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92-2010 煤礦礦井建筑結構設計規范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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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水印

人人文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煤礦礦井建筑結構設計規范

Codefordesignofcollierybuilding

andstructureofcoalmine

GB50592-2010

主編部門:中國煤炭建設水印協會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1年2月1日

人人文庫

中國計劃出版社

2011北京

水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煤礦礦井建筑結構設計規范

GB50592-2010

中國煤炭建設協會主編

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C座4層)

(郵政編碼:100038電話:6390643363906381)

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

人人文庫世界知識印刷廠印刷

850×1168毫米1/324.25印張108千字

2011年1月第1版2011年1月第1次印刷

印數1—6000冊

統一書號:1580177·498

定價:26.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680號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

《煤礦礦井建筑結構設計規范》的公告

現批準《煤礦礦井建筑結構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水印,編號為

GB50592—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4、

3.3.2、3.3.3(2、5)、3.5.3(6)、6.4.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

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

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人人文庫

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

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2005〕124號)的要求,

由煤炭工業太原設計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

本規范共11章,1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總則、符號、建筑設

計、結構設計基本規定、荷載、地基基礎、井口房及井頸、提升機房、

棧橋和地道、轉載站、儲煤場等。

本規范在編制過程中,針對煤礦建(構)筑物的特點,認真分

析、總結和吸取了多年來我國煤礦建設中建筑、水印結構設計的實踐經

驗,引入了經實踐檢驗已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及新的科研成果,

對煤礦特有建(構)筑物的建筑、結構設計提出了明確規定,廣泛征

求了煤炭系統有關方面專家和單位的意見,對有關問題進行了修

改,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

釋,由中國煤炭建設協會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煤炭工業太原設計

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解釋。本規范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

結合設計、施工和生產實踐,注意總結經驗和積累資料,如有需要

對本規范進行修改和補充之處人人文庫,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交煤炭工

業太原設計研究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東陵里;郵政編碼:

030001),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煤炭工業太原設計研究院

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勘察設計委員會

參編單位:中煤國際工程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

·1·

天津大學

主要起草人:董繼斌劉曉勇王步云萬匯陳志華

李丁崔紅陳春元李照亮趙秀芹

主要審查人:劉毅蔣莼秋鮑巍超袁耀明關家祥

王志杰任愛國朱曉輝陸桂玖張長安

鄭捷李振民陸清彥賈冠華曹宏

水印

人人文庫

·2·

目次

1總則…………………(1)

2符號…………………(3)

3建筑設計…………………(6)

3.1一般規定………………(6)

3.2建筑構造………………(6)

3.3防火設計………………(9)

3.4主要工業建(構)筑物……(10)

水印()

3.5行政及公共建筑…………14

3.6居住區…………………(18)

4結構設計基本規定………(19)

4.1一般規定………………(19)

4.2結構分析………………(19)

4.3結構布置及構造要求……(20)

5荷載…………………(22)

5.1荷載分類………………(22)

5.2荷載組合………………(22)

5.3永久荷載………………(23)

5.4樓(人人文庫地)面活荷載…………(24)

5.5吊車荷載………………(26)

5.6風、雪荷載………………(27)

5.7堆料荷載………………(28)

6地基基礎…………………(30)

6.1一般規定………………(30)

6.2地基計算………………(30)

·1·

6.3采空區…………………(34)

6.4山區地基………………(36)

6.5軟弱地基………………(38)

6.6濕陷性黃土地基…………(43)

6.7基礎……………………(44)

7井口房及井頸……………(46)

7.1井口房…………………(46)

7.2井頸……………………(46)

8提升機房…………………(49)

8.1結構布置………………(49)

8.2結構計算………………(49)

8.3構造要求………………(52)

水印()

9棧橋和地道………………54

9.1結構布置………………(54)

9.2結構計算………………(54)

9.3鋼桁架…………………(56)

9.4地道……………………(62)

10轉載站……………………(63)

10.1一般規定………………(63)

10.2結構計算………………(63)

11儲煤場……………………(65)

11.1一般規定………………(65)

11.2結構計算人人文庫………………(66)

11.3構造要求………………(67)

附錄A柔性膠腔式樁端后注漿工法鉆孔灌注樁…………(69)

本規范用詞說明………………(71)

引用標準名錄…………………(72)

附:條文說明…………………(73)

·2·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Symbols…………………(3)

3Architecturaldesign……(6)

3.1Generalrequirement……(6)

3.2Buildingstructure………(6)

3.3Fireprotectiondesign……(9)

3.4Mainindustrialconstructions……………(10)

水印()

3.5Officeandpublicbuildings………………14

3.6Residentialdistrict………(18)

4Basicrequirementsofstructuraldesign………………(19)

4.1Generalrequirement……(19)

4.2Structureanalysis………(19)

4.3Structurallayoutanddetailingrequirements………………(20)

5Load………(22)

5.1Classificationofloads……(22)

5.2Combinationofloadeffects………………(22)

5.3Permanentaction………(23)

5.4Liveloadsonfloorsandroofs人人文庫……………(24)

5.5Craneload………………(26)

5.6Windandsnowload……(27)

5.7Loadofstockpile………(28)

6Groundandfoundation…………………(30)

6.1Generalrequirement……(30)

6.2Calculationofground……(30)

·3·

6.3Goaf……………………(34)

6.4Groundinmountaineousregion…………(36)

6.5Feebleground…………(38)

