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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長葛市金源紙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目錄1、TOC\o"1-1"\h\z\u文件資料管理制度22、識別和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4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4、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75、設備管理制度106、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127、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148、承包商管理制度169、供應商及物資供應管理制度1810、危害識別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191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812、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規定29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014、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3115、變更管理制度3316、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3517、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3718、安全生產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3919、安全教育制度412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4321、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4422、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452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462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4925、防火與防爆制度5226、用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5327、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5728、高處作業管理制度5829、破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6230、臨時用電作業安全管理制度6431、抽堵盲板作業安全管理制度6632、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6833、廠區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7034、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規定7135、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336、危險化學品灌裝安全管理規定7537、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7638、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7839、職業危害告知制度7940、職業危害申報制度8041、職業衛生宣傳培訓制度8142、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8243、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8344、安全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8445、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86文件資料管理制度目的: 對有關文件和資料進行管理,使安全標準化所使用文件和資料均為有效版本,確保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文件和資料的管理。內容:1、文件資料的控制范圍本廠按要求建立和保持如下文件資料:適用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其他方面的要求;各類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職責、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施的設計、運行技術資料;特種危險設備(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術監察(檢測)資料;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衛生、消防、環境篇的設計審查報告、竣工驗收報告;各類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儲存、使用防護指南;2、文件的編寫、審核、批準、發放、保管管理制度由相應部門起草,部門負責人審定,上報董事長批準發布。3、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單位都應得到相關文件的適用版本。文件的發放要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4、文件的受控狀況文件分為“受控”和“非受控”兩類,受控狀態應在文件封面上予以標識。所有受控文件的印發份數由董事長審核批準。凡涉及國家和本公司秘密的相關文件必須按有關保密規定執行。5、文件的評審和修訂安全管理人員應組織對現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定期評審,必要時予以修改。6、文件的領用文件使用者應在《文件發放登記表》上簽字領用。因破損而重新領用的新文件,發放部門作好相應發放簽收記錄。7、文件的保存、作廢與銷毀相關的文件必須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亂涂畫改,不準私自外借,確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8、文件的作廢與銷毀所有失效或作廢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收回,進行“作廢”標識,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9、文件的借閱、復制外單位借閱、復制文件,應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后向資料員借閱、復制。10、外來文件的控制收到外來文件的部門,需識別其適用性,并控制分發以確保其有效。11、對承載媒體非紙張的文件控制,也應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文件管理流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目的:為了使我公司認識和了解與其作業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共同提高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適用范圍: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我公司的一切活動及其活動相關方。內容:1、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識別和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其他人員配合。2、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法律法法規和其他要求包括: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國家職業衛生、安全技術標準;規章;地方法規、技術標準;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要求、通知、公告等。3、獲取渠道主要是上級文件、行業協會、新聞媒體、服務機構、網絡。4、安全管理人員和車間管理人員負責對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進行辨識列出最新版本之“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該清單須在每次收集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后進行更新,并發放至各單位。5、公司對“清單”中的法律法規要及時收集整理,建立法律、法規庫、科學規范管理。6、作為工作依據或必要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要及時傳達到相關單位。7、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獲取的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全員培訓、學習,通過舉辦培訓班或班前班后會形式將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傳達到有關人員。8、各級人員可根據需要到公司查閱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9、供應、銷售人員負責將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地傳達給公司相關方。10、安全管理人員要隨時注意適用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變化,并及時獲取和更新。發現現行做法與其不符合時要及時向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并組織整改。11、法規符合性評審公司每年應開展由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各部門、基層單位人員參加及相關領導參與的年度法規符合性評審,并在定期的安全標準化評審中對有關法規的符合性進行評估,填寫“法律法規符合性評審表”,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公司年度法規符合性評審報告》。對評審中發現的不符合狀態,責任部門應及時制定及落實整改措施。公司應定期聘請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適時對公司進行安全評價,以實現方針中所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規的承諾,避免潛在的法律責任。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控制流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目的:規范安全投入資金管理,保證本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安全投入資金管理。管理內容:1、安全投入資金的提取公司根據《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由財務每年根據企業銷售收入按照比例逐月提取安全投入資金,應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投入,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的安全。