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樣本_第1頁
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樣本_第2頁
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樣本_第3頁
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樣本_第4頁
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樣本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付費下載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陽泉市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標深入增強防范全市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和應對處理安全生產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災難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訂本預案。1.2編制依據《中國安全生產法》《中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匯報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深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國發〔〕23號)《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匯報和調查處理要求》《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匯報和處理措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國家安監總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煤礦安全規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山西省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山西省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匯報和處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1.3工作標準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預防為主,防救結合。1.4適用范圍本預案所指事故災難關鍵是指安全生產事故和因洪水、地質災難、地震等自然災難引發煤礦事故災難,適適用于全市范圍內煤礦事故災難及較大涉險事故防范和應搶救援工作。(1)較大和重大以上煤礦事故;(2)縣(區)和企業應搶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需要支援煤礦事故;(3)市委、市政府領導相關鍵指示,社會影響較大礦山事故;(4)市安委認為有必需開啟本預案礦山事故。2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2.1協調指揮機構和職責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領導下,設置陽泉市煤礦事故災難應搶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市長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煤炭工業局局長、山西煤監局陽泉分局局長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煤炭局、市國資委、市安監局、山西煤監局陽泉分局、市氣象局、市地震局、市移動、聯通通訊企業、市供電分企業、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陽泉辦事處、陽泉市軍分區、武警陽泉支隊、市委新聞中心等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市指揮部職責:向市人民政府匯報煤礦應急工作關鍵情況和提議;負責對煤礦事故災難應急處理重大決議制訂;落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相關部門,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對煤礦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決議布署;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煤礦應搶救援各項工作;做好煤礦事故災難關鍵信息公布工作。2.2事故應搶救援指揮部組員單位職責市委宣傳部:依據市指揮部安排,負責開展應急新聞報道和公布信息,做好媒體記者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協調處理新聞報道中碰到問題。市發改委:根據《山西省物資貯備調撥應急預案》,建立市級相關應搶救援物資監測網、信息庫和必需聯絡溝通機制;負責相關應急物資貯備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礦山救護隊裝備配置及更新項目計劃審批。市公安局:組織控制事故災難責任人;組織指揮維護礦區治安和社會穩定;組織對事故發生地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和疏導;組織對遇難者進行身份確定;依據應急處理需要,指揮調度消防隊伍參與煤礦火災、水災等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市民政局:依據應急處理需要,組織、協調遇險遇難人員親屬轉移、安置和臨時基礎生活救助和遇難人員遺體處理工作;組織、指導搶險救援捐贈工作。市財政局:指導各縣區建立煤礦事故災難應急專題經費制度和做好礦山救護隊日常經費保障工作;負責煤礦事故災難應急資金預算、立即劃撥和監督使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煤炭企業做好事故災難傷亡人職員傷保險相關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煤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協調相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和再就業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對礦業權人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煤炭企業地質災難防治工作,負責地質災難險情動態監測和預報,立即公布相關預警信息;參與因超層越界開采、私挖濫采、地質災難引發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調運公路運輸應急保障車輛,保障搶險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通道通暢。