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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評估方法判斷題

1.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兩種懲戒措施。

(X)

2.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工程建設項

目招標投標的懲戒措施。

(V)

3.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政府招標活

動的懲戒措施。

(V)

4.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國有產權交

易活動的懲戒措施。

(V)

5.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藥品和醫療器

械集中采購及配送活動的懲戒措施。

(V)

6.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一類疫苗采

購活動的懲戒措施。

(x)

7.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林權租賃的

懲戒措施。

(X)

8.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其他公共資

源交易活動的懲戒措施。

(V)

9.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中,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從事公共資源交

易代理活動的懲戒措施。

(V)

10.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

文件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相關人擔任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專家的懲戒措施。

(V)

11.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

文件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相關人在公共資

源交易領域從業的懲戒措施。

(V)

12.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

文件規定,可以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加強對失信企業、失信相

關人從事公共資源交易有關各項活動的監督檢查的懲戒措施。

(V)

13.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兩種懲戒措

施。

(x)

14.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

項目,依法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準的懲戒措施。

(V)

15.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從嚴控制生產許可

證發放的懲戒措施。

(V)

16.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對失信企業獲得財

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予以限制的懲戒措施。

(V)

17.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將失信信息作為選

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作伙伴的重要參考因

素,限制失信主體成為項目合作伙伴的懲戒措施。

(V)

18.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相關人擔

任私人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懲戒措施。

(x)

19.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在申請信貸融資或辦理

信用卡時,金融機構將其失信信息作為審核的重要參考因素的懲戒措施。(V)

20.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有不良信用記

錄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從業人員從事企業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相關活動的懲戒措

施。

(X)

21.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對申請獲得國有債

券不予受理的懲戒措施。

(x)

22.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在注冊非金融企業債務

融資工具時,加強管理,按照注冊發行有關工作要求,強化信息披露,加強投資人

保護機制管理,防范有關風險的懲戒措施。

(V)

23.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將失信信息作為公

開發行公司基金核準的參考的懲戒措施。

(X)

24.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在股票發行審核及在全

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審核中,依法將失信信息作為參考的懲戒措

施。

(V)

25.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將失信信息作為證

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的設立及股權或實際控制人變更審批或備案,私

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重大事項變更以及基金備案的參考的懲戒措施。(V)

26.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將失信行為作為境

內國有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或相關人員成為股權激勵對象事前事后監管的參考的

懲戒措施。

(x)

27.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依法將違法失信行

為作為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的參考的懲戒措施。

(x)

28.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在國有企業收購的事前

事后監管中,依法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予以重點關注的懲戒措

施。(X)

29.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將違法失信行為作

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審批的參考的懲戒措施。

(V)

30.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將違法失信行為作

為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分支機構負

責人任職審批或備案的參考的懲戒措施。

(V)

31.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在辦理相關海關業務

時,對其進出口貨物實施嚴密監管,加強單證審核、布控查驗、后續稽查或統計監

督核查的懲戒措施。

(V)

32.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對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

業管理的,依法不予通過認證,對已經成為認證企業的,按照規定下調企業信用等

級的懲戒措施。

(V)

33.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將失信主體列入稅收管

理重點監控對象,強化稅收管理,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的懲戒措施。(V)

34.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將失信主體的失信狀況

作為納稅信用評價的重要外部參考的懲戒措施。

(V)

35.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的

懲戒措施。

(V)

36.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新的科技扶持

項目,將其嚴重失信行為計入科研信用記錄,并依據有關規定暫停審批其新的科技

項目扶持資金申報等的懲戒措施。

(V)

37.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按程序及時撤銷相關表

彰獎勵,取消參加評先評優的資格的懲戒措施。

(V)

38.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依法限制招錄(聘)為

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懲戒措施。

(V)

39.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于從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中移除的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

員,應及時停止實施懲戒措施。

(V)

40.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

中,各部門和單位應密切協作,積極落實本備忘錄,制定失信信息的使用、撤銷、

管理、監督的相關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指導本系統各級單位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

戒措施。

(V)

41.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在辦理公路水運建設市場

及工程招標等行政許可過程中,優先或加快辦理的激勵措

施。

(X)

42.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及工

程建設等行政檢查過程中,適度減少檢查頻次的激勵措

施。

(V)

