、天橋挑臺。

7、建筑物內寬度大于300毫米的變形縫、沉降縫。

三、其他:

1、建筑物與構筑物連接成一體的,屬建筑物部分按本規則第一、二條規定計算。

2、本規則合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積計算,如遇上述未盡事宜,可參照上述規則辦理。第一章土方工程說明一、本定額涉及綜合基礎土方、人工土方、機械土方、井點降水及基坑排水四個部分。

綜合基礎土方僅合用于單位工程的帶形基礎、獨立基礎、獨立樁承臺的土方工程(綜合了放坡、挖、運、回填夯實)?;A墊層的土方已綜合在相應的墊層項目內,不再此外計算。

人工、機械土方合用于單位工程的整板基礎、地下室、設備基礎的大開挖土方,也合用于單獨編制(概)預算的單位工程或一個單位工程的土方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指挖方或填方量)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土方工程。

基坑排水是指地下常水位以下(或深度超過1.50米)、基坑底面積超過20平方米(兩個條件同時具有)土方開挖以后,在基礎或地下室施工期間(不涉及設計規定待±0.00以上主體施工完畢以后再回填基坑土方期間,此期間發生的排水費應另行計算)所發生的排水包干費用,不是挖濕土時的排水費,挖濕土應另按挖濕土定額執行。

二、綜合基礎土方:地槽、坑中已按三類土計算,干、濕土已綜合取定并適當考慮了放坡系數,實際施工中土壤類別、含量不同,均不調整。如遇下列情況應按估價表的規定另行計算:

1、實際施工中遇有挖淤泥、流砂或地下障礙物;

2、基槽(坑)挖出的土經回填后,多余土需外運;

3、在擋土板及樁間挖土;

4、支擋土板。

三、人工土方:分為干、濕土兩大類,干、濕土中又按土壤類別分為一、二類綜合、三類、四類土三種類別。應按相應干、濕土、類別、深度分別套用。

四、機械土方:

1、機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機械實際完畢工程量計算。機械的確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邊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套用人工挖土方(最多不得超過挖方量的10%)相應定額項目,人工乘以系數2。機械挖土方單位工程量小于2023立方米或在樁間挖土方,按相應定額乘以系數1.10。

2、機械土方是按三類土計算的,如實際土壤類別不同,按省估價表第一章的規定換算,但機械綜合比例不變。

3、機械挖土均以天然濕度土壤為準,含水率達成或超過25%,定額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15,含水率超過40%時,另行計算。

4、強夯定額中均考慮了各夯的布點程序和間隔距離及有關輔助機械和材料,夯坑就地取材填平已涉及在定額內。如在某一遍夯能夯擊后,設計規定需要用外來土(石)填坑或試夯時,其費用應另行按實計算。

五、井點降水及基坑排水:

1、輕型井點降水是指由總管與支管串聯在一起的井點式降水,每套輕型井點由50根支管與總管組成,局限性一套按一套計算。降水時,每套內的支管長度攤銷應按定額規定調整。每套天降水按24小時計算,工期按建設單位已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天數計算。

2、計算了輕型井點降水,不得再計算基坑排水,同時在人工挖濕土定額中,每立方米扣除濕土機械排水費4.20元。

六、本定額中的工作內容、土壤類別劃分、人工、機械挖石方工程及其它有關規定均按省單位估價表規定執行。第一章土方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工程量計算規則

挖土深度一律以設計室外標高為準,如實際自然地面標高與設計室外標高發生高差時,其工程量在竣工結算時調整。

一、綜合基礎土方及人工土方工程量計算規定:

1、地槽工程量=地槽底寬×地槽長度×深

其中地槽底寬=基礎底寬+兩邊工作面寬度;

地槽長度計算規定:外墻按墻中心線、內墻按地槽底凈長計算。

深按設計室外標高到墊層上表面(沒有墊層的到基礎底面)。

2、挖地坑工程量=地坑底面積×深,其中地坑底面積尺寸為圖示基礎底面尺寸加工作面寬度,深同地槽。

3、土方工程量按自然密實體積計算,回填土分松填、夯填以立方米計算。

二、機械土方:機械土方除執行人工土方有關規定外,還應執行下列計算規則:

1、推土機推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回填區重心之間的直線距離計算。

2、鏟運機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卸土區重心加轉向距離45米計算。

3、自卸汽車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填土區(或堆放地點)重心的最短距離計算。

4、原土碾壓按圖示尺寸碾壓面積以平方米計算;填土碾壓按圖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計算。

5、強夯法加固地基按夯錘底面積,并根據設計規定的夯擊能量和每點夯擊數,執行相應定額。

三、井點降水及基坑排水:

1、基坑、地下室排水工程按土方基坑的底面積(基坑底面積必須超過20平方米)以平方米計算。

2、輕型井點降水中井點安裝、拆除按支管的根數計算,降水按套天計算,分段降水應按分段的工期天數計算。第二章基礎工程說明一、墊層、基礎

1、本定額墊層按三類濕土編制,綜合了深3米內的挖土、運土,實際與定額不同時不換算(定額有注明者除外),但遇有淤泥、流砂應另行解決。

2、砼墊層厚度以15厘米內為準,厚度在15厘米以上的應按砼基礎相應項目執行。

3、各種墊層、砼基礎,從設計室外地面至墊層、基礎上表面,深度超過3.60米,每立方米另增長塔式起重機0.038臺班(計10.37元);基礎上表面在3.60米內、下表面超過3.60米應增長塔式起重機0.019臺班(計5.19元)。

4、帶形基礎、獨立基礎的挖土方按第一章綜合基礎土方項目執行,本章定額中扣除的相應回填土(挖、運、填)是指各種基礎所占去土方的體積,執行中回填土含量不調整。

5、整板基礎、設備基礎、地下室工程,其土方應另列項目按第一章相應定額計算(墊層部分的土方已綜合在墊層內,不能另計)。在整板基礎上砌磚基礎,應加上磚基礎中的綜合反扣土方。

6、基坑鋼管支撐為周轉攤銷材料,其場內運送、回庫保養均已涉及在內。支撐處需挖運土方,圍檁與基坑護壁的填充砼未涉及在定額內,發生時應按實另行計算。

二、打樁

本定額的樁基工程僅合用于建筑工程的總包單位,分包、專業施工隊伍的打樁、打斜樁、因設計修改在樁間補打樁、基坑內打樁、在地面上打槽(坑)內樁應按省估價表的規定計算。

1、打各種樁、壓預制鋼筋砼方樁和送樁,已按不同的打樁機械品種、樁長進行綜合,均按定額執行(實際不同不調整)。送樁后場地隆起土的清除及填樁孔的解決已涉及在內,打離心管樁,在管樁內填的材料,發生時應按實際情況另行計算。

2、預制方樁是按現場預制考慮的(離心管樁為商品樁),在加工廠預制應此外增長場外運送費。

3、各種灌注樁中的充盈系數和操作損耗是按下表計算的,結算時充盈系數應按打樁記錄灌入量進行調整,但操作損耗不變。

4、沉管灌注樁分單打、復打,不管單打、復打,第一次打樁按單打定額執行,在單打的基礎上再次打樁按復打定額執行。夯擴樁最后在管內灌注砼到設計高度按一次夯擴執行。砼、砂、碎石、砂石不同的樁種應分別套用定額。

