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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法考《試卷(二)》甄題精選水平抽樣檢測卷

(附答案和解析)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公民甲于1995年5月10日為其父親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保

險,并在保險合同中指定甲為受益人。1995年12月12日,甲的父親外

出,由于天黑路滑,甲的父親不慎摔倒,當即死亡。當時甲在外地工作,

不知此事。當甲知道其父親已死亡時已是1995年12月20日。問:甲若

對保險公司要求給付保險金,應在下列哪個日期之前行使其請求權利?

A、于1997年12月20日前

B、于1997年12月12日前

C、于2000年12月12日前

D、于2000年12月20日前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保險法》第26條第2款規定,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

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滅。

2、下列哪一選項是關于具體行政行為拘束力的正確理解?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③④

【參考答案】:C

3、下列行為屬于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是:

A、小花(8歲)接受其叔叔5000元贈與的行為;

1

B、江某以欺詐手段與王某簽訂的買賣鋼材的合同;

C、小曹(12歲)與當代商城簽訂的購買一臺價值1800元的MP3的

合同;

D、趙某基于重大誤解與錢某簽訂的買賣大米的合同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察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效力待定行為包括欠缺行為能力的行為、無權代理

行為、無權處分行為等。A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贈與行為,有效;BD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C

屬于效力待定,因為主體欠缺行為能力。

4、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指出,公訴人的書記員李某曾在偵查階

段擔任鑒定人,并據此要求李某回避。對于趙某的回避申請,下列哪一

選項是正確的?OO

A、法庭應以不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

B、法庭應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做出回避決定

C、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長決定

D、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檢察院檢察長決定

【參考答案】:D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

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

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因此對于檢察人員的回避應當由檢察長決

定而不能由法院院長決定,也不能由法庭決定。因此D項正確,A、C項錯誤。根據《高法解釋》第

129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申請審判人員、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人員回避,合議

庭認為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依照《高法解釋》有關回避的規定處理;認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

當庭駁回,繼續法庭審理。如果申請回避人當庭申請復議,合議庭應當宣布體庭,待作出復議決定后,

決定是否繼續法庭審理。同時根據《高法解釋》第30條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出庭的檢

察人員、書記員提出回避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人民檢察院,由該院檢察

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因此選項A、B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D。

5、甲乙二人間發生一侵權糾紛;一審判決甲勝訴,乙提出上訴,二

審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材料之前,甲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必須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乙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對此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2

A、應當由一審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B、應當由二審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C、應當由第一審法院要請報送二審人民法院批準后采取財產保全措

D、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的,由第一審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情況

不緊急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參考答案】:A

【解析】: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3條規定。

6、下面關于行政許可實施機關的說法正確的是()

A、凡是國家行政機關都可以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許

B、行政機關可以將自己的行政許可權委托給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

的組織行使

C、受委托的組織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實施行政許可,也可以

再委托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許可

D、行政機關具有的行政許可權應當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參考答案】:D

【考點】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

【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22條規定,行政許可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

職權范圍內實施。所以A項錯誤,D項正確。第24條規定,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

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受委托行政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

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所以BC都不正確。

因此,應選D。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許可的委托不同于行政處罰的委托,行政許可的委托只能委托于

其他行政機關。

7、某甲與某乙訂立一買賣合同,甲為供方,乙為需方,合同履行地

為乙方所在地,合同對標的物的價格約定不明確?

3

A、應按照合同訂立時,甲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B、應按照合同訂立時,乙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C、應按照合同履行時,甲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D、應按照合同履行時,乙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參考答案】:B

【解析】:詳見《合同法》第62條。

8、周某跟隨一名剛從銀行取錢回來的婦女,等到該婦女走在一條河

邊時,周某從其自行車筐中奪過手提包撒腿就跑,搶奪時該婦女摔倒,

摔到了河里,該婦女被淹死。請問周某該如何定罪處罰()

A、搶奪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實行數罪并罰

B、搶奪罪,從重處罰

C、搶奪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從一重罪定罪處罰

D、過失致人死亡罪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搶奪罪的相關問題。

本題主要涉及到搶奪過程中導致被害人傷亡的定罪量刑問題,《最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

條規定,實施搶奪公私財物行為,構成搶奪罪,同時造成被害人重傷、

死亡等后果,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處

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9、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

在當事人未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何種權

利?