2.安全投入資金的使用2.1安全投入資金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實行專戶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年度結余結轉下年使用,當年計提的安全生產費用不足時,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2.2安全投入應包括以下內容:2.2.1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費用。主要包括: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包括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上崗培訓、安全知識講座、安全活動等)的費用(教材費、講課費等);安全專題板報(或報紙)、宣傳欄、安全宣傳稿件、傳單等費用。2.2.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費用。主要包括: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服裝、安全帽、安全手套、防護眼罩、防塵、防毒口罩等)費用;保健費發放:保健費=職工體檢費用+職業病預防費用+消暑飲料費用2.2.3安全設施費用主要包括:安全技術設施費用:如安全連鎖、報警、安全通訊、監測設施等;輔助房屋及措施費用:如更衣室、休息室、沐浴室、消毒間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費用:如防觸電、防噪聲和粉塵、防灼傷沖淋設施等;2.2.4保證重大隱患治理所需費用2.2.5安全檢查工作所需費用。2.2.6保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及其他有關經費的投入。2.2.7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演練所需的費用。2.2.8安全風險抵押金。2.2.9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用等。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目的:規范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建設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內部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內容:1、嚴格執行安全施工的有關制度及國家標準,確保工程安全措施落實,堅決杜絕有章不循,違章指揮,違章施工,憑經驗辦事和僥幸心理等行為。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安全生產設施;消除有毒、有害設施;消防設施、環保設施等),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3、工程項目在報批前應進行專項安全論證,確定工程項目對于公司區、周圍環境、職工職業健康等的安全性。項目報批材料應含有關于安全衛生、設施方面的資料。4、工程項目的設計單位必須有和其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其初步設計方案應按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5、施工前相關部門應做好工程、工藝設備、設施等配套的安全設施的調研,定購工作。6、對工程承包單位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要和進行施工作業的性質匹配,防止施工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7、施工前必須在工程合同的相關內容中對承包單位的安全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或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管理職責和安全措施,建立相應的管理與約束機制,保證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落實。8、外來施工隊伍必須納入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除遵守施工單位的安全制度外,還必須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按公司規定的程序開展工作。要求施工隊伍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排除,并上報公司項目負責單位和安全管理人員,并做好文字記錄。9、施工前要對施工人員的安全素質進行審核,根據公司的情況進行安全教育,并登記建檔。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10、施工中,公司項目負責單位要設專人監督檢查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是否符合“三同時”的要求,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11、施工場所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戒標志,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內必備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拆除。12、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佩帶安全防護用具,尤其是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13、施工現場的電線、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14、施工現場應該保證消防道路暢通,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15、監護人員發現危及建設工程安全的施工行為和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必要時可下令停工整改。16、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規定立即如實向有關部門、領導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17、工程竣工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使用等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公司主管領導應組織職能部門及使用部門(車間)對工程的設備、設施的安全情況進行預驗收,經預驗收合格的,方可進行試車,試車時應對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糾正。18、投入正式生產前,必須進行正式安全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正式生產。驗收情況應做好記錄,填寫驗收報告,并由有關驗收人員簽屬意見。19、工程項目建設流程示意圖工程項目建設流程示意圖1.撰寫項目建議書2.作出可行性研究報告1.撰寫項目建議書2.作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相關部門審批報相關部門審批3、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包含《安全專篇》3、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包含《安全專篇》修改報相關部門審批報相關部門審批審批未通過審批通過6.竣工驗收安全施工5、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5、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4、總體開工方案6.竣工驗收安全施工5、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5、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4、總體開工方案注:(1).公司應保留以上六階段完整資料。(2).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委托具有國家頒布相應資質證書并有較好業績的評價機構,承擔預評價。(3).竣工驗收階段,應當委托具有國家頒布在京資質證書并有較好業績的評價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報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審批。設備管理制度目的:規范公司設備設施的控制管理,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設備設施控制管理。內容:1、設備購置1.1依據法律法規和設計要求,確定設備配備標準,選擇適用的設備,經主管領導審批后采購。在采購時應要求供方提供詳細的設備技術資料,并簽訂設備技術合同。特種設備必須購置符合國家相應標準要求的產品。1.2設備配備應同時滿足生產活動中風險管理的要求。1.3設備的驗收按合同規定或設備購置要求對設備進行驗收。安全管理人員參與設備的驗收。驗收不符合要求或規定,由物資管理人員協調處理。2運行和維護2.1設備、設施投用前,設備管理人員組織編制該設備、設施的工藝操作規程。2.2設備投入運行前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的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人員、檢維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精心操作、精心維護設備。2.3組織制定完善的操作人員巡檢的制度、實施辦法,確定設備巡檢的區域、路線、周期、重點檢查部位和內容要求并貫徹落實。2.4特種設備按照國家要求和行業標準進行檢驗,檢驗周期不得超過法定周期。在特種設備檢驗前,相應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檢驗計劃。2.5建立、完善設備臺帳及設備技術檔案。2.6設備管理部門定期維護儀表及報警聯鎖控制系統。3專業管理3.1特種設備3.1.1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技術數據和現狀,建立相關檔案和臺帳。所有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后才能投入使用。3.1.2設備主管人員按照規定對特種設備及安全閥、爆破門、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等安全附件進行完好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3.2電氣設備3.2.1對電力系統要定期保養,做好電力線路保護工作,電力線路應設置明顯的標志設施;防爆場所電氣設備必須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3.2.2電工要持證上崗,電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管理要求,并執行《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3.2.3電氣安全、電氣安全用具、接地與接零裝置、電氣消防、電纜防火、防過電壓、防污閃、高壓電氣設備五防。3.2.3聯鎖保護系統要完好、可靠,不得隨意摘除。3.3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潤滑工作,加強設備運行過程中的巡回檢查,填寫點檢記錄,以確保設備運行可靠。