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2021年電大中國法制史測驗試題及答案簡答題簡述中國法制文明發源的主要特征。“禮〞源于祭祀;“刑〞起于兵;3.禮刑結合;4.家族本位簡述夏代“天討〞在中國文明史的初期,“天〞的不雅念在人們思維中占有重要位置。“天〞被視為萬物的最高主宰和根源。這種“天道〞不雅被統治者用來作為解釋行使政權、適用法律的最終依據。他們聲稱本身是奉“上天〞之意來治理天下;適用法律、實施刑罰也是奉行“天意〞;即所謂“天討有罪〞懾力量。在夏及以后的商周時期,理論和法律實踐。簡述商朝的罪名與刑罰。罪名: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宄、舍棄嗇事、不有功于民等;刑罰種類:死刑、肉刑、徒刑、流刑四種。此中五刑包羅墨、劓、剕、宮、大辟。簡述奴隸制“五刑〞。1.“五刑〞是指持久存在于中國奴隸制時代的墨、劓、剕、宮、大辟五種常用刑。這五種刑罰由輕至重,構成了中國早期法律中完備的刑法制度。墨刑:在罪人面上或額頭上刻刺并涂上墨,作為受刑人的標記;劓刑: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剕刑:砍去受刑人足的重刑;宮刑:破壞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殘酷刑罰;大辟:死刑商朝的法律制度在夏朝的根底上擔當了些什么,開展的又有些什么?在法律思想上,商朝擔當了夏朝天討、天罰和神判的特色,而且在此根底上還開展出與占卜巫術相結合。上網在哦喂上帝申領在人間的代表和祖先神靈在當世的代表,為了取得天命神意,往往借助占卜,從而在宗教思想上對人進行統治,所以這也成了法律長進行判決的一大依據,這有利于統治者權力的穩固。法律制度方面,商朝擔當了夏朝的制度,同樣仿夏朝的禹刑制定了湯刑,但在此根底上的刑法,商朝的刑罰制度相當嚴酷,具有“臨時制刑〞的特點。主要罪名也比之于夏朝更為豐富,刑罰種類也多了徒刑這一種。呈現了類似于后世的族誅的刑罰。商朝還呈現了一些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如婚姻、擔當制度。夏朝的法律主要規定可哪些罪名?夏朝法律中雖然尚未形成完整的罪名體系,但是統治者在持久的司法實踐中形成了一些定型化的罪名。夏朝確定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類:〔一〕據史書所載,夏朝初期的司法官皋陶對“昏〞為墨,殺人不忌為賊。〔二〕夏朝的軍事法令中規定有“弗用命〞的人處以死刑。〔三〕為庇護血緣關系的不變,夏朝法律中規定了不孝罪。據史書記載,不孝罪是夏朝最嚴重的犯罪之一,所謂“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簡述商朝“表里服〞的司法機構。商朝的政治、司法統治比夏朝有了很大的開展。在商王的權威進一步加強外,商朝將中央與處所的統治關系以“外服〞的方式加以確定。商王直接統治的區域為“內服〞;與商部落聯盟、聽從商王命令的其它地域為“外服〞,在這些地域生活的部落,其首領被商王封為諸侯、伯,有很大的獨立性。在司法機構的設置上也是如此,商王直接控制,“外服〞那么由諸侯實施司法統治。商朝的司法官由高級貴族以世襲的方式擔任。簡述春秋時期的立法指導思想。“內服〞地域由參考答案:1.事斷于法,強調法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主張將法公之于眾,作為尺度臣民言行的尺度;.重刑輕罪,即對輕罪亦適用重刑處分;刑無等級,即在法律適用上,反對宗法制時代的“禮有差等〞,而主張“刑無等級〞法布于眾,即向全社會發布國家的法律,讓全體臣民清楚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法,應該做什么,不該該做什么。簡述成文法發布的意義。〔7分〕答案:1.成文法頒布發表了“行不成知,那么為不成測〞的中國奴隸制法律形態的結束,毀了舊貴族壟斷法律的特權,是法律內容走向公開化,開創了我國古代法律制度開展的新紀元,成為歷史進入新時代、新階段的重要標記。〔3分〕成文法事件,也拉開了春秋戰國成文法運動的帷幕。〔1分〕成文法事件擺蕩了舊制度的政治根底,剝奪了舊貴族的世襲特權,擺蕩了宗法等級制的社會根底,確立起法家代表人物所倡導的“法治〞原那么。〔2分〕成文法的發布,也標記著法律不雅念和法律技術的開展和進步〔簡述?法經?的特點及影響。〔10分〕1分〕〕確立“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的立法宗旨。〔2分〕〔〕貫穿了“重刑輕罪〞的重刑主義法制原那么。〔2分〕〔〕初步確立了封建法典編制。此中包含了總那么與分那么、實體法與程序法、刑事法律尺度與其他法律尺度等各方面,初次創立了諸法合體、以刑為主的篇章編制布局。〔3分〕〔經?作為中國古代封建成文法典之源頭,也適應了封建統治的需要,有利于維護新的地主階級政權,有利于防范和鎮壓民眾對抗。〔3分〕?法簡述秦朝定罪量刑的原那么。參考答案:確定刑事責任春秋,以身高作為確定刑事責任春秋的尺度;區分成心和過掉,成心處刑重,過掉處刑輕;區分有無犯罪意識,以有無明確的犯罪意識作為認定是否犯罪的依據之一;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處刑;集團犯罪、累犯加重。集團犯罪一直是秦朝刑法懲辦的重點,五人以上為集團犯罪,對集團犯罪的懲罰大大重于單個人犯罪;自首弛刑,消除犯罪后果弛刑;誣告反坐,對于誣告者,處以誣告他人所犯的罪的刑罰;連做。即一人犯罪,全家、鄰里或其他有關的人連同受罰。什么是親親得相首匿原那么?答:親親得相首匿原那么是漢宣帝時期確立的,是漢代刑罰適用原那么之一,具體指漢代法律所規定的直系三代血親之間和夫妻之間,除犯謀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應彼此包庇隱瞞,不得向官府揭發;對于親屬之間包庇犯罪的行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責任。這種親屬之間隱匿犯罪不負刑事責任的原那么,來源于孔子宣揚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此中矣〞。簡要說明“三綱〞的含義以及它在漢朝立法思想中的地位。答:所謂“三綱〞,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它是以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為根底的君權、父權、夫權的集中表達。漢朝的立法思想以“三綱〞為最高立法原那么。什么是“秋冬行刑〞,為什么要實行“秋冬行刑〞?答:漢代對死刑的執行,實行“秋冬行刑〞的制度。漢代統治者按照“天人感應〞理論,規定春夏不執行死刑。除謀反大逆“決不待時〞以外,一般死刑犯須在秋天霜降以后,冬天以前執行。因為這時“天地始肅〞“申嚴百刑〞,以示所謂“順天行誅〞。,殺氣已至,便可以漢朝的立法成果有律法共60篇,請列出這時期制定的法律。簡述漢代監察制度的特點。漢代監察制度在秉承秦制的根底上,又有了進一步的開展,逐漸形成了中央與處所兩大監察體系;而且監察機構日趨完善、監察官員的職責更加明確。〔1)在中央,御史臺是專門的監察機構,它在名義上隸屬于少府,但是其地位很高,與尚書臺、謁者臺并稱“三臺〞可以獨立行事。漢代的御史臺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專門的監察機構。本來御史大夫主管的文書事宜,已改由尚書令負,責,使其專事監察之職。在御史臺中由御史中丞實際負責,御史中丞與尚書令、司隸校衛并稱“三獨坐〞〔2)在處所,漢初由丞相臨時派出監察御史;至漢武帝時期,為了強化中央集權,進一步控制處所官吏,他把全國分為十三個監察區,每區派刺史一人。刺史在御史中丞的帶領下,依照“六條問事〞行使監察權。簡述春秋決獄在西漢中期得以盛行的歷史原因。,地位甚高。西漢初期,漢律的制定是在秦朝法制的根底上完成的。因此漢朝主要的法律制度底子上仍然是法家思想的產物。到了西漢中期,儒家思想確立了官方正統地位。但是儒家思想不克不及影響到已經制定的法律,所以只能通過春秋決獄的司法途徑,把儒家的春秋經義滲透到法律中去。用司法來改變以制定的法律,實現法律的儒家化。春秋決獄也適應了成立統治秩序的需要:其一,春秋決獄所宣揚的“罪止其身〞不變統治秩序;其二,“論心定罪〞可以隨心所欲地解釋文義深奧的儒家經書,以便更好地為統治者效勞,同時對法制的不完備之處也起到彌補作用。因此,春秋決獄自西漢中期能夠風行一時,綿延七百余年。直到唐代制定出真正完全儒家化的法典,引經注律的風氣才得以息湮。漢朝刑制鼎新的主要內容及其意義。〕文帝時期具體內容是:以徒刑、笞刑、死刑別離代替墨刑、劓刑和剕刑。即墨刑改為髡鉗城旦舂,劓刑改為笞300,斬左趾改為笞500,斬右趾改為棄市。〔〕景帝時期進一步鼎新,內容涉及兩個方面:第一、減少笞數。將劓刑改為笞定法令尺度笞刑。規定刑具規格、受刑部位以及半途不準更換行刑人等。意義:文景時期拔除肉刑的鼎新,在中國法制史上意義重大。它是中國古代刑制由野蠻階段進入較為文明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經濟的開展,同時為封建制五刑的成立奠基了根底。簡述漢朝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原那么。100,斬左趾改為笞200;第二、制階段的標記,〔一〕刑事責任春秋最低和最高春秋區別:八歲以下,八十歲以上;七歲以下,七十歲以上;七歲以上,八十歲以上;十歲以下,八十歲以上。按照犯罪情節,確定科刑輕重。