5、每個單位工程的打(灌)樁工程量小于下表規定數量時,其人工、機械按相應定額項目乘系數1.25。

6、打方樁、管樁、壓方樁定額中已涉及300米內的場內運送,實際超過300米時,基價中應扣除44.69元,另按省估價表第七章的運送相應定額執行。

7、打、壓預制方樁、離心管樁需接樁時,接頭應按相應定額執行。

8、坑內樁頭端部鑿出1米內的鋼筋彎入底板或承臺者,按鑿樁頭定額執行;鑿出長在1米外的樁頭又截斷鋼筋又鑿者,按坑內樁又截又鑿定額執行;僅在坑內截斷樁按截斷樁定額執行;樁頭破碎砼后主筋與底板或承臺鋼筋焊接者,按相應定額執行(焊接鋼筋根數不管多少,均按定額執行,不調整)。第二章基礎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基礎與墻身的劃分:

1、基礎與墻身使用同一種材料時,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設計室內地坪),以下為基礎,以上為墻身。

2、基礎與墻身使用不同材料時,位于設計室內地坪±300毫米以內,以不同材料為界,超過±300毫米,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

3、獨立柱基、樁承臺以基礎擴大頂面為界,以下為基礎,以上為柱身。

二、基礎墊層按圖示尺寸以立方米計算。長度的擬定:外墻按中心線,內墻按基礎墊層凈長。

三、基礎

1、砼及鋼筋砼基礎按圖示尺寸以立方米計算。帶形基礎長度的擬定:外墻按中心線,內墻垂直面部分按凈長度,斜面部分按斜面中心線計算。通過墻基的孔洞其單個洞口面積在0.3平方米內者不扣。

2、磚基礎按圖示斷面乘設計長度以立方米計算(標準磚基礎折加高度及附墻垛體積見附表)。

長度的擬定:外墻按中心線、內墻按凈長,其內外墻基礎大方腳接頭重疊部分及防潮層所占體積不扣除。

3、磚基礎上的防水砼帶以立方米計算。

4、基坑鋼管支撐以坑內的鋼立柱、支撐、圍檁、活絡接頭、法蘭盤、預埋鐵件的合并重量按噸計算。

四、打樁

1、打、壓預制鋼筋砼樁、離心管樁的體積,均按設計樁長(涉及樁尖,不扣除樁尖虛體積)乘以樁截面面積以立方米計算(離心管樁的空心體積應扣除)。

2、送樁:以送樁長度(自樁頂面至自然地坪另加0.5米)乘樁截面面積以立方米計算。離心管樁應扣除空心體積。

3、接樁:按每個接頭計算。

4、打孔沉管、夯擴灌注樁

(1)灌注砼、砂、碎石、砂石樁使用活瓣樁尖者,單打、復打樁體積均按設計樁長(涉及樁尖)另加250毫米乘以標準樁管外徑,體積以立方米計算。使用預制鋼筋砼樁尖者,單打、復打樁體積均按設計樁長(不涉及預制樁尖)另加250毫米乘以標準樁管外徑,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2)夯擴樁體積應分別按每次設計夯擴前投料長度(不涉及預制樁尖)乘以樁管標準內徑體積計算,最后管內灌注砼按設計樁長另加250毫米乘以樁管標準外徑體積計算。

(3)打孔沉管灌注樁、夯擴樁使用預制鋼筋砼樁尖時,其樁尖個數應另列項目按只計算,單打、復打的樁尖按單打、復打次數之和計算(每只鋼筋砼樁尖按40元)。

(4)打孔沉管灌注樁空沉管部分,按空沉管的實體積計算。

5、鉆孔灌注樁:

(1)鉆土孔與鉆巖石孔工程量應分別計算。鉆土孔自自然地面至巖石表面之深度乘設計樁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鉆巖石孔以入巖深度乘樁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土壤與巖石地層分類詳見附表。

(2)砼灌入量以設計樁長(含樁尖)另加一個直徑(設計有規定的,按設計規定)乘樁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地下室基礎超灌高度按現場具體情況另行計算。

(3)泥漿外運的體積等于鉆孔的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6、長螺旋或旋挖法鉆孔灌注樁的單樁體積,按設計樁長(含樁尖)另加500毫米再乘以螺旋外徑或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

7、深層攪拌樁、粉噴樁加固地基,按設計長度另加500毫米乘以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

8、鑿砼樁頭、坑內樁又截又鑿、截斷樁均以根數計算,一根樁多次被截斷,按截斷次數計算。鑿灌注樁超灌砼、深層攪拌樁及被截下的斷樁砼破碎按立方米計算。

9、基坑錨噴護壁成孔及孔內注漿按設計圖紙以延長米計算,兩者工程量應相等。護壁噴射砼按設計圖紙以平方米計算。第三章墻體工程說明一、本定額由各種墻體(標準磚、粘土多孔磚、砌塊墻、鋼筋砼墻、各種間壁墻等)的綜合定額、帶含量的外墻面抹灰綜合定額、墻面抹灰(涉及粘貼塊料面層、花崗巖板等)單項定額組成。各種外墻內表面及內墻的雙面抹灰已綜合在定額內,但抹灰面上刷涂料或乳膠漆未涉及在內(定額僅列出帶括號含量),應按設計規定以定額含量套本章單項定額。

二、各種墻體綜合定額的抹灰部分是按照省標準圖集蘇J9501-5-4、5編制的,凡設計規定符合定額取定者可直接套用;單體設計的抹灰均按未注明圖集編號的項目套用,當單體設計對抹灰厚度、配合比有設計規定期,應按省估價表的規定換算。

三、各種墻體綜合定額內容如下:

1、標準磚墻、多孔粘土磚墻、砌塊墻綜合了磚砌體(含窗臺、腰線、門窗洞邊接茬用磚)、外墻內表面抹灰、外墻門窗內側壁的抹灰、內墻雙面抹灰。

2、鋼筋砼墻綜合了砼墻體、模板、外墻內表面抹灰、外墻門窗內側壁、內墻雙面抹灰。高度超過3.60米的砼墻體支模超高增長費應另列項目計算。砼墻體高度是指整板基礎板頂面(或梁頂面)至上層板底面、樓層板頂面至上層板底面。

3、地下室墻綜合了砼墻體(磚墻)、模板、抹灰、外墻防潮。

4、彩鋼板墻按不同厚度分別套用,鋼墻架單獨列項計算。彩鋼板內的墻架綜合了鋼墻架制作,場內外運送、安裝、防銹漆、調和漆。

5、間壁墻、隔斷、木墻裙綜合了龍骨、面層、抹灰或油漆。

6、帶含量的外墻面抹灰綜合了外墻抹灰、外墻門窗外側壁的抹灰、窗臺、腰線、勒腳、分格縫。

四、本定額多孔磚、砌塊和地下室砼內、外墻體及抹灰均按直形墻編制的。設計為弧形墻,其弧形部分的砌體、砼墻體、模板及抹灰均按省單位估價表的規定換算。

五、同一建筑物中的外墻抹灰有幾種砂漿品種時,應以省估價表的規定分別按相應項目執行。

六、內墻面水泥砂漿粉墻裙按本章單項定額執行,同時應扣除相同數量的內墻面抹灰。

七、零星砌體是指磚砌門墩、房上煙囪、地垅墻、水池腳、垃圾箱、花臺、臺階上矮墻、磚墩等其它項目的小型砌體,水泥砂漿抹灰已綜合在內。設計不抹灰或設計鑲貼塊料面層應按定額附注規定執行。

八、帶含量的外墻面抹灰(不涉及女兒墻)和墻面抹灰(涉及粘貼塊料面層、花崗巖板等)的單項定額均是按直形墻編制的,在弧形墻面抹灰或鑲貼塊料面層(涉及掛貼、干掛大理石、花崗巖板)應按省估價表的規定換算,但帶含量外墻抹灰含量不變。女兒墻外表面抹灰應另列項目按單項定額執行。

九、內、外墻面鑲貼塊料面層及掛貼花崗巖(大理石)板按本章單項定額執行。第三章墻體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基礎與墻身的劃分:

1、磚墻:

(1)基礎與墻身使用同一種材料時,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設計室內地坪),以下為基礎,以上為墻身。

