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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裝置安全檢測技術規范GB/T21431-2008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防雷裝置的檢測項目、檢測要求和方法、檢測周期、檢測程序和檢測數據整理。本標準適用于防雷裝置的檢測。高壓電力輸配電線路、大中型高壓變電所防雷裝置的檢測及離岸飛行器、離岸船舶的防雷裝置的檢測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訂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正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17947.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第常規測量GB18802.1-2002低壓配電系的統電涌保護器(SPD)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規范(2000年版)GB50174—1993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GB50303—2002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T50312—2000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IEC61024—1:1990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則IEC61024—1—2:1998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則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裝置的設計、安裝、維護和檢IEC61312—1:1995雷擊電磁脈沖防護IEC/TS61312—2:1999雷擊電磁脈沖的防護接和接地IEC61643—21/Ed.1.0:2000連接至電信網絡及信號網絡的電1部分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設計查第1部分通則第2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內部等電位連涌保護器第21部分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ITUTSK11:1990過電壓和過電ITUTSK31:1993用戶大樓內電信裝置的3術語和定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流防護原則連接結構和接地義下列術

3.1防雷裝置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LPS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他連接導體的總合。3.2外部防雷裝置ex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由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主要用以防直擊雷的防雷裝置。3.3內部防雷裝置in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除外部防雷裝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設施均為內部防雷裝置,主要用來減小和防護雷電流在需防護空間內所產生的電磁效應。3.4接閃器air-terminationsystem直接截受雷擊的避雷針、避雷帶(線)、避雷網,以及用作接閃的金屬屋面和金屬構件等。3.5引下線down-conductorsystem連接接閃器與接地裝置的金屬導體。3.6(接)地ground一種自然的或人工的電氣連接,使電路或電氣設備連接到大地或代替大地的某種較大的導電體。注:對汽車、飛機、火箭等較大的移動體,不能與大地進行固定的接地,可把車身、機體代替大地,稱為本體地(bodyearth)。3.7接地裝置earth-terminationsystem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合。3.8接地體earthelectrode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礎中作散流用的導體。3.9接地線earthconductor

從引下線斷接卡或換線處至接地體的連接導體;或從接地端子、等電位連接帶至接地裝置的連接導體。3.10自然接地體naturalearthelectrode利用與大地接觸的金屬物體,如金屬管道、構架、建筑物基礎內的鋼筋等兼作的接地體。3.11人工接地體madeearthelectrode為接地需要而埋設的接地體。人工接地體可分為人工垂直接地體和人工水平接地體。3.12共用接地系統commonearthingsystem將各部分防雷裝置、建筑物金屬構件、低壓配電保護線(PE)、設備保護地,屏蔽體接地、防靜電接地和信息設備邏輯地等連接在一起的接地裝置。3.13等電位連接equipotentialbonding為減小雷電流產生的電位差,而將分開的裝置、諸導電物體用等電位連接導體或電涌保護器實現的電氣連接。3.14等電位連接帶equipotentialbondingbar將金屬裝置、外來導電物、電力線路、通信線路及其它電纜連于其上以能與防雷裝置做等電位連接的金屬帶。3.15等電位連接導體equipotentialbondingconductor將分開的裝置諸部分互相連接以使它們之間電位相等的導體。3.16等電位連接網絡bondingnetwork由一個系統的諸外露導電部分做等電位連接的導體所組成的網。絡3.17接地基準點earthingreferencepoint,ERP一個系統的等電位連接網與絡共用接地系統之間唯一的那一連接點。3.18

電涌保護器surgeprotectivedevice,SPD目的在于限制瞬態過電壓和分走電涌電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線性元件。3.19電壓開關型SPDvoltageswitchingtypeSPD無電涌出現時在線SPD呈高阻狀態;當線路上出現電涌電壓且達到一定的值時,SPD的阻抗突變為低阻抗的SPD。通常采用放電間隙、充氣放電管、閘流管和三端雙向可控硅元件作這類SPD的組件。有時稱這類SPD為“短路開關型”SPD。3.20限壓型SPDvoltagelimitingtypeSPD無電涌出現時在線SPD呈高阻狀態;增加,到一定值時SPD小的SPD。通常采用壓敏電阻、抑制二極管做這類SPD的組件。有時稱這類SPD為“箝壓型”SPD。隨著線路上電涌電流和電壓的的阻抗跟著連續變3.21組合型SPDcombinationtypeSPD由電壓開關型元件和限壓型元件組合而成的SPD。隨著施加的電壓特性不同,SPD時而呈現電壓開關型SPD的特性,時而呈現限壓型SPD的特性,時而同時呈現開關型和限壓型SPD的特性。3.22無串聯阻抗的SPD(一個端口的SPD)SPDwithoutimpedanceinseries(one-portSPD)與被保護低壓配電系統電路并聯連接,在輸入端和輸出端之間沒有附加串聯阻抗的SPD(又稱單口SPD)。3.23具有串聯阻抗的SPD(兩個端口的SPD)SPDwithimpedanceinseries(two-portSPD)子的SPD,并聯接入低壓配電系統電路中,在輸入端和輸出端口SPD)。具有兩組輸入和輸出接線端之間有附加的串聯阻抗(又稱雙3.24過電流保護overcurrentprotection安裝在SPD外部前端的一種用以防止SPD不能阻斷工頻短路電流而引起發熱和損壞的后備過電流保護(如熔絲、斷路器)。3.25