一般勁刑、免刑,這些人因“矜老憐幼與正常人在處刑上有區別。反映“德主刑輔〞〔二〕親親相首匿。直系三代血親和夫妻之間除犯謀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隱匿犯罪行為,不受法律追究或輕免刑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為后來封建法律擔當。〔三〕先自告除其罪漢自首叫自告,犯罪者在罪行未被覺察以前,本身到官府陳述犯罪事實,可以免其罪。〔〕數罪并罰,只免除自首之罪〔〕犯罪集團出劃策者,自首也不免。〔〕殺傷父母、奴傷主等不免。〔四〕貴族官員有罪先請庇護漢官員法律特權。公侯及其嗣子、官吏三百石以上享受有罪“先請〞特權,一般弛刑或免刑。簡述漢律危害中央特權和封建統治的犯罪。〔一〕危害中央集權:即分裂對抗朝庭罪。阿黨、附益罪:諸侯有罪,互相不舉奏為阿黨,即中央派的官和中央要一致,否那么為阿黨,附益諸侯王結黨共反朝庭,或左官必不成與諸侯王結黨。〔二〕主要罪名:〔〕僭越:百官器皿、服飾、乘輿各有規定,逾制即犯罪。〔〕出界:諸侯王擅自出禁封國界,處重罪或死刑。〔〕泄漏中省語:泄漏朝庭奧秘,死刑。危害封建統定罪。〔〕大逆不道:造反、群盜、盜賊,父母妻子同產皆棄市。〔〕首匿罪:主謀藏匿罪人棄市。通行飲食,為造反、起義者送諜報、做向導、供飲食大辟。〔〕見知故縱:見知人犯法不舉告的故縱,為官不報?沈命法?處死,迫使官吏防范農民起義。簡述?北齊律?的法典布局淵源。15年完成,共12篇949、11篇。這種編制為隋唐及明清封建法典所相“法規〞合為一篇,稱為“名例〞,仍置于全律之首,作為總那么統帥其余沿不改。12篇的規模及篇名也底子上為隋唐宋代法典所擔當;二是在內容上,初次將嚴重危害封建統治秩序的重大犯罪歸納為“重罪十條〞,至隋唐被確立為“十惡〞,成為封建法典中一項核心內容,直至明清相沿不改;三是在封建刑罰體系確實立上,也起到了承前啟后的作用。?北齊律?集中總結了漢魏晉以來的封成立法經驗,使封建法典的編制和內容進一步完善,在中國法制史上以“法令明審、科條簡要〞而著稱,表達了較高的立法程度,成為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成就最高,對后世封建法典影響最直接、最深遠的法典。簡述死刑復奏制度的形成。答:死刑是各種刑罰中最重的一種。因此,決定是否適用死刑無疑是一項重要的司法權力。秦漢時期,對于死刑復奏制度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郡主即有權決定判處死刑而無須奏請皇帝事先批準。至三國時期,這一行為開始受到限制。為了減少錯殺無辜,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開始將死刑權收歸中央。魏明帝曾規定,除謀反、殺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需上奏皇帝。南朝自宋開始,死刑奏報皇帝批準已經漸成慣例。至北魏時,法律對此也有明確規定。從此,處所的死刑決定大權控制在以皇帝為首的中央,死刑奏報制度正式形成。它規定,凡屬死刑必需奏報中央批準。否那么,違反者,以殺人最論處。這一制度為后世各封建王朝所擔當。闡述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法典布局和內容的變化。答:該時期法典布局的革新主要暗示在曹魏新律首先從?九章律?的?具律?一篇中創立了?刑名?:,冠于法典之首;?晉律?在其根底上增加了?法規?一篇;到了北魏北齊修律,?北齊律?又將兩篇合為?明例律?一篇,仍置于法典之首。這一變化歷經隋唐至明清,為后世封建法典所遵從,直至清末變法修律而告終。該時期法典內容的變化主要暗示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八議〞入律與“官當〞制度確實立。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制度暗示出封建特權法的鮮明特征,其突出代表就是曹魏?新律?中的“八議〞制度以及?北魏律?和?陳律?中的“官當〞制度確實立。犯罪,一般司法機關不得審判,必需奏請皇帝裁決。“官當〞制度是封建社會允許官吏以官爵折抵徒刑的特權制度。這說明了當時封建特權有了進一步開展。“八議〞制度規定8種人二是“重罪十條〞的發生。?北齊律?初次規定了“重罪十條〞,并置于篇首,作為重點沖擊的對象。所謂“重罪十條〞,是指危害地主階級的底子利益的十種重罪的總稱。三是刑罰制度的鼎新。該時期的刑罰制度規定了絞刑、斬刑等死刑制度;規定了流刑、鞭刑、杖刑等制度;并拔除了宮刑制度。四是“準五服制罪〞制度確實立。?晉律?與?北齊律?相繼確立了“準五服制罪〞的制度。規定按照服制將親屬按遠近分為五等,以此確定擔當與瞻養等權利義務關系,并據此確定親屬間是否犯罪及犯罪時的定罪量刑尺度。〔簡述三國兩晉南北朝婚姻制度中,“士庶有別,良賤不婚〞。答: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由于門閥士族制度的盛行所帶來的士族與庶族間嚴格的對立,使得尊卑等級格外森嚴,“士庶有別,良賤不婚〞成為婚姻的一條重要原那么。法律禁止士族與庶族被稱為“掉類〞,將遭受人們的譏評、奏彈甚至是法律制裁。通婚,良民與賤民也不得通婚。如果成婚,會“士庶有別,良賤不婚〞這種強調門當戶對的婚姻制度,本質上是但愿以此來維護士族的特殊地位,穩固其等級特權。簡述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立法的主要成就?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由于律學的昌隆,魏晉和北朝的許多統治者對法律的高度重視,使得這個時期在立法方面取得可不雅的歷史成就。表達在:〔1〕律學對傳統法律的開展影響日益深遠。這一時期律學成果逐漸為傳統法律所吸收,?北魏律?的“累犯加重〞、“共犯以造意為首〞就是例證。〔2〕禮律日趨融合。漢代儒家思想只能通過司法影響法制,自魏晉時期開始,儒家思想已經開始直接指導立法。八議、官當、服制定罪、重罪十條,這些都是儒家禮治的法律化。〔3〕封建法律形式日益完善。嚴格區別律、令的不同,格、式都成為比擬成熟的法律形式。〔4〕律典的篇章編制更加合理。從魏律、晉律、北魏律到北齊律,逐漸形成了?名例律?為開篇的精當的十二篇的律典編制。〔5〕顛末無數律學家解釋,法律概念日趨準確。簡述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中央監察機關的開展?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中央監察機關仍為御史臺,由皇帝直接掌握御史臺,仍以御史中丞為長官,擁有“震肅百僚〞的威儀。魏晉以后,皇帝還允許御史學“風聞言事〞,而無須持有真憑實據。如百官有罪,御史中丞掉糾,那么要免官。同時,還規定大士族不得為御史中丞,以防止徇私隱庇,影響監察本能機能的闡揚。晉朝以后,御史中丞以下設殿中侍御史,也偶置檢校御史、督運御史、監軍御史。總之名目繁多,機構龐大,且多系因事設置,職權也不統一。曹魏以后不再設置固定的處所監察機關。對處所官的監察,由中央不按期派出巡御史擔任。東晉逐拔除漢代設置的司隸校尉并其行政權于揚州刺史,并其監察權于御史臺。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中央監察機關的職權與機構的擴大,以及官職人選的嚴格,一方面,說明監察機關是皇帝的耳目之司和糾彈封建官吏掉職的重要東西;另一方面,也說明了統治者從持久的統治經驗中逐漸認識到只有整肅吏治,強化統治效能,才能維護封建國家的統治。簡述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法律形式的開展變化?魏、晉、南北朝時期對先朝的法律形式有所改進。當時律令已經有所區別,科為格代替,式的呈現,比的沿用等成為變化的主要內容,出格是刑名法規的呈現意義尤為深遠。〔1〕律的開展與法典布局的變化。這一時期律仍是法律的主要形式。其變化較大的是律典的篇章編制的邏輯布局。首先是?名例律?的形成。魏律把漢?九章律?的第六篇?具律?改為?刑名?篇,置于全律之首。晉律分?刑名?,冠于律首。?名例律?集中規定了封建法典的重要原那么,類似于近代法典的總那么。其二是律典的篇目趨于簡約。魏?新律?在漢?九章律?的根底上刪繁就簡,全律十八篇;〔〕令的開展與變化。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令和律一樣,仍是法律的主要形式,但其內涵開始有別于秦漢時代。律是固定性尺度,令是暫時性法律。違令有罪者,依據律定罪處刑。〔〕以格代科。曹魏時期,科是當時主要的法律形式。至魏明帝制定?新律?,將科按性質分為律、令。科作為一種獨立的法律形式走向衰落。北魏中期,開始以格代科,格成為一種輔律而行的法律形式。北魏后期至北齊初期,格取代律成為當時主要的法律形式。?北齊律?的頒行,律從新取得主要法律形式的地位,而格雖然與律并行,但是退答復法地位,在律無正條情況下暫作定刑依據。〔〕式的呈現。西魏文帝時期編定?大統式?,成為隋唐以后律、令、格、式四種底子法律樣式之一的“式〞的先聲。此外,這一時期仍沿用漢以來,用“比〞和經義斷案的傳統。簡述?晉律?與漢、魏律比擬的特點??晉律?又稱?泰始律?,是由賈充、杜預、?楷、羊?等律學家以漢、魏律為根底修訂而成的。頒行之后又經張斐、杜預作注釋,律文與釋文合為一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晉律為東晉、宋、齊沿用,是兩晉、南北朝時期行世最長遠的一部法典,對后世影響深遠。與漢、魏律比擬擬,?晉律?具有以下特點:〔1〕顛末張斐、杜預對法律概念系統地解釋,使得法律概念更加尺度化、科學化。