(2)基礎與墻身使用不同材料時,位于設計室內地坪±300毫米以內,以不同材料分界,超過±300毫米,以設計室內地坪分界。

2、石墻:

外墻以設計室外地坪、內墻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以下為基礎,以上為墻身。

二、磚墻工程量按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1、長度:

外墻按中心線長度,框架間墻及內墻按凈長計算。

2、高度:

(1)外墻的高度,坡(斜)屋面無檐口天棚,算至墻中心線屋面板底;無屋面板,算至椽子頂面;有屋架且室內外均有天棚,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毫米,無天棚,算至屋架下弦另加300毫米;有現澆鋼筋砼平板樓層者,應算至平板底面;當墻高遇有框架梁、肋形板梁時,應算至梁底面;女兒墻高度自板面算至壓頂底面,磚、砼壓頂以延長米計算。

(2)內墻高度:內墻位于屋架下,其高度算至屋架底;無屋架,算至天棚底另加120毫米;有鋼筋砼樓隔層,算至鋼筋砼板底;有框架梁時,算至梁底面;同一墻上板厚不同時,按平均高度計算;平行于空心樓板的墻算至空心板頂面。

3、計算墻身工程量時,應扣除門窗洞口、過人洞、空圈、嵌入墻身的砼柱、梁所占面積;不扣除砼構造柱、圈過梁、0.3平方米以內的孔洞、梁頭、墊塊、外墻予制板頭、檁頭、木磚、木楞頭、檐椽木、門窗走頭、磚墻內的鋼筋加固、木筋、鐵件、壁龕所占面積;突出墻面的虎頭磚、壓頂線、山墻泛水、煙囪根、門窗套、三皮磚以內的腰線、挑檐等面積亦不增長。

4、附墻磚垛、三皮磚以上的腰線、挑檐、煙囪、通風道、垃圾道(每個孔洞橫斷面超過0.1平方米時,應扣除其所占體積)等以其外型體積按所依附磚墻厚度折算成面積后,并入墻身面積計算。

三、鋼筋砼墻外墻按圖示中心線、內墻按凈長乘以墻高按平方米計算,應扣除門、窗洞口及0.3平方米外的孔洞面積。單面墻垛其突出部分以其體積折算成面積并入墻面積內,雙面垛(涉及所含的墻)按柱計算?;⌒螇Π雌渲行木€的弧線長度乘以墻高按平方米計算。墻高的擬定:

1、墻與梁平行重疊,墻高算至梁頂面;當設計梁寬超過墻寬時,墻高算至梁底面,梁、墻分別計算。

2、墻與板相交,墻高算至板底面。

四、地下室鋼筋砼墻的計算同鋼筋砼墻,墻設計有后澆帶時,后澆帶面積應扣除。后澆帶按墻高度乘寬度以平方米計算,按內外墻不同厚度分別套用相應子目。

五、彩鋼板墻按凈面積以平方米計算,應扣除1平方米以上的門窗洞口面積。墻架支架以噸計算。

六、墻面變形縫、抗震縫分不同做法,按延長米計算。

七、零星砌體,按圖示尺寸以立方米計算。鋼筋磚過梁、磚圈梁以及磚墻的轉角、內外墻搭接、圓孔板與圓孔板、圓孔板與磚墻連接處的鋼筋應按圖示以噸計算。在編制預算時可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6公斤計算,結算時進行調整。

八、毛石墻、方整石墻按圖示尺寸扣除門窗洞口后以立方米計算,單面垛并入墻身工程量內計算,雙面垛按柱計算。

九、間壁墻、墻裙、隔斷按設計長乘高以平方米計算,應扣除門、窗洞口及0.3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面積。

十、帶含量的外墻抹灰工程量同相應的外墻墻體工程量,但沉降縫處所占去的兩個外墻面抹灰面積應扣除(即帶含量的外墻抹灰工程量應比外墻墻體工程量少)。

十一、伸縮縫、蓋縫、止水帶按延長米計算,外墻伸縮縫在墻內、外雙面填縫的,工程量應按雙面長度計算。

十二、鑲貼塊料面層及花崗巖(大理石)板掛貼

1、內、外墻面、零星項目鑲貼塊料面層均按塊料面層的建筑尺寸(各塊料面層+粘貼砂漿厚度=25毫米)計算面積,高度按圖示尺寸計算,應扣除門、窗、洞口面積,側壁、附垛貼面應并入墻面工程量中。

2、窗臺、腰線、盥洗槽腳、水池腳等塊料面層均按建筑尺寸的展開面積(涉及砂漿及塊料面層厚度)按零星項目計算。

3、花崗巖、大理石板砂漿粘貼、掛貼均按建筑尺寸(涉及干掛空間、砂漿、板厚度)的展開面積計算。第四章柱、梁工程說明一、柱、梁工程涉及:磚、石柱,砼柱、梁,鋼柱、梁的綜合定額及現澆砼柱、梁外側面帶含量的抹灰定額。

二、本定額綜合內容如下:

1、磚柱綜合了柱砌筑、水泥砂漿粉柱面或勾縫(刷涂料僅列出含量)。

2、方整石柱綜合了柱砌筑、勾平縫。

3、現澆砼柱、梁綜合了模板、砼、柱室內面抹水泥砂漿、梁室內面抹混合砂漿(柱、梁在室外面抹灰和室內面的刷涂料僅列出了含量)。

4、現場預制砼柱、梁綜合了模板、構件制作、場內運送按50%綜合(小型構件100%)、安裝、接頭灌縫(刷涂料僅列出含量)。

5、加工廠預制砼構件綜合了模板、構件制作、15公里場外運送、50%場內運送、安裝、接頭灌縫,過梁所有綜合了場內運送(各種構件刷涂料僅列出了含量)。

6、金屬構件綜合了在加工廠內構件制作、15公里場外運送、安裝、調和漆,柱間支撐還綜合了場內運送。

三、柱、梁面在室外,其柱、梁外側面抹灰應另列項目計算,按現澆柱、梁外側面帶含量的相應抹灰定額執行,砂漿品種不同應換算。砼柱、梁面抹灰含量(涉及室內、外)已綜合考慮,均不調整。

1、梁在室內面抹灰品種按混合砂漿,柱在室內面抹灰分別編制了水泥砂漿、混合砂漿,應按設計品種套用。

2、柱、梁所有在室內,應將定額中柱、梁面的室外抹灰含量與其室內抹灰含量合并計算。

3、柱外側面的抹灰應按設計套用“現澆砼柱、梁外側面帶含量的抹灰”相應定額。

4、柱、梁面鑲貼塊料面層或部分鑲貼、部分抹灰,應按省估價表的相應項目另行計算,同時扣除定額中相同數量的抹灰。

四、本定額現澆砼柱、梁的支模高度是按3.60米內編制的,超過3.60米除按本章相應項目計算增長支撐費用外,其砼澆搗腳手架費用應按第十一章的規定另行計算。

柱、梁支模高度3.60米是指:無地下室時底層是指設計室外地面至上層板底面,樓層指本層板頂面至上層板底面。

五、⊥、L、+形柱其單面每邊寬在1米內按⊥、L、+形柱相應定額執行,每根柱兩邊寬之和超過2米,則該柱按直形墻相應定額執行(其含模量按12平方米/立方米計算)。

六、現場預制柱、梁構件受現場條件限制不能就位預制或加工廠預制構件在現場的150米場內運送工程量均按50%進行綜合,含量不再調整。超過150米時,應按省估價表第七章的規定執行,同時應扣除相同數量的場內運送。

七、柱、梁金屬構件不管在附屬公司加工廠或現場制作均按本定額執行,但在現場制作時,應扣除相應項目場外運送。單件重在0.5噸內的金屬構件安裝已綜合了150米內的場內運送,超過150米或單件在0.5噸以上的場內運送按省估價表第七章的規定執行。

