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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際結算

在國際經濟交易中,交易雙方分處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當事人之間很難對對方的資信狀況有充分、全面了解,因而影響到交易的達成及合同的履行。為使雙方能順利達成交易,常常需要由一個第三方作為擔保人,以其資信向另一方保證委托人一定會履行合約項下的責任義務。由于銀行有雄厚的資金和較強的經營能力,開立保函或備用信用證成為銀行的經常性業務。

支付方式——銀行保函與備用信用證3第八章

銀行保函在國際商務活動中,匯付、托收、信用證等結算方式都是有風險的,保函因其能夠防范結算風險、解決合約雙方互不信任的問題而成為不可或缺的金融產品。另外,隨著國際經貿交往的規模日益擴大,貿易方式也日趨多樣化與復雜化。一些大型交易項目,如對外工程承包、機械設備的進出口交易等,履約時間長且金額大,因而涉及的問題較多,交易的風險程度也比較高。所以,為了保障交易的進行以及當事人各方的權益,保證交易各方履行合同義務,有關當事人會要求對方提供銀行擔保,以便在對方違約時通過提供擔保的銀行取得經濟賠償。這種由銀行提供的擔保,就是銀行保函業務。第一節

銀行保函概述銀行保函的含義與性質保函的含義是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或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或經濟賠償責任。保函也可以由非銀行機構如擔保公司、保險公司或其它機構開立,但這種屬于商業信用的商業保函因其本身的局限性很少應用,即使運用也很難為受益人接受,所以目前在國際交易中廣泛運用的是銀行保函形式。銀行保函的含義銀行保函(Banker’sLetterofGuarantee,L/G),是指銀行作為擔保人,根據申請人的請求,為其向受益人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開立的一種有條件承擔賠償責任的書面承諾文件。銀行保函的功能與性質銀行保函的主要功能保證申請人按與受益人達成的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促使交易順利進行;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給予受益人合理的補償。銀行保函的性質銀行保函屬于保證性質的銀行信用銀行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書面文件銀行保函是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銀行保函與信用證的比較銀行保函的當事人及其關系基本當事人申請人(Applicant)或稱委托人(Principal),指向銀行提出申請,要求銀行開立保函的人。申請人與受益人之間訂立了基礎交易合約。擔保行為了減輕自身所承擔的風險,保證資金的安全,在開立保函時通常要求申請人預交保函保證金或提供反擔保。申請人未能履行基礎交易合同項下的責任義務,導致擔保行依據保函條款履行擔保責任向受益人賠付時,應立即償還擔保行為此所作的任何支付。擔保人(Guarantor)或稱保證人,指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保函的人。銀行保函的擔保人是銀行,也稱擔保行(GuarantorBank)。責任接受申請人的保函申請書后,有責任按申請書要求開立保函;促使申請人履行基礎交易合同項下的某項義務;在申請人違約時,根據保函的規定向受益人做出賠償。權利有權根據保函金額和風險責任大小向申請人收取手續費;在向受益人做出賠付后,有權向申請人或反擔保人索償;在申請人不能立即償還擔保行已付款情況下,有權處置押金、抵押品、擔保品。受益人(Beneficiary)指接受擔保人開立的保函的當事人。義務受益人與申請人簽訂了基礎交易合約,要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權利在保函規定的索償條件具備時,有權憑保函提出索償要求,要求擔保人償付貨款或還款或賠償。基本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申請人與受益人是商品交易或商業合同的當事人,是基于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權利義務關系。申請人與擔保人之間是基于雙方簽訂的保函委托書而產生的委托擔保關系。擔保人和受益人之間是基于保函而產生的保證關系。其他當事人

