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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選煤廠安全檢查手冊

安全監察局

2009年11月

說明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家有關選煤廠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

及集團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統一和規范洗煤廠安全檢查標準,真正使

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扎實有效。依據《選煤廠安全規程》

(AQ1010-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

生產法》、《關于加強煤塵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行[2008]159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

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44號令)、《神華集團公司本質安全型

煤礦達標考核辦法》(神華安[2009]203號)、《神華集團安全質量標

準化管理辦法》(神華安[20051316號)等,特編制了本檢查手冊,供

檢查人員參考。

因編者時間、知識水平有限,難免有很多錯誤和不完善之處。請

批評指正,以便及時修正。

目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工業廠區、工業衛生和作業場所...............5

第三章地面生產系統................................10

第四章原煤準備、干選、干燥及除塵系統..............12

第五章水洗系統....................................17

第六章煤泥水系統..................................22

第七章廠內外運輸及裝車系統........................26

第八章輔助設備....................................37

第九章機械設備管理、檢修及安裝...................42

第十章電器安全....................................48

第十一章技術檢查.................................55

第十二章自動監控和計算機信息管理5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選煤廠必須建立健全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安

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人員的安全崗位責任

制,安全目標管理、安全辦公會議、安全獎懲、安全投入保障、安全

質量標準化管理、安全教育與培訓、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安全監督

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審批、事故應急救援、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安

全舉報、管理人員現場巡查、安全操作管理、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及獎

懲、停送電、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護維修、污染源管理、安全技術操

作規程、交接班等規章制度以及企業認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并且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選煤廠安全規程第4.4條和安全基礎管理

指導意見第8、n條)

第二條選煤廠直接從事生產建設的職工,必須進行強制的安全

培訓。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職工,不得上崗作業。實習和參觀人員在

進車間前,必須學習有關的安全注意事項。

選煤廠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有任職資格證書;特種

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書;選煤廠

職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其中:

a)廠長、副廠長、總工程師、工程師、技術員、行政職能科室

科長等,接受培訓時間不少于一個星期。

b)車間主任、副主任、工段長、班組長、安全專職人員等,接

受培訓時間不少于半個月。

c)電工、起重工、汽車司機、火車司機、司爐工、鍋爐工、受

壓容器操作工、火力干燥工、電焊工、高空作業及接觸劇毒、易燃、

易爆等的特殊工種工人,接受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

d)選煤司機、維修鉗工等,接受培訓時間不少于半個月。

e)新進廠的工人(包括合同工、代培人員),接受培訓時間不少

于1個月,并由有經驗的工人帶領實習4個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獨

立工作。

f)調換工種及崗位的職工,都必須重新培訓。

g)全廠職工每年都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更新教育,接受教育時間

每年每人不少于4天。

配(變)電所值班電工因故間斷電器工作連續3個月的,必須重

新參加考試取得合格后方能繼續上崗。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培訓基地,

并做到培訓計劃、機構、基地、費用、教材、人員、考核、檔案、制

度“九落實”。(安全生產法第20條和安全基礎管理指導意見第30、

33條)

第三條選煤廠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適用工作需要

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裝備。

第四條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

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安全生產法第

15條)

第五條選煤廠必須編制年度防洪、防火、防雷、防暴、防凍等

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組織實施。根據需要進行必要的救災演習。

(選煤廠安全規程第4.10條)

第六條選煤廠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

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4)經常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

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

安全疏散標志。(消防法第14條)

第七條選煤廠不得將生產系統或設備承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

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選煤廠實行承包(托管)

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承包方(承托方)必須取得煤炭生產許

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經過國家有關部門驗收通過;承包方(承

托方)不得再次轉包.

第八條基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規定。

建設單位必須對建設項目實施統一的協調管理,必須建立安全、

技術、工程管理機構,按專業配備足夠的安全、技術人員,加強對建

設項目施工的監督管理;要負責組織制定和督促落實有關安全技術措

施,與施工、監理單位密切配合,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和安全生

產責任狀,明確施工方案和方法,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

全檢查與協調。

施工單位對建設施工負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項目部必須健全和

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現場安全管理,按設計圖紙組織施工。要按

照集團公司2009年安全1號文件要求,切實把好“五個關口”、做到

“五個統一二

建設項目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和安全承擔監理責任。

第二章工業廠區、工業衛生和作業場所

第九條廠區車行道、人行道和消防、救護線路應當平坦暢通、

整潔美觀,夜間應當有足夠的照明。在道路和軌道交叉處,必須有明

顯和統一的交通標志、信號裝置或者落桿,廠房結構應當無傾斜、裂

紋、風化、下榻現象。

生產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須設置固定蓋板或圍欄。在危險處

必須設警示牌,夜間必須設置警告紅燈。

第十條升降口、大小孔洞、樓梯、平臺、走橋必須加設欄桿(高

度105cm)o廠房內井、孔、溝的蓋板必須與地面齊平,廠房內的吊

裝孔,每層之間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系裝置和安全裝置。各吊裝孔必

須有牢固蓋板和欄桿;臨時吊裝孔、眼,必須設置臨時欄桿、蓋板和

醒目標志。經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不得有電纜、管道及其它妨礙通行

安全的設施和物體。作業場所、通道、走廊的光線應當充足,采光部

位不得遮蔽;冰凍作業場所應當鋪墊防滑材料;高層建筑的冰溜應當

及時清除或在人行過道處設置遮掩防護,各種廠房的出口必須設置堅

固的雨篷。

第十一條設備的傳動部分必須安設可靠的防護裝置。網狀防

護裝置的網孔不得大于50nunX50mm,液力傳動裝置的防護裝置不

得采用網狀裝置。各種傳動帶、傳動鏈安裝松緊適度。

清掃作業場所時,不得用水沖洗電氣設備、電纜、照明、信號線

路以及設備傳動部件。

第十二條廠區、生產廠房及倉庫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

施。干燥、浮選、干選、原煤準備及各類煤倉、油脂庫、氧氣庫、汽

車庫、機車庫、配電室、集控室等重點防火區,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

消防栓、水龍帶、滅火器、砂箱及其他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消防

器材和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選煤廠及各車間應當根據需要設立群眾義務消防隊或者義務消

