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五)_第1頁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五)_第2頁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五)_第3頁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五)_第4頁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五)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證抗洪搶

險、抗旱救災工作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

產損失,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1.2.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1.2.1.1《安全生產法》;

1.2.1.2《水法》;

1.2.1.3《防洪法》;

1.2.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條例》;

1.2.1.5《防汛條例》;

1.2.1.6《抗旱條例》;

1.2.1.7《河道管理條例》;

1.2.1.8《長江、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邏搶險規定》;

1.2.1.9《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2.1.10《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11《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1.12《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1.1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

1.2.1.14《實施〈防洪法〉辦法》;

1.2.1.15《抗旱條例》;

1.2.1.16《防洪標準》(GB50201-94):

1.2.1.17流域規劃及城市防洪規劃

1.2.1.18已批準的防洪調度方案、流域防洪預案

1.2.1.19《關于批轉渦河、潁河防洪預案的通知》);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

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臺風暴雨、干旱

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動引發的堤防決口、水

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統一

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全民參與,軍民結合的機制。

防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

險的原則。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

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

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需求,切實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

的現代化水平。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以人為本,科學防控,突出重點,

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

-2-

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區人民政府設立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

負責組織、指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區防汛抗旱指

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指辦)設在區應急管理局,值班

室電話**7(備),傳真電話**。

2.1.1區防指組織機構

區長任指揮,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任第一副指揮,副區

長任副指揮,區人武部部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

應急管理局局長、區水利局局長任副指揮,區紀委(監察委)、

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氣象局,區人社局、區農業農

村局、區經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區民政局、區

文化旅游體育局、區衛健委、區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分局譙城分局、區商務局、區供銷社、市公安譙城分局、區

交通運輸局、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生態環境

分局等成員。

由區防指聯系市供電公司、市移動、聯通、電信等通訊

公司。

指揮部具體組成人員詳見附件《防汛抗旱指揮部組成人

員》。

2.L2區防指職責

-3-

區防指負責組織、指揮的防汛抗旱工作,協調區水利局

制定較大河流防御洪水方案,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并

組織落實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水資

源,組織災后水毀修復及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2.1.3區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區紀委(監察委)、區人社局負責檢查監督參加防汛抗

旱的國家工作人員履行防汛抗旱職責、執行防汛抗旱紀律的

情況。

區委組織部負責督查各級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責任制落

實情況,掌握黨政領導干部在組織抗洪搶險、抗旱和救災工

作中履行職責及遵守防汛抗旱紀律情況。

區委宣傳部負責狙握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及時協

調、指導新聞單位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報道工作。

區發改委負責指導制定防汛抗旱規劃工作和防洪保安

建設、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抗旱水源工程等計劃的協調

安排和監督管理以及受災群眾的糧食保障工作。負責協調落

實農業排灌和抗災用電指標。

區人武部根據汛情、旱情需要,負責組織協調預備役部

隊和民兵參加抗洪搶險,轉移營救危險地區群眾,以及抗旱

應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緊急任務。

區經信局負責協調企業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

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

-4-

后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區住建局負責城建系統所屬防洪、排澇、供水工程安全

運行。組織、配合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工作。

做好城市供水相關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指導工作,農業、

畜牧業生產救災指導和技術服務,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及

做好災后農業生產自救技術指導,負責抗旱機械的供應、管

理工作。

區商務局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

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區應急局負責水旱災害的救災工作,對受災群眾實施救

助安置。負責災情統計和核查,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

況,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

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監督、

指導和協調汛期應急管理工作,及時組織、協調防汛抗旱災

發事件中的災害救助及應急救援處置。

區財政局負責籌集防汛抗旱資金,按照市防指確定的分

配方案,及時下撥中央、省和市級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督促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落實救災工作經費和救災裝備經

費,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協調解決防汛搶險取土用

地問題。

-5-

區教育局負責轄區內學校校舍安全和中小學在校學生

汛期安全,做好師生疏散工作。適時安排對全體師生的防汛

知識培訓。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和水運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負