有時根據保函的具體情況,或不同開立方式,還可能會產生其他幾個當事人。轉遞行(TransmittingBank)或稱通知行(AdvisingBank),是指根據擔保人的要求,將保函轉遞給或通知受益人的銀行。一般情況下由受益人所在地的擔保人的代理行擔任保函的轉遞行。轉遞行只負責鑒別保函表面的真實性,按擔保行的要求和指示及時將保函通知給受益人,且收取轉遞手續費。發生索賠后,轉遞行除了可代替受益人向擔保行轉交索賠文件或其他單據外,本身不受理任何索賠。

指根據擔保行的要求對保函加具保兌的銀行,保證擔保人按規定履行賠償義務。保兌行也稱第二擔保行,一旦加具保兌,當擔保行無力賠償時,就要代其履行付款責任。保兌行付款后,有權憑保函及擔保行要求其加具保兌的書面指示向擔保行索償。轉開行(ReissuingBank)指按擔保人的要求,在擔保人保證的條件下,向受益人開具以原擔保行為申請人、以自身為擔保行保函的銀行。轉開行一般是受益人所在地的銀行,是接受國外擔保行的委托,根據原擔保行開立的反保函中的反擔保指示,向受益人出具保函。轉開行成為新的擔保人,原擔保行成為反擔保方或指示方。轉開行開出保函后,由轉開行直接對受益人負責,擔保人對轉開行負責;一旦發生賠償,轉開行向受益人做出賠償后,有權憑反擔保函向原擔保行索償。保兌行(ConfirmingBank)反擔保行(CounterGuarantorBank)

即委托擔保中開立反擔保函的銀行,又稱為反擔保人、指示人(InstructingParty)或指示行(InstructingBank)。產生原因在國際業務中,由于對外國銀行不了解,以及各國法律差異較大,受益人往往只接受本國銀行開立的保函,因而申請人委托其往來銀行先給在受益人當地的代理行開立反擔保函(Counter-Guarantee),再由該代理行按反擔保行的指示向受益人開立保函。該代理行也就成為保函的轉開行。反擔保

即反擔保人應申請人要求向擔保行開出書面反擔保函,承諾當擔保人在申請人違約作出賠償后,向擔保人提供補償。業務中,反擔保人不直接接受受益人提出的任何索賠,僅對擔保人承擔責任,憑擔保人提出的要求予以償付,并享有對申請人追索的權利。銀行保函的開立開立形式按國際慣例,保函應以書面形式開立。銀行保函的開立有電開保函(By

Telecommunications)和信開保函(In

Paper

Form)形式,前者是指采用有效的電訊信息或加密押的同類電子數據交換(EDI)開立保函,后者是指采用信函格式開立。通過SWIFT系統辦理保函多數銀行通過SWIFT系統辦理保函的開立、通知、修改等事項,使用的報文種類主要有MT760保函、MT767修改保函、MT768保函信息的承諾、MT769減少或者釋放保函的建議等格式。MT760適用于由一家銀行向另一家銀行開出保函或一家銀行要求另一家銀行開出保函的通知。開立方式直接開立

簡稱直開法、直接擔保,即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直接開立保函給受益人,或通過轉遞行將開立的保函通知給受益人。直接開立給受益人這一方式中間不經過其他當事人環節,是保函開立方式中最簡單、最直接的一種。該方式涉及當事人少,關系簡單,但受益人接到擔保行開來的保函后難以辨別保函真偽,且對國外擔保行進行索償有諸多不便,所以受益人的權利不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通過轉遞行通知該方式由于受益人接到的保函是經過轉遞行鑒別真偽后的保函,真假易辯,所以應用較為普遍。但受益人索償不方便的問題仍然存在,因為轉遞行只有轉達或通知義務,不承擔任何責任,受益人只能通過轉遞行向擔保行索賠。直接開給受益人委托人擔保行受益人提出申請開立保函將保函正本直接寄交直接開立涉及當事人少,關系簡單索償不方便無法保障受益人自身的權利由于受益人的權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所以實際業務中很少采用此種方式開立。

