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十七章社會保險
【考情分析】
年度單選題多選題案例分析題
(4分)基本養老保(8分)失
2011(2分)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險、轉移業保險
(4分)社會保險轉
2012
移、失業保險
2013(1分)工傷保險(2分)工傷保險
(4分)社會保險登記(1分)基本養
2014老保險(1,分)基本醫療保險3分)(2分)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1分)
(5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4分)(五)
險基金的支付、工傷保險的原則和覆養老保險、社
2015
蓋范圍、生育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會保險
遇
【本章重要考點】
1.基本養老保險
2.基本醫療保險
3.工傷保險
4.失業保險
5.生育保險
6.企業補充保險
考點1:基本養老保險
費用繳納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
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2.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計
入個人賬戶。
3.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
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
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4.企業繳費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比
例不低于本人工資的4%,以后逐步提高到8%。
5.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
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6.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
征利息稅。
7.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享受待遇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
件
繳費不足15(1)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年的處理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保險,按照國務院
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
足15年(含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
社會保險,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
辦機構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
鎮居民社會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后果,經家人
書面確認后,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
支付給本人。
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考點2:基本醫療保險
覆蓋范圍.目前社會保險中實施范圍最廣的。一
費用繳納1.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當地工資總額6%)和個人(本人工資2%)
和個人共同繳納。
2.目前,實行的是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個人繳
納+單位繳納30%左右)兩個部分。
基本醫療1.醫療費用依法應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
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
的支付追償。
2.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4.目前執行的政策: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范圍各不相同。
(1)個人賬戶:主要支付門診(小額)醫療費用
(2)統籌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大額)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一般控制在當
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考點3:工傷保險:
原則(1)無過失責任原則
(2)損害補償原則
(3)預防、補償和康復相結合的原則
費用繳納1.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2.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
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
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與單位繳費費率之積。不同行業實行差別費率。
用人單(1)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進行公示。職
位的責|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B(2)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
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
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3)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
承擔。
(4)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
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5)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
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
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6)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
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
受到傷害的工作單位依法承擔工傷責任一
認定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種)(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
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視同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
(3種)亡;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
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不得認定(1)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工傷或者(2)醉酒導致傷亡的
視同工傷(3)自殘或自殺的
工傷認定(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
申請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日內,
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
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R起!年內,可以直
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職工或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
承擔舉證責任。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
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
位。
勞動能力1.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
鑒定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
2.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
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延長30
日。申請鑒定的單位或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鑒定結
論不服的,可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R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
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3.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做出之日起1年內,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所在單
位或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工傷待遇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弱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
認,可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
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
由所在單位負責。
2.職1咽工死田,其近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償金、供養親屬撫
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補助金。
3.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
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上述工傷保險待遇涉及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
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
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
60%計算。
4.重處幽生事故或下落不明|的處理: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
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
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預支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的50%。
5|.多次發生工創: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的,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領取相關待遇時,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工傷的最
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6.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
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停止享受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拒絕治療的。
工傷保險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
待遇情形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特殊情況1.先行支付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
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探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
(2)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
(3)依法經仲裁、訴訟后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
書的;
(4)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2.不合法單位職工工傷,單位向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
償。
3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
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3.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
和生活保障由該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待遇標準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恃遇,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級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本人工資按月支付的傷殘津貼(本人工資)
①)
一級傷殘27個月90%
二級傷殘25個月85%
三級傷殘23個月80%
四級傷殘21個月75%
五級傷殘18個月70%
六級傷殘16個月60%
七級傷殘13個月
八級傷殘11個月
九級傷殘9個月
十級傷殘7個月
【例題:多選】關于工傷保險的說法,正確的是()o
A..工傷職工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將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B.職工不繳費
C.勞動者在下班途中,受到暴力傷害可以認定工傷
D.職工因醉酒遭受事故傷害的不得認定工傷
E.職工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答案】ABDE
【解析】不得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
自殘或自殺的.
考點4:失業保險
費用繳納單位職工按照個人工資1%繳納,用人單位繳納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j
待遇|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遨2
生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木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保險金的期
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再失業,繳費時間重新算,領取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
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5)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不得低于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6)失業人員領取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
待遇。
牌止領(1)重新就業的(2)應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養老保
失¥保險待遇的(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介紹的工作或提供的培訓的
失業登記解除勞動關系之口起"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轉移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之
【例題:單選】關于失業保險的說法,錯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4年中國低空油煙凈化器行業調查報告
- 中國樟腦磺酸鈉行業市場調查報告
- 中國棉紡經紗管行業市場發展前景及發展趨勢與投資戰略研究報告(2024-2030)
- 2025年中國轉向器托架行業市場發展前景及發展趨勢與投資戰略研究報告
- 2025年中國一位無級調光器行業市場發展前景及發展趨勢與投資戰略研究報告
- 2020-2025年中國林木培育和種植市場前景預測及未來發展趨勢報告
- 純化水水質檢驗報告
- 2021-2026年中國自動化藥房設備行業全景評估及投資規劃建議報告
- 2025-2030年中國世紀情酒行業深度研究分析報告
- 金華羊肉粉培訓教程課件
- 【課件】破繭 逐光-2026屆新高三啟航主題班會:挑戰極限成就夢想(含規劃指南、學法指導、心理護航)
- 第27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開創與發展 課件 中外歷史綱要(上)
- 2025年浙江寧波寧海縣第一醫院招考聘用緊缺專業編外醫師筆試歷年典型考題解題思路附帶答案詳解
- 貴州國企招聘2025貴州省糧食儲備集團有限公司招聘76人筆試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析集合
- 3D打印食品安全標準-洞察及研究
- 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2022-2023學年五年級下學期數學素質評價試卷(含答案)
- 低空經濟八大應用場景與實踐案例解析方案
- 2025年物業管理員(中級)職業技能鑒定試卷(含物業設施設備維護案例)
- 下肢功能鍛煉的護理方法
- 2024-2025學年湘教版七年級數學下冊期末素養測試卷(二)含答案
- DB31/T 1204-2020標準先進性評價通用要求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