八、砼勁性柱內,用鋼板、H、T型鋼焊接而成的鋼柱制作、安裝應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執行。砼柱安裝后,如有鋼牛腿或懸臂梁與其焊接時,鋼牛腿或懸臂梁安裝應按省估價表鋼墻架安裝定額執行,鋼牛腿制作應按鐵件制作定額執行。

九、現澆肋形樓板的主、次梁按肋梁定額執行,無現澆樓板的柱間連系梁按框架梁定額執行。

十、風道梁定額由風道梁、風道底板、頂板組成,應按設計分別套用定額。第四章柱、梁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磚、石柱按圖示尺寸的砌體體積以立方米為單位計算。

1、磚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計算,按磚柱定額執行(標準磚柱基大方腳四邊折加高度見附表);磚墻附垛應折算成相應墻厚的平方米,并入所依附的墻身面積內計算。

2、石柱分別計算柱身和柱基的工程量,獨立柱基擴大頂面以上為柱身。方整石墻單面出垛并入墻身工程量內,雙面出垛(涉及墻厚)按柱計算。

二、現澆砼柱按圖示斷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計算,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相應柱身體積內計算。柱高按下列規定計算:

1、砼柱與柱基的劃分:基礎擴大頂面以下為柱基,以上為柱身。

2、有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上一層樓板下表面的高度。如柱的部分斷面與板相交,柱高應算至板頂面,但與板重疊部分應扣除。

3、無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

4、預制板框架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頂高度。

5、構造柱按全高計算,應扣除與現澆板、梁相交部分的體積(與磚墻嵌接部分的砼體積已綜合在定額含量中,此部分不再此外計算)。

三、現澆砼梁按圖示斷面尺寸乘以梁長以立方米計算。梁長和梁高按下列規定計算:

1、梁和柱連接時,梁長算至柱側面;主梁與次梁連接時,次梁長算至主梁側面。伸入墻內梁頭、梁墊體積并入梁體積內計算。

2、弧形梁、拱形梁的梁長按梁中心曲線長度計算,斜梁按斜長計算。

3、梁高自梁底算至梁頂面。有梁板凸出板底的肋梁(涉及主梁、次梁)高度應自梁底算至板底面。

4、現澆圈梁、過梁合并計算,執行現澆圈、過梁定額。當圈梁與現澆板相交時,其圈梁高度應自梁底算至板底面,擱置預制板的圈梁按圖示尺寸計算。單獨現澆過梁按圖示尺寸計算,圖紙無明確表達時,梁長按門窗洞寬另加500毫米計算。

5、現澆挑梁外挑部分按相應梁計算,其壓入墻身部分與圈梁連接者,按圈過梁計算;壓入墻身部分不與圈梁連接者,該梁(涉及懸挑部分)按相應梁計算。

現澆陽臺、雨蓬嵌入墻身的梁按圈、過梁計算,伸出墻外的牛腿涉及在雨蓬、陽臺定額內。

6、帶挑耳的梁,其挑耳部分應與梁的工程量合并計算,該梁應按異形梁定額執行。挑耳在墻的內側時,在計算樓板工程量時,應扣除挑耳所占去的面積。

四、預制柱、梁及其它構件均以圖示尺寸實體積以立方米計算,不扣除面積小于0.3平方米以內的孔洞所占的體積;柱接柱接頭按接頭的砼體積計算。

五、鋼柱、梁及其它金屬構件按圖示尺寸以噸計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角、切邊的重量。電焊條重量已涉及在定額內,不另計算。

1、在計算不規則或多邊形鋼板重量時,按矩形面積計算。

2、實腹柱、吊車梁、H型鋼、T型鋼構件按圖示尺寸計算,其中吊車梁腹板及翼板寬度按每邊增長8毫米計算。

3、鋼吊車梁及制動梁應分別計算,制動梁和制動板的重量應合并計算,執行制動梁定額。

4、依附在鋼柱上的牛腿及懸臂梁的重量應與柱身重量合并計算。第五章樓地面、天棚工程說明本章分為地、樓面等常用綜合項目和天棚、樓地面單項定額兩部分,在綜合項目中樓面面層與基層應分別計算。地面(涉及基層)與帶含量的樓面抹灰是按蘇J9501標準圖集常用做法編制的,凡設計選型與定額相同者,可直接套用。天棚和樓面鑲貼塊料面層應按本章單項定額執行外,其結構樓層仍按相應綜合項目執行。

一、本定額綜合項目內容如下:

1、地面:涉及平整場地、人工挖運回填夯填土、墊層、砼基層、面層、踢腳線(但塊料面層中踢腳線、大理石花崗巖地面成品保護未綜合在內,應按規定另行計算)。

2、現澆板樓:涉及凈高在3.60米內的模板、砼、板底抹灰。

3、階梯教室、看臺:涉及砼、模板。

4、樓面后澆帶:涉及凈高在3.60米內的模板、砼、板底抹灰。支撐、模板超工期增長費應另列項目計算。

5、預制板樓面:涉及在加工廠預制砼構件、模板、15公里場外運送、安裝、堵頭灌縫、細石砼找平、板底抹灰。

6、帶含量樓面面層:整體面層涉及面層、踢腳線。木樓地板涉及水泥砂漿找平、木地楞、墊塊、地板、聚氨酯清漆。

7、樓梯、陽臺、欄桿、散水、明溝等涉及墊層、基層、模板、砼、面層抹灰、板底抹灰。

8、樓地面變形縫已按蘇J9509標準圖集常用做法進行綜合。

9、本章3.6米凈高是指:無地下室時底層是指設計室外地面至上層板底面,樓層指本層板頂面至上層板底面。

二、單項定額

1、天棚中吊筋、龍骨、面層、裝飾線條等均應單獨列項分別計算。

2、各種地面墊層是填補室內地面綜合項目局限性進行換算之用。

3、花崗巖地面或特殊地面不管采用何種材料對地面進行保護均按定額執行,但必須是實際發生時才干計算。

三、凡墻面為刮糙抹灰面的地、樓面,其面層綜合內容中具有踢腳線的,踢腳線應扣除。

四、室內外高差是按300毫米計算的,設計室內、外高差與定額不同時,室內填土、運土按每增減50毫米進行調整,當設計室內外高差在200毫米以內時,土方不調整。

五、地面墊層是按電動夯實機編制的,當采用壓路機碾壓時,每立方米相應墊層材料乘系數1.15、人工乘系數0.9、增長壓路機(8噸)0.022臺班,同時扣除定額中的電動打夯機臺班。

樓面空心板砼含量是根據蘇G9401、9402標準圖集按板寬在600毫米內綜合選型取定的,設計板寬敞于600毫米,其砼含量由各市建委調整。

六、本定額中地面、樓面、板底抹灰及涂料含量是根據一般工程設計綜合選型取定的,當單間墻中心線面積超過下列規定期,其地面土方、墊層、找平層、面層和樓面找平層、面層、板底抹灰及涂料的定額含量乘下列系數進行調整:

1、400平方米以上至1000平方米乘1.03;

2、1000平方米以上乘1.05。

七、設計砼后澆板帶,其后澆帶應分列項目按后澆板帶相應定額子目執行。

八、現澆砼樓板支模高度以板底凈高在3.60米內為準,超過3.60米應另行計算支撐增長費。

九、樓梯、雨篷、陽臺定額中砼含量與設計用量另加1.5%損耗后的砼量不等時,應按定額規定進行調整。階梯教室、看臺板面及板底的抹灰、刷涂料等應另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執行。