通過轉遞行通知委托人擔保行通知行受益人提出申請開立保函(轉交)交給真假易辨索賠不便通過受益人當地銀行轉開

簡稱轉開法、委托擔保,即當受益人只接受本地銀行為擔保人時,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以提供反擔保的形式委托國外受益人當地銀行開立保函給受益人。通過轉開行轉開即銀行利用在受益人當地的代理行開立保函給受益人。該方式中,原擔保人變成了反擔保人,而轉開行則變成了擔保人。由于轉開行是受益人所在地銀行,能夠解決受益人對國外擔保行不了解和不信任的問題,而且保函的真偽易辯;再加上受益人與轉開行處同一國家或地區,不存在語言、風俗習慣、制度和法律方面的差異,索賠方便,所以該方式開立的保函對受益人最為有利。多重轉開如果銀行在受益人當地沒有代理行,且受益人只接受本地銀行為擔保人,則需要通過代理行在當地的往來銀行開立保函,即多重轉開。可能經過多重反擔保,出現第一、二甚至更多反擔保行,雖然具有轉開法的優點,但環節多、費用太高,委托人反擔保銀行擔保行通知行受益人提出申請開立反擔保函開立保函(轉交)開立保函(直交)基礎合同真假易辨索賠方便以這種方式開立的保函,對受益人最為有利通過轉開行轉開委托人第一反擔保行第二反擔保行擔保行受益人開立反擔保函開立反擔保函開立保函直交保函基礎合同多重轉開保函費用

保函費用主要是開立及轉開費用,另外也會產生修改費用、通知費用、注銷費用以及其他等。開立及轉開費用

這是保函的主要費用,也是申請人實踐中選擇擔保行及轉開行的依據。各國銀行開立保函收取的費用高低不等,在選擇國外轉開行時,除注意到其開立費用的高低外,還需注意到當地國家是否有其他要求費用,如印花稅等。銀行提供保函修改、通知、及注銷等服務一般按每筆業務收取費用。

中國銀行對提供保函修改、通知、注銷等每筆分別收取300元、300元、200元的服務費用;為受益人代理索賠按索賠金額的0.1%,最低1000元/筆,最高5000元/筆。銀行保函的內容銀行保函的內容

一般包括:保函的名稱與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有關合同或標書的號碼和訂約或簽發日期,擔保標的物即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擔保的貨幣名稱及金額,擔保性質,擔保的責任范圍,擔保的迄止日期,索償辦法等。主要條款擔保責任索償辦法與索償證明文件擔保期限其他付款保函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鑒于貴方與買方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的合同(下稱主合同)履行需要,應買方申請,我行特開立以貴方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萬元的付款保函:一、我行保證,買方將在貴方按照主合同的約定交付貨物后,向貴方付款。如果買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貴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貨款,我行將在收到貴方書面索賠通知及買方具有上述違約事實的書面證明后,以保函金額為限向貴方支付買方未付貨款。二、本保函的擔保金額將隨買方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額遞減。三、如果貴方與買方協商變更主合同,應事先征得我行書面認可,否則本保函即行失效。四、本保函不得轉讓。我行對除貴方以外的任何組織或個人不承擔擔保責任。五、本保函自開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日期)止。書面索賠通知和有關證明文件必須在上述期限內送達我行,否則我行在該保函項下的責任自動解除。買方按約履行付款義務、保函超過有效期或我行的擔保義務履行完畢,保函即行失效,請將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銷。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關銀行保函的國際慣例與規則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慣例《合同擔保統一規則》1978年6月通過《URCG325》,是國際商會制定的第一部關于保函的統一規則,1982年11月又出版了第406號出版物《開立合同保函模范格式》作為《URCG325》的補充供實際業務參考和使用。《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1991年國際商會對《URCG325》進行了修訂,并于1992年4月頒布實施了了國際商會第458號出版物《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即《URDG458,專門適用于獨立保函。2009年11月通過了重新修訂的《URDG758》。《合同保函統一規則》1993年4月國際商會制訂并頒布了適合保險業得第524號出版物《合同保函統一規則》,即《URCB524》。其他國際規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訂的《聯合國獨立保函和備用信用證公約》

