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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編制說明

(征求意見稿)

一、工作簡況

1、目的意義

壓縮空氣泡沫系統作為一類新型的滅火系統,近年來得到了快速發展和廣泛的應用。前

期制定的GB27897-2011《A類泡沫滅火劑》標準自2011年正式實施后,在規范A類泡沫

滅火劑產品市場、引導滅火劑行業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按照該標準的技術要求,A類

泡沫滅火劑主要用于撲救A類火,部分型號兼具滅B類火性能。但隨著壓縮空氣泡沫技術

和裝備的發展,對主要用于滅B類火的壓縮空氣泡沫系統滅火劑提出了新的需求。現行標

準中部分條款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無法對現有產品的性能差異進行有效的區分,也無

法涵蓋新興的泡沫滅火劑產品類型。因此需要對該標準進行修訂,以滿足相關裝備對壓縮空

氣泡沫滅火劑性能的要求,規范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品市場。

對現行的《A類泡沫滅火劑》進行修訂,提升標準的技術指標,豐富其產品類型及應用

領域,并將該標準修訂為《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可以確保該標準持續引領壓縮空氣泡沫

滅火劑產品的技術發展,提升產品的性能指標,滿足日趨嚴峻的火災防控形勢對新型泡沫滅

火劑產品的需求。

2、項目來源

本標準是2020年批準下達的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項目計劃編號:20201878-Q-450),

本標準的負責起草單位為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3.主編、參編單位情況

本標準由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編,主要負責資料收集、試驗驗證、試驗參數等

標準內容的確定,進行專家意見的匯總、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及報批稿的編制等。

本標準的參加編制單位有江蘇鎖龍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特威特消防科技有限公

司,國安達股份有限公司,揚州江亞消防藥劑股份有限公司,洛陽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寧波能林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參編單位主要進行試驗驗證工作。

二、國內外主要情況說明

A類泡沫滅火劑在上世紀40年代產生于美國,使用于森林、草場及城鄉結合部,撲救

大面積的固體火災。上世紀80年代,A類泡沫與壓縮空氣泡沫系統(CAFS)有機結合,開

2

發出應用于撲救建筑物火災的A類泡沫滅火劑。其特點是按不同混合比、不同發泡倍數,

產生用于滅火的濕泡沫、用于隔熱保護的干泡沫及過渡狀態的泡沫。據資料介紹,滅火時可

節省用水3-10倍,縮短滅火時間,減少水漬損失,撲救木質結構建筑物火災時可減小建筑

物荷載,迅速控制火情,避免建筑物的坍塌,對于發生火災的相鄰建筑物,施加干泡沫能夠

起到隔熱保護作用,避免引燃相鄰建筑物。

在國外,目前已有NFPA1145《人工滅火時使用A類泡沫器材的標準》和NFPA1150

《用于A類燃料的化學泡沫滅火劑標準》,美國農業部5100-307《用于森林火、飛行器或

地面設施火災的滅火泡沫國際規范》標準對美國的A類泡沫產品進行檢驗。在國外使用A

類泡沫滅火劑時,并不要求一定與壓縮空氣泡沫系統相結合使用,但國內A類泡沫滅火劑

主要結合壓縮空氣泡沫系統使用,因此國內外標準中對于A類泡沫滅火劑的技術指標存在

較大差異。

在國內,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牽頭制定了GB27897-2011《A類泡沫滅火劑》,

對A類泡沫滅火劑的定義、性能指標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有效規范了A類泡沫滅火劑產品

市場。在該版標準中規定由企業自行申報用于滅A、B類火以及隔熱防護時的混合比特征值。

目前大部分企業申報的特征值普遍在1-3%,但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由于技術水平有

限,產品在低混合比條件下無法滿足標準要求的性能指標,只能通過提高泡沫液的混合比來

實現。有的企業甚至將A類泡沫滅火劑用于隔熱防護的混合比特征值確定為10%。而根據

GB7956.6-2015《消防車第6部分:A類泡沫消防車》的要求,消防部隊現有的壓縮空氣

泡沫消防車中A類泡沫系統中比例混合器的混合比最大為1%,上述企業產品在1%混合比

下根本無法達到相應的滅火和隔熱防護性能要求,實際使用時的滅火效果不佳,滅火時間延

長,甚至無法撲救火災,嚴重降低了A類泡沫滅火劑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使用時的技

