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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

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DBJ/T13-***-2016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號:J*****-2016

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

技術規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omesticwater

supplyengineeringofresidentialbuildings

inFujianprovince

2017-00-00發布2017-00-00實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

1

前言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

建設系統2014年第一批科學技術項目計劃的通知》(閩建科

[2014]19號)的要求,規程編制組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實

踐經驗,參考了國內外有關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

上,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共分7章9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有:1.總則;2.術

語;3.基本規定;4.設計;5.施工;6.調試、驗收與移交;7.維

護管理等。

本規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福州城建設計

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程在執行中如有

意見和建議,請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學技

術處(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郵編:350001)或福州城建

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340號,郵

編:350001),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程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福州城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州市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參編單位:福建省城市建設協會給排水分會

福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2

福州大學土木工程學院

福州市水務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福建高中壓閥門科技有限公司

廈門飛華水務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智恒電子新技術有限公司

廈門中井科技有限公司

江蘇新澎復合材料有限公司

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

北京威派格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上海中韓杜科泵業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陳宏景肖友淦蘭邵華毛祚財程秀明

徐云國劉德明陳元魏忠慶王亞丹

卓雄劉振明林守青梁耀東陳慶平

施小龍張乘馬李貴生林開榮陳榮輝

陳潔瑩陳偉王士強梅良燦郭永平

王學成柳兵徐宏建沈月生

主要審查人:程宏偉陳禮洪周國強李益勤侯星萍

翁榮林忠松

3

目次

1總則...............................................1

2術語...............................................2

3基本規定.............................................4

4設計...............................................6

4.1給水系統..........................................6

4.2水質、水量與水壓..................................7

4.3給水管網..........................................8

4.4水池(箱).......................................12

4.5增壓設備.........................................13

4.6泵房...........................................16

4.7水表及水表箱(井)...............................18

4.8管道附件.........................................21

4.9消毒設備.........................................25

4.10電源、控制與安防................................26

5施工..............................................29

5.1基本規定.........................................29

5.2溝槽開挖與回填...................................31

5.3室外給水管道安裝.................................32

5.4室內給水管道安裝.................................35

5.5給水增壓設備安裝.................................37

5.6水表安裝.........................................37

5.7閥門等管道附件安裝...............................39

5.8消毒設施安裝.....................................39

5.9電氣控制與安防設備安裝...........................40

1

5.10附屬構筑物......................................42

6調試、驗收與移交....................................44

6.1一般規定.........................................44

6.2試壓及調試.......................................44

6.3沖洗消毒.........................................47

6.4驗收...........................................47

6.5移交...........................................50

7維護管理............................................51

7.1一般規定.........................................51

7.2維護...........................................51

7.3管理...........................................52

本規范用詞說明.........................................54

引用標準名錄...........................................55

附:條文說明...........................................58

2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BasicRequirements...................................4

4EngineeringDesign...................................6

4.1Water-supplySystem................................6

4.2Quality,QuantityandPressureofWater............7

4.3WaterSupplyNetwork...............................8

4.4WaterReservoir(Tank)..........................12

4.5PressurizingEquipment............................13

4.6PumpRoom.........................................16

4.7Watermeter&meterbox(chamber).................18

4.8PipeAppurtenances................................21

4.9DisinfectionDevices..............................25

4.10PowerSupply,ControlandSecurity...............26

5Construction........................................29

5.1GeneralRegulations...............................29

5.2TrenchExcavationandBackfill....................31

5.3OutdoorPipeInstallation.........................32

5.4IndoorPipeinstallation..........................35

3

5.5PressurizingEquipmentInstallation...............37

5.6WaterMeterInstallation..........................37

5.7InstallationofValvesandOtherPipingAccessories39

5.8DisinfectionDeviceInstallation..................39

5.9ElectricalControlandSecurityEquipment

Installation...........................................40

5.10AuxiliaryStructures.............................42

6Debugging、AcceptanceCheckandHandover............44

6.1GeneralRegulations...............................44

6.2PressureTestandDebugging.......................44

6.3WashingandDisinfection..........................47

6.4AcceptanceCheck..................................47

6.5Handover..........................................50

7MaintenanceandManagement..........................51

7.1GeneralRequirements..............................51

7.2EquipmentMaintenance.............................51

7.3OperationManagement..............................52

Explanationsofwordsinthisspecification............54

ListofquotedStandards...............................55

Addition:Explanationsofprovisions...................58

4

1總則

1.0.1為規范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調試、驗收、

維護管理,做到技術先進、衛生安全、節能節水、經濟合理、質

量可靠,制定本規程。

1.0.2本規程適用于福建省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住宅建筑生活供

水工程的設計、施工、調試、驗收和維護管理。

1.0.3本規程實施范圍為從城鎮給水管網接駁點到用戶貿易結

算水表止的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

1.0.4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設計、施工、調試、驗收、維護管

理,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和福建省現行有關標

準的規定。

1

2術語

2.0.1住宅建筑residentialbuilding

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于同一建

筑中的住宅部分)。

2.0.2二次供水secondarywatersupply

當水壓、水量的要求超過城鎮給水管網供水能力時,通過儲

存、加壓等設施經管道供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2.0.3二次供水設施secondarywatersupplyinstallation

