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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綿陽中學配電房意外事故應急預案配電房是確保學校安全用電的重要場所,為了保證全校師生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的正常運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陽綿中學配電房意外事故應急預案》。

一、意外事故應急組織指揮

意外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學校供電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和管理。

組長:zz

副組長:zzzz

成員:zzzzzzzz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zz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辦公室設在通慧樓三樓事務室(電話:236zz60)。

二、偶發事故應急預案

1、各配電房(銘志樓、高三教學樓及科技樓旁)應按消防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2~3個干粉滅火器),以防萬一。

2、每位電工應嚴格按照供、配電的操作程序進行停、送電的工作。停電時,要先停負荷開關,再停隔離開關;送電時,應先合隔離開關,再送負荷開關。如有違反程序操,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當時操作的電工負責。

3、一旦配電房發生意外事故,當班電工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事故,應當機立斷,根據有關操作規程,切斷電源,疏散閑雜人員,并應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領導匯報,必要時,應撥打“119”電話,請求消防部門協助處理事故,盡力把損失減到最低限度。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恢復供電,以確保學校的工作、學習用電。

4、每位電工應認真學習有關知識,提高自己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力爭不要發生事故,把一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凡有事故發生,應做到沉著、冷靜、及時、果斷地去處理事故,分析事故,且盡快恢復正常供電。

篇2:中學學生傷害及意外事故處置預案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學生傷害及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切實保障我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營造“文明、和諧、平安、穩定”校園環境,依據《學生傷害事件處理辦法》、《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校學生發生的傷害及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學生群體斗毆突發事件,學生校內外意外傷亡事件,學生自殺自殘事件,學生失蹤事件和嚴重心理危機事件等。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原則。維護廣大學生的根本利益,保護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和諧校園環境,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是學校應急處理工作的出發點和主旨。

(二)預防為主原則。把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學生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安全隱患、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和調處機制。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網絡建設,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分組負責、快速反應原則。建立學校、教研組(部門)、學生班級三級預防、控制、處置學生突發事件平臺,分級負責,協調配合,以便在突發事件的發現、報告、應急處置等主要環節中實現應對靈敏、運轉高效、處置規范。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學生傷害及意外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領導

成員:黨總支委員、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學工處、教務處、校辦公室、總務處、科研處的正副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班主任、團委書記、校醫

工作小組負責學生傷害及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由分管學生工

作的校領導負責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主要職責如下:

(一)了解和掌握學生傷害及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情況,控制局面,遏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將重大惡性突發事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二)及時調研和分析工作情況,提出預防和處置各類傷害及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預案的指導意見和相關措施;

(三)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處置傷害及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并密切配合公安機關等相關機構做好對事件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總結事件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修訂相關預案,教育相關人員提高警惕,增強預見性,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及時地處置類似事件。

四、各類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一)群體斗毆突發事件

群體斗毆突發事件是指多人參與斗毆,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和辦公秩序造成惡性影響的事件或系列事件。

處置程序:

1.事件上報及搶救

學生在發生群體斗毆,故意傷害等重大惡性事件時,知情者應立即報告學工處或保衛組,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行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如果受傷學生需要搶救的,須在第一時間送往附近醫院搶救。

2.事件處理

學工處、保衛組得知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相互通報情況,并在第一時間安排人員趕赴事發現場,負責調解沖突、組織維護現場秩序和救護工作,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便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如果發生重大治安事件,要及時報警。如果受傷學生已經轉送醫院搶救治療的,相關人員應趕往醫院協助救治工作。

學工處在了解事故的主要經過后,應立即報告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其他小組成員,通知當事學生所在班級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員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工作或趕赴醫院協助搶救治療。

事故如果特別嚴重或傷害特別巨大,學工處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及校長,工作組匯總情況后,一小時內報告市教育局和公安機關。

3.通知家長

當事學生所在班主任得到情況后,應立即與受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將受傷或死亡學生的基本情況告知家長。情況嚴重的,應立即通知家長來校處理學生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4.事故調查

保衛組牽頭,學工處及各部門配合開展事件的調查,如果事件發生在校外且公安機關已經介入的,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如果公安機關尚未介入但涉及到重大治安問題的應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5.善后處理

工作小組和班主任負責做好受傷害學生和家長的思想工作和安撫工作,校長室負責統一宣傳口徑,掌握輿論導向。

事故處置結束后,工作小組應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總結并制定類似情況的預防措施,并將事件的過程和處理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備案。

(二)學生意外傷害事件處置預案

學生意外傷害事件,一般指學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間,包括學校組織的校內外各項活動、公益任務、學生實習、軍訓等活動中、乘坐交通運輸工具時,發生的學生遭受人身損害的意外事件。

