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模板_第1頁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模板_第2頁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模板_第3頁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模板_第4頁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模板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要求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可連續發展,依據《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制訂本要求。第二條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第三條本要求適適用于電力系統投入運行大、中型水電站大壩。第二章安全管理責任第四條水電站大壩在建設過程中安全管理,由項目法人負責。對于壩高70m以上高壩或監測系統復雜中壩、低壩,項目法人應該根據國家相關要求,組織相關單位對水電站大壩監測系統進行專題設計、專題審查;在工程完工驗收時,進行專題檢驗驗收。水電站大壩監測系統專題檢驗驗收匯報應該報送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以下簡稱大壩中心)立案。第五條水電站大壩工程項目法人應該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施工期和首次蓄水期對水電站大壩進行監測和分析,在水電站大壩蓄水和工程完工時進行安全判定,并將水電站大壩相關監測分析資料、安全判定匯報、工程完工驗收匯報和相關專題匯報,報送大壩中心立案。第六條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加強對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配置和實際需要相適應專業技術人員,確保必需安全生產資金。水電站運行單位關鍵責任人對本單位水電站大壩安全運行負責。第七條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推行下列職責:(一)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技術規程、規范;(二)編制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年度計劃和長遠計劃,建立健全大壩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認真實施;(三)負責水電站大壩日常安全運行觀察、檢驗和維護;(四)負責對水電站大壩勘測、設計、施工、監理、運行、安全監測資料和其它相關安全技術資料搜集、分析、整理和保留,建立大壩安全技術檔案和對應數據庫;(五)根據相關要求開展水電站大壩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和定時檢驗、特種檢驗、大壩安全注冊相關工作;(六)定時對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儀器進行檢驗、率定,確保監測儀器能夠可靠監測施工期和運行期安全情況;(七)組織實施水電站大壩補強加固、更新改造和隱患治理,組織實施病壩、險壩除險加固;(八)負責水電站大壩險情、事故匯報、搶險和救護工作;(九)負責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業績考評。第八條水電站水庫調度,必需以確保水電站大壩安全為前提,充足發揮設計要求水庫綜合效益。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根據同意設計防洪標準和水庫調度標準,編制年度水庫調洪調度方案,報防汛指揮機構同意。水庫在汛期應該嚴格根據同意水庫調洪調度方案運行,其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庫容及其洪水調度利用,必需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第九條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根據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工作,確保水電站大壩安全度汛。每十二個月汛前,對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系統、泄洪設施和水情測報、通訊、照明等系統進行全方面具體檢驗,對泄洪閘門、啟閉設備、動力電源進行試運轉,并做好防洪器材和交通運輸設施準備工作。每十二個月汛期,加強對水電站大壩巡視檢驗,做好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水情測報和水庫調度,確保泄水建筑物閘門和相關設施能夠根據防洪調度標準和設計要求安全運行。每十二個月汛前、汛后,對水電站大壩近壩庫岸和下游近壩邊坡進行巡視檢驗,發覺險情立即匯報并妥善處理。第十條發生地震、暴風、暴雨、洪水和其它異常情況,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對水電站大壩進行巡視檢驗,增加觀察次數和項目。第十一條水電站擴建或改造不得影響水電站大壩安全。水電站運行單位進行水電站擴建或改造時,對擴建或改建建筑物設計(包含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應該經原設計審查單位審查并報大壩中心進行安全評價。第十二條水電站大壩補強加固和更新改造工程,應該進行設計審查。對于包含水電站大壩地基和隱蔽工程施工項目,應該根據隱蔽工程要求,進行專題驗收。施工完成后,應該進行完工驗收。水電站大壩監測系統更新改造,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組織專題設計、專題審查,并在工程完工驗收時,向大壩中心申報專題檢驗驗收。第十三條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根據相關要求,編制水電站大壩險情估計和應急處理預案,經大壩中心審核后,報省級以上防汛指揮機構同意,并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市級人民政府立案。