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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1篇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1篇一.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常見陷阱

1.采用心理戰術逼迫被拆遷人簽字

在實際拆遷中,拆遷方常以政策作為擋箭牌,以“少補”或“不補償”作為威脅,逼迫被拆遷人簽字,被拆遷方的口頭威脅與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類狀況時,一定果斷選擇維權。

2.合同約定不夠具體明確

拆遷補償協議的內容一定要具體明確,空白協議和內容約定不明確的協議都絕不能簽。

3.拆遷方未當場簽字蓋章合同被篡改

拆遷人經常以需要將被拆遷人簽好字的合同帶回蓋章為由,承諾會在簽字蓋章后將完整的協議交給被拆遷人。待協議交回被拆遷人手上時,這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的合同條款可能跟自己當初簽訂的有所出入,補償標準條款已經被拆遷人修改。

4.房屋評估有貓膩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規定,不管是整體評估還是分戶評估報告,都應當由負責房屋征收評估項目的兩名以上注冊房地產評估師簽字,并加蓋房地產評估機構公章。

二.房屋拆遷補償申請書怎么寫有效

一.列出被拆遷房屋屬性及所在位置

XXXXXXXX區舊改拆遷辦公室:XXX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注冊成立,公司地點位于XXXXXX號,公司主要經營XXXXX,公司場地于20xx年與XXX租用,面積8畝,公司經營了五年,解決了二十二個農民就業,運轉正常。公司場地現里尚存槽鋼.鐵管.角鐵等約200噸,廢鐵約500噸。我們公司經營場地屬于XXXX區舊改范圍內,屬被拆遷單位,我們單位對拆遷完全同意,堅決支持,只要求拆遷辦對公司被拆遷的各項補償要符合事實,合情合理地補償,以免造成我公司的太大損失就行了。

二.列出被拆遷房屋本身的金額價值

我公司經營場地8畝,原來是一塊低娃地,后來我們填土平整5300立方,每立方花了25元,共花了元。二.在場地內建設配套設施:打口徑井一個,花了元;裝電入戶花了元;購買三相電線300米花了元;種樹8棵,現值元;共元。

三.列出除被拆遷房屋外的附屬價值物品的金額價值

1.現公司場地上存放的廢鋼廢鐵共700噸要搬遷,裝車費.運輸費每噸共需元,共需元。

2.我們公司經營有效期還有七年,現公司場地被拆遷后,我們還要找地租用經營,估計要用6個月的時間才能找到地,在找地期間,公司22名合同工每人每月要發放生活費元,6個月共要發放生活費元。

3.公司磚鐵結構房平方,按評估價每平方元,計元,簡易房平方,按評估價每平方元,計元;圍墻平方,按評估價每平方元,計元;鐵門1個平方,按評估價每平方元,計元。公司房產評估價共計元。以上五項被拆遷造成的損失共元。為了讓我公司繼續保持正常營業,特申請貴辦派人深入調查核實.評估,給我們合情合理地補償,懇請審批!特此申請!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2篇精選申請書-申請書

底保申請書

我叫唐濟民,家中三口人。現住唐山市路北區釣魚臺南樓#樓#門#室。房屋是住房改革時購買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積為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難,特申請低保。我的家庭情況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氣管炎哮喘病,長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廠上班,于19病退。工廠給生活費207元,再無其它收入。

妻子,王秀芝,1950年生,沒有參加過工作,沒有任何收入。

兒子,唐明軍,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無工作無收入。

我還有一女兒叫唐明鳳,1977年生。現已出嫁。住河北小區#樓#門#室。在唐山第九瓷廠上班,月工資451元。其夫,是同廠的下崗工人。廠子開下崗生活費251元。她有一個女兒,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難,不能給我生活費用。

請求政府根據《唐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給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大學優秀班級申請書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機電工程系機電一體化4班正式申請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學年度先進班級榮譽稱號。在大一的半年中,我們機電4班在團支部、班委會的領導下,在全班55名同學的積極努力下,在班級制度建設、思想建設、班風學風建設、集體...