為二次供水設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閥門、電控裝置、

消毒設備、壓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設施。

2.0.4疊壓供水pressuresuperposedwatersupply

供水設備從有壓的供水管網中直接吸水加壓的供水方式。

2.0.5疊壓供水設備watersupplydevicewith

superimposingpipepressure

與供水管網直接串聯加壓供水,利用供水管網壓力并保證供

水水壓滿足末端用戶所需水壓、水量,且保證供水管網壓力不低

于當地供水部門所規定最小服務水頭和消防規范所規定的壓力的

加壓供水裝置,又稱管網疊壓供水設備。

2.0.6多變頻控制系統multifrequencycontrolsystem

每臺水泵均獨立配置一臺變頻器,根據系統流量或壓力變化

2

實現加減泵,再通過工頻、變頻切換方式實現供水設備泵組變頻

控制運行。

2.0.7全變頻控制系統fullfrequencycontrolsystem

每臺水泵均獨立配置變頻器或數字集成水泵專用變頻器,各

變頻器通過總線技術相互通信、聯動控制、協調工作,可直接通

過顯示屏進行人機對話實現泵組運行參數的設定與調整,使泵組

實現全變頻控制運行的供水設備變頻控制系統。

2.0.8引入管servicepipe

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區給水管網的管段或由小區給水接戶管

引入建筑物的管段。

2.0.9接戶管inter-buildingpipe

布置在建筑物周圍,直接與住宅建筑引入管相接的給水管道。

2.0.10入戶管inletpipe

從給水系統單獨供水至每個住宅用戶的生活給水管道。

2.0.11一戶一表onemeterperhouseholder

指各用水戶及公共用水最終用水點、同一類別的用水集合為

一戶,并分別于戶外設置獨立貿易結算水表的布置方式。

2.0.12貿易結算水表commercialsbalancemeter

用于供水企業與用水戶進行水費結算的計量裝置。

3

3基本規定

3.0.1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設計在滿足使用要求下,尚應滿足

安全、衛生、抗震、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及環保的要求。

3.0.2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應符合國家現

行相關產品標準及本規程的要求,應使用經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

監督檢驗機構檢測合格的材料和設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

落后的、淘汰的材料和設備。

3.0.3所有涉水的材料和設備不得影響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

現行國家標準《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GB17051和《生活飲用水

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GB/T17219的要求,應

取得省級及以上衛生主管部門的許可。

3.0.4生活供水管網嚴禁與非生活飲用水管道連接。嚴禁擅自與

自建供水設施連接。嚴禁穿過毒物污染區;穿過易產生腐蝕的區

域的管道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3.0.5埋地式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周圍10m以內,不得有化糞

池、污水處理構筑物、滲水井、垃圾堆放點等污染源;周圍2m

以內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當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防污染

的措施。

3.0.6供水管道及閥門、水表等附屬設施的安裝位置不得被其他

構筑物、樹木、景觀設施等覆蓋和破壞,且不得影響其基礎和結

4

構的安全。

3.0.7新建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增壓設施應有獨立的建筑圍護結

構,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h的隔墻和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

開,不得與非生活給水設施合建。改、擴建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增

壓設施應有獨立的安全圍護措施。

3.0.8住宅建筑生活供水設施應采取有效的防凍、防暴曬、防雷、

抗震等防護措施。

3.0.9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應按照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抄收

到戶的原則進行設計、施工、調試、驗收、維護管理等。當用水

性質或收費標準不同時,應分別設置貿易結算水表計量。

3.0.10引入管上應設流量、壓力監控儀表。住宅建筑在條件許

可時可安裝余氯、濁度等在線水質分析儀表。

5

4設計

4.1給水系統

4.1.1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應充分利用城鎮供水管網壓力直

接供水。當城鎮供水管網的水量、水壓周期性或經常性不足時,

應根據城鎮供水條件、住宅建筑型式和用水要求,經技術、經濟、

社會和環境效益等綜合分析確定供水方式。

4.1.2利用城鎮供水管網壓力進行疊壓供水時,其允許的最大使

用規模和接駁點處的供水管網最低供水服務壓力應由供水部門根

據當地供水設施的實際情況,經技術經濟及可靠性比較后確定。

4.1.3疊壓供水方式不得用于下列區域:

1城鎮供水管網定時供水的區域;

2城鎮供水管網可利用的水頭≤0.16MPa的區域;

3城鎮供水管網供水壓力波動≥0.10MPa的區域;

4使用疊壓供水設備后,對周邊現有(或規劃)用戶用水會

造成影響的區域;

5城鎮供水管網管徑≤200mm的區域;

6供水管理部門劃定不得使用疊壓供水設備的區域。

4.1.4住宅建筑生活供水系統豎向分區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城

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GB50788、《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50015、《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50555和現行福建省工程

6

建設地方標準《福建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13-62的規定。

豎向分區層數不宜超過7~9層,并不宜采用減壓閥進行分區。

4.2水質、水量與水壓

4.2.1住宅建筑生活供水系統的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

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要求。

4.2.2住宅建筑小區生活給水設計用水量,應根據下列用水量確

定:

1居民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綠化用水量;

4娛樂設施用水量;

5道路、廣場用水量;

6公共設施用水量;

7未預見用水量及管網漏失水量;