責公路、航道設施建設等滿足和保障防洪需要,優先運送搶

險救災人員和物資,及時征調、組織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所

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緊急防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從防

洪安全要求。

區水利局負責汛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提供防洪抗旱

技術指導,負責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監管,督促水利工程水毀

修復。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

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為區委、區政府、區防指組織

指揮防汛抗旱當好參謀。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運送防汛搶險

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

偷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洪與抗旱工程設施的違

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體

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

區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及

時提供雨情、旱情和相關氣象預測資料及預報服務。

區衛健委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

后,及時向區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開展

一6一

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區人社局負責受災群眾的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水環境質量應急監測。在水污染危

險期,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區防指報告水質狀況,防止飲

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質性缺水,避免和減輕污染事故造成的

重大損失。

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開展防汛抗旱宣

傳。及時準確報道經區防指審定的汛情、旱情、災情和各地

防汛抗旱動態。

2.L4區防指辦職責

承辦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時掌握汛情、旱情、工情;

根據區防指決策,具體統一調度區防汛抗旱工程;組織擬定

河流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和重點地區的抗旱預案,

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制定和實施

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預案;指導、檢查、督促受澇地區開展

排澇;督促、指導有關防汛指揮機構清除河道范圍內阻礙行

洪的障礙物;負責中央水利建設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補助經

費、省級防汛抗旱經費、市區防汛抗旱經費、農業抗災用電

指標計劃安排,區直管工程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

撥;組織、指導防汛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隊的建設和管理

等。

2.2防汛現場指揮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7-

當河流出現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現重大險情或其他緊

急情況需要現場指揮的,組建現場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機構

由當地行政首長、參加搶險的**部隊首長和水利專家組成。

專家組負責擬定搶險方案,行政首長對搶險方案進行決策,

并組織實施。**部隊參加搶險,由事發地人武部負責組織、

協調。

2.3專家組

區防指成立專家組,由相關專業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

成,為防汛抗旱指揮決策、應急處置等提供咨詢和建議。

3汛(旱)前準備

3.1應急預案

目前已修訂完善渦河防汛搶險應急預案、西觀河防汛搶

險應急預案、包河防汛搶險應急預案、洪澇災害防御預案、

抗旱預案等已初步完成了各類預案體系。

3.2汛(旱)前檢查

各級各部門開展汛(旱)前大檢查,查找薄弱環節,限

期整改,消除隱患,確保度汛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做好抗

旱設備維修保養工作,確保正常運行。

3.3工程準備

汛期前應完成上報的水毀工程修復、在建開口工程復堤

復壩任務,對各類防洪工程度汛隱患進行除險加固,落實跨

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安全度汛方案。

-8-

3.4應急物資

3.4.1物資儲備

(1)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防汛

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旱災威

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定儲備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物資。

(2)區防指儲備的防汛物資,主要用于區直管的河道、

堤防、閘壩及水利樞紐工程的防汛搶險,重點支持遭受特大

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的應急需要。必要時,區防指向市防

指請求支持。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抗旱物資品種

及數量,根據本地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的需要和具體情況,

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確定。

3.4.2物資調撥

(1)區級防汛抗旱物資的調用,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

防汛搶險和抗旱物資急需。

(2)區級儲備的防汛物資須逐級申請,經區防指批準,

由區防指辦向儲備單位簽發調撥令。緊急搶險情況下,可用

電話或明傳電報申請批準調動,用后補辦手續。申請內容包

括用途和需用物資的品種、數量、運往地點、時間等。

(3)儲備單位、倉庫接到調撥命令后,必須立即組織

發貨,申請單位負責組織運輸,并及時向區防指辦反饋調撥

情況。

-9-

(4)汛期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可

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凡運送

防汛人員、物資的車輛在各等級公路、橋梁和渡口均免費優

先通行。電力部門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澇、抗旱供電。

3.5培訓演練

3.5.1培訓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

訓,負責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

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干的培訓。

3.5.2演練

(1)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

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

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6社會動員

各級政府應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巡堤查險、搶

險除險、人員轉移、抗旱供水等防汛抗旱工作。

4監測預警

4.1監測預報

4.1.1氣象水文信息

(1)氣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氣形勢分析,

預報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氣形勢、臺風走向趨勢和其他有關

-10-

氣象信息。

根據氣象部門對災害性天氣預測預報情況,當有可能發

生災害性天氣時,要加強與上級和氣象部門的會商,及時報

送本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發、水位、流

量、水量、土壤墻情及其變化趨勢,以及洪峰水位、流量、

預計出現時間等水文特征值。

加強與水文部門會商做好水文信息的監測和收集工作,

并及時將信息報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當預測河道超警戒水位時,水文信息應按每4小時一次