6.6Groundincollapsibleloessregions………(43)

6.7Foundation……………(44)

7Collarhouseandoutset…………………(46)

7.1Collarhouse……………(46)

7.2Collaroutset……………(46)

8Hoistbuilding……………(49)

8.1Structurallayout………(49)

8.2Structuralcalculation……(49)

8.3Detailingrequirements…………………(52)

水印()

9Trestlebridgeandsubway………………54

9.1Structurallayout………(54)

9.2Structuralcalculation……(54)

9.3Steeltruss………………(56)

9.4Subwayconstruction……(62)

10Transferbuilding………(63)

10.1Generalrequirement……(63)

10.2Structuralcalculation…………………(63)

11Coaldepot………………(65)

11.1Generalrequirement……(65)

11.2Structuralcalculation人人文庫…………………(66)

11.3Detailingrequirements…………………(67)

AppendixAExternalgroutingofcast-in-situ

boredpiles……(6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71)

Listofquotedstandards……(72)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73)

·4·

1總則

1.0.1為在礦井建筑結構設計中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

做到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技術先進、安全適用、經濟合理,制定本

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煤礦礦井地面工業建

(構)筑物的建筑設計和結構設計。

1.0.3建筑和結構的設計應根據煤礦礦井的特點,采用經實踐檢

驗的、有可靠保證的新型建筑材料及新結構。

1.0.4新建礦井主要建(構)筑物的結構設計使用年限應與礦井水印

設計服務年限相適應。當礦井設計服務年限不滿50年時,其主要

建(構)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仍應按50年設計。礦井建(構)筑物

的結構安全等級和抗震設防類別應按表1.0.4的規定采用。

表1.0.4礦井建(構)筑物的結構安全等級和抗震設防類別

結構安全抗震設防

序號工藝系統主要建(構)筑物名稱等級類別

1提升系統井架、井塔、提升機房、井口房、天輪架一級乙類

2運輸系統地道、棧橋、轉載站、裝車站(倉)二級丙類

筒倉、儲煤場、半地下煤倉、擋煤墻、受

3儲煤系統煤坑、翻車機房、爬車機房、地磅房、地磅二級丙類

溝、選矸樓

4通風系統人人文庫風井井口房、通風機房、瓦斯抽采泵房一級乙類

給排水

5系統水池、水塔、泵房一級乙類

供配電

6系統地面變電所、配電室一級乙類

7通信系統通信樓、調度中心一級乙類

供氣供熱

8系統壓縮空氣站、空氣加熱室、鍋爐房、煙囪二級丙類

·1·

續表1.0.4

結構安全抗震設防

序號工藝系統主要建(構)筑物名稱等級類別

機修車間、鍛鉚車間、木材加工房、煤樣

室、化驗室、爆炸材料庫、雷管庫、設備庫、

輔助廠房、、、、、、二級丙類

9材料庫材料棚油脂庫汽車庫汽修間

倉庫電(內燃)機車庫

臨時材料棚、設備棚三級丁類

行政公共礦燈房、浴室、任務交代室、辦公樓、食

10二級丙類

居住設施堂、職工住宅、娛樂培訓設施、單身宿舍

礦山救護及救護隊車庫、儀器庫、裝備庫、值班用

11房、通信樓、救災指揮部、保健急救室、消一級乙類

消防設施防站

注:1建(構)筑物各類結構構件使用期間的安全等級,應與整個結構的安全等級

相同,所有構件的安全等級在各階段均不得低于三級;

2當設計使用年限超過50年但不大于100年時,其安全等級應適當提高水?。?/p>

3井上通風、供配電、給排水、通信系統建筑的結構安全等級應為二級。

1.0.5改建和擴建礦井的建筑結構,加固改造后的設計使用年限

應與改建、擴建后礦井的剩余設計服務年限相適應。

1.0.6煤礦礦井建筑結構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

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人人文庫

·2·

2符號

2.0.1材料性能

γ———重力密度;

φ———內摩擦角;

θ———壓力擴散角。

2.0.2幾何參數

b———構件寬度(直徑);

bs———煤壓力計算寬度;

d———基礎埋置深度;水印

D———空心球的外徑;

h———構件高度;

Hg———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l———構件長度;

li———樁周第i層土的厚度;

L———相鄰支座的中心距離;

s———埋深;

t———空心球壁厚;

u———樁身周長;

V———人人文庫堆料的體積;

x1、x2、xf———豎向力作用點與基礎邊緣的水平距離;

y———水平力作用點與基礎邊緣的豎向距離;

z———基礎底面下墊層的厚度;

δ———鋼管壁厚。

2.0.3作用、作用效應及承載力

a———提升加速度;

·3·

ck———地基持力層代表性粘聚力標準值;

f———鋼材強度設計值;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

fak———地基承載力特征值;

faz———經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

fu———地基極限承載力;

fk———鋼筋、鋼絞線的抗拉強度標準值;

Fk———上部結構傳至基礎頂面的豎向力;

g———重力加速度;

G———堆料自重;

Gk———基礎自重和基礎上的土重;

Gk2———設備自重;

M———彎矩設計值;水印

Mu———彎矩作用下空心球節點的受彎承載力設計值;

Nt———軸向拉力設計值;

Ntu———軸向拉力作用下空心球節點的受拉承載力設計值;

Nc———軸向壓力設計值;

Ncu———軸向壓力作用下空心球節點的受壓承載力設計值;