先進團支部申請書

敬愛的領導:一年一度的評優活動開始了,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們班級團支部在上級領導、老師和廣大同學的支持下取得了令人喜悅的成績,我們渴望能加入先進團支部的行列!懇請上級領導能夠批準我們關于“先進團支部”榮譽稱號的申請。

實習員工轉正申請書

尊敬的黃總:您好!首先感謝您能在百忙中讓出寶貴的時間審閱我的申請書,并且也很感謝您給我到泉安醫藥公司實習工作的機會!對此,我感到非常的榮幸和激動!

文明宿舍申請書

尊敬的院領導:您好!我們是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機械工程系焊接技術及自動化08級的4位學生,在大學的一年時間里,我們這個溫馨的小家庭表現非常突出,特此我們集體申請“文明宿舍”的光榮稱號。

創辦書法協會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們:你們好!為了提高同學們的書法技藝,提高學生的.書寫水平,激發書法藝術的熱愛,我在這里斗膽地向領導們擬在校里設定一個書法協會!成立是一件好事,是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學校同好的精神家園,在我們成長的途徑中!

“紅十字醫院參觀實習”活動申請書

尊敬的各位領導:您們好,時光飛逝,歲月無情,當新年的新春再一次吹拂美麗的商丘的時候,那些曾經的美好,曾經的歡樂都化作此刻對往事的記憶。時光匆匆流過,留下他淺淺的足跡。我們都曾經走過,也都曾經擁有。

優秀團支部申請表

尊敬的學院領導:國際貿易j0804班團支部,一個激情飛揚、活力四射的集體,一個團結友愛、自強自信的集體!在學院分團委的領導下,我們揮灑汗水,一步一個腳印,共同努力,共同成長,共同進步,無論是思想政治修養,還是班風學風建設。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3篇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設********需要占用土地,在****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合同法》和《土地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沙圪堵急調峰加氣站所需土地。

二、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三、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大寫)******

(小寫:********整)

(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

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三日內,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沙圪堵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鎮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村委會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4篇(八)、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電話線路

木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電)纜

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電)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九)、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采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十)、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十一)、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后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十二)、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十三)、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注:補償系數=臨時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為每年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為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6至10)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占用期一年為3倍,占用期二年為5倍)

(十六)對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于萬元的,按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_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準

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十七)對于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十八)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群眾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為,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5篇xx土地規劃局:

我是xx鄉xx村xx村民xxx外孫女xxx。老人現年82歲,膝下無兒女,撫養我做孩子,老人生活現已無法自理,由我贍養。由于以下幾個原因,我申請新建住房。

一、老房子已居住多年,歷經風雨,墻體已經倒坍,無法居住。因而申請新建房屋非常必要。

二、我已成家,老公為外地農村戶口,常年居住xx與我一同贍養老人,育有一女兒,一家四口迫切需要住房。

三、通過辛勤的老公我們已經積攢一定的資金供建房用,只要上級一批準就能動工建設。

四、我的建房方案是:在村口溪邊原來曬稻谷的土地建房。

特此申請,敬請批準。

敬禮!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xxx年xx月xx日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6篇尊敬的縣委、鄉政府領導:

我們是xx縣xx鄉xx村xxx組的村民,由于xxxxx的建設工程,從20xx年起至今年初我們村經歷了三次拆遷,現在拆遷安置工作已基本接近尾聲,各項補償款也已經陸續發放到位。但是在這三次拆遷過程中,村委會及組上始終沒有公布拆遷補償款的明細賬目,如私人房地及村、組公共土地,財產等拆遷補償賬目的明細。

依據《_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特此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公開征地預算,征地補償金發放數額和具體發放賬目信息,也懇請相關行政管理職能部門通過這些信息的公開來消除村民對拆遷補償工作的疑慮和困惑。體現補償款發放的公平合理性,進而體現人民政府政務和財務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7篇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設****需要占用土地,在***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合同法》和《土地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所需土地。

2、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3、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大寫)******(小寫:********整)(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

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4、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