市水務局:負責會同市煤炭局指導、督促地方煤炭管理部門、國有煤炭集團企業做好所屬(轄)煤礦汛期安全工作;負責通報包含礦區周圍關鍵河流、水庫超確保水位警報、病險水庫、堤壩險情、泄洪等預警信息;參與因洪澇災難引發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和指導事發地衛生部門開展煤礦事故災難傷員、被困獲救人員搶救、轉診、心理干預和現場衛生防疫、生活飲用水抽檢等醫療工作;依據應急處理需要,調集市及周圍縣、區醫療衛生資源進行支援,協調配合運輸部門立即、安全轉運傷員。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煤礦事故災難中環境監測工作;提出因煤礦事故災難造成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方案;對因煤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可能引發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進行調查評定匯報,為搶險救援指揮部決議提供參考;指導和監督污染物搜集、清理和處理,受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恢復等。市煤炭局:指導全市煤礦安全生產應搶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教授制訂事故災難應急處理方案,督促、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和協調全市煤礦專業救援隊伍、物資等應急資源。市國資委:指導、檢驗和督促所屬煤炭企業應急管理工作;參與市屬煤炭企業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市安監局:負擔對煤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參與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山西煤監局陽泉分局:負責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實施關鍵監察、專題監察和定時監察;指導和協調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煤礦事故災難調查處理。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等災難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負責煤礦事故災難救援現場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等工作,提供短時臨近天氣預報服務和氣象災難情報。

市地震局:負責地震監測和地震預報等工作,立即提供震情對煤礦安全生產或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影響范圍、程度、時間,跟蹤震情趨勢并提出對應防控提議。市移動、聯通通訊企業:負責組織、協調電信運行企業做好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通信保障應急工作。市供電分企業:協調省和市電力企業做好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過程中電力保障工作。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陽泉辦事處、負責事故災難發生后根據相關要求,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承保保險企業立即開展查勘理賠工作。陽泉市軍分區:依據應急處理需要,組織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分隊,必需時協調駐地部隊,參與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武警陽泉支隊:依據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指揮所屬武警部隊參與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當地社會秩序,保護關鍵目標安全。市委新聞中心:在市委組織部領導下,配合市指揮部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立即獲取和公布全方面、真實、客觀煤礦事故災難及搶險救援工作信息。2.3煤礦應搶救援辦公室及職責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煤炭工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煤炭工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是市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和實施機構,其關鍵職責是:指導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各煤炭主體企業煤礦安全生產應搶救援體系建設;編制陽泉市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落實落實市指揮部相關煤礦應急工作各項工作布署;向市指揮部匯報煤礦應急工作關鍵情況和提議;監控、接收、匯報、傳達或通報煤礦事故災難發生及搶險救援工作相關信息和指令;協調調動專業應搶救援隊伍、應搶救援教授、應搶救援物資等應急資源;依據煤礦事故災難情況,在市指揮部領導下或受其委托,指導、協調煤礦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災難情況關鍵信息公布工作;負擔市指揮部交辦其它工作。辦公室設置煤礦事故災難應急調度室,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兼傳真):

25610012.4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各級煤礦企業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各級煤礦企業分別成立對應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指揮機構,組員單位及職責分別依據