第二節

銀行保函的種類

從不同的角度劃分,銀行保函有多種類型。應注意了解每一種保函的特點、用途及要求。按擔保人所承擔義務的性質賠付性質保函

或稱為信用類保函,一般是擔保人擔保申請人按合同規定對受益人承擔某項義務,如履約、承包工程、投標簽約等等,若屆時申請人不履行該項義務,則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損失。付款性質保函

或稱為付款類保函,一般是擔保人擔保在受益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申請人向受益人付款;若屆時申請人無力或不進行付款,則由擔保人負責償付。這是就保函項下不同的支付前提、所付款項不同的性質以及支付發生不同的可能性而言,前者是銀行對那些只有在合同的一方有違約行為而使其在合同項下承擔了賠償責任時,支付才可能發生的經濟活動所提供的擔保。后者是為某種必然會涉及到支付行為的經濟活動所提供的擔保。根據保函與基礎交易合同的關系從屬性保函(AccessoryGuarantee)

即保函是基礎交易合同的一個附屬性契約,其法律效力隨基礎合同而存在、變化或消失,基礎合同無效,保函亦無效。

從屬性保函擔保人的責任是屬于第二性的付款責任,其承擔責任是以基礎合同中申請人違約為前提,即只有當保函的申請人違約、且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保證人才承擔保函項下的賠償責任。發生索賠時,擔保人要根據基礎交易合同的條款以及實際履行情況來確定是否予以支付,可以行使申請人的抗辯權,也可以在申請人放棄抗辯權時獨自行使抗辯權。獨立性保函(IndependentGuarantee)

獨立性保函是自足文件,雖是依據基礎交易合同開立,但一經開立便具有獨立的效力,擔保人對受益人的索賠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據保函本身的條款。

各國國內交易使用的保函或傳統的保函基本上是從屬性保函,國際上的保函大多數屬于獨立保函。見索即付保函是獨立性保函的主要形式。根據保函索賠條件的不同無條件保函(UnconditionalL/G)

也叫“首次要求即付”(FirstDemand)保函,主要是指“見索即付”保函,即擔保人對受益人的簡單書面索賠承擔了無條件的支付義務,當受益人憑保函及有關證件向擔保人索償時,擔保人無需取得申請人的同意,立刻付款。這類保函,不論基礎合同的實際執行情況,也不論受益人是否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只要擔保人在保函的有效期內收到了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保函條款規定的書面索賠即立即付款,而不得以任何理由來對抗受益人,不得拖延付款,更不得作出拒付。有條件保函(ConditionalL/G)

擔保人向受益人付款是有條件的,擔保人在保函的條文中對索賠的發生與受理設定了若干的限制條件,或規定了若干能客觀反映某種事件發生的單據提供;只有在符合保函規定的條件下,或所規定的能反映客觀事實的單據提交給擔保人后,擔保人才予以付款。這種保函的特點是賠付必須基于違約責任。

從目前國際銀行保函業務來看,無條件保函使用較多。按保函的用途或擔保的內容投標保函(TenderGuarantee)

銀行(擔保人)應投標人(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以招標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投標人在開標之前不中途撤銷投標或片面修改投標條件或中標后不拒絕簽約、不拒絕交納履約保證金,否則銀行將保證支付給招標人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主要用于國際投標與招標業務,實質上是代替了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函(PerformanceGuarantee)

銀行(擔保人)應交易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人)的請求,開立的以另一方當事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若一旦申請人未能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銀行將保證支付給受益人一定金額作為賠償,或者由銀行根據保函條款履行合同義務。

