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高教自考《刑法學》試卷含解析_第1頁
2023年春季高教自考《刑法學》試卷含解析_第2頁
2023年春季高教自考《刑法學》試卷含解析_第3頁
2023年春季高教自考《刑法學》試卷含解析_第4頁
2023年春季高教自考《刑法學》試卷含解析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2023年春季高教自考《刑法學》試卷一、單項選擇題1、醫療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______。A.醫生B.醫生和護士C.醫院的工作人員D.醫務人員2、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的犯罪主體是______。A.一般自然人主體B.特殊自然人主體C.自然人和單位D.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制造、銷售企業3、下列不屬于犯罪預備行為的是______。A.犯意表示B.制造條件C.準備工具D.制訂犯罪計劃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體是______。A.司法工作人員B.行政執法人員C.人民警察D.國家工作人員5、我國刑法中的赦免是指______。A.特赦B.大赦C.特赦和大赦D.大赦、特赦和免除6、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犯罪主體是______。A.特殊主體B.公司、企業C.自然人和單位D.自然人和公司、企業7、我國刑法分則對犯罪進行分類的原則依據是______。A.犯罪同類法益B.犯罪的對象C.犯罪的客體D.犯罪的手段8、妨害公務罪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方式______。A.是暴力、威脅方法B.可以是作為和不作為C.只能是作為D.沒有限制9、管制刑的最低期限是______。A.1個月B.2個月C.3個月D.6個月10、下列關于刑罰目的的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消滅犯罪B.懲罰犯罪C.改造罪犯D.預防犯罪11、在我國能對刑法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釋的主體是______。A.公安部B.司法部C.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12、對單位行賄罪中的單位是指______。A.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B.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C.司法機關D.國有公司、企業13、根據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行為______。A.應以拐賣兒童罪論處B.應以拐騙兒童罪論處C.應以綁架罪論處D.應以非法拘禁罪論處14、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實行時間是______。A.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B.在合同履行過程中C.在談判過程中D.在合同簽訂過程中15、量刑的對象只能是______。A.犯罪嫌疑人B.被羈押的人C.犯罪人D.人犯16、生產、銷售假藥罪中的假藥是______。A.一切假藥B.只限于人用藥品與非藥品C.限于非藥品冒充藥品D.不合格的藥品17、犯罪客觀要件中的必要要件是______。A.危害行為B.危害結果C.犯罪目的D.犯罪對象18、下列關于我國刑法的任務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禁止犯罪B.保護法益C.預防犯罪D.懲罰犯罪19、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是______。A.犯罪目的說B.犯罪構成說C.犯罪結果說D.犯罪行為說20、在我國適用面最廣的主刑是______。A.無期徒刑B.有期徒刑C.罰金D.死刑二、多項選擇題21、共同犯罪行為的分工情況包括______。A.正犯行為B.組織行為C.教唆行為D.幫助行為E.預備行為22、刑法分則條文對基本罪狀的描述方式有______。A.簡單罪狀B.敘明罪狀C.引證罪狀D.空白罪狀(參見罪狀)E.復雜罪狀23、單位刑事責任的特點有______。A.整體性B.個體性C.雙重性D.確定性E.局限性24、下列不屬于正當防衛的包括______。A.假想防衛B.事前防衛C.防衛挑撥D.偶然防衛E.特殊正當防衛25、犯罪客觀要件的內容包括______。A.危害行為B.行為對象C.危害結果D.因果關系E.犯罪目的三、名詞解釋題26、集資詐騙罪27、罪刑法定原則28、特別刑法29、罰金四、判斷說明題30、生產、銷售假藥罪中的假藥包括所有的假藥。31、如果行為人由于不知法而不能認識行為的危害性,則不成立犯罪故意。32、作為附加刑的驅逐出境適用于所有犯罪的外國人,包括普通外國人與外國駐我國的外交官。六、簡答題33、我國刑法中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七、論述題34、論述被害人承諾排除犯罪性的原因與條件。八、案例分析題35、閱讀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問題。2015年陳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017年刑滿釋放后,某日到某商場金店,見其柜臺里存放有一條重14.09克,價值人民幣4103元的金項鏈,與自己原有的一條假金項鏈的式樣完全相同,遂產生以假換真的邪念。她隨后到家中取出假的金項鏈帶在身上。然后返回該柜臺,向售貨員謊稱購買金項鏈,要售貨員將金項鏈拿出供其挑選。陳某在“挑選”過程中,趁售貨員不備,用假項鏈換了上述的真項鏈,然后借口不買了,離開了現場。數日后,當陳某再次到金店準備以同樣手段調換項鏈時被發現,并被當場抓獲。對于陳某的行為應如何定罪處罰?為什么?