縣區人民政府機構組成及職能和各級煤礦企業內設機構及職能,并結合實際給予確定。2.5煤礦應搶救援教授庫組員及職責市指揮部設置煤礦應搶救援教授庫,依據事故災難類別,抽調教授庫相關組員組成教授組,為煤礦事故應搶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其職責是:(1)參與煤礦事故救援方案研究和制訂;(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事故情況演變和救援技術方法,為應搶救援決議提出意見和提議;(3)提出事故防范方法和提議;(4)為恢復生產提供專業技術支持。2.6事故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及職責按事故災難等級,遵照屬地為主、分級響應標準,由省、市及事故所屬縣(區)人民政府責任人及相關部門和煤礦企業相關人員成立對應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全方面負責搶險救援指揮、協調工作。2.6.1發生較大事故災難,成立市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市長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煤炭工業局局長、山西煤監局陽泉分局局長、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分管責任人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關鍵責任人。下設8個工作小組,實施應急聯動,其組成及職責是:(1)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組成單位:市人民政府辦、市煤炭、安監、煤監、國資委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關鍵職責:協調其它各工作小組開展搶險救援相關工作;傳達相關搶險救援工作指示和意見,并負責督辦落實;跟蹤、匯報和通報事故災難救援進展情況;負責現場應急值守等項工作。(2)現場搶險組牽頭單位:事發地縣人民政府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組成單位:煤監分局、市縣煤炭、煤礦企業、礦山救護隊關鍵職責:負責組織制訂搶險救援方案、技術方法和安全保障方法,協調應搶救援隊伍、物資等應急資源,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等。依據事故災難類型、程度和搶險工作需要,市縣國土、水利、環境保護及市軍分區、武警、公安消防等部門和單位派人參與,按相關職責開展應急處理工作。(3)救援教授組牽頭單位:市煤炭局組成單位:市煤炭局、煤礦應搶救援教授關鍵職責:參與救援方案研究;研究分析事故災難信息、災難情況演變和救援技術方法,為搶險救援決議提出意見和提議;提出事故擴大防范方法提議;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4)應急保障組牽頭單位: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組成單位:市縣發展改革委、財政、煤炭、交通運輸、公安交警、氣象、通信、電力等部門、煤礦企業關鍵職責:負責協調組織事故災難搶險救援所需搶險物資、經費、運輸、氣象、通信、電力等多種保障,實施交通管制和疏導。國土、水利、地震等部門視自然災難可能引發煤礦事故災難情況參與,建立自然災難預警信息通報工作機制,立即提供相關地質、水文、地震等信息。依據應急處理需要,鐵路和民航部門參與,做好鐵路、空運保障工作。(5)醫療防疫組牽頭單位:市衛生局組成單位:市縣衛生、發展改革、民政、公安、環境保護部門關鍵職責:組織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協調醫療器械、藥品供給;協同組織遇難人員身份確定和遺體處理;監測、檢測災區環境和水源等。(6)治安警戒組牽頭單位:市公安局組成單位:市縣公安、市軍分區、市武警等部門和單位關鍵職責:負責協調組織事故災難搶險救援所需搶險物資安全保障,實施交通管制和疏導;維護礦區治安和社會穩定,保護關鍵目標安全,保障救援順利進行。(7)新聞宣傳組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組成單位:市委新聞中心、事發地人民政府及煤監、市縣宣傳、煤炭、安監、等部門和市直關鍵新聞媒體關鍵職責:負責事故災難相關信息管理、信息公布、新聞報道工作。(8)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組成單位:市縣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及煤礦企業、保險企業關鍵職責:負責搶險救援生活保障;遇險遇難人員親屬安置、撫慰、救助;遇難人員遺體處理、撫恤、理賠;接收社會各界各類物資和資金捐贈;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污染物搜集、清理和處理,受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恢復等。依據搶險救援需要,可增設現場督導組、鉆探救援組、救護隊協調組等其它工作小組。2.6.2發生重特大事故災難,開啟省級預案,成立省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其組成及職責見2.6.1),或在分管副省長領導下由煤炭、煤監等相關組員單位成立省現場指導協調組,布署、指導、協調搶險救援工作。2.6.32.6.43預警和預防機制3.1信息監控和匯報(1)市煤炭管理部門(包含煤炭、煤監、國資委、國土部門,下同)負責全市煤礦重特大事故災難信息監測和監控、接收、匯報、初步處理、統計分析,制訂相關工作制度。(2)各縣區煤炭管理部門和國有煤炭集團企業負責所屬(轄)煤礦事故災難信息監測和監控、接收、匯報、初步處理、統計分析,制訂相關工作制度。(3)市、縣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建立煤礦基礎情況、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數據庫,同時報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立案。各級煤炭管理部門根據煤礦重大危險源等級分別對全市、轄區內存在重大危險源、風險高煤礦企業實施關鍵監測和監控,立即分析關鍵監測和監控信息,督促煤礦企業整改并跟蹤整改情況。(4)煤礦企業信息監測和監控工作①依據煤礦地質條件、可能發生災難類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業基礎情況和事故隱患及危險源數據庫,同時報送煤炭管理部門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在省煤炭管理部門立案。