十、陽臺挑出墻面超過1.80米,雨篷挑出墻面超過1.5米或柱式雨篷,其陽臺、雨篷的砼、模板、面層應按省估價表相應定額執行。

十一、天棚骨架基層分為簡樸、復雜型兩種。

簡樸型:是指單間面層在同一標高平面上或面層高差在100毫米內。

復雜型:是指單間面層不在同一標高平面上,其高差在100毫米以上(含100毫米),但不同標高的少數面積必須占該間面積的15%以上。

天棚定額中的木龍骨、金屬龍骨是按面層龍骨的方格尺寸取定的,其龍骨斷面、規格取定如下(單位:毫米):

1、木龍骨:擱在墻上大龍骨50×70、中龍骨50×50,間距均為500;吊在砼板下大、中龍骨50×40,間距均為400。

2、U型輕鋼龍骨上人型:

大龍骨60×27×1.5(高×寬×厚)

中龍骨50×20×0.5(寬×高×厚)

小龍骨25×20×0.5(寬×高×厚)

U型輕鋼龍骨不上人型:

大龍骨45×15×1.2(高×寬×厚)

中龍骨50×20×0.5(寬×高×厚)

小龍骨25×20×0.5(寬×高×厚)

設計與定額不符,應按設計用量加下列損耗調整定額中的含量:

木龍骨6%、輕鋼龍骨6%、鋁合金龍骨7%。

十二、天棚面刷乳膠漆、涂料按第四章相應單項定額執行。第五章樓地面、天棚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水泥砂漿、水磨石、馬賽克及缸磚樓地面面層的工程量均按墻中心線面積以平方米計算,計算工程量時應扣除突出地面的構筑物、設備基礎、室內地溝、浴缸、大小便槽等所占面積,不扣除柱、垛、間壁墻、附墻煙囪及面積在0.3平方米以內孔洞所占面積,但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壁龕的開口部分亦不增長。

二、地磚、花崗巖、大理石鋪地面、樓面按實鋪面積以平方米計算,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和壁龕開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應的面層內計算。水磨石、花崗巖地面嵌金屬條、樓梯防滑條按延長米計算。

三、塊料面層踢腳線和木踢腳線,均按圖示尺寸以延長米計算,門洞扣除,側壁另加。

四、現澆有梁板按墻中心線面積以平方米計算(凸出板底面的肋梁按第四章肋梁定額執行);平板按墻中心線面積以平方米計算;無梁板按板外圍面積以平方米計算(柱帽體積已綜合在定額中);階梯教室、室內外看臺(涉及斜梁)按設計梁、板合并體積以立方米計算。以上三種板遇有后澆板帶時,其板帶所占面積應扣除。

五、砼后澆板帶、板帶支撐增長費和板帶超高支撐增長費按樓面板帶凈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六、預制板樓面按墻中心線面積以平方米計算,但應扣除設計砼板帶、梁內側砼挑耳所占面積。砼板帶應另按平板相應定額執行。

七、木樓地板按實鋪面積以平方米計算,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和壁龕開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面層內計算。

八、整體直形樓梯涉及樓梯段、中間休息平臺、平臺梁、斜梁及樓梯與樓板連結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寬度小于200毫米的樓梯井,伸入墻內部分不另增長。圓弧形樓梯按樓梯的水平投影面積以平方米計算,涉及圓弧形梯段、圓弧形邊梁及與樓板連結的平臺。樓梯塊料面層按實鋪面積以平方米計算,踏步板、踢腳板、休息平臺、踢腳線、堵頭應合并計算。

九、陽臺、雨篷按伸出墻外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涉及依附于陽臺梁上的裝飾線條面積,裝飾線條另按第三章相應定額執行),陽臺、雨篷局部有圓弧形亦按圓弧形陽臺、雨篷計算。有翻邊雨篷為復式雨篷,僅為平板的雨篷為板式雨篷。復式雨篷挑口內側凈高超過250毫米時,其超過部分按估價表相應的挑沿定額計算。

十、樓地面變形縫、踏步面地面嵌銅條(防滑條)、欄桿、欄板、扶手等均按延長米計算,樓梯踏步部分的斜欄桿與扶手按水平投影長度乘系數1.18。

十一、斜坡、散水、蹉均按水平投影面積以平方米計算;明溝按圖示尺寸以延長米計算;明溝與散水連在一起時,明溝按寬300毫米計算,其余為散水,明溝、散水應分開計算。在計算散水、明溝時應扣除踏步、斜坡、花臺等的長度。

十二、臺階(涉及踏步及最上一層踏步邊進去300毫米)整體面層按水平投影面積以平方米計算,塊料面層按展開實鋪面積(涉及兩側)以平方米計算。看臺、階梯教室砼以立方米計算。

十三、天棚吊筋、龍骨按主墻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天棚面層按展開凈面積計算,不扣除間壁墻、檢修孔、附墻煙囪、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積,但應扣除獨立柱、0.3平方米以上的燈飾面積(石膏板、夾板天棚面層的燈飾面積不扣除)以及與天棚相連接的窗簾盒面積。

十四、天棚面做乳膠漆、刷涂料按本章相應項目帶括號的刷涂料含量計算,按本定額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十五、地面成品保護按實際鋪設面積計算;樓梯、臺階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第六章屋蓋工程說明本章根據各種屋架、瓦材屋面、彩鋼板屋面、鋼筋砼屋面、砼檐溝、預應力天溝、保溫隔熱、屋面排水、屋面水箱等標準圖集的常用做法編制(選型的圖集編號見相應項目)了綜合定額,還編制了配套使用的屋面檐溝卷材、剛性、涂膜防水層單項定額。凡設計選型做法同本定額者,可直接套用,不同者按定額規定換算。

一、重要項目綜合內容如下:

1、屋架:鋼筋砼屋架、鋼木屋架現場制作、安裝;鋼屋架及金屬構件加工廠制作、場外運送、安裝、油漆。

2、瓦材屋面:屋面基層(屋面板或木椽子掛瓦條)、瓦屋面、屋脊(水泥彩瓦屋面的屋脊封山未綜合在屋面內,應另列項目計算)。

3、C、Z輕鋼檁條:檁條制作和螺栓安裝、場內外運送、檁條之間拉條制安、油漆等。

4、預制板屋面:空心板制安、場內外運送、板底抹灰、預制板面上水泥砂漿或細石砼找平層。

5、現澆板(涉及平、有梁、無梁、斜板)屋面:砼、模板、水泥砂漿找平層、板底抹灰。

6、鋼筋砼檐溝、挑檐:砼、模板、溝內細石砼找坡、溝內底及側面抹灰、板底抹灰。

7、屋面水箱:砌水箱腳、砼、鋼筋、模板、水箱內、外抹灰、爬梯制安、油漆等。

二、金屬構件均考慮在加工廠制作,定額中已綜合了15公里的場外運送和單件重在0.5噸內的場內運送,單件重在0.5噸以上的場內運送按省估價表的規定及相應項目執行。

三、C、Z型輕鋼檁條定額內綜合了圓鋼拉桿(螺栓連結)的制作安裝,含量與設計不符應調整。

四、經建設單位認可使用輪胎式起重機或汽車式起重機安裝的項目、單層廠房屋蓋系統構件必須在跨外安裝、履帶式起重機安裝點高度超過20米的安裝應按省估價表第七章的規定執行。

五、砼構件、金屬構件安裝所需的腳手架費用已涉及在相應項目單價中,預制砼構件的場內、外運送及安裝損耗已涉及在含量中,均不得另計。

六、鋼屋架單榀重量在0.5噸以下者,應執行輕型鋼屋架定額。

七、鋼筋砼屋面基層為分預制板、現澆板;現澆鋼筋砼檐溝分為底板、側板、挑檐三部分,均應分別計算,板底抹灰已按蘇J9501有關項目選型編制,板底刷涂料以帶括號的形式列出了含量;屋面基層上的找平層分為水泥砂漿、細石砼應分別套用,設計找平層的品種、厚度不同,單價應換算,不設立找平層應扣除。