退耦元件decouplingelements在被保護線路中并聯接入多級SPD時,如果開關型SPD與限壓型SPD之間的線路長度小于10m或限壓型SPD之間的線路長度小于5m時,為實現多級SPD間的能量配合,應在SPD之間的線路上串接適當的電阻或電感,這些電阻或電感元件稱為退耦元件。注:電感多用于低壓配電系統,電阻多用于信息線路中多級SPD之間的能量配合。3.26SPD脫離器SPDdisconnector當SPD發生故障時,一個能把SPD從電路脫開的裝置。3.27狀態指示器statusindicator指示SPD工作狀態的器件。3.28標稱放電電流nominaldischargecurrentIn流過SPD的8/20μs電流波的峰值電流。3.29沖擊電流impulsecurrentIimp流過SPD的10/350μs電流波,其在10ms內通過的電荷量在數值上應等于幅值電流Ipeak的50%。3.30沖擊試驗分類impulsetestclassification3.30.1Ⅰ級分類試驗classⅠtests對SPD進行標稱放電電流形為10/350μs。3.30.2In,1.2/50μs沖擊電壓和最大沖擊電流Iimp的試驗。Iimp的波Ⅱ級分類試驗classⅡtests對SPD進行標稱放電電流形為8/20μs。In,1.2/50μs沖擊電壓和最大放電電流Imax的試驗。Imax的波

3.30.3Ⅲ級分類試驗classⅢtests對SPD進行混合波(1.2/50μs、8/20μs)的試驗。3.31最大持續運行電壓maximumcontinuousoperatingvoltageUc可持續加于SPD上而不導致SPD動作的最大交流電壓有效值或直流電壓。3.32箝位電壓clampingvoltageUas當電涌電流到達在線SPD,SPD進入箝位狀態的電壓值。3.33開關型SPD的放電電壓sparkovervoltageofavoltageswitchingSPD開關型SPD擊穿放電瞬間的最大電壓值。3.34殘壓residualvoltageUres當沖擊電流通過SPD時,在SPD端子間呈現的電壓峰值。Ures與沖擊電流通過SPD時的波形和幅值有關。3.35電壓保護水平voltageprotectionlevelUP一個表征SPD限制電壓的性能參數,它可從一系列的推薦選用值中選取,該值應大于或等于限制電壓的最大值,低于相應位置被保護設備的最小耐沖擊電壓值。3.36SPD的直流參考電壓direct-currentreferencevoltageofSPDU1mA當SPD上通過規定的直流參考電流時,從其兩端測得的電壓值。一般將通過1mA直流電流時的參考電壓稱為壓敏電壓(U1mA)3.37

劣化degradation當SPD長時間工作或處于惡劣環境工作時,或直接受雷擊電涌而引起其性能下降、原始性能參數改變的現象。也稱退化或老化。3.38泄漏電流leakagecurrentIle除放電間隙外,SPD在并聯接入電網后所通過的微安級電流。3.39防雷區Lightningprotectionzone,LPZ需要規定和控制雷擊電磁脈沖環境的區域。3.40電磁屏蔽electromagneticshielding用導電材料減少交變電磁場向指定區域穿透的屏蔽。3.41防雷裝置檢查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checkup對防雷裝置的外觀部分進行目測檢查、對隱蔽部分利用原設計資料或質量監督資料核實的過程。3.42防雷裝置檢測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checkandmeasure按照建筑物防雷裝置的設計標準確定防雷裝置的使用達標情況而進行的檢查、測量及信息綜合分析處理全過程。4檢測項目以下檢測項目內容應按檢測程序中對首次檢測和后續檢測的規定來選取。4.1確定建筑物防雷類別4.2接閃器4.3引下線4.4接地裝置4.5防雷區的劃分4.6電磁屏蔽4.7等電位連接