術性能優勢。

另外,國內A類泡沫滅火劑標準相比于國外同類標準的特色和優勢在于,對于MJABP

型產品而言,在主要撲救A類火的同時,還兼具滅B類火的性能優勢,擴展了A類泡沫滅

火劑產品的應用范圍。但隨著社會發展,對主要用于B類火災撲救的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

有較高的需求,但原有《A類泡沫滅火劑》無法涵蓋這類產品,并且在滅非水溶性液體火的

滅火性能級上要求也過于寬泛,沒有很好的體現出這一類型產品的技術優勢和產品特征。該

部分內容有待于修訂時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A類泡沫滅火劑》國家標準于2011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3

三、編制原則

制定的技術要求要考慮產品當前的技術發展水平,并能指導產品技術發展的方向;要充

分考慮國外產品的發展水平,以不產生技術壁壘為原則;標準的編寫要符合現行GB/T1.1

的要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無抵觸;在編制過程中,相關術語、技術要求、產品

技術參數與我國現行的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協調一致。

四、標準內容的起草

本標準適用于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品。

本標準主要規定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范圍、引用文件、分類和型號、要求、試驗方

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等。

修訂后的標準與現行標準相比主要變化為:

1、將A類泡沫滅火劑的定義替換為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定義

2、修改產品分類,增加產品規格型號

3、增加用于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

4、刪除比流動性的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5、增加粘度的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6、修改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泡沫溶液表面張力的技術要求