處置程序:

1.人員搶救與事件上報

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件,知情人應立即組織人員實施救治并報警,迅速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傷勢嚴重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同時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獲悉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

2.通知家長

班主任應及時向學工處匯報有關情況,并及時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家長。

3.事故調查

學工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當事人所在班級有關人員積極開展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善后處理

工作小組負責安排專人,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意外傷害學生住院期間,幫助家屬做好相關護理工作。

學工處組織相關部門和學生所在班級相關人員,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了解事件的起因,并配合公安、醫療、保險等機構和學生家人做好事故認定、理賠、處理等善后處理工作。

校長室負責統一宣傳口徑,掌握輿論導向。

(三)學生自殺事件處置預案

自殺是一個人以自己的意愿與手段結束自己的生命的行為。它是一種人類生理、心理、家庭、社會關系及精神等各種因素混雜而產生的偏差社會行為。

處置程序:

1.事件上報及組織搶救

發現學生自殺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120報警,并將情況向學工處和當事人所在班班主任報告,同時迅速實施必要的救治,求助過程中應盡可能保護現場;當事人所在班班主任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及時將當事人送醫院救治。

2.通知家長

班主任要迅速查清自殺學生的個人信息及事件經過,及時將情況上報學工處,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家人,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現場。

3.事件調查

學工處和保衛組應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當事人所在班級相關人員配合公安機關保護、勘察、處理現場,了解學生在校的表現和相關信息,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和處理善后事宜。班主任要做好家長的接待與安撫工作。

4.善后處理

校長室負責統一口徑,掌握輿論導向。

學校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由學校指定相關人員負責向當事人家屬解釋,對當事人周圍的人員,尤其是同寢室的同學,應采取積極有效的心理干預和安撫措施,避免產生更大范圍的應急性心理危機。

對自殺未遂的人,在其病情和精神比較穩定后,由班主任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并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休養治療。

(四)學生失蹤事件處置預案

學生失蹤事件是指在正常教學學習活動時,學生兩天及以上沒有參加學校正常的學習活動,未請假而又不知去向。

處置程序:

1.事件上報

發現學生失蹤,知情人員應迅速向當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報告。班主任應立即查清學生相關個人信息及當事人失蹤前的情況,通過學生干部及熟悉當事人情況的學生分析學生可能去處。組織人員尋找失蹤學生。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班主任應在半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工處報告,同時通知學生家長。

2.組織尋找

學工處和保衛組及時向學校領導、公安機關報告情況,并努力通過多種途徑組織相關人員尋找。

3、班主任應及時查清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的原因,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失蹤事件的處置過程中,班主任、學工處要注意做好記錄,與學生家人保持良好的溝通,盡可能取得家長的支持、理解和參與。

4.事后處理

學工處在全面調查了解學生失蹤事件起因的基礎上,提出處理意見,對當事人批評教育,直至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做出處理。

(五)學生心理危機事件處置預案

學生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處置程序:

1.信息報告

發現學生有嚴重心理疾患或有自殺傾向時,知情人應立即向當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報告。

2.實施監護

學工處應迅速查清學生相關個人信息及學生的基本情況,根據需要成立監護小組,在學校心理咨詢人員指導下,將當事人轉移到安全地點,實施24小時監護,并通知其家長來校商定解決辦法,同時向校領導匯報相關情況。

對有傷害他人傾向的當事人,由保衛組予以控制,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相關人員安全;對已實施傷害他人行為的當事人,則主要由學校保衛處配合公安予以控制。

3.組織治療

調查摸清基本情況和控制局面后,學校組織心理咨詢人員配合學生家長對當事人的心理進行診斷,經診斷當事人需立即進行治療的,由班主任負責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安排專人將當事人安全送至相關醫院或家中進行治療。

4.善后處理

相關手續一旦辦理完畢,班主任不得繼續讓其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當事人愈后申請復學時,需向學校提供具有心理健康狀況鑒定資格的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由學校心理咨詢人員對其進行心理訪談,并經學校指定醫院鑒定確診康復后,方可辦理相關復學手續。

當事人復學后,班主任應定期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關心學生的思想生活,特別是原發病的誘因,應指定專人予以關注,必要時可向學工處匯報相關情況。

五、其它工作

(一)單位相關人員負責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門和學工處查清學生傷害及意外突發事件的起因、過程和影響,要在認真調查、取證、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完成突發事件綜合報告。

(二)傷害及意外事件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安撫工作主要由工作小組指定專人和班主任負責。