4.8電涌保護器(SPD)4.9其他檢測項目5檢測要求和方法5.1建筑物的防雷分類應按GB50057中第二章和附錄一的規定對建筑物進行防雷分類,見本標準性附錄A(規范性附錄)。在設有信息系統的建筑物需防雷擊電磁脈沖的情況下,當該建筑物不屬于第一類、第二類和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和不處于其他建筑物或物體的保護范圍內時,宜將其劃屬第三或第二類防雷建筑物。5.2接閃器5.2.1要求5.2.1.1接閃器布置,應符合表1的規定。表1各類防雷建筑物接閃器的布置要求建筑物防雷類別避雷針滾球半徑第一類防雷建筑物30≤5×5或6×4第二類防雷建筑物45≤10×10或12×8第三類防雷建筑物60≤20×20或24×16/m避雷網網格尺寸/m×m避雷帶、均壓環和架空避雷線應按GB50057中的規定布置,具體指標見本標準附錄A(規范性附錄)。5.2.1.2.接閃器的材料規格5.2.1.2.1避雷針應針長1m以下:圓鋼為12mm;鋼管為20mm。用圓鋼或焊接鋼管制成,其直徑不應小于下列數值:針長1m~2m:圓鋼為16mm;鋼管為25mm。煙囪頂上的針:圓鋼為20mm;鋼管為40mm。5.2.1.2.2避雷網和避雷帶宜采用圓鋼或扁鋼,優先采用圓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8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48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mm。5.2.1.2.3架空避雷線和避雷網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2的鍍鋅鋼絞線。

5.2.1.2.4除第一類防雷建筑物外,金屬屋面的建筑物利用其屋面作為接閃器時,應符合下列要求:——金屬板之間采用搭接時,其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00mm;注:IEC/TC81新草案規定板間的電氣貫通(例如,采用銅鋅合金焊、熔焊、、螺釘或螺栓連接)。厚度不應小于0.5mm;注:IEC/TC81新草案規定鐵和銅板不應小于0.5mm,鋁板不應小于0.7mm。鐵板不應小于4mm,銅板不應小于5mm,鋁板不連接應是持久的卷邊壓接、縫接——金屬板下面無易燃物品時,其——金屬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時,其厚度,應小于7mm;——金屬板無絕緣被覆層。注:IEC/TC81新草案規定薄的油漆保護層或1.0mm瀝青層或0.5mm聚氯乙烯層均不屬于絕緣被覆層。5.2.1.2.5除第一類防雷建筑物和第二類防雷建筑物頂上永久性金屬物作接閃器的,在其成電氣通路的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要求:——旗桿、欄桿、裝飾物等,其尺寸符合本標準5.2.1.2.1條和5.2.1.2.2條的規定。——鋼管、鋼罐的壁厚不得小于2.5mm,但鋼管、鋼罐一旦被雷擊穿,其造成危險時,其壁厚不得小于4mm。固定頂或浮頂金屬油(氣)罐,利用罐體作為接閃器時,其鋼板厚度不得小于4mm。5.2.1.2.6接閃器應熱鍍鋅或涂漆。在腐蝕性較強的場所,尚應采取加大截面或其他防腐措中突出屋面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風管、煙囪等物體外,屋各部件之間連介質對周圍環境注:施。5.2.2接閃器的檢查5.2.2.1檢查接閃器5.2.2.2檢查接閃器有無脫焊、折斷、固定點支持件間距均勻程度,度、腐蝕情況和避雷帶的平正順直。避雷帶跨越變形縫、伸縮縫有無補償措施。5.2.2.3首次檢測時應檢查避雷網的網格尺寸是否符合表1的要求,第一類防雷建筑物的接閃器(網、線)與風帽、放散管之間的距離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中A2.1.6和A2.1.7條的要求5.2.2.4首次檢測時應用經緯儀或測高儀和卷尺測量接閃器的高,然后根據建筑物防雷類別用滾球法計算其保護范圍。與頂部外露的其他金屬物的電氣連接、與避雷引下線電氣連接。固定可靠程度及機械強本標準。高度、長度,建筑物的長、寬、