5、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6、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三日內,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沙圪堵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鎮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8篇為了適應經濟建設的需要,為人民建設更美好安寧的家園,方便交通,充分發揮現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時間縮小邊遠地區的距離,實現城鄉一體化,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條例。

(一)征地補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_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四)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D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D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D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D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D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五)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D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D平均每畝補償1D36000元;

14D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D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D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D30000元;

21D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D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D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D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D31000元;

21D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D62000元;

41D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D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D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D250000元;

21D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D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D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D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D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六)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七)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八)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電話線路

木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電)纜

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電)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九)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采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十)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十一)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后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十二)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十三)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賠償DD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注:補償系數=臨時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為每年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為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6至10)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占用期一年為3倍,占用期二年為5倍)

(十六)對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于萬元的,按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_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準

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十七)對于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十八)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群眾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為,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9篇(五)、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平均每畝補償1―36000元;

14―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六)、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七)、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10篇征收方威脅不搬遷就要強拆的,要看拆遷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強制拆遷的,如果符合的,被拆遷人要做好準備,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一)強制拆遷的法律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二)簽訂《房屋拆遷協議》后,按照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要求履行合同進行拆遷的,當事人應當履行其義務,所以拆遷協議也是作為強制拆遷的法律依據的。

根據《_土地管理法》第五百四十九條,《_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條之規定,土地征用房屋強制拆遷應由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即只有司法強制拆遷才算合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百八十二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11篇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與乙方承建的xx隧道斜井施工共同占用xx區xx鄉xx村用地,為了節約用地及項目建設資金。根據《_土地管理法》、《xx省實施辦法》、《_合同法》、xx省交科公路勘察設計院出具的相關占地圖紙以及xx號文件規定,甲方對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涉及的死角地、邊角地、運營通行便道占地以及維修的相關補償項目委托乙方負責完成。因此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定本協議。

一、占地補償內容:

①對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涉及的死角地、邊角地共畝進行補償。

②對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永久性通行便道占地畝進行補償。

③對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通行便道施工、維修所涉工程量進行補償。

以上補償內容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定同意。

二、補償金額:

以上補償費共計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

其中:1、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涉及的死角地、邊

角地補償為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該部分土地只補不征)。

2、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通行便道永久性占地補償大寫xx元整(小寫:xx

元),(該部分土地只補不征)。

3、xx隧道通風斜井配套設施及房建項目通行便道施工、維修補償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

三、費用支付

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將以上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專戶

四、合同時限:

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月內完成xx村占地補償,確保甲方施工單位正常施工。

五、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省內相關規定進行占地及施工補償。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補償乙方補償款。

3、督促檢查乙方占地補償及施工開展情況。

4、甲方配合幫助乙方處理補償相關事宜及問題。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盡快完成相關占地補償工作,保證高速公路施工順利進行。

2、若因乙方執行不力,未做好補償工作而造成誤工,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合同占地范圍內涉及任何地面附著物均由乙方負責解決。

4、保證甲方運營期間對本協議所涉占地可永久性使用。

六、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本合同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責任、義務完成后終止,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附件:

1、《斜井洞口處用地示意圖》

2、《斜井通風機房維修養護便道用地示意圖》

3、《其他工程數量表(斜井維修便道)》

4、《xx隧道斜井占地補償及便道及維修費用匯總表》

5、《工程量清單》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12篇淺析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王衛洲

征地補償是征收土地的關鍵問題,近年來由于各類工礦、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及城鄉建設的大量用地,越來越多的農用地變成建設用地、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土地,在征收土地的過程中由于對征地補償標準的爭議和不理解很多用地單位和失地農民發生糾紛,甚至產生了嚴重的群體性事件,期間很多農民為維護自己的權利采取不正當的手段而受到了行政處罰甚至刑罰,也有不少農民沒有得到政府批準的補償,我想這一切的根源是由于農民朋友法律知識的匱乏,他們大部分不懂得國家征收土地進行補償的法律規定,即使將相關的法律條文擺在眼前也可能由于文化知識有限難以理解,為此我認為我們有必要將關于征地補償的法律規定進行講解和闡述,但愿這樣對失地農民維護自己的權益能夠有所幫助,對我國農村社會的穩定有所幫助。