防員。

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符合安全和防爆、防火要求,

禁止帶火種進入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禁止在作業場所儲存易

燃、易爆物品。少量潤滑油及日常用的油脂、油槍必須存放在專用的

隔離房間。

選煤廠應當有易燃、易爆物(雷管、炸藥)和煤中雜物管理辦法

及記錄,一旦發現煤中混有雷管和炸藥,必須立即謹慎取出,并送交

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三條選煤廠應當有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和管理辦法,各種污

染源(煤泥水、煤塵、放射源)實行臺帳管理,有檢查、檢測記錄和

有關檢驗報告,并進行有計劃的治理。放射源應當有現場監視錄像和

防泄露措施;安裝有放射源檢測儀表的地方,必須設放射源警示牌。

在放射性同位素檢測儀表周圍工作時,其長期工作地點必須距離放射

源1m以上。距放射性探頭2m以內不許進行電焊。如果必須電焊,

應當暫時將放射源關閉。選煤廠應當有煤塵中游離二氧化硅檢測報

告,以便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第十四條選煤廠的高層建筑及其他需要防止雷擊的建筑和設

施,必須安設避雷裝置。避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和測定,保證其完好。

第十五條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必須按照國家

規定的方法定期測定,并建立檔案。測定次數符合下列規定:

a)粉塵作業地點,每月測定1次。

b)其他有毒物質作業地點,每季測定1次。

c)水質檢驗、理化檢驗,夏季每月測定1次,其他季節每季測

定1次;細菌檢驗,夏季每旬測定1次,其他季節每月測定1次。

第十五條接觸粉塵和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定期健康

檢查,并建立個人健康檔案。檢查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接觸粉塵的作業人員,當粉塵中含游離二氧化硅10%以上

時,每2年至少檢查1次;在10%以下時,每3年至少檢查1次。

對可疑塵肺每年檢查1次,每次檢查都要照胸部X線片。

b)接觸其他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其檢查期限按衛生部有關規

定執行。

第十七條選煤廠生產管理人員及生產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

動保護用品,長發應當盤入帽內,禁止穿裙子、穿短褲、戴圍巾、穿

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腳在現場作業;生產人員應當知道本崗位所存在

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選煤廠應當根據《工業企業噪聲檢測規范》的規定,

定期對各噪聲較強的工作地點進行測試。當工作地點噪聲超過標準

時,應當根據不同聲源,采取防護措施,降低噪聲危害。

選煤廠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必須執行工業噪聲標準表lo

表1工業噪聲標準

每個工作日接觸噪聲允許噪聲/dB(A)

時間/h

新建企業現有企業

88590

48893

29196

19499

最高不得超過115

第十九條新建、擴建、技術改造的選煤廠的煤泥水處理工程應

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進行擴建和技術改造的選煤廠,應當把煤泥水處理作為改擴建和

技術改造的重要內容,搞好設計和施工。

選煤廠所排工業污水,必須定期進行懸浮物、石油類、揮發性酚、

硫化物等有害成分的檢查。選煤廠污水排放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第二十條選煤廠應當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

織,配備必要的救援、救護器材。

選煤廠應當對職工進行人工呼吸、心臟起搏、傷口包扎等基本緊

急救護技巧和能力的培訓I,并保證培訓效果。

第二十一條選煤廠的防護欄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扶手宜采用外徑033.5-50nini的鋼管,立柱宜采用不小于

50*50*4mm角鋼或033.5-5Omm鋼管,立柱間隙宜為1000mm;橫桿采用

不小于25*4扁鋼或016的圓鋼,橫桿與上下構件的凈間距不得大于

380mm;擋板宜采用不小于100*2扁鋼制造,如果平臺設有滿足擋板功

能及強度要求的其他結構邊沿時允許不另設擋板;室外欄桿擋板與平

臺間隙10-20mm,室內不留間隙;欄桿端部必須設置立柱或與建筑物

牢固連接;所有結構表面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后不應有歪斜扭曲變

形及其他缺陷;欄桿表面必須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欄桿的設計必

須保證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載荷不小于500N。

第三章地面生產系統

第二十二條受煤坑上必須蓋有堅固的算子,其眼孔不得大于

300mmX300mm。卸煤時,算子不準拿掉。在受煤坑、受料斗的工作

地點,必須設置聲、光信號。

卸煤工作時,人不準站在受煤坑、受料斗上,發現車內有大塊研

石、鐵器、坑木時,應當及時處理,不準將其卸入倉內。在處理大塊

砰石等物件以及把工具拋向軌道兩旁時,作業前必須向車下人員發出

警告,待車下無人后方可作業。受煤坑、受料斗周圍必須設置符合要

求的防塵網,以達到環保要求。

煤倉的檢查孔必須加蓋板,入料口必須設置堅固的算格防護,算

格網眼不應大于200mmX200mm。非特殊情況,不準拿掉算格防護。

第二十三條原煤粒度細、易起拱的煤倉,應當配備風力或機械

破拱和清倉設施。

第二十四條在貯煤場進行貯煤、推運時,不得形成高差較大的

煤壁。落煤時,不得在落煤點推運。確因工作需要在落煤點推運時,

應當停止落煤或將落煤點改在其他地點。

貯煤場的貯煤量較多時,煤堆上必須有一條推土機能進出煤場的

安全通道,路面坡度低于25°,寬度在5m以上。

貯煤場應當設置防塵網、噴淋降塵和消防滅火設施;貯煤場必須

有良好的照明;貯煤場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并且有明顯的

警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堆取料機斗齒磨損不得超過2/3,每個鏟斗缺失不

得超過3個;堆取料機必須有聲光報警裝置;堆取料機必須有良好的

接地裝置,軌道無明顯變形、軌枕無斷路、軌道基礎無明顯塌陷。

堆取料機電纜纏繞不正常時,必須停機處理;在風速大于20m

/s以及大霧、雷雨、暴風雪等惡劣天氣時,堆取料機停止作業,并

采取穩車措施。

第二十六條室外運輸設備必須設置防塵罩或防塵網;室內運輸

設備及相關電器元件必須防暴,周圍環境采取防暴措施,并且符合消

防要求。

第二十七條煤倉堵塞時,工作人員應當使用專用的工具捅煤。

捅煤時,應當站在平臺上進行;不準在倉口捅煤。

第二十八條地面生產系統應當設置除雜裝置,以免雜物及鐵

器進入原煤生產系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處理設備上的雜物時必須

執行停電掛牌制度,處理受煤坑、受料斗內的雜物時,必須設專人監

護,掛好安全帶,必要時應當在停電裝置上上鎖并由進入坑、斗內的

操作人員帶好鑰匙。

第四章原煤準備、干選、干燥及除塵系統

第二十九條原煤準備、干選、干燥等重點防暴、防火區域,所

有電器設備必須防暴,禁止明火及吸煙,禁止將火種帶入。確因維修

或其它工作需要進行電、氣焊接時,必須停止生產,經防火部門批準,

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煤倉和原煤準備、干選、干燥車間等煤塵比較集中的地點,必須