43.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在政府投資交通運輸項

目、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交通運輸項目的投標過程中,給予降低保證金比例、提高

工程預付款比例、守信獎勵等優惠,同等條件優先考慮的激勵措施。

(x)

44.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在道路運輸企業審驗、確

定經營范圍、線路招標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措施的激勵措施。

(x)

45.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守信典型企業給予重點支

持,出臺優惠政策、便利化服務措施時,優先選擇試點的激勵措施。(V)

46.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優先推薦公路水運交通優

質工程獎等國家和地方相關獎項,將守信典型企業的守信狀況作為各部門在本行

業、本領域內頒發榮譽證書、嘉獎和表彰等榮譽性稱號的重要參考,優先給予獎勵

和表彰的激勵措施。

(V)

47.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在"信用中國”網站及媒

體上公布和宣傳守信典型企業守信狀況,進一步增強社會影響力的激勵措

施。

(x)

48.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支持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本行業、本領域內采取更多的激勵措

施。

(V)

49.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在企業投資的交通運輸工

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程發包和市場交易中,鼓勵招標人和項目單位給予投標、履

約、質量保證金減免、提高工程預付款比例、守信獎勵等優惠,同等條件優先考慮

的激勵措施。

(V)

50.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鼓勵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運輸服務企業給予守信典型企業一定

便利措施。

(V)

51.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國務院采取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容缺受理"

等便利服務,部分申報材料(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齊備的,如其口頭

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辦理進度的支持措施。(x)

52.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國務院采取在企業發行債券備案登記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的支持措

施。

(x)

53.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國務院采取在申請國際金融組織融資項目申報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的支持措施。

(X)

54.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申請外國政府貸款項目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的

支持措施。

(V)

55.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實施政府性資金項目安排和其他投資領域優惠政

策時,將認定守信情況作為重要參考,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的支持措施。(V)

56.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對循環經濟先進典型的表彰中對守信主體同等條

件下優先考慮的支持措施。

(V)

57.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對節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個人的表彰和獎

勵中對守信主體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的支持措施。

(V)

58.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組織實施循環經濟示范試點中對守信主體同等條

件下優先考慮的支持措施。

(V)

59.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申報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

慮的支持措施。

(V)

60.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投

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價格執法檢查活動中,對守信主體適當減少隨機抽查

的比例和頻次的支持措施。

(V)

61.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電力業務許可管理制度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中,對

守信主體降低自查及隨機抽查頻次的支持措施。

(V)

62.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理制度事中事后

監管工作中,對守信主體降低自查及隨機抽查頻次的支持措施。

(V)

63.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采取在企業投資項目投標中,將守信狀況納入評審因素

予以考慮的支持措施。

(x)

64.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發展改革部門支持地方發展改革部門在法律法規和自身職權范圍內,

采取更多的激勵措施。

(V)

65.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財務部門采取在辦理鋼材等貨物進出口許可證時,可以根據招標人的

守信狀況給予適當便利的支持措施。

(x)

66.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金融部門采取在經貸款審查企業資信良好的,同等條件下,對守信典

型企業優先給予免擔保貸款的支持措施。

(V)

67.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金融部門采取將守信典型企業的守信狀況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授信融

資貸款的重要參考的支持措施。

(V)

68.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金融部門采取在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過程中,鼓勵發行人

披露信用信息,提高發行人的市場認可度的支持措

施。

(V)

69.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金融部門采取將守信典型企業的守信狀況提供給社會征信機構、金融

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支持措施。

(V)

70.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時,將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

業的守信狀況作為參考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考

慮。

(V)

71.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電信業務市場管理方面給予一

定便利。

(V)

72.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社會保障領域,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辦理社會保

險業務時可享受企業綠色通道,實施快捷服務。

(V)

73.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社會保障領域,將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的守信狀況

作為重要參考,按照有關規定適當降低農民工工資保證

金。

(V)

74.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土地使用和管理方面,政府投標出讓土地使用權時,同等條件下對

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予以優先考

慮。

(X)

75.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等

環境保護許可事項時,在同等條件下依法予以優先辦理。

(V)

76.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房地產建設管理中,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中介機構備案等方面給予

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必要的便利和優

惠。

(x)

77.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中,給予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

業可以適度減少常規檢查的支持。

(V)

78.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中,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給