履約保函的應用范圍較為廣泛,除用于一般的貨物進出口交易外,還可用于“三來一補”貿易、技術貿易、對外承包工程等業務;銀行既可為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擔保,也可為進口商向出口商提供擔保。國際招標與投標項下的履約保函,通常是將投標保函進行修改或擴展新條款即成,也可以重新單獨開具。預付款保函(AdvancePaymentGuarantee)

也稱為還款或退款保函(RepaymentGuarantee/Down-PaymentGuarantee),是指銀行(擔保人)應交易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人)的請求,開立的以另一方當事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若一旦申請人在收到預付款后沒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或未按規定使用預付款項,銀行將保證償還受益人預付或已付給申請人的金額。應用進出口貿易中的預付定金保函。勞務合作中的預付款項保函,主要是工程承包中的項目預付款保函。技術貿易等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方式的業務中的保函。國際融資項目中的保函。其他形式保函付款保函(PaymentGuarantee)反擔保函(CounterIndemnify/CounterGuarantee)保留款保函(RetentionMoneyGuarantee)延期付款保函(DifferedPaymentGuarantee)質量保函(QualityGuarantee)維修保函(MaintenanceGuarantee)提單保函(BillofLadingGuarantee)按貿易形式出口類保函進口類保函租賃保函(LeasingGuarantee)加工裝配貿易保函(Processing/AssemblyGuarantee)補償貿易保函(CompensationGuarantee)其他種類直接保函與間接保函融資性保函與非融資性保函借款保函(LoanGuarantee)保釋金保函(BailGuarantee)關稅保函(CustomsGuarantee)賬戶透支保函其他第三節

見索即付保函及其業務流程見索即付保函的概念與特點概念《URDG458》的規定《URDG758》的規定一般定義見索即付保函是擔保人憑在保函有效期內提交的符合保函條件的要求書(通常是書面形式)及保函規定的任何其他單據支付某一規定的或某一最大限額的付款承諾。

根據《URDG758》規定,除非另有規定,見索即付保函包括保函、反擔保函以及保函和反擔保函的任何修改書。見索即付保函常用于建筑工程合同和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獨立的付款保證單據化索賠要求必須與保函條款相符擔保人對單據的審核責任僅限于表面相符見索即付保函的特點見索即付保函的內容主要內容

《URDG758》認為開立保函的指示以及保函本身都應該清晰、準確,并建議保函需明確11項內容:申請人;受益人;擔保人;指明基礎關系的編號或其他信息;指明所開立的保函,或者反擔保函情況下所開立的反擔保函的編號或其他信息;賠付金額或最高賠付金額以及幣種;保函的失效;索賠條件;索賠書或其他單據是否應以紙質和/或電子形式進行提交;保函中規定的單據所使用的語言;費用的承擔方。

《URDG758》還規定了見索即付保函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問題:除非保函另有約定,保函的適用法律為擔保人開立保函的分支機構或營業場所所在地的法律,擔保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保函的任何爭議由擔保人開立保函的分支機構或營業場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專屬管轄;除非反擔保函另有約定,反擔保函的適用法律為反擔保人開立反擔保函的分支機構或營業場所所在地的法律,反擔保人與擔保人之間有關反擔保函的任何爭議由反擔保人開立反擔保函的分支機構或營業場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專屬管轄。《URDG758》標準保函與反擔保函模版

考慮到各類保函具有共同本質和相似特點,《URDG758》對投標、履約、預付款等保函采用了一體化處理方式,在附錄中提供了保函與反擔保函的標準模版,以便于統一保函業務操作規程;同時提供了“可加入見索即付保函格式中的選擇性條款(OptionalClausestobeInsertedintheFormofDemandGuarantee)”,以供使用保函者選擇運用。見課本表8-2、8-3等。適用《URDG758》的見索即付保函格式適用《URDG758》的見索即付反擔保函格式可加入見索即付保函格式中的選擇性條款見索即付保函的單據單據的種類索賠書或索款要求書(WrittenDemandforPayment)