關于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其基本的原則和根據是《中華人民土地管理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內容如下: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_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一、征地補償的基本原則。

實際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是一個抽象和原則性的規定,在其實施過程明顯存在兩個缺陷,征地補償標準明顯偏低,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筆者認為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補償問題可以確定,我國征收土地中的兩個基本原則,一、間接補償原則:這種原則的主要原因征收土地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為國家所有,將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并不是開發商向農民買地。所以在征收土地過程中征地補償款是由國家對失地農民和集體記進行補償,而不是開發商或者用地單位進行。在征收土地過程中國家對農民的征地補償是按照年產值等標準進行的,一般控制在幾萬元以內,很多國家重點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顧可能會更低,但是在出讓國有土地的時候每畝地的出讓價可能會達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以前農民朋友在咨詢中反映了這一問題,據此認為村干部、地方領導截留補償款是由于對法律的不理解。二、保障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則:由于土地是農民維持生活和進行生產的基本生產資料故為防止農民在失去土地后基本生活水平下降故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在按照第四七條第二款不能滿足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應當提高補償,批準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的機關為省級人民政府,但是其提高的標準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三十倍。也就是說土地年平均產值的三十倍就是征收土地補償的最高標準,若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為1500元,則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得最高補償標準為45000元。除此之外還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用。圍繞土地管理法《_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使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證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批準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這一規定,進一步對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進行了保障。

二、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國家征收土地的補償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進行補償的,在土地被批準征收之后改變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進行補償,一、土地原屬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的進行補償即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倍數來確定補償費;二、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確規定,只是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則,各省都制定了補償的相關規定大致情況是征收耕地以外的農用地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征收耕,前三年產值的若干倍進行補償,這個倍數會低于耕地補償確定的倍數。三、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征收耕,前三年產值的若干倍進行補償。四、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則上不予補償。

三、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其基本補償標準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是對土地所有權進行的補償,是因國家征收土地導致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喪失土地而進行的補償,其補償標準因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耕地的`補償標準為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六到十倍,

(二)安置補助費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是指因為征收土地導致其享有承包經營權的集體土地被征收,承包經營權及使用權無法繼續行駛的對象。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可以這樣說“土地補償費是對地不對人,而安置補助費是對人不對地”。新的土地管理法每公頃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標準由原來的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調整到十五倍。

(三)、青苗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是因為征收土地導致被征收土地上無法收獲的莊稼進行的補償。其補償標準一般是統計機關統計的該類作物一季的產值來確定的或者是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年平均產值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四)地上附著物補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是指因征收土地需要一并征收的房屋、管道、樹木、灌溉設施、道路等地上物,這些地上物一般是無法與土地相分離的不動產或具有不動產性質的動產。其補償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物價等因素來確定的。

四、對征地補償標準的調整。

由于國家征收土地依據保障失地農民基本水平不下降的原則所以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他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標準難以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水平的情況下,經有權機關的批準可以提高,提高補償的機關為省級人民政府,但是但是其提高的標準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三十倍。也就是說原則上“三十倍”就是征地補償中“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之和”的最高標準。

但是“三十倍”并非真正的最高標準,在特殊情況下,_可以根據社會、經濟展情況對于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予以提高,在這種情況下是沒有最高的限制的。

征地補償的調整方式為兩種:一、政府認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難以保障失地農民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主動對其予以提高。二、失地農民通過申請征地補償標準協調和裁決,政府經過審查認為已經確定的補償方案難以保障失地農民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批準提高。在此失地農民應當重視自己的權利,主動地申請協調的裁決。

五、征地補償款的分配問題。

關于征地補償如何分配,對于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安置補助費在法律和實際操作中沒有爭議,應當屬于失地農民。但是對于土地補償費我國現行法律有著不同的規定,《_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_《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按照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土地補償費應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合理分配。具體分配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應全部用于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安置。”