A、拍賣權

B、變賣權

4

C、留置權

D、提存權

【參考答案】:C

【解析】:見《合同法》第264條。該條規定:“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

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被害人在法庭審理中的訴訟權利,下列哪項是錯誤的?()

A、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B、有權申請回避

C、無權參與刑事部分的法庭調查和辯護,只能參加附帶民事訴訟部

分的審理活動

D、對刑事判決不能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C

11、村民甲(18周歲)路過村民乙家門口時,用一塊石頭向乙家所

養且臥在乙家門口的狗打去,該狗立即撲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

狗咬傷了甲旁邊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將路邊丁叫賣的西瓜踩碎三個。

丙因治傷支付醫藥費80元。丁的三個西瓜價值16元。對丙、丁損失應

由誰賠償?

A、丙的損失由甲賠償,丁的損失由丙賠償

B、丙的損失由乙賠償,丁的損失由丙賠償

C、丙的損失由甲和乙賠償;丁的損失主要由甲賠償,丙予以適當補

D、丙、丁的損失均由甲賠償

【參考答案】:D

【解析】:動物侵權及緊急避險

5

(1)《民法通則》第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

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

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丙的損害是由于甲挑逗乙家的狗而引起的,所以甲應該賠償丙

的損失。故選項

B、C是錯的。

(2)《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

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

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

任。因緊急避險采取的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

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丙為了逃避狗咬,將路邊丁的西瓜踩碎,是緊急避險的行為,而且

其采取的措施并無不當,另外又由于丙所避之險是由于甲的行為引起,

所以丁的損失亦須由甲承擔。

(3)綜上所述,選項D正確。

12、甲患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晚,甲用事前準備的刀

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當場死亡。隨后,甲向司法機關自首。要求司法

機關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對于甲責任能力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

確的?

A、抑郁癥屬于嚴重精神病,甲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

責任

B、抑郁癥不是嚴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沒有責任能力,不承

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C、甲雖患有抑郁癥,但具有責任能力,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D、甲具有責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癥,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6

【參考答案】:C

【考點】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

【解析】《刑法》第18條第1款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

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這說明精神病人并非都不負刑事責任,即。僅

患有精神病還不夠。還栗“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才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甲顯然具有對自己

的犯罪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他是在完全清醒的情形下犯的故意殺人罪。因此,甲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選項A、B錯誤,選項C正確。選項D:根據《刑法》第I8條第3款的相關規定,對于部分喪失

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可以”而不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3、某廠生產了一種治療糖尿病的儀器并投放市場。消費者王婆購

買了一臺該儀器,使用后大大降低了血糖濃度,不料卻患上頭疼癥。許

多用戶都有類似反映。為此,廠家找了專家鑒定,結論是以當時的科學

技術水平無法斷定治療儀與頭疼癥之間的關系。對此,以下說法正確的

是:

A、某廠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生產者對產品缺陷承擔的是無過錯責

B、某廠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該治療儀對糖尿病有治療功能,不存

在產品缺陷

C、某廠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以當時的科技水平尚不能發現產品缺

陷的存在

D、某廠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消費者受到了損害

【參考答案】:C

【解析】:《產品質量法》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

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可見,本題中某廠符合免責條件,

故C選項表述符合法律規定,當選。ABD選項不當選。

14、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審員獨任審判

7

C、檢察院可以派員出庭,也可以不派員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訴訟法關于聽取被告人最后陳述規定的限制

【參考答案】:C

15、假設有下列情形:中國甲廠、乙廠和丙廠代表中國丙烯酸酯產

業向主管部門提出了對原產于A國、B國和C國的丙烯酸酯進行反傾銷

調查的申請,經審查終局裁定確定傾銷成立并對國內產業造成了損害,

決定征收反傾銷稅。在此情形下,反傾銷稅的納稅人應是下列選項中的

哪一個?