予優先推薦申報國家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等的支

持。

(V)

79.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稅收管理方面,將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的守信情況

納入納稅信用評價的外部參考信息,作為納稅信用評價的重要外部參

考。(V)

80.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檢驗檢疫管理方面,優先給予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

二類管理、適用較低的口岸查驗率等檢驗檢疫優惠措

施。

(x)

81.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檢驗檢疫管理方面,將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優先作

為檢驗檢疫優惠措施試點企業。

(V)

82.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辦理安

全生產有關行政許可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實施便利服務措施。

(V)

83.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定執法檢查計劃時,減少對交通運輸工程建

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執法檢查的頻次。

(V)

84.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申請安

全生產政策性資金、評先評優活動中,予以優先考慮。

(V)

85.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辦理海域使用等行政審批過程

中,優先或加快辦理。

(V)

86.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舉辦和組織企業參加經貿展覽會、論壇、交流會及有關國內會議時

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給予優先考慮。

(x)

87.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在國內工程招標、投資和運維等方面,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

典型企業優先提供法律顧問、商事調解、經貿和海事仲裁等咨詢和支持。(x)

88.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優先提供專利申請、商標注

冊、訴訟維權等知識產權方面服務。

(V)

89.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海事局優先為企業設立協調

員,解決企業進出口通關問題。

(X)

90.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適用較低進出口貨物查驗

率。

(V)

91.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簡化進出口貨物單證審核。

(V)

92.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優先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手

續。

(V)

93.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享受CA互認國家或地區海關提

供的通關便利措施。

(x)

94.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如果海關企業信用等級為一般信用企業的,海關將優先對其開展信用

培育或提供相關培訓。

(V)

95.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文明單位評比中予以優先考

慮。

(V)

96.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評選五一勞動獎狀、中國青年

科技獎、"全國三八紅旗手”等評選中予以優先考慮。

(V)

97.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

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

(V)

98.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優化檢

查頻次。

(V)

99.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對守信典型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出臺優惠政策、便利化服務措施時,

優先選擇試點。

(V)

100.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將守信典型企業的守信狀況作為各部門在本行業、本領域內頒發榮譽

證書、嘉獎和表彰等榮譽性稱號的重要參考,優先給予獎勵和表彰。(V)

101.根據《關于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

錄》的規定,支持地方相關部門在法律法規和自身職權范圍內,在本行業、本領域

內對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采取更多的激勵措施。

(V)

102.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上傳數據準確性(40分)從各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上傳數據的采納

情況和"三碼"(交易識別碼、投資項目代碼、社會信用代碼)準確情況兩方面進

行考核。

(x)

103.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數據采納情況(25分)按照各市級上傳數據被采納的比例計分。(x)

104.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三碼"準確情況(15分)分別按照各省填報的交易識別碼、投資項目代

碼、社會信用代碼準確率計分。

(x)

105.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上傳數據覆蓋面(20分)從交易領域方面進行考

核。

(x)

106.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交易領域(10分)方面,按照各省上傳數據覆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

土地使用權和礦產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和政府采購,以及碳排放權交易、排污權

交易、公立醫院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林權交易等交易領域的范圍計

分。

(V)

107.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上傳數據及時性(15分)按照各省每年即時上傳數據占當年數據的比例計

分。

(x)

108.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上傳數據全面性(15分)采用隨機抽樣方式檢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

統是否做到“應傳必傳",按照樣本數據中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上傳數據的

完整率計分。

(x)

109.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維護運行情況的考核(10分)內容包括安全運行情況和故障應急

處理情況。

(V)

110.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安全運行情況(5分)根據網上服務系統中斷時間進行計分。(x)

11L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故障應急處理情況(5分)根據系統故障處理的及時性進行計分。(V)

112.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評價考核辦法的

通知中,考核評價采用評分法,滿分為100分。根據各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

考核得分進行排名,排名前10%為優秀。

(x)

11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

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

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

(x)

11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

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

投標邀請書。

(x)

11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

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

績情況,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V)

116、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政府投資項目需要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的,由招標人通過

招投標方式擇優確定。

答案:V

117,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政府投資項目需要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的,由招標人通過

考核方式擇優確定。

答案:X

118、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規定,中標結果公示后,中標通知書可由招標人從省公共

