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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一篇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一篇答辯人:xxx

被答辯人:xxx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現根據《_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對本案事實陳述存在諸多夸大、不實之處。

1、被答辯人訴稱其在路行走,“不幸給被告駕駛的小車(車牌號xxx)撞倒”實際情況僅是當時答辯人正在路邊一喵志停車線前倒車,被答辯人突然由后面走過來,以至和答辯人的車發生擦掛,導致被答辯人左膝缺傷,答辯人見掛倒了被答辯人,立即將她往附件給及時清洗,包扎了傷口,當時,因見被答辯人傷口不大,情況并不嚴重就開車送她回家休息。其后,答辯人外出辦事時接到被答辯人家人電話,告知她在市第人民醫院診治的消息后,立即趕到醫院,為被答辯人付清了全部治療款項,共計人民幣余元,并一再向被答辯人及其家屬賠禮道歉,希望能與被答辯人協商妥善解決此事。

2、被答辯人訴稱“此后,原告還幾次到第二人民醫院進行復查,共花去醫療費人民幣元,路費人民幣元”。答辯人不理解的是元的醫療費能在醫院治療幾次?而被答辯人住在,從路到市第人民醫院何需路費元?

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賠償精神損害賠償費人民幣xx元于法無據,依法應予以駁回。

答辯人雖然在停車時不慎將被答辯人掛傷,但答辯人主觀上并無故意,隨后又及時將被答辯人送往醫院治療,并一再賠禮道歉,態度誠懇,因而也并不可能造成被答辯人精神上的痛苦和損害;同時,被答辯人的傷情也并不嚴重,并不構成傷殘或輕微傷的傷害結果,對被答辯人將來的生活、學習、工作均不會造成任何不良影響。鑒此,根據《_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規定,被申請人訴請申請人賠償精神損害賠償費人民幣10000元的要求于法無據,依法應予以駁回。

鑒于上述事實和理由,答辯人的侵權行為并未造成被答辯人的精神損害,因而被答辯人訴請精神損害賠償缺乏法律依據,依法應予以駁回;而被答辯人的其余訴訟請示也存在諸多夸大、不實之處,敬望貴院秉公判決本案,以維護我國法律的尊嚴和答辯人的合法權利。

xx市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二篇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后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持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制作民事答辯狀注意事項

制作民事答辯狀,特別注意的是要有針對性,一是要有的放矢地予以說明、反駁和答解;二是在答辯中同時闡明自己的觀點、主張和根據;三是根據依法論辯,不能無理狡辯,如果對方的指控或上訴的確有理,并有事實根據,不應當一概否認,需要解釋的可以作解釋性說明。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三篇答辯人:XX市順慶區城市印象業主委員會。

地址:XX市順慶區金魚嶺街42號

業主委員會負責人:XXX

被答辯人:四川泰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XX市順慶區楊家巷16號2樓。電話:。

法定代表人:XXX

2012年5月29日,答辯人因收到XX市順慶區人民法院轉來——四川泰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關于“判令被反訴人支付因違法阻攔反訴人鋪設天然氣管道導致反訴人改變原設計方案而造成的損失20000元”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四川泰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訴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未見到所謂的“城市首座項目原鋪設天然氣管道的設計方案”,四川泰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未事先書面告知答辯人或城市印象業主大會,更不用說,此方案能否獲得通過?

二、“城市印象”小區六百多戶住戶,天然氣管道已按照小區戶數計算輸氣管徑,并已定型管徑。天然氣等能源利用配套設施在業主購置商品房時已向天然氣公司(其費用已由四川泰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收)購買天然氣使用權。“城市印象”小區規劃區域內的用天然氣等附屬設施自然屬于業主共有。

三、如果1000多戶的“城市首座”小區要到我小區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小區生活用天然氣壓力必定有影響(因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未增壓)。這與《物權法》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的規定相違背。

“城市首座”小區最終借道“城市印象”小區23幢旁在市政主天然氣管開接口分流或接生活用天然氣管道,對我小區的用氣質量影響相比較小,答辯人并給予方便。這符合《物權法》第八十八條(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規定。

四、在社區居委會和答辯人建議下,要求XX天然氣公司負責人書面承諾公示于我小區:“城市首座”小區要到“城市印象”小區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后,承諾確保今后“城市印象”小區天然氣用戶每天高峰用氣壓力無影響或正常使用,答辯人的合理訴求,XX天然氣公司一直不發布承諾書公示于小區。

五、依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和《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其中,決定第(七)項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事實上,過十分之一的業主民意同意都沒有,更不用說書面表決過半業主同意“城市首座小區要到城市印象小區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城市印象小區業委會或業主大會對此事不但未違法,而且是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更不用說承擔什么損失費用或訴訟費用。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四篇在我國民事答辯狀包括首部、答辯理由和結尾三個部分:

1.首部。

寫明下列事項:標題寫“民事答辯狀”;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列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答辯事由。

具體行文為:“因某某一案,提出答辯如下:”下面轉入正文。

也可以這樣行文:“答辯人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某某人民法院交來原告因某某一案的起訴狀,現答辯如下。”

2.答辯理由

答辯狀的內容沒有統一的規定,要根據原告的訴狀內容來確定。

除被告愿意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外,答辯狀的理由部分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

3.寫完答辯理由后,另行寫“此致”,再另一行寫“某某人民法院”。

由答辯人簽名蓋章,注明年月日。

英美國家民事答辯狀的格式和主要內容與我國的民事答辯狀相似。

下面分別是一例國內的民事答辯狀和一例美國的民事答辯狀。

關于民事答辯狀的翻譯,可參見民事答辯狀的翻譯要點一文。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五篇答辯人:XXX,女,1949年1月30日出生,漢族,農民,湖南省攸縣人,住湖南省攸縣大同橋鎮善化村荷葉坡組016號。

答辯人因與原告XX物權保護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原告起訴不符合事實。

原告在起訴狀中訴稱“當天從原告的房屋拆遷補償款中支付了2萬元定金。20xx年10月6日,被告之女XXX趁原告不備,從其銀行卡中轉走427900元至其個人銀行卡。”“藍籌公寓2棟1102號定金由原告交納,所有的房款以及裝修、家具的添置都是由原告個人拆遷款支付?。”純屬是毫無事實根據,信口雌黃。