受益人為行使見索即付保函項下的索賠權利,將索款要求做成書面形式提交給擔保人。索賠書是見索即付保函要求的基本單據,提交時要隨附一份受益人的聲明(Beneficiary'sStatement),說明申請人在哪些方面違反了基礎關系項下的義務。該聲明的內容可以在索賠書中做出,也可以在一份單獨簽署的隨附于該索賠書的單據中做出,或在一份單獨簽署的指明該索賠書的單據中做出。違約聲明書(WrittenStatementofPrincipal'sBreach/Default)

是受益人以單獨單據形式做出的申請人違約聲明,以作為索賠書的支持單據。其他單據單據的形式及要求形式要求單據可以是紙質形式和電子形式。如果保函沒有表明交單是采用紙質形式還是電子形式,則應采用紙質形式交單。語言要求除非保函另有約定,受益人或申請人出具的,或代表其出具的單據,包括任何索賠書及支持聲明,使用的語言都應與該保函的語言一致;其他人出具的單據可使用任何語言。出單日期要求索賠書或支持聲明的出單日期不能早于受益人有權提交索賠的日期。其他單據的出單日期可以早于該日期。索賠書或支持聲明或其他單據的出單日期均不得遲于其提交日期。交單及交單要求

《URDG758》規定,受益人應在保函開立地點或保函中指明的其他地點,并且在保函失效當日或之前將保函要求的所有單據交給擔保人。應注意如下要求:交單時單據必須完整,除非明確表明此后將補充其他單據。如此后將補充其他單據,全部單據應在保函失效當日或之前提交。如果保函表明交單應采用電子形式,則保函中應指明交單的文件格式、信息提交的系統以及電子地址;如果保函中沒有指明,則單據的提交可采用能夠驗證的任何電子格式或者紙質形式。所謂能驗證的,是指適用于電子單據時,該單據的接收人能夠驗證發送人的表面身份以及所收到的信息是否完整且未被更改;不能驗證的電子單據視為未被提交。

如果保函表明交單應采用紙質形式,需指明交付方式;規定以特定方式交付,但并未明確排除使用其他交付方式,則交單人使用其他交付方式也應有效。每次交單都應指明其所對應的保函,如標明保函編號。對交單地點的要求。采用紙質形式交單的情況下,擔保人指明單據提交到其分支機構的地址;采用電子形式交單的情況下,指明電子地址,如擔保人的SWIFT地址。如果未明確交單地點,則為擔保人開立保函的地點。見索即付保函的業務流程

見索即付保函最少有申請人、受益人、擔保人等三個當事人,即直接保函或三方保函;如果受益人要求保函由其本國銀行出具,而申請人與該銀行并無往來,則會產生第四個當事人——反擔保人,即間接保函或四方保函。

直接保函的業務流程(一)申請人擔保行受益人訂立基礎合同①⑤⑥②③④①申請開立保函②開出保函③申請人違約,受益人索賠④擔保行賠付⑤擔保行索賠⑥申請人賠付直接保函的業務流程(二)申請人擔保行受益人訂立基礎合同①⑤⑥②③④通知行⑤⑦①申請開立保函②開出保函③通知保函④申請人違約,受益人提交索賠要求⑤通知行轉交擔保行⑥擔保行賠付⑦擔保行索賠⑧申請人賠付⑧間接保函的業務流程申請人反擔保行/指示行受益人訂立基礎合同①⑤⑥②③④擔保行/轉開行⑦⑧⑨①申請開立保函②開出反擔保函并要求轉開行轉開③轉開行開出保函④申請人違約,受益人向轉開行索賠⑤轉開行賠付⑥轉開行向反擔保行索賠⑦反擔保行賠付⑧反擔保行向申請人賠付⑨申請人賠付見索即付保函的失效