4設備的檢測、檢查4.1公司設備主管人員通過專業檢查、專項檢查等形式,對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4.2各類檢查、巡檢查出的問題,按照管理權限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驗證,實現閉環管理。4.3設備故障(未遂事件)的分析和處理4.3.1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未遂事件時,應組織對部件、設備或系統故障原因進行分析,研究事故、故障的規律,尋找正確的解決辦法,開展預知維護維修,減少維護成本,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設備故障或未遂事件分析后,應形成故障分析報告,制定和采取預防控制措施。4.3.2監視和測量設備出現異常、損壞或偏離校準狀態,暫不能修理的,應封存。5設備檢維修設備檢維修管理及維修費用管理具體執行公司《設備檢修管理規定》。6設備停用報廢設備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申請報廢:1)使用年限已滿,喪失使用效能,無修復價值的;2)因生產條件改變,已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3)使用年限未滿,但缺乏配件無法修復使用的;4)固定資產毀損,無修復使用價值的;5)經論證,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6)大修后,雖然恢復精度和技術性能,但具有更新更經濟合理的替代設備的;7)因技術落后淘汰的;8)經國家技術質量監督部門、環保部門鑒定,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且修復后無法滿足要求的;9)機動車輛符合國家有關報廢規定的;10)其它按規定應淘汰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目的

:為使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的使用與管理更趨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使其更好地為施工生產服務,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過程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內容:1、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1.1凡是生產、使用、儲存、充裝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險化學品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須安裝適宜的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需對重要的壓力、溫度等指標進行監控和測量的,同時安裝壓力、溫度監控和測量裝置。1.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供貨安裝單位要有相應資質。1.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1.4新安裝的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要經過鑒定和校準方可投入使用。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2.1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同期,以相應的國家標準為準。2.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時,應按有關國家標準進行鑒定和校準。2.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記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保存。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3.1使用部門保證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3.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保持其準確度。3.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在鑒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3.4對使用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人員,視設備的繁簡和操作難易程度進行必要的培訓,使用人員應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以及維護和保養知識。3.5使用人員要隨時觀察安全和測量設備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和處理。4、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護和管理4.1使用單位應對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以便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做好維護保養記錄。4.2設備管理人員應對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建立臺帳,包括:名稱、設備類型、購進日期、使用期限、現存位置、檢定期限、目前狀況。5、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失效處理5.1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時,應由聯系有資格的單位或人員維修檢定。5.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經使用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確認,按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執行。監測測量設備管理流程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目的:為規范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報廢,特制定本程序和要求。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的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的安全管理。內容:1、生產設備由于結構嚴重損壞,不能及時修復或改裝;由于設備結構改造和改型,并易被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設備;在企業內已不適應生產能力的、能耗高技術落后的設備、容器;長期擱置、閑置的沒有使用價值的設備、容器;超過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設備、容器,可作為拆除和報廢設備。2、設備的拆除、報廢需提出書面申請,完成相關審批程序方可實施拆除、報廢。3、生產設施的拆除須有專人負責,重大項目必須制定專題方案,方案中應有具體的職業安全衛生防范保障措施內容。對拆除和報廢的設施要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對一些重大項目,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4、拆除的設備、容器和管道內有危險化學品的,應先清洗干凈,由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工藝管理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認可,并填制驗收合格記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5、拆除和報廢過程中排放或產生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6、參加生產設施拆除的工程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證書,須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7、參加生產設施拆除的人員,須進行同作業內容相關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業,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8、生產設施拆除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記錄。具體項目交底時,須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作業前,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認。9、生產設施拆除前,應組織管理人員進行裝置交付安全確認,在確認安全的條件下方可把生產設施交付給作業單位施工和組織拆除。10、生產設施拆除作業,須嚴格執行操作票或作業許可證(包括進出料、停開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檢修、動火、用電、動土、高處作業、進塔入罐等)制度和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各施工操作人員須持票證才能作業。11、生產設施拆除前,須切斷進出裝置物料。11.1不允許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料。11.2不得向大氣或加熱爐等設備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氣體。11.3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排放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標準。11.4生產設施拆除前,須進行拆除、置換合格。11.5設備容器和管道的清洗、置換要指定專人負責。11.6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蝕性介質的設備、容器、管道應進行徹底的吹掃、置換,使內部不含有殘渣和余氣,取樣分析結果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11.7吹掃置換過程中,應禁止明火作業及車輛通行,以確保安全。12盲板的加、拆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執行。13凡需拆除設備、容器、管道,必須達到動火條件,以保證施工安全。14拆除期間各級安全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必須到裝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對各個作業環節進行現場檢查確認,使之處于安全受控狀態。15動火、用電、動土、高處作業、進塔入罐等各類作業監護人,必須履行安全職責,認真監護,對作業和完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如消滅火種、切斷電源、清理障礙等)。16對遇空氣、水易自燃、自爆的物質,如硫化亞鐵和一些觸媒、催化劑、吸附劑等,要制定相應的防范對策和措施。17打開設備人孔時,應使其內部溫度、壓力降到安全條件以下,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放料排渣閥門,待確認內部沒有殘存物料時方可進行作業,警惕有堵塞現象。人孔蓋在松動之前,嚴禁把螺絲全部拆開。