7、增加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護和滅B類火

的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要求

8、刪除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在混合比為0.3%和0.6%條件下的潤

濕時間要求

9、修改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

10、增加MJB、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表面張力、界面張力、擴散系數、

25%析液時間、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11、修改凝固點試驗方法

12、修改標準壓縮空氣泡沫系統中泡沫出口尺寸要求

13、修改發泡倍數測定中泡沫溶液出口流量的要求

14、修改產品標識要求

15、去掉檢驗項目的不合格類型

五、部分修訂內容的說明

1、關于刪除比流動性,增加粘度技術要求

4

現行標準中對于泡沫滅火劑粘度的測試項目為“比流動性”。試驗方法主要按照牛頓

型和非牛頓型對泡沫液進行區分,然后分別采用不同的兩種方法對其進行試驗。但標準中

未給出哪些類型的泡沫滅火劑屬于牛頓型,哪些屬于非牛頓型,因此在具體選用何種方法

進行試驗上存在一定問題。修訂時將原“比流動性”要求改為“粘度”要求。通過使用旋

轉粘度計在不同剪切速率下對泡沫滅火劑進行試驗。其試驗方法是在對泡沫滅火劑的流體

類型進行具體研究的基礎上選擇的比較科學和便捷的試驗方法。主要優點是不需要再對泡

沫滅火劑的流體類型進行區分。同時,修訂標準中使用的測量方法也是ISO7203國際標準

中選用的測試粘度的試驗方法。

目前正在報批的GB15308《泡沫滅火劑》已刪除了比流動性,增加了粘度技術要求,

并驗證了方法的有效性。為保持與該標準的一致性,本標準修訂中參照該標準進行了修改。

2、關于修改凝固點測定方法

原凝固點的試驗方法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例如試驗過程中凝固點存在回升現象,凝

固點要如何讀取;試驗過程受環境溫度影響,可能會使試驗結果產生誤差;人員對試驗結

果進行讀數可能存在人為誤差等。特別是現行的測試方法是將過冷溶液的溫度作為泡沫滅

火劑的凝固點,而該過冷溫度有時甚至會低于真實凝固點10℃以上,使測試結果偏離實際

凝固點較大,從而不能科學指導泡沫滅火劑的實際應用。

目前正在報批的GB15308《泡沫滅火劑》已采用設備自動記錄并繪制降溫過程中溫

度-時間曲線,確定曲線平臺處溫度為溶液凝固點,該方法可獲得泡沫滅火劑的真實凝固點,

確保泡沫滅火劑的安全使用,并降低人工讀數誤差。為保持與該標準的一致性,本標準修

訂中參照該標準進行了修改。

3、關于修改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泡沫溶液表面張力的技術要求

原標準中只規定了A類泡沫滅火劑溶液表面張力的上限要求,并未對溶液表面張力的

下限進行規定。在標準實施過程中發現,有些企業自身技術實力不強,但為了滿足產品滅B

類火性能要求,會向產品中添加能夠大幅降低表面張力的氟表面活性劑,以獲得較好的滅B

類火效果。但該標準制定的初衷是引導企業充分發揮壓縮空氣泡沫系統自身的技術優勢,

從而滿足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B類火的性能要求。而氟表面活性劑的濫用會

增大環境污染風險,與該標準制定的初衷以及目前環境保護的大背景是相違背的。因此,

為引導企業提升自身技術實力,避免不必要的使用氟表面活性劑,本標準修訂過程中針對

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提出了溶液表面張力的下限要求。

4、關于增加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護和滅B

5

類火的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要求

原標準中規定了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護和滅B類火的混合比特征值由企業自行申報,

但并未規定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要求。目前大部分企業申報的特征值普遍在1-3%,但在實

施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由于技術水平有限,產品在低混合比條件下無法滿足標準要求的性

能指標,只能通過提高泡沫液的混合比、增大泡沫用量來實現,有的企業甚至將A類泡沫

滅火劑用于隔熱防護的混合比特征值確定為10%。目前在用壓縮空氣泡沫系統的比例混合

器的最大混合比例只能到6%,因此在實際使用中均無法達到廠家設計的上述高混合比,導

致實際應用時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并且這類產品用量少、占用空間小、技術性能高的技術

特征也無法體現。

鑒于此,在標準修訂過程中兼顧目前市面上產品的技術水平,并綜合考慮引領該產品

未來的技術發展方向,將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

護和滅B類火的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分別確定為0.5%、1.0%和1.0%。

5、關于修改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

原標準中,在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方面,

沿用的是原GB15308中的三級滅火、四級抗燒的滅火性能級別劃分。本標準修訂中,僅保

留了IA級別的性能要求,不再進行滅B類火的性能級別劃分。這一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提高

了對于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性能要求,從而能夠不斷提升整體壓縮空氣泡

沫滅火劑產品的質量和性能水平。

為驗證本部分滅B類火性能修改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標準編制組選擇國內部分典型A

類泡沫滅火劑,開展了滅B類火性能驗證,相關數據見表1。

表1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B類火性能數據

產品標注泡沫溫度滅火時間25%抗燒時間

產品名稱發泡倍數

滅B類火級別(℃)(min)(min)

產品1IA36.0291.4515.60

產品2IA32.6321.6511.73

產品3IIID19.5282.1013.50

產品4IIID21.5292.1713.67

本次試驗中選取了原標準滅B類火性能級別最高(IA)和最低(IIID)的4個產品,

按照IA級別性能要求,開展了4.52m2標準油盤火試驗。由表1中試驗結果可知,無論是

IA級別的兩個產品,還是IIID級別的兩個產品,按照標準油盤火試驗模型的滅火時間均<

3min,25%抗燒時間均>10min,全部滿足IA級別性能要求。并且由于本次試驗過程中并

6

未控制泡沫溫度,開展試驗時的泡沫溫度遠超標準要求的溫度(15-20℃),通常認為,溫

度越高,形成的泡沫越不穩定,越不利于滅火和抗燒。因此本試驗是在相對不利條件下進

行的,如按標準條件進行,則其滅火和抗燒時間數據會更優。

綜合以上數據,在選擇合適的發泡倍數條件下,MJABP類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均能夠

通過IA級別的性能要求。鑒于此,本次修訂將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

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確定為IA級,即滅火時間≤3min,25%抗燒時間≥10min。

6、關于增加MJB、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表面張力、界面張力、擴散系

數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眾所周知,以水成膜泡沫滅火劑(AFFF)為代表的成膜型泡沫滅火劑產品,具有超低

的表面張力,能夠在非水溶性易燃液體表面形成水膜,依靠泡沫、水膜的雙重作用滅火,

具有流動性好、滅火速度快的特點,滅火性能顯著優于其他類型的泡沫滅火劑產品。在GB

15308標準中,成膜型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性能級別也是最高的I級。修訂后的《壓縮空氣泡

沫滅火劑》標準的目標是為壓縮空氣泡沫系統這一先進的滅火系統提供高效的滅火劑產品,

以充分發揮其控滅火優勢。另外濃縮化、低混合比的趨勢也對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品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為確保滅火劑產品性能滿足上述要求,提出了MJB和MJB/AR型