A、丙烯酸酯的出口人

B、丙烯酸酯的進口經營者

C、酸烯酸酯的中國消費者

D、丙烯酸酯在C三國的生產者

【參考答案】:B

【知識點】反傾銷稅的納稅人。

【解析】:本題是對我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的應用性命題。根據反傾銷條例第40條:“反

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本題正確選項為B。

16、大剛、小剛是倆兄弟。一日小剛因爭舞伴在舞廳與李柱子發生

爭吵,大剛見小剛不敵對方遂上前幫忙。在雙方毆斗中,大剛將李柱子

用啤酒瓶當場砸死。縣檢察院經審查,以故意傷害罪對小剛提起公訴。

法院在審理中查明,小剛系仗義代兄承擔責任。之后法院判決,大剛犯

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小剛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

年,緩期1年執行。但審判宣判時,小剛已被羈押2年,小剛能否提起

國家賠償請求?()

A、能,因為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已經侵害了小剛的人身權

B、不能,因為司法機關的羈押行為沒有違法,小剛最終被判有罪

8

C、不能,因為司法機關的羈押行為是由于小剛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

而導致的

D、不能,因為小剛的行為屬于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

害發生的情形

【參考答案】:C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

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7、青年工人張某為籌辦婚事,到玻璃店買了一塊穿衣鏡,乘25路

公共汽車回家。當車行使到東風路口時,突遇豆花飯店服務員王某用水

架車拉著為飯店買的貨物橫穿馬路,駕駛員只好緊急剎車。結果車上乘

客幾乎全部摔倒,張某的穿衣鏡也被打碎,劃破乘客丁某的臉部,使其

誤工15天,花去醫藥費500元。丁某為此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其損失。

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丁某應當以張小剛為被告

B、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和張某為共同被告

C、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和駕駛員為共同被告

D、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為被告,以張某為第三人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涉及訴訟中當事人地位問題。丁某與公交公司存在運輸合同關系,公交公司對

丁某的人身安全負無過錯責任,故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為被告。公交公司的損失只能以豆花飯店為被

告。張某在該案中,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故本題選項為D。

18、司機甲某載著數十名乘客在一段山路上行駛時,突然發現前方

路面有一塊巨石,由于來不及剎車,甲某為了避免撞車的危險,緊急打

方向盤,結果將路旁的乙某等三人撞死。經查,巨石是乙某等三人所放

置,用于車輛停下時實施搶劫。那么甲某的行為:()

A、是正當防衛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

B、是緊急避險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

9

C、是防衛過當,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D、是意外事件,不承擔刑事責任

【參考答案】:B

【考點】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區別

【解析】正當防衛的成立需要行為人具備防衛意識,即防衛人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

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人本人進行防衛。本案中,甲某并沒有意識到乙某的不法侵害,只是具有緊

急避險意識,并且符合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所以答案是B而非A。

19、下列權利中,不屬于用益物權的是:

A、A)房屋典權

B、B)宅基地使用權

C、C)土地所有權

D、D)國有土地使用權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涉及用益物權的特征問題。用益物權是他物權,而且只能在不動產上存在,是

以使用收益為目的的,故本題選項應為c。

20、某日,王某和李某串通搶劫路人周某的錢財(價值1萬元),

二人共同實施搶劫,情節相同。但法院審理此案時,考慮到王某是縣政

府副秘書長的兒子,因此判王某搶劫罪,執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

搶劫罪,執行5年有期徒刑。該法院的做法違背了下列哪項原則()

A、罪刑法定原則

B、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C、懲辦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D、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我國的刑法的基本原則。

10

《刑法》第4條規定:“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是指對任何

人犯罪,不論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會地位、職業性質、財產狀況、政

治面貌、才能業績如何,都應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平等地適用刑法,依

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本題中王某和

李某共同故意搶劫,具有相同的犯罪情節,法院應當同罪同罰。該法院

在定罪時遵循了平等原則,而在量刑上依身份地位不同實施了不平等原

則。這一做法是明顯違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

21、某甲將自己的一頭耕牛借給某乙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兩人又

達成協議:甲將耕牛以2000元的價格賣給乙,乙須在15天內一次性付

清全部價款,付款時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但在乙準備付款前一天晚上,

耕牛在牛棚中遭雷電被擊斃。則耕牛被擊斃的風險應由誰承擔?