遵守下列規定:

a)定期清理地面和設備,防止煤塵堆積。

b)電氣設備必須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

c)不得明火作業(特殊情況,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和吸煙。

d)空氣中煤塵含量不得超過規定值。

瓦斯量大的煤倉(原煤倉、精煤倉和緩沖倉)及與其相通的房間和

走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建立三班巡回檢查制度,制定檢查圖表。

b)煤倉設置高出房頂的瓦斯排放口。

c)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機電設備和照明。

d)煤倉內瓦斯濃度達到1.5%時,附近20m范圍內的電氣設備

立即停止運轉。

e)房間和走廊內瓦斯濃度達到0.5%時,立即切斷全部非本質

安全型電源(含照明電源)。

第三十條原煤篩分機、破碎機等干選設備及輸煤溜槽必須在密

閉狀態下作業,分選過程中,禁止打開箱蓋。原煤準備及干選系統的

各轉載點、揚塵點必須密閉并配有噴淋等降塵設施,易積存煤塵的設

備和地面必須定期清掃,作業場所粉塵濃度應當符合表2的要求,達

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表2粉塵含量最大允許濃度

序號粉塵種類最大允許濃度(mg/m-3)

1含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2

2含10%以下游離二氧化硅的煤塵10

及其他粉塵

篩分機(包括脫水篩)應當空載啟動。不準篩分機超負荷運行。篩

分機的傳動裝置必須安裝防護罩。

篩分機運行中,工作人員不得跳到篩板上打楔子、緊篩板螺釘和

擦激振器。清理篩孔及處理事故,必須停車、執行停電掛牌制度。

破碎機的旋轉部件必須設防護罩。不準運轉中打開破碎機箱蓋。

不準操作人員站在破碎機上。破碎機保險銷不得用其他金屬銷代替。

液聯易熔塞,不得隨意更換或不用。

大塊煤破碎前,必須使用除鐵器和進行手選,嚴防金屬和木材等

不能破碎的物件進入破碎機內。

清理破碎機、磨碎機中的雜物或者進行檢修,必須執行停電掛牌

制度,并至少有2人在場,1人清理、1人監護。

磨碎機的滾筒兩側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欄。磨碎機運轉時,操作人

員不得在傳動裝置和滾筒下面進行作業,不得從入料端向機體內加鋼

球。

第三十一條選煤廠應當有煤塵自燃報告和煤塵爆炸極限報告,

以便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二條手選輸送帶的兩側必須加設防護板。手選作業點應

當至少有2人工作,互相監護。手選工不得蹲在或者坐在帶式輸送機

兩側的護板上作業。

帶式輸送機的帶速不得超過0.3m/s,傾角不得大于12。。輸

送帶寬度超過0.8m時,應當在兩側分別設手選臺。

帶式輸送機必須安裝緊急停車按鈕或拉繩開關。

嚴禁在手選輸送帶上行走、跨越或坐臥。操作人員不得在原煤分

級篩篩口下1.2m范圍內和下料溜槽口處站立或工作。

下砰石倉作業,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工作人員發現雷管、炸藥、金屬、木料、特大塊開石等物品,應

當及時謹慎選出,必要時可以停機、停電處理。選出的雷管、炸藥,

不得私自保管、轉移或銷毀。

第三十三條除塵設備必須經常維護、保養,定期清理集塵,確

保其正常運轉;除塵設備應當與主要工藝設備列為同級管理,與相關

設備設置閉鎖關系;相關設備停止運行5分鐘后,除塵設備方可停止

運行,并且除塵設備停止運行時,不得進行自動清理煤塵工作。

第三十四條干燥車間啟動前,必須進行全面系統的試驗檢查。

干燥機停止運轉前,必須將滾筒中存煤全部排出。

操作人員應當經常檢查干燥機給料箱內的返煤情況。排灰時,室

內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排灰室和除塵器中的一氧化碳含量不得超過

0.00015g/m3o清爐排灰時,應當先將爐灰用水熄滅后再排出,禁

止帶火運出。當多管集塵器中煤粉燃燒時,必須立即停止引風機,打

開檢查孔將火熄滅。防爆閥每班要檢查一次,發現失靈立即更換。

干燥機各點的溫度、壓力不準超過表3的規定。

表3火力干燥機各點溫度與壓力的最大允許值

、項目爐膛干選機入口干選機出口弓風機

溫度/壓力/溫度/壓力/溫度/壓力/溫度/壓力/

選\

℃mmlI20℃mmII20℃mmH20℃mmlI20

機\

型號\

管式850-5800-100150-190120-300

液筒式1200-2800-15200-50120-150

灑落式800-5500-15150-100120-200

沸騰式1200385-450495-25-2573-255-1573130-170

0

注:lmmH20=9.80665Pa

干燥機的控制系統必須配備同時能發出聲光信號的警報儀表。各

種儀表應當定期校驗,保證完好。

干燥車間必須設置有效的除塵系統。產生煤塵的設備和轉載點必

須密閉。設備運行時,車間內粉塵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與干燥機直接連接的除塵器或排料除塵器,必須采用耐火材料結

構。

干式除塵器必須設置爆炸泄壓孔。多管除塵器防爆泄壓孔覆蓋的

鍍鋅板厚度不得超過0.5mm。

干燥車間的建筑必須設有直接通到室外的爆炸泄壓孔。泄壓孔應

當能夠迅速展開、擊穿或破碎。

干燥機正常運轉后方可供熱爐風進行作業。

干燥車間需使用電、氣焊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車間

主任、主管廠長批準后,并在安監人員現場監督下方可進行。

干燥機司爐工進行操作時,必須戴防護眼鏡,并配備其它耐高溫

防護用品。禁止司爐工穿戴化纖類服裝進行作業。

需進入干燥機內從事檢查或檢修,必須先停爐降溫,并將機內存

煤排凈和除塵通風后,方可進行。

第五章水洗系統

第三十五條選煤廠水洗系統的設備應當具有防水功能,電機防

護等級一般采用IP44以上,以便降低設備的故障率,使設備正常運

轉。選煤廠主洗系統應當設有必要的煤量緩存裝置,以便達到穩定洗

選、保證質量的目的。

第三十六條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生產、技術、經濟指標;