二、答辯人向株洲市高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購買天元區明日路17號藍籌公寓2棟1102室(下稱房屋)各項款項,均由女兒XXX出資,與原告無關。

原告與答辯人之女系夫妻關系。在二人未離婚之前,二人財產混同,也就不能對房屋征地拆遷補償款進行明確區分。更何況,從答辯人提供的證據中,可以看出答辯人之女XXX在此次房屋征地拆遷補償中,作為家庭成員(個人性質)和夫妻共同財產應得份額,其擁有金額已超過356000元。答辯人向株洲市高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購買天元區明日路17號藍籌公寓2棟1102室(下稱房屋)各項款項累計為228152元,購房所有費用如由女兒XXX全部出資,也綽綽有余。本案中,訴爭房屋所有費用實際上是均由女兒XXX出資,與原告無關。

三、答辯人已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權屬明確。即使原告主張撤銷權,也應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答辯人失去老伴多年,XXX系答辯人唯一女兒(獨生女)。當初(20xx年4月1日),女兒XXX與原告再婚時,答辯人對原告比女兒大8歲并不在意,只圖自己(現已患肺癌晚期)老有所依,女兒有個幸福和睦家庭。誰知,原告在家庭困難時,能與我女兒同甘共苦。自房屋征地拆遷補償后,為避免我女兒分得其財產,對服侯其2-3年的妻子,進行家庭暴力,強行趕出家門(20xx年12月5日,向貴院起訴離婚。)。與此同時,對身為岳母的答辯人也不盡贍養義務。更令人氣憤的是,在答辯人已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權屬明確的情況下,竟然想將訴爭房屋歸于己有。

答辯人認為,即使原告在答辯人購買訴爭房屋過程中,曾抑或出資了一部分費用,也應屬道德義務性質(近親屬之間)的贈與。在答辯人的房屋權屬明確之后,依照法律相應規定,原告已無撤銷權利。

綜上所述,請求法庭依法駁回原告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代理律師:湖南華安律

師事務所廖正春

年月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六篇答辯人(反訴人):

住所:

電話:

被答辯人(被反訴人):

住所地:

電話:

反訴被告反訴與原告簽訂商鋪轉讓協議的糾紛一案,作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商鋪轉讓協議書》。

2、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返還被告支付的轉讓費______元

3、反訴的訴訟費由反訴原告自行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一份《商鋪轉讓協議書》,該協議原告以本人的名義將商鋪的權利義務轉讓給被告,被告按約定當即支付______萬元轉讓費給被告,剩余轉讓費按月支付。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現(從轉讓商鋪所有權人北理工學校了解到)原告沒有相應的轉讓代理權,被告權益得不到相應的保障。根據《_合同法》第48條第1款“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的規定,該合同對被告不發生效力,并由原告承擔責任,所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鋪轉讓協議書》為無效協議。反訴被告就多次找反訴原告協商,要求撤銷協議,返還轉讓費,但反訴原告不同意,必須強買強賣,被告本需需求法律程序解決,但被原告搶先一步,為維護被告合法權益,現被告反訴原告返還被告支付的轉讓費______元。

綜上所述,原被告簽訂的《商鋪轉讓協議書》,是無效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應解除協議,返還原告轉讓費。因此,請求人民依法裁判,支持反訴被告人的意見為謝。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七篇被答辯人:李XX,男,白族,49歲,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號,系死者李XX之父。

被答辯人:劉XX,男,36歲,農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李XX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趙XX不應該對李XX的死亡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支付的元為補償款而非賠償款。

1、被答辯人李XX以“事發當天答辯人邀約死者到街上吃飯”為由,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答辯人邀約死者到街上吃飯和李XX的死亡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吃飯并不會必然導致李XX的死亡。

2、04月05日晚上,李XX駕駛摩托車自己摔倒致傷后因搶救無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為自己酒后擅自駕駛摩托車,加之車速過快導致的,和答辯人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XX的死亡達成的協議性質屬于補償協議,而不是賠償協議。

月05日晚上,李XX駕駛摩托車自己摔倒致傷后,趙XX、劉XX從朋友角度出發,積極打電話通知其家人,并積極參與了李XX從鎮衛生所、縣醫院、州醫院的系列搶救工作。李XX死亡后,在溪南村委會工作人員的主持下,趙XX和劉XX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于年04月08日與被答辯人李XX就李XX死亡問題簽訂了“協議書”。根據該協議書第1條約定:“趙XX、劉XX二人自愿一次性彌補李XX家屬壹萬貳仟元(元),每人承擔元”,該協議書明確地載明該元是“彌補”款,即補償款,而不是賠償款。說明在簽署該協議時,各方當事人認可這是一份補償協議,而不是賠償協議。

二、答辯人李XX不顧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經履行的協議約定,再次將此事訴至人民法院,是一種出爾反爾、背信棄義的行為。

根據三方2011年04月08日簽訂的協議書第2條約定:“李XX家屬無異議,付清彌補資金后,當事三方和睦相處、互相關照,三方簽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糾纏此事”;據此約定,趙XX和劉XX進行一次性補償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糾纏此事。趙XX和劉XX已經按照協議履行了補償款支付義務,意味著三方因李XX死亡而產生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終止。

三、原被告三方簽訂的補償“協議書”使原有的法律關系變成了合同關系。

原被告三方于2011年04月08日達成的補償協議書,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賠償金額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應認定為合法有效,

根據《_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本案當事人三方自愿達成補償協議,并已實際履行,該補償協議并不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依照補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責任。當事人三方就趙勁成死亡自行達成補償協議,應視為三方以協議排除了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適用,三方因自愿協商而達成協議這樣一個法律事實,使原有的.賠償法律關系變成了合同關系。因此,本案中三方簽訂的一次性補償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三方基于合同關系形成的合同之債,不是侵權之債,應由合同法予以調整。

四、當事人趙XX和劉XX已經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該協議書,意味著原被告三方因李XX死亡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終止。