A、由甲承擔

B、由乙承擔

C、由甲與乙各承擔一半

D、由乙承擔大部分,甲承擔小部分

【參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

的時間為交付時間。”同時,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

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案中,在乙付款

之前耕牛已經交付(根據第140條的規定為簡易交付),故其損毀滅失的風險應由買受人乙承擔。

22、關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則,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是權責統一原則的基本內容之一

B、主要適用于羈束行政行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屬于實質行政法治范疇

【參考答案】:D

11

23、王某有一子一女,女已出嫁。土改時田某父子分得房屋4間。

后來王病,子外出工作,寄錢回家,女兒照料。1975年底王立下遺囑:

4間房子,子女各2間。1976年王病故,子女共葬,后子欲出賣4間房,

女不同意。子起訴,以撫養父親是自己一人出資,且姐姐已出嫁,要求

繼承4間房。王子有權出賣幾間房?

A、1間

B、4間

C、3間

D、2間

【參考答案】:D

【解析】:法定繼承又稱“無遺囑繼承”。本案有遺囑,應按繼承法第5條之規定處理。

24、下列哪一段時間應計入一審案件審理期限?(2010年試卷二第34

題)

A、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案件。辦理報請高級法院批準手續的時間

B、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經法院同意延期審理的時間

C、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

以前補充偵查的時間

D、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自改變管轄決定作出至改變后的法院收到

案件之日的時間

【參考答案】:A

【考點】一審審理期限

[餌析]《刑事訴訟法》第16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

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

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

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

12

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

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據此。檢

察院補充偵查完畢后重新移送法院的,審理期限重新計算,這就意味著

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補充偵查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選項C錯誤。

同理。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

期限,因此自改變管轄決定作出至改變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時間也

不計入審理期限。選項D錯溪。

根據前述《刑訴解釋》第156條的規定可知,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

經法院同意延期審理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選項13錯誤。

《刑訴解釋》第109條規定:”審理公訴案件的期限,依照刑事訴

訟法的規定執行。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被羈押的自訴案件,應當

在被告人被羈押后一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

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應當在期

滿七日以前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

人未被羈押的自訴案件,應當在立案后六個月內宣判。有特殊情況需要

延長審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據此,需要延

長審理期限的,要在期滿7日以前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因

此辦理報請高級法院批準手續的時間是計入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的。選項

A正確。

25、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指的是:

A、當事人訴訟地位相同

B、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相同

C、一方的權利與另一方的義務相互對立

D、訴訟權利的同一性和對等性

【參考答案】:D

13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原則,考生要注意訴訟地位平等不等于權利義務

的相同,而是享有同等的訴訟權利,承擔對等的訴訟義務,因為不同的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

務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只是說雙方權利義務在總體上平衡。所以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

26、我國《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

的,支付的報酬不低于工資的多少?

A、100%

B、150%

C、200%

D、300%

【參考答案】:C

【解析】:參見《勞動法》第44條第2項。

27、張軍和謝輝之間簽訂電子產品的買賣合同,張軍交付電子產品

之后,謝輝開具了一張以張軍為收款人的匯票作為貨款的支付手段。后

來,張軍不慎遺失匯票。張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示催告程序,但是對

于催告程序的相關內容并不知曉。作為張軍的咨詢律師,下列關于公示

催告程序的表述中,你認為正確的是:

A、公示催告案件中,公告期滿之后,法院依職權作出除權判決

B、公示催告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C、申請公示催告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D、利害關系人必須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否則申報無效

【參考答案】:C

【解析】:《民訴意見》第232條規定:“在申報權利的期間沒有人申報的,或者申報被駁回

的,公示催告申請人應自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的次日起一個月內申請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逾期不申請判

決的,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可見,除權判決并不是法院依照職權主動作出的,需要公示催告申請人

自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的次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所以A選項錯誤。《民訴意見》第234

條規定:“適用公示催告程序審理案件,可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判決宣告票據無效的,應當組成

合議庭審理。”可見,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審判組織的形式是根據程序的不同階段而有所不同,公示

催告期間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除權判決階段由合議庭審理。所以B選項錯誤。m《民事

14

訴訟法》第195條規定:”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

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適用本章

規定。”所以,C選項正確。《民訴意見》第230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

申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利害關系人在申報期屆滿后,判決作出之前申報

權利的,同樣應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可見,只要利害關系人在除權判決作出之前進行申報權利,

都是合法的申報。所以,D選項錯誤。

28、下列情況出現時,哪一個不構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權的條件()

A、付款人以其與持票人的債務糾紛正在訴訟期間為由,而不予付款

時,持票人可對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B、在匯票到期日之前,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因違法行為而被責令暫停