合理組織生產,加強生產技術管理,做到文明生產。

(1)生產技術指標:

a、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精煤和商品煤產量計劃;

b、產品質量達到合同要求,批次合格率達到100%,產品質量以

集團運銷公司網上數據為準;

c、數量效率按分選密度±0.1含量和工藝流程考慮,如下表:

±0.1重、跳、浮重浮或全重跳汰或跳浮

<10%939590

10%-20%919488

20%-30%899386

30%-40%879283

>40%859080

d、研石帶煤量符合下列要求:

①±0.1含量<40%時:重介選煤<5%,跳汰洗煤<8%;

②±0.1含量240%時:重介選煤<8%,跳汰洗煤<10%;

e、噸煤電耗符合下列要求:

動力煤電耗:

①礦井型4.5kW.h/t;

②礦區型5.5kW.h/t;

煉焦煤電耗:

①礦井型7.5kW.h/t;

②礦區型10kW.h/t,全重介加2kW.h/t,部分重介加

IkW.h/t;

f、噸煤介耗符合下列要求:

①塊煤W0.8kg/t;②末煤W2.Okg/t;③混煤W2.0kg/t;

g、噸煤油耗符合下列要求:普通浮選1.5kg/1,直接浮

選:1.6kg/t;

(2)經濟指標:

a、成本、利潤指標:完成上級核定的指標;

b、全員效率:煉焦煤選煤廠為12噸原煤/工.日;動力煤選煤

廠為30噸原煤/工.日

(3)生產管理:

a、規章制度齊全,責任明確。崗位責任制、安全規程、交接

班制度、操作規程成冊;

b、生產管理、煤質化驗管理、調度管理原始資料齊全,保管

清潔,有完整的統計資料;

第三十七條采用氣動風閥的跳汰機,其高壓風壓不得高于0.6

MPa,風閥系統不得在油霧器缺油情況下運行。檢修風箱內部需要使

用電焊時,必須將其內部油污清理干凈并保持通風良好。檢修和處理

跳汰機機體下部梯形溜槽和法蘭處漏水時,必須搭設腳手架。操作人

員必須系好安全帶。風動排料系統的風壓超過L5MPa時,安全閥應

當能自動放風。清理跳汰機體時,必須先將床層篩板清理干凈。進入

機體清理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設專人監護。隔膜跳汰機在運轉中,

不得任意調整沖程。調整沖程時,應當在設備啟動按鈕上掛停電牌,

并至少有2人在場,1人監護、1人調整沖程。操作人員不得用手拉

傳動三角膠帶。進入動篩跳汰機作業,必須執行停電掛牌制度。

重介質分選機與給料、產品脫介、介質添加及回收系統必須實行

嚴格的閉鎖運行。禁止超過規定的鐵器或大塊稈石進入斜輪分選機。

禁止用木棒壓著排汗輪傳動帶強制運行。使用旋流器分選,應當嚴格

控制入料粒度和入料量。禁止金屬物件和雜物進入旋流器。檢查、

清理磁選機、分選槽或提升輪時.必須執行停電掛牌制度,設專人監

護,并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嚴禁磁粉進入電機內部。磁介質粉堆放地點與電動機之間應當保

持一定距離;若距離難以保證,應當選用防護等級為IP44以上的電

機。介質桶上面必須設置算子和穩溜裝置,算子的孔徑不得大于10

mmo操作人員清理算子上的雜物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密度自動控制系統應當設置分流和補加水裝置,補加水不得使用

清水,以便保證洗水的真正平衡;分流和補水裝置必須靈活可靠。

第三十八條選煤廠阡石的堆存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法的有關

規定。采用稈石充填采空區進行覆土造田,應當將稈石推平、壓實,

不得形成空洞。覆土層厚度應當大于500mm。

排研系統的軌道、鋼絲繩、絞車、驅動裝置、礦車、連接裝置、

保險裝置和其他裝置,必須有專人檢查維修,并詳細記錄。

稈石山排研系統的軌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錯位不得大于2

mmo

b)兩條軌道頂面高低差不得大于5mm(曲線段外軌的加高,不

在此限,其加高按曲率半徑要求確定)。

c)軌道偏差:直線段或曲線段加寬后,最寬不得超過5nim,最

窄不得超過2mm。

d)軌枕應用道喳填實,道中應經常清理,保持無雜物、無浮稈。

排砰系統的保險繩、保險擋、阻車器等安全設施必須班班檢查。

研石山軌道行車時,嚴禁蹬鉤、行人。開車前,掛鉤工必須檢查牽引

車數和各車聯接情況。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或者聯接不良時,不得

發出開車信號。上下石干石山應當使用音響信號聯系開停車。禁止使用

手勢、喊話方式聯系工作。

人力推車時,必須目注前方。同方向推車時,兩車的距離不得小

于10mo嚴禁放飛車。道忿、彎道和坡度較大的地方,必須有警示

牌。在能自動滑動的坡度上停放車輛時,必須使用可靠的制動器或木

楔剎住。行石山向下卸車時,一定要觀看山下面是否有人。行石山的

軌道必須安裝牢固;發現有裂紋,立即處理。

高硫的稈石山必須采取降溫滅火措施(例如注石灰漿或水等)。稈

石山自燃區域必須設置醒目的警界線和警示牌。稈石山的防洪溝和排

水溝必須暢通。嚴禁在研石山防洪溝上跨溝建筑。殲石山位于河流附

近,必須構建堤壩。高硫煤干石山自燃區附近應當定期測定二氧化硫

濃度。超過環保標準的區域劃定為危險區。危險區不準任何人進入,

并采取措施降低二氧化硫濃度。

第六章煤泥水系統

第三十九條選煤廠煤泥水處理必須達到閉路循環達到國家環

保要求,并且達到下列指標:

a)一級標準:①補充水VO.15m7t;②無排放水污染;③無機

械化煤泥緩沖池;④洗水濃度<50g/l

b)二級標準:①補充水VO.20m7t;②無排放水污染;③有機

械化煤泥緩沖池;④洗水濃度V50g/l

c)三級標準:①補充水V0.25m3/t;②污染指標70-300g/l;