〔2〕篇章編制更加合理。晉律將魏律?刑名?分為?刑名?為刑法總那么的功能。〔3〕禮法合流進一步完善。晉律初創服制定罪,以峻禮教之防。在沿用八議同時,還規定官吏可以通過除名或免官來抵罪。〔4〕晉律將法定刑簡化為死、?、贖、雜抵罪和罰金五種,每一種又細分數等。簡述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刑罰制度鼎新的主要內容?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立法方面成就可不雅,刑罰制度鼎新主要涉及幾個方面:第一方面:法定刑的尺度化。魏?新律?將法定刑分為死、?、完、作、贖、罰金、雜抵罪數種。晉律定刑為五種:死、?、贖、雜抵罪和罰金。北魏律定刑為六種:死、流、宮、徒、鞭、杖。北齊律承其后,最終確立死、流、徒、鞭、杖五刑。第二方面:刑罰更加寬緩。表達:首先,免除宮刑,進一步拔除肉刑。自漢武帝鼎新刑制以后,宮刑時用時廢。北魏律還把宮刑作為一種法定刑。西魏文帝大統十三年,北齊后主天流五年,先后詔令拔除宮刑,從此宮刑不復作為一種法定刑。其次,連坐的范圍有所縮小。曹魏時期所定?新律?縮小連坐范圍,并開連坐不及出嫁女的先例。南朝?梁律?進一步縮小連坐范圍,創連坐婦女免處死刑的先例。?北魏律?孝文帝以詔令特加縮小:非干名犯義之重罪者,連坐處死皆止自身。再次,定流刑為減死之刑。北魏、北齊均按“降死從流〞原那么,將流刑降為法定刑,從而填補了自漢文帝鼎新刑罰以來,死、徒二刑間的空白。唐律的主要特點及歷史地位。答案:唐律的主要特點有尺度詳備、科條簡要禮制刑、禮法合一〞。;中典治國、用刑持平;諸法合體、以刑為主。它的最主要特點是“依首先,統治者在制定、修撰法律的活動中對峙以禮為綱的指導思想。其次,唐律的條文皆“一準乎禮〞。例如唐律將人們劃分成不同的等級,實行同罪異罰;規定了“八議〞制度、“三不去〞等;規定了“長幼廢疾減免刑罰〞唐律的歷史地位〕唐律是一部完備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在漫長的封建法制開展史中,處于承前啟后的重要歷史地位。〔〕唐律對亞洲許多國家的封成立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唐朝的監察制度。答案:唐朝的監察機關是御史臺,以御史大夫為最高長官,御史中丞二報酬輔佐。其下設臺院、殿院、察院。臺院和殿院的御史主要糾察中央及京城的各級官吏;察院御史那么巡察州縣,糾察處所官吏的違法掉職行為。御史臺的主要任務是監督國家各級官吏是否遵守法律,以整頓“吏治〞、提高國家機關的效能。唐朝的法律形式。答案:唐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種。律、令、格、式,互為配合,互相補充,構成了唐王朝完備的法律體系。律是刑事法規,相當于近代的刑法典;令是關于國家體制和底子制度的法規;格是國家機關各部分在日常工作中據以處事的行政法規;式是國家機關的公文程式。唐朝的主要立法。答案:唐朝較大的立法活動主要集中在高祖、太宗、高宗、武那么天、玄宗、宣宗六朝。高祖武德元年制定了五十三條新格,這是唐朝立法的初步。隨后制定了?武德律?十二篇。同時制定了?武德令?三太宗重視法制,于貞不雅年間制訂了?貞不雅律?十二篇、?貞不雅令?三十卷、?貞不雅格?十八卷、?貞不雅式?二十卷。高宗時期,編纂?永徽律?十二篇、并頒行了?永徽律疏?。玄宗開元年間主要制定了?唐六典?三十卷,內容涉及國際機關的職掌和活動的各個方面,是中國封建時代最早的一部綜合性行政法典。宣宗時,編成了?群眾刑律統類?,將律文按性質分為成121門,并把同性質的令、格、式別離附于各門律后。這種法典編制叫做刑統,改變了自秦、漢以來律的傳統體系。簡述?永徽律疏?的歷史地位。而且盡可能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按照。第二,標記著中國古代辦署理發達到了最高程度。作為中國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表達了中國古代法制制度的程度、風格和底子特征,成為中華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對后世及周邊國家發生了極為深淵的影響。第三,是中國歷史上迄今保留下來的最完整、最早、最具社會影響的古代成文法典。試述唐朝法制的知道思想。唐太宗繼位前夕,確定了“安人理國〞的總方針,初房法制的知道思想,便是這一總方針在立法、執法上的表達。唐朝初期的法制指導思想寸以下三個方面:其一,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德主要是指君主要以“寬仁治德是底子的、主導的,刑是輔助的、派生的。其二,立法要寬簡、劃一、不變。寬,是寬大,主要指立法內容方面。其底子點是輕刑,盡可能使人不致陷于犯罪,或犯罪后得到較輕的處置:簡,是簡約,主要指立法形式方面,其底子點就是簡明,使蒼生通俗易懂,使官吏便于掌握。立法劃一是包管斷罪量刑準確的必要前提,不單要將律文統一,還要將律條的解釋統一,還要求保持法律的不變性。其三,執法要求審慎。強調辦案必需嚴肅、慎重,審斷應有證據:對于死刑的執行尤其慎重。簡述?宋刑統?的特點答案:1)與永徽律疏的篇目,內容大體不異2)將性質不異或相近的律條及有關敕、令、格、式起等條文作為一門3)收錄了五代時通行的局部敕、令、格、式,成為一種律令合編的法典布局4)刪去永徽律疏每篇前的歷史淵源局部,對個別字也有改動簡述兩宋法律的立法思想答案:首先,立法指導思想在于強化中央集權,嚴厲懲辦犯罪,以防痹癥;其次,隨著宋朝逐步實現國運亨通、海內悉平的大好場合排場,統治者為保政權的長治久安,十分注意恤獄慎刑,崇尚寬刑;第三,宋朝的思想主要受程朱理學和“永嘉〞功利學派的影響。受這種思想的影響,傳統的“重義輕利〞思想轉化為“義利并重〞。試述宋朝審判制度的特點答案:1)皇帝親自斷案2)證據制度重視勘驗3)鞠讞分司制宋朝的刑事出格法主要有哪些?答案:在沖擊對象上,1、重懲盜賊2、懲貪之法在刑罰制度中,1、折杖法2、刺配之法3、凌遲4、管制宋朝的立法特點?1〕首先它將以往的律改為刑統。所謂刑統,是按照新的編制編撰的刑書,一般以刑律為主,而將其他刑事性質的赦令格式分載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門別類地加以匯編。〔〕宋朝的以赦代律,進行“編律〞。赦是皇帝發布的一種形式,具有登峰造極的法律效力,起初并不是具有相對穩定性和遍及性的法律。編赦是對于散赦的匯編,是使赦上升為一般法律形式的立法程序,從而使編赦在宋代成為重要的法律形式。〔〕宋朝宗嘉佑中朝,加重處分犯罪,開始實行“重地之法〞。宋朝法律的變化?1〕制定“盜賊重法“,加重對盜賊發最的懲罰。〔〕確認封建的租佃關系和田宅典賣制度。〔〕折杖法刺配之法與〞凌遲“入律。〔〕加強皇帝和中央對司法權的控制。在中央設刑部及大理寺分掌司法以外又于建隆年間在宮中設置審刑院。?宋刑統?與編敕有何關系?答:刑統以刑律為主將其他刑事性質的敕令格式分載律文各條之后,依律文分門別類加以匯編的法規。編敕是把皇帝發布的日月累計的單行敕令加以分類整理刪去重復矛盾,然后在發布使之具有遍及法律效勞,編敕是宋朝最重要的經常的立法活動。宋太祖是就開始編敕,建龍年編成?建龍編敕?與?宋刑統?并行天下。編敕和以敕代律是宋朝立法活動的主要特點。簡述宋朝的"折杖法"?答:折杖法是宋朝的主要刑罰,在北宋初年宋太祖制定折杖法,并正式列入?宋刑統名例律?,它的呈此刻啊必然程度上緩和了日益鋒利的階級矛盾。其主要內容分為:流刑,徒刑,杖刑,笞刑。種種刑罰雖然在必然程度上減輕了刑罰,但卻帶有相當的局限性。請簡述明朝最重要的立法成果,并簡要闡述其創新之處〔行政體制方面〕答案:明朝的立法?大明律?為正典。主要暗示是行政立法上拔除宰相制度和三省制度,進一步強化君權。自編材料題:某犀利男平時不好好學習,終日沉迷于看穿越類小說,某日竟真的不小心穿越到了明朝。但不巧的是,他穿越的時間段正好是朱元璋在位之時。于是該犀利男看到了洪武七年斬殺起義軍的恐怖畫面,但同時也聽到了各種貪官不竭被抓的振奮人心的動靜。但犀利男畢竟是現代的犀利男,某日因為言辭偏激,受到了不同于過去的刑罰。請結合材料,簡要歸納刑事法律制度的特點。答案:1、加重對逆反大罪的沖擊,處刑極為嚴酷。2、嚴法整飭吏治3、加強文化思想領域的專制統治4、刑罰制度的變化簡述明朝的民事法律制度中的身份的一些內容。三點即可。答案:1.、身份大體分為官吏、士、農、工、商、布衣六等。2、有良賤民之分,良賤民之間等級森嚴,法律地位懸殊3、明代以春秋確定民事主體的行為能力試論元朝成立以后的重要法典及其影響。答:?至元新格??至元新格?是元朝成立以后制定并頒行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和民事方面稍有側重。?至元新格?是一部綜合性的成文法典,在行政、財務(2)?大元通制??大元通制?由英宗主持制定,于至治二年(1322)編成頒一部由法規和判例組成的匯編,是成文法與判例法的結合。(3)?元典章?處所官員開始將元中期以前的法令文書分類整理匯編,編成后得到朝廷的承認,中書省批準在全國發行。?元典章?共60卷373目。全書仿照?唐六典?編制,以各部職掌分列法條,有詔令、圣政、朝綱、臺綱、吏部、禮部、戶部、刑部、兵部、工部分等,目下有條格和斷例。這種編纂編制對后來的法典編纂有直接影響,開啟了明清律六局部篇之先河。(4)?至正條格?這是元朝最后一部法典。頒行當年,農民起義爆發,至元朝統治被推翻,?至正條格?未及實施。綜合元朝各次法律編纂活動和各部法典的情形可以看出,元代的法律底子形式以條格和斷例為主,因為沒有統一的成文法典,這些條格和斷例有時會互相矛盾,加上民族歧視和民族矛盾等因素,官吏按照它們司法斷案,導致元朝法制呈現不同程度的混亂。