在拆卸設備之前,須經相關人員檢查、確認,對所存醇、油氣、風、水確實處理干凈后,才允許拆開,以防殘壓傷人。18起重、吊裝作業,須按安全技術規范嚴格執行。19高處作業人員應系用與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帶,安全帶應系掛在施工作業上方的牢固構件上,安全帶應高掛(系)低用。20禁止高空拋物件、工具和雜物。工機具、材料、工業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點擺放。21遇有異常情況,如物料泄漏、失火等,應停止一切施工作業,并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22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承包商管理制度目的:加強對承包商的安全、健康、環保管理,盡可能的避免和減少各類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及其他工程施工過程中事故、事件的發生,確保項目實施的順利進行。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檢維修、搶修及日常保運等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內容:1、資格預審(預認證)公司對各類項目進行承包商資格預審,以選擇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收集、建立并及時更新承包商名冊和相關資料建立承包商數據庫。包括以下內容:承包商的名稱、法人、地理位置、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資信情況、服務范圍、注冊資金、經營業績、工作類型、工程施工能力等經營情況。安全管理機制及實施情況。過去3年來的安全表現。包括因工傷亡的人數,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次數,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的符合情況。2、選擇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通過招標確定具體工程項目的承包商。并檢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措施,選擇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并簽訂施工合同,并規定項目完成后的交接程序、交接內容和驗收標準;明確承包商對施工作業中事故的責任及對轉包、分包隊伍的責任。3、 開工前準備3.1 培訓及考試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對承包商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及業主單位的相關規定、特點和要求、施工環境的主要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及施工安全要求等。3.2簽訂安全承諾書和安全協議書參加施工者簽訂安全承諾書;簽訂承包商安全協議書。3.3 檢查施工所用的車輛、設備、機具是否滿足企業的安全管理要求。3.4 承包商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3.5 辦理人員、車輛入廠證和作業許可證3.6安排作業監護人3.7 對項目進行風險評價承包商在進行施工前,應先進行風險評估,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和環境保護審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止安全事故、傷害事故、環境污染的具體措施和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情況。3.8 落實安全隔離措施,提供安全作業條件項目施工前,業主單位應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加好相關盲板,封好地漏,提供安全作業條件。3.9 辦理作業許可證與承包商共同確認施工范圍、作業對象、限制條件和注意事項,逐項落實安全措施后,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4、作業過程監督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承包商的作業過程進行經常檢查監督,及時糾正和制止施工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保證承包商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檢查內容包括:作業地點、作業對象、作業內容、作業程序、作業行為、設備機具、該項目的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情況。5、表現評價與考核項目完工后,對承包商的表現進行評價并備案。供應商及物資供應管理制度目的:確保基建、生產、經營所需物資符合安全要求,盡可能的避免和減少事故、事件的發生。范圍:適用于公司供應商及物資供應的管理。內容:1、供應商的選擇1.1公司對各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以選擇符合公司要求的供應商,1.2建立完善供應商檔案。供應商檔案包括以下內容:1)供應商的名稱、法人、地理位置、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2)資信情況、服務范圍、注冊資金、經營業績、管理水平(是否通過ISO9000認證)、產品種類、售后服務等經營情況;3)安全管理機制及實施情況;4)過去3年來的安全表現。2、物資采購根據貨比三家、擇優定貨的原則選擇安全性能高、服務質量好的供應商。3、簽訂合同對可能給公司的生產經營帶來危害的物資,應要求供應商對所提供的物資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估及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并提交風險評估報告。4、物資驗收、入庫、保管及發放管理4.1供應商必須隨貨提供包含安全范疇的資料,包括產品(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防爆設備生產許可證、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等必要的證書,化學危險品安全標簽、化學危險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等。4.2有專人對以上資料進行管理、存檔,以備查驗。4.3物資供應人員負責對物資進行驗收檢驗。4.4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安全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中要求,做好物資的入庫存放,并嚴格對在庫物資進行管理,確保物資質量。5、供應商評價、考核及續用5.1每年由供應管理人員采用綜合評分法對供應商進行評定。5.2重新評價認可制定供應商名錄。危害識別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目的:對公司生產、經營、服務過程中的危害進行識別與評價,通過風險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范圍:公司生產、經營全過程。內容:1、成立評估小組公司成立危害識別與風險評價小組,所有評估人員需經過專門培訓并有能力、資格開展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同時帶動和鼓勵其他員工參與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小組組長:總經理成員包括:安全管理人員、設備管理人員、生產技術管理人員、車間主任、班長、操作人員。2、選擇和確定評估范圍和對象識別和評價的范圍,包括生產活動、產品、儲運、裝置、設備、設施、服務、檢維修、消防、承包商的服務和設備等全過程。生產范圍應包括從規劃、設計、建設、投產和產品銷售的全過程。所有可能導致重要的危害的活動,包括非常規活動、檢維修等都必須充分得到識別。3、選擇危害識別方法評估人員應根據所確定的評估對象的作業性質和危害復雜程度,選擇一種或結合多種評估方法,包括安全檢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等,各種識別方法的應用簡介參照附件1。各部門首先制定安全檢查表(SCL)對作業環境、設備設施進行危害分析;對日常工作活動、工藝操作等采用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對于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關鍵工藝參數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進行危害分析;對新項目或項目設計開發初期階段,采用預先危險分析法。4、識別危害根源和性質危害識別要考慮以下問題——存在什么危害(傷害源)——誰(什么)會受到傷害——傷害怎樣發生評估人員應通過現場觀察及所收集的資料,對所確定的評估對象,識別盡可能多的實際的和潛在的危害,包括:物(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包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保護措施和安全裝置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動,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誤動作、不按規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為(制造危險狀態)。可能造成職業病、中毒的勞動環境和條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動、濕度、輻射),化學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險氣體、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監督、檢查、事故防范、應急管理、作業人員安排、防護用品缺少、工藝過程和操作方法等的管理。在進行危害識別時,充分考慮發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質:——火災和爆炸;——沖擊與撞擊;——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暴露于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等);——設備的腐蝕;——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露;——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危害產生的后果,包括:人身傷害、死亡(包括割傷、挫傷、擦傷、肢體損傷等);疾病(如頭痛、呼吸困難、失明、皮膚病、癌癥、肢體不能正常動作等);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水、空氣、土壤、地下水及噪音污染;5、評估風險和影響評估小組應對所識別的危害事故、事件或環境因素加以科學評估,確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響的最大范圍,以便采取有效或適當的控制措施,從而把風險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忍的程度,具體步驟包括:(1)、決定所識別的危害及影響發生的后果有多嚴重,重點考慮法律法規要求、傷亡程度、經濟損失、環境影響的程度大小、持續時間以及對本公司形象的影響;后果嚴重性(S)的判定參照附件2(2)、評估發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重點考慮危害發生的條件(比如正常、異常或緊急狀態發生)、現場有否控制措施(包括個人防護品、應急措施、監測系統、作業指導書、員工培訓)、事件或事故一旦發生,是否能發現或察覺,同類事故以前是否發生過以及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可能性(L)的判定參見附件3;(3)、評估風險。