資源交易平臺下載打印。

答案:V

119、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規定,中標結果公示后,中標通知書可由招標人從縣公共

資源交易平臺下載打印。

答案:x

120、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規定,中標結果公示后,中標通知書可由招標人從市公共

資源交易平臺下載打印。

答案:x

121、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規定,中標結果公示后,中標通知書可由招標人從全國公

共資源交易平臺下載打印。

答案:x

122、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的當事人、

成交金額、工程量清單等主要內容進行公示。

答案:V

123、進入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的項目,其投標人提交的保證金由省公共

資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并對保證金繳納情況嚴格保密。

答案:V

124、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原則上不得實行資格預審,不得人為限制進入評審階段的

投標人數量。

答案:V

125、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原則上可以實行資格預審,但不得人為限制進入評審階段

的投標人數量。

答案:x

126、政府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原則上不派業主評委。

答案:V

127、政府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原則上可以派業主評委。

答案:x

128、為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加

強對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指導協調和對交易平臺的監督考評。

答案:V

129、為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各級行政監督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管

理,不得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設置前置性備案條件,不得直接或變相組織工程項目

招標投標活動。

答案:V

130、為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各行業監督和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項目

進場交易的監督管理,納入《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必須在公共資源

交易中心進行交易。

答案:V

131、為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省直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抓緊修訂完善

工程項目招標評標辦法,取消地區性的加分項目,營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

答案:V

132、為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省直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抓緊修訂完善

工程項目招標評標辦法,增加地區性的加分項目,營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

答案:x

133、為了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實行全過程電子化交易。各級各有關

行政監督部門要協調推進本系統公共資源全程電子化交易,禁止交易環節人為操

作。

答案:V

134、為了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構建多層次的監督體系。應充分發揮

行政監督部門、監察機構、招標人和社會監委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監督見證作

用,強化立體監管,形成"行業+監察+業主+社會”的監管體系。

答案:V

135、為了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構建多層次的監督體系。應充分發揮

監察機構、招標人和社會監委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監督見證作用,強化立體監

管,形成"監察+業主+社會"的監管體系。

答案:X

136、為了嚴格規范行政監督部門監管行為,構建多層次的監督體系。應充分發揮

行政監督部門、監察機構和社會監委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監督見證作用,強化

立體監管,形成"行業+監察+社會"的監管體系。

答案:x

137、為了嚴格約束領導干部行為,監察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

理,將遵守"九不準"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巡視、審計內容,對于違反“九不準"規定

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答案:V

138、為了嚴格約束領導干部行為,對領導干部干預招投標或者打招呼要求資質掛靠

的,招標人和被要求提供資質掛靠的單位應如實登記并報告紀檢監察機關。

答案:V

139、為了嚴格約束領導干部行為,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全程紀實制度,招標人應全程

記錄工程建設項目的決策和實施過程,要對招標投標環節是否按規定執行、是否有

領導干部插手干預等內容進行詳細記載,隨時備查。

答案:V

140、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規定,招標人可以將公開招標改為邀請招標。

答案:x

141、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規定,投標人依法依規參與招標投標活動,存在提供資質