簡述元朝的司法機構總體來說,元代的司法機關職責不清,設置混亂,司法官員的任命帶有稠密的民族歧視色彩。中央司法機關,主要有宗正府〔主管蒙古及色目人案件〕、刑部〔主要司法行政機關及審判機關〕、宣政院〔最高的宗教辦理機關與宗教審判司法機關分設于省、路、府、州、縣各級,由達魯花赤審斷案件。路一級是重要的審判機關,設總管府審理案件。在審判權限上,處所可以處分杖罪以下案件,徒、流、死由司法監察機構審復,審判無誤那么移文本路,然后申奏刑部。簡述明朝的會審制度?。處所答:第一,三司會審和九卿會審〔又稱“圓審〞同審理,稱“三司會審〞,最后由皇帝裁決。對于出格重大的案件或已判決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那么由皇帝令六部尚書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會審,稱為“圓審〞,但判決仍須鄒請皇帝批準。會官審錄/由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各行政機構官吏審理大案重囚的制度。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給事中,通政司,詹事府等審理大獄,死罪及冤案奏聞皇帝,其他依律判決。第二,朝審。朝審是對已決在囚犯的會官審理,是古代錄囚制度的延續和開展。洪武年間令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給事中、通政司、詹事府以及駙馬都尉等共同審理大獄,死罪及冤案奏聞皇帝,其他依律判決。仁宗時又特命內閣學士參與會審。英宗時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會同公侯、伯爵,在吏部或戶部尚書主持下會審重案囚犯,從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審、朝審皆淵源于此。第三,大審。大審是一種按期由皇帝委派宦官會同三法司官員錄囚的制度,始于英宗正統年間,至憲宗成化十七年〔1481〕成為定例,每五年舉行一次。這是明朝獨有的審判制度。第四,熱審。即每年暑天小滿后十余天,由宦官和三法司會審囚犯,一般輕罪決罰后當即釋放,徒流罪減等發落,重囚可疑及枷號者那么請旨定奪。熱審創制于成祖永樂二年〔1404明朝的會審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有利于皇帝控制和監督司法活動,糾正冤假錯案。但也導致多方干預司法,出格是宦官的把持,使得司法更加冤濫。?大明律?與?唐律?比擬擬有哪些變化?(1)?大明律?在內容上秉承?唐律?,在編制上那么擔當了?元典章?,即按照名例篇及行政六局部篇的挨次來編排律文,與?唐律?十二篇的編制編制截然不同。與?唐律?比擬,?大明律?擔當了宋元兩代的法律編定成果,律文門類劃分較細,便于檢索。它共條,較?唐律?精簡了42條。30卷,460(3)?大明律?在刑罰制度上,在徒刑、流刑外,增加了充軍刑,在斬、絞死刑外,增加凌遲死刑。同時,在總結以往犯贓各罪,定為六贓罪,使贓罪種類更明確,更便于司法官吏的審判工作。〔4〔5,使人一目了然。清代的刑法適用原那么表達在哪些方面?答案:“自首〞原那么理原那么共犯的處置原那么公罪與私罪區別對待原那么依法定刑與有線類推并關于涉外案件的處試述大清律的制定和開展答案:清律的制定和開展大體有四個階段,包羅順治三年?大清律集解附例?清律集解?、乾隆五年?大清律例?。、康熙?刑部現行那么例?、雍正三年?大(1)?大清律集解附例?。順治三年清朝第一部法典?大清律集解附例?初步完成。該律沿襲明后期形成的“集解附例〞形式,律例并行。這部法典雖然有很多缺陷,律頒較匆忙,因襲明律過多,但作為清朝第一部正式頒行的國家大法,對于不變當時社會秩序起著重要作用。(2)?刑部現行那么例?。由于?大清律集解附例?諸多短處日益顯露,為彌補其缺乏,順治十二年編訂了?簡行那么例?。康熙繼位后,繼續順治朝的律例修訂工作。康熙十九年完成?刑部現行那么例?二百六十余條,之后又繼續進行厘正、修訂。現行那么例的修訂是清代立法從簡單因襲明律到結合本朝實際立法的開始。(3)?大清律集解?。雍正三年,發布第二部法典?大清律集解?。其律文及注釋都有增損改易,律條調整為其是每條律文后增加總注,標一“注〞字。總注對本律文的立法意圖、量刑原那么,法理精神、執行要點等均作出盡可能詳細的解釋,力圖統一對律義的認識以及對法條的適用。雍正三年律不僅尺度律文,而且條例附于律,將條例分為436條,尤原、增、欽定三類。共計B24條,并在凡例中規定了它們的適用挨次,即“刑官遇事引斷,由欽例而增例、而原例、(4)?大清律例?。乾隆五年,清朝發布第三部法典?大清律例?,是為清律的定型,由于例有不竭增加的趨勢,該律進行了一些調整:改以律條為門,打消了雍正律的欽定例、增例、原例的區別,全部條例分門別類按年代挨次擺列于律文之后,總計1049條。篇目仍依明律,分名例、吏、戶、禮、兵、刑、工七篇。?大清律例?是中國古代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為主、諸法合體的傳統法典。材料:1840年鴉片戰爭前,以自然經濟為根底的中國農業社會是封閉保守的。鴉片戰爭后,中國的封建法律面臨挑戰。清朝統治者迫于表里壓力,于動。20世紀初下詔修律,以收回領事裁判權為契機,法的現代化從制度層面上在中國正式啟新中國成立后60年來,伴隨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進程,中國法的現代化以社會主義的民主法制為建設目標,歷經曲折考驗,取得巨大成就。出格是鼎新開放30年來,社會主義的法治思想和不雅念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總結凝練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地指引中國法治現代化建設不竭開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個至上"重要不雅點為精神本色和底子原那么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問題:請結合中國法治現代化開展進程,簡答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三個至上"重要不雅點的認識。答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指導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思想不雅念體系,它反映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性質、功能、價值取向和實現途徑,是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精髓和靈魂,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指導思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效勞大局、黨的帶領五個方面的主要內容構成。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重要不雅點。這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科學“三總結,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底子原那么,因而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中國法治現代化開展進程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關系密切,相輔相成,缺一不成。中國法治現代化開展進程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重大的影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中國法治現代化開展進程有指導作用。同樣,中國法治現代化開展進程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獨立的反作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中國法治現代化開展進程有保障作用。因此,中國法治現代化的程度的好壞決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開展的好壞。結合三個至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中國法治現代化發展進程有影響,從而影響了三個至上的開展。聯系材料,鴉片戰爭后,中國的封建法律面臨挑戰。清朝統治者迫于表里壓力,于20世紀初下詔修律,以收回領事裁判權為契機,法的現代化從制度層面上在中國正式啟動。但是,由于沒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指導,最后并沒有取得成功,讓中國走向法治、繁榮和富強。而伴隨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進程,中國法的現代化以社會主義的民主法制為建設目標,歷經曲折考驗,取得巨大成就。