N———錨桿所承受的拉力設計值;

p———基礎底面處的平均壓力值;

pc———基礎底面處土的自重壓力值;

pv———單位面積上的豎向壓力荷載;

———;

ph人人文庫單位面積上的水平壓力荷載

pf———單位面積上的豎向摩擦力;

Pvn———橫梁頂部承受的煤垂直壓力;

Phn———橫梁單側煤的側向壓力;

Pfn———橫梁側面承受煤的豎直摩擦力;

Ps———比貫入阻力;

Psm———比貫入阻力厚度加權平均值;

·4·

pz———墊層底面處的附加壓力值;

pcz———墊層底面處的附加自重壓力值;

Qk———提升機鋼繩荷載標準值;

Quk———后注漿單樁極限承載力特征值;

qsik———常規工法灌注樁單樁極限側阻力特征值;

qpk———常規工法灌注樁單樁極限端阻力特征值;

Rk———錨桿抗拔承載力特征值;

Rv———鋼繩通過提升機滾筒作用在主軸上的合力的豎向分

力;

Rh———鋼繩通過提升機滾筒作用在主軸上的合力的水平分

力;

Smax———提升鋼繩的最大靜張力;

———;水印

Smin提升鋼繩的最小靜張力

Vk———上部結構傳至基礎頂面的水平力。

2.0.4計算系數

fμ———運行阻力系數;

kc———滑移穩定安全系數;

k0———傾覆穩定安全系數;

βsi———第i層土側阻力增強系數;

βp———端阻力增強系數;

———;

ηt受拉空心球加勁肋承載力提高系數

———;

ηc受壓空心球加勁肋承載力提高系數

———;

ηm人人文庫受彎空心球加勁肋承載力提高系數

μ———摩擦系數;

ξc、ξq、ξγ———基礎形狀系數;

ψc、ψq、ψγ———地基承載力系數;

·5·

3建筑設計

3.1一般規定

3.1.1礦井地面建筑設計應具備地震、氣象、近期實測地形圖

和相應階段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及井下水侵蝕性分析等原始

資料。

3.1.2礦井地面建筑宜設計為以主井、副井為中心的聯合建筑和

多(高)層建筑。

3.1.3礦井行政、公共建筑及居住區建筑的節能設計應符合國家

現行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和水印《嚴寒和寒冷地區

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的有關規定。

3.1.4建(構)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間組合應滿足使用功能和生

產工藝的要求,并宜符合結構概念設計的要求。

3.1.5建(構)筑物應滿足使用中對防火、節能、安全、衛生及環保

的要求。

3.1.6建(構)筑物立面造型及外裝修材料、色彩的選擇應與周圍

環境相協調。

3.2建筑構造

3.2.1建人人文庫(構)筑物采光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

標準》GB/T50033的有關規定。機修車間、綜采設備維修車間、

提升機房、井塔提升大廳、一般控制室的采光等級應為Ⅲ級,鍛鉚

車間、木材加工房、變電所的采光等級應為Ⅳ級,空氣壓縮站、通風

機房、電(內燃)機車庫、井口房、選矸樓、水泵房、各類庫房、輸送機

棧橋、轉載站、儲煤場的采光等級應為Ⅴ級。

3.2.2礦井地面建(構)筑物噪聲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6·

1建(構)筑物內部主要工作和生活場所應避開強噪聲源。

對設有強噪聲設備的廠房,應對設備采用消聲設施,必要時尚應采

取吸聲和隔聲措施;

2作業場所的噪聲限制值不得超過90dB;廠房內部值班室、

一般控制室的噪聲限制值不應超過70dB;

3噪聲控制設計,除應滿足本條第1和2款的要求外,尚應

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GBJ87的有關

規定。

3.2.3礦井地面建筑宜自然通風,地下部分應設置通風道或豎

井。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機械通風。帶式輸送機

棧橋、轉載站、儲煤場等粉塵較大的地點,宜設置無動力通風裝置。

3.2.4建(構)筑物屋面防水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屋面工程

技術規范》GB50345的有關規定,井塔、變配電室水印、集控室的防水

等級宜為Ⅱ級,其他永久建(構)筑物的防水等級宜為Ⅲ級,臨時建

(構)筑物的防水等級宜為Ⅳ級。

3.2.5檐口高度大于8m或高低屋面落差超過4m的建(構)筑物

以及嚴寒地區的建(構)筑物,宜采用有組織排水。其余建(構)筑

物可采用無組織排水,屋面挑檐寬度不宜小于0.6m。

3.2.6建(構)筑物檐口高度大于8m時,應設置屋面檢修孔或外

墻爬梯,爬梯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3.2.7經常有人工作或休息的礦井工業建(構)筑物宜采用下列

措施:

1工業建人人文庫(構)筑物的體型宜滿足節能要求;

2外墻和屋頂等圍護結構宜采用傳熱系數較小的材料;

3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基礎上,宜減少門窗洞口面積,門窗應

有較好的密閉性;

4圍護結構的冷橋部位宜采取保溫措施。

3.2.8建筑物內部的水平及垂直交通應布置合理、順暢貫通。

工業建(構)筑物室內通道凈寬不應小于表3.2.8的規定。

·7·

表3.2.8工業建(構)筑物室內通道寬度(m)