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需具有成膜型特征,因此需要對其表面張力、界面張力和擴散系數提

出要求。

在表面張力、界面張力和擴散系數的試驗方法方面,本標準采用GB15308中的相關試

驗方法。但在界面張力的測量方面,本標準選擇的有機相為橡膠工業用溶劑油,并非GB

15308中選擇的環己烷。這是由于在開展標準油盤火試驗時使用的燃料為橡膠工業用溶劑

油,為確保泡沫溶液在橡膠工業用溶劑油表面形成水膜,在測量界面張力以及計算擴散系

數時,應以橡膠工業用溶劑油為有機相。

7、關于增加MJB、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

求及試驗方法

對于MJB、MJB/AR型壓縮空氣B類泡沫滅火劑而言,其主要產品用途是用于撲救易

燃液體火災,因此需要對其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及試驗參數進行規定。現行的GB

27897-2011標準中,對于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采用的泡沫液流量為11.4L/min,并借鑒

GB15308中的滅火性能分級來確定滅火級別,采用該試驗模型的泡沫液供給強度為2.5

L/(min﹒m2)。在實踐中發現,由于壓縮空氣泡沫系統的性能顯著由于傳統的低倍數泡沫系

統,因此產生泡沫的滅火性能也遠高于低倍數泡沫系統,采用2.5L/(min﹒m2)的供給強度

7

無法體現產品的先進性和技術特征。因此本部分試驗參數的確定原則是,降低泡沫液的供

給強度,體現產品與傳統低倍數泡沫滅火劑的性能差異及技術先進性。

為確定MJB、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標準編

制組分別選取了市售的7種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以及6種抗溶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

品,開展了標準油盤火試驗研究,明確現有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品滅非水溶性易燃液體

火的性能水平,確定適宜的泡沫液供給強度、滅火時間和抗燒時間等參數。對于MJB型壓

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數據如表2所示。

表2MJB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數據

序產品混合比泡沫液流量發泡25%析液時間滅火時間25%抗燒時間

號名稱(%)(L/min)倍數(min)(min)(min)

1產品1198.073.002.1017.00

2產品11910.083.371.4811.00

3產品11915.403.031.7710.67

4產品2197.703.032.1414.00

5產品3197.422.771.9315.77

6產品4697.743.771.3817.50

7產品5397.923.202.2312.58

8產品6697.973.681.6718.72

9產品7397.713.902.7312.17

10產品116.787.772.903.0013.65

由表2中數據可知,當將泡沫液流量從11.4L/min降至9L/min時,即滅火劑供給強度

由2.5L/(min﹒m2)降至2.0L/(min﹒m2)時,對于市售不同混合比的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而

言,其滅火時間都在3min以內,25%抗燒時間都在12-18min左右。而將泡沫液流量繼續降

低至6.78L/min時,對比試驗1和10號可以發現,原先滅火和抗燒性能優異的1號產品的

滅火時間延長至3min,25%抗燒時間縮短至13min,對于其他產品而言,降低流量后其滅

火及抗燒性能必然會同步下降。綜合考慮流量和滅火及抗燒數據,確定MJB型壓縮空氣泡

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泡沫液流量為9L/min,滅火時間≤3min,25%抗燒時間

≥10min,由表2中數據可知,7個樣品都能滿足此參數要求。

對于MJB/AR型壓縮空氣B類泡沫滅火劑而言,也需要考察其滅非水溶性液體火的性

能。標準編制組考察了6個抗溶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品在9L/min流量條件下的滅火性

能,相關試驗數據如表3所示。

表3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數據

序產品混合比泡沫液流量發泡25%析液時間滅火時間25%抗燒時間

號名稱(%)(L/min)倍數(min)(min)(min)

8

1產品1697.6016.971.5819.50

2產品16915.5318.832.8721.33

3產品2397.8811.371.7518.83

4產品3697.5913.001.3723.87

5產品4398.1710.851.6218.83

6產品5398.028.421.4017.25

7產品6697.979.801.7015.50

8產品236.787.708.321.9318.53

由表3中數據可知,在9L/min流量條件下,6個樣品的滅火時間都在3min以內,25%

抗燒時間都在15-23min左右。降低流量到6.78L/min時,滅火性能和抗燒性能也能夠滿足

此范圍要求。為便于與MJB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性能技術參數保持一致,此處確

定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泡沫液流量為9L/min,滅火時

間≤3min,25%抗燒時間≥10min。

8、關于增加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

對于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而言,需要考察其滅標準丙酮火的滅火性能特征。

本部分的指標選取原則是,在適宜的泡沫液流量條件下,確保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

火劑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都能夠達到ARIA級別,即滅火時間≤3min,25%抗燒時間≥