出格是鼎新開放30年來,社會主義的法治思想和不雅念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總結凝練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地指引中國法治現代化建設不竭開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個至上"重要不雅點為精神本色和底子原那么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綜上所述,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三個至上是我國一切立法活動的思想先導,如它提高立法者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的程度,完善了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指引中國法治現代化建設不竭開展并推向深入;它是確保我國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思想根底,如實現“依法行政〞我國司法對峙正確標的目的、實現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如保障公民的底子權利,,維護了人民的底子利益;是確保;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的價值指引,如鞭策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開展;是鞭策法學研究繁榮和開展的重要保障,是連接中國法治現代化開展進程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指導力!簡述清朝的秋審制度。答案:秋審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復審制度,因在每年秋天舉行而得名。清代針對死刑有一種獨特的制度,即立決和監候制度。清律規定,除凌遲外,死刑有斬、絞兩種,分為立決與監候兩種情形。一般罪名確實,應該處死者,可判斬立決或絞立決.即在當年的法定執行期內處死。如罪有可疑,或情有可憫,那么判斬監候或絞監候,在監收押,留待秋審時再審。秋審審理的對象是全國上報的斬監候、絞監候案件,每年秋八月在天安門金水橋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等重要官員會同審理。秋審被當作是“國家大典〞,清統治者較為重視,還專門制定了?秋審案件顛末秋審復審程序后,分四種情況處置:(1)情實:指罪情屬實、罪名得當者,奏請執行死刑。(2)緩決:案情雖屬實,但危害性不大者。可減為流三千里,或減發煙瘴極邊充軍,或再押監以待下次秋審。(3)可矜:指案情屬實,但有可矜或可疑之處.可免于死刑,一般減為徒、流刑罰。(14)留養承祀:指案情屬實、罪名得當,但有親老丁單情形,符合申請留養條件者,按留養案奏請皇帝裁決。清民事立法的變化:1律文與律后附例稱為民事立法的底子形式;要標記;3家法族規豐富了民事立法的內容2?戶部那么例?的發布成為清代民事立法開展的重債權制度:1契約訂立更加尺度,內容更為詳備;2嚴格區分買賣與典當契約的邊界,用以防止產權糾紛;3承認一些地域流行的永佃權制。擔當制度:1嚴格宗zhao擔當的法定挨次;2規定獨子兼zhao制度;3確立遺囑擔當的法定效力。大清現行刑律?1910年5月15日頒行的一部過渡性法典,它是在?大清律例?的根底上作局部調整刪改而成,共36卷,389條,另有附例1327條,并附?禁煙條例?12條和?秋審條例?165條。與?大清律例?①打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名稱而分的六律總目,將法典各條按其性質分隸②關于擔當、分產、婚姻、田宅、錢等純屬民事性質的條款不再科行;30門;③拔除了一些殘酷的刑罰手段,設置了新的刑罰體系,刪除了凌遲、梟首、戮尸、刺字等殘酷刑罰和緣坐制度,將主體刑罰確定為死刑〔斬、絞〕、遣刑、流刑、徒刑、罰金等五種;④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阻礙邦交罪、阻礙選舉罪、私鑄銀元罪以及破壞交通、電訊的犯罪等。而對于律例合編的模式以及“十惡〞重罪等封建內容未作更改。可見?大清現行刑律?只是在局部和形式上對?大清刑律?進行點竄罷了,無論在暗示形式、法典布局以及具體內容上都稱不上是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簡述清末訴訟審判制度之鼎新。〔1〕實行四級三審終審制;〔1分〕〔〕實行刑事公訴、民事代辦署理制,證據制度,保釋制度。律師制度也同時成立。〔2分〕〔〕實行審判公開、法官回避以及預審、合議、公判、復判等程序。〔〕實行法官查察官測驗任用制。〔1分〕〔〕設罪犯習藝所,對罪犯實行傳染感動教育。〔1分〕闡述清末訴訟制度的特點。〔1分〕清末訴訟制度的特點主要暗示在有關訴訟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在?現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發布之前,修訂法律館就于光緒23年擬定出了一部?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該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訴訟法草案,公分總那么、刑事規那么、民事規那么、刑事民事通用規那么、中外交涉事件處置規那么五章。在該法律草案中初次引進了近代的陪審制度和律師制度。但未及頒行即遭夭折。其后,修訂法律館、法部等機構相繼又制定了?大理院審判編制法?院編制法?等訴訟法規或草案。1910年,終于完成了?大清刑事訴訟法草案?清朝就滅亡了。簡述清末訴訟審判制度的鼎新。答:清廷修律過程中陸續發布的?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1)?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的規定。清末的司法管轄分為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兩項,在中國法制史上第一次正式作出了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的區分。各級審判機關內,也相應設立了刑事廳和民事廳,別離受理刑事、民事案件。在中國法制史上,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分開具有劃時代意義。(2)按照?法院編制法?的規定,拔除了清初三法司制度,實行四級三審制。(3)在司法審判上采用了近代西方國家的一些原那么和制度,如回避、辯護、公開審判、合議等,并規定了起訴、預審、公判、上訴、判決之執行等程序。(4)在一些訴訟法規或法律草案中還規定了刑事案件公訴制度、附帶民事訴訟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訴及代辦署理制度、證據制度、保釋制度等中國傳統法制所沒有的新式制度,并成認律師制度的合法性,還初步規定了法官、查察官測驗任用制度,等等。必需指出的是,清末的系列司法鼎新,因為時間太短、方案不成熟等原因,大多只是法律上的紙面上的規定,有些措施即使實施,也往往流于形式罷了,真正實行并發生影響的幾乎沒有。但是,這些辦法為后來的司法鼎新堆集了素材、打下了根底。簡述不雅審制度的形成及影響。答:形成:不雅審制度是西方列強取得在華領事裁判權以后確立的又一項對中國司法審判進行強行干預的制度。不雅審制度肇始于1B76年英國當局強迫清當局簽訂的?中英煙臺條約?。條約中規定,在原告是外國人、被告是中國人的案件中,原告所屬國領事官員有權前往有權提出新證據、再傳原證,甚至參與辯說。如果不雅審官員認為審判、判決有不妥之處,(2)影響:不雅審制度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粗暴踩踏。在這一制度下,西方各列強的領事裁判權得到進一步的擴充,中國官員無法直接審判,只能按照不雅審官員的價值尺度和愛好來斷案。簡述清末司法機構的調整答:l906年11月清廷通過官制鼎新,司法機構得到大幅度調整,從而形成相對較為完整的近代化司法系統。(1)改刑部為法部,專掌全國司法行政事務,不再承當任何審判本能機能,以示將行政與司法分立。同時改按察使司為提法使司,負貢衄方司重行政工作豆處所司睡監督。(2)改大理寺為大理院,作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專掌審判〞。同時,在處所別離設立高等審判廳、處所審判廳、初級審判廳等審判機構。(3)在各級審判廳內設置相應的查察廳,實行審檢合署制度。(4)設立差人機構。(5)成立新式監獄,改進獄政辦理制度。光緒二十九年前后,以改造教育罪犯為目的的“罪犯習藝所〞開始在京城及部分省份設立。西方法學思想對清末立法活動的影響?答:①清末的?欽定憲法大綱?效仿德日采納君主立憲制。②人道主義精神:清末立法修律中,拔除了一些殘酷刑罰手段,如凌遲、梟首等;對于青少年犯罪采用教育和懲辦相結合的手段等。③罪刑法定理念:清末修律中,刪除了自秦以來的比附原那么,表達了西方“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那么。④自由刑的理念:仿效西方的刑法體系,并初次使用“緩刑〞⑤?大清民律草案?引進了西方平等、公平的民法理念,促進中國民事思想的轉變。⑥西方權力分立,庇護私權等重要思想也對清末立法活動發生了重要作用。清末法制變化的積極意義?