掛靠和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記錄不良行為并列

入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

答案:V

142、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的企業,依法在一定期限內禁

止其進入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答案:V

143、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的企業,依法在定期限內禁

止其進入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答案:x

144、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的企業,依法在一定期限內禁

止其進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答案:x

145、根據湘政辦發(2017)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

標領域相關工作的意見》,發現專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

罰,將專家清退或納入黑名單。

答案:V

146、湘發改法規[201刀379號《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則》

制定的目的是落實對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的考評工作,規范考評程序。

答案:V

147、專家考評形式分為綜合考評和能力考評。

答案:x

148、湘發改法規[2017]379號《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則》

是依據《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而制定的。

答案:V

149、綜合考評的標準由湖南省發改委會同行業監管部門在組織培訓、考試等工作

事項時應按照《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則》的標準確定。

答案:x

150、根據湘發改法規[2017]379號《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

則》的規定,項目考評應根據考評方式不同實行分類考評。

答案:x

151、出現考評表內容以外其他需要考量情形的,考評人員應記錄在考評表的備注

欄中。

答案:V

152、綜合考評是指省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的培訓考核、評審、監督等方式的

考評,以及各級行政監管部門在查處招投標違法違規活動時對專家違規違紀的認定

結果。

答案:V

153、項目考評是指負有考評責任的單位對評標過程中的專家評標的能力、水平、

考勤、紀律等情況的考評,項目考評實行一項目一考評。

答案:V

154、綜合考評的標準由省發改委會同行業監管部門在組織培訓、考試等工作事項

時按照《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標準確定。

答案:V

155、根據湘發改法規[2017]379號《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

則》對于招標項目的行政監管部門的規定,監管部門實施現場監管或者通過電子系

統監管的,應當主要負責對專家的評標能力、評標道德、遵守紀律、是否依法履職

等情況進行考評。

答案:V

156、根據湘發改法規[2017]379號《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

則》對于承接招標項目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規定,其主要負責對專家的考勤、遵

守現場管理秩序等情況進行記錄和考評。

答案:V

157、確認參加評標后,未到場評標,又未及時通過網絡抽取終端請假的考評按不

稱職認定。

答案:V

158、未完成正常評標工作早退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59、不按照招標文件評審或不熟悉業務影響評標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60、依法應當回避而未申請回避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61、有傾向性誘導性發言并對評標造成不良影響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62、不熟悉招投標法律法規評審導致評標結果錯誤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63、不按照招標文件或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條件評審導致評標結果錯誤的考評按不

稱職認定。

答案:V

164、發現評審中的錯誤不予以糾正更改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65、評標計分匯總計算后對主觀分值進行調整導致改變評標結果的考評按不稱職

認定。

答案:v

166、不熟悉電子化評標操作嚴重影響評標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67、評標專家到達評標現場后,以項目復雜,或者工作量大等其它理由拒絕參與

評標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68、遲到未超出規定時間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69、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評標區域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70、將評標信息與本項目無關人員交流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71,進行傾向性誘導性發言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72、不熟悉招投標法律法規、不熟悉評標電子化操作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73、不認真對待評標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74、無原則迎合他人意見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75、誘導投標人澄清的考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x

176、遲到超出規定時間,取消該項目評標資格,且考評年度內累計超過三次的考

評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77,因勞務報酬(評標費和交通費)異議,而拒絕繼續評標或者拒絕簽字的考評

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78、遲到未超出規定時間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評標中累計達到三次的按不

稱職認定。

答案:V

179、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評標區域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評標中累計達到三次

的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80、將評標信息與本項目無關人員交流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評標中累計達

到三次的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81、進行傾向性誘導性發言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評標中累計達到三次的按

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82、不熟悉招投標法律法規、不熟悉評標電子化操作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

評標中累計達到三次的按不稱職認定。

答案:V

183、不認真對待評標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評標中累計達到三次的按不稱職

認定。

答案:V

184、無原則迎合他人意見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評標中累計達到三次的按不

稱職認定。

答案:V

185、誘導投標人澄清的按基本稱職認定,但一次評標中累計達到三次的按不稱職

認定。

答案:V

186、項目考評在每次評標活動結束時,同步在現場完成。行政監管部門、公共資

源交易中心和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分類填寫考評和評價表格。

答案:V

187、出現考評表內容以外其他需要考量情形的,考評人員應記錄在考評表的備注

欄中。

答案:V

188、湘發改法規[201刀379號《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則》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答案:V

189、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

答案:V

190、依法必須進行施工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在國家或者地方指定的報刊、

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上發布招標公告。

答案:V

191、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發出

投標邀請書。

答案:V

192、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答案:V

193、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標人應當拒收。

答案:V

194、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答案:V

195、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工程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

標。

答案:V

196、評標委員會可以直接確定中標人。

答案:V

197、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回避事由、擅離職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繼續評標的,應當及時更換。被更換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由更

換后的評標委員會成員重新進行評審。

答案:V

198、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人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

時明顯低于標底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對相應投標報價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

證明材料。

答案:V

199、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設計變更虛報工程量或者提高單價。

答案:V

200、重大工程變更設計應當按有關規定報監理人批準。

答案:x

201、由招標人規定最低投標限價。

答案:x

202、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開標前應當保密。

答案:x

203、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可得擔任本部門負責監督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成員。

答案:x

20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

得參加投標。

答案:V

205、中標候選人的經營、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者存在違法行為,招標人認為

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應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由招標人組建新的評標委員會重