15min的性能要求,以體現產品的技術性能特征,并與傳統的低倍數泡沫滅火劑進行區分。

為此,編制組考察了6種抗溶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滅水溶性易燃液體燃料火性能,相

關數據如表4所示。

表4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數據

序產品混合比泡沫液流量發泡25%析液時間滅火時間25%抗燒時間

號名稱(%)(L/min)倍數(min)(min)(min)

1產品1397.657.981.3710.42

2產品13107.948.501.1012.22

3產品1311.47.878.581.0315.45

4產品2611.48.2211.750.9719.57

5產品3611.48.0913.651.4815.50

6產品4611.48.1118.221.2820.08

7產品5311.47.9611.631.2816.25

8產品6311.48.0411.220.9216.50

由表4中數據可知,當降低泡沫液流量到9L/min和10L/min時,滅火時間可以控制在

3min以內,但抗燒時間無法達到ARIA級別的性能要求。為此,將泡沫液流量恢復至

11.4L/min,在此條件下,測定的6個樣品的滅火時間和25%抗燒時間均能滿足此要求,因

此,最終確定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泡沫液流量為

9

11.4L/min,滅火時間≤3min,25%抗燒時間≥15min。

10

國家標準

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

(征求意見稿)

編制說明

標準編制組

1

《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編制說明

(征求意見稿)

一、工作簡況

1、目的意義

壓縮空氣泡沫系統作為一類新型的滅火系統,近年來得到了快速發展和廣泛的應用。前

期制定的GB27897-2011《A類泡沫滅火劑》標準自2011年正式實施后,在規范A類泡沫

滅火劑產品市場、引導滅火劑行業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按照該標準的技術要求,A類

泡沫滅火劑主要用于撲救A類火,部分型號兼具滅B類火性能。但隨著壓縮空氣泡沫技術

和裝備的發展,對主要用于滅B類火的壓縮空氣泡沫系統滅火劑提出了新的需求。現行標

準中部分條款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無法對現有產品的性能差異進行有效的區分,也無

法涵蓋新興的泡沫滅火劑產品類型。因此需要對該標準進行修訂,以滿足相關裝備對壓縮空

氣泡沫滅火劑性能的要求,規范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品市場。

對現行的《A類泡沫滅火劑》進行修訂,提升標準的技術指標,豐富其產品類型及應用

領域,并將該標準修訂為《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可以確保該標準持續引領壓縮空氣泡沫

滅火劑產品的技術發展,提升產品的性能指標,滿足日趨嚴峻的火災防控形勢對新型泡沫滅

火劑產品的需求。

2、項目來源

本標準是2020年批準下達的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項目計劃編號:20201878-Q-450),

本標準的負責起草單位為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3.主編、參編單位情況

本標準由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編,主要負責資料收集、試驗驗證、試驗參數等

標準內容的確定,進行專家意見的匯總、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及報批稿的編制等。

本標準的參加編制單位有江蘇鎖龍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特威特消防科技有限公

司,國安達股份有限公司,揚州江亞消防藥劑股份有限公司,洛陽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寧波能林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參編單位主要進行試驗驗證工作。