業務活動的

C、在匯票到期日前,承兌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D、在匯票到期日前,承兌人因為犯罪行為而畏罪潛逃的

【參考答案】:B

【解析】:答案:B解析:見《票據法》第六十一條;B項的錯誤在于“暫停業務活動”而非

“終止”O

29、無業人員甲通過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騙取某縣工商局副局長的

職位。在該局股級干部競爭上崗時,甲向干部乙聲稱:如果不給我2萬

元,你這次絕對沒有機會。乙為獲得崗位,只好送甲2萬元。關于對甲

的行為的處理意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觸犯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招搖撞騙罪之間具有牽連關系,

應從一重罪論處

B、對甲的行為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敲詐勒索罪實行并罰

C、對甲的行為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受賄罪實行并罰

D、甲觸犯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受賄罪之間具有牽連關系,應從

一重罪論處

【參考答案】:C

15

30、根據WTO的有關規定,如果關稅減讓的后果導致某種進口產品

的數量大幅度增加,該進口國可以采取臨時限制進口的措施以避免給國

內相關產業帶來的損害,該規定屬于什么條款?

A、保障條款

B、祖父條款

C、保護條款

D、授權條款

【參考答案】:A

31、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將強制猥褻婦女罪中的“婦女”解釋為包括男性在內的人,屬于

擴大解釋

B、將故意殺人罪中的“人”解釋為“精神正常的人”,屬于應當禁

止的類推解釋

C、將偽造貨幣罪中的“偽造”解釋為包括變造貨幣,屬于法律允許

的類推解釋

D、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中的

“情報”解釋為“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開或者依照有關規定不

應公開的事項”,屬于縮小解釋

【參考答案】:D

【解析】刑法解釋的種類.

【解析】A項中將強制猥褻婦女罪中的“婦女”解釋為包括男性在內的人,應屬于類推解釋,

故A不正確。將故意殺人罪中的“人”解釋為“精神正常的人”顯然縮小了此處人的外延,屬于縮小

解釋。B項不正確。我國現行刑法明文禁止類推解釋,另外變造貨幣是獨立罪名,無需類推解釋,C

項不正確。本題應選D。

32、村民甲與乙因返還借款發生糾紛,后經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雙方達成協議;在乙于調解協議達成后1個月內返還甲借款1000元。人

16

民調解委員會就此制作了調解書,并將調解書送給甲與乙。1個月之后,

乙未按該調解書履行義務。在此種情況下,甲可以怎么辦?

A、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B、應當通過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C、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就借款問題提起訴訟

D、應由村調解委員會開出借款問題經調解委員會調解的證明方可到

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答案】:C

【解析】: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協議的效力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處理經鄉(鎮)人民政府的調處的民

間糾紛的通知》中的規定,民間糾紛經司法助理員調解,當事人未達成

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又反悔,如果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先請

求鄉(鎮)人民政府處理但不服調處決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

院應當依法受理,以原糾紛的雙方為案件當事人。民間糾紛經司法助理

員調解達成的協議或者經鄉(鎮)人民政府所作的調處決定,當事人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執行。調解分為民間調解和法

院調解,兩者效力不同,要求考生明確民間調解協議不具有喪失起訴權

或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關于法院調解,《民事訴訟法》第85—91條與《民訴意見》第85-

91條均有規定,這些規定也是司法考試的一個重點。本題考查的是無強

制執行力的民間調解的效力,注意民間調解與法院調解的銜接。關于法

院調解,應重點掌握《民事訴訟法》第88、89、90條及《民訴意見》第

92條第2款、第93條、第96—97條等。

33、王某擅自使用機動漁船渡客。漁船行駛過程中,被某港航監督

站的執法人員發現,當場對王某作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并立即收繳

了該罰款。關于繳納罰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

A、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2日內將罰款交至指定銀行

17

B、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5日內將罰款交至指定銀行

C、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2日內將罰款交至所在行政機關,由

行政機關在2日內繳付指定銀行

D、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2日內將罰款交至所在行政機關,由

行政機關在5日內繳付指定銀行

【參考答案】:C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50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