八、屋面防水層與基層分離,屋面防水層中的卷材、剛性、涂膜防水層應分別計算按單項定額執行??招陌逦菝媾c周邊的天溝梁(或屋面圈梁)相交板縫內灌注油膏(或干鋪卷材)應按單項定額執行,挑檐處的卷材收頭材料已含在屋面中,不再另計。

九、油氈卷材屋面不涉及天溝、泛水、屋脊、檐口等處的附加層在內,其附加層應另行計算按單項定額執行,其它卷材屋面均涉及附加層。

十、屋蓋后澆板帶按第五章相應項目執行,但每10平方米板帶面積應增長1:3水泥砂漿找平層58.83元。

十一、板底凈高超過3.60米,砼屋面板所需模板支撐增長費按第五章相應項目執行。

十二、天溝側板外側面如設計鑲貼塊料面層時,應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執行,同時扣除側板外側抹灰。

十三、天棚面刷乳膠漆、涂料應以相應項目括號內的含量按第四章相應單項定額執行。第六章屋蓋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木屋架、鋼筋砼屋架、天窗架按立方米計算。鋼屋架按噸計算。瓦材屋面(不涉及檁木)、彩鋼板屋面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積乘屋面坡度系數(系數見附表)的斜面積以平方米計算,不扣除風道、風帽底座和小氣窗所占面積,屋頂小氣窗出檐與屋面重疊部分面積并入屋面工程量內,平瓦屋面挑出沿口的瓦出線已綜合考慮在定額含量內,不得另計。

二、木檁條、鋼筋砼檁條按立方米計算,鋼檁條按噸計算。封檐板按檐口外圍尺寸以延長米計算。搏風板按設計斜長,單坡加300毫米、雙坡加500毫米后以延長米計算。

三、鋼筋砼屋面

1、空心板、現澆板(涉及平、肋形板)、保溫層、防水層均以墻中心線面積分別計算,應扣除0.3平方米以上孔洞、突出屋面的樓梯、水箱間等所占的面積(但不扣設在屋面上的架空水箱所占面積),現澆肋形板遇有后澆板帶時,應扣除后澆板帶所占面積。

2、后澆板帶按凈面積計算。

3、現澆無梁板按板外圍面積計算;現澆拱形板按板展開面積計算。

4、現澆屋面斜板按斜面積計算。

5、大型屋面板按板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四、現澆肋形板、肋形斜板的肋梁按第四章規定計算。

五、彩鋼板屋面的屋脊、泛水、天溝、包墻轉角、山頭以延長米計算。

六、屋面檢修木蓋板以個計算。

七、現澆砼檐溝、天溝底板及挑檐板均按設計底板面積以平方米計算。檐溝、天溝側板以設計外側板長度乘設計內口凈高以平方米計算。預應力天溝按圖示長度計算。

八、彩鋼板屋面按水平投影面積乘坡度系數以平方米計算,彩鋼板天溝按設計外圍尺寸以延長米計算。

九、C、Z型輕鋼檁條以噸計算。

十、屋面各種防水層均以墻中心線面積計算;挑檐、檐溝各種防水層均按圖示展開面積(寬度算至檐口梁外側頂面)以平方米計算;檐溝側板鑲貼塊料面層按塊料面層的建筑尺寸(各塊料面層+粘貼砂漿厚度=25毫米)面積計算。

十一、屋面防水層遇有天窗處的起彎面積應并入屋面工程內計算。起彎高度以圖示展開尺寸計算,如圖紙無規定期,天窗起彎高度按500毫米計算。女兒墻、伸縮縫處起彎面積已含在定額內,不此外計算。

十二、屋頂水箱以個為單位計算,定額中已將鋼筋綜合在內,不得另計。

十三、屋面變形縫按延長米計算;排氣孔按個計算。

十四、屋面鍍鋅鐵皮、鑄鐵、PVC排水管按檐口滴水處至設計室外地坪的高度,以延長米計算。鍍鋅鐵皮檐口處伸長部分(即馬腿彎伸長)、勒腳和泄水口的彎起均不增長,但水落管碰到外墻腰線(需彎起的)按每條腰線增長25厘米計算;沿溝、天溝、斜溝、泛水、落水管長度均按圖示尺寸以延長米計算。水斗、女兒墻彎頭、鑄鐵落水口(帶罩)均按只計算。

十五、陽臺PVC斜三通水落管按只計算。

十六、水泥砂漿粉掛瓦條按屋面水平投影乘坡度系數以平方米計算。第七章門窗及木裝修工程說明本定額分為木門窗、鋁合金塑鋼門窗、木裝修及其它三部分,在門窗中又分為普通木門窗框扇制安、門框制作成品門扇安裝、成品門框扇安裝、廠庫房大門制安、木窗框扇制安等,應根據設計分別套用相應定額。

一、重要項目綜合內容如下:

1、普通木門窗框扇:綜合了現場門窗框扇制作、安裝、一般五金費用,調和漆二遍(自由門按清漆兩遍)。

2、門框制作成品門扇:綜合了現場門框制作、安裝、成品門扇安裝(涉及一般五金費)、清漆兩遍。

3、成品門框扇:綜合了框扇安裝(含商品門框扇和一般門五金費),清漆兩遍。

4、廠庫房大門:綜合了木大門扇制作安裝(涉及門扇上鐵件)、鋼木大門制作安裝(涉及鋼骨架及門扇上鐵件)、大門五金、調和漆兩遍及場外運送。

5、木裝修:是指窗簾盒、木蓋板、窗臺板、門窗套等的裝修,綜合了制作、安裝、調和漆兩遍。

二、普通木門窗按現場、廠庫房大門按加工廠制作編制,材種均以一、二類為準。實際在加工廠制作的木門窗,另按定額括號內數字增長15公里場外運送費,在現場制作的廠庫房大門應扣除定額中已綜合的場外運送費,材種不同按省單位估價表的規定調整。

三、普通木門不分有腰、無腰(膠合板門分有腰、無腰),木窗不分單扇、多扇,均分別按本定額執行。定額中門窗框、扇的梃斷面均已注明,設計與定額斷面不符,應按省估價表“框、扇斷面每增減10平方厘米”調整。

四、普通木門窗的一般五金費已綜合在相應項目內,設計安裝管子拉手,應另列項目計算(定額已綜合的五金費中,拉手、鐵搭扣應扣除);設計玻璃品種、厚度與定額不符,基價應調整,數量不變。成品門窗扇的五金費和玻璃已含在單價中,鎖安裝的人工已含在扇安裝人工中,但鎖的費用應另按相應子目計算。自由門安裝管子拉手、彈簧鉸鏈、鐵角的五金費已綜合在自由門中。

五、本定額所注木材斷面均以一個或兩個切斷面毛料為準,設計圖紙注明的斷面為凈料時,應增長刨光損耗,單面刨光加3毫米,雙面刨光加5毫米,切斷面以前的鋸縫損耗應按總說明的規定此外計算。

六、門、窗、木裝修油漆基價按調和漆,自由門油漆基價按清漆編制,調和漆不分顏色或內外分色均按本定額執行。設計為清漆、聚氨酯漆或硝基清漆時,基價應按括號內的合價換算。當遇有門窗框、扇包鍍鋅鐵皮時,定額中已綜合的油漆應扣除。

七、本定額是按機械和手工操作編制的,不管采用何種操作方法,均按定額執行。

八、膠合板門的基價按1.22×2.44米的規格編制的,實際使用0.91×2.13米的規格,基價應按省估價表規定換算,裁下的邊角料殘值已考慮回收。如建設單位供應,按兩倍門扇數量張數供應,但裁下的邊角料所有退給建設單位(即:定額中殘值回收取消)。