協議簽訂后,如果義務人不履行義務則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義務人已將補償協議履行完畢,那么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就隨之消滅。本案三方簽訂的補償協議對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約束力,被告既然已經依協議支付相應補償款,就無需再承擔任何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本答辯人對李XX的死亡沒有任何過錯和責任,不應該對李XX的死亡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答辯人在李XX死亡后,考慮朋友關系,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與其他兩方當事人就李XX的死亡補償問題達成了補償協議書,該協議書各方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賠償金額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應認定為合法有效;答辯人已經全面、完整地履行了協議約定的補償義務,當事人三方因李XX的死亡而產生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終止,但被答辯人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在達成補償協議并獲得履行后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八條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起訴顯系濫用訴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趙XX

2011年09月20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八篇答辯人:XXXX單位

法定代表人:XXXX,部長。

被答辯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經理。

一、被答辯人所訴與事實不符。

1、我單位從未派人到被答辯人處賒購商品,接到訴狀后,經詳細調閱財務檔案,從來都沒有被答辯人所訴的財務檔案或欠款記錄。幾任單位領導更換進行財務交接時也從來都沒有被答辯人所訴債務的交接手續。

二、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有重大瑕疵,不能采信。

1、關于被答辯人所訴XXXX元的欠條。證據瑕疵一,我單位印章的全稱應為:“XXXX單位”,而被答辯人提供的欠條證據中的印章為:”XXXX單位”。此印章不屬我單位印章。證據瑕疵二,該欠條僅加蓋了公章,沒有任何經辦人員或財務人員或單位領導的簽字,被答辯人沒有提供購物明細。經查,我單位既沒有該筆欠款的財務記錄,也沒有相關物資的入賬資料。證據瑕疵三,欠條下半部分所謂的還款記錄,僅有部分個人簽字,沒有加蓋我單位公章。

因此,被答辯人提供的該證據與我單位沒有關聯性,我單位不應承擔責任。

2、關于被答辯人提供的有個人簽字的XX張“銷貨清單”。

三、被答辯人提供的的XX張“銷貨清單”,其記載日期均為20xx年和20xx年,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上述銷貨清單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應以銷貨清單上記載的時間為準,到今早已超過2年的訴訟時效。即使買賣事實成立,被答辯人也早已喪失勝訴權,人民法院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綜上,被答辯人所訴無事實依據,證據有重大瑕疵,與待證事實毫無關聯,不能證明其主張。被答辯人的各項訴訟請求均應予以駁回。

XX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X單位

二〇XX年XX月XX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九篇答辯人:xx,女,生于xxx年10月19日,漢族,住xx縣xx鎮xx路二段209號1棟15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

被答辯人:xx養殖場,住所地:xx縣xx鎮北郊村四組,法定代表人羅xx(場長),電話xxxxxxxxxxxx。

xxxx年4月23日,答辯人收到xx縣人民法院送的由被答辯人制作的《民事訴狀》副本及(xxxx)長民初字第x號《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根據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就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涉及到的問題,簡要答辯如下:

一、答辯請求:

(一)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本訴理由和請求。

(二)依法確認和維持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會(xxxx)1號長勞人仲案《仲裁裁決書》的仲裁決定的內容。

(三)依法確認和判決在xx勞人仲裁案(xxxx)1號《仲裁裁決書》基礎增加遺漏仲裁費用156075萬元。

(四)依法判決被答辯人支付答辯人借款20萬元。

(五)依法判決被答辯人賠償侵害人身權益精神撫慰金10萬元。

(六)涉訴訟損失費由全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勞動關系依法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事實勞動關系不可否認。

1、xxxx年3月12日經介紹為被答辯人從事喂豬、做飯、修建豬場、魚塘的工作及其它雜活并約定月工資為3000元。

(二)答辯人在被答辯人處工作,早上4點起床,上班至晚12點是眾所周知、無需證明的客觀事實。

(三)除正常上班外,答辯人在節假日也同不分白日晝夜加班加點勞動。

(四)在上班期間被答辯人還向被答辯人借款20萬元是用于投入養殖場周轉資金。

(五)被答辯人捏造事實,啡謗答辯人。

在答辯人勞動期間被答辯人是具有欺騙答辯人感情不法行為。根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辦結婚凳記及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若干問題意見》明確規定:除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外其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適用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如果被答辯人認為這個是客觀事實,那請求被答辯人按共有財產分割,在存續期取得財產折款200萬元,分半分割撒?

二、被答辯人拖欠答辯人工資、加班工資、節假日工資、保險費共計227475元。

(一)答辯人xxxx年3月13日起在被答辯人養殖場上班期間工資按19個月,按約定期每月3000元為54000元。

(二)答辯人超時加班、節假日加班156075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三)仲裁裁決時遺漏元。被答辯人因為未簽訂勞動合同,侵犯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按勞動部關于未簽勞動合同應承擔賠償答辯人造成經濟損失的25%,也就是損失227475×25%=元。

三、被答辯人拖欠答辯人xxxx年3月至xxxx年11月基本養老保險金。

《_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而被答辯人卻居然對法律不顧,侵犯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四、xx縣勞動爭議仲裁會,勞動人仲裁(xxxx)第1號仲裁申請書明顯偏袒被答辯人。

在答辯人申請仲裁過程中,依法提出227475元的申請要求,而僅有養老保險金、上班基本工資54000元得了支持,尚有加班工資、節假日加班也是重要勞動報酬156075元,這個應以涉及加班工資和節假日照常上班沒有給予支持。被答辯人未簽訂勞動合同25%處罰賠償金也遺漏。對此答辯人也表示不服。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答辯人合法權益。

五、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有感情糾紛實屬捏造,這是被答辯人侵犯答辯人人身合法權益行為。請求被答辯人立即停止人身侵害。

綜上所述:答辯依法登記養殖企業,依法擁有的用工權。違反了《_勞動合同法》關于及時按約支付職工工資(約定)、加班工資(雙倍)、節假日工資(三倍)和勞動保險費與違法勞動合同25%勞動處罰賠償金,給答辯人造成嚴重損失。另外,由于被答辯人采用欺騙手段,向答辯人借款近20萬元(有帳可查),故意捏造事實,直接損害答辯榮譽和利益。為此,答辯人根據《_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之規定,駁回被答辯人訴訟請求和答辯理由,責令被答辯人補充仲裁委員會遺漏和支持答辯人各項賠償費用為謝。