新評審。

答案:X

206、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的建設、運

營,以及相關檢測、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答案:x

207、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招標人可以將項目實施

地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以達到科學擇優的目的。

答案:x

208、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為確保采購到優質產品,招標人可以指定品牌,

由代理商充分競爭。

答案:x

209、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但應當接受投標人主

動提出的澄清、說明。

答案:x

210、國家對招標貨物的技術、標準、質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

件中提出相應特殊要求,并將其作為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答案:V

211.根據《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招標項目評

標現場行政監督部門和經省政府同意建立的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評標專家參加

評標活動的行為進行日常考評。

答案:V

212、評標專家的日常考評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次。

答案:V

213、根據《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規定,要建立評標專

家日常考評制度,具體考評標準由省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答案:V

214、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主要負責考評專家出勤情況、遵守評標紀律等情況,實行

一項目一考評。

答案:V

215、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主要負責考評專家評審水平、能力及有無違規等情況,由

行業監督部門根據需要不定期進行考評。

答案:V

216、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本地區評標專家的日常考評結

果匯總后報送省發改委,作為評標專家年度考核的依據。

答案:V

217、在建立評標專家履職年度考核制度方面,省發改委應于次年1月組織有關招

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根據日常考評情況對評標專家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分為合格和不

合格兩個等次。

答案:V

218、年度考核結果是評標專家續聘的重要依據。

答案:V

219、評標專家在年度出現基本稱職4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答案:V

220、評標專家在年度出現1次不稱職和2次及以上基本稱職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

合格。

答案:V

221、評標專家在年度出現不稱職2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答案:V

222、評標專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暫停評標一年,暫停期間禁止以湖南省綜合評

標專家庫評標專家名義參加評標工作。

答案:V

223、繼續教育或連續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直接解聘評標專家。

答案:V

224、確認抽取信息后,兩次無正當理由無故不參加評標的,可直接解聘評標專

家。

答案:V

225、因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勝任評標工作的,可直接解聘評標專家。

答案:V

226、因工作調動,不再適宜擔任評標專家的,可直接解聘評標專家。

答案:V

227、評標專家自提出入庫申請或參與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評標即視為同意履行評

標專家的相關權利義務,接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管理。

答案:V

228、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不向評標專家發放報酬,但組織評標的招標人或招標

代理機構應當支付參與評標的專家勞動報酬。

答案:V

229、根據《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規定,由省發改委對

評標專家參加評標活動的行為進行日常考評。

答案:x

230、評標專家的日常考評分為稱職和不稱職兩個等次。

答案:x

231、根據《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規定,要建立評標專

家日常考評制度,具體考評標準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制定。

答案:x

232、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主要負責考評專家出勤情況、遵守評標紀律等情況,實行

多項目一考評。

答案:x

233、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主要負責考評專家評審水平、能力及有無違規等情況,由

行業監督部門按照規定定期進行考評。

答案:x

234、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于每月7日前將上月本地區評標專家的日常考評結

果匯總后報送省發改委,作為評標專家年度考核的依據。

答案:x

235、在建立評標專家履職年度考核制度方面,省發改委應于次年2月組織有關招

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根據日常考評情況對評標專家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分為合格和不

合格兩個等次。

答案:x

236、年度考核結果不作為評標專家續聘的重要依據。

答案:x

237、評標專家在年度出現基本稱職3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答案:x

238、評標專家在年度出現1次不稱職和3次及以上基本稱職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

合格。

答案:x

239、評標專家在年度出現不稱職1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答案:x

240、評標專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暫停評標半年,暫停期間禁止以湖南省綜合評

標專家庫評標專家名義參加評標工作。

答案:x

241、繼續教育或連續4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直接解聘評標專家。

答案:x

242、確認抽取信息后,一次無正當理由無故不參加評標的,可直接解聘評標專

家。

答案:X

243、因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勝任評標工作的,不可直接解聘評標專家。

答案:x

244、因工作調動,不再適宜擔任評標專家的,不可直接解聘評標專家。

答案:x

245、評標專家是投標人或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的,也可以擔任評標委員會

成員。

答案:X

246、評標專家是項目主管部門人員的,可以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

答案:x

247、評標專家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或其他社會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