5.2.2.5首次檢測時應測量接閃器的規格尺寸,應符合本標準5.2.1.2條的要求。5.2.2.6檢查接閃器上有無附著的其它電氣線路。5.2.2.7首次檢測時應檢查建筑物高于所選滾球半徑對應高度以上時,防側擊保護措施,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2.2.7、A2.10和A2.15條的要求。5.2.2.8當低層或多層建筑物利用屋頂女兒墻內或防水層內、保溫層內的鋼筋作暗敷接閃器時,要對該建筑物周圍的環境進行檢查,防止可能發生的混凝土碎塊墜落等事故隱患。5.3引下線5.3.1要求5.3.1.1引下線的布置:引下線一般采用明敷、暗敷或利用建筑物內主鋼筋或其它金屬構件敷設。引下線可沿建筑物最易受雷擊的屋角外墻明敷,建筑藝要術求較高者可暗敷。建筑物的消防梯、鋼柱等金屬構件宜作為引下線,其各部件之間均應連成電氣通路。例如,采用銅鋅合金焊、熔焊、卷邊壓接、縫接、螺釘或螺栓連接。注:各金屬構件可被覆有絕緣材料。5.3.1.2引下線的材料規格引下線宜采用圓鋼或扁鋼,宜優先采用圓鋼。48mm2,厚度不應小于4mm。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0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80mm2。煙囪上的引下線采用圓鋼時,其直徑不應小于12mm;采用扁鋼時,截面不應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熱鍍鋅或涂漆。在腐蝕性較5.3.1.3對各類防雷建筑物引下線的具體要求:5.3.1.3.1第一類防雷建筑物安裝的獨立避雷針的桿塔、架空避雷線的各支柱處應至少設一根引下線。用金屬制成或有焊接、綁扎連接鋼筋網的混凝土桿塔、支柱,可作為引下線;引下線不應少于兩根,并應沿建筑物四周均勻或對稱布置,其間距不應大于12m。5.3.1.3.2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其間距不大于18m。5.3.1.3.3第三類防雷建筑物40m時可只設一根引下線。圓鋼直徑不應小于8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當引下線采用暗敷時,其明敷引下線應強的場所,尚應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端部和架空避雷網的引下線不應少于兩根,并應沿建筑物四周均勻或對稱布置,引下線不應少于兩根。建筑物周長不超過25m,且高度不超過引下線應沿建筑物四周均勻或對稱布置,其平均間距不大于25m;

高度超過40m的鋼筋混凝土煙囪、磚煙囪應設兩根引下線,可利用螺栓連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屬爬梯作為兩根引下線用。5.3.1.3.4用多根引下線明敷時,應在各引下線距離地面0.3m~1.8m處應裝設斷接卡。當利用混凝土內鋼筋、鋼柱作自然引下線并同時采用基礎接地體時,可不設斷接卡,但應在室內外的適當地點設若干連接板,供測量、接人工接地體和作等電位連接用。當僅用鋼筋作引人工接地體時,應在每根引下線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處設接地人工接地體時應設斷接卡,其上端應與連接板或鋼柱焊接。連下線并采用埋入土壤中的體連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接板處要有明顯標志。5.3.1.3.5在易受機械損壞和防人身接觸的地方,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線采取暗敷或用鍍鋅角鋼、改性塑料管或橡膠管等保護設施。5.3.1.3.6當利用金屬構件、金屬管道做接地引下線時,應在構件或管道與接地干線間焊接金屬跨接線。5.3.2引下線的5.3.2.1檢查引下線裝設的焊接情況、銹蝕情況及近地面的保護設施。檢查牢固程度;引下線應無急彎;檢查引下線與接閃器和接地裝置的5.3.2.2首次檢測時應用卷尺測量每相鄰兩根引下線之間的距離,記錄引下線布置的總根數,每根引下線為一個檢測點,按順序編號檢測。5.3.2.3首次檢測時應用游標卡尺測量每根引下線的尺寸規格。5.3.2.4檢查引下線上有無附著的其他電氣線路。測量引下線與附近其他電氣線路的距離,一般不應小于1m.5.3.2.5檢查斷接卡的設置是否符合本標準5.3.1.3.4條的要求。5.4接地裝置5.4.1要求5.4.1.1共用接地系統的要求除第一類防雷建筑物獨立避雷針和架空避雷線(網)的接地裝置有獨立接地要求外,其他建筑物應利用建筑物內的金屬支撐物、金屬框架或鋼筋混凝土的鋼筋等自然構件、金屬管道、低壓配電系統的保護線(PE)等與外部防雷裝置連接構成共用接地系統。當互相鄰近的建筑物之間有電力和通信電纜連通時,宜將其接地裝置互相連接。5.4.1.2獨立接地的要求第一類防雷建筑物的獨立避雷針和架空避雷線(網)的支柱及其接地裝置至被保護物及與其