答:從制度層面看,大規模的立法活動及帶有本錢主義色彩的法制體系的形成,打破了幾千年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底子格局,形成了新的法律架構,為清以后中國法制的開展奠基了根底。從不雅念層面看,晚清法制變化對近代法律不雅念的形成和民眾法律意識的培養有著重大影響。簡述預備立憲的影響與意義。答:短短幾年的預備立憲活動,在中國歷史上仍然有其積極首先,它推出的系列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枷劇了中央與處所、意義,發生了積極的影響。滿洲貴族與漢族權貴之間、階級之間的矛盾,在本來就矛盾交錯的社會布景下引發了更多的社會混亂,加速了辛亥革命的發生,了新的民主共和政治制度的誕生。也加速了清朝的滅亡,從另一個方面催生再次,引進了西方國家的近代法律理念,傳布了憲政文明。議局等,倒是封建政體的異體。憲法、議會等第一次被引進中國的政治生活,皇帝的權力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憲法賦予的,皇帝也不是可以為所欲為的,也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這些不雅念在中國逐步傳播的過程,也是中國人法律不雅念逐步改變的過程。這個過程也培養了一多量具有初步我國近代憲政運動的開展創設了條件,也為我國近代法律的現代化奠基了根底。憲政法律素養的法律人才,為簡述清末?欽定憲法大綱?的內容及影響。權〞是“正文〞,共l4條“臣民權利義務〞是’9條。?欽定憲法大綱?首先強調君權的地位和君主的神圣,第1條、第2條即規定:“大清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不成侵犯。〞第3條到第14條別離賦予了君上種種掉叔,包羅頒行法律、設官剁祿、黜陟百司、.迄攬司法、召集和閉幕議院、統帥軍隊、宣戰媾和以及發布可“代法律之詔軍權的干擾,?大綱?還對議院做出種種限制,如:“用人之權操之君上,而大臣輔弼之,議員不得干涉〞“凡法律雖經議院議決而未奉詔令批準發布者,不得見諸施皆非議院所得干預〞“邦交之事,由君上親裁,23條,內容包羅“君上大權〞和“臣民權}1義務〞兩局部。“君上大不付議院議決〞“皇室經費,應由君上制定常額,自國庫提支,議院不得置議〞;等等。?欽定憲法大綱?中關于臣民權利義務的局部,主要是規定人民有從戎、納稅和從命清當局法律的義務,雖虛偽地規定了人民有言論、出書集會、結社和人身等自由權利,但又規定必要時皇由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欽定憲法大綱?的重心仍然是維護君上大權,底子沒有限制任何皇權,不外是用憲法的形式把皇帝至尊的‘地位和登峰造極的權力加以確認罷了。所以,?大綱?一經頒布,清廷立憲的真實意圖立刻表露,馬帝“得以詔令限制臣民之自由〞。上遭到國表里的強烈批評與反對。不僅資產階級革命派沒有因此遏制革命活動,就連統治集團內部的局部改進派也大感掉望,清朝的統治陷入更深的危機清末修律的特點、影響與評價。之中。既主張“參酌各國法律〞,又強調“不戾乎中國數千年相傳之禮教民情〞〕內容方面暗示為封建專制主義傳統和西方本錢主義法學最新成果的〕形式方面暗示為區分法律部分、區分實體法與程序法,形成了近代法律體系的雛形。現為既沒有真正的民主形式,當然不克不及反映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愿望。〔〕立法程序方面表、影響與評價。〔〕清末修律導致中華法系解體。使中國近代法走上半殖民地半封建道路。〔2〕清末修律為中國法律近代化奠基了根底。〔〕清末修律引進和傳布了西方近現代的法律學說和法律制度。動中國本錢主義的開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4〕清末修律在客不雅上有助于推簡述?大清新刑律?對?大清現行刑律?的鼎新及其意義。答案:和?大清現行刑律?比擬,?大清新刑律?的變化主要暗示在:兩編.它丟棄了以往舊律“諸法合體〞的編纂形式.成為一部純粹的專門刑法典:(l〕?大清新刑律,分總那么和分那么(2〕確立了新的刑罰制度.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從刑兩種。主刑包羅死刑〔僅絞刑一種〕拘役和罰金五種;從刑包羅剝奪公權和充公兩種;(3〕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資產階級的刑法原那么和近代刑法學的通用術語.打消了“八議〞,采納了緩刑、假釋等制度和術語。從純真技術角度和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屬于近現代意義上的新式刑法典,但它對于傳統舊律并沒有作本色性的點竄,出格是附錄?暫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著舊律維護專制制度和封建倫理的傳統.?大清新刑律?并未正式施行,但是它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二部專門的刑法典,同時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請簡要介紹清末司法機構鼎新的底子情況。答案:清末司法機構鼎新主要暗示為:(I〕改刑部為法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事務,以使行政與司法分立;改按察使(2〕改大理寺為大理院,作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在處所設立司為提法使司,負責處所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監督.高級審判庭以及初級審判庭.形成新的司法系統。〔3〕實行審檢合署.在各級審判庭內設相應查察庭對刑事案件進行偵察,提起公訴.并實行審判監督,且可參與民事案件的審理.充任訴訟當事人成公益代表人。簡述領事裁判權側度的主要內容答案:所謂領事裁判權,乃是外國侵略者在強迫中國訂立的不服等條約中所規定的一種司法特權.依照這種特權,凡在中國享有領事裁判權的國家,其在中國的僑民不受中國法律管轄.不管其發生何種違背中國法律的違法或犯罪行為,或成為民事或刑事訴訟當事人時,中國司法機關無權裁判.只能由該國的領事或設在中國的機構依據其本國法律裁判.故領事裁判權也稱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的主要內容:〔1〕中國人與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間的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均依被告主義原那么適用法律和實行司法管轄:(2)享有領事裁判權的國家的僑民之間在中國發生的訴訟案件,由所屬國領事法院或相應機關審理,中國司法官員一律不得過問:(3〕不同國家的僑民之間的爭訟,一般均適用被告主義原那么,由被告一方所屬國的領事法院或相應機構審理.中國司法官員亦不得過問:(4〕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與非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之間的爭訟案件.如前者是被告.那么適用被告主義原那么,如后者是被告.那么由中國法院管轄.簡析“兼采列邦之良規,無違中國之禮教〞的修律原那么.答案:這是清廷發布的指導清末變法修律的底子原那么。其大意是以“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思想為指導,學習和采用西方法律的一些理論、形式、原那么和尺度,但是這必需以不違反儒家的倫理綱常精神、有利于繼續維護清王朝的專制統治為前提。正因為如此。所以雖然清末修律給中華法制文明帶來了新的內容,但并沒有從底子上改變清朝的法律制度。實際上。西方近代法律的底子精神與中國的文化傳統存在著底子沖突。要想在不改變內在精神的前提下學習到西方法律的精髓是不成能的。清朝統治者變法修律也僅僅是迫于形勢,不得己而為之,他們但愿通過采用西方法律的一些原那么尺度就能欺編人民,繼續其專制統治。其成果必然以掉敗而告終。簡述?中華民國民法?的地位及其主要內容特點。中華民國民法?是南京國民當局參照德國、日本、瑞士等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典制定的。該部民法典的內容共分為總那么、債、物權,親屬和擔當五編.?中華民國民法?是中國歷史上正式頒行的第一部民法典.?中華民國民法?的內容特點是:第一、采納’‘國家本位〞為主的立法原那么,強調只有個人利益不邊背國家利益時,始予保護.在一般地成認“私法自治〞的問時,對于權利的行使、契約的訂立以及其他民事法律行為作了較嚴格的限制。第二.對舊民律草案進行了較多的修訂,并有明顯的開展.第三.注重維護私有財富的所有權和封建地主的地盤經營權。尤其是“物權〞編突出反映了以法律手段維護地主大班官僚資產階級私有財富權和抽剝利益的精神。第四,婚姻家庭制度帶有稠密的封建色彩.首先.必定了包攬買賣嬌姻和其他封建習慣.其次,維護夫妻間的不服等關系。再次.維護封建家長制度。第五,維護具有封建色彩的擔當制度。試簡單說明〞保安處分〞制度。答:南京國民當局于1928年3月發布了第一?中華民國刑法1935年將其修訂并發布,通稱為“新刑法〞此次引入了“保安處分〞制度.保安處分制度有以下規定:(1〕時間效力上,,采納“從新主義〞和裁判后的“附條件從新主義〞。