結合所辨別的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嚴重性,并決定其風險度(R)的大小以及是否是可以容忍的風險(參考附件3),風險評估的結果可分為以下幾種:可容許的(L*S=1~5)中等的(L*S=6~9)重大的(L*S=10~20)不可容許的(L*S=21~25)(4)、對所識別的不可容許的風險以及重大風險進行匯總,并編制重大及不可容許的危害清單。6、風險控制風險程度的大小是制定何種控制措施的依據,各部門應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見下表)風險程度控制措施可容許的維持現狀,保持記錄中等的制定管理制度、規定進行控制重大的制定目標、指標、管理方案,限期治理不可容許的立即采取隱患治理措施重大或不可容忍的風險是公司制定目標及隱患治理、管理方案的基礎及依據,各部門負責制定控制計劃,采取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消除、減少危害和影響,防止潛在事故的發生。a)、風險控制措施的內容①風險控制的技術措施:——消除風險的措施;——降低風險的措施;——控制風險的措施。②風險控制的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管理程序和操作規程;——制定、落實風險監控管理措施;——制定、落實應急預案;——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建立檢查監督和獎懲機制。b)、風險控制措施的確定公司應根據以下條件,選擇適用的風險控制措施:①可行性、可靠性;②先進性、安全性;③經濟合理性;④技術保證和服務。7、更新危害及風險信息在下列情形下危害記錄應及時更新:——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操作有變化或工藝改變;——有新項目、加工過程或產品;——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來源的新認識理解。如果沒有以上所描述的變化,也應至少一年內進行一次評審或檢查危害識別結果。且當進行基建、生產日常運行中各種操作、開停工、檢維修作業、變更等活動前均應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估,相關的識別頻率與方法見下表:作業頻率使用方法日常作業活動、開停工、檢維修頻繁進行JHA、SCL新建、擴建、改建及其它變更特定時間進行JHA、SCL設備、設施SCL關鍵生產裝置、設施定期進行JHA、SCL附件1:危害分析方法介紹1、工作危害分析(JHA)(適用于作業活動、生產過程的分析)是一種較細致地分析工作過程中存在危害的方法,把一項工作活動分解成幾個步驟,識別每一步驟中的危害和可能的事故,設法消除危害。分析步驟:(1)把正常的工作分解為幾個主要步驟,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用3—4個詞說明一個步驟,只說做什么,而不說如何做。分解時應:—觀察工作—與操作者一起討論研究—運用自己對這一項工作的知識—結合上述三條(2)對于每一步驟要問可能發生什么事故,給自己提出問題,比如操作者會被什么東西打著、碰著;他會撞著、碰著什么東西;操作者會跌倒嗎;有無危害暴露,如毒氣、輻射、焊光、酸霧等等。(3)識別每一步驟的主要危害后果。(4)識別現有安全控制措施。(5)進行風險評估。(6)建議安全工作步驟。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工作/任務: 區域/工藝過程:分析人員: 日期:序號工作步驟危害或潛在事件主要后果現有安全控制措施LS風險度(R)建議改正/控制措施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適用于設備、設施、操作規程的分析)是基于經驗的方法,是分析人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安全檢查分析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或操作規程的分析。分析步驟:建立安全檢查表,分析人員從有關渠道(如內部標準、規范、作業指南)選擇合適的安全檢查表。如果無法獲取相關的安全檢查表,分析人員必須運用自己的經驗和可靠的參考資料制定檢查表。分析者依據現場觀察、閱讀系統文件、與操作人員交談、以及個人的理解,通過回答安全檢查表所列的問題,發現系統的設計和操作等各個方面與標準、規定不符的地方,記下差異。分析差異(危害),提出改正措施建議。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區域/工藝過程:裝置/設備/設施:分析人員:日期:序號檢查項目檢查標準產生偏差的后果現有安全控制措施LS風險度(R)建議改正/控制措施附件2:評價標準評估危害及影響后果的嚴重性(S)分數人員傷亡程度財產損失停工時間法規及規章制度符合狀況形象受損程度5死亡終身殘廢喪失勞動能力15萬元全廠停車>48小時違法省內或同行業4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職業病慢性病住院治療5萬元全廠停車>24小時潛在不符合法律法規滄州市3需要去醫院治療,但不需住院2萬元部分停車不符合公司規章制度標準河間縣2皮外傷短時間身體不適小于2萬元不停車不符合本廠規章制度本廠1沒有受傷無不停車完全符合本崗位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分數偏差發生頻率安全檢查操作規程員工勝任程度(意識、技能、經驗)防范、控制措施5每天發生,經常從來沒有檢查沒有操作規程不勝任(無任何培訓、意訓不夠、缺乏經驗)無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4每月發生偶爾檢查或大檢查有,但只是偶爾執行不夠勝任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3每季度發生月檢有操作規程,只是部分執行一般勝任有,但沒有完全使用(如個人防護用品)2每年發生周檢有、但偶爾不執行勝任,但偶然出差錯有,偶爾失去作用或出差錯1偶爾或一年以上發生日檢有操作規程,而且嚴格執行高度勝任(培訓充分,經驗豐富,意識強)有效防范控制措施。風險評估表(R)風險度嚴重性可能性123451123452246810336912154481216205510152025危害識別與風險評價管理流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目的:為加強對公司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適用范圍:公司范圍內所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內容:1、責任區域的劃分:根據公司領導層的分工和個人職責,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確定責任人,在責任區域設置“管理人員安全承包責任牌”,將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名稱、責任人姓名等在責任牌上注明。2、承包人職責:1)指導安全承包點實現安全生產;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與隱患;4)督促隱患整改;5)監督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3、承包人、承包點所在部門安全管理要求:4、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其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示等。5、承包點所在單位應及時將參加活動情況書面反饋到安全管理人員。6、承包人的考核:每季度對承包人到位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考核情況納入管理人員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中。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及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建立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全面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8、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所在部門、班組職責: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嚴格遵守工藝、操作、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按巡回檢查制度定期對安全設施、危險點進行安全檢查;及時報告險情和處理存在的問題。9、應急預案與演練:應制定應急預案,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演練結束,對演練效果應進行驗證,確保現場操作人員通過演練能夠識別和及時處理各種不正常現象及事故。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規定目的: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中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制定本規定。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管理內容:1、帶班領導的主要職責:

1.1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1.2檢查、糾正作業現場出現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及作業環境不良的狀況;

1.3督促檢查現場出現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4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1.5組織處置本班次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命令。

2.值班和現場帶班的工作形式

2.1公司領導現場帶班制,是由負責帶班的領導,對帶班時間內本單位全過程所有作業活動進行現場巡查與監督管理。

2.2公司領導值班,是由負責值班的領導,在節假日8時—18時),在規定的辦公地點進行值守,檢查指導、協助解決問題及信息收集和反饋。

3公司領導帶班制的具體規定

3.1公司建立并保管領導現場帶班記錄,由帶班人員填寫在帶班過程中發現并處置的有關事項。

3.2領導帶班必須規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3.3每日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3.4嚴禁領導帶班空崗。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當班時,必須向總經理請假。