九、金屬防火門、冷藏門、特殊保溫門等的制、安應按市場價格另行計算。第七章門窗及木裝修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各類門窗制作、安裝和成品門框扇安裝均按門窗洞口面積以平方米計算。無框、固定百頁窗、廠庫房大門按設計扇外圍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二、普通窗上部帶有半圓形窗的應按普通窗和半圓形窗分別計算,其分界線以普通窗和半圓窗之間的橫框上邊線為分界線。

三、門連窗的工程量應分別計算,套用相應的門、窗定額,窗的寬度應算至門框外側。

四、門窗扇包鍍鋅鐵皮按門窗洞口面積以平方米計算;門窗框包鍍鋅鐵皮、釘橡皮條、釘毛氈按圖示門窗洞口展開長度以延長米計算。

五、鋁合金卷簾門按洞口高度增長600毫米乘以門實際寬度以平方米計算。電動裝置安裝以“套”計算?;顒有¢T安裝以“扇”計算。

六、砼漏空花格窗按洞口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七、窗簾盒(含窗簾軌)按圖示尺寸以延長米計算。如圖紙無規定期,按窗洞口寬度兩邊共加300毫米計算。

八、木蓋板、木擱板按圖示尺寸以平方米計算。

九、暖氣罩按外框垂直投影面積計算

十、窗臺板按平方米計算。如圖紙未注明窗臺板長度時,可按窗洞口外圍兩邊共加100毫米計算,窗臺板寬度按抹灰墻面外另加30毫米計算。

十一、窗臺板、門窗套按圖示面層展開尺寸以平方米計算。

十二、門窗貼臉按門窗洞口尺寸外圍長度以延長米計算,雙面釘貼臉者,工程量乘以2。

十三、各類裝飾線均按設計長度以延長米計算(不扣除切角部分)。第八章鋼筋工程說明

鋼筋工程以鋼筋的不同規格,不分品種按現澆構件、現場預制構件、加工廠預制構件、預應力構件鋼筋及點焊鋼筋網片分別編制定額項目。在現澆構件鋼筋中又分為普通鋼筋(含螺紋鋼)、冷軋帶肋鋼筋和先張法、后張法預應力筋,在后張法預應力筋中又分為普通預應力筋(含螺紋鋼)和鋼絲束、鋼絞線束預應力筋,使用時應分別套用定額。

一、非預應力筋

1、鋼筋搭接所用的電焊條、電焊機、鉛絲和鋼筋余頭損耗已涉及在定額內,設計圖紙注明鋼筋接頭長度的按圖紙規定,未注明的按規范搭接長度計入鋼筋用量中。

2、預制構件點焊鋼筋網片,已綜合考慮了不同直徑點焊在一起的因素,如點焊鋼筋直徑粗細比在兩倍以上時,其定額工日按該構件中主筋的相應子目乘以系數1.25,其他不變(主筋是指網片中最粗的鋼筋)。

3、粗鋼筋接頭分為電渣壓力焊、套管、錐螺紋等,應按設計執行相應定額,計算了鋼筋接頭不能再計算鋼筋搭接長度。

4、非預應力鋼筋不涉及冷加工,預應力鋼筋不涉及人工時效解決,如設計規定冷加工或人工時效解決時,應另行計算。

5、基坑護壁孔內安放鋼筋按現場預制構件鋼筋相應項目執行;基坑護壁壁上鋼筋網片按點焊鋼筋網片相應項目執行。

6、構筑物工程,其鋼筋可按下表調整定額中人工和機械用量。二、預應力筋

1、先張法預應力構件中的預應力、非預應力鋼筋工程量應合并計算,按預應力鋼筋的相應項目執行。

2、后張法預應力構件中的預應力鋼筋、非預應力鋼筋應分別套用定額。后張法預應力鋼筋錨固是按鋼筋幫條焊V型墊塊編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錨固時,應另行計算。

3、后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束不分單跨、多跨以及單向雙向布筋,當構件長在60米以內時,均按定額執行。定額中預應力筋按直徑5毫米的碳素鋼絲或直徑15~15.24毫米的鋼絞線編制的,采用其它規格時另行調整。定額按一端張拉考慮,當兩端張拉時,有粘結錨具基價乘系數1.14,無粘結錨具基價乘系數1.07。當鋼絞線束用于地面預制構件時,應扣除定額中張拉平臺攤銷費。

單位工程后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束設計用量在3噸以內時,定額人工及機械臺班有粘結張拉乘系數1.63;無粘結張拉乘系數1.80。第八章鋼筋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為適應快速報價,鋼筋重量可暫按構件體積(或水平投影面積、外圍面積、延長米)乘鋼筋含量計算,建筑物、構筑物各構件鋼筋含量詳見附表。竣工結算時,按設計規定,無設計應按下列規則計算:

一、一般規則:

1、鋼筋工程應區別現澆構件、預制構件、加工廠預制構件、預應力構件、點焊網片等及不同規格分別按設計展開長度(展開長度、保護層、搭接長度應符合規范規定)乘理論重量以噸計算。

2、計算鋼筋工程量時,已有設計搭接長度按設計長度計算,沒有設計搭接長度按規范規定計算。當梁、板(涉及整板基礎)直徑8以上的通筋未設計搭接位置時,預算時暫按8米一個雙面電焊接頭考慮,結算時應按鋼筋實際定尺長度調整搭接接頭個數,搭接方式按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擬定。

3、先張法預應力構件中的預應力和非預應力鋼筋工程量應合并按設計長度計算,按預應力鋼筋定額(梁、大型屋面板、F板執行直徑5外的定額,其余均執行直徑5內定額)執行。后張法預應力鋼筋與非預應力鋼筋分別計算,預應力鋼筋按設計圖紙規定的預應力鋼筋預留孔道長度,區別不同錨具類型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

(1)低合金鋼筋兩端采用螺桿錨具時,預應力鋼筋長度按預留孔道長度減350毫米,螺桿另行計算。

(2)低合金鋼筋一端采用墩頭插片,另一端螺桿錨具時,預應力鋼筋長度按預留孔道長度計算。

(3)低合金鋼筋一端采用墩頭插片,另一端采用幫條錨具時,預應力鋼筋增長150毫米,兩端均用幫條錨具時,預應力鋼筋共增長300毫米計算。

(4)低合金鋼筋采用后張砼自錨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長350毫米計算。

4、后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束按設計圖紙預應力筋的結構長度(即孔道長度)加操作長度之和乘鋼材理論重量計算(無粘結鋼絞線封油包塑的重量不計算),與其配套的非預應力筋并入普通鋼筋中計算,其操作長度按下列規定計算:

(1)鋼絲束采用鐓頭錨具時,不管一端張拉或兩端張拉均不增長操作長度(即:結構長度就是計算長度)。

(2)鋼絲束采用錐形錨具時,一端張拉為1.0米,兩端張拉為1.6米。

(3)有粘結鋼絞線采用多根夾片錨具時,一端張拉為0.9米,兩端張拉為1.5米。

(4)無粘結預應力鋼絞線采用單根夾片錨具時,一端張拉為0.6米,兩端張拉為0.8米。

(5)用轉角器張拉及特殊張拉的預應力筋,其操作長度應按實計算。

5、當曲線張拉時,后張法預應力高強鋼絲、鋼絞線計算長度可按直線長度乘下列系數擬定:梁高在1.50米內,乘1.015;梁高在1.50米以上,乘1.025。

6、后張法預應力高強鋼絲、鋼絞線錨具按設計規定所穿高強鋼絲或鋼絞線的孔數計算(每孔均涉及了張拉端和固定端的錨具),波紋管按設計圖示以延長米計算。

7、電渣壓力焊、錐螺紋、套管擠壓等接頭以“個”計算。編制預算時,底板、梁暫按8米長一個接頭的50%計算;柱按自然層每根鋼筋1個接頭計算。結算時應按鋼筋實際接頭個數計算。