8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僅用于校核管網計算,不計入正常用水量。

4.2.3住宅建筑生活供水設計流量和水力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

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的規定。

4.2.4城鎮給水管網可利用水壓應根據給水專項規劃、凈水廠送

水泵站(或網中增壓泵站)運行工況及給水管網建設情況并結合

7

現狀壓力監測數據等因素綜合確定。

4.2.5住宅建筑入戶管給水壓力不應大于0.35MPa。生活給水系

統用水點處動壓壓力不宜大于0.2MPa,并滿足衛生器具工作壓力

要求。

4.2.6設有室外消火栓的給水管網,其平時運行工作壓力不應小

于0.14MPa,火災時水力最不利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不應小于

15L/s,且供水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于0.10MPa。

4.3給水管網

4.3.1住宅建筑的室外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網,或與城鎮給

水管連接成環狀網。

4.3.2根據城鎮供水管網條件及二次供水對市政壓力直接供水

系統的影響程度,住宅建筑市政壓力直接供水系統和二次供水系

統可在城鎮供水管網上設置不同的接駁點。

4.3.3但室外消防給水管網與室外生活給水管網合建時,室外生

活給水管網布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

術規范》GB50974的規定。

4.3.4消防系統接水點及消防水表應設置于流量監控儀表后的

室外給水管道上。

4.3.5室外給水管道與污水管道交叉時,給水管道應敷設在上

面,且不應有接口重疊;當給水管道敷設在下面時,應設置鋼套

8

管,鋼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長度,每端不得小于3m,鋼套管的兩

端應采用防水材料封閉。

4.3.6室外給水管道與建筑(構)物及其他管線的最小水平凈距

應符合表4.3.6規定。

表4.3.6室外給水管與建(構)筑物及其他管線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

序號建(構)筑物或管線名稱與給水管線的最小水平凈距(m)

1建筑物基礎1.0

2污水、雨水排水管0.8~1.5

3低壓燃氣管0.5~1.0

4熱力管1.0

5電力電纜1.0

6電信電纜1.0

7喬木(中心)1.0

4.3.7室外給水管道與其他管線交叉時的最小垂直凈距應符合

表4.3.7規定。

表4.3.7室外給水管與其他管線最小垂直凈距

序號管線名稱與給水管線的最小垂直距離(m)

1給水管線0.10~0.15

2污、雨管線0.10~0.15

3熱力管線0.10~0.15

4燃氣管線0.10~0.15

直埋0.50

5電信管線

穿管0.15

直埋0.50

6電力管線

穿管0.25

9

4.3.8室外給水管道覆土深度應根據土壤冰凍深度、車輛荷載、

管道材質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確定。埋地敷設的給水管道應避免布

置在可能受重物覆壓處。

4.3.9埋地敷設的室外給水管道伸出地面處應設置防護套管,防

護套管的兩端應用防水材料封閉。

4.3.10室外給水管道與建筑物內部管道的連接處應設置防沉降

措施。

4.3.11室外露天敷設的管道應有調節管道伸縮和防止接口脫

落、防撞擊等設施,并避免陽光直接照射。應采取保溫、隔熱措

施,保溫、隔熱層外殼應密封防滲。

4.3.12沿建筑物外明裝的室外給水管道管底應高于地面0.1m,

并采用支架固定。

4.3.13室外給水管網的最低處宜設置事故泄水閥,并采用間接

排放方式,間接排水管管徑不應小于給水干管,且不宜小于DN100。

4.3.14布置在地下室的生活給水管道,當管徑小于等于DN200

時,可采取支、吊架等型式敷設;當管徑大于DN200的管道可采

用地下管溝等型式敷設。

4.3.15敷設在室外綜合管廊(溝)內的給水管道,宜在熱水、

熱力管道下方,冷凍管和排水管的上方。給水管道與各種管道之

間的凈距,應滿足安裝操作的需要,且不宜小于0.3m。

4.3.16建筑物內部給水管道的布置應力求簡短,并兼顧建筑的

使用和美觀,宜沿墻、梁、柱敷設。給水立管及貿易水表前管道

10

應設于建筑物內共用部位,不應布置在套內。

4.3.17給水管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和防震縫,必須穿過時

應設置補償管道伸縮和剪切變形的裝置,一般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墻體兩側采取柔性連接;

2在管道或保溫層外皮上、下留有不應小于150mm的凈空;

3在穿墻處采用凸形補償器、水平安裝。

4.3.18生活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煙道、風道、電梯井內、排水

溝內,不宜穿越櫥窗、壁柜,不得穿過大便槽和小便槽,且立管

離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于0.5m。

4.3.19建筑物內埋地敷設的生活給水管與排水管之間的最小凈

距,平行埋設時不宜小于0.50m;交叉埋設時不應小于0.15m,且

給水管應在排水管的上面。若給水管必須鋪設在排水管的下面是,

給水管應加套管,其長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徑的3倍。生活給水

引入管與污水排出管的管外壁的水平凈距不宜小于1.0m。

4.3.20室內給水管道與墻、梁、柱的間距應滿足施工、維護、

檢修的要求,并應滿足不同管道材質及連接方式的安裝規定。敷

設于管道井的給水管道間距應滿足4.7.11的規定。

4.3.21入戶管應避免形成氣囊,不宜采用倒U型安裝。

4.3.22外壁為金屬的埋地給水管道應進行外防腐處理。

4.3.23建筑給水立管明敷于建筑物外墻時,宜采用金屬管材或

金屬復合管材。

4.3.24住宅建筑生活給水管道材質的選擇,應根據管徑、工作

壓力、外部荷載、耐腐蝕,管道敷設區的地形、地質,管材的供

11

應,按照施工方便、運行安全、經濟合理的原則確定。

4.4水池(箱)

4.4.1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應采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