3.5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加強消防工作管理,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消防管理。內容:1、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各級首長負責制,各單位一把手對自己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負責。總經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公司指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負具體管理責任。2、各車間內部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車間主任為義務消防隊總隊長,副主任為副總隊長,各班班長(帶班長)為各隊隊長并在出現火警的情況立即組織本班義務消防隊投入現場滅火工作。3、消防工作,人人有責。在發生火險的情況下,無論何人都必須聽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無條件的參加滅火,否則將對本人進行嚴肅處理。4、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公司及各車間科室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及特點,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并對職工進行必要的、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訓。5、公司根據全廠各崗位的消防需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配置計劃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提出,并經公司安委會通過后執行。6、生產各崗位及其他要害部門的消防設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及維護保養,并主要歸其使用。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并要經常檢查,不準挪做他用,并列為交接班的主要內容。7、公司消防器材的監督管理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8、非為消防原因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造成損失或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丟失損壞的照價賠償,并視具體情況給予必要處罰。9、如發生火災,所在崗位人員必須立即滅火并向單位領導或安全管理人員報警,必要時可視情況直接向“119”報警請示支援。10、必須保證消防泵時刻處于良好備用狀態,操作室值班人員任何時候不得空崗,以保證發生火險時隨時啟用消防泵。消防備用水池貯水量必須保證在總容量的90%左右(冬天例外)。11、各單位必須加強禁煙管理,嚴格執行公司禁煙規定。12、在生產區內及其他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13、由于個人原因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追究其本人和所在單位領導人的責任,謊報火警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處理。14、各單位負責人及職工個人,必須按要求對安全管理人員或上級領導指令整改的火險隱患從速落實整改,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從重處理。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目的:保證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按需、按時發放,確保員工身心健康。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發放、使用、保管及日常管理。內容:1、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發放原則和范圍根據勞動條件制定,對于勞動條件相同的工種發給相同的防護用品,條件不同的則發給不同的防護用品。2、新進廠員工經三級安全教育后按標準辦理領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手續,由所在車間進行統一編號并登記防護用品發放記錄。3、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參加搶險事故、火災等嚴重損壞防護用品而不能使用的由所在部門報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情況后報主管領導審批補發。4、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員工,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5、禁止將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折合現金發放給個人,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租借、贈與或隨意改變其用途、結構。6、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預防事故發生,對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員工,各級領導和班組長有權令其穿戴好后再進行工作,否則按違章處罰。7、防護用品屬公司所有,員工只有使用權,員工在調離本公司時應將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交回原所在部門,并報安全管理人員和人力資源科備案,否則不予辦理調出手續。8、新建、擴建的新工種,其所在單位必須向人力資源科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發放所需的防護用品。9、員工凡病假、產假或其他原因離崗一個月以上停發防護用品;對離、退休員工不再發放防護用品。10、對防護用品保管不善而丟失或無故損壞者,按使用期限折價扣款后,方可領用新的用品。11、各部門對本部門失效防護用品統一進行處理。12、各部門應對本部門員工勞保卡進行統一管理。領料人員領取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時,應辦理登記。13、安全管理人員應不定期對供應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的質量進行檢查,對員工關于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意見進行調查、匯總,并向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反映情況。14、各車間、科室每年必須對員工進行防護用品、保養的專業培訓。15、員工必須了解防護用品適用性和防護功能,正確選用和使用呼吸道防護(毒)用品。16、員工每次進入危害環境前,應正確佩戴好呼吸防護用品,并檢查完好后方可進入,進入危害環境后應自始至終佩戴,直到離開危害環境。17、不得使用失效的呼吸道防護(毒)用品,對失效防護用品應及時更換。18、公司員工嚴格按照規定佩戴防護用品,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防護用品改為他用,嚴禁使用失效、報廢的防護用品。19、凡是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如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實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20、安全管理人員應配備少量公用的防護用品,供外來參觀、學習、檢查工作人員(不含外來施工作業人員)臨時借用。21、對有毒有害氣體可能泄漏的作業場所,應配備應急所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逃生、搶救時應急使用。各部門應有專人和專門措施,保證其處于良好待用狀態。22、凡發放車間、工段、班組公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如防護眼鏡等,應指定專人管理。如有丟失,要查清責任,折價賠償。屬于借用的,應按時交還。23、維修崗位及其它部門等有關人員,應根據其工作性質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24、員工從本崗位調離或長期休假(3個月)后,自調離或休假之日起不再發放原崗位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按新調入崗位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發放并與原崗位進行防護用品交接。25、夏季防暑用品由公司根據工作條件做具體安排。變更管理制度目的:對工作過程、程序、技術、設施、管理制度等所作的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更進行有計劃的控制管理,確保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工藝變更、設備設施變更、管理變更和人員變更等事項的變更管理。管理內容:1、變更類型:1)工藝變更:-生產裝置的新建、改建、擴建;-工藝流程、生產方案的變化;-工藝控制參數的修訂;-工藝技術改進引起的變化;-原料、產品、及化學藥劑性質的變化;-工藝操作規程和機組設備操作規程的改變;-電力及公用介質的變化2)設備變更:-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設備材料的代用;-更換與原設備材質、結構、型號、處理能力不同的設備;-臨時的配管、接頭;-臨時增加的電氣設備;-新增加的設備、容器或儲罐。3)管理變更:-法律、法規變更;-技術標準的變更;-工作程序的變更;-管理制度的變更2、在公司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管理過程中,凡與公司管理文件規定和原定施工生產管理措施的要求不符,已經或將對管理產生影響的事項,均應申請辦理變更,由基層單位的人員提出變更申請。3、辦理變更申請時,應填寫《變更申請表》,并按規定報批。但施工生產過程中的應急特殊事項變更,可直接越級報批,必要時,可先請示公司主管經理同意即可進行變更處置,后補辦變更登記。4、安全管理人員在接到《變更申請表》后,應根據變更項目的重要程度、影響范圍、投資情況等,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分級管理。5、一般變更:由安全管理人員會同基層單位領導和技術人員,對變更項目共同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風險評估的分析,并報上級領導審批。6、重大變更:主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及外來專家共同進行可行性研究、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評價,并按程序報批。7、不論變更申請是否批準,變更項目主管部門都將審批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經批準的變更應通知相關部門。8、項目變更主管部門制定“變更項目實施計劃”,明確項目內容、責任人員和控制目標。9、變更項目所在單位接到變更項目實施計劃之后,按《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管理制度》進行風險評估,制定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主管部門審批。10、變更項目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項目實施方案和異常情況應急預案以文字形式通知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明確崗位人員的分工和職責,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技能培訓。11、變更項目主管部門和變更項目所在單位安排專業人員進行實施過程的現場監督。實施過程如有變更,再按程序辦理。12、變更項目所在單位安排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負責實施過程的監督和監護工作。變更過程中,如出現異常緊急情況,按《應急預案》執行。13、設計和建設過程中的重大變更,由設計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具體負責執行。