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

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徼付指定的銀行。”故此本題答案為C。

34、某市第三小學六年級學生劉某因與同學王某發生口角將對方打

傷,被派出所民警王某某(王某之叔)予以1天拘留,則就此事賠償請

求人應為()

A、劉某

B、劉某之父母

C、劉某父母所委托的律師

D、A或B

【解析】【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國家賠償請求人。

《國家賠償法》第6條規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

要求賠償;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

求賠償;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

織有權要求賠償。”根據本條規定,我國法律并沒有限制限制行為能力

人提起訴訟的權利;劉某之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劉某父母所委托的律

師是其父母的代理人都沒有獨立的提起訴訟的權利。因此A項是正確答

案。

35、約翰于1995年10月20日就某一項發明在德國申請了專利,

1996年9月30日,就該發明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了專利申請,并申請

18

了優先權,后約翰的發明分別在德國和中國于1997年12月3日、1998

年8月15日被授予專利。據此,約翰的發明專利權在中國的有效期應到

A、2012年12月31日

B、2016年9月30日

C、2011年8月15日

D、2015年10月20日

【參考答案】:B

【解析】: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

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的規定。

此題的解析]

36、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指出,公訴人的書記員李某曾在偵查

階段擔任鑒定人,并據此要求李某回避。對于趙某的回避申請,下列哪

一選項是正確的?(2007年試卷二第34題)

A、法庭應以不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

B、法庭應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作出回避決定

C、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長決定

D、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檢察院檢察長決定

【參考答案】:D

【考點】回避的決定權

【解析】我國的回避制度不僅適用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而且適用于書記員、鑒

定人、翻譯人員等。

《刑事訴訟法》第28條和第29條對回避的理由作了明確的規定:

⑴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

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者訴訟

代理人的;(4)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或接受請客送禮的;(5)

19

在本訴訟階段以前曾參與辦理本案的;(6)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

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刑訴解釋》第29條規定,不屬于《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29

條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請,由法庭當庭駁回,并不得申請復議。本案中李

某曾在偵查階段擔任鑒定人,屬于法定回避情形,因此法庭不能以不屬

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選項A錯誤。

《刑訴解釋》第30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出庭的檢察人

員、書記員提出回避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

人民檢察院,由該院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又根據《高檢規則》

第3條的規定,本規則關于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書記員、司法警察和人

民檢察院聘請或者指派的翻譯人員、鑒定人。書記員、司法警察和人民

檢察院聘請或者指派的翻譯人員、鑒定人的回避由檢察長決定。本案中,

李某是公訴人(人民檢察院)的書記員,根據這些規定。人民法院應當通

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人民檢察院,由該院檢察長決定李某是否應當

回避,選項D正確,選項BC不符合法律規定,是錯誤的。

[陷阱點撥]本題的陷阱在于:被告人當庭對書記員提出回避要求,

且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考生很容易認為選項B正確,即法庭應以符合

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作出回避決定。仔細讀題,我們不難發現本案中

被要求回避的是公訴人的書記員,根據法律規定。法庭不能當庭作出回

避決定。而是應當通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人民檢察院,由該院檢察

長決定。

37、經人大代表反映,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現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維持原判的一起民事糾紛程序嚴重違法,欲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些

列說法正確的是:

A、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應當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B、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提起抗訴;

C、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抗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再審

裁定;

20

D、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將本案交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

【參考答案】:C

【解析】:A中,本案應當由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原審法院的上級人民檢察院)想廣東省高院

提起抗訴,如果是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現深圳中院的判決有錯誤,應當提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向廣東

省高院提起抗訴,而自己無權想廣東省高院抗訴。B中,判決生效后兩年內提出是對當事人申請再審

的時間限制,檢察院提起抗訴的時間不受限制。C是對的,對于檢察院提起抗訴的,接受抗訴的人民

法院應當在30日內作出再審裁定。D因檢察院抗訴而啟動的再審由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再審,但是

法定情形第一至第五項即證據問題,可以交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

38、關于偵查中的檢查與搜查,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09年試

卷二第27題)

A、搜查的對象可以是活人的身體。檢查只能對現場、物品、尸體進

B、搜查只能由偵查人員進行,檢查可以由具有專門知識的入在偵查

人員主持下進行

C、搜查應當出示搜查證,檢查不需要任何證件

D、搜查和檢查對任何對象都可以強制進行

【參考答案】:B

【考點】檢查和搜查

【解析】檢查和搜查都屬于為了查明犯罪有關事實而進行的偵查行為。選項A、B考查的是搜

查和檢查的對象和主體的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9條的規定。搜查是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