加密測報;當預測接近保證水位時,重要站點應按每2小時

一次測報,必要時應隨時測報。

當發生特大暴雨時,應增加報送次數。當潰壩決口以及

河道洪水達到歷史前3位或斷流時,應及時向區防指報送信

息。

土壤埔情實行旬報制,逢1報送;出現旱情時,每5天

報送;旱情嚴重時,實行日報制。

4.1.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實時水位、流量、工程運行狀

況、巡堤查險有關情況(包括查險隊伍人員組成、人數、交

接班等);工程出險情況(包括出險時間、地點、類別、程

度、處置等情況);負責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

-11-

人和應急通信聯絡方式、搶險隊伍、搶險消耗物資等內容。

現場防汛指揮機構、工程管理單位應隨時掌握河道堤防

信息,認真做好記錄。當河道水位超設防水位時,水利工程

管理單位負責巡堤查險并及時將情況報告同級防指和上級

主管單位。當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時,由當地防指組織民工

上堤巡堤查險和防守,現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將有關

工程及防汛信息報當地防指,并逐級上報至市防辦,重要情

況區防辦須核實后上報市防辦;當渦河、西潮河等干流達到

警戒水位后,區防辦按每日2時段(即8時、16時)向市防

辦報告汛情、工情信息。重要堤防發生重大險情后1小時內

報告市防辦。

4.1.3涵閘信息

涵閘信息主要包括:實時閘上、閘下水位及流量;過閘

流量及變化趨勢;泄水建筑物調度及運行狀況等;若發生險

情,要形象描述險情狀況及采取的應急搶險措施;負責處理

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人和應急通信聯絡方式等內容。

水閘超汛限水位后,水閘管理單位應按照規定,增加觀

測頻次,做好記錄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當發現險情

或建筑物運行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報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揮

機構和水閘主管部門。重要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后30分鐘

內報告區防辦。

4.L4洪澇及旱災信息

-12-

洪澇、旱災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范圍、

程度、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

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土壤墻情、蓄水和城鄉供水

情況;災害對城鄉生活、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

的影響。

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應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災情。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收集洪澇、旱災動態信

息,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一級防汛抗旱

指揮機構報告。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核實

后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區防指在災害發生后4小時內將初步

情況報區政府和市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

時上報。

4.2預警分級

洪水預警由低到高分為4個等級,依次為一般洪水、較

大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干旱預警由低到高分為4個等

級,依次為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特大干旱。

4.3預警發布

根據可能影響范圍、程度及發展態勢,對洪澇和干旱等

進行預測預報,區防指組織氣象、水文、自然資源等部門會

商,視情向社會發布江河洪水預警或區域干旱預警。

4.3.1預警響應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

-13-

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各級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

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

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

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

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

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

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

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鄉、鎮、街

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

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

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

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4.3.2氣象水文預警

當預報有災害性天氣發生時,通過氣象主管部門及時向

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當預報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防汛抗

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相關的下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

-14-

構做好應對準備。

4.3.3洪水災害預警

(1)當河道即將出現洪水時,根據水文部門對洪水的

預報,區防指辦公室及時向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

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布洪水走勢,加強與市防指及水利部門

會商,為防御洪水提供基本依據。

(2)當河道水位達到警戒水位后,各級防汛抗旱指揮

機構在本區域內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當河道

水位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堤防、涵匣發生重大險情

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可視情依法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3)當河道堤防及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重大