證據和來源:

1、xx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頁;

2、xx縣宏星養殖場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一頁;

附:本狀副本共貳份。

勞動糾紛民事答辯狀范本2

答辯人:楊某勝,男,1xxx年4月14日生,漢族,xx省xx縣xx鎮董家村一組人,現住xx市xx區xx鎮xx村xx堂房xx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

被答辯人:武漢某某鋁塑門窗廠。住所地:投資人:謝某。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不服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xxxx)東開民二初字第240號判決書提起上訴一案,針對對方上訴請求,結合案件事實與證據,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xxxx)東開民二初字第240號判決,程序合法,實體認定正確,應予以維持。

一審法院作出的“原告武漢某某鋁塑門窗廠與被告楊某勝之間構成勞動關系”的判決,是一審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結合案件證據,作出的認定,合法有效,應當予以維持。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在一審過程中,答辯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投資人謝某簽字的住院發票、答辯人與謝某的談話錄音資料以及一審法院以答辯人申請在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公安分局吹笛派出所調取的出警證明,足以證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況且,在xx電視臺“新聞360”節目中,被答辯人的投資人謝某在記者采訪中,表示答辯人事故系答辯人違規操作造成,實際上已經認可了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因而,對兩者之間的勞動關系應予以確認。

三、被答辯人負擔案件上訴費用。

綜上,被答辯人作為用人單位刻意否認與答辯人的勞動關系,是在逃避自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特要求貴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楊xx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篇答辯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

就原告周軍訴答辯人及聶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對本次事故答辯人無異議。聶提駕駛的車輛確在答辯人處投保了交強險,事故也發生在保險責任期間內,根據《交強險條例》及保險合同條款的規定,答辯人可以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二、對原告提交的各項證據,答辯人認為:

1、事故認定書有異議。該事故認定與事實不符。根據原告與被告的陳述,事故發生當日,雙方并未報警。且事故發生時,被告的車輛處于停止狀態,正在上下人員,原告駕駛摩托車撞在被告的車輛上。因此,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的車輛負事故同等責任不正確。被告在本次事故中應為無責。

2、金劍司法鑒定所的司法鑒定書真實性答辯人認可,但對其合法性、關聯性不予認可,其鑒定結論不能成立。

(1)該鑒定書采用的鑒定時間不當。《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評定總則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而本案中,原告進行鑒定時,骨折還未愈合,且需要二次手術,顯然不符合鑒定標準所要求的鑒定時間。

(2)在道交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中,對于四肢骨折的傷殘鑒定標準,國家標準采用的是功能喪失說,即一肢功能喪失達10%以上的即評定為十級傷殘。而原告在鑒定時,骨折尚未愈合,在骨折愈合后是否喪失功能不能確定,因此,原告構成十級傷殘的鑒定結論不能成立,應等原告骨折愈合后再進行鑒定。

(3)后續醫療費:并未實際發生,應等實際發生后另行主張。

(4)誤工損失日、營養期、護理期的鑒定結論均不能成立。

①鑒定報告采用的鑒定標準錯誤。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22條規定: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和采用該專業領域領域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一)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二)司法鑒定主管部門、司法鑒定行業協會組織或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業標準;(三)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根據該規定,國家標準優先于行業標準。而誤工日國家標準為《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GA/T521—),護理期評定標準為:《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護理程度評定標準》(GA/T800-);而金劍司法鑒定所在上述兩個鑒定項目有國家標準的情況下,卻適用新司鑒協05號《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評定準則(試行)》,違反了《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22條之規定。

②營養期的評定沒有事實根據。加強營養,前提條件是日常飲食不足以彌補流失的營養,因此才需要額外增加營養。所以,原告首先應舉證證明自己的日常飲食結構,以證明其流失的營養不足以從日常飲食中得到彌補,其次,原告還應舉證證明自己增加了哪些營養。而在原告未舉證證明的情況下,鑒定機構就對營養期做出鑒定,顯然是在生搬硬套鑒定標準,不符合客觀實際。

③退一步講,即使在客觀上存在誤工、護理及增加營養的情況下,原告也應舉證證明究竟誤工了多長時間,護理了多長時間,什么人護理的,護理人員有無實際工作,購買了什么補品或食品增加了營養。而在有醫囑的情況下,應當以醫囑記載來認定原告的誤工時間和護理人數、護理時間。鑒定報告對誤工、護理及營養進行鑒定,只是簡單地套用了鑒定標準的規定,做為一種專家意見,僅具參考作用,不能做為定案依據。

三、對原告所主張的各項賠償項目和費用,具體答辯如下:

1、醫療費用元、伙食補助費300元。交強險系分項限額賠償,醫療費包括醫藥費、伙食補助費,限額10000元,答辯人可以在10000元限額內賠償原告該兩項賠償項目。

2、傷殘賠償金、后續治療費,因鑒定時間不當,結論不能成立,且后續治療費用未實際發生,故答辯人不予認可。

3、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因鑒定結論不成立,答辯人對原告依鑒定結論計算的數額不予以認可,應以醫療機構的醫囑規定進行計算。

4、交通費1000元:《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交通費僅限于受害人因就醫或轉院而發生的費用,,在有公交車的情況下,應優先乘坐出租車。原告就醫、出院各一次,即使乘坐出租車,也不會超過100元,因此,主張1000元明顯過高,答辯人認為應以100元為準。

5、鑒定費:不屬于交強險承擔范圍,且鑒定結論不能成立,故答辯人及各被告都不應承擔。

6、復印件: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系原告因訴訟而支出的'費用,且不屬于法定賠償費用,故不予以認可。

7、訴訟費及送達費:不屬于交強險賠償范圍。答辯人系根據法律規定參與本案的訴訟,不是侵權人,承擔的不是侵權責任,故不承擔該費用。

上述意見,請法庭采納。

此致

米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月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一篇答辯人名稱:甲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2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職務:XXXX

答辯人因乙運輸有限公司訴甲有限公司及其濟南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甲有限公司承擔。因此,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作為被告主體不適格,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原告主張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與事實不符。