有聯系的管道、電纜等金屬物之間的距離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中A.2.1.5條的要求,以防止地電位反擊。5.4.1.3利用建筑物的基礎鋼筋作為接地裝置時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中A.2.6.5條和A.2.6.6條的要求。5.4.1.4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或沖擊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表2的要求。表2接地電阻(或沖擊接地電阻)允許值接地裝置的主體允許值/Ω接地裝置的主體允許值/Ω第一類防雷建筑物防雷裝置≤10a電力調度通信綜合樓≤1第二類防雷建筑物防雷裝置≤10a雷達站共用接地≤4第三類防雷建筑物防雷裝置≤30a鐵路通信站聯合接地1~4汽車加油、加氣站防雷裝置≤10鐵路信號設備合用接地體≤10電子計算機機房防雷裝置≤10a電力配電電氣裝置總接地裝置(A類)≤10微波中繼站地網、電信專用房屋≤10配電變壓器(B類)≤4綜合通信大樓共用接地系統≤1有線電視接收天線桿≤4智能建筑聯合接地體≤1衛星地面站≤1a:凡加a者為沖擊接地電阻值。注1:第一類防雷建筑物防雷波侵入時,距建筑物100m內的管道,每隔25m接地一次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20Ω。注2:第二類防雷建筑物防雷電波侵入時,架空電源線入戶前兩基電桿的絕緣子鐵腳接地沖擊電阻值不應大于30Ω。屬于本標準附錄A.1.2.7條鋼罐接地電阻不應大于30Ω。注3:第三類防雷建筑物中屬于本標準附錄A中A.1.3.2條建筑物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注4:加油加氣站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注5:電子計算機機房宜將交流工求≤4Ω)、直流工作接地(按計算機系統具體要求確定接地電阻值)、防雷接地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按其中最小值確定。注6:微波樞紐站地網≤5Ω;無中繼站地網為20~30Ω。注7:電力通信綜合樓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接地電阻值放寬到5Ω;通信站一般要求為≤5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為≤10Ω;獨立避雷針一般≤10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為≤30作接地(要求≤4Ω)、交流保護接地(要Ω。注8:雷達站共用接地裝置在土壤電阻率小于100Ω·m時,宜≤1Ω;土壤電阻率為100Ω·m~300Ω·m時,宜≤2Ω;土壤電阻率為300Ω·m~1000Ω·m時,宜≤4Ω;當土壤電阻率>1000Ω·m時,可適當放寬要求。注9:鐵路信號設備(軌道電路、信號電源線、站內一般信號設備)接地電阻要求在土壤電阻率≤300Ω·m時為≤10Ω;在土壤電

阻率在301Ω·m~1000Ω·m時為≤20Ω。注10:500kV以下發電、變電、送電和配電電氣裝置稱A類電氣裝置,應使用一個總的接地裝置,DL/T621提供了計算公式高壓電氣裝置的接地不宜大于10Ω,高土壤電阻率裝置稱B類電氣裝置,當配電變壓器在建筑物內時,其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宜≤4Ω。注12:按GB50057規定,第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裝置在一定的土壤電阻率條件地區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30Ω。注11:建筑物電氣下,其地網等效半徑大于規定值時,可不增設人工接地體,此時可不計及沖擊接地電阻值。5.4.2人工接地體材料5.4.2.1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體應用角鋼、鋼管或圓鋼;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體應用扁鋼或圓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0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100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mm,角鋼厚度不應小于4mm;鋼管壁厚不應小于3.5mm。5.4.2.2在腐蝕性較強的土壤中,應采取熱鍍鋅等防腐蝕措施或加大截面,也可采用陰極保護措施。5.4.2.3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裝置,其連接應采用焊接,并在焊接處作防腐處理。使用銅、鐵兩種不同的金屬材料時,在連接應處使用銅鐵過渡盒或采用熱熔焊接。5.4.2.4接地線的最小截面應與水平接地體的截面相同。5.4.3人工接地體的布置5.4.3.1人工垂直接地體的長度宜為2.5m。人工垂直接地體間的距離及人工水平接地體間的距離宜為5m,當受地方限制時可適當減小,但不應小于2.5m。5.4.3.2人工接地體在土壤中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接地體應遠離由于磚窯、煙道、供升高的地方。暖管道等高溫影響使土壤電阻率5.4.3.3防直擊雷的人工接地體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應小于3m。當小于3m時應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水平接地體局部埋深不應小于1m;——水平接地體局部包絕緣物,可采用50mm~80mm厚的瀝青層;——用瀝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體上面敷設50mm~80mm厚的瀝青層,其寬度應超過接地體2m。5.4.4接地裝置的檢測5.4.4.1檢查——首次檢測時應查看隱蔽工程紀錄;——檢查接地裝置的填土有無沉陷情況;