二、國內外主要情況說明

A類泡沫滅火劑在上世紀40年代產生于美國,使用于森林、草場及城鄉結合部,撲救

大面積的固體火災。上世紀80年代,A類泡沫與壓縮空氣泡沫系統(CAFS)有機結合,開

2

發出應用于撲救建筑物火災的A類泡沫滅火劑。其特點是按不同混合比、不同發泡倍數,

產生用于滅火的濕泡沫、用于隔熱保護的干泡沫及過渡狀態的泡沫。據資料介紹,滅火時可

節省用水3-10倍,縮短滅火時間,減少水漬損失,撲救木質結構建筑物火災時可減小建筑

物荷載,迅速控制火情,避免建筑物的坍塌,對于發生火災的相鄰建筑物,施加干泡沫能夠

起到隔熱保護作用,避免引燃相鄰建筑物。

在國外,目前已有NFPA1145《人工滅火時使用A類泡沫器材的標準》和NFPA1150

《用于A類燃料的化學泡沫滅火劑標準》,美國農業部5100-307《用于森林火、飛行器或

地面設施火災的滅火泡沫國際規范》標準對美國的A類泡沫產品進行檢驗。在國外使用A

類泡沫滅火劑時,并不要求一定與壓縮空氣泡沫系統相結合使用,但國內A類泡沫滅火劑

主要結合壓縮空氣泡沫系統使用,因此國內外標準中對于A類泡沫滅火劑的技術指標存在

較大差異。

在國內,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牽頭制定了GB27897-2011《A類泡沫滅火劑》,

對A類泡沫滅火劑的定義、性能指標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有效規范了A類泡沫滅火劑產品

市場。在該版標準中規定由企業自行申報用于滅A、B類火以及隔熱防護時的混合比特征值。

目前大部分企業申報的特征值普遍在1-3%,但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由于技術水平有

限,產品在低混合比條件下無法滿足標準要求的性能指標,只能通過提高泡沫液的混合比來

實現。有的企業甚至將A類泡沫滅火劑用于隔熱防護的混合比特征值確定為10%。而根據

GB7956.6-2015《消防車第6部分:A類泡沫消防車》的要求,消防部隊現有的壓縮空氣

泡沫消防車中A類泡沫系統中比例混合器的混合比最大為1%,上述企業產品在1%混合比

下根本無法達到相應的滅火和隔熱防護性能要求,實際使用時的滅火效果不佳,滅火時間延

長,甚至無法撲救火災,嚴重降低了A類泡沫滅火劑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使用時的技

術性能優勢。

另外,國內A類泡沫滅火劑標準相比于國外同類標準的特色和優勢在于,對于MJABP

型產品而言,在主要撲救A類火的同時,還兼具滅B類火的性能優勢,擴展了A類泡沫滅

火劑產品的應用范圍。但隨著社會發展,對主要用于B類火災撲救的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

有較高的需求,但原有《A類泡沫滅火劑》無法涵蓋這類產品,并且在滅非水溶性液體火的

滅火性能級上要求也過于寬泛,沒有很好的體現出這一類型產品的技術優勢和產品特征。該

部分內容有待于修訂時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A類泡沫滅火劑》國家標準于2011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3

三、編制原則

制定的技術要求要考慮產品當前的技術發展水平,并能指導產品技術發展的方向;要充

分考慮國外產品的發展水平,以不產生技術壁壘為原則;標準的編寫要符合現行GB/T1.1

的要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無抵觸;在編制過程中,相關術語、技術要求、產品

技術參數與我國現行的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協調一致。

四、標準內容的起草

本標準適用于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產品。

本標準主要規定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范圍、引用文件、分類和型號、要求、試驗方

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等。

修訂后的標準與現行標準相比主要變化為:

1、將A類泡沫滅火劑的定義替換為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定義

2、修改產品分類,增加產品規格型號

3、增加用于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

4、刪除比流動性的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5、增加粘度的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6、修改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泡沫溶液表面張力的技術要求

7、增加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護和滅B類火

的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要求

8、刪除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在混合比為0.3%和0.6%條件下的潤

濕時間要求

9、修改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

10、增加MJB、MJB/AR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表面張力、界面張力、擴散系數、

25%析液時間、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滅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11、修改凝固點試驗方法