③有機械化煤泥緩沖池;④洗水濃度V50g/l

第四十條浮選藥劑庫必須采取防暴、防火措施,符合國家消防

安全,并有專人管理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清理浮選機、浮選柱、攪拌桶及礦漿準備器時,應當將煤泥放空,

并執行掛牌停電制度。操作人員進入機內工作,必須系安全帶,并設

專人監護;浮選機的加藥點必須布置在安全位置,并采取防滑、防火

措施。不得使用有害工人健康的浮選藥劑。

啟動浮選機、浮選柱、攪拌桶啟動前,工作人員必須逐臺巡視,

查看機體內是否有其他檢修人員,轉動部位是否有障礙物,待確認無

誤后方可啟動。

第四十一條過濾機及緩沖漏斗的操作和巡視平臺周圍必須設

置保護欄桿。縫補或更換濾布時,必須搭設安全架。

在加壓過濾機的壓力容器壁上,禁止撞擊、焊接和開孔。加壓過

濾機加壓倉和反吹風包,必須根據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制定年度檢驗

計劃,并報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及檢驗單位,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并取

得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加壓過濾機加壓倉和反吹風包入口門,必須設置機械、電氣閉鎖

裝置。需停機進入加壓過濾機加壓倉和反吹風包內檢修,必須保證其

內外空氣壓力相等;加壓倉內必須設置拉繩閉鎖裝置;加壓過濾機的

加壓倉必須設置安全閥,并定期檢查、檢驗。加壓倉內需要設置拉繩

開關等緊急禁止啟車按鈕。

箱式壓濾機(簡稱壓濾機)正常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腳、手、

頭伸入壓濾機濾板間或從拉開的濾板縫間觀察下面的帶式輸送機或

中部槽。禁止將工具放在拉鉤架上及濾板的把手上。清除濾餅時,操

作人員不得用手扒濾布與煤泥。

禁止操作人員戴手套操縱壓濾機開關。機架、機頂、大梁上有人

時,不準按動開關。更換濾布、清理濾板中心入料孔中煤泥,必須將

傳動拉鉤拉平。壓濾機液壓部分必須安裝電接點壓力表,并保證其完

好。

禁止雜物進入帶式壓濾機,一旦發現,必須立即停機處理。嚴禁

操作人員在帶式壓濾機網帶上行走。與帶式壓濾機配套的絮凝劑添加

系統應當采取防滑措施。入料停止時,應當將網帶及設備周圍沖洗干

凈。

第四十二條選煤廠水池、角錐池、撈坑的檢查孔,應當安裝腳

蹬或固定鐵梯。

工作人員進入池內檢查、清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配備低壓行燈照明,檢查腳蹬或鐵梯是否牢固。

b)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1人里面檢查、1人外面監護。監

護人員站在能看到或聽到檢查人員工作的地方,并由專職人員擔任。

c)工作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站在梯子上工作。安全帶的一端固

定在外面牢固的地方。

d)工作完畢,工作地點負責人清點人員和工具,待確認無誤后,

方可蓋蓋板灌水。

水池、角錐池和撈坑應當根據不同的需要設置蓋板、欄桿和走橋。

走橋上的花格板必須牢固。禁止工作人員站在無欄桿的池邊緣從事清

理泡沫、雜物等工作。

濃縮設施(濃縮機、深錐、沉淀塔)的走道必須安裝欄桿。地板應

當采用花紋鋼板或花格板,并安裝牢固。禁止在濃縮設施走橋上存放

工具等雜物。使用周邊傳動的濃縮機,其周邊軌道必須保持平整、光

滑、無障礙物。禁止任何人在軌道上坐立或進行作業。

濃縮機、深錐、沉淀塔等主體設施,必須建設牢固。深錐閥門處

的操作平臺及欄桿應當牢固并防滑。

濃縮設施的絮凝劑添加處及其周圍必須設有護欄。地面要鋪設防

滑材料。工作人員應當嚴格監控濃縮機底部沉淀物的厚度。

室外沉淀池的周邊必須建筑堤壩或配置欄桿,并設有明顯的警示

牌。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內。沉淀池滑線溝蓋板應當采用花紋鋼板。池

內管道堵塞清理時,工作人員必須攜帶安全帶、梯子等工具;同時,

上面應當有專人監護。禁止任何人在尾礦場內游泳。嚴禁選煤廠使

用有害人體健康的水煤漿添加藥劑。水煤漿攪拌機上應當設置算格,

算格符合有關要求。清理攪拌機時,必須將水煤漿放空,并至少要有

2人工作,1人監護、1人清理。水煤漿在室外溫度0℃以下運輸時,

必須采取防凍措施。

第四十三條離心脫水機不得超負荷運行。入料中不得混有軟、

硬雜物及大顆粒物料。

離心脫水機的油泵電機、振動電機和回轉電機之間必須實現閉

鎖。設備運行中,工作人員不得爬到離心機上作業。沉降式離心機的

固定螺栓必須緊固,嚴防隔振彈簧斷裂變形。沉降式離心機必須裝設

安全保護裝置及傳感器。沉降式離心機的主斷閥、入料閥、沖洗閥的

開度指標應當準確。

第七章廠內外運輸及裝車系統

第四十四條帶式輸送機的機頭、機尾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或欄

桿。在機下過人的地方,必須設置安全保護板。如果輸送機長度超過

30m,必須設置人行過橋。

帶式輸送機長度超過50m時,各重要工作地點,必須設置中間

“緊急停機”按鈕或拉線開關。

“緊急停機”按鈕或拉線開關的設置位置,一般應在走廊人行道

一側。3條帶式輸送機共有的輸送帶走廊,中間的帶式輸送機在走廊

兩側均應設置“緊急停機”按鈕或拉線開關。

傾斜帶式輸送機必須設置防偏、止逆和過載、防滑停機保護裝置。

選煤廠的帶式輸送機應當使用阻燃膠帶,有拉線、打滑、堆煤、防跑

偏、電機綜合保護器、防撕裂、溫度、煙霧保護、自動灑水及金屬探

測儀等裝置和保護設施。

主要膠帶機的膠帶接頭采用冷粘或硫化機粘接,接頭牢固和平

滑,并經常進行檢查。

帶式輸送機必須設置清掃器。輸送機運轉過程中,禁止清理或更

換托輻,禁止清理機架和滾筒上的存煤,禁止站在機架上鏟煤、掃水、

觸摸輸送帶。機架較高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設置防護遮板。清理托福、

機頭、機尾滾筒時,必須執行停電掛牌制度。

禁止任何人在帶式輸送機輸送帶上站、行、坐、臣卜、橫跨。禁止

使用帶式輸送機搬運工具或其他物件。

禁止向滾筒撒煤、砂子、墊草袋等雜物。禁止帶式輸送機超負荷

強行啟動。禁止在運行中使用刮滾簡積煤的方法進行調偏。

移動式帶式輸送機走輪應當安裝保護罩。禁止操作人員站在移動

式帶式輸送機前進方向的軌道上進行操作。使用電熱膠接輸送帶時,

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大傾角帶式輸送機運轉時,禁止正面站人。溫度低于零下19℃