原告與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三條結算方式約定,經甲乙雙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幣計算。原告為乙方共輸送砼2887方,合計人民幣57740元。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已于12月10日支付給乙運輸有限公司3萬元租賃費。月8日原告駕駛員駕駛混凝土輸送泵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一死一傷,事后經有關部門認定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根據原告與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二條乙方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因乙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XXX的損失應由原告乙運輸有限公司負責。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于年12月14日替原告支付給被害人XXX5000元補償費,此費用應由原告負責。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運輸費和補償費,事實上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請求法院依據事實對原告要求答辯人支付租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辯人承擔滯納金305200元,明顯過高,有失公平原則。

根據相關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付款金額僅為22740元,而原告卻請求答辯人承擔違約金達305200元,明顯過高,顯失公平,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剛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_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承擔違約金數額為3778元,答辯人請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及公平合理原則,對原告滯納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二篇答辯人:李生友,男,1949年8月30日出生,漢族,住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民族路36-2棟2-1-1,電話:xx

20xx年9月30日高長喜向上訴人借款屬實,我給高長喜充當的保人,這一事實存在,但這個事情上訴人始終沒有按照擔保法去辦理,去按照法律主張自己的權力,所以說上訴人是無理的,是沒有法律根據來主張自己的上訴權。

擔保法的宗旨,是有時間限制主合同期滿六個月,不主張權力視為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主張權力必須去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沒有主張,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這起事件已過八年,還起訴上訴,上訴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望中級法院對上訴人的觀點不予支持。

上訴人的觀點純屬無稽之談,沒有充分的法律根據,太蒼白無力,另外上訴人提出的約定大于法律這一上訴理由就是不懂法的表現,約定不能違背法律,這是社會主義的法律原則。

鑒于該案的性質屬于放高利貸的案件,它直接的擾亂了社會主義金融秩序,是違法行為。人民法院不應保護。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理由不充足沒有法律依據,請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答辯人:

年月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三篇答辯人:XXX大學

住所地:北京市XX區XX莊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校長

委托代理人:王學棉,XXX大學人文學院教師,聯系方式:139XXXXXXXX

李XX,XXX大學國際交流中心副總經理,聯系方式135XXXXXXXX

因我校國際交流中心與北京XXX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第一,被告主體不適格。原告在起訴狀上所列被告為XXX大學(北京),起訴書副本送給的是XXX大學。XXX大學不是XXX大學(北京),因此,原告所告主體有誤。

第二,我校國際交流中心與XXX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簽訂《飯店預定合同》及其后的一系列補充合同系無效合同,故沒有法律效力。原告依據無效合同向被告主張違約金于法無據。2004年6月29日,__以第412號令發布了《_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其中第36項明確規定旅館業屬于特種行業。1987年9月23日_批準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準開業。XXX大學國際交流中心系內部接待,并沒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也沒有領取營業執照,因而不具有對外簽訂提供客房服務合同的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XXX大學既然沒有對外簽訂客房服務合同的民事行為能力,故與原告所簽訂的《飯店預定合同》及其后的.一系列補充合同系無效合同。

第三,假設原告與被告之間簽訂的合同有效,被告也是根據北京市昌平公安局昌平分局的要求終止此合同的履行,此乃不可抗力。被告及時通知了原告,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故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假設原告與被告之間簽訂的合同有效,合同中簽訂的高達200%,300%的違約金,也已經遠遠超出了原告的損失,根據《_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原告的訴訟請求也不應當得到支持。

基于上述事實,我方認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缺乏法律依據。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大學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四篇答辯人(被告):XXX住所地:XXXXXXx被答辯人(原告):XXX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X職務:XXXX住所地:XXXX

因被答辯人XXXXX公司訴答辯人XXXXX所謂物業合同服務糾紛一案,答辯人于XXXXX月XXXXX日收到貴院送達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起訴書》以及開庭傳票。為進一步澄清事實,分清是非,答辯人現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訴訟主體不合法。根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京政容發〔〕61號“第一條”根據《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各供熱單位應當和居民采暖用戶直接簽訂書面供熱采暖合同。因歷史原因,各供熱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自治組織簽訂的居民供熱采暖合同、采暖費代收代繳協議以及物業服務企業與采暖用戶簽訂的供熱采暖合同,應當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修改、調整或解除。截止目前,我與XXXXX公司未修改或簽訂供暖、制冷合同,我與供熱公司供曖/制冷費多交少交,XXXXX公司無權向2法院起訴我。

二、原告提交的訴訟請求計算依據不符合北京市相關文件。根據《關于調整我市民用供熱價格和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京價(商)字〔〕372號文件,燃油(柴油)、燃氣(天然氣、煤氣)、電鍋爐供應的民用供暖價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調整為30元,其它供應對象仍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因XXXXX室的房產證標明的房屋屬于公寓(住宅),供熱公司應按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計算供曖及制冷費。且XXXXX室就是按這個標準收取。

三、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合法。原告提交了一份由居委會開具的《關于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

1.該證明未經答辯人授權,屬無效證明。

2.居委會無權改變房屋的設計用途。該證明不僅無效,且更進一步說明XXXXX室是住宅只能用于居住。

四、居民供熱與非居民供熱的界定應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房屋設計用途為準。根據《關于規范供熱單位收費服務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政容發〔2010〕92號)第二條指出“居民供熱與非居民供熱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房屋設計用途為準”,清楚地指明了計費依據。當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房屋設計用途與實際用熱情況不一致時由誰認定?認定標準是什么?如何認定?什么叫“實際用熱情況”北京市市容委沒有明確規定。物業公司無權代改變房屋使用用途,更無權代市容委判定“實際用熱情況”,否則供曖收費市場將會發生混亂!造成大量的住宅存在實際用熱情況爭議,法院將會不勝其煩!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也不是價格的制定單位,無權代發改委判斷每個采曖用戶供熱收費標準。