參考答案一、單項選擇題1、D[解析]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本罪主體必須是醫務人員,即直接從事診療護理事務的人員,包括國家、集體醫療單位的醫生、護士、藥劑人員,以及經主管部門批準開業的個體行醫人員。2、D[解析]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制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擅自制造、銷售槍支的行為。因此犯罪主體為被指定、確定的槍支制造企業、銷售企業。3、A[解析]刑法將預備行為規定為兩類,即準備工具與制造條件。準備工具事實上也是為實行犯罪制造條件的行為,只因是最常見的預備行為,故刑法予以特別規定。制訂犯罪計劃屬于犯罪預備行為。犯罪預備行為與犯意表示不同,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單純流露,不能為犯罪制造條件。犯罪預備行為與犯意表示的本質區別在于:犯罪預備行為是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為實行犯罪起促進作用的行為,因而對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構成了現實的威脅;而犯意表示并沒有為實行犯罪起促進作用,只是單純流露犯意的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沒有構成現實的威脅。4、B[解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主體必須是行政執法人員,即依法具有執行行政法職權的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5、A[解析]赦免是國家宣告對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一種法律制度,包括大赦與特赦。我國已經取消了大赦制度,《刑法》所指的赦免應僅限于特赦。6、C[解析]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7、C[解析]我國刑法分則根據犯罪的同類客體對犯罪進行分類。同類客體,是指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類法益。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決水等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公共安全是這類犯罪的同類客體。正確認識犯罪的同類客體,有利于對犯罪進行合理分類,有利于正確區分此罪與彼罪的界限。8、A[解析]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阻礙人大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以及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9、C[解析]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實行社區矯正的刑罰方法。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3年。10、D[解析]我國刑罰的目的是預防犯罪。刑罰通過制定、適用與執行,對犯罪人本人及其周圍的一般人產生影響,從而達到預防犯罪的結果,是一種符合社會心態的普通的歷史事實。11、D[解析]由被授權的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所作出的解釋,為正式的刑法解釋,即具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刑法解釋主要是指立法解釋與司法解釋。立法解釋,是指在刑法頒布后,由立法機關對刑法規定的含義所作的解釋。司法解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審判和檢察工作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所作的解釋。12、A[解析]單位行賄罪是指個人或者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13、C[解析]對于缺乏或者喪失行動能力的被害人,行為人采取偷盜、引誘等方法使其處于行為人或第三者實力支配下的,也可成立綁架罪。例如,以勒贖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成立綁架罪。14、A[解析]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使用欺詐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合同詐騙罪是詐騙罪的一種特殊形式。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使用欺詐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15、C[解析]量刑,是指依法對犯罪人裁量刑罰。具體地說,是指審判機關在查明犯罪事實、認定犯罪性質的基礎上,依法對犯罪人裁量刑罰的審判活動。16、B[解析]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本罪屬于抽象的危險犯。生產、銷售假藥罪中的假藥只限于人用藥品與非藥品。如果生產、銷售假農藥、假獸藥則不構成本罪。17、A[解析]犯罪客觀要件的內容首先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危害行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須有刑法規定的危害行為。除了危害行為以外,行為對象、危害結果、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也是客觀方面的重要內容,但一般認為它們不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素,只是某些犯罪的構成要件要素。18、B[解析]刑法的任務為保護法益,保護的方法是禁止和懲罰侵犯法益的犯罪行為。懲罰與保護密切聯系:不使用懲罰手段抑止犯罪行為,就不可能保護法益;為了保護法益,必須有效地懲罰各種犯罪;懲罰是手段,保護是目的。19、B[解析]關于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通常采取犯罪構成說。即行為符合一個犯罪構成的就是一罪,行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就是數罪,行為數次符合同一個犯罪構成的也是數罪。20、B[解析]有期徒刑是我國適用面最廣的刑罰方法,是名副其實的主刑。其特點與內容如下:①有期徒刑剝奪犯罪人的自由。②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③有期徒刑的基本內容是對犯罪人實行勞動改造。二、多項選擇題21、ABCD[解析]共同犯罪行為的分工情況可能表現為四種:①正犯行為(實行行為),對共同犯罪故意內容的實現起關鍵作用;②組織行為,即組織、策劃、指揮共同犯罪的行為,對共同犯罪的性質、規模等起決定性作用;③教唆行為,即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圖的行為,對他人犯意的形成起原因作用;④幫助行為,即幫助實行犯罪的行為,對共同犯罪起輔助作用。22、ABCD[解析]罪狀可以分為兩大類:①對具體犯罪構成特征的描述(基本罪狀);②對加重或減輕法定刑的適用條件的描述(加重、減輕罪狀)。分則條文對基本罪狀的描述方式,可以分為四種情況,即簡單罪狀、敘明罪狀、引證罪狀、空白罪狀(參見罪狀)。23、ACE[解析]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經單位集體研究或者由負責人決定,由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具體實施的犯罪。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的特點包括:①整體性;②雙重性;③局限性。24、ABC[解析]《刑法》規定了兩種正當防衛;一是一般正當防衛,存在防衛過當問題;二是特殊正當防衛(無過當防衛)。A項,假想防衛是指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為人誤認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進行所謂防衛。