時,禁止大傾角帶式輸送機運行。

第四十五條刮板輸送機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人行過橋和蓋板。刮

板輸送機的機頭、機尾必須設置防護罩或欄桿。嚴禁任何人橫跨未加

蓋板的刮板輸送機。

刮板輸送機運行中,發現鏈條拉斜、跳鏈、連接環斷裂或槽箱內

卡有雜物,必須停機處理,執行停電掛牌制度;進入機內工作必須有

專人監護;禁止在運行中清掃刮板輸送機。

刮板輸送機必須配備電機綜合保護、斷鏈保護裝置,禁止刮板輸

送機超負荷啟動;刮板輸送機必須應當配備防飄鏈裝置。

毛煤、原煤、干選、干燥系統的刮板輸送機應當密閉,并設置除

塵罩和除塵設備。

第四十六條斗式提升機穿越樓板的孔洞,必須加設防護欄桿或

蓋板。當檢查勺斗物料及斗子運轉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當站在斗箱側

面。

斗子壓住或卡住時,必須立即停車處理。處理時,斗子正面不得

站人。當斗子壓住需放水處理時,應當使用事故放水門放水。禁止操

作人員打開機尾大蓋。在斗式提升機運轉中,禁止操作人員進行檢查、

維修和清掃。

斗式提升機檢修,必須切斷電源。進入機殼作業,上下之間必須

有完善的信號聯系,并設專人負責安全監督工作。檢修完畢,檢修工

作負責人必須清點工作人員及工具,待確實證明內部無人及工具時,

才可試車或灌水。

斗式提升機的逆止裝置必須安全可靠;斗式提升機必須設置電機

綜合保護裝置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的照明燈、倒車燈、剎車燈和轉向燈必須齊

全、完好。嚴禁無照和酒后開車。

機動車輛在廠區內正常行駛時,速度不得超過15km/h;在結

冰、積雪、積水情況和能見度在30nl以內惡劣天氣時,不得超過10

km/h;進出廠房、倉庫大門、上下地中衡,危險地段、生產現場和

倒車時,不得超過5km/h。

機動車輛通過道口,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一停、二看、三通過。

b)確需在道口停車作業時,作業負責人事前向運輸部門提出申

請,待辦好所有手續后才能進行。

c)當機車、車輛占用部分無人看守道口時,機動車不得通過。

機動車輛運送手選稈石,應當先將車箱對正午石倉溜槽,再啟動

溜槽升降絞車,將磨石放入車箱內。工作人員不得站在汽車上由溜槽

日捅殲石。

吊裝孔裝卸貨物時,機動車車斗應當對正吊裝孔。裝貨物時。駕

駛員應當離開駕駛室,站在安全地帶。不準操作人員從高處向車內拋

擲貨物。

機動車裝運原煤和各種產品,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多輛汽車同時裝卸,沿縱向前后車輛的間距不得小于2m,

沿橫向兩車輛欄板的間距不小于1.5m。

b)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不小于0.5m。

c)靠近火車直接倒裝時,汽車與鐵路車輛的間距不小于0.5m。

機動車裝載大型、超長、超高、超寬、超重設備時,必須遵守下

列規定:

a)裝載的重量不得超過行車執照上核定的限度。如果確須超過

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

b)裝載貨物由有經驗的起重工指揮,并捆扎牢固。

c)指派專人押車,有專人指揮,并慢速行駛。

d)卸車時駕駛員不得離開現場。

汽車卸貨,應當選擇平坦填實場地。向坑內卸貨時,應當與坑邊

緣保持安全距離。在危險地段卸車時,應當有專人指揮。

使用吊車裝卸貨物時,應當先檢查箱體的底腳是否牢固完好,經

試吊確認穩妥后方能起吊。

嚴禁機動車輛客貨混裝。機動車輛行駛中,禁止任何人站在車腳

踏板或車幫上。禁止機動車輛停放在坡度較大的地段。

檢修機動車輛底部,除使用千斤頂支撐外,還必須使用木樁墊實。

嚴禁煙火接近機動車輛。機動車輛加油時,必須停止發動機。

機動車上必須配備有滅火裝置。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照明和烤

烘油水分離器、貯氣罐和集流器放油塞等油水凍結部位(應用熱水進

行熔化)。嚴禁排氣管及電機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第四十八條裝載機(鏟車)作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盡量避免裝載貨物爬坡。如特殊情況需爬坡時,載重量不可

超過額定量的70%o

b)不得在傾角超過10°的路面上行駛。

c)不得作為遠距離運載工具。不得在廠外公路上運輸物件。

d)上下坡時,不得換擋變速行駛。下坡時,柴油發動機不得熄

火掛空擋行駛。

e)行駛時,除駕駛室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載人。

f)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裝載機作業范圍。配合機械作業的人員,

在鏟斗停止作業落地后,方可進入作業地點。

第四十九條推土機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雨季施工,作業完畢,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平坦地面上,并使