險情時,水工程管理單位或現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向

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主管部門報告,當地政府應迅速成

立現場搶險指揮機構,負責組織搶險,并立即向可能淹沒的

區域發出預警,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4.3.4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防將發生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

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

4.3.5臺風暴雨預警

(1)根據氣象部門對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

的趨勢預報。對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暴雨及臺風中心位置、

-15-

強度、移動方向、速度,臺風暴雨的量級和雨區分布等信息,

區防指會商,臺風臨近時及時向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發布

有關信息。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并將有關信

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4.3.6干旱災害預警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

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

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

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

供科學依據。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

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

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5信息報告及發布

5.1信息報告內容

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

情、險情、災情,水工程、行蓄洪區調度運住情況,參加防

汛抗洪、抗旱人力調集情況,防汛抗旱物資及資金投入情況,

因水旱災害轉移人口及安置等情況。

5.2信息報送

-16一

防汛抗旱信息實行歸口管理,逐級上報。防汛抗旱信息

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實行一事一報,

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

況,同時抓緊了解詳細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5.3信息發布

一般信息由防指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出,重要和需要

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信息,須經防指負責人審簽。本級防

汛抗旱的一般信息,報送本級防指辦有關負責人處理;重要

信息經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簽批后,按領導批示分

頭辦理,防指辦負責督辦。

凡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備采用和發布的水

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上

級部署立即調查核實。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行動分IV級

(一般)、m級(較大)、n級(重大)和I級(特別重大)

四級。

6.2響應條件

6.2.1I級響應條件

(1)渦河、西沈河發生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流量的

重現期達到50年一遇的洪水);

-17-

(2)發生面積大于20萬畝的洪澇災害;

(3)發生特大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

積的比例在80%及以上;因旱造成農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

占所在區域人口比例在60%及以上。

6.2.2II級響應條件

(1)渦河、西沈河發生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流量的

重現期達到20-50年一遇的洪水);

(2)發生面積大于15萬畝的洪澇災害;

(3)發生嚴重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

積的比例在50%-80%;因旱造成農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

所在區域人口比例在40%-60%0

6.2.3IH級響應條件

(1)渦河、西沈河發生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流量的

重現期達到10-20年一遇的洪水);

(2)發生面積大于10萬畝的洪澇災害;

(3)發生嚴重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

積的比例在30%-50%;因旱造成農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

所在區域人口比例在20%-40%0

6.2.4IV級響應條件

(1)渦河、西沈河發生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流量的

重現期達到5-10年一遇的洪水);

(2)多個鄉鎮發生輕度干旱

-18-

(3)發生輕度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

積的比例在30%以下;因旱造成農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

所在區域人口比例在20%以下。

6.3響應啟動

達到W級、III級、II級、I級響應條件,由市防指根據

實際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響應級別。

6.4響應措施

6.4.1I級響應行動

(1)在市防指的指導下,區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防指

全體成員參加,作出防汛應急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迅速

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

常委會聽取匯報并作出工作部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宣布

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可每天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

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行動情況。區防指派出工作組、

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2)區防指協調民兵及各單位搶險隊抗洪搶險、應急

送水。按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

群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

區防辦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區財政局及時籌集下達防汛

抗旱及救災資金。

區經信局及時協調供電公司兌現農業抗災用電指標。區

應急局及時救助受災群眾。區衛健委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

-19-

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區防指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3)相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全面啟動防汛抗旱應急

預案,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擔本區域的防

汛抗旱工作,并將工作情況報區防指。受災地區的各級黨政

主要負責人應到一線指揮,防指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

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

(4)當防洪工程、設施出現險情時,當地政府應立即

成立現場搶險指揮機構,全力組織搶險。區防指領導到現場

督查指導搶險工作,并派出專家組進行技術指導。

6.4.2II級響應行動

(1)在市防指的指導下,區防指指揮或委托第一副指

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

按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

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并迅

速將情況上報區政府和區防指,通過防汛抗旱快報等方式通

報區防指成員單位。必要時,由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匯

報并作出工作部署。按照《防洪法》等有關規定,可視汛情

宣布部分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區防指派出工作組、

專家組赴一線指揮防汛抗旱工作。區財政局先災區及時提供

資金幫助,區經信局協調及時兌現農業抗災生電指標。區防

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0-

(2)有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視情況依法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