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

關的地方進行搜索檢查的一種偵查行為。檢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第1款的規定,是為

了確定被害人、犯菲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對人身進行檢驗、查看的一種偵查

方式。通過兩者概念的對比可知,搜查的對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隱藏罪犯或者

犯罪證據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或其他場所,而檢查的對象只能是活人的身體,

不能是現場、物品、尸體。對現場、物品、尸體的勘查和查驗是勘驗。選項A錯誤。同樣可以得知,

搜查的主體只能是偵查人員,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搜查。而檢查的主體包括偵查人員和

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如聘請的醫師、法醫。選項B正確。

選項C涉及在搜查和檢查中是否必須出示搜查證的問題。根據《刑

事訴訟法》第111條的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

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

21

查。關于檢查中的證件問題,根據《高檢規則》第166條的規定,進行

勘驗、檢查,應當持有檢察長簽發的勘查證。所以,進行檢查必須持有

勘查證,選項C是錯誤的。

選項D涉及是否能強制進行搜查和檢查的問題。由于進行搜查時,

偵查人員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否則被搜查人有權拒絕搜查,因

此在有搜查證的情況下,偵查人員可以對任何被搜查人或者住所、物品

進行強制搜查。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第2款的規定,犯罪嫌

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因此,

偵查人員可以強制檢查犯罪嫌疑人,但不能強制檢查任何人,比如說被

害人。所以,選項D錯誤。

關于搜查和檢查,我們還需注意:(1)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由女工作

人員或者醫師進行,可以是男醫師也可以是女醫師;搜查婦女的身體,

應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沒有規定醫師。(2)搜查時,應當有被搜查一人或

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3)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屬

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注明。

39、甲撿到了一只母山羊飼養起來,并在良種站花錢為母山羊配種,

此后母山羊生了兩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本案應如何處理?

A、失主無權要回山羊

B、母山羊歸還失主,小山羊歸甲

C、大小山羊全歸還失主,失主付給甲飼養費和配種費

D、大小山羊全歸還失主,失主付給甲配種費但不付飼養費

【參考答案】:C

【解析】: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

(1)《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

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

失的人。”

22

而《民通意見》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

和原物所生的慈息。”所以選項

A、B是錯的。

(2)甲撿到乙的山羊飼養起來并為其配種的行為構成不真

正的無因管理。不真正無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對他人事物并非為

他人而為的管理,包括誤信管理和為自己管理。由于無因管理

的管理人須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故無此意思時,即不成立無

因管理,當然也不會發生無因管理的效力。但在個別情形下,

從保護管理人的利益考慮,可適當準用無因管理的規定。本案

甲的行為構成為自己管理,可誰用《民法通則》關于無因管理

的有關規定。

(3)《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

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

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而《民通意見》第132條

規定:”《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的管理人或服務人可以要求

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

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所以選項C正確,

選項D錯。

40、下列關于行政訴訟二審審查內容的說法正確的是:()

A、只審查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B、只審查一審裁判,原則上不涉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C、既審查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又審查一審裁判,但應受當

事人上訴范圍的限制

D、既審查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又審查一審裁判,且不受當

事人上訴范圍的限制

23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行訴解釋》第67條的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對原審人民

法院的裁判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全面審查。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關于刑事管轄權,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在國外教唆陳某到中國境內實施綁架行為,中國司法機關對甲

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轄權

B、隸屬于中國某邊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長途汽車在從中國進入E國境

內之后,因爭搶座位,F國的湯姆一怒之下殺死了G國的杰瑞。對湯姆

的殺人行為不適用中國刑法

C、中國法院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對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轄權時,定

罪量刑的依據是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

D、外國人丁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國刑法的

規定,該罪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適用中國刑法

【參考答案】A,B,D

3、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協議管轄的規定?