除了完成其擔保職能,保函文件退還擔保人注銷之外,《URDG758》規定,無論保函文件是否退還擔保人,在下列三種情況下保函均應終止:保函失效。即滿足保函明確規定的失效事件;保函項下已沒有可付金額;受益人簽署的解除保函責任的文件提交給擔保人。除非因保函屆至失效日,如果擔保人知悉保函由于上述三種情況的任一原因而終止,擔保人應將該情況毫不延遲地通知指示方,或申請人或反擔保人;在反擔保函項下,反擔保人也應將該情況毫不延遲地通知申請人。如果保函或反擔保函既沒有規定失效日,也沒有規定失效事件,則保函應自開立之日起三年之后終止,反擔保函應自保函終止后30個日歷日之后終止。如果保函的失效日不是索賠提交地點的營業日,則失效日將順延到該地點的下一個營業日。第四節

銀行保函的業務處理申請人向銀行申請開立保函選擇擔保行企業申請開立保函,必須要按標書或合同中規定的要求選擇受益人可接受的當地銀行或者選擇在我國的銀行或其他國際性銀行開具保函。填寫開立保函申請書(ApplicationforL/G)需根據基礎合同的需要填寫書面的申請書。各銀行一般都有自己的開立保函申請書范本,供申請人索取填寫,其主要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名稱與地址,受益人的名稱與地址;保函的類別、金額、幣種、有效期,開立方式,開立保函的標的,申請人責任保證,申請人申明以及擔保行負責事項等。提交開立保函申請文件除申請書外,申請人需按銀行的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如營業執照、有關批準文件、交易合同副本或標書副本、反擔保文件或財產抵押書、保函格式等文件。保函申請書示樣保函申請書

致:中國銀行米蘭分行

按照合同/標書的規定,本人茲申請你行為本人以信/電開立一份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擔保函/備用信用證(以下簡稱“保函”):保函申請人名稱及詳細地址(中/英文):

保函受益人名稱及詳細地址(中/英文):

保函類別:保函擔保內容:(詳見申請書后附保函格式)保函幣別及金額(大小寫):

保函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函是否由通知行通知及通知行名稱、地址(中英文):

保函是否轉開及轉開行名稱、地址(中英文):

為此,本人特作出如下聲明及不可撤銷承諾:1.你行擁有絕對的決定是否開立此保函,是否承擔保函項下義務的權利,而無需提出任何理由。在應本人請求及你行和受益人同意對保函進行修改及/或展期時,本人在本申請書中所作的承諾繼續有效,并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2.你行對保函因郵、電傳遞過程中發生的遺失、延誤、錯漏等概不負責。3.你行對保函項下索賠書及其它單據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準確性概不負責。4.本人同意你行按國際慣例和你行有關規定受理本保函業務并對保函的賠付與否有決定權。5.本人保證你行免遭法律訴訟、索賠、損失、費用及利息損失。你行發生的法律訴訟、索賠、損失、利息損失將由本人無條件全部承擔。你行可無需征求本人同意,即可從本人保證金帳戶(帳號:-0249-088)中沖銷上述款項/按反擔保規定辦理/執行抵押協議。本人保證不對你行采取的上述措施提出任何異議,并放棄一切抗辯和追索的權利。6.本人在此所作的不可撤銷承諾為延續性擔保。如出現本人破產、清盤、無力支付,或由于任何原因使本人承諾無效、撤銷、被命令放棄或減少等情況,你行將有權隨后強制執行本申請書中的承諾以使上述債務獲得完全支付。7.本人的不可撤銷承諾不受你行與保函受益人之間合約的影響,不受其它第三者可能對你行提出任何抗辯的影響,也不受你行接受或放棄任何其它反擔保,保證金的影響或約束。8.你行延期及/或部分執行本人的承諾并不意味著你行對本承諾項下權力的放棄,不排除你行進一步行使本承諾項下的權力。9.如申請人為多個人時,以下簽字人將承擔共同、分別責任。10.本人在此申明本人有充分的資格和法定權力提供以上承諾。11.本人承諾按每年3%向貴行支付保函費用,本人授權你行從本人在你行的帳戶上收取該項費用。