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配置水電站大壩應急處理需要報警設施和通訊系統。第十四條水電站大壩出現險情征兆時,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立即匯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市級人民政府、省級防汛指揮機構和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電監會),通知電力調度機構,并根據險情估計和應急處理預案處理。搶險工作結束后,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將搶險情況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市級人民政府、省級防汛指揮機構、電監會及大壩中心匯報。第十五條水電站運行單位在排除水電站大壩險情后,應該立即組織修復工作,立即恢復生產。對排除水電站大壩重大事故隱患,應該申請大壩中心檢驗。經大壩中心檢驗,并報電監會同意后,水電站大壩方可恢復生產和使用。第三章安全檢驗和評級第十六條水電站大壩安全檢驗分為日常巡查、年度詳查、定時檢驗和特種檢驗。第十七條日常巡查由水電站運行單位負責。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水電站大壩進行常常性巡視檢驗,對巡視檢驗中發覺安全問題,應該立即處理;不能處理,應該立即匯報本單位相關責任人。巡視檢驗及處理情況應該以文字、圖表方法記載保留。第十八條年度詳查由水電站運行單位負責。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在每十二個月汛前、汛后或枯水期、冰凍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水電站大壩進行具體檢驗,提出水電站大壩安整年度詳查匯報,報大壩中心立案。年度詳查應該包含下列內容:(一)對監測資料進行年度整編分析;(二)對運行、檢驗、維護統計等資料進行審閱;(三)對和水電站大壩安全相關設施進行全方面檢驗或專題檢驗。第十九條定時檢驗由大壩中心負責。大壩中心能夠委托水電站大壩主管單位組織實施定時檢驗。定時檢驗通常每五年進行一次,檢驗時間通常不超出十二個月。新建工程第一次定時檢驗,在工程完工安全判定完成五年后進行。已運行40年以上大壩,大壩主管單位應該結合定時檢驗進行全方面復核判定;對有潛在危險關鍵大壩,大壩主管單位應該依據現行技術規程規范,立即進行安全評價。大壩中心組織定時檢驗,應該組成教授組。教授組依據水電站大壩具體情況,確定專題檢驗項目和內容。水電站運行單位組織含有對應資質單位進行專題檢驗,并向大壩中心提交相關專題檢驗情況專題匯報。大壩中心對專題匯報進行審查,并依據水電站大壩實際運行情況,對水電站大壩結構性態和安全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定水電站大壩安全等級,提出定時檢驗匯報,形成定時檢驗審查意見報電監會立案。大壩中心委托水電站大壩主管單位組織實施定時檢驗,由水電站大壩主管單位提出教授組名單。大壩中心審查教授組組成,審查教授組確定專題檢驗項目和內容,并派人參與定時檢驗。教授組向水電站大壩主管單位提出定時檢驗匯報。大壩中心審查教授組提出定時檢驗匯報,必需時對相關專題匯報復審,評定水電站大壩安全等級,形成定時檢驗審查意見報電監會立案。第二十條特種檢驗由水電站運行單位提出,大壩中心組織實施。發生特大洪水、強烈地震或發覺可能影響水電站大壩安全異常情況,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向大壩中心提出特種檢驗申請。大壩中心接到申請后,應該立即組織教授組確定檢驗項目和內容。對需要進行專題檢驗項目,由水電站運行單位組織含有對應資質單位進行專題檢驗,并向大壩中心提交相關專題檢驗情況專題匯報。大壩中心綜合檢驗情況,提出特種檢驗匯報。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依據特種檢驗匯報進行整改。第二十一條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建立水電站大壩安全檢驗制度,開展安全檢驗工作,檢驗水電站大壩及其運行安全可靠性,立即發覺異常情況或存在隱患、缺點,提出補救方法和改善意見,立即整改和處理。第二十二條大壩中心應該定時將水電站大壩定時檢驗和特種檢驗結果,向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第二十三條從事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時檢驗和特種檢驗相關技術服務單位,應該含有對應資質和良好業績。大壩中心定時公布符合條件技術服務單位。第二十四條水電站大壩安全等級分為正常壩、病壩和險壩三級。符合下列條件水電站大壩,評定為正常壩:(一)設計標準符合現行規范要求;(二)壩基良好,或即使存在局部缺點但不組成對水電站大壩整體安全威脅;(三)壩體穩定性和結構安全度符合現行規范要求;(四)水電站大壩運行性態總體正常;(五)近壩庫區、庫岸和邊坡穩定或基礎穩定。含有下列情形之一水電站大壩,評定為病壩:(一)設計標準不符合現行規范要求,并已限制水電站大壩運行條件;(二)壩基存在局部隱患,但不組成對水電站大壩失事威脅;(三)壩體穩定性和結構安全度符合規范要求,結構局部已破損,可能危及水電站大壩安全,但水電站大壩能夠正常擋水;(四)水電站大壩運行性態異常,但經分析不組成失事危險;(五)近壩庫區塌方或滑坡,但經分析對水電站大壩擋水結構安全不組成威脅。含有下列情形之一水電站大壩,評定為險壩:(一)設計標準低于現行規范要求,顯著影響水電站大壩安全;(二)壩基存在隱患并已危及水電站大壩安全;(三)壩體穩定性或結構安全度不符合現行規范要求,危及水電站大壩安全;(四)水電站大壩存在事故跡象;(五)近壩庫區發覺有危及水電站大壩安全嚴重塌方或滑坡跡象。病壩、險壩應該限期除險加固、改造和維修,在評定為正常壩之前,應該改變運行方法或限制運行條件。水電站大壩安全等級變更,大壩中心應該報電監會立案。第四章安全注冊第二十五條水電站大壩運行實施安全注冊制度。電監會主管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工作,大壩中心負責辦理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具體事務。