檢修道人行道寬度

建(構)筑物名稱寬度距設備距設備適用條件

運轉部分固定部分

篩分樓及煤倉、選矸樓、井樓0.71.00.7—

帶式輸送機棧橋0.5—1.0—

帶式輸送機地道0.5—1.0—

礦車、箕斗棧橋0.71.2——

主、副井提升機房—1.51.2—

井口房—1.20.7—

0.8—1.5空氣壓縮<10

壓縮空氣站(單排布置)1.2—1.5機排氣量10~40

水印(m3/min)

1.5—2.0>40

通風機房0.81.51.5—

注:設備運轉部分與設備固定部分均為設備的外緣。

3.2.9廠房內部各層樓面的孔洞周圍應設置擋水臺,擋水臺的臺

高不宜小于100mm。提升洞口周圍應設置活動欄桿,樓層高度小

于24m時,活動欄桿高度不得低于1050mm,且不得超過

1200mm;樓層高度大于24m時,活動欄桿高度不得低于

1100mm,且不得超過1200mm。其他洞口應采取防墜措施。

3.2.10工業建(構)筑物在主要設備附近應留有充足的檢修位

置;在室外落地檢修時,應在室外適當位置留有充足的檢修場地。

3.2.11經常有人員操作的主要建人人文庫(構)筑物內宜設置衛生間。

3.2.12建(構)筑物室內裝修標準應根據使用功能和生產工藝特

性確定,在生產中易受到煤塵和煤泥污染的建(構)筑物,其室內墻

面、地面及頂棚應使用易清洗的裝修材料??刂剖业冉洺S腥瞬?/p>

作的建(構)筑物,內部裝修時的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的有關

規定。

·8·

3.3防火設計

3.3.1建(構)筑物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

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

3.3.2礦井地面工業建(構)筑物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與耐火等級

應符合表3.3.2的規定。

表3.3.2工業建(構)筑物火災危險性分類與耐火等級

生產或耐火

儲存物建(構)筑物名稱適用條件

品類別等級

汽油庫、油泵房、抽采瓦斯泵房、蓄電

甲二—

池充電間、煤氣站

通風機房、主副井口房或井樓、井架、

井塔、輸送機棧橋和地道、翻車機房、選

二—

丙矸樓、篩分樓、煤倉、矸石倉、轉載點、儲水印

煤場及受煤坑、干燥車間、油脂庫

木材加工房、器材庫、棚(綜合材料)三—

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

小于或等于4t/h,熱水鍋

鍋爐房、鑄工車間、鍛工車間、鉚焊車二爐額定出力小于或等于

間2.8MW時為三級;鑄工、

丁鍛工、鉚焊車間面積<

1000m2,可為三級

煤樣室、化驗室、內燃機車庫、汽車庫、

三—

消防車庫、無軌膠輪車庫、綜采設備庫

主副井提升機房二不包括井塔提升機大廳

礦井修理車間、壓縮空氣站、礦燈房

戊(不包括蓄電池充電間)、空氣加熱室、礦二—

井消防水泵房人人文庫、井口浴室、任務交代室

電機車庫、地面人行走道、水源及水

三—

處理建筑物、水塔、防火灌漿站

注:1凡本表未列入的礦井工業建(構)筑物、行政及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的類

別和耐火等級,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

定確定;

2封閉式儲煤場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中丙類廠房的有關規定。

·9·

3.3.3地面建(構)筑物安全出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般建筑物安全出口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

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

2生產系統廠房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2個;

3當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40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

超過15人、總生產作業人數不超過30人時,生產系統廠房可設置

1個安全出口,樓梯間可不封閉;

4生產系統的井塔、轉載站,當每層生產作業人數不超過3

人,且總生產作業人數不超過10人時,可用寬度不小于800mm、

坡度不大于60°的金屬工作梯兼作疏散梯;

5棧橋和地道內,操作點與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75m。

3.3.4封閉棧橋與廠房、轉載站等建(構)筑物的連接處宜設置防

止火勢蔓延的水幕或其他保護設施。水印

3.3.5封閉棧橋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水噴霧滅火系統時,其

鋼結構可不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3.3.6建(構)筑物內部裝修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

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的有關規定。

3.4主要工業建(構)筑物

3.4.1井口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井口房不得兼作消防材料庫;

2立井井口周圍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200mm的鋼欄桿,進

出口處應設置柵欄門人人文庫;

3井口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采暖;

4當采用壓入式通風或箕斗井回風時,井口房應根據工藝專

業要求采取密閉措施。

3.4.2提升機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內應有良好的采光,開窗時不應產生面對提升司機的眩

光;

·01·

2出繩孔應采取防護措施,墻面出繩孔的下邊緣處宜設置簡

易滾軸;出繩孔下部及周側的墻面應便于清洗;室外出繩孔下部應

設驗繩平臺和檢查鋼梯;

3樓、地面與提升機基礎間宜設置變形縫;

4吊車軌道方向應與提升機主軸方向垂直;軌面標高除應滿

足安裝、檢修的要求外,尚應滿足吊車不與提升機鋼絲繩相碰的要

求;

5提升機房內應設置隔音控制室,控制室內宜設置單獨的空

氣調節裝置;

6提升機房內的配電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配電裝置室設置在樓上時,應設置安裝孔或吊裝設備

的吊裝孔或吊裝平臺;

2)不小于6kV高壓配電室和電容器室,水印宜設置固定窗,窗

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臨道路的一面不宜

開窗;

3)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裝有電

器設備的相鄰房間之間有門時,應能雙向開啟或向低壓

方向開啟;