——檢查有無因挖土方、敷設其它管線路或種植樹木而挖斷接地裝置;——首次檢測時應檢查相鄰接地體在未進行等電位連接時的地中距離,防止地電位反擊;——檢查第一類防雷建筑物與樹木之間的凈距是否大于5m。——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利用建筑物的基礎鋼筋作為接地裝置的跟蹤檢測正在考慮中。5.4.4.2用毫歐表檢測兩相鄰接地裝置的電氣連接為檢測兩相鄰接地裝置是否達到本標準5.4.1.1條規定的共用接地系統要求或5.4.1.2條規定的獨立接地要求,首次檢測時應使用毫歐表對兩相鄰接地裝置進行測量。如測得阻值不大于1Ω,則斷定為電氣導通,如測得阻值偏大,則判定為各自為獨立接地。注:接地網完整性測試可參見GB/T17949.1的8.3節。5.4.4.3用接地電阻表測量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用接地電阻表測量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接地電阻值應取三次測量的點法(電流表—電壓表法)、三點法、比較法、多級大電流降法。一降法。降法將電流輸入待測接地極,記錄該電流與該接地極和電位極間電位的個電流極C,以便向待極輸入電流,如圖1所示。圖1電位流過待測接地極E和電流極C的電流I使地面電位沿電極C、P、E方向變化,如圖2所示,以待測接地極E為參考點測量地面電位,為方便計,假定該E點為零電位。圖2各種間距x時的電位曲線降法的內容是畫出比值V/I=R隨電位極間距姆值,即當作待測接地極的真實接地阻抗值,如圖3所示。圖3各種間距x時的接地阻抗值目前接地電阻表,使用方法有所不同。使用時可按儀器說明書中的使用方法操作,附錄F(資料性附錄)提供了部分檢測儀器的主要性能參數指標。5.5防雷區的劃分區的劃分應按照GB50057第6.2.1條的規定將需要防雷擊電磁脈沖的環境劃分為LPZ0A、LPZ0B、LPZ1……LPZn+1區。在進行防雷區的劃分后,可方便檢查等電位連接的位置和最小截面、SPD安裝位置、屏蔽計算和電磁屏蔽效率的測量。5.6電磁屏蔽對需要減少電磁干擾感應效應的場所,應平均值。接地電阻的測方試法主要有:兩法、故障電流法和電位般宜采用電位電位關系。設置一測接地降法電位X變化的曲線,該曲線轉入水平階段的歐型號較多防雷采取電磁屏蔽措施。

5.6.1建筑物、房間以及線路的屏蔽措施要求:5.6.1.1建筑物的屋頂金屬表面、立面金屬表面、混凝土內鋼筋和金屬門窗框架等大尺寸金屬件等應等電位連接在一起,并與防雷接地裝置相連,以形成格柵形大空間屏蔽。當設備需要時,可在格柵形大空間屏蔽的基礎上增設專用屏蔽室(網)。5.6.1.2屏蔽電纜的金屬屏蔽層應至少在兩端并宜在各防雷區交界處做等電位連接,并與防雷接地裝置相連。5.6.1.3建筑物之間用于敷設非屏蔽電纜的金屬管道、金屬格柵或鋼筋成格柵形的混凝土管道,兩端應電氣貫通,且兩端應與各自建筑物的等電位連接帶連接。5.6.2屏蔽結構和材料5.6.2.1屏蔽結構可分為網型和板型兩種。網型屏蔽是采用金屬網或板拉網構成的焊接固定式或裝配式金屬屏蔽,如利用建筑物內鋼筋組成的法拉弟或籠專門設置的網型屏蔽室。板型屏蔽是采用金屬板或金屬薄片構成金屬屏蔽,板型屏蔽效果比網型屏蔽較好。5.6.2.2屏蔽材料宜選用銅材、鋼材或鋁材。選用銅板時,其厚度宜為0.3mm~0.5mm間,其它材料可在0.3mm~1.0mm之間;選用網材時,應考慮網材目數和增設網材層數。在門、窗的屏蔽中,可采用鋼網屏蔽玻璃。5.6.3電磁屏蔽的檢測方法。5.6.3.1用毫歐表檢查屏蔽網格、金屬管、(槽)防靜電地板支撐金屬網格、大尺寸金屬件、房間屋頂金屬龍骨、屋頂金屬表面、立面金屬表面、金屬門窗、金屬格柵和電纜屏蔽層的電氣連接,過渡電阻值不宜大于0.03Ω。用卡尺測量屏蔽材料規格尺寸是否符合本標準5.6.2.2條的要求。5.6.3.2計算建筑物利用鋼筋或專門設置的屏蔽網的屏蔽效率,電磁場屏蔽的計算方法見附錄A.3.3.2和A.3.4.3的要求5.6.3.3用儀器檢測電磁屏蔽效率。見本標準附錄D(資料性附錄)。5.7等電位連接5.7.1等電位連接的基本要求5.7.1.1第一類防雷建筑物的等電位連接應符合以下要求:5.7.1.1.1建筑物內的設備、管道、構架、電纜金屬外皮、鋼屋架、鋼窗等較大金屬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風管等金屬物,均應連接到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上。5.7.1.1.2平行敷設的管道、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其凈距小于100mm時應采用