第二十六條新建水電站大壩完成工程完工安全判定十二個月內,或水電站大壩完成首次定時檢驗六個月內,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向大壩中心申報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在要求期限內不申報安全注冊水電站大壩,不得投入運行;發生事故,根據國家相關要求處理。第二十七條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應該符合下列條件:(一)新建水電站大壩含有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評價匯報、工程完工安全判定匯報;已運行水電站大壩含有定時檢驗匯報和經電監會立案定時檢驗審查意見;(二)有完整水電站大壩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資料和運行監測資料;(三)有健全水電站大壩安全規程制度、職責明確管理機構和符合崗位要求運行人員。第二十八條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大壩中心依據水電站大壩安全情況及管理水平,根據下列要求辦理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證:(一)符合安全注冊條件正常壩,依據管理實績考評情況,頒發甲級登記證或乙級登記證;(二)符合安全注冊條件和管理實績考評要求病壩,頒發丙級登記證;(三)水電站大壩定時檢驗被評定為險壩,不予注冊。水電站運行單位對未能注冊大壩應該限期進行整改。第二十九條大壩中心負責對水電站運行單位管理實績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含:(一)落實實施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技術規程、規范情況;(二)水電站大壩安全規章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三)水電站大壩安全工作人員培訓情況;(四)水電站大壩安全資料及檔案管理情況;(五)水電站大壩安全經費落實情況。第三十條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實施動態管理。甲級登記證使用期為五年,乙級登記證和丙級登記證使用期為三年。在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證使用期內,假如情況發生改變,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立即報大壩中心重新審核評定。水電站運行單位應該在使用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換發登記證。第三十一條大壩中心每十二個月年初應該將上十二個月度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情況報電監會。電監會應該公布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名單。大壩中心應該分年度將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情況向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第五章安全監督管理第三十二條電監會負責水電站大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關鍵職責是:(一)監督檢驗水電站運行單位落實實施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技術規程、規范情況;(二)監督檢驗水電站大壩安全情況,發覺存在事故隱患,責令水電站運行單位立即排除;(三)參與水電站建設工程完工驗收;(四)督促檢驗水電站運行單位對水電站大壩進行補強加固、隱患治理和對病壩、險壩進行除險加固;(五)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其它職責。第三十三條大壩中心負責水電站大壩安全技術監督服務工作,關鍵職責是:(一)辦理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二)指導水電站運行單位對水電站大壩進行安全檢驗;(三)指導水電站運行單位對病壩、險壩進行除險加固,立即消除水電站大壩事故隱患;(四)組織對水電站大壩定時檢驗和特種檢驗,提出定時檢驗審查意見和特種檢驗匯報,報電監會立案;(五)負責水電站運行單位大壩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六)建立并管理水電站大壩安全監察數據庫和檔案庫;(七)參與水電站大壩補強加固設計審查及完工驗收,參與水電站大壩隸屬設施更新改造設計審查及完工驗收,參與水電工程蓄水驗收和完工驗收等工作。第六章罰則第三十四條水電站大壩工程項目法人違反本要求,未按要求報送水電站大壩相關監測分析資料、安全判定匯報、工程完工驗收匯報、相關專題匯報和水電站大壩監測系統專題檢驗驗收匯報,由電監會責令更正,能夠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五條水電站運行單位違反本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由電監會責令更正,能夠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行政處分;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根據要求推行防汛工作職責;(二)未根據要求對水電站擴建或改造工程、水電站大壩補強加固或更新改造工程、水電站大壩監測系統更新改造工程進行安全專題設計、審查、驗收和安全評價;(三)未根據要求編制水電站大壩險情估計和應急處理預案;(四)未立即匯報水電站大壩險情或提供虛假匯報;(五)未根據要求進行日常巡查、年度詳查和相關專題檢驗;(六)未根據要求開展定時檢驗相關工作;(七)未根據要求申請特種檢驗;(八)未根據要求辦理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九)發覺險情未采取方法。第三十六條大壩中心違反本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由電監會責令更正,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行政處分;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