假想防衛不是正當防衛。B項,在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時,進行所謂“防衛”的,稱為防衛不適時,此時不構成正當防衛。防衛不適時有兩種情況:一是事前加害或事前防衛,二是事后加害或事后防衛。防衛不適時構成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C項,防衛挑撥是指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撥對方對自己進行侵害,然后以正當防衛為借口,給對方造成侵害的,是濫用正當防衛的違法犯罪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D項,偶然防衛,是指故意或者過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為,符合了正當防衛的情況,客觀上起到了人身防衛的效果。可依結果無價值論的觀點認定為正當防衛。25、ABCD[解析]犯罪客觀要件,是刑法規定的,說明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法益的侵犯性,而為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客觀事實特征。犯罪客觀要件的內容包括:①危害行為;②行為對象;③危害結果;④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三、名詞解釋題26、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其特征有:①本罪客觀方面必須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并且數額較大。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資金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或者其他騙取集資款的手段。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法規有關集資的實體規定或者程序規定,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集資以承諾回報為前提,但所承諾的回報不必具有確定性。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才成立本罪。②本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③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7、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其基本內容包括:①法律主義(成文法主義);②禁止溯及既往;③禁止類推解釋;④禁止絕對不定(期)刑;⑤明確性;⑥禁止處罰不當罰的行為;⑦禁止不均衡的、殘虐的刑罰。28、特別刑法是僅適用于特別人、特別時、特別地或特別事項(犯罪)的刑法。一般來說,單行刑法與附屬刑法屬于特別刑法。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刑法僅適用于中國的特別地,也可謂中國的特別刑法。當某種行為同時符合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的規定時,應根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僅適用特別刑法;如果某一行為同時符合兩個同等效力的特別刑法的規定,則應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僅適用新的特別刑法;如果某一行為同時符合兩個效力不同的特別刑法,則應適用效力更高的特別刑法。29、罰金,是指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的適用對象主要是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罰金的處罰方式包括以下幾種:①選處罰金;②單處罰金;③并處罰金;④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四、判斷說明題30、錯誤。理由:生產、銷售假藥中的假藥只限于人用藥品與非藥品,而非包括所有的假藥。如果生產、銷售假農藥、假獸藥則不構成本罪。31、正確。理由:根據《刑法》的規定,成立故意必須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此,在特殊情況下,行為人由于不知法而不能認識自己行為的危害性,不成立犯罪故意。32、錯誤。理由:驅逐出境是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的刑罰方法。作為附加刑的驅逐出境只能適用于犯罪的普通外國人(包括具有外國國籍的人與無國籍的人),而不能適用于外交官,因為外交官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權。六、簡答題33、《刑法》第65條第1款對一般累犯的規定如下:“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據此,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如下:(1)前罪與后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兩罪或者其中一罪是過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累犯制度的設立以遏制犯罪人再次犯罪為目的,不應當也沒有必要對過失犯罪設立累犯制度。(2)行為主體實施前罪與后罪時,都必須已滿18周歲。犯后罪時不滿18周歲的,不得認定為累犯。同樣犯前罪時不滿18周歲但犯后罪時已滿18周歲的,也不構成累犯。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接受教育改造,不以累犯從重處罰,也足以預防其再次犯罪。另一方面,對未成年人犯罪不以累犯論處,符合我國注重對未成年犯罪人進行保護性教育的刑事政策。(3)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后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這一條件表明,只有當前罪與后罪都是比較嚴重的犯罪時,才成立累犯,這便將從重處罰的累犯限定在嚴重犯罪的范圍內。(4)后罪發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所判處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內。上述5年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人,應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內再犯罪為條件。故被假釋的犯罪人在假釋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的,被判處緩刑的犯罪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處緩刑的犯罪人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此外,刑罰執行完畢是指主刑執行完畢,附加刑是否執行完畢不影響累犯的成立。七、論述題34、被害人的承諾,符合一定條件,便可以排除損害被害人法益的行為的犯罪性。(1)被害人承諾排除犯罪性的原因:被害人請求或者許可行為人侵害其法益,表明其放棄了該法益。既然如此,法律就沒有必要予以保護;損害被放棄的法益的行為,就不構成犯罪。(2)經被害人承諾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時,才能排除行為的犯罪性:①被害人對被侵害的法益具有處分權限。對于國家、公共利益與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諾的問題,故只有被害人承諾侵害自己的法益時,才有可能排除行為的犯罪性。但即使是承諾侵害自己的法益時,也有一定限度。如經被害人承諾而殺害他人的行為,仍然成立故意殺人罪。②承諾者必須對所承諾的事項的意義、范圍具有理解能力。③承諾必須是被害人的真實意志,故戲言性的承諾、基于強制或者威壓作出的承諾無效。但如果僅僅是關于承諾動機的錯誤,應認為該承諾具有效力,成為排除犯罪的事由。④承諾至遲必須存在于結果發生時,被害人在結果發生前變更承諾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