金屬線跨接,跨接點的間距不應大于30m;交叉凈距小于100mm時,其交叉處亦應跨接。5.7.1.1.3當長金屬物的彎頭、閥門、法蘭盤等連接處的過渡電阻大于0.03Ω時,連接處應5根螺栓連接的法蘭盤,用金屬線跨接。對有不少于在非腐蝕環境下,可不跨接。5.7.1.1.4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應和電氣設備、信息系統等接地裝置共用或將分開的接地裝置電氣連接。5.7.1.1.5屋內接地干線與防雷接地裝置的連接,不應少于兩處。5.7.1.1.6低壓線路宜全線采用電纜直接埋地敷設,在入戶端應將電纜的金屬外皮、鋼管接到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上。當全線采用電纜有困難時,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桿和鐵橫擔的架空線,并應使用埋地長度不少于15m的一段金屬鎧裝電纜或護套電纜穿金屬管直接埋地引入。在電纜與架空線連接處,使用的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鋼管和絕緣子鐵腳、金等具應連在一起接地。5.7.1.1.7架空金屬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相連接。距離建筑物100m內的管道,應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5.7.1.1.8埋地或地溝內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5.7.1.1.9當第一類防雷建筑物難以裝設獨立避雷針(線、網)時,可將避雷針或避雷網或由其混合組成的接閃器直接裝在建筑物上,所有接閃器、均壓環、建筑物的金屬構件和金屬設備均應進行電氣連接,到圍繞建筑物敷設環形接地體上,電氣設備、信息系地裝置可共用這一環形接地體。5.7.1.1.10第一類防雷建筑物中如有信息系統,其等電位連接要求應符合本標準第5.7.1.3條的規定。5.7.1.2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等電5.7.1.2.1防直擊雷接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與防雷電感應接地裝置相連接。引下線、并連接統和防雷電感應的接位連接應符合以下要求:信息系統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裝置,并相連時,兩者間在地中的距離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地宜和防雷電感應、電氣設備、宜與埋地金屬管道相連;當不共用、不中A.2.6.4條的要求。5.7.1.2.2建筑物內的設備、管道、構架、均壓環、欄桿等主要金屬物,應就近連接至防直擊雷接地裝置和電氣設備、信息系統的共用接地裝置上。5.7.1.2.3平行敷設的管道、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的連接應符合本標準5.7.1.1.2條的要求。長金屬物的彎頭、閥門、法蘭盤等連接處5.7.1.2.4低壓線屬外皮、金可不跨接。路宜全線采用埋地電纜或敷設在架空金屬線槽內引入,并在入戶端將電纜金

屬線槽與接地裝置相連接。當全線采用埋地電纜或敷設在架空金屬線槽內有困難時,可按本標準5.7.1.1.6條執行。當第二類防雷建筑物處在平均雷暴日小于30d/a的地區時,可采用低壓架空線直接引入建筑物,此時其等電位連接要求為:(1)在入戶處安裝的避雷器或空氣間隙,并應與絕緣子鐵腳、金具連在一起接到防雷的接地裝置上;(2)入戶前三基桿絕緣子鐵腳、金具應接地;5.7.1.2.5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就近與防雷的接地裝置相連;處在爆距建筑物25m處接地露天鋼質封閉氣(油)罐,接地點不應少于兩處,點間距不宜炸危險環境的第二類防雷建筑物,其架空金屬管道應在一次。5.7.1.2.6有爆炸危險的大于30m。5.7.1.2.7豎直敷設的金屬兩接地管道及金屬物的頂和端底端應與防雷裝置連接。5.7.1.2.8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規定。中如有信息系統,其等電位連接要求應符合本標準第5.7.1.3條5.7.1.3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和信息系統5.7.1.3.1所有進入建筑物的電物均應在LPZ0與LPZ1區的當外來導、電力線、通信線在不同地點進入建筑物時,宜設等電位連接帶,并應近連到環形接地體、內部環形導體或建筑物的鋼筋上;當不能直接連接時,可采用SPD進行等電位連接。它們在電氣上是貫通的,并連接到共用接地系統上。光纜內的防潮層應作等電位接地連接。5.7.1.3.2穿過各后續防雷區界面處的所有導電物、電力線、通信線均應在防雷區等電位連接;當不能直接連接時,可采用SPD進行等電位連接。各種屏蔽結構或設它金屬物也應進行等電位連接。5.7.1.3.3供信息線路和信息設備等電位連接用的等電位連接物的鋼筋或金屬立面等構件上,環形導體宜每隔5m與建筑物鋼筋連接一次。5.7.1.3.4電梯軌道、吊車、金屬地板、金屬門框架、設施金屬管道、金屬電纜橋架、外墻欄桿等大尺寸的內部導電物,應以最短路徑連到最近的等電位連接帶或其了等電各導電物之間宜附加多次互相連接。5.7.1.3.5信息系統的各種箱體、殼體、機架等金屬組件與建筑物的連接,應按GB50057的規定采用S型或M型兩種基本形式或其組合的等電位連接網絡。當S型等電位連接網絡時,信息系統的所有金屬組件,除在接地基準點(ERP)外,應與等電位連接應符合以下要求:外來導界面處做等電位連接。電物若干就加強筋和金屬交界處做備外殼等其板或內部環形導體應連到建筑上的它已做位連接的金屬物,共用接地系統的等電位采用