五、違約金計算沒有依據。被答辯人僅是代收收付供曖及制冷費,沒有合同約定,無權收取違約金。合同約定的僅是物業服務費的滯納金計算辦法。

六、被答辯人無權代供熱公司判斷房屋使用用途,且錯誤地判斷了答辯人房屋的使用用途。答辯人與個人簽訂租房協議,房屋使用人用于居住。因本房屋房本設計用途為公寓,工商局不能注冊,該使用人未能將房屋用于經營。因做為員工休息室,費用由單位出,故物業發票抬頭寫的是租房個人所在公司。綜上所述,被答辯人隨意夸大應收供曖及制冷費,并在此基礎上索要巨額違約金,是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的。被答辯人還以供曖補充協議的形式截留交給熱力公司的供曖費,并且越權毫無根據地多要供曖費,嚴重違反了《XXXXX供熱采暖管理辦法》有關精神,答辯人保留對其提起反訴的權利。答辯人特具上述意見,請求貴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裁定駁回被答辯人的起訴或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五篇答辯人(被申請人):王**,男,19**年*月*日生,漢族,住上海市閘北區***路***弄***號***室。

被申請人王**針對申請人王**、王**、王**不服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甘民一民終字第242號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一案(案號:20xx民申字第1871號),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首先,天一藝術館內存放的畫作、文物不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無論其館藏畫作、文物數量多寡,皆與再審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無關。其次,天一藝術館內館藏畫作與文物的數量已經查實。一審法院在一審開庭前即對天一藝術館進行了查封、清點,共統計在冊畫作117幅及石魯的《書法對聯》一幅。再審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對此皆予以認可

,不存在所謂的“重大遺漏”。事實上,天一藝術館在被繼承人生前為了文化交流而捐贈過部分畫作和文物,申請人卻一再抓住以前宣傳冊上的畫作和文物數量來認作現存館藏畫作文物數量,實在不合邏輯。

再審申請人聲稱現陳列于天一藝術館的117幅畫作中,其中14幅被王亞民用復制品替代。被申請人再次聲明:天一藝術館不是遺產范疇,館內是放原作還是復制品,完全是其內部管理以及保護畫作的需要,與本案沒有任何關系。

王**所持有之《孫悟空》畫是被繼承人所贈小幅《孫悟空》,亦不屬于遺產。被繼承人生前曾多次向兒孫贈畫,三位再審申請人也擁有多幅被繼承人所贈的畫作,被申請人王**作為被繼承人之子,擁有一幅父親所贈的畫作實屬正常,且被繼承人向被申請人贈畫時出具了贈與證明,足以證明小幅《孫悟空》畫作為被繼承人所贈。再審申請人所主張的是20xx年連同數十張名人畫作在被繼承人家中被盜的精品《孫悟空》畫作,該精品《孫悟空》畫作不同于被申請人所持有的小幅《孫悟空》畫作,是兩幅不同的畫。家中畫作被盜后,被繼承人懷疑是申請人王少平偷畫,因此對于失竊的精品《孫悟空》畫作應當由王少平來說明情況。

再審申請人稱被申請人王**盜取了天一藝術館180幅畫作,該說法是對被申請人王**的xxx。再審申請人在20xx年3月在天一藝術館取畫一事,是被申請人張帆主持藝術館工作時安排給被申請人王亞民的工作。對此,再審申請人已在二審答辯狀中作了澄清,此處不再贅述。盜竊行為是受我國刑法所規制,由國家公權力機懲治的違法犯罪行為,申請人作為自然人,卻一再xxxx被申請人王亞民。王亞民對此嚴正抗議,并保留追究申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天一藝術館作為20xx年依法登記設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是獨立的財產主體,存放于天一藝術館內的全部畫作和文物是天一藝術館的合法財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具備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被繼承人王天一為了收藏展覽自己的美術作品及所收藏的文物,進行文化和學術交流,在藝術館設立之初,就向成縣文化局報備過相關畫作,作為藝術館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因此,天一藝術館內的畫作的所有權已轉至天一藝術館,不再由被繼承人王天一所有,不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二審判決對于天一藝術館內的畫作與文物歸屬的認定完全正確。

天一藝術館畝的土地使用權使與房產是天一藝術館應具有的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是1995年由成縣文化局征收城關鎮中心行政村的土地并劃撥給天一藝術館使用的,用地類別為“文化用地”,土地所有權歸成縣政府,使用權歸天一藝術館,不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天一藝術館現有房屋40間作為藝術館的展區及辦公場所是藝術館進行業務活動所必需的場所,屬于藝術館應具有的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在藝術館存續期間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分割天一藝術館畫作、文物、房屋、土地使用權將使天一藝術館無法存續,且違背被繼承人生前夙愿。正如二審判決所認定的,天一藝術館是被繼承人王天一為造福家鄉文化產業而創辦的弘揚藝術傳播文化的公益性單位,其主要業務活動是收藏展覽王天一畫作與其收藏的文物,若分割天一藝術館內所的畫作、文物,天一藝術館將無作品可供展覽;若分割天一藝術館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天一藝術館將無場地開展業務。被繼承人王天一生傾其一生籌建了天一藝術館,以其通過舉辦作品展覽和學術交流活動為家鄉的文化事業發展貢獻力量,被繼承人王天一前曾多次表示“天一藝術館我生為藝術館,死后為紀念館”,在被繼承人王天一寫給成縣縣委書記、縣長的工作匯報里,被繼承人也表達了希望天一藝術館由政府運營管理,讓其作品永留成縣的愿望。因此再審申請人提出的分割天一藝術館內全部畫作、文物、房產和土地使用權的請求違背了被繼承人的生前夙愿。

至于再審申請人在二審中請求法院對天一藝術館的畫作、文物、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作“紙面分割”,明確歸屬,保留藝術館完整性的.說法,被申請人認為此種說法荒唐至極。我國法律沒有所謂的“紙面分割”的規定,一旦法院對天一藝術館畫作、房產及土地使用權進行分割,再審申請人對于分到其名下的財產即擁有物權法意義上的所有權,再審申請人若要取回變賣畫作,出租、出售房產土地將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屆時法律將無法保護天一藝術館的完整性,天一藝術館將難逃被分割解散的命運。因此,再審申請人提出的所謂“紙面分割”,保留藝術館完整性的說法是自相矛盾的。再審申請人為了分割天一藝術館,官司打到了最高院,其目的已昭然若揭,完全是覬覦天一藝術館的經濟價值,其保留天一藝術館完整性的說法完全不可靠。