8、在加工廠制作的鐵件(涉及半成品鐵件)、已彎曲成型鋼筋的場外運送按噸計算。

9、基礎中鋼支架、預埋鐵件的計算:

(1)基礎中,多層鋼筋的型鋼支架、墊鐵、撐筋、馬凳等按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合并用量計算,執行金屬結構的鋼托架制、安定額(并扣除定額中的油漆材料費58.18元/噸)?,F澆樓板中設立的撐筋按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用量與現澆構件鋼筋用量合并計算。

(2)預埋鐵件制、安按設計圖紙以噸計算。

二、鋼筋保護層、錨固、搭接、直(彎)、彎鉤、圓樁、柱螺旋箍筋及其它長度的計算:

1、受力鋼筋砼保護層C最小厚度(以鋼筋外邊沿算起)應符合表1的規定,且不應小于受力鋼筋的直徑。

2、鋼筋的錨固長度應符合設計規定,當設計無具體規定期,受拉縱向鋼筋應符合表2的規定。

(1)框架梁的上部縱向鋼筋在中間層端節點內錨固長度,除符合表2的規定外,并應過節點中心線,當上部縱向鋼筋在端節點內水平錨固長度不夠時,應沿柱節點外邊向下彎折,按圖1的規定配置。

(2)下部縱向鋼筋伸入支座或中間節點范圍內的錨固長度(LS)可按下列規定取用:

(a)當為簡支梁、連續梁、次梁時,其伸入的錨固長度應符合:當Ⅰ級鋼時≥15d,當Ⅱ級鋼時≥12d。

(b)當為框架梁時,其伸入的錨固長度(La)不應小于表2規定的數值。

(3)框架頂層端節點內的鋼筋配置,除滿足以上規定外,還應滿足圖2的規定。

3、鋼筋的搭接接頭,圖紙無具體規定期,可按下列規定進行計算:

(1)采用搭接焊時,雙面焊搭接長度不小于5d,單面焊搭接長度不小于10d。

(2)受拉鋼筋綁扎搭接的長度應符合表3的規定;受壓鋼筋的綁扎搭接長度應取受拉鋼筋綁扎搭接長度的0.7倍。

(4)末端需作90°、135°彎折時,其彎起部分長度按設計尺寸計算。

(1)(2)(3)當采用Ⅰ級鋼時,除按上述計算長度外,在鋼筋末端應設彎鉤,每只彎鉤增長6.25d。

5、箍筋末端應作135°彎鉤,彎鉤平直部分的長度e,一般不應小于箍筋直徑的5倍;對有抗震規定的結構不應小于箍筋直徑的10倍。

當平直部分為5d時,箍筋長度L=(a-2c+2d)×2+(b-2c+2d)×2+14d;

當平直部分為10d時,箍筋長度L=(a-2c+2d)×2+(b-2c+2d)×2+24d。

第九章構筑物工程說明一、本章涉及砼煙囪、水塔、貯水(油)池、貯倉和地溝。地溝又分為室內地溝(綜合定額)、室外地溝(單項定額)。

二、本章采用鋼滑升模板施工的煙囪、倒錐殼水塔筒身、圓形貯倉筒壁均按無井架編制,定額中已綜合了操作平臺,不得再計算腳手架及豎井架,其它項目的腳手架按第十一章規定計算。

三、煙囪鋼滑升模板已涉及煙囪筒身、牛腿、煙道口;水塔筒身鋼滑升模板已涉及直筒、門窗洞口等模板,其中:鋼提高桿是按Φ25鋼筋一次使用量編制的,設計不同,鋼提高桿用量應調整,其它不變。

四、地溝分為綜合定額和單項定額,室內磚砌、砼地溝分深、淺分別按綜合定額執行。凡設計選型符合定額取定的標準圖集編號者為淺地溝,可直接套用。無圖集編號的磚砌、砼地溝為深地溝,是按附圖所示的工程量綜合編制的,內徑深、寬不同,相應項目含量應調整。溝壁外側面抹灰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執行。

五、綜合地溝定額涉及挖土、墊層、砼溝壁(底)、模板、溝內抹灰、砼蓋板。溝上砼蓋板是按在加工廠預制編制的,如在現場預制,仍按本定額執行,但定額中場外運送費扣除。設計用成品鑄鐵蓋板或漏空花格砼預制蓋板,其蓋板費用另增(增長費用加入基價),同時扣除相應定額中C20蓋板制作、場外運送費用,其它不變。溝內抹灰腳手架按第十一章的規定另行計算。

六、室外磚砌、砼地溝應按單項定額執行,單價中已涉及模板工、料在內。溝槽土方、溝壁抹灰、預制溝蓋板等應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執行。鋼筋砼煙道按本章地溝單項定額相應項目執行。但架空煙道應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執行。第九章構筑物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一、煙囪

1、鋼筋砼煙囪基礎涉及基礎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為筒身),底板、筒座合并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

2、滑升煙囪筒身以筒壁平均中心線長度乘厚度以實體積計算。

3、煙囪內襯應按不同種類的材料以實體積計算,并扣除各種孔洞所占體積。

4、煙囪筒身與內襯之間需填充隔熱材料,以筒身與內襯之間的體積計算,扣除各種孔洞所占體積,但不扣除連接橫磚(防沉帶)的體積。

5、砼煙道、磚砌煙道與爐體的劃分均以第一道閘門為準。

6、煙囪的鐵梯、圍欄制作、安裝、油漆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計算。

二、水塔

1、鋼筋砼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礎底板上表面為分界線;柱式塔身以柱腳與基礎底板或梁交界處為分界線(與基礎底板相連接的梁并入基礎內);基礎、柱式塔身(柱、梁合并)均以實體積計算。

2、鋼筋砼筒式塔身應扣除門、窗洞口以實體積計算;依附于筒身的過梁、雨篷、挑沿等工程量并入筒壁體積內按筒式塔身計算;筒式塔身內設立的平臺、回廊以實體積計算;平臺、回廊上設立的鋼欄桿、內部爬梯油漆按省估價表相應項目計算。

3、鋼筋砼水箱與筒身的分界線以水箱底部的圈梁為界,頂、底(均含圈梁)、壁應分別按實體積計算。

4、與塔頂、槽底(或斜壁)相連系的圈梁之間的直壁為水槽內、外壁(設保溫水槽的外保護壁為外壁,直接承受水側壓力的水槽壁為內壁)均以實體積計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體積中計算。

三、貯水(油)池

1、池底為平底執行平底定額,平底體積應涉及池壁下部的擴大部分,池底有斜坡者,執行錐形底定額,均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

2、池壁有壁基梁時,錐底應算至壁基梁底面,池壁應從壁基梁上口開始,壁基梁應從錐形底上表面算至池壁下口;無壁基梁時錐形底算至坡上表面,池壁應從錐形底的上表面開始。

3、無梁池蓋柱的柱高,應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蓋下表面(涉及柱帽、柱座的體積)。

4、池壁應分不同厚度以實體積計算,其高度不涉及池壁上下處的擴大部分,無擴大部分時,自池底上表面(或壁基梁上表面)算至池蓋下表面。

5、無梁蓋應涉及與池壁相連的擴大部分的體積;肋形蓋應涉及主、次梁及蓋板部分的體積;球形蓋應自池壁頂面以上,涉及邊側梁的體積在內。

6、各類池蓋中的進人孔、透氣管、水池蓋等,均涉及在定額內,不另計算。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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