推刀著地。

b)夜間作業,機上及工作地點的照明充足。

c)行駛中,駕駛員不得與地面人員傳遞物件。

d)在陡坡上不得橫向行駛,縱向行駛不得拐死彎。

e)懸崖邊緣推土時,推刀不準推到邊緣。

第五十條叉車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搬運物貨,負荷不得超過規定值,不得使用單個叉尖挑物。

b)在大于1/10的坡道上,上坡向前行駛,下坡倒退行駛。

c)不得從事裝卸作業。上下坡,不得轉向。

d)車上不得載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貨叉上或者貨叉下或者叉

下行走。

e)操作人員不得在司機座位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

f)叉車起升高度大于3m時,注意上方貨物是否掉下,并采取

防護措施。

第五十一條選煤廠鐵路運輸,必須按照鐵道部制定的《鐵路技

術管理規程》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廠具體情況,制定站場的安全管理

細則和各工種的安全管理制度。

廠內的建筑物、設備和綠化不得妨礙行車視線,不得侵入鐵路線

路安全限界;已經侵入安全限界的,必須拆除。對于拆除確有困難的

永久性建筑物,在未解決前應當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處設

置侵限晝夜警示標志。

當檢修跨越鐵路、路基和橋梁敷設的電線、管道,或在廠房內鐵

路線上進行有礙行車安全的設備時,檢修施工單位的負責人,事前必

須向運輸部門值班調度員提出書面申請,經運輸值班調度簽字同意后

方可施工。在施工線路兩端各50m處,應當設立防護信號,并設專人

監護。器具、材料的堆放應當在軌道外側,距枕木頭1.5m以外。施

工檢修完畢后,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書面通知值班調度員,并拆除防

護信號。

當檢修、施工有礙行車安全時,運輸值班調度員應當到現場進

行檢查,并立即對該線路采取封鎖措施。確認開通前,值班調度員應

當取得檢修施工負責人書面通知單后,到現場再次進行檢查,確認安

全后。方可開通線路恢復使用。

鐵路機車車輛進人廠區,廠內機車車輛出入鐵路專用線作業,必

須執行閉塞制度。

道口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瞭望,及時起落欄桿。禁止閑

人在道口房逗留閑談。

扳道員應當遵守“一看、二扳、三確認、四顯示“四程序制度,

做好人工聯鎖。

機車運行中乘務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按規定速度行駛。

b)執行“徹底瞭望,確認信號,高聲呼喚,手比眼看”16字

呼喚應答制度,按規定鳴笛。嚴禁臆斷行車。

c)當遇有信號中斷、顯示不明或危及行車人身安全時,立即停

車。

d)當蒸汽機車在指定地點清爐和開放汽缸排水閥、放水閥時,

注意瞭望,防止燙人和沖擊建筑物等。禁止機車通過橋梁、山洞、道

口和道岔時向外拋擲爐硅、煤炭等物。

e)內燃機車在進入電力牽引區段以前,司機還須檢查機車,確

保機車任何部分不得超過機車車輛限界。

f)機車運行中非工作人員不得蹬乘。

g)機車停留,設有防溜措施,并有專人看護。

調車人員上下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遇地面不平、照明不好或有積水、結冰、障礙物時,不準上

下車。

b)遇腳蹬不在內側或腳蹬不良和無手把的車輛時,不準上下

車。

c)不得迎面上車和反面下車。

d)上車時速不得超過5km,下車時速不得超過10km。

大風、揚沙和沙塵暴天氣,司機必須減速慢行,不得進行調車作

業。

調車人員移動車輛時,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a)摘、接風管和提鉤(溜放摘鉤除外)。

b)在平車、低邊車輛兩端、棚車頂上站立行走。

c)調整鉤位,或使用腳蹬鉤。

d)兩人同攀一個梯子或機車前進方向的腳踏板上站3人。

e)在連接器上、端板支架上站、蹲、坐。

f)手扒篷布、繩索、車門、鏈條和腳蹬在側架上。

調車人員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使用手制動時,戴好安全帶。

b)不準走道心、枕木。不準坐在車底下乘涼避雨。不準在鋼軌

上或枕木上坐臥。

c)推進車輛運行時,負責前方進路的確認,不得途中下車。沒

有顯示開車信號,不準掛車。沒有司機回示,應立即顯示停車信號。

d)同一條線路兩端不得同時作業。兩臺機車不得同時接近一個

進路道岔。

e)按調車作業計劃工作。計劃不清時,不準進行調車作業;變

更計劃時,及時向各有關人員傳達清楚,并要求復誦核對。

f)執行“要道還道”制度,確保進路正確。

g)不得站在道心或妨礙鄰線機車行走的地方顯示信號和聯系

工作。

h)在平車、煤車上瞭望或引導時,站立位置距車邊緣距離不得

少于1m;在車輛兩端站立時,距車端距離不少于3m;線路上方有

電力機車高壓電源時,不得站在煤車上。

D值乘小運轉或推送車輛時,動車前先試拉手動閘,在前面的

車輛上指派連接員確認進路或值乘。

機車取送車輛或對貨位,在進入裝知地點前必須停車,由連接員

通知裝卸人員停止作業。然后,由檢查人員對裝卸地點進行檢查。經

檢查,確認已清好道,關好車門,車輛裝載符合要求,裝卸機械停止

作業,裝卸人員、取樣人員離開不安全地點后,調車人員方可進行調

車作業。

使用無線調車系統進行調車作業。司乘及調車人員必須執行有關

規定。嚴禁無關人員使用無線調車設備或帶出作業現場。

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固定使用的線路上,并

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機車調運易燃、易爆車輛時,禁止易燃、易爆

車輛與機車直接接觸。嚴禁機車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

在電力機車動力線下面的車皮上進行采樣或從事其他作業,操作

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任何人攀越電力機車或用長的導電物體接觸

機車。

第五十二條裝車前,工作人員應當檢查車門和拉風,并清掃車

底。裝車時,絞車鉤頭掛好后,禁止工作人員站在繩鼻子上和絞車機

尾。嚴禁工作人員在大繩內側行走或站立。絞車應當按規定車數牽弓I,

不準超掛。

使用調度絞車或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牽引,推進重車時,不得

使用快速擋。

運轉中,發現影響人員及設備安全等異常情況,必須按緊急停車

按鈕。

機車掛重車時,調度絞車或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應當與車輛脫

離。

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運行中,不得進行清掃和維護。嚴禁工作

人員在鐵牛前進方向的軌道上站立或行走。

調車絞車、重錘和導向輪的四周必須加設圍欄。

人工捅煤時,操作人員不得將頭伸進溜槽內。風力清倉時,操作

人員不得站在給煤機下面。檢修設備或工作需要時,風力清倉應當停

止。

平車人員站立的位置距車邊緣的距離不得少于1m。禁止工作人

員在車幫上行走。禁止在平車時拉車。裝車時,平車人員不得站在軌

道衡上或在軌道下進行檢修。

禁止機車在軌道衡上啟動、停留、緊急制動。機車通過軌道衡時,

應當限速行駛。

使用機車直接裝車時,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a)機車運行速度平穩;