再審申請人王百靈系被繼承人的孫女,王百靈在祖母、父親與叔叔均健在且未放棄繼承的情況下,無權繼承祖父的遺產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被繼承人退休后有充足的退休金保障生活,無需王百靈為被繼承人提供主要的經濟來源,王百靈也沒有給予被繼承人勞務等方面的主要扶助。因此,二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認定王百靈沒有對被繼承人盡到主要贍養義務是完全正確的。王百靈本來就是被繼承人的親孫女且王百靈雙親健在,被繼承人帶大王百靈是協助王大平夫婦撫養王百靈,王百靈與被繼承人之間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事實上都是正常的祖孫關系不可能是所謂的“養孫子女”的關系。被申請人完全認同二審法院對于王百靈不具有繼承權的認定。

最后,被申請人王**提請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注意,對于弘揚王天一先生的藝術遺產,一邊是被申請人耄耋老母與次子王亞民殫精竭慮,多方奔波、多方求助,出版紀念文集,保護藝術館;另一邊是申請人勞師動眾,煞費苦心,不顧老母親高齡病危,一再發起訴訟,進而強行霸占老人在蘭州的住房和二審判決中屬于被申請人的房產。還多次對王**進行人身攻擊,阻撓被繼承人文化研討會順利召開,擾亂藝術館的相關保護計劃。申請人不顧人倫,唯利是圖的丑惡嘴臉為世人所不齒。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王亞民認為,于情于理于法,二審判決皆查明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再審法院應當在審查材料后,駁回再審申請人的再審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

20xx年7月22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六篇ANSWERTOCOMPLAINT

答辯人:××人民醫院

住址:××市××路七號

Respondent:×××People‘sHospital

Address:No7,××Road,××City

因×××要求×××人民醫院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Thefollowinganswerisherebygiventotheclaimof×××forcompensationbythe×××People‘sHospitalforpersonalinjuries:

1.答辯人與×××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合同關系,答辯人6月10日與××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訂立了一份口頭合同,由××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負責把答辯人的一個高壓電表柜拆除,×××是受××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的委托來拆除高壓電表柜的.,與答辯人之間不存在直接合同關系。

1.Therespondentdoesnothaveadirectcontractualrelationshipwith×××。

Therespondententeredintoanoralcontractwith××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onJune10,,whereby××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shallberesponsibleforremovingthehigh-voltagemetercabinet.×××wasengagedinremovingthehigh-voltagemetercabinetasentrustedby××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andthereforehasnodirectcontractualrelationshipwiththerespondent.

2.××的傷害賠償應由××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負責,其一,根據我國法律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對其職工在履行合同的范圍內所受到傷害應負責任,×××的傷害并不是由于合同客體以外的事物造成的。

其三,受××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委托的×××在拆除高壓電表柜的過程中,存在著嚴重違反操作程序的行為,未盡一個電工應盡的注意。

2.Theliabilitiesforcompensating××forthedamageshallbebornby××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forthefollowingreasons.Firstly,pursuanttoPRClawsandrelevantjudicialinterpretations,××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shallbeliableforanyinjuriessufferedbyitsemployeestotheextentofthecontractperformance.Theinjuriesof×××wasnotcausedbyanythingotherthantheobjectofthecontract.Thirdly,×××,whowasentrustedby××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seriouslyviolatedtheoperationalprocedureinremovingthehigh-voltagemetercabinetandfailedtopaydueattentionthereto.

3.答辯人對×××傷害賠償不應承擔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從事高度危險作業的人致他人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

而本案中答辯人與××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訂有合同,高度危險來源已通過合同合法地轉移給××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

××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成為該危險作業物的主體,××在操作過程中受到傷害,這是××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合同客體造成自己員工的傷害行為,與答辯人無關。

3.Therespondentshallnotbeliableforcompensatingtheinjuriesof×××。

InaccordancewiththeGeneralPrinciplesoftheCivilLaw,anypersonengagedinhighlydangerousoperationshallbeliableforcompensationintheeventofanydamages.Inthiscase,however,therespondententeredintoacontractwith××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wherebythesourceofhighdangershiftedto××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legitimately.××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becamethesubjectofthedangerousoperation,andthereforeanydamagescausedinthecontractperformanceby××No2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Companyhasnoconnectionwiththerespondent.

綜上所述,×××人民醫院為不適合被告,請貴院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Byreasonoftheforegoing,×××People‘sHospitalisnotlegibleforbecomingthedefendant.Weherebyrequestthecourttorejecttheplaintiff’sactionaccordingtolaw.

××市中級人民法院

To:

××CityIntermediatePeople‘sCourt

答辯人:×××人民醫院

Respondent:×××People‘sCourt

日期:

Date:

英美國家民事答辯狀的格式和主要內容與我國的民事答辯狀相似。

INTHECIRCUITCOURTOFCOOKCOUNTY,ILLINOISCOUNTYDEPARTMENT

科克縣巡回法院伊利諾縣分庭

INDEPENDENTTRUSTCORP.Plaintiff,原告VS.LAURENCEW.CAPRIOTTI,etal.,Defendants被告

No.00CH08270案件編號

ANSWERTOCOMPLAINT答辯狀

NOWCOMEStheDefendant,___,byandthroughhisattorney,___,andforhisAnswertotheComplaintofthePlaintiff,statesasfollows:

被告**現到庭,通過其律師就原告的訴稱作出如下答辯:

1.TheDefendantinvokeshisFifthAmendmentprivilegeagainstself-incriminationastoeachandeveryallegationcontainedinParagraphs1through75inclusive.

被告援引美國聯邦憲法第五修正案規定的“不自證其罪權”對抗原告在其起訴狀中第一至第七十五段所包含的每一種訴稱。

2.AstoCountI,theDefendantmakesnoanswer,astheallegationinCourtIarenotdirectedtowardsDefendant.

對于原告在起訴狀中的第一項案由,被告不做任何答辯,因為原告起訴狀中的第一項案由并未直接針對原告。

3.AstoCountII,theDefendantinvokeshisFifthAmendmentprivilegeagainstself-incriminationastoeachandeveryallegationcontainedinCourtII.

被告援引美國聯邦憲法第五修正案規定的“不自證其罪權”對抗原告在其起訴狀中第二項案由所包含的每一種訴稱。

4.…

5.…

6.…

WHEREFORE,theDefendantpraysthattheComplaintofthePlaintiffbedismissedinitsentiretyandthatnoreliefbeaffordedwhatsoeverthereunder.