旱)期,全面承擔本區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將工作情況報

當地政府和區防指。受災地區的防指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

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相關

鄉、鎮、街道辦事處全力配合相鄰地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

救災工作。

(3)當防洪工程、設施出現險情時,當地政府應立即

成立現場搶險指揮機構,全力組織搶險。區防指領導到現場

督查指導搶險工作,并派出專家組進行技術指導。必要時,

可按程序向市防指申請**部隊參加抗洪搶險。

6.4.31n級響應行動

(1)區防指第一副指揮或委托有關負責人主持會商,

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趨勢,加強防

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并迅速將情況上報區政府和市防指,并

通過防汛抗旱快報等方式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區防指視情

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2)有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可視情況依法宣布本地

區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當地防指應按職責承擔本區域

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規定組織防汛抗旱民工,加強防汛查險,

并將工作情況報同級政府和上一級防指。

(3)當防洪工程、設施出現險情時,當地政府立即成

-21-

立現場搶險指揮機構組織搶險。必要時,上一級防指派出專

家組赴現場指導搶險工作。

6.4.4IV級響應行動

(1)區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

強汛期、旱情的監視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上報

區防指領導和市防辦。區防辦視情派出檢查組赴一線指導防

汛抗旱工作。

(2)有關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密切監視汛情,按職責加

強巡邏查險,并將巡查情況上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

級主管部門。

(3)各鄉、鎮、街道防指應按職責承擔本區域的防汛

抗旱工作,按規定組織民工上堤防汛查險,組織開機排澇或

抗旱提水,并將工作情況報同級政府和上一級防指辦。當防

洪工程、設施出現險情時,當地政府應立即組織搶險。

6.5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6.5.1渦河、西流河洪水

(1)當渦河、西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位達到警戒水

位時,區防指成員和技術人員要按照分工要求,到崗到位,

開展工作。按《長江、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邏搶險規定》組織

防汛民工,巡堤查險和防守。當渦河、西潮河水位繼續上漲,

危及重點保護設施時,報市防指按照調度權限和防御洪水方

案,適時調度防洪工程,調度水閘攔洪錯峰,確保重要堤防

-22-

及城市的防洪安全。

(2)當渦河、西漂河主要支流及干流水位預報接近保

證水位或遇到重大險情時,區防指現場防汛負責人應根據需

要增調防汛搶險民工,重要險工險段確定專人防守。搶險技

術難度較大時,可申請區級、市級防汛機動搶險隊支援搶險,

必要時,按照程序請求動用**部隊參加突擊搶險。

(3)當遇特大洪水時,區防指嚴格按照市防指調度意

見執行。

(4)發生澇災的地區要按先自排后機排的原則積極開

展排澇。當地政府須組織勞力,拆除堵壩,保持溝渠暢通,

適時調集并架設臨時排水機械,搶排澇水。按照分級負責的

原則積極籌措排澇經費,電力部門要優先保證排澇用電。

6.5.2臺風暴雨災害

(1)臺風可能影響地區的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防汛負

責人應立即上崗到位,根據當地防御臺風暴雨方案進一步檢

查各項防御措施落實情況。對臺風暴雨可能嚴重影響的地

區,當地人民政府發布防臺風暴雨動員令,組織防臺風暴雨

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做好宣傳和組織發動工作,

落實防臺風暴雨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防臺風暴雨

和搶險工作。

(2)防汛指揮機構督促相關地區組織力量加強巡查,

督促對病險堤防、涵閘進行搶護或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

-23-

施。臺風暴雨可能明顯影響的地區,根據降雨量、洪水預測,

控制運用水閘及河流洪水調度運行,河道水位高的應適當預

排。

(3)臺風中心可能經過或嚴重影響的地區,當地政府

應動員和組織居住在低洼地、危險區、危舊房特別是人員集

中的學校、醫院等人員的及時轉移,高空作業人員停止作業。

電力、通信部門落實搶修人員,一旦損壞迅速組織搶險,保

證供電和通信暢通。住建、市容、林業部門做好城區廣告宣

傳牌固定、樹木的保護工作。衛生部門做好搶救傷員的應急

處置方案。

(4)根據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發布的臺風預

報警報、防臺風暴雨措施,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

指揮部及時做好防御部署。

6.5.3堤防決口、水閘垮塌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前期征兆時,當地防

汛指揮機構要立即啟動搶險預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

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同時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防