建筑物的本體結構作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頂蓋,且結構

合理、內壁光潔、內拉筋無毛刺、無滲漏,結構柱、結構墻(剪

力墻)等其他柱、墻不應設于水池(箱)內。

生活飲用水池(箱)與其它用水水池(箱)并列設置時,應

有各自獨立的池(箱)壁。

4.4.2供單體建筑的生活飲用水池(箱)應與其它用水的水池

(箱)分開設置。

4.4.3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容積大于或等于50m3時,應分

為容積基本相等的兩格(座),兩格(座)之間應設連通管,并能

獨立運行。

4.4.4建筑物內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應設置在通風良好、不

結冰、衛生安全及維護方便的場所,宜設置在專用房間內,其上

層的房間不應有廁所、浴室、盥洗室、廚房、污水處理間等。

4.4.5生活飲用水水池(箱)、水塔的設置應防止污水、廢水等

非飲用水的滲入和污染,并應采取保證儲水不變質、不凍結的措

施。

4.4.6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應設進水管、出水管、溢流管、

泄水管、通氣管、信號裝置、人孔、內外人梯等,并應符合現行

12

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現行行業標準《二

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CJJ140等規定。溢流管管徑應大于進水管

管徑1~2級,且水池(箱)應安裝溢流報警裝置。

4.4.7生活飲用水池(箱)人孔應加蓋并設置雙人雙鎖裝置;通

氣孔應有防護裝置,管腔內裝過濾網;溢流管口、排空管口應設

不銹鋼網罩。

4.4.8當高位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采用水泵加壓進水時,應

設置水位自動控制水泵開、停的裝置。

當一套增壓設備給多個高位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進水時,

在進水管道上宜裝設電動控制閥,能實現水位監控設備自動控制。

4.4.9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直接從市政管道進水或由增壓設

備加壓進水,當進水壓力大于0.2MPa時,宜設置減壓、消能等措

施。

4.4.10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宜采用不銹鋼、內襯聚乙烯(PE)

等材質的成品水池(箱)。鋼筋混凝土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內

壁宜采用不銹鋼、聚乙烯(PE)等食品級材質進行處理。

4.4.11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采用不銹鋼材質時,焊接材料

應比箱體材質高一個等級,焊縫應進行酸洗鈍化處理。采用非不

銹鋼材質的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時,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

材質、襯砌材料和內壁涂料不得影響水質,并滿足耐腐蝕等要求。

4.5增壓設備

13

4.5.1水泵應采用低噪、節能且高效區范圍較大的離心泵,水泵

工況應保證在高效區內運行。當采用變頻調速泵組供水方式時,

應合理搭配水泵臺數及流量調節設施。水泵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清水離心泵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762的要求。

4.5.2水泵機組應設置備用泵,備用泵的供水能力不應小于最大

一臺運行水泵的供水能力,宜根據用水量情況設置小流量水泵。

水泵機組應有自動切換、交替運行的功能。

4.5.3水泵機組及進出水管應有減振降噪措施。增壓設備宜采用

成套水泵機組。

4.5.4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每臺水泵應設獨立的吸水管或設

吸水總管吸水,吸水管不得產生氣囊現象。吸水管上應設伸縮接

頭和檢修閥門。

4.5.5生活飲用水貯水池(箱)內水泵吸水管口應設置喇叭口。

喇叭口宜向下,喇叭口低于水池(箱)最低水位不宜小于0.3m,

當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防止空氣被吸入的措施。吸水管及喇

叭口與池壁、池底、其他吸水管的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

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的規定。

4.5.6每臺水泵的出水管上,應裝設異徑管、壓力表、伸縮接頭、

具有消除水錘功能的止回閥、檢修閥門。必要時應設置水錘消除

裝置。

4.5.7壓力儀表的最大量程不應低于其設計工作壓力的2.0倍。

壓力傳感器應安裝在出水總管上震動小、水流平穩位置,并應垂

直向上安裝。

14

4.5.8增壓設備的性能應滿足以下規定:

1設備進出水壓力控制精度不應大于0.01MPa;

2恒壓供水時,設備出水壓力控制精度不得超過±0.01MPa;

3設備運行狀態下,自動增加或減少水泵運行臺數時,設備

進、出水壓力控制精度不得超過±0.03MPa;

4設備待機狀態下,設備啟動運行時進水壓力下降不得超過

0.05MPa,出水壓力應在10s內達到設定壓力±5%以內;

5設備待機狀態下,出水壓力低于設定最低壓力且相差不應

超過0.02MPa時,設備應能自動啟動運行;

4.5.9當進口壓力不低于設定的城鎮供水管網最低控制壓力時,

疊壓供水設備應采用恒壓供水模式;當進口壓力低于設定的城鎮

供水管網最低控制壓力時,疊壓供水設備宜切換為控制進口壓力

恒定、降低出口壓力和流量的供水模式。

4.5.10增壓設備宜采用具有全變頻控制系統或者多變頻控制系

統的供水設備。

4.5.11增壓設備的電源、控制等要求應符合本規程第4.10節相

應的規定。

4.5.12成套增壓設備外箱體應采用防潮、防水、散熱結構。室

外安裝時,應滿足室外安裝要求,且防護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

準《外殼防護等級的分類》GB4208中IP55級的規定。

4.5.13增壓設備應采取接地、絕緣、抗干擾等安全措施。室外

設置時應增設圍欄等安全防護設施。

4.5.14成套增壓設備應便于施工、安裝和維修。設備的水泵接

15

口、易損部件接口、預留進出水管均應采用快速接頭連接。大型

柜(箱)應在頂部設置吊環、吊鉤。

4.5.15成套增壓設備的柜(箱)內部配件應裝配合理、結構緊

湊。

4.5.16成套增壓設備所采用的管道、水泵、閥門、穩流罐等所

有涉水材料應采用不銹鋼、鈦合金、銅或陶瓷等材質。

4.5.17增壓設備尚應符合相應產品現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

定。

4.6泵房

4.6.1獨立設置的泵房宜靠近用水集中區域。生活給水泵房不應

毗鄰居住用房或在其上層或下層,不得污染居住環境。泵房內應

有隔振防噪設置。

4.6.2泵房出入口應設置在公共通道內,并應設獨立防火防盜

門,大門的尺寸應滿足最大設備出入要求。

4.6.3泵房的內墻、地面應選用符合環保要求、易清潔的材料鋪

砌或涂覆。

4.6.4泵房內應留有足夠空間且形狀規則,以滿足水泵機組和相

關設備安裝及檢修的要求。泵房室內布置應符合表4.6.4的規定。

泵房宜設置備品備件儲存位置。

表4.6.4泵房室內間距要求

項目間距或寬度(m)