4)高、低壓配電室與提升機大廳間不應開窗,確需開窗時,

應采用乙級防火窗,連通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5)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的門窗、電纜溝應采取

防止雨、雪、風沙、塵埃和小動物進入的措施;

6)配電裝置室人人文庫、電容器室和各輔助房間內墻表面均應抹灰

刷白;

7)長度大于8m的配電裝置室應設置2個出口,并宜布置

在配電室的兩端,其中1個出口應直接通往室外。

3.4.3棧橋與地道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棧橋可根據氣候條件和使用要求選擇封閉式或敞開式;嚴

寒地區,包括橋面在內的棧橋圍護結構應采取保溫措施;

·11·

2棧橋、地道垂直于斜面的凈高不應小于2.2m,當地道為拱

形結構時,拱腳高度不應小于1.8m;

3人行道和檢修道的坡度大于5°時,應設置防滑條;坡度為

8°以上時,應設置踏步,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箕斗棧橋的人

行道,靠近箕斗一側應增設欄桿;敞開式棧橋兩側應設置高度為

1200mm~1300mm的欄桿,下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50mm的擋

板;

4棧橋鋼筋混凝土屋面應設置人字型分水條,間距不宜大于

15m;

5棧橋有沖洗要求時,側墻、地面宜采取防水措施,在棧橋中

部或低端處可設置橫向截水溝、集水漏斗等排水設施;

6地道應設置排水溝和集水坑;排水溝應設置蓋板,集水坑

的容積應滿足機械排水的要求。水印

3.4.4儲煤場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儲煤場可根據使用要求和環保規定選擇封閉式或敞開式;

2敞開式儲煤場周邊宜設置防塵墻、防塵網等防塵措施;

3封閉式儲煤場的底部和頂部應設置通風窗;

4封閉式儲煤場的屋頂宜設置采光帶;

5當利用擋煤墻支承屋面結構時,宜設置消防炮,消防炮應

設置在擋煤墻頂部;擋煤墻外側應設置爬梯,每段擋煤墻上的爬梯

不宜少于2個,爬梯間距不宜大于150m;

6返煤地道應設置安全出口和通風孔,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間距不應大于人人文庫150m,并應直通室外地面。

3.4.5通風機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符合通風散熱要求,當門窗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可設

置天窗或采用機械通風;

2通風機房應采取有效的消音措施,并應設置隔音值班室;

3風道內表面面層應平整光滑;

4風道與井筒聯結處應設置防墜格柵及測風平臺,風道向井

·21·

筒方向的坡度不應小于5‰;

5通風機房周圍20m以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3.4.6壓縮空氣站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符合通風散熱要求;在炎熱地區,當機器間跨度大于9m

時,宜設置天窗;

2室內應設置隔音值班室;當機房內噪聲超過標準時,應采

取有效的消音措施;

3儲氣罐宜置于機器間的北面,必要時可設置遮陽棚。

3.4.7庫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礦井器材庫、器材棚、消防材料庫、巖粉庫、油脂庫的建筑

面積不宜小于表3.4.7的規定。

表3.4.7礦井地面庫房建筑面積水印

礦井設計油脂庫

生產能力器材庫器材棚消防材料庫巖粉庫

(m2)(m2)(m2)(m2)面積儲存量

(/)

Mta(m2)(t)

≤0.453301104040603~5

0.603901806040608~10

0.904502506050808~10

1.2051032070508013~15

1.50570380706010013~15

1.80630420806010018~20

2.40720480807012018~20

3.00人人文庫8105401008012022~25

4.0090060010012016025~35

5.00100068011014018035~40

≥6.00110076011016020040~45

注:1無煤塵爆炸危險和不采用巖粉作為防爆隔爆措施的礦井可不設置巖粉庫;

2器材庫面積中應包括辦公室、收發室、生產用水泥庫和設備庫,礦井所需材

料、備品、備件、設備均應由總庫按計劃供應,礦井的庫、棚可作為臨時存放

·31·

以上物品的周轉庫;

3建有礦井選煤廠的礦井,選煤廠庫房可與礦井共建,其增加的面積指標應

按選煤廠設計有關規定確定;

4汽車庫建筑面積可按礦井配備汽車的品種、臺數和進庫數量等實際情況確

定,綜合建筑面積指標宜取每臺小型汽車18m2~22m2。

2油脂庫內應存放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的油脂;

3油脂庫應采取良好的通風隔熱措施,門窗應采取防火措

施,窗口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庫房內不應設置辦公室。

3.5行政及公共建筑

3.5.1礦井行政及公共建筑建筑面積的確定,應根據礦井勞動

定員確定,其分項設施及其建筑面積指標宜按表3.5.1的規

定選用。水印

表3.5.1礦井行政、公共建筑分項設施及面積指標

序號名稱指標備注

礦辦公室22m2/人~24m2/人

礦辦公室按礦級機關兩級管

生產調度室—理人員數計,適用于定員50人

(,

電話總機室—~70人50人取大值70人取

礦井小值);

1辦公樓集中控制室—生產調度室、電話總機室、集

辦公自動化中控制室、辦公自動化網絡室

網絡室—其面積由相關專業提供;