A、合同當事人約定二審管轄法院

B、合同當事人口頭約定管轄法院

C、合同當事人共同選定了甲、乙兩個與案件有聯系的地方基層人民

法院為管轄法院

D、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參考答案】:A,B,C

【解析】:協議管轄

24

《民事訴訟法》第24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

確或者選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

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

定管轄。”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4、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

B、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

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C、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

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D、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

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參考答案】A,B,D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75條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

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企業法》第82條規定:“除合伙協議另

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

致同意”。《合伙企業法》第83條規定:“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

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錯誤。《合伙企業法》第84條規定:“普通

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D

正確。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D。

5、工程師趙某發明了一種制造餅干的方法并獲得專利權。下列行為

中,哪些侵害了工程師趙某的專利權?

A、某企業未經允許為了經營以該方法制造餅干

B、某企業未經允許為了經營銷售以該方法制造餅干

C、某企業未經允許為了經營出口以該方法制造餅干

D、某研究所為了試驗使用該方法制造少量餅干

25

【參考答案】:A,B,C

【解析】:專利侵權

(1)《專利法》第11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

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

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

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

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

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

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

觀設計專利產品。”

所以答案

A、B、C正確。

(2)根據《專利法》第63條規定,所以排除D項。

6、愛愛水母公司是一家在上交所公開上市的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經

營水產品批發為其主營業務。公司在2006年1月24日作出了增加公司

的注冊資本、并擬增發新股的決議,新股發行價格為每股8元,請問下

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A)作出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決議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

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B、B)對于確定新股的具體發行價格,公司董事會也可以作出決議。

C、C)公司公開發行新股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D、D)公司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

書。

【參考答案】:A,C,D

26

【解析】:分析:本題是對公司法104條、134條、135條的綜合考察。

根據104條: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

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故A項正確

根據134條:公司發行新股,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股東大會對下

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故B項錯誤,董事會不可以對新股發行價格作出決議。

根據第135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公開發行新股

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書。

C、D項也正確。

7、王某于2009年12月20日到天虹超級市場購物,想選購一把剃

須刀,在男士用品柜臺前選了幾分鐘,總覺得不滿意,欲離開。此時售

貨員一臉怒氣地說:“你試了這么久,耽擱我多少時間,不買恐怕不

成!”王某與其理論,旁邊保安人員一聽吵聲,也氣勢洶洶地跑過來,

最后,王某在違背自己意愿的情況下購買了一把剃須刀。王某離開該商

場時,商場一名工作人員問他是否多拿了一把剃須刀,王某堅決否認,

工作人員仍不相信,還說“拿了就拿了",“不必抵賴”之類的話。王

某十分惱火,不得不摘下帽子解開衣服,打開背包,由該工作人員搜查,

直到未查出任何結果,工作人員才向王某道歉后放行。該商場侵犯了王

某哪些合法權益?

27

A、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B、消費者知悉商品或服務的真情權

C、消費者獲得相關知識權

D、消費者人格尊嚴受尊重的權利

【參考答案】:A,D

【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

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

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

和挑選。第10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

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由此可知,王某

受商場售貨員及保安人員脅迫而非出于自愿地購買了商品,商場違反公平、自愿、平等原則,侵害了

消費者公平交易權,A選項正確,當選。|學\法\網|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

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

品的價格、產她、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

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由此可知,本題中商場

售貨員及工作人員并沒有侵犯王某知悉商品或服務的真情權,B選項錯誤,不當選。第13條規定,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

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由此可知,本題中商場售貨員及工作人員

并沒有侵犯王某獲得相關知識的權利,C選項錯誤,不當選。|學/法/網|第14條規定,消費者在購

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由此可知,商場迫使

王某解開衣服等由其工作人員搜查,侵犯了王某的人格尊嚴,D選項正確,當選。

8、孔某在A市甲區擁有住房二間,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間,位于A市

乙區的建筑工程隊對孔某隔壁李某房屋進行翻修;在翻修過程中,施工

隊不慎將孔某家的山墻磚塊碰掉,豉塊落入孔某家中,損壞電視機等家

用物品。孔某旅游回來后發現此情,遂交涉,但未獲結果。孔某向乙區

法院起訴。乙區法院認為甲區法院審理更方便,故根據被告申請裁定移

送至甲區法院,甲區法院卻認為由乙區法院審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

送。以下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甲、乙二區對本案都有管轄權

B、向何法院起訴,由原告選擇決定

C、乙區法院的移送管轄是錯誤的

28

D、甲區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認為無管轄權,應報A市中級法

院指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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