指直到市防指報告,向下游可能受災區域的當地政府預警。

(2)工程出險地點的下游地區政府或防汛指揮機構應

迅速組織轉移淹沒區或洪水風險區內群眾,并根據預案利用

有利地形構筑防線,控制洪水影響范圍或減緩洪水推進速

度。同時,上級防指應充分利用其他次要堤圈,做到有計劃

-24-

分洪,為搶險創造條件。

(3)當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時,立即啟動堵口搶護預

案,充實現場搶險力量,成立技術專家組、施工組、物資器

材組、后勤保障組、轉移安置組等,迅速實施堵口搶護。

6.5.4干旱災害

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干

旱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并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抗旱工作成為中心工作。強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長負責

制,區領導到受旱鄉、鎮、街道辦事處指導抗旱救災工作,

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確保災區社會穩

定。

區防指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掌握

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定期召

開成員單位會議,組織會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

重點水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區防指派出抗旱指導組深入受

災地區指導抗旱救災工作。動員區抗旱服務組織和社會有關

方面的流動機械及送水設備,全力以赴開展抗旱服務,并重

點向飲水困難地區送水。及時將旱情及抗旱情況報告區政府

和市防指;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旱情旱災及抗旱救災

情況。

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全力做好抗旱救災相關

-25-

工作。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分析

旱情發展趨勢,并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受災地區迅

速啟動相關抗旱預案,運行各項特殊的應急抗旱措施,包括

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組織、動員

抗旱服務組織和社會有關單位向飲水困難地區送水。

(2)嚴重干旱

區防指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趨勢,視情宣布部

分地區進入緊急抗旱期;不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全面部

署抗旱工作;強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派出抗

旱指導組,深入受旱地區指導抗旱工作;及時將旱情及抗旱

情況報告區政府和區防指;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旱情旱災

及抗旱情況;提請區政府將抗旱作為重點工作,加大對受旱

地區資金和抗災用電的支持。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

責,做好抗旱救災相關工作。

受旱地區適時啟動抗旱預案并報上級防指備案,當地政

府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全力抗旱,視情采取應急抗旱措施,發

生飲用水困難的地區應組織、動員抗旱服務組織和有關單位

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落實抗旱職責,做

好抗旱水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增加并落實抗旱用電指標、

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加強水質監測,防止發生水污染事件。

(3)中度干旱

-26-

區防指及時掌握旱情發展情況,適時部署抗旱工作,做

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適時向受旱地區派出抗

旱指導組,并向區政府、市防指報告旱情;對受旱地區給予

資金和抗災用電支持。受旱地區防指根據旱情發展情況適時

會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時分析預測水量和供水形勢,加強

抗旱水源的統一調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級防指報告

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4)輕度干旱

各級防指辦及時掌握旱情信息和發展趨勢,適時發布旱

情預警預報,強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統一管理,組織開展抗旱

服務。

6.6響應終止

當河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險情得到有效控

制,嚴重旱情已緩解,并預報無較大汛情、旱情時,各級防

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按規定的權限宣布解除緊急防汛(抗旱)

期。

依照有關規定緊急防汛(抗旱)期征用、調用的物資、

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旱)期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或

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調用專業機動搶險隊或抗旱服務

隊,由申請調用的單位支付成本費用。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

當地政府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

-27-

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7應急保障

7.1組織保障

達到ni級以上響應條件時,各級防指成員單位要抽調精

干人員,充實、加強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力量,在防指

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處理防指緊急事務和政

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俁證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運轉。