②設置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警示標志,并將重大危險源及重大隱患現實狀況、可能造成危害、相關管理方法、應急預案等信息按程序匯報省、市、縣各級煤炭管理部門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并向本單位職員、專業救援人員及相關單位通告。③立即搜集并登記安監員、瓦檢員、現場作業人員及其它職員提供多種安全信息和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監測數據,并立即組織安全評定、匯報立案和監控整改。④和當地氣象、地震、水利、國土和供電部門和單位建立通信聯絡,一旦得到災難性天氣、地震、洪水、地質災難氣象預警及停電事故預報,立即發出通知、通告,并采取對應應急方法。3.2預警預防行動(1)煤炭管理部門預警預防工作①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和監察,定時分析、研究可能造成事故災難信息,研究確定應對方案,立即通知下一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采取針對性預防方法。②各級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煤礦企業預警信息匯報后,立即調度、了解、核實相關信息和事態發展情況。③上級煤炭管理部門責令下一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對可能發生煤礦事故災難信息加強監測監控、預報、預警,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對發生突發事故災難可能性、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等級進行分析評定。依據發生突發事故災難可能性嚴重程度進行現場督導,檢驗預防性處理方法實施情況。④通知煤礦專業救援隊伍、救援裝備物資生產或貯備單位、應搶救援教授等做好應急準備。⑤認為可能發生較大、重大或尤其重大事故災難,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立即匯報市人民政府及市指揮部,并通報指揮部其它組員單位。⑥一旦發生事故災難,依據事故災難等級,立即開啟對應應急響應。(2)煤礦企業預警預防工作①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開展常常性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立即消除隱患;定時組織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有效利用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進行實時動態預警預報。②遇重大危險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隱患出現事故征兆時,立即公布和傳輸預警信息,按程序向上級匯報;下達預警指令,開啟預警行動方案,停止生產,組織撤離人員,實施相關預防性處理方法;加強監控,親密跟蹤事態發展,檢驗方法實施情況并做好對應應急準備;一旦發生事故災難,開啟對應應急響應,并按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理方案立即給予處理。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等在碰到險情時有權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指令,控制人員進入或關閉、限制使用有險情場所。4應急響應4.1事故災難分級及應急響應分級標準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匯報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匯報和調查處理要求》,煤礦事故災難分為四級:(1)尤其重大事故災難(Ⅰ級),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包含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災難;(2)重大事故災難(Ⅱ級),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災難;(3)較大事故災難(Ⅲ級),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災難;較大涉險事故是指:①涉險10人以上事故;②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事故;③其它較大涉險事故。(4)通常事故災難(Ⅳ級),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災難。上述所稱“以上”包含本數,所稱“以下”不包含本數。應急響應分級標準是:發生尤其重大事故災難,開啟一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災難,開啟二級響應;發生較大事故災難,開啟三級響應;發生通常事故災難,開啟四級響應。4.2事故災難信息匯報和處理煤礦企業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立即開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匯報本單位責任人。煤礦企業責任人接到事故匯報后,應快速組織救援,并根據國家相關要求立即如實匯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1)發生通常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煤礦應該在1小時內匯報事故發生地當地人民政府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國有煤炭集團企業)。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事故發生煤礦立即向發生地縣級、市級人民政府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國有煤炭集團企業)電話匯報,半小時內書面文字匯報,應該在1小時內將事故信息首先用電話快報方法匯報省煤炭工業廳。各級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門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逐層上報時間不得超出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發生尤其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門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要在獲知事故災難發生信息1小時內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匯報,并同時匯報省煤炭管理部門。