(三)對傷害及意外事件中傷亡人員及其家人的賠償、撫恤、救濟、補助等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應規定。接待家人的有關人員在不了解政策時不能隨便解釋,具體標準由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有關政策,指定專人予以解釋,避免由此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四)參與傷害及意外事件處置的相關人員要增強責任心,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并及時溝通情況。對傷害及意外事件遲報、漏報、瞞報、虛報;對獲悉發生傷害及意外事件而未及時到位進行處置的;或在處理傷害及意外事件過程中犯有嚴重過錯的,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篇3:物業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物業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一)、交通意外事故可一般分為兩種:

1、事故中無人受傷,但其駕駛車輛或本物業財物受損;

2、意外事故中有人受傷;

無論意外事故的性質如何,本物業管理區域管理人員趕到事發現場時,首要工作是要防止再有意外事件發生及繼續惡化,正確的處理步驟如下:

(二)、無人受傷之交通意外:

1、維持秩序,疏導車輛,疏散圍觀群眾,使現場交通恢復暢順。

2、紀錄事件,包括文字及拍照以作存檔備案。

3、如本物業設施因意外受到損壞可能危及其他人員安全,應將該范圍封鎖。

4、如有需要,通知本物業公司工程維修人員到現場采取行動。

5、應設立明顯的警告標志。

6、通知護管隊長,服務中心負責人有必要通知物業部經理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7、協同專業人員(交通警察、保險公司)解決事故。

8、護管隊長以書面形式寫出事故報告。

(三)、交通意外引致有人受傷:

1、維持秩序,保護好現場,疏導車輛,疏散圍觀群眾,使現場交通恢復暢順。`

2、紀錄事件,包括文字及拍照以作存檔備案。

3、將受傷者移離危險位置進行必要救治。

4、通知護管隊長、服務中心負責人及交通事故報警臺(122)。

5、協助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6、護管隊長以書面形式寫出報告。

篇4:物業區域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文本)

物業區域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文本)

秩序維護員在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秩序維護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并通知秩序維護主管;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秩序維護主管進行支援;

4、秩序維護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5、秩序維護班長或主管調遣指揮門崗秩序維護員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7、報交警大隊事故(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項目值班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進行指揮協調,按要求報送信息。

篇5:護理應急預案:意外事故緊急狀態時的護理應急程序

護理制度-35項三十.護理應急管理預案

(二)意外事故緊急狀態時的護理應急程序

1.停水和突然停水的應急程序

1.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準備包括:

1.1.1告訴患者停水時間。

1.1.2給患者備好使用水和飲用水。

1.1.3病房熱水爐燒好熱水備用,同時盡可能多備使用水。

1.2突然停水時,白天與維修部門聯系,夜間與院總值班聯系,匯報停水情況,查詢原因,及時維修。

1.3加強巡視患,隨時解決患者飲水及用水需求。

2.泛水的應急程序

2.1立即尋找泛水的原因,如能自行解決應立即解決。

2.2如不能自行解決,立即找維修部門,夜間可通知院總值班協助找維修部門值班人員。

2.3協助維修人員的工作,白天可通知病室清潔人員及時清掃泛水;夜間要主動將污水清理。

2.4告誡患者,切不可涉足泛水區或潮濕處,防止跌倒,保證患者安全。

3.停電和突然停電的應急程序

3.1通知停電后,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備好應急燈、手電等,如有搶救患者使用電動力機器時,需找替代的方法。

3.2突然停電后,立即尋找搶救患者機器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并開啟應急燈照明等。

3.3使用呼吸機的患者,應在呼吸機旁備有簡易呼吸器及應急電源,以備突然停電;如發生突然停電時,立即將呼吸機脫開,使用簡易呼吸器維持呼吸。

3.4通過電話與電工組聯系,查詢停電的原因。

3.5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4.失竊的應急程序

4.1發現失竊,保護現場。

4.2電話通知保衛處來現場處理,夜間通知院總值班。

4.3協助保衛人員進行調查工作。

4.4維持病室秩序,保證患者醫療護理安全。

5.遭遇暴徒的應急程序

5.1遇到暴徒時,護理人員應保持頭腦冷靜,正確分析和處理發生的各種情況。

5.2設法報告保衛處,夜間通知院總值班,或尋求在場其他人員的幫助。

5.3安撫患者及家屬,減少在場人員的焦慮、恐懼情緒,盡力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

5.4暴徒逃走后,注意其走向,為保衛人員提供線索。

5.5主動協助保衛人員的調查工作。

5.6盡快恢復病室的正常醫療護理工作,保證患者的醫療安全。

6.火災的應急程序

6.1發現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同時報告保衛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院總值班或院內消防中心。

6.2根據火勢,應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6.3發現火情無法撲救,馬上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6.4關好鄰近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擴散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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