審的,也可以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

答案:x

248申請評標專家不需申報個人文化及專業簡歷。

答案:X

249申請評標專家不需申報個人專業資格證書。

答案:X

250.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發出投

標邀請書。(V)

251.相同專業的施工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低的施工企業的業務許可范

圍承攬工程。W)

252.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

比較,并對評標結果簽字確認。(V)

253.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工程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V)

254.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工程必須進行施工招標。(x)

255.關于聯合體投標,不要求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x)

256.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高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X)

257.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應當指定一方與招標人簽訂合同。(x)

258.甲、乙兩家為同一專業的工程承包公司,其資質等級依次為一級、二級。兩家

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一項工程,該聯合體資質等級為一級。(x)

259.按照建筑法及其相關規定,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者降低投標報價、約定

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相互探聽對方投標標價、先進行內部競

價,內定中標人后再參加投標均屬于串通投標的行為。(x)

260.評標專家可以由個人申請。(V)

261..投標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擬任項目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

(V)

262、評標專家采用公開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結合的方式評聘。

答案:V

263、《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是依據《湖南省公共資源交

易失信行為聯合懲戒辦法》而制定的。

答案:x

264、《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是依據《湖南省公共資源交

易失信行為聯合懲戒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而

制定的。

答案:V

265、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由省發展改革部門負責。

答案:V

266、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由省人大常委會部門負責。

答案:x

267、評標專家只能由個人申請。

答案:x

268、評標專家可以由單位推薦。

答案:V

269、評標專家采用單位推薦方式的,應事先征得被推薦人的同意。

答案:V

270、評標專家只能采用公開征集的方式評聘。

答案:x

271、評標專家只能采用定向征集的方式評聘。

答案:x

272.申請評標專家不需申報個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簡況。

答案:X

273、申請評標專家不需申報本人所在單位或行業組織出具的推薦意見。

答案:x

274、評標專家參加評標活動應持證上崗,獨立評標。

答案:V

275、申請評標專家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

答案:x

276、申請評標專家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

答案:V

277、評標專家復審是對評標專家聘期內的業務能力、個人信用、履職、培訓教育

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

答案:V

278.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在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項目考評表A(行政

監督部門)的考評指標中,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的工作出現明顯錯誤,但對評標

結果未造成實質影響的,不扣分。

答案:X

279.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在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項目考評表A(行政

監督部門)的考評指標中,評標專家在評標活動中,未能公正履行職責,徇私舞

弊,嚴重偏離評標原則、標準和方法,對評標結果造成實質影響的,扣10分。

答案:x

280.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在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項目考評表B(公共

資源交易中心)中,不熟悉電子化評標操作嚴重影響評標屬于具體考評指標的見證

行為。

答案:x

281.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確認參加評標后又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席,且未能在規定

的集合時間30分鐘之前請假的,視為缺席。

答案:x

282.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在評標計分匯總計算后不能對主觀分值進行調

整以導致改變評標結果。

答案:V

283.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可以因勞務報酬異議拒絕繼續評標或者拒絕簽

字。

答案:x

284.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發現評審中的錯誤應予以糾正修改。

答案:V

285.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在網絡終端抽取時確認參加評標后,其后又因

其他原因未到場評標,應及時通過網絡抽取終端請假。

答案:V

286.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可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評標區域。

答案:X

287.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到達評標現場后,不能以項目復雜或者工作量

大等其它理由拒絕參與評標。

答案:V

288.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可進入與參評項目無關的評標室,并與其他專

家交流評標內容。

答案:x

289.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不能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或者

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

答案:V

290.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湘發

改公管(2019)963號),評標專家應熟悉招投標法律法規、不能超出招標文件規

定條件評審導致評標結果錯誤。

答案:V

291.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湘

發改公管規(2020)686號),評標專家的抽取,由主場按照《湖南省綜合評標專

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隨機抽取主場所在地的評標專家,由副場隨機抽取副場

所在地的評標專家。

答案:x

292.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湘

發改公管規(2020)686號),評標專家由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系統直接推送主、副

場門禁系統和交易系統。

答案:V

293.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湘

發改公管規(2020)686號),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招標文件

要求,獨立公正評標,主、副場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在評標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不同。

答案:x

294.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湘

發改公管規(2020)686號),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對評標資料進行電子簽名,完

成評標報告后方可離場。

答案:V

295.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湘

發改公管規(2020)6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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