由此,被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所有請求事項,不給予原告任何一種救濟。

Respectfullysubmitted,此致

By___原告簽名

AttorneyforDefendant___原告律師簽名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七篇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xxxxx訴我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按原告起訴狀內的陳述,原告交納了集資款卻未進場經營與事實不符。

根據我公司調查了解,原告xx和其丈夫xx是我公司轄下xx的業戶,經營x行業已多年。xxxx年xx月xx日原告xx向公司交納集資款前,在公司登記的已經是xx的名字,并由xx一直在xx經營到xxxx年x月。

二、xx在xx年xx月xx日用原告xx的集貿款票據抵頂了xx元的應交經營費用,同年xx月xx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資款,當時由我公司返還x元。

按以上事實,原告的訴訟請求與事實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資款x元及xxxx年xx月xx日xx個月的攤位費xx元。

綜上,請貴院在準確認定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判決,切實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xx人民法院

答辯人:xx

xxxx年xx月xx日

附:答辯書副本x份;

證據材料x份。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八篇答辯人:朱某,男,住東臺市某某鎮(下稱被告)。

被答辯人:張某,男,住東臺市某某鎮(下稱原告)。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因排除妨害糾紛一案,針對原告的起訴,被告提出答辯,具體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原告訴狀所稱部分事實與實際不符。

原告本系興化人,招婿到陳某家與被告成為鄰居,原、被告兩家的房屋東西毗鄰,中間僅有60公分至1米左右的夾巷。原告妻妹曾深夜從自家房屋翻越到被告房屋上鬧事,原、被告房屋門前有一條集體所有的公共巷道也是事實,但是20xx年被告建房時根本沒有損壞公共巷道,巷道現狀系歷史形成,到目前為止巷道仍然可以暢通無阻供任何人通行,根本不是原告訴稱的“致使原告出路不便”。原告訴稱“被告房屋建成后,原告找被告協商用水泥澆筑巷道,被告竟以允許建陽光房為要挾,阻止原告澆筑巷道”,該訴稱也不是事實。原告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主動與被告協商一次,事實上,原告曾先后四次主動找人和本人找原告協商,但其不予理睬。原、被告雙方雖然因相鄰排污、安全防護及相鄰通行等關系產生一系列矛盾糾紛,但有證據能夠證明,原、被告于20xx年9月4日兩家曾經達成口頭協議,原告同意被告朱某其相鄰的二樓平臺上制設玻璃防護設施,由被告負責修建原告家化糞池下水管道和水泥混凝土巷道,但是在被告下水道施工結束、路基鋪設完畢時,原告突然反悔協議,不同意被告修繕防護玻璃墻,導致雙方協議履行中止,并不是原告訴稱的阻止原告澆筑巷道的說法。20xx年3月2日原告向法院起訴是事實,法院作出(20xx)東民初字第000號民事判決書,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原告無權再次起訴,其請求法院應當不予支持。

二、原告的訴訟主體不適格。

原告無權起訴被告,也無權修筑水泥路道。案涉巷道系集體公巷,其土地所有權屬為村集體所有,建設路道依據法律規定,應當由政府交通、土地、建設等相關部門及村委會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招投標,由相關有路道建設質證的建設公司來承包建設,而不是原告想澆筑就澆筑,想建設就建設,原告根本不能保證建設質量,如果原告擅自盲目建設,甚至可能影響并侵害到被告的物權。另外,根據20xx年6月13日東臺市某某鎮某某村民委員會給予被告的批示及出具“關于我村公共巷道建設有關情況說明”,原告沒有取得修路權利,也無權剝奪被告的修路資格,原告目前也不具備修路的條件,同時也沒有征得同排及前排有利害關系居民的同意,故無權修筑案涉水泥巷道,即使要修該巷道按照村委會規定也應當由被告澆筑道路。

三、原告的訴訟請求法庭不應當支持。

原告的訴訟請求為:“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排除在原告上不準水泥路澆筑的妨礙,保障原告出路暢通”。事實上,原告沒有實際開始澆筑,沒有堵塞巷道,阻止原告通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對于相鄰關系的規定,《民法通則》第83條的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97至103條中規定了五種相鄰關系:“包括相鄰截水、排水、用水、流水關系;相鄰通行關系;相鄰防污防險關系;相鄰地界竹木歸屬關系;相鄰通風、采光關系”。本案應當為相鄰關系糾紛,被告沒有影響被告相鄰通行,故不存在排除妨害的說法,故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應當依法駁回。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十九篇一、答辯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別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民族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及職務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二、被答辯人:__________姓名、性別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民族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被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及職務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進行答辯如下

三、請求事項:

1、請求法庭依法判定怎樣寫法院答辯書要求原告________________

2、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官司的答辯狀范文第二十篇因_訴答辯人交通事故糾紛一案,針對原告的起訴,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請法院對雙方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20xx年10月01日20時19分許,答辯人駕駛低速自卸貨車在251線張莊路口處由北向南行駛時,避讓行人剎車后,答辯人的車輛幾乎接近停止的狀態,_由南向北高速駕駛輕型普通貨車撞上答辯人車輛,致使_受傷,兩車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答辯人避讓行人占對方車道一小部分,_駕車在視線不清,通過村莊附近丁字路口時嚴重超速行駛,以致前方出現情況時,_不能正確處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_所駕貨車撞上答辯人貨車后,又行駛150多米撞上障礙后側翻才停下,導致_二次受傷;_未系安全帶,導致發生交通事故時,腰部撞擊方向盤,也是_脾部受傷的原因,由此證實了_超速及處置不當的事實真相。在_詢問筆錄中說發生交通事故時自己的車速有60公里/小時左右,從道路交通事故勘查情況來看,_當時的車速能達到80至90公里每小時,_所駕貨車撞上答辯人貨車后,又行駛150多米撞上障礙后側翻才停下,就非常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當時夜間無路燈照明,且是村莊路口,_違反《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應當降低行駛速度。”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山東省實施《_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必須嚴格遵守限速規定,在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內行駛。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二)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每小時為四十公里。”_駕駛的黑豹牌農用車車速不應超過每小時四十公里。

根據《_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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