7.2隊伍保障

7.2.1群眾防汛搶險隊伍

群眾防汛搶險隊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擔巡堤、

查險、排險任務。按照《長江、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邏搶險規

定》,預報達警戒水位時,一線民工每公里10-20人,達

警戒水位以上一米時,二級民工每公里20?30人,預報接

近保證水位或遇到較大險情時,三線民工每公里30?50人,

以行政區劃統一編隊,明確負責人,由當地防指調遣,待命

上堤。根據汛情發展,區防指或現場防汛指揮機構可決定增

調防汛民工。

7.2.2部隊搶險隊伍

**部隊是抗洪搶險的骨干力量。視汛情、險情發展,區

防指根據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區域和程度、采取的救

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情況,可向市防指申請

調動部隊支援。

-28-

7.2.3防汛機動搶險隊

防汛機動搶險隊主要承擔對搶險設備要求較高、專業性

較強的防汛搶險任務。區級專業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區防指調

遣,赴指定地點實施搶險。鄉、鎮、街道辦事處各級防汛機

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指調遣,必要時聽從上級防指調遣,赴其

他地區執行防汛搶險任務。有關企業組建的防汛搶險隊,由

區防指和所在地防指調遣。

7.2.4抗旱服務隊

抗旱期間,抗旱服務組織應服從本級防指調遣,到受旱

地區提供抗旱流動機械,維修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

資,推廣和指導農戶使用旱地龍等生物抗旱措施。

7.3資金保障

區、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預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

經費,用于轄區內防汛物資儲備、水利設施運行與維護、水

利工程應急除險、抗旱應急水源工程、防汛搶險和衛生防疫。

因汛情、旱情需要,可動用其他資金。中央、省、市財政下

撥的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應及時安排,專款專用。

受洪水威脅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為加強本行政區內防

洪工程設施建設,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有關規定,可以

在防洪保護區范圍內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7.4技術保障

(1)建設和整合防汛抗旱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

-29-

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和完善水文信息采集及預報系統,使各雨量

測報的信息快速傳到區防指。

(3)逐步建立區防指與市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

會商系統。

(4)建立防汛抗旱信息管理系統。

(5)建立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立旱情信息采

集系統,為宏觀分析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7.5通信保障

7.5.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落實專人負責防汛抗旱

專用骨干通信網絡的管理和維護,汛前對專用通信網絡進行

全面檢查。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必須配備

有線、無線通信設施;各雨情、水情、旱情采集點必須配備

有線或無線通信設施,對于自動采集點,必須制定設備出現

故障時的監測信息應急采集、報汛預案,確保信息暢通。

7.5.2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

通的責任。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

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通信保障預案。出

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按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

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全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

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

-30-

障。

7.5.3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

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

全。

7.5.4各級防指辦應編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單位及個人

防汛抗旱通訊錄,每年汛前進行更新,對關鍵部門及關鍵人

員要明確多種聯系方式。

7.6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應優先保證防汛車輛的通行,保障抗洪搶

險人員、群眾安全轉移、防汛抗旱救災物資的運輸;做好搶

險救災所需車輛、船舶的調配和河道航行、渡口的安全監管

等工作。

7.7電力保障

由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部門在汛期安排專門部門負責協

助區防指,協調做好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

的電力供應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等工作。

8后期處置

發生水旱災害的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應組織

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

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

工作。

8.1救災

-31-

8.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鄉、鎮、街道辦事處應成

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

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

部辦公室工作。

8.1.2區應急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

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

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

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8.1.3區衛健委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

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

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8.1.4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

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8.2水毀工程修復

8.2.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

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

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8.2.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

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涉及跨行政區域

的水毀修復工作,由上一級主管部門負責協調。

8.3防汛抗旱物資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的原

-32-

則,各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由防指辦及時按照防汛物資

儲備定額補充到位。

8.4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根據汛(旱)期損失情況,盡快組織災后

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

下,可提高標準重建。旱情解除后,對經批準的臨時截水工

程和設施須盡快拆除,恢復河道及其堤防原貌。

8.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區、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

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

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

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汛抗旱工程的

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

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9附則

9.1名詞術語解釋

9.L1緊急防汛期

根據《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

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

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