(2)來不及形成文字,可先用電話快報,然后半小時內再呈送文字匯報;來不及呈送具體匯報,可先作簡明匯報,然后依據事態發展和處理情況,立即續報。通常事故災難、較大事故災難每日最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災難、尤其重大事故災難每隔4小時續報1次。(3)事故災難信息匯報內容包含:事故災難發生單位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礎情況;事故災難發生時間、地點和事故災難現場情況;事故災難簡明經過(包含應搶救援情況);事故災難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傷亡人數(包含下落不明、涉險人數)和初步估量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方法;其它應該匯報情況等。電話快報內容包含:事故災難發生單位名稱、地址、性質;事故災難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災難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傷亡人數(包含下落不明、涉險人數);已經采取方法等。(4)市指揮部辦公室實施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接收全市煤礦事故信息匯報。(5)市煤炭局信息調度中心值班電話(兼傳真):,;事故舉報:,,。4.3應急響應開啟依據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煤礦事故分為尤其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通常事故(Ⅳ級)(見4.1應急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后,依據事故嚴重程度開啟對應應急響應。4.3.1發生尤其重大事故災難,省、市(國有煤炭集團企業)、縣(國有煤炭集團企業二級子企業)及事發煤礦企業開啟一級應急響應,由省指揮部并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指揮、布署并指導市政府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實施救援工作。4.3.2發生重大事故災難,省、市(國有煤炭集團企業)、縣(國有煤炭集團企業二級子企業)及事發煤礦企業開啟二級應急響應,由省指揮部布署、指導、協調市政府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實施救援工作。4.3.3發生較大事故災難,市(國有煤炭集團企業)、縣(國有煤炭集團企業二級子企業)及事發煤礦企業開啟三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指揮、布署、指導、協調縣級人民政府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二級子企業實施救援工作。省指揮部進入預備狀態,派出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災難現場督導搶險救援工作。4.3.4發生通常事故災難,縣(國有煤炭集團企業二級子企業)及事發煤礦企業開啟四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二級子企業指揮、布署、指導事發煤礦企業實施救援工作。市政府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應急指揮機構進入預備狀態,派出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督導救援工作。以上各級在應急響應過程中,認為超出本級應急處理能力時,立即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開啟上一級應急響應實施應搶救援。市、縣級人民政府參與駐地中央煤炭企業、省屬煤炭企業煤礦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災難時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4.4應急響應程序4.4.1發生較大(Ⅲ級)煤礦事故時,市政府立即開啟本預案,組織實施應搶救援;市指揮部組員單位進入預備狀態,做好以下應急準備:(1)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市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和相關組員單位匯報事故情況,市指揮部關鍵組員到位,向事故發生地傳達市指揮部總指揮相關應搶救援處理意見。(2)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整理事故災難相關資料和信息,為省指揮部決議提供基礎資料;立即向事發地傳達省指揮部領導相關搶險救援工作指示和意見。并依據事故類別、事故地點和救援工作需要,立即通知煤礦專業應搶救援隊伍、救援裝備、設備、物資生產或貯備單位、應搶救援教授組等單位做好應搶救援準備。市指揮部各組員單位進入應急狀態,親密關注事態發展,根據預案做好應急響應各項準備工作,并將針對通報事故災難信息所采取方法立即反饋市指揮部辦公室煤礦事故災難應急值班室。(3)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需要協調調度煤礦事故應搶救援教授和專業應搶救援隊伍立即趕赴事發覺場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參與應急處理工作省指揮部組員單位根據應搶救援預案和方案認真推行各自職責。(4)立即向市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煤礦事故災難基礎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并適時向媒體公布。4.4.2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煤礦事故時,市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開啟省級預案,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1)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匯報市指揮部總指揮,同時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2)依據市指揮部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市指揮部組員單位責任人到市指揮部辦公室集中并立即通知礦山醫療救護中心趕赴現場。