筆者以為,集體土地被征收其土地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是沒有問題的,土地管理法規定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也是按照土地所有權進行規定的,但是就集體財產應當如何分配并不是集體經濟組織自由支配,而是必須按照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進行分配,()各地省政府基本上都制定了具體的分配辦法,一般情況下分配比例為8/2,即80%分配給被征地農戶,20%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由其依據村規等依據進行支配。

關于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和生活保障問題,除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之外其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有更詳盡的規定,希望讀者能夠參閱。

這些法規主要有:

1、《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

2、《_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4、《_物權法》。

5、《征用土地公告辦法》。

6、《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

7、地方政府制定的區片地價的規定;征地補償協調、裁決辦法;社會保障辦法;集體土地拆遷管理辦法等。

征地補償申請書范文第13篇試論征收土地補償制度設計的成本效益分析

閆鳳翥

我國現行土地補償采用不完全補償原則,與公平補償相距甚遠。這其實是剝奪了失地農民分享工業化和城鎮化成果的機會,嚴重威脅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和諧社會的構建;同時刺激了政府過度征地,導致農地資源嚴重浪費,威脅國家糧食安全。因此,為了統籌國家、農村集體和農民個人三者利益,確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我國應盡快確立公平補償原則,并在此基礎上,借鑒它國經驗,漸進地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征收土地公平補償制度。

一、現行征收土地補償制度

我國關于征收土地補償的法律性條款,最早見于1944年頒布的《陜甘寧邊區地權條例》中,之后1950年的《鐵路留用辦法》和《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1962年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1982年的《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都對征收土地補償的問題做了或多或少的規定,1986年《_土地管理法》頒布后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為征地補償制度正式法律化被固定下來,該法隨經幾次修改,但該制度一直延續至今。目前,征收土地補償制度設計法律條款體現在《_土地管理法》第47條中,該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_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依據該法條規定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三項內容。二○○六年四月十日_辦公廳轉發_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9號)明確提出:“各地要從實際出發,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征地農民不同年齡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辦法和養老保障辦法。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已開展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的地區,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要按規定納入救助范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參保范圍,通過現行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凡已經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沒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區,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形式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養老和醫療服務,并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當地的社會救助范圍。”8月31日,_下達《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第二條規定: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征地補償安置必須以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為原則。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征地。“上述規定征收土地還應給予農民社保補償,從而使征收土地補償項目增加為四項。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照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倍數進行確定,總和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從法律的規定和征地實踐來看,這種以產值標準確定補償的制度,實際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經濟補償,而對與被征收土地因市場供求關系形成的土地收益毫無關系。

二、現行征收土地補償制度設計成本大于效率

現行征收土地補償制度設計屬于不完全補償制度設計,與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體制不能匹配,以耕地產值確定補償標準不能反映現實農村土地實際收益。在86年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農業生產,是以單一種植為主,而今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農民家庭土地承包經營體制是以土地為主的多種經營,完全參與了市場競爭;耕地年產值已經不能完全的反映農民土地的實際收益價值,耕地年產值只是農作物產量與價格的函數,其高低與被征土地地區的建設用地土地供求關系、城市等級、土地利用、被征土地位置、當地經濟狀況、土地供應市場價格等眾多因素無關;農產品的市場供求價格與建設用地供求市場價格沒有必然的聯系,且是不穩定的指標,兩個價格的市場溢價也沒有必然聯系。耕地年產量受自然界因素影響較大,如果前三年連續遇到自然災害,顆粒無收年產量必將為零或下降,從而直接影響產值,如果此時被征收補償豈不是為零嗎?實踐中按年產值計算出來的補償標準根本不能解決失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從理論上講,土地補償標準的確定很大程度上與被征地所處的區位、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及區域基礎設施條件等緊密相關,而與土地年產值的關聯性并不明顯。概括的說,現行征地補償制度游離于土地市場價格之外,已產生較大的社會負面影響。嚴重損害了農民權益。建立市場補償制度,不僅要補償所征收土地本身的通常價值,還必須補償其“特別價值”(1794年《普魯士一般邦法》)以減輕日益加重的政治的、社會的、經濟的成本。

年產值是農作物產量與價格的函數,其高低受所處地區的農業生產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與被征地的區位等地價因素無關。農產品價格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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