申請人:簽字:銀行開立保函擔保行審查銀行在收到申請及材料后,在開立保函之前,會對申請人的合法性、財務狀況的真實性、交易背景等進行調查,對申請人提交的開立保函的申請書、交易合同副本或招標書副本、反擔保文件或財產抵押書、保函格式等逐一進行詳盡的核實。審查的重點有:申請人的資格是否合法,項目手續是否齊全;保函申請書的填寫是否完整、真實;有關交易或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申請人是否擁有到期支付保函項下款項的能力;受益人的資信狀況;反擔保人的資金實力與資信情況;抵押物品的所有權狀況、可轉讓性、實際價值等;其他有關事項。簽訂開立擔保協議

在收到開立保函的申請,了解申請人的履約能力和償付能力等情況后,如果不準備或無法開立保函,應毫不延遲地通知申請人。

如果同意開立保函,銀行還會與申請人簽訂“開立擔保協議”。雖然各銀行的“開立擔保協議”的名稱與格式不同,但內容大致都包括擔保種類、用途、金額、費率、擔保有效期、付款條件、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需要提供反擔保的,申請人還要按銀行要求辦理反擔保手續。擔保行開立保函

銀行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及申請人的資信審查認可后,根據保函申請書與“開立擔保協議”正式對外開立保函,并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申請人收取擔保費。開立保函時,如果保函格式是國外受益人提供的,對其中的不利或無理條款應加以限制。保函擬好后,審查保函本身沒有錯漏,經申請人、外匯管理部門、開戶銀行等確認,確保申請人、受益人、擔保人沒有異議后,交擔保行有權簽字人簽字。保函簽字后,按申請書或協議的要求采用電開或信開方式開出并送達受益人。保函一旦脫離擔保人的控制即為開立;保函一旦開立即不可撤銷,即使保函中并未聲明其不可撤銷。

保函開立后,要注意了解保函的傳遞情況;不管用何種方式遞交銀行保函,一般應要求受益人在收到保函后,出具收到保函的證明文件。保函的后期業務保函的修改

保函的修改必須經過當事人各方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任何一方單獨對保函條款進行修改都視做無效。如保函修改未經受益人同意,對受益人不具有約束力;但除非受益人明確拒絕接受該修改,擔保人自修改書出具之時起即不可撤銷地受保函修改內容的約束。修改過程申請人與受益人就保函修改取得一致意見。申請人向擔保行提出書面修改申請書,并加蓋公章,注明原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金額等內容以及要求修改的詳細條款和由此產生的責任條款,同時應出具受益人要求或同意修改的證明供擔保行參考。擔保行審查修改申請并同意修改后以后,向受益人發出修改函電,由有權簽字人簽字后發出。保函修改電函的法律效力

保函修改電函的法律效力如同保函,即在開立后生效且不可撤銷,在修改書中約定“除非在指定時間內拒絕否則該修改將生效”的條款無效。保函修改電函的接受在有轉遞行的情況下,轉遞行應將受益人接受或拒絕保函修改書的通知毫不延遲地通知給向其發送修改書的一方。對同一修改書的內容不允許部分接受,受益人部分接受視為拒絕該修改的通知。除根據保函條款做出的修改外,在受益人表示接受該修改或者做出僅符合修改后保函的交單之前,受益人可以在任何時候拒絕保函修改。

保函修改申請書

示樣保函的轉讓可轉讓保函

是指可以根據現受益人(轉讓人)的請求而使擔保人向新受益人(受讓人)承擔義務的保函。轉讓的規則通常情況下,除非有明確的約定,保函是不得轉讓或質押的,擔保行有權拒絕對保函受讓人或質權人做出付款。《URDG758》規定:保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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