共用接地系統各組件有大于10KV、1.2/50μs的絕緣。5.7.1.3.6高于接閃器的金屬物,如廣告牌、各種天線、空調室外機、冷卻塔等,應與建筑物屋面的接閃器作電氣連接。5.7.1.4等電位連接導線和連接到接地裝置的導體的最小截面要求見表3表3等電位連接導線的最小截面積單位:mm2不同部位截面積材料LPZOB區與LPZ1區處(總等電位連接處)LPZ1與LPZ2區處(局部等電位連接處)銅材166鋼材5016注:銅或鍍鋅鋼等電位連接帶的截面不應小于50mm2。5.7.2等電位連接的檢查和測試5.7.2.1大尺寸金屬物的連接檢查與測試應按本標準5.7.1.1.1條、5.7.1.2.2條和5.7.1.3.4條的要求,檢查設備、管道、構架、均壓環、鋼骨架、鋼窗、放散管、吊車、金屬地板、電梯軌道、欄桿等大尺寸金屬物與共用接地裝置的連接情況。如已實現連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的端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2平行敷設的長金屬物的檢查和測試應按本標準5.7.1.1.2條和5.7.1.2.3條的要求,檢查平行或交叉敷設的管道、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其凈距小于規定要求值時的金屬線跨接情況。如已實觀跨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Ω。0.035.7.2.3長金屬物的彎頭,閥門等連接物的檢查和測試應按本標準5.7.1.1.3條的要求,檢查第一類防雷建筑物中長金屬物的彎頭、閥門、法蘭盤等連接處的過渡電阻,當過渡電阻大于0.03Ω時,檢查是否有跨接的金屬線,并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4總等電位連接帶的檢查和測試由LPZ0區到LPZ1區的等電位連接,應符合本標準5.7.1.1.5條的要求。如已實現其與防雷接地裝置的兩處以上連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的端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5低壓配電線路埋地引入和連接的檢查與測試

應按本標準5.7.1.1.6條和5.7.1.2.4條的要求,檢查低壓配電線路是否全線埋地或敷設在架空金屬線槽內引入。如全線采用電纜埋地引入有困難,采用5.7.1.1.6條規定的另一方式時,應檢查電纜埋地長度和電纜與架空線連接處使用的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鋼管和絕緣子鐵腳等接地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6第一類和處在應按本標準5.7.1.1.7條和5.7.1.2.5條的要求,檢查架空金屬管次,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7建筑物內應按本標準5.7.1.2.7條中的要求,檢查已實現連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8進入建筑物的外所有進入建筑物的外物均應在LPZ0與區LPZ1區界面處與總等電位連接帶連接,如爆炸危險環境的第二類防雷建筑物外架空金屬管道的檢查和測試。道進入建筑物前是否每隔25m接地一豎直敷設的金屬管道及金屬物的檢查和測試建筑物內豎直敷設的金屬管道及金屬物與建筑物內鋼筋就近不少于兩處的連接,如來導電物連接和檢查和測試來導電已實現連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9穿過各后續防雷所有穿過各后續防雷區界面處導電已實現連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區界面處導電物連接的檢查和測試物均應在界面處與建筑物內的鋼筋或等電位連接預留板連接,如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10信息系統等電位連接的檢查測試應按本標準5.7.1.3.3條和5.7.1.3.5條中的要求,檢查信息系統與建筑物共用接地系統的連接,應檢查連接的基本形式,并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如采用S型連接,應檢查信息系統的所有金屬組件,除在接地基準點(ERP)處外,是否達到規定的絕緣要求。5.8電涌保護器(SPD)5.8.1要求5.8.1.1基本要求5.8.1.1.1當電源采用TN系統時,從總配電盤(箱)開始引出的配電線路和分支線路必須

采用TN—S系統。5.8.1.1.2原則上SPD和等電位連接位置應在各防雷區的交界處,但當線路能承受預期的電涌電壓時,SPD可安裝在被保護設備處。線路的金屬保護層或屏蔽層應首先于防雷區交界處進行等電位連接。5.8.1.1.3SPD必須能承受預期通過它們的雷電流,并具有通過電涌時的最大箝壓和有熄滅工頻續流的能力。5.8.1.1.4SPD兩端的連線應符合表3連接導線的最小截面要求,SPD兩端的引線長度不宜超過0.5m。SPD應安裝牢固。5.8.1.2低壓配電系統對SPD的要求5.8.1.2.1SPD的殘壓和引線兩端感應電壓之和應低于被保護設備的額定耐沖擊過電壓值。在無法獲得設備此值時,可參考表4給出的值。表4各種設備額定耐沖擊電壓值電氣裝置標稱電壓/V各種設備額定耐沖擊電壓值