14、變更實施結束后,應由變更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的完整性、適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對環境的影響。15、驗收組應對變更的實施做出驗收評價,以確定變更是否符合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變更,應找出原因,提出改進方案,并要求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再次實施變更,實施完成后再由驗收組組織復審,并填寫驗收表(見附錄二)。16、驗收合格的項目,由各部門納入正常管理范圍進行管理。17、無需進行變更管理的情況:-設備的檢修和維護;-更換同一型號的設備和管線;-更換同一型號的配件;-清掃容器、管線或其它設備;-日常的設備、設施防腐保溫處理;-修理或重新標定的儀器、儀表;-工藝參數在控制指標范圍內的調整。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目的:規范公司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產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適用范圍:公司的各種安全檢查活動。內容:1、綜合安全檢查:1.1.公司級綜合檢查,應由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帶隊,各專業管理人員參加,對全公司范圍內安全工作進行普查,每年不少于六次。1.2.車間級綜合安全檢查,由車間主任帶隊,車間管理人員及各班組負責人參加,對全車間范圍內安全工作進行普查,每月不少于兩次。1.3.班組級綜合檢查,由班長帶隊,班組其他成員參加,對班組范圍內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1.4.節假日檢查:由公司主管領導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組織進行。2、專業安全檢查:2.1.專業檢查應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每年不少于兩次。2.2.專業檢查內容:鍋爐及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設備、廠房建筑、運輸車輛、安全裝置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設施等。3、季節性安全檢查: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為重點;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雷、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氣中毒、防凍、防凝、防滑為重點。可結合其他安全檢查一并進行。4、日常安全檢查:4.1.生產崗位的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遵守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制度。4.2.非生產崗位的班組長和工人,應根據本崗位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4.3.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5、全廠應在裝置開、停工前、檢修中、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轉時,進行安全檢查。6、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復制后送安全管理人員存檔。7、進行各類、各級檢查時,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研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責成所在單位進行整改。對重大隱患必須制定整改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核后報生產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并建立相關檔案。8、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納入技措、安措或檢修計劃,限期整改。9、《隱患整改通知單》的內容有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期限。通知單由安全管理人員辦理,必要時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后發出,由待整改單位的負責人簽收并落實,否則造成事故,按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目的:加強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管理,減少和避免事故的發生。適用范圍:公司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內容:1、定義事故隱患,是指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2、分類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3、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4、公司應當定期組織各職能部門、車間及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并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整改。5、公司實行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6、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7、對于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8、對于排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部門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9、在隱患治理過程中,公司及相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10、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企業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目的:表揚先進、懲罰違章,規范安全管理。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獎懲管理。內容:1、獎勵1.1.對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的危害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公司領導批準,給予適當獎勵;1.1.1.對安全生產有發明創造及合理化建議被采納,有效果者。1.1.2.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1.1.3.搶險救災有功者。1.1.4.全年安全生產、安全無事故比賽優勝部門和個人事跡突出者。1.1.5.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1.1.6.檢舉安全生產方面的嚴重違紀行為,經調查核實者。1.1.7.對塵毒及噪聲超標作業點,加強管理積極治理成績顯著者。1.1.8.安全管理人員推薦的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1.1.9.每年年終公司組織評選的安全生產先進部門、先進班組、先進個人。1.2.獎勵辦法1.2.1.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提出具體獎勵方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核,提交安全委員會討論同意。1.2.2.對集體和職工的獎勵分為:表揚、通令嘉獎、物質獎勵。2、懲罰2.1.對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發生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單位和責任者實行處罰。2.2.發生微小事故如屬違章造成,由其部門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2.2.發生一般事故,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處罰。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處罰:2.3.1隱瞞微小工傷事故、不登記、不報告,對責任部門及責任人按事故管理制度加重一級處罰。2.3.2發生傷亡事故或急性中毒之后,不積極采取妥善安全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同類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加重一級處罰。2.3.3接到公司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單》后,逾期不改需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規定加重一級處罰。2.3.4.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屢教不改和歷來不重視使用防護用品而造成工傷或重復(多次)發生工傷事先者,加倍處罰。2.4違反勞動紀律,對安全生產造成危害或潛在事故隱患的,按公司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管理規定處罰。2.5處罰決定由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根據管理權限做出。2.6允許被處罰單位或個人對處罰決定陳述意見,處罰的確存在不當的應實事求是地予以糾正。3、責任追究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實行責任倒查,依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安全教育制度目的:規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保證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適用范圍: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1、安全管理人員根據培訓需求于年初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并認真實施,保存培訓記錄,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2、新員工培訓:新招聘進入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公司、車間或科室、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工作。公司、車間(科室)、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號令》中第16、17、18條執行。對于新招聘進入公司的員工,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48小時,車間(科室)級不少于36小時,班組級不少于24小時。車間(科室)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專職安全員負責組織,教育人應由車間主任、副主任和車間安全員擔任。