12、修改標準壓縮空氣泡沫系統中泡沫出口尺寸要求

13、修改發泡倍數測定中泡沫溶液出口流量的要求

14、修改產品標識要求

15、去掉檢驗項目的不合格類型

五、部分修訂內容的說明

1、關于刪除比流動性,增加粘度技術要求

4

現行標準中對于泡沫滅火劑粘度的測試項目為“比流動性”。試驗方法主要按照牛頓

型和非牛頓型對泡沫液進行區分,然后分別采用不同的兩種方法對其進行試驗。但標準中

未給出哪些類型的泡沫滅火劑屬于牛頓型,哪些屬于非牛頓型,因此在具體選用何種方法

進行試驗上存在一定問題。修訂時將原“比流動性”要求改為“粘度”要求。通過使用旋

轉粘度計在不同剪切速率下對泡沫滅火劑進行試驗。其試驗方法是在對泡沫滅火劑的流體

類型進行具體研究的基礎上選擇的比較科學和便捷的試驗方法。主要優點是不需要再對泡

沫滅火劑的流體類型進行區分。同時,修訂標準中使用的測量方法也是ISO7203國際標準

中選用的測試粘度的試驗方法。

目前正在報批的GB15308《泡沫滅火劑》已刪除了比流動性,增加了粘度技術要求,

并驗證了方法的有效性。為保持與該標準的一致性,本標準修訂中參照該標準進行了修改。

2、關于修改凝固點測定方法

原凝固點的試驗方法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例如試驗過程中凝固點存在回升現象,凝

固點要如何讀取;試驗過程受環境溫度影響,可能會使試驗結果產生誤差;人員對試驗結

果進行讀數可能存在人為誤差等。特別是現行的測試方法是將過冷溶液的溫度作為泡沫滅

火劑的凝固點,而該過冷溫度有時甚至會低于真實凝固點10℃以上,使測試結果偏離實際

凝固點較大,從而不能科學指導泡沫滅火劑的實際應用。

目前正在報批的GB15308《泡沫滅火劑》已采用設備自動記錄并繪制降溫過程中溫

度-時間曲線,確定曲線平臺處溫度為溶液凝固點,該方法可獲得泡沫滅火劑的真實凝固點,

確保泡沫滅火劑的安全使用,并降低人工讀數誤差。為保持與該標準的一致性,本標準修

訂中參照該標準進行了修改。

3、關于修改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泡沫溶液表面張力的技術要求

原標準中只規定了A類泡沫滅火劑溶液表面張力的上限要求,并未對溶液表面張力的

下限進行規定。在標準實施過程中發現,有些企業自身技術實力不強,但為了滿足產品滅B

類火性能要求,會向產品中添加能夠大幅降低表面張力的氟表面活性劑,以獲得較好的滅B

類火效果。但該標準制定的初衷是引導企業充分發揮壓縮空氣泡沫系統自身的技術優勢,

從而滿足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B類火的性能要求。而氟表面活性劑的濫用會

增大環境污染風險,與該標準制定的初衷以及目前環境保護的大背景是相違背的。因此,

為引導企業提升自身技術實力,避免不必要的使用氟表面活性劑,本標準修訂過程中針對

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提出了溶液表面張力的下限要求。

4、關于增加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護和滅B

5

類火的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要求

原標準中規定了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護和滅B類火的混合比特征值由企業自行申報,

但并未規定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要求。目前大部分企業申報的特征值普遍在1-3%,但在實

施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由于技術水平有限,產品在低混合比條件下無法滿足標準要求的性

能指標,只能通過提高泡沫液的混合比、增大泡沫用量來實現,有的企業甚至將A類泡沫

滅火劑用于隔熱防護的混合比特征值確定為10%。目前在用壓縮空氣泡沫系統的比例混合

器的最大混合比例只能到6%,因此在實際使用中均無法達到廠家設計的上述高混合比,導

致實際應用時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并且這類產品用量少、占用空間小、技術性能高的技術

特征也無法體現。

鑒于此,在標準修訂過程中兼顧目前市面上產品的技術水平,并綜合考慮引領該產品

未來的技術發展方向,將MJAP和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用于滅A類火、隔熱防

護和滅B類火的混合比特征值的上限分別確定為0.5%、1.0%和1.0%。

5、關于修改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

原標準中,在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性能要求方面,

沿用的是原GB15308中的三級滅火、四級抗燒的滅火性能級別劃分。本標準修訂中,僅保

留了IA級別的性能要求,不再進行滅B類火的性能級別劃分。這一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提高

了對于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性能要求,從而能夠不斷提升整體壓縮空氣泡

沫滅火劑產品的質量和性能水平。

為驗證本部分滅B類火性能修改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標準編制組選擇國內部分典型A

類泡沫滅火劑,開展了滅B類火性能驗證,相關數據見表1。

表1MJABP型壓縮空氣泡沫滅火劑滅B類火性能數據

產品標注泡沫溫度滅火時間25%抗燒時間

產品名稱發泡倍數

滅B類火級別(℃)(min)(min)

產品1IA36.0291.4515.60

產品2IA32.6321.6511.73

產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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