b)裝車操作工、機車司機及調度人員使用獨立的通信聯絡系

統;

c)裝車工與機車司機密切配合,確保裝車安全;

d)裝車站室內外照明良好,確保裝車視線;

e)裝車溜槽應當有斷電自動提升和關閉倉門的功能;

f)萬噸列裝車故障停機時間不得超過0.01小時;

g)裝車不得出現超載、偏載現象,不得將煤撒出車廂;

h)為保證裝車環境,應當采取防溢塵措施;為保證列車行車安

全和環保要求,車皮表面的煤應當采取固化措施;在冬季,對車皮和

煤產品采取防凍措施。

第八章輔助設備

第五十三條溜槽必須焊接在剛性支架或吊架上。溜槽的所有連

接螺栓必須牢固、齊全。溜槽必須針對不同物料,采取防塵、防噪音、

防漏水、防止物料跳出等措施。輸煤溜槽應當留有捅煤孔。捅煤時,

操作人員應當站在平臺上操作。

第五十四條管道連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管徑80mm以下,壁厚3.5mm以下,介質壓力在lOMPa以下,

采用螺紋連接或氣焊。

b)管徑大于80mm,壁厚大于3.5mm介質壓力大于10MPa,采

用電焊或法蘭盤連接。

c)管徑小于200mm,使用法蘭盤連接的最大間距為8m:管徑

大于200nlm,使用法蘭盤連接的最大間距為9?12m。

管道安裝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一般安裝在鋼筋混凝土柱預埋鋼板或支架上。

b)沿墻安裝的支架支梁,埋入墻的深度不得小于240mm;在

砌體未達到實際強度時,不得安裝管件。

c)大直徑的橫管不得采用鉤釘支架。

d)立管穿過樓板,每層設置管座。

管道不得穿過變電所、配電室和集中控制室。與電纜交錯時,管

道應當敷設在電纜的下方。搬運較長的管子時,應當采取防止傷人、

毀物或觸及帶電部分的安全措施。存放管子應當平放。檢修地下管道,

事前必須對輸送易燃的介質、檢查井內的氣體進行分析。發現氣體濃

度超過允許值(內部可燃物含量必須小于0.5%,含氧量不低于

19%),要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排風措施,經重新檢查合格后,方可

操作。

第五十五條水泵運行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不得在無水情況下運行。

b)不得在閘閥閉死情況下長期運行。

c)運行中,吸水管淹沒深度不得小于0.5m。

d)按泵標方向旋轉。

操作千伏級高壓水泵開關時,工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電工

絕緣鞋,并站在絕緣踏板上。

真空泵及其管路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a)分配頭與泵壁接合處不得漏水、跑氣。

b)進入泵殼內的水壓不低于0.65MPa。

c)氣水分離封閉水箱及各種管路不得堵塞或漏水、漏氣。

d)泵內各進水孔不得堵塞,氣水溫度不得太高。

第五十六條空氣壓縮機必須有壓力表和安全閥。安全閥和壓力

調節器必須靈敏可靠。安全閥調整壓力的范圍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

10%o安全閥應當配有斷油、斷水保護裝置和聲光信號裝置。

單缸空氣壓縮機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i9(rc,雙缸空氣壓縮機的

排氣溫度不得超過160七。排氣溫度應當設有保護裝置,在超溫時能

自動切斷電源。壓縮機油的閃點不得低于215P。嚴禁采用其他油脂

作壓縮機油。

空氣壓縮機的風包,應設在室外陰涼處,風包上應當安裝有動作

可靠的安全閥、放水閥,并開設檢查孔。風包內的油垢必須定期清除。

風包內的溫度不應超過i2(rc,并安裝超溫保護裝置。新安裝或檢修

后的風包,應當使用1.5倍的工作壓力做水壓試驗。風包的出口管道

應安裝釋壓閥。釋壓閥的口徑不得小于出風管的直徑。

雙段式鼓風機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運轉時,葉輪不得串動。軸瓦上安裝溫度計,其溫度不得超

過60℃o

b)運轉時,油壓保持在0.6?2.5MPa范圍內。油壓低于0.6MPa

或高于2.5MPa時,及時調節安全閥。

c)裝設自動停車或自動報警信號。

d)油質應過濾清潔,油量應高出油箱指示線55mm。

羅茨鼓風機的齒輪箱軸頸應當密封嚴密。安全閥應當按0.3MPa

壓力調整。禁止潤滑油脂進入機殼。

鼓風機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葉輪片安裝在葉輪側板上,不得有裂紋和開焊。

b)葉輪安裝平衡,與機殼的間隙應在6?15mm范圍內。

c)更換葉輪后,必須做動平衡試驗。

d)運轉中,不得有串軸和振動現象。

風機的濾風器應當定期清理。清洗濾風圈,必須使用含0.5%氫

氧化鈉熱水溶液,不得使用汽油、煤油。

第五十七條龍門吊車及橋式抓斗機及橋式起重機

鋼結構與傳動軸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發現鋼結構有斷裂變形情況,及時更換和加固。

b)上下行人用的梯子與平臺連接牢固。梯子踏板和行走平臺使

用花格板。

抓斗、滾筒及繩輪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抓斗不得變形、開焊。滾筒上不得有裂紋。繩槽磨損不得超

過2mm。

b)繩輪及導向輪轉動靈活,不得卡住不轉。

c)固定鋼絲繩的夾子、卡子不得松脫。使用的夾子數不得少于

3個。鋼絲繩不得扭轉工作。禁止使用提斗帶動車輛或抓斗斜線提升。

d)鋼絲繩的磨損、斷絲不得超過允許規定值。

制動閘及安全裝置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閘皮磨損厚度不得超過1/3。閘皮與制動輪的間隙在轉動

時保持0.5?0.7mm之間,停止時接觸緊密。

b)大、小車軌道設置限位開關和阻車器。終端開關的控制角鐵

不得損壞。發現大、小阻車器上的木塊腐爛或損壞,及時更換。小阻

車器內的彈簧不得有裂紋和損壞。

c)大車上的鋼軌夾持器及絲桿靈活可靠。

d)起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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