(3)市指揮部辦公室深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為市指揮部決議提供基礎資料。(4)依據省指揮部辦公室指示,由市指揮部研究、決議救援方案,確定委派現場工作組和救援教授組人選,各組員單位根據應搶救援方案認真推行各自職責。(5)依據救援工作需要,參與協調調動省級煤礦救援基地救援力量支援。對于礦井瓦斯煤塵事故、大型火災事故,可協調調動省級煤礦救援基地大型裝備實施救援;對于特大水災或頂板事故,可報省指揮部辦公室協調調動大型排水設備和深孔鉆機實施救援。(6)依據受傷人員情況,參與協調調動省級煤礦醫療救護中心教授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指導和救治。(7)立即上報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并適時向媒體公布。4.5指揮協調和應急處理(1)煤礦事故災難發生后,事發單位按相關要求快速上報,并根據本級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理方案,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組織職員開展自救、互救,并依據事故情況和搶險救援需要,通知或請求相關專業救援機構、隊伍支援。(2)市、縣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門或國有煤炭集團企業接到匯報后,根據相關要求立即上報,并立即開啟對應應急響應,根據本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開展先期應急處理工作。國有煤炭集團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情況嚴重,需要地方人民政府支持,事發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給主動支持。(3)依據事故災難應急響應等級,對應地方人民政府責任人及相關部門集結到位后,下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和煤礦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快速和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進行銜接,共同成立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事項:①依據搶險救援工作情況,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匯報搶險救援進展情況,提出搶險救援重大事項決議提議;②認真落實落實現場指揮部決議指示,立即制訂或修訂科學施救方案,實施搶險救援;③協調落實隊伍、物資、經費、交通、醫療、通信、電力、自然災難信息、社會動員和技術支持等多種保障方法;④組織治安警戒;⑤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等。(4)參與搶險救援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根據搶險救援工作布署和方案,主動開展搶險救援行動和多種保障行動。行動內容:①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②快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災難危險源,標明或劃定危險區域,預防事故災難擴大;③依據事故災難類型,快速恢復被損壞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訊等系統,并采取方法為遇險人員逃生發明條件;④組織專業人員加強災區環境、氣體等監測監控,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⑤主動組織多種應急保障等。(5)依據事態發展改變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在充足考慮教授和相關方面意見基礎上,依法立即采取緊急處理方法。(6)在搶險救援過程中,出現繼續進行搶險救援對救援人員生命有直接威脅,可能引發次生事故災難,或不含有救援條件無法實施搶險救援,或沒有繼續實施搶險救援價值等情況時,經過救援教授充足論證,提出中止搶險救援意見,由現場指揮部決定,影響尤其重大報省人民政府決定。4.6救援人員安全防護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輔助救援人員,依據煤礦事故類別、性質,要采取對應安全防護方法。救援井下煤礦事故必需由專業煤礦救護隊進行,嚴格控制進入災區人員數量。全部應搶救援工作人員必需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才能進入事故救援區域實施應搶救援工作。全部應搶救援工作地點全部要安排專員檢測氣體成份、風向和溫度等,確保工作地點安全。4.7信息公布市指揮部辦公室是煤礦事故信息指定公布單位。市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領導下負責對外公布、報道正確、權威煤礦事故信息。4.8應急結束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相關標準,造成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搶救援指揮部確定和同意,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結束,應搶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縣(區)人民政府宣告應急處理結束。煤礦事故災難善后處理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搶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搶救援總結匯報,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市、縣(區)人民政府及指揮部辦公室。5后期處理5.1善后處理依據國家相關要求,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理工作,包含遇難人員親屬安置、賠償,征用物資賠償,救援費用支付,災后重建,污染物搜集、清理和處理等事項。