安全監察辦公室面積與建設

安全監查單位商定

辦公室—

按礦井設計生產區(隊)計,

150m2/區(隊)~

2(),

任務交代室2/()人數多的區隊取大值人數

人人文庫210m區隊少的區(隊)取小值

洗浴間0.85m2/人~按大班出勤人數的1.35倍

1.00m2/人計

1.05m2/人~

井口更衣室2按原煤生產人員在籍人數計

3浴室1.25m/人

0.40m2/人~

輔助用房按原煤生產人員在籍人數計

0.45m2/人

·41·

續表3.5.1

序號名稱指標備注

按大班原煤生產人員出勤人

1.80m2/人~

井口食井口食堂數的1.35倍計,或按實際就餐

堂和班2.00m2/人人數計

4中餐

廚房班中餐廚房0.90m2/人~按大班原煤生產人員出勤人

1.00m2/人數的0.90倍計

存燈室0.13m2/人~按原煤生產人員在籍人數的

0.14m2/人1.50倍計

礦燈房

包括修理間、儲配液間、辦公

5和自救輔助用房120m2~180m2

器室室、更衣室

自救器室0.13m2/人~按原煤生產在籍人數的1.50

0.14m2/人倍計

按大班出勤人數的0.90倍

0.50m2/人~

6井口等候室計,當計算面積小于120m2時

0.60m2/人

取120m2

22水印

7保健急救站150m~200m—

8圖書游藝室200m2~300m2—

9接待休息用房200m2~300m2—

10職工教育用房0.5m2/人按原煤生產在籍人數計

11探親房1.5m2/人~1.6m2/人按單身職工人數計

主入口50m2~60m2—

12門衛室

次入口25m2/處—

13開水房40m2~50m2—

14公共廁所30m2/處根據需要設置1處~2處

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嚴寒和

15人人文庫自行車棚1.5m2/車~1.8m2/車多雨地區宜建自行車庫

3.5.2礦井辦公樓、任務交代室、井口浴室及礦燈房和自救器室

宜組成聯合建筑。聯合建筑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聯合建筑中各建筑物應明確分區并有一定的聯系;

2聯合建筑的平面設計應根據使用功能和作業流程合理布

置,并應避免人流過于集中和交叉。

·51·

3.5.3井口浴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井口浴室應由洗浴間、更衣室和輔助用房組成。女職工入

浴人數可按總入浴人數的5%~10%計算;

2更衣室內更衣柜的數量應按原煤生產在籍人員計算,井下

工人的更衣柜宜為2個/人,地面工人的更衣柜宜為1個/人;可按

家庭服與工作服同室分開存放或分室存放設計;衣柜應存放方便

并設置通氣孔,家庭服存衣柜應為閉鎖式。

更衣室設計應預留衣柜總數的30%作為備用位置;

3入浴方式應根據各地生活習慣確定,可采用淋浴和池

?。荒性∈也捎昧茉〉谋壤粦∮?0%,女浴室應全部采用

淋??;

4浴池凈面積可按池浴人數0.2m2/人計算;淋浴器數量可

按淋浴人數5人/個使用,池浴人數可按20人/水印個計算;女浴室淋

浴器數量可按淋浴人數4人/個計算;

5男浴室內的盥洗器具可按入浴人數30人/個設置,女浴室

內的盥洗器具可按入浴人數15人/個設置;男、女浴室應設置便

池,男浴室宜增設小便槽;

6井口浴室內必須設置太陽燈室;

7浴室宜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嚴寒及寒冷地區宜設置自

然通風道;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通風換氣要求時,應采用機械通

風;

8浴室的樓(地)面應低于相鄰房間和走道20mm,浴室應采

用防滑地面人人文庫,并應設置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地漏或排水溝;

9更衣室及浴室的上、下水管和浴室頂棚應采取防結露和滴

水的措施,浴室熱水管道應采取隔熱措施;

10浴室的樓(地)面、內墻及頂棚的面層應采用不吸水、不吸

污、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

11樓(地)面、樓(地)面溝槽、管道穿越樓板及樓板與墻面連

接處應采取防水和防滲漏措施;

·61·

12更衣室及浴室布置在建筑底層時,窗臺高度距室外地面

不應小于1.8m,距室內地面不應小于1.5m。

3.5.4礦燈房和自救器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礦燈房采用集中管理方式時,收發窗口可按300盞/個~

400盞/個設置;

2存燈室應按設計礦燈總盞數的30%預留備用位置,自救

器應設置單獨存放間及檢修室;

3儲液室、存燈(充電)室以及檢修室的地面應耐酸、耐堿,并

應便于清洗,地面下不應布置無關的溝道和管線;

4礦燈收發窗口的窗臺及墻裙應采用耐磨、耐酸堿腐蝕和抗

撞擊的材料。

3.5.5井口食堂和班中餐廚房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井口食堂的餐廳每座使用面積不宜小于水印0.85m2;

2井口食堂中的餐廳與廚房(包括輔助部分)的面積比宜為

1∶1;

3井口食堂餐廳的售飯口的數量可按50人/個設置,售飯口

的間距不宜小于1.10m,臺面寬度不宜小于0.50m,并應采用光

滑、不滲水和易清潔的材料,且不應留有溝槽;

4井口食堂應設置餐具洗滌消毒間;300人以上的井口食堂

可設置冷藏間;

5合建的班中餐廚房與井口食堂宜有獨立的操作面積;

6井口食堂宜分別設置廚房主食制作間和副食制作間,并應

采取良好的通風人人文庫、采光、排煙、排氣和排水設施;300人以上食堂的

主食蒸、煮宜單獨設置分間;