〔2〕適用對象是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或阻礙社會秩序之嫌疑之人.(3〕有拘禁和非拘禁兩種形式.(4)作為刑罰的補充,實施保安處分無需有犯罪事實,無需顛末訴訟程序和判決.因此成為毒害共產黨人及革命人民的重要方式之一簡述南京國民當局的自治法規的優錯誤謬誤答〔〕長處。與清末及北洋當局的自治法規比擬,應該說,南京國民當局的自治法規在形式上具有明顯的進步意義,主要暗示在:①打消了居民在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上的性別、財富資格上的限制,擴大了自治根底。②賦予了選民對施治的自治團體、代議機關的代表及行政首長有罷免權。③在自治單元實行直接民主制。④要求各級處所自治團體積極創辦各項公共事業,促進社會開展。〔〕錯誤謬誤。①由于南京國民當局缺乏廣泛的社會根底,缺乏必要的公信力,缺乏調動、整合社會資源的能力,更不具備實行處所自治的條件和經驗。②加之比年“剿共〞,不得民心,經濟凋敝,社會混亂,外敵入侵,民不聊生。③各地軍閥擁兵自重,封建勢力強大。以上種種原因使得南京國民當局所鞭策的處所自治運動,不單未取得預期的效果,反倒強化了地主豪紳對處所權力的控制。簡述南京國民當局的特種刑事法庭。1〕1927年曾設。〔1分〕〔2〕1948年發布?特種刑事法庭組織條例?2分〕〔3〕此中規定:在南京設立中央特種刑事法庭,在司法行政部指定地址設立高等特種刑事法庭,負責審理?勘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定罪條例?所規定的案件。對其裁判,不得上訴或抗告。〔3分〕〔4〕為大規模鎮壓共產黨人、進步人士制造法律依據。〔1分〕簡述臨時約法的特點和歷史意義。是南京臨時當局成立后,在與北洋軍閥頭子袁世凱進行南北議和談判的過程中匆忙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歷史上獨一的一部資產階級憲法性文獻。〔一〕臨時約法的主要內容?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共七章容如下:(總綱、人民、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副總統、國務員、法院、附那么)五十六條。其主要內、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家制度為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規定了中華民國的政治制度實行資產階級的“三權分立〞制。、規定了人民平等、自由之權利。、庇護私有財富和私營工商業。〔二〕臨時約法的特點、變總統制為責任內閣制、擴大了參議院的權力,相對縮小了臨時大總統的權力。、規定了嚴格的點竄程序〔四〕臨時約法的歷史意義它是中國法制史上僅有的一部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性質的文獻,是中國法制史上的一項創舉。它拔除了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否認了改進派認為只能君主立憲,“開明專制〞的謬論,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和資產階級的平等自由原那么,確認資產階級出產關系為合法,使孫中山的民權主義思想和資產階級共和國方案得到進一步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它是辛亥革命的勝利成果,是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憲政運動的光芒結晶,在當時歷史條件下符合中國社會開展趨勢,客不雅上有利于本錢主義的開展,也在必然程度上反映了廣闊人民群眾的民主主義要求。因而它具有鮮明的革命性和民主性。但約法中未規定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綱領,未涉及地盤問題,人民的民主自由權利也徒有形式。出格是由于旨在約束反革命而無政權力量、國家武裝作保障,旋即被袁世凱撕毀。它充實說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資產階級共和國方案底子行不通。簡述民國南京國民當局法院的審判制度答:民國南京國民當局為包管實體法實施,法院漸形成一套“一告九不睬〞〔1分〕——對九種提起的訴訟不予立案處置分的完整的審判制度。現分述如下:一是管轄不合規定不受理。二是當事人不適格不受理,即案件須由某種特定人才能起訴,否那么拒不受理三是未經合法代辦署理不受理。四是起訴不合程式不受理。每種程序都有法定提起程式,諸如訴狀格式,內容等〔〔11五是不繳納訴訟費不受理〔六是一事不再理,即對已生效判決或裁定之案件,除法律出格規定外,不再起訴和受理〔七是不告不睬,即對未經起訴的事情,法院不得進行審理〔1八是已經成立和解者不受理〔1九長短以違背法令為理由,第三審不受理,即上訴第三審的理由,不是因為判決不適用法律的規那么,或者適用不妥,第三審法院拒不受理〔1?六法全書?是指11答:國民黨當局的成文法包羅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法等“六法〞。,以及其他的單行?中國法制史?模擬試卷一一、填充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題2分,共10分〕得分簽名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西周刑法區別對待成心與過掉,過掉稱為〔眚〕,成心稱為〔非眚〕。、西漢?九章律?是在?法經?六篇的根底上增加了?戶律?、唐朝實行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宋朝為了防止科舉測驗中主考官、評卷人員循私舞弊,創立了〔糊名二、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得分簽名10小題,每題1分,共10分〕、商朝已經形成比擬成熟的奴隸制五刑是〔.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斷手、刖、劓、宮、大辟〕.墨、劓、刖、宮、大辟.孥戮、脯、刖、宮、大辟、西周穆王時期,令呂侯從頭修訂刑書,史稱〔D〕、秦律規定,偷偷移動田界標記的行為構成〔〕..非所宜言罪.乏徭罪.盜徙封罪.盜竊罪、商鞅變法時期,為改變秦國父子無別、同室而居的舊習俗,發布了〔〕、漢律規定,非嫡派正宗而擔當爵位者,構成〔A〕.非正罪.事國人過律罪.左官罪.阿黨附益罪、中國古代以喪服制暗示親屬間血緣親疏關系的制度,稱為〔〕.五喪.五刑.五聽.五服、世界上第一本法醫學著作是宋慈所撰寫的〔B〕、明朝創制的恥辱刑是〔〕.充軍.枷號.發譴.廷杖、為防止臣下結黨營私,明律專門設立〔謀叛〞罪名〕謀反〞罪名受贓〞罪名10、清末預備立憲過程中所設立的資政院本色上是〔〕..御用機構.立法機關.國家議會.司法機關三、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題2分,共10分〕得分簽名、西周“禮治〞的底子原那么包羅〔ABCD〕.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一斷于法、漢朝官吏選拔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ABDE〕.察舉.蔭襲.科舉.辟召.征辟、宋代不動產買賣契約的成立,必需具備以下程序方面的要件〔ABCDE〕.先問親鄰.過割賦稅.輸錢印契.經官給據.原主離業ABCDE〕.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中國共產黨帶領的革命政權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別離制定的婚姻法規包羅〔ABCDE〕四、判斷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題2分,共10,錯誤的打上“×〞,并簡述得分簽名、法家主張“刑無等級〞,所以“君主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家“隆君重法〞。、秦朝以必然的春秋為尺度確定刑事責任能力。〔×〕秦朝以必然的身高為尺度確定刑事責任能力。中國古代持久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尤其在宋朝商人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恰恰相反,隨著宋朝私有制的深化和工商業的繁榮,商人的社會地位有很大的提高。。〔×〕“重其所重,輕其所輕〞是明朝的立法原那么,“舉重以明輕,舉輕以明重〞是唐朝的司法審判原那么。〔×〕“五朝會典〞是指清朝?康熙會典?。五、名詞解釋〔本大題共4小題,每題5分,共20分〕得分簽名“五聽〞是西周時期在持久司法實踐中形成的經驗總結。〔1分〕“五聽〞的內容為:“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即通過注意當事人的各方面表情而闡發、認定其口供真實與3分〕“五聽〞既有其必然的合理性,又有其缺陷,容易主不雅擅斷而錯判。〔1分、鬼薪、白粲秦國的一種徒刑。〔1〔4分〕“折杖法〞是宋朝初創的一個刑罰制度。〔1分〕所謂“折杖法〞是用決杖來代替笞、杖、徒、流的刑罰方法。