公司級安全教育結束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到車間;車間級安全教育結束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到班組;班組安全教育合格后,應在指定師傅指導下參加學習操作,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準獨立操作。2、對進入公司施工、作業及培訓、實習之外來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準進入公司施工、作業及培訓、實習,對上述人員的安全教育原則上是涉及到哪一層面則安全教育進行到哪個級別。外來承包、承租單位人員的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其直接管轄單位和人力資源科具體組織,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授課;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其直接管轄單位負責組織,施工作業所在單位負責授課。班組級(即承包組織級)安全教育,由承包、承租單位負責。公司、車間級安全教育結束后,要進行考試,并由本人在教育檔案上簽字,未經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進入公司工作。其他臨時性來公司參觀學習人員,由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派專人負責帶隊。3、公司內部調動(包括車間內崗位之間調動)及離崗一年以上的職工,調入單位(或原車間)必須對其進行二級或三級安全教育,并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4、公司領導層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質和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后方可上崗。5、在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作業前,檢修(或作業)單位必須對參加檢修或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檢修前安全教育。6、發生事故后,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在本單位范圍內按照“事故責任者本人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開展有針對性的事故防范教育。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工傷人員停職(或停止工作一段時間)后復工,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專題教育。7、企業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再培訓,再培訓時間不少于32學時。生產車間堅持班前會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做到日常教育經常化、規范化。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并按規定的期限組織復審。9、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行獨立作業。10、各級安全教育及特殊教育情況及其考核結果均必須做好安全教育記錄并填寫安全教育及考核臺帳。考核試卷至少保留5年以上。11、員工的日常安全教育采用班組安全活動的形式,每周至少活動一次,學習內容包括:事故案例、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安全生產知識等,公司領導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并簽字。各班組負責建立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培訓管理流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目的: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確保作業安全。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內容:1、為規范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2、我公司特種作業種類主要包括: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等。本公司從事上述作業的人員,均屬本管理制度所稱的特種作業人員。3、在本公司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年齡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4、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經具備相應條件,并經省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地、市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審查認可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單位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上崗作業。5、公司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復審所需的相關費用由公司負責。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禁止從事特種作業。7、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8、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并與人力資源科共同負責有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辦證的具體工作,公司另有安排的除外。9、特種作業人員在從事特種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我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禁止違章作業,否則一經發現,按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處罰。10、對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按規定進行定期復審,復審不合格者,于兩個月內再行復審,仍不合格者,收繳特種作業操作證作廢。不參加復審和中間考核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作業。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目的:加強崗位操作標準化管理,逐步實現崗位操作的標準化適用范圍:公司的崗位標準化管理內容:1、各崗位、各工種都應制定內容具體、可操作性強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標準》。2、各單位應經常性的組織員工對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標準的學習、考核。3、每個員工都必須熟知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標準,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按照規程規定和程序標準執行,以逐步達到操作動作標準化、設備維護標準化。4、《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標準》的變更,必須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的規定和公司變更管理規定,履行規定程序。未經批準嚴禁在實際操作中對上述規程和程序標準等私下進行任何變更。5、推行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努力實現作業環境標準化。6、所有進入生產現場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逐步達到現場安全管理標準化。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目的:規范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適用范圍: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內容:1、公司安委會按照其職責中的有關規定,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總結前段時間安全生產成效及不足,布置安排有關重要安全生產工作,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2、公司各職能部門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其中安全管理人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公司全體專職安全員會議,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有關獎罰意見。會議情況宜形成紀要下發有關單位、部門和公司領導。3、公司主管安全環保工作的總經理助理應出席安全管理人員主持召開的公司全體專職安全員會議。4、公司每天的生產調度會在調度生產的同時一并調度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生產實際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管理的措施和計劃,并對相關內容予以記錄保存。5、各車間每月至少應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并可與每月的工作總結會合并進行。各車間每日的生產調度會應同時調度車間的安全工作。6、各班組每天應召開班前班后會,布置總結本班組的安全工作。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本崗位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落實控制措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目的: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內容:1、事故分級:見下表事故等級未遂事故輕微事故中等事故上報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及以上人員未遂傷害事件。輕微傷害(一般醫療處理)。輕傷;重傷;職業病。1到2人死亡;多人重傷。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傷。生產、設備、火災等損失1萬元以下;未遂事件。損失1-5萬元;局部單元停車;一般影響的生產設備事故。損失5-10萬元;1-2套裝置停車;重大影響的生產設備事故。10萬元以上;裝置停產。50萬元以上;失控火災或爆炸。事故報告立即報告車間主任8小時內報告公司經理1、8小時內報告公司總經理,2、重傷事故1小時內報告公司經理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1小時內報告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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