水泵機組外輪廓面與墻面間最小間距1.0

16

相鄰水泵機組外輪廓面之間最小間距0.6

泵房主要通道最小寬度1.2

泵房內配電柜和控制柜前面通道最小寬度1.5

注:水泵側面有管道時,外輪廓面計至管道外壁面。

4.6.5泵房內不得放置無關設備、物品,嚴禁堆放有毒有害、易

燃易爆及其他影響供水安全的物品。與泵房無關的排水管道等不

得穿越泵房。

4.6.6泵房應設置門禁信號或出入記錄設備,實現門開合狀態的

實時監視,并應傳輸至遠程集中監控平臺。

4.6.7泵房應安裝遠程視頻監控設備,視頻監控裝置應正對泵房

出入口和增壓設施實時拍攝。

4.6.8泵房內應設置水池(箱)溢流、機組故障、水池(箱)人

孔蓋及地面集水坑液位等異常情況的報警等安全防控裝置,運行

數據及報警信號自動傳送給遠程集中監控平臺。

4.6.9泵房設計時應設置通風、采光、排水以及防止倒灌的措施。

泵房設置在地下室時,泵房排氣裝置每天開啟不應小于6次,每次

運行不應小于1h。泵房內宜設帶蓋格柵板的集水明溝。

4.6.10水泵機組的基礎高出泵房地面不應小于0.1m。電氣設施

的底部高出泵房地面不應小于0.3m。

4.6.11泵房的門窗、孔洞應有鎖閉裝置,并應設置防蟻蠅、蟑

螂、老鼠及防塵等措施。

4.6.12泵房內應設沖洗龍頭,并配備沖洗軟管。

4.6.13條件許可時,泵房的總配電控制柜(箱)宜設置在泵房

17

旁單獨的房間。

4.7水表及水表箱(井)

4.7.1應根據供水設施的用水量、計量要求、工作條件和環境等

級要求等確定水表的類型、計量特性和口徑。

4.7.2由生活給水系統供水的屋頂消防水池(箱)應設置獨立計

量水表。

4.7.3用于生活水池的計量水表,應按進水量、管網壓力、調節

容積、最高時用水量等因素來確定水表規格。

4.7.4常用水表類型選用應滿足下列要求:

1每個住宅戶及公共用水最終用水點宜采用口徑15~20的

旋翼式水表,其測量范圍不應小于R125(Q2/Q1=1.6);

2口徑大于50的貿易結算水表或建筑測流、小區監控表、消

防表等宜采用螺翼式水表;

3用水大戶、管網分區測流、流量監控、水量變化大等場所

宜采用超聲波水表、電磁水表等;

4高層建筑宜采用遠傳水表。

4.7.5普通機械表應滿足下列要求:

1水表的計量性能和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封閉滿

管道中水流量的測量飲用冷水水表和熱水水表》GB/T778.1要求;

2生產廠家必須具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CMC);

3水表表殼材料、管接頭、連接螺母、罩子、表玻璃等承壓

件的材料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飲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規則》CJ266

18

標準規定;

4水表在安裝使用前必須經法定檢定機構或計量行政部門

授權的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并貼有強檢合格證標志。

4.7.6遠傳抄表系統及遠傳水表應滿足下列要求:

1遠傳抄表系統宜具備接收和貯存數據、分析數據、報警等

功能;

2遠傳水表的基表為機械表的應符合本規程第4.7.5條1

款的要求,附加的電子裝置不應妨礙機械指示裝置的讀數;

3遠傳抄表系統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住宅遠傳抄表系統》

JG/T162的規定,遠傳水表的電子部分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電

子遠傳水表》CJ224的規定;

4遠傳水表的脈沖發訊裝置應能抗電磁干擾、抗抖動;

5遠傳水表的電池在正常使用狀態下應保證使用6年以上;

6遠傳水表的電子裝置連同引出線和引出線密封裝置應達

到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GB4208中規定的IP67的防護

等級,當要求浸沒在水中工作時,應達到IP68的防護等級;

7采用無線傳輸方式的遠傳水表應提供省級以上法定檢定

機構出具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采集器和集中器應具有

無線發射和接收、數據轉發功能(即兼充當中繼器角色)及無線

喚醒功能;

8同類不同廠家的采集器和集中器宜實現互換。

4.7.7遠傳抄表系統應按“一戶一表、集中抄收到戶”的原則將

抄表裝置設在便于抄收位置,計量水表應安裝在相應用戶樓層的

19

管道井或水表箱內。

4.7.8采用普通機械水表計量時,多層建筑宜將水表集中安裝在

建筑首層出入方便的位置,高層建筑應根據豎向分區情況將水表

集中安裝在各分區設備間或水表間等位置。

4.7.9旋翼式水表和垂直螺翼式水表應水平安裝。水平螺翼式和

容積式水表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水平、傾斜或垂直安裝,當垂直

安裝時水流方向必須自下而上。

4.7.10水表箱應滿足下列要求:

1多層建筑無水表井時,應設置水表箱。水表箱設置位置應

防凍、防曬、防淹;

2地埋式水表箱材質為球墨鑄鐵材質;

3壁掛式水表箱應采用片狀模塑料材質或不銹鋼材質,應充

分考慮到智能型水表集抄或遠程系統安裝的空間要求。

4.7.11在建筑物內共用部位設置管道井安裝水表及公共管道,

應滿足下列要求:

1管道井應每層設外開檢修門,管道井門檻高度不宜超過

0.3m,檢修門的高寬不應小于1200mm×600mm,并須上鎖,井內

的維修人員工作通道凈寬度不宜小于0.6m;

2管道井(水表間)的尺寸應滿足水表計量、管道安裝檢修

空間的要求,根據豎向供水分區數量確定水表間寬度,根據水表

類型及數量確定水表間長度;

3管道井內水表的安裝高度宜高于樓地面300mm~800mm,

并應設置安裝檢修平臺,多只水表并列安裝時,水平安裝的水表

20

之間的管中心間距不應小于200mm;立式安裝水表的管中心間距

不應小于150mm;

4管道井的井壁和門的耐火極限及管道井的豎向防火分隔

樓板應符合相關消防規范的規定;

5管道井壁應抹灰,地面、井壁需做防水處理,處理高度不

低于1.8m,井內應設置照明設施;

6管道井水表檢修平臺地面應低于樓面,井內應設有排水立

管、地漏,地漏大小不宜小于DN50;

7采用有線遠傳水表時,管道井內應設置1根管徑不小于

DN20的布線管道。

4.8管道附件

4.8.1從給水飲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時,應在用水管

道的下列部位設置倒流防止器:

1從城鎮生活給水管網直接抽水的生活給水增壓設備進水

管上;

2利用城鎮給水管網直接連接且小區引入管無防回流設施

時,向商用的鍋爐、熱水機組、水加熱器、氣壓水罐等有壓容器

或密閉容器注水的進水管上;

3從城鎮給水管網的不同管段接出兩路或兩路以上的引入

管,且與城鎮給水管形成連通管網的小區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

上。

21

4.8.2在小區或建筑物內生活飲用水管道系統上單獨接出消防

用水管道時,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應設置倒流防止器。

4.8.3倒流防止器的選用及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減壓型倒流防止器適用于所有防回流污染場所,低阻力倒

流防止器適用于生活飲用水回流污染危害程度為低和中等級的兩

種場所,雙止回閥倒流防止器適用于生活飲用水回流污染危害程

度為低等級的背壓回流的場所;

2倒流防止器宜明裝,雙止回閥倒流防止器可采用室外地下

安裝方式;

3倒流防止器宜水平安裝,采用垂直安裝時選用滿足安裝要

求的產品。安裝地點環境清潔,不應安裝在有腐蝕性和污染的場

所;

4具有排水功能的倒流防止器安裝處應設排水設施,排水口

不得直接接至排水管道,應采用間接排水;排水口應采取防止被

水淹沒的技術措施;

5應安裝便于維護的地方,管中心一般宜高出安裝地面不小

于300mm;

6在有結凍可能的地區,宜設置在采暖房間,雙止回閥倒流

防止器可設置在冰凍線下閥門井內,井蓋可采用雙層保溫井蓋。

4.8.4給水管道的下列部位應設置閥門:

1從城鎮給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2室外環狀管網節點處,應按檢修要求設置;環狀管段過長

時,宜設置分段閥門;

22

3從小區給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或接戶管起端;

4入戶管起端、水表前;

5各分支立管底部或垂直環形管網立管的上、下端部;

6自動排氣閥、泄壓閥、壓力表等附件前端,減壓閥與倒流

防止器前、后端;

7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或室外生活消防合用的給水管道,應采

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消火栓數量不宜超過5個。

4.8.5給水管網的壓力高于配水點允許的最高使用壓力時,應設

置減壓閥。

4.8.6減壓閥的選用及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減壓閥宜選用可調式減壓閥。可調式減壓閥的閥前與閥后

的最大壓差不宜大于0.4MPa,要求環境安靜的場所不應大于

0.3MPa;當最大壓差超過規定值時,宜串聯設置;

2減壓閥的公稱直徑宜與管道管徑相一致;

3可調式減壓閥宜水平安裝,安裝空間應滿足檢修要求;

4減壓閥前后應安裝壓力表。

4.8.7止回閥選用和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網最小壓力或水池(箱)最低水位時應能自動開啟;

2止回閥的閥瓣或閥芯在重力或彈簧力作用下應能自行關

閉;

3臥式升降式止回閥、阻尼緩閉止回閥及多功能閥應安裝在

水平管上,立式升降式止回閥不應安裝在水平管上;

4不宜安裝在水流自上而下的立管上;

5要求削弱關閉水錘的部位,宜選用速閉消聲止回閥或有阻

23

尼裝置的緩閉止回閥;

6小于等于DN50的止回閥宜采用黃銅或不銹鋼止回閥,宜

采用旋啟式或彈簧活塞式止回閥;

7入戶水表后應設置止回閥。

4.8.8給水管道過濾器的濾網應采用耐腐蝕的材質整體制造,濾

網目數宜為100~150目。減壓閥、泄壓閥、自動水位控制閥等閥

件前應設置管道過濾器;進水總表前應設置管道過濾器;水泵吸

水管上宜設置管道過濾器。

4.8.9下列部位應設自動排氣閥:

1間歇式使用的給水管網的最高點;

2管網有明顯起伏管段的,在該管段最高點;

3減壓閥出口端管道上升坡度的最高點和設有減壓閥的供

水系統立管頂端;

4立管的頂端。

4.8.10給水管道上使用的各類閥門的材質,應耐腐蝕和耐壓,根

據管徑、壓力等級及使用溫度等要求確定。

4.8.11大于DN50的閥門宜選用軟密封閘閥或彈性密封蝶閥,閥

體材料嚴禁采用灰口鑄鐵。暗桿閘閥的螺桿、螺母應采用銅或不

銹鋼材質。

4.8.12小于等于DN50的閥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1閘閥宜采用黃銅或不銹鋼閘閥;

2截止閥宜采用黃銅截止閥;

3機械水表前應安裝鎖閉型閘閥,宜采用磁性鎖閉式黃銅閘

24

閥;

4入戶水表的表后閥門可采用球閥。

4.8.13水池(箱)進水管上應設置自動水位控制閥或電信號控

制閥,自動水位控制閥或電信號控制閥應具有防止水壓波動的功

能,閥體、浮球、連接桿等與水接觸部件應為不銹鋼或銅材質。

4.8.14閥門安裝于室外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小于等于DN50閥門宜安裝于閥門箱內;

2大于DN50閥門應安裝在閥門井內。

4.8.15室內給水管道上的各種閥門,宜裝設在便于檢修和便于

操作的位置。公共功能的閥門應設在共用部位。

4.9消毒設備

4.9.1生活飲用水水池(箱)應配置消毒設施。

4.9.2消毒設備可選擇紫外線消毒器、紫外線協同防污消毒器、

臭氧發生器和水池(箱)臭氧自潔器等,其設計、安裝和使用應

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4.9.3紫外線消毒器、紫外線協同防污消毒器宜具備對紫外線照

射強度的在線檢測,并宜有自動清洗功能。

4.9.4紫外線消毒器一端不應小于1.2m的檢修空間,另一端靠墻

最近距離不應小于0.6m。紫外線協同防污消毒器在筒體清洗側不

應小于設備筒體長度的檢修空間,其他方向不應小于0.6m。

4.9.5臭氧發生器應設置尾氣消除裝置。

25

4.9.6水池(箱)臭氧自潔器宜采用外置式。外置式必須安裝于

水池(箱)旁,設備與水池(箱)距離宜小于3m;內置式必須將

臭氧釋能器放于水池(箱)底部。

4.9.7消毒設備四周應設有排水設施。

4.10電源、控制與安防

4.10.1增壓設備應有可靠的電源,變頻調速增壓設備宜采用雙

電源或雙回路供電方式,并應安裝獨立計量電表。

4.10.2供水設備的配電系統應引入到泵房內,并應滿足供電負

荷要求。

4.10.3泵房內應設具有獨立空氣開關且有接地的配電箱一個,

內設380V和220V電源接口各不應少于一個。

4.10.4增壓設備控制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具備就地自動和手動兩種控制模式,自動運行時以無人

值守運行為主要運行模式,同時可進行遠程控制;

2宜采用PLC邏輯控制或PID控制變頻系統,PLC或PID負

責現場增壓設備的自動變頻運行控制,遠端控制由PLC、數據集中

器和中心服務器共同完成。各子站數據須采用主動上傳方式,宜

采用具備一定本地處理功能的數據集中器來作為各子站與中心服

務器數據交互的橋梁,達到集中管控的目的;

3設備應配備流量、壓力、液位、電壓、頻率等實時監測儀

表;

26

4操作和數據顯示應采用中文顯示人機界面(HMI),應具備

供給操作人員與設備對話的界面終端,可監視設備運行狀況與運

行參數,設置運行相關的參數。界面操作應能設置不同等級的權

限;

5設備應具有無線遠程監測功能,實現24h實時監測、記錄

機組流量、電機電壓、電流、出水壓力、每臺水泵工作狀態、變

頻器的運行頻率以及故障報警狀態等技術參數,保證現場數據的

準確率為100%,并具備斷網數據續傳能力和存儲一年內運行狀況

參數的容量;

6遠程報警功能:當增壓、溢流或排污設備出現故障時,控

制柜應能自動向監控中心報警。

4.10.5控制設備應預留數據遠程監控接口。接口采用當地供水

企業統一的通訊協議,應能實現數據采集、遠程參數設定,具備

故障報警、數據存儲等功能。

4.10.6變頻調速供水時宜采用一臺水泵配一臺變頻器的控制模

式或一臺水泵配置一臺集成式水泵專用變頻器,實現一對一變頻

調速控制。

4.10.7安防系統設備的報警信號應傳送給遠程集中監控平臺服

務器,同時進行報警錄像。

4.10.8PLC系統及安防主機系統應具有UPS電源在線提供斷電

后的電源供給,保證系統的通訊和數據傳輸,UPS在線維持供電時

間應大于30min。斷電后應及時通過PLC向遠傳集中監控平臺發出

斷電報警。

27

4.10.9安防系統中所有報警設備均應具備光報警功能。

4.10.10視頻監控系統圖像應以現場保存為主,可遠程同步存

儲、監看、回放視頻監控系統。當泵房內觸發相應報警時,攝像

系統可自動調用預置位攝像機對現場情況進行聯動報警錄像。視

頻監控系統應能提供不低于D1畫質的信號,攝像點附近應安裝應

急照明燈。

4.10.11語音對話單元應由擴音器及麥克風組成,其音頻信號通

過嵌入式硬盤錄像機傳送,為現場和遠程集中監控平臺建立實時

通話環境。

28

5施工

5.1基本規定

5.1.1施工單位應建立和健全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生產等管理

體系,制定各項施工管理規定,并貫徹執行。

5.1.2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

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以

及噪音、振動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1.3施工單位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應遵守有關施工安