“折杖法〞使得“流罪得免遠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3分〕“折杖法〞雖然在必然意義上有寬弛刑罰的積極意義,但是違反了“輕罪輕罰,重罪重罰〞的客不雅刑罰原那么。〔1分〕、廷杖廷杖最早源于隋文帝,明朝朱元璋時成為制度。〔1分〕廷杖就是由皇帝下達命令,司禮監監刑,錦衣衛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責大臣的制度。廷杖制度是皇權極端膨脹的暗示。〔1分〕〔3分〕六、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題8分,共24分〕得分簽名簡述“秋冬行刑〞“秋冬行刑〞發源于西周,至漢朝正式成為司法行刑制度。〔1分〕“秋冬行刑〞是指刑罰的執行,尤其是死刑的執行,除了特殊情況外,應當在秋冬執行。“秋冬行刑〞的理由一方面是“天人感應〞的理論,另一方面是為了不誤農時。簡述“七出〞〔5分〕〔2分〕〔1分〕“七出〞是指妻子有以下情況之一: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吃醋、惡疾。丈夫有權休妻。“三不去〞是指妻子雖然有“七出〞之條,但是如果有以下情況之一:經持舅姑之喪、娶時賤后貴、有所受無所歸。丈夫不得休妻。〔6分〕簡述“鞠讞分司〞制度〔1分〕“鞠讞分司〞是宋朝初創的一個司法制度。〔1分〕“鞠讞分司〞是指:由專職官員別離負責審訊與判決,即負責審訊的官員無權過問判決,即負責判決的官員無權過問6分〕“鞠讞分司〞使得審訊與判決兩種權力互相牽制,有其合理和進步的意義。〔1分〕七、闡述題〔本大題共1小題,每題16分,共16分〕得分簽名、試闡述唐律中“舉重以明輕〞與“舉輕以明重〞的司法審判原那么,而且舉例說明。為了減少律文的繁瑣,唐律確定了“舉重以明輕〞與“舉輕以明重〞的司法審判原那么。在不傷法律本意、不至于引起歧義理解的前提下,表達了立法者“律文簡約〞的精神。〔2分〕唐律規定:在案件審理無嚴格相對應的法律條款可援引時,如果對該案處置應該減輕時,可引用相關聯的重罪條款,以比照確定輕刑,即“舉重以明輕〞;相反,如果對該案處置應該加重時,那么引用相關聯的輕罪條款,以比照確定重刑,即“舉輕以明重〞8分〕唐律?賊盜律?規定:“夜無故入人家,主人頓時殺死者,勿論。〞如果主人將夜間無故進入其家的人打傷,如何處置,法律并無明確規定。但是按照“主人頓時殺死者,勿論。分〕〞的規定及“舉重以明輕〞的原那么,顯然也應該“勿論〞2唐律?賊盜律?規定:“謀殺期親長輩,皆斬。〞但此處規定僅限于“謀殺〞,對于已經殺害期親長輩者應該怎樣處置,法律無明文規定。但是按照“謀殺期親長輩,皆斬。〞的規定及“舉輕以明重〞的原那么,顯然也應該“皆斬〞2分〕“舉重以明輕〞與“舉輕以明重〞原那么確實立,在很大程度上包管了律文的簡約,暗示了唐律在立法技術方面的提高。〔2分〕1.1.1.1.五聽五聽五聽五聽:的供述是否屬實的一種方法:發現其言辭供述的虛假或矛盾;“氣“目聽〞,不雅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映。五刑五刑五刑五刑:〔音易〕、剕、宮、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奴隸制五刑在漢文帝之前通行,文景時期鼎新刑制,標2.2.2.2.志著奴隸制五刑開始向封建制五刑過渡,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3.3.3.3.三赦三宥三赦三宥三赦三宥三赦三宥::::三赦三宥是西周時期的刑罰適用制度。三赦指:對年幼無知的未成年人、年邁體衰的耄耋白叟和有精神障礙的癡呆者等三種人的違法犯罪,除成心殺人的重罪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責任。三宥指:對不克不及正確識別犯罪客體的誤傷、不能得當預見行為后果的誤犯,以及沒有主不雅成心的過掉等三種違法行為,可以賜與減輕刑事責任的寬宥處置。4.4.4.4.春秋決獄春秋決獄春秋決獄春秋決獄:。是西漢武帝時期董仲舒等人提出的一種斷獄方式,就是以儒家思想為斷獄指導思想,要求司法官吏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用儒家經典,出格是?春秋?一書的“微言大義〞作為闡發案情、認定犯罪的按照,并按經義的精神解釋和使用法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過渡形式。5.5.5.5.秋冬行刑秋冬行刑秋冬行刑秋冬行刑:這一制度源于先秦,受德刑時令學說的影響,該學說為漢代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理論按照,認為人們的任何行為都要符合天意,刑殺假設不在秋冬進行會觸怒天神而遭懲罰。同時,秋冬行刑制度也考慮了不誤農時的因素。6.6.6.6.親親得相首匿親親得相首匿親親得相首匿親親得相首匿:證。至唐代時開展為同居相隱原那么,擴大了相隱的范圍。7.7.7.7.八議八議八議八議:。所謂“八議〞,即議親〔皇親國戚〕,議故〔皇帝故舊〕,議賢〔德性修養高的圣賢〕,議能〔才能卓越者〕,議功〔功勛卓著者〕,議貴〔高級權貴〕,議勤〔勤謹辛勞者〕,議賓〔前代國賓〕。這八種特殊人物犯罪,不適用普通訴訟審判程序,司法官員也無權直接審理管轄,而必需上報皇帝進行決議,一般都能獲得寬宥處置。這一制度使官僚貴族的司法特權逐步法律化制度化,充實表達了同罪異罰的貴賤尊卑等級秩序。8.8.8.8.上請制度上請制度上請制度上請制度:創立于漢朝的刑法原那么。就是在貴族官僚犯罪之后,一般司法官員無權審判,必需奏請皇帝裁判,皇帝可以按照犯罪者的具體情況——如和皇室的親疏關系,現任官職的大小及功績的大小等,來決定如何減免其刑法。其源于禮之等級名分,是“尊尊〞9.9.9.9.存留養親存留養親存留養親存留養親:母或父母年邁,家中又無成年子孫或期親近屬進行贍養,該罪犯可以依法暫時不執行所判徒,流,死刑,責成其回家盡孝,待為白叟養老送終后,再執行本來的刑罰,以表達儒家所倡導的“親親〞原那么和孝道精神,是刑罰制度開始走向儒家化的具體表達。10.10.10.10.錄囚錄囚錄囚錄囚:關通過對罪囚的復核審錄,監督和查抄下級司法機關的決獄情況,平反冤獄及督辦久系未決案件的一項制度。這一制度對平反冤獄、改善獄政和統一法律適用起了必然作用,也是古代實行審判監督的一個途徑。11.11.11.11.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小中正官按照出身家世,道德性狀,才能大小等尺度,將當地士人定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提供應吏部作為選撥任用官吏的參考依據。是由于人口流動過大致使原“察舉〞制度難以實行而產生的。12.換推制度換推制度換推制度換推制度:弊的審判回避制度。凡主審官與當事人系五服內的親屬或姻親,系師生關系,曾為本部都督、刺史、縣令者以及此前有仇嫌關系者,均應換推。另一種是同職連署連判的官員之間,如果是大功以上的親屬,也應回避。13.保辜制度保辜制度保辜制度保辜制度:定加害人所應承當的刑事責任。在規定的期限內,傷害人可采納積極辦法,挽救被害人的生命,以減輕本身的罪責。它一方面力爭正確地認定加害人的法律責任,使之罪刑相應;另一方面,要求行為人對被害人采納積極的醫療辦法,使之早日康復以減輕自身的職責,這對減輕犯罪后果、緩和社會矛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14.直訴制度直訴制度直訴制度直訴制度:有重大枉屈者伐鼓鳴冤,直訴中央甚至皇帝。這一制度加強了上級司法機關對下級司法機關的查察監督,有利于及時發現并糾正重大冤屈,同時也促進了司法制度集權化。15.死刑復奏死刑復奏死刑復奏死刑復奏:時期,為了慎重對待和處置死刑重罪,同時也為了加強皇帝對答案要案的控制,開始逐步完善死刑復奏制度,即死刑在核準以后、行刑之前,還必需再次奏請皇帝批準,方可執行。只以制度的形成和逐步完善,直接影響著后世的司法審判制度及其刑罰執行制度。開,由專職官員負責審與判的制度,是宋朝審判制度的特色。在這種制度下,兩司獨立活動,不得互通信息、協商辦案。其在必然程度上防止司法官吏因緣為奸,包管司法審判的公正。17.會官審錄制度會官審錄制度會官審錄制度會官16.鞫讞分司制度鞫讞分司制度鞫讞分司制度鞫讞分司制度:幾種形式:三司會審與圓審、朝審、大審、熱審。這種制度有利于皇帝對司法活動進行控制與監督,有利于防止或糾正冤假錯案,因此被統治者作為實行仁政的招牌。度,進一步開展而成的復審各省死刑案件的一種制度,因在每年秋季舉行而得名。順治詳審“秋決重犯〞康熙年間,朝審和秋審漸趨一致。至乾25.18.秋審制度秋審制度秋審制度秋審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形體房使用管理制度
- 往來款收據管理制度
- 微貸網公司管理制度
- 總公司保潔管理制度
- 總監辦安全管理制度
- 惠州停車場管理制度
- 成品倉盤點管理制度
- 成都公積金管理制度
- 房地產風險管理制度
- 掘進隊規章管理制度
- 村文書考試題及答案
- 創新創業策劃書格式
- 大數據在區域經濟學中的應用研究-洞察闡釋
- 美洲文化課件教學
- 2025屆重慶市巴川中學生物七下期末統考試題含解析
- 醫學檢驗進修匯報
- 2025春季學期河南電大本科補修課《民法學#》一平臺無紙化考試(作業練習+我要考試)試題及答案
- 《數據分析與可視化》課件
- 2024年貴州省黎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崗筆試題帶答案
- 《關于智能家居系統》課件
- 煤礦重大災害治理頂層設計方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