立即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撫慰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應搶救援工作結束后,參與救援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查對參與應搶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實救災發生費用,整理應搶救援統計、圖紙,寫出救援匯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制訂防范方法,落實監管主體責任。煤礦企業應深刻吸收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恢復生產過程中制訂安全方法,預防事故發生。5.2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立即派員開展相關保險受理和賠付工作。5.3調查、總結和評定煤礦事故災難調查工作由煤監部門牽頭組織,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匯報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匯報和調查處理要求》等相關要求實施,查明事故災難原因,落實事故災難責任,制訂防范方法,預防和降低類似事故災難發生。應急響應結束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訂防范方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預防類似事故發生。市指揮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組員單位搜集、整理應搶救援工作統計、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教授對應搶救援過程和應搶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定,提出改善意見和提議,促進煤礦應搶救援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結束30天內,將總結評定報送市政府及省指揮辦公室。6保障方法6.1救援隊伍保障(1)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全市煤礦應搶救援工作。(2)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市煤礦應搶救援體系建設及煤礦應搶救援工作。(3)有煤礦企業縣(區)人民政府應建立煤礦應搶救援組織指揮機構和專職應搶救援隊伍。(4)煤礦企業必需建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煤礦救援組織。不含有單獨建立專業救援組織小型煤礦企業,除應建立兼職救援組織外,還應和臨近專業救援組織簽署救援協議,或和臨近煤礦企業聯合建立專業救援組織。(5)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市礦山救護隊協調調動,檢驗并掌握全市礦山救護隊建設和裝備情況。事故災難發生后,視搶險救援需要,調動所屬礦山救護隊參與搶險救援工作。(6)煤礦救援人員按隸屬關系,由所在單位為其按要求足額繳納人身保險金,保障救援人員切身利益。6.2經費保障(1)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負擔標準,將煤礦事故災難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事故災難發生后立即啟用,為應急處理工作提供必需資金保障。(2)各級煤礦企業應該做好事故應搶救援必需資金準備。事故災難應搶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災難責任單位負擔,事故災難責任單位臨時無力負擔,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相關要求協調處理。6.3醫療衛生保障(1)市煤炭局和陽煤集團設置煤礦醫療救護教授組,為煤礦事故應搶救援提供醫療救護方面技術支持。(2)市120搶救中心和陽煤集團總醫院作為市級煤礦醫療救護中心,負責煤礦事故中危重傷員救治工作。(3)煤礦企業建立煤礦醫療救護站(或和企業所在地醫療單位簽署醫療救護協議),負責企業煤礦事故傷員醫療搶救和煤礦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專題培訓工作。6.4救援裝備、物資保障6.4.1已經有救援裝備保障(1)陽泉市煤礦救援裝備貯備情況見附件。(2)關鍵煤礦排水設備貯備單位及電話見附件。(3)煤礦企業負責局部通風機、導風筒、水泵、排水管、施工材料等必需救災裝備和物資貯備。6.4.2救援裝備貯備依據煤礦事故應搶救援工作需要和煤礦救援新技術、新裝備開發應用,應建立必需救援資源貯備,包含含有較高技術含量優異救災裝備、設施等,以提升全市應對復雜煤礦事故能力。6.4在應搶救援中,貯備資源不能滿足救援需求,市指揮部辦公室需要緊急征用相關單位、部門救援裝備時,包含到單位、部門必需全力支持,主動配合,確保救災順利進行。征用救援裝備所需費用,由包含到縣(區)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給予處理。6.5交通運輸保障(1)交通管理部門,對救援工作應大力支持。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交通資源,協調公安、公路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確保立即調運煤礦事故應搶救援相關人員、隊伍、裝備、物資。(2)煤礦救援和醫療救護車輛配用專用警燈、警笛,事故發生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應開設應搶救援尤其通道,最大程度地贏得應搶救援時間。6.6通信和信息保障(1)相關人員和相關單位聯絡方法確保能夠隨時取得聯絡,相關單位調度值班電話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些人值守。經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信手段,確保各相關方面通訊聯絡通暢。(2)市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區)人民政府、煤炭局、應急機構和省內各礦山救護隊、煤礦應搶救援教授庫、市煤礦救援物資貯備單位、市120醫療搶救中心建立通暢應搶救援指揮通信信息系統。(3)市指揮部辦公室依靠相關安全技術中心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隨時掌握全市煤礦企業現場相關情況。(4)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設、維護、更新煤礦應搶救援指揮系統、決議支持系統和相關保障系統,并負責相關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