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

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施工。

5.1.4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應按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

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修改設計應有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文件,

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5.1.5施工單位應熟悉經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交底資料和其他

技術文件,掌握設計意圖與要求,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5.1.6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向監

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5.1.7材料及設備采購應符合施工合同、國家相關標準等要求。

給水管道必須采用與管材相適應的管件。

29

5.1.8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進行進場

驗收并妥善保管。進場驗收時應檢查每批產品的質量保證書、合

格證、性能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

生許可批件或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文件、進口產品的商檢報

告及證書等。

5.1.9施工單位對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作外觀檢驗,在施工現場

應核對材料及設備的材質、型號、規格、壓力等級、性能等要素

是否與設計圖紙一致,必要時應進行試驗。

5.1.10材料設備宜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庫房、簡易棚內,需要防

水、防塵或防曬的材料、設備不得露天存放,管材的堆放高度不

得超過1.2m。材料、設備搬運時嚴禁劇烈碰撞、拋、滾、拖,應

避免油污。

5.1.11針對不同的管材,應按設計要求或管道技術要求選擇與

其相適應的管道接口。鋼管或內襯不銹鋼復合鋼管接口主要有螺

紋、焊接、法蘭等方式,外鍍鋅鋼塑復合管接口主要有螺紋、法

蘭、卡套等方式,塑料管接口主要有粘接、熱熔、卡壓等方式,

球墨鑄鐵管接口主要有承插式橡膠圈、法蘭、卡箍式等方式,不

銹鋼管接口主要有曲邊端面式法蘭或螺紋連接、卡壓、氬弧焊等

方式。

5.1.12施工時遇有其它管道、電纜、構筑物或文物古跡時,應

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及設計單位協商處理。

5.1.13設備安裝前應對設備基礎、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

30

高、尺寸等進行復核。

5.1.14所有隱蔽工程必須進行隱蔽驗收,未經檢驗或驗收不合

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5.1.15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水箱應做滿水

試驗。

5.1.16工程應經過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溝槽開挖與回填

5.2.1管溝斷面形式應根據現場施工環境、施工設備、土質條件、

溝槽深度、氣象條件和施工季節等因素綜合確定并符合施工組織

設計(方案)的要求。溝槽放坡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的規定執行。

5.2.2當遇到管道敷設在地下水位高、軟土、不穩定土層內時,

應進行施工排水和設置槽邊支撐。

5.2.3管道溝槽開挖位置和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溝槽開挖時應

嚴格控制溝底標高和防止擾動溝底原狀土。機械開挖或有地下水

時,溝底預留值不應小于200mm。預留部分在管道敷設前由人工清

底至設計標高;局部超挖部分應回填夯實。

原狀地基為巖石時,應將基底碎渣全部清理,管道下方應鋪

設不小于150mm砂墊層。

5.2.4管道基礎或墊層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強度不

31

能滿足設計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加固處理。

5.2.5溝槽應在管道基礎達到設計強度及管道安裝驗收合格后

及時進行回填。回填高度不應小于0.5m。回填時應留出管道連接

部位,連接部位應待管道水壓試驗合格后再行回填。

5.2.6溝槽回填的材料、做法及密實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井室

周圍回填應與管道溝槽回填同時進行。

5.2.7敷設在車行道下的管道,應以中粗砂回填到穩定層,穩定

層及路面結構層根據道路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穿越道路部位的埋

深不應小于700mm。

5.2.8管道敷設于小區綠化帶時,應按管槽回填要求采用中粗砂

回填至管頂以上500mm。

5.3室外給水管道安裝

5.3.1管道應在溝槽地基、管基質量檢驗合格后安裝。安裝時宜

自下游開始,承口應朝向施工前進的方向,在斜坡地段承口朝上

坡方式。

5.3.2管材進入溝槽時,不得與槽壁支撐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

撞;溝內運管不得擾動天然地基。

5.3.3合槽施工時,應先安裝埋設較深的管道,當回填土高程與

鄰近管道基礎高程相同時,再安裝相鄰的管道。

5.3.4管道安裝時必須將管中心、高程逐根調整正確,并進行復

32

測,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5.3.5安裝時管道內和接口處應清潔無污物,安裝過程中應嚴防

施工碎屑落入管中,施工中斷和結束后對敞口部位應采取臨時封

堵措施。

5.3.6雨天不宜進行接口施工,必須施工時應采取防雨措施。

5.3.7冬季施工管口表面溫度低于-3℃時,不宜進行膨脹水泥

接口施工。冬季施工不得使用凍硬的橡膠圈。硬聚氯乙烯管、聚

乙烯管及其復合管,采用承插式柔性接口連接宜在當日溫度較高

時進行。

5.3.8新舊管道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舊管道上開口時宜采用不停水開口的專用三通配件;

2需要停水的新舊管道連接施工,應保證在24h內恢復供

水。

5.3.9嚴禁新敷給水管道上開孔接管。管道的彎頭和彎曲段不得

開口分接接戶管。

5.3.10接戶管、支管的連接宜在已施工管段水壓試驗及沖洗消

毒合格后進行。

5.3.11引入管、接戶管與排水排出管的管外壁水平凈距不宜小

于1.0m。接戶管不應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管網或閥門井、

水表井。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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