7井口食堂應設置堆放菜的場地;設燃煤灶時,應設置堆放

煤的場地;寒冷地區和高原缺菜區,宜設置菜窖,炎熱地區食堂內

可設置炊事人員使用的沖涼間;

8少數民族職工較多的地區,應單獨設置少數民族專用食

堂。

·71·

3.6居住區

3.6.1新建礦井居住區的住宅及配套設施的建設,應充分利用當

地社會協作條件,凡社會上可提供的設施,不應重復建設。礦井居

住區應統一規劃、合理布置,并應與礦井生產區同步或提前建設。

3.6.2居住區的選址應符合本地區規劃部門的統一規劃要求,并

應得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

3.6.3居住區建設用地應統籌規劃;近期建設項目的用地應合理

集中,分期建設項目的用地應分期征用,預留用地應嚴格控制。

3.6.4礦區內建有多個礦井時,應結合當地規劃、統籌安排,宜選

擇合適位置建設中心居住區。

3.6.5居住區規劃總平面布置應緊湊,豎向設計應合理,功能分

區應明確,路網結構應清晰,綠化格局應自然,土石方填挖工程宜水印

做到平衡。

3.6.6居住區規劃應根據建筑體型、朝向、間距、布置方式、空間

組合,以及所在地段的地形、道路、管線的協調配合和環境美化等

因素確定。單體建筑物的設計要求應按規劃確定。

3.6.7房屋不宜布置在架空電力線的下面,受地形或場地條件等

限制而無法避開時,房屋凸出部分與導線的最大弧垂距離及最大

風偏時的水平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

50293的有關規定。

人人文庫

·81·

4結構設計基本規定

4.1一般規定

4.1.1礦井建筑結構應能承受在建造期間和使用期間可能發生

的各種作用和環境影響。在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內,結構和構件應

滿足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4.1.2改建和擴建礦井的建筑結構在加固改造前,應根據建筑類

型,分別按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144和

《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的有關規定進行可靠性鑒

定。當與抗震加固結合進行時,尚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水印《建筑抗震鑒

定標準》GB50023和《工業構筑物抗震鑒定標準》GBJ117的有關

規定進行抗震能力鑒定。

4.1.3礦井地面建筑結構型式應根據材料供應、自然條件、施工

條件、維護便利和建設進度等因素經綜合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結構構件材料的選用,應滿足建筑防火、防爆的要求。

4.2結構分析

4.2.1礦井地面建筑結構宜采用空間結構體系進行計算,也可簡

化為縱、橫兩向平面結構體系進行內力分析,分析結果應進行組合

處理后再用于構件設計人人文庫。

4.2.2礦井建筑結構的計算模型和基本假定應符合實際結構以

及連接的性能。

4.2.3利用建筑結構計算程序整體分析礦井建筑結構時,應對計

算結果進行分析和判斷,并應在確認計算結果合理、有效后再用于

工程設計。對經簡化處理的結構,整體計算后尚應對其局部進行

補充計算分析。

·91·

4.2.4屋面桁架或網架結構宜與下部結構整體分析。當無法整

體分析時,應計入下部結構的實際支承剛度,并應將下部結構傳來

的水平荷載施加到桁架或網架上。

4.2.5礦井建筑結構設計宜使結構或構件的自振頻率遠離設備

的振動頻率。當結構和構件的自振頻率與設備振動頻率接近時,

可調整結構或構件的剛度、質量。

4.3結構布置及構造要求

4.3.1礦井地面建筑結構的布置應滿足工藝要求,并宜做到受力

明確、簡單合理。同一結構單元內跨度、柱距、層高宜采用同一建

筑模數。當廠房內部設置吊車時,廠房柱距宜采用6m、7.5m、9m

或12m。

4.3.2樓面結構的布置,除應符合結構整體受力的要求外水印,尚應

符合下列要求:

1振動篩、斗子提升機、破碎機、翻車機、帶式輸送機機頭等

振動較大的設備應布置在梁上;

2當單個設備荷載小于2.5kN,或單個設備荷載大于

2.5kN,且單位面積折算荷載不大于活荷載的0.8倍時,可將設備

直接布置在樓板上;

3當單個設備荷載不小于2.5kN,且單位面積折算荷載大

于活荷載的0.8倍時,應設置局部加厚混凝土板帶或次梁;

4當單個集中荷載不小于15kN時,應布置次梁;

5當寬度為人人文庫200mm的板帶上設備總荷載不小于20kN時,

應設置次梁。

4.3.3樓板上預留的孔洞短邊尺寸(或直徑)大于300mm,且孔

洞周邊有集中荷載或孔洞寬度(或直徑)大于1000mm時,應在孔

洞邊加設邊梁。

4.3.4當樓板上設置小型設備基礎時,設備基礎宜與樓板同時澆

筑。當設備振動較大時,設備基礎與樓板之間應配置連接鋼筋。

·02·

4.3.5當混凝土橫梁埋入煤堆時,混凝土橫梁構造應符合下列要

求:

1梁端節點處宜采用上下加腋,加腋長度不宜小于300mm,

與水平面夾角可為30°~45°,并應設置斜向附加鋼筋;

2斜向鋼筋不應少于上下各4根,鋼筋直徑不應小于

14mm,伸過腋角的長度不應小于鋼筋的錨固長度;

3梁端箍筋應加密,加密范圍應大于加腋長度的2倍,且不

得小于梁高的1.5倍。

水印

人人文庫

·12·

5荷載

5.1荷載分類

5.1.1礦井地面建筑結構上的荷載,可按下列要求分類:

1結構自重、土壓力、預應力、固定設備的自重、地基變形、焊

接變形等永久荷載;

2樓地面活荷載、屋面活荷載、積灰荷載、吊車荷載、車輛荷

載、風荷載、雪荷載、冰荷載、堆料荷載、設備安裝檢修荷載、管道荷

載、設備拉力、溫度變化、地震作用等可變荷載;

3地震作用、火災、爆炸力、撞擊力、斷繩荷載等偶然荷載水印。

5.2荷載組合

5.2.1礦井地面建筑結構應根據使用期間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同

時出現的荷載作用,并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

分別進行效應組合,同時應取各自最不利的效應組合進行設計。

5.2.2礦井地面建筑結構設計時,應根據持久設計狀況、短暫設

計狀況、偶然設計狀況、地震設計狀況等分別進行下列極限狀態設

計:

1持久設計狀況、短暫設計狀況、偶然設計狀況、地震設計狀

況,均應進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設計人人文庫;

2持久設計狀況,尚應進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設計;

3短暫設計狀況和地震設計狀況,可根據需要進行正常使用

極限狀態設計;

4偶然設計狀況可不進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設計。

5.2.3進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設計時,應根據不同的設計狀況分

別采用標準組合、偶然組合或地震組合。

·22·

5.2.4進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設計時,應根據不同的設計要求分

別采用標準組合、頻遇組合或準永久組合。

5.2.5礦井地面建筑結構荷載效應組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

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和

《構筑物抗震設計規范》GB50191的有關規定。

5.2.6礦井建筑結構的重要性系數應根據結構安全等級和使用

年限按表5.2.6的規定采用。

表5.2.6礦井建筑結構的重要性系數

結構安全等級結構使用年限(年)結構的重要性系數

一級100不小于1.1

二級50不小于1.0

三級5不小于0.9

注:1地基基礎設計時,結構重要性系數不應小于1.0;水印

2偶然設計狀況和地震設計狀況,結構重要性系數可取1.0;

3當設計使用年限超過50年且不大于100年時,結構重要性系數應適當提

高。

5.2.7結構整體穩定、傾覆和滑移,應分別按基本組合和偶然組

合進行驗算。

5.2.8荷載的分項系數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荷載的分項系數可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

范》GB50009的有關規定采用;

2貯料荷載和設備拉力的分項系數應取1.3;

3斷繩荷載的分項系數可取1.0;

4按偶然荷載組合驗算傾覆人人文庫、滑移或漂浮時,永久荷載效應

對結構有利時的分項系數應取0.9。

5.2.9可變荷載的組合值系數,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

載規范》GB50009的有關規定取值。

5.3永久荷載

5.3.1自重荷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32·

50009的有關規定計算,當自重荷載對結構受力有利時,應按較輕

的材料容重并扣除建筑面層進行驗算。

5.3.2當建筑圍護材料的使用年限低于結構使用年限時,宜計入

更換圍護材料造成的荷載增加。

5.3.3土壓力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的有關規定計算。

5.4樓(地)面活荷載

5.4.1礦井地面建(構)筑物的一般樓面活荷載應按表5.4.1選

用。

表5.4.1礦井地面建(構)筑物的一般樓面活荷載

標準值組合值頻遇值準永久

建(構)筑物名稱適用條件

(kN/m2)系數系數值系數水印

提升機直徑

多10.01.00.950.85

繩提≤2.25m指提升機安裝

摩升提升機直徑為檢修區的平均值,

機15.01.00.950.85當有2臺及以上

擦2.8m、3.25m

大時,按較大的1臺

式廳提升機直徑為取

提20.01.00.950.85

升3.5m、4.0m

機導向輪及有設備指有較重設備

井的樓層6.00.90.900.80或部件時

塔其他樓層4.00.70.700.60—

井口房樓層10.01.00.950.85—

單層纏

直徑≤3.5m10.01.00.950.85指提升機安裝

繞式提升檢修區的平均值

機房直徑為人人文庫4.0m15.01.00.950.85

窄軌翻車機房樓層5.01.00.950.85—

礦車棧橋、斜井箕斗棧橋5.01.00.900.80—

輸送機棧膠帶寬≤1000mm2.51.00.900.80包括輸送機設

備及煤重,不含頭

橋、卸尾輪轉動裝置及

煤棧橋膠帶寬>1000mm3.01.00.900.80拉緊裝置重量

·42·

續表5.4.1

標準值組合值頻遇值準永久

建(構)筑物名稱適用條件

(kN/m2)系數系數值系數

膠帶寬≤1000mm3.00.90.900.85

強力帶式包括輸送機設

1000mm<膠帶寬備及煤重,不含頭

輸送機4.00.90.900.85

≤1400mm尾輪轉動裝置及

棧橋拉緊裝置重量

1400mm<膠帶寬

5.00.90.900.85

≤2000mm

選矸樓、篩分樓及煤倉、

4.00.90.900.80—

裝車站、轉載站

裝車添煤平臺4.51.01.001.00—

包括走廊、樓

更衣室、洗浴室、3.00.70.700.60梯、門廳、廁所,大

任務交代室水印浴池按實際采用

4.00.90.900.85用于庫房

礦燈房3.01.00.950.85—

5.01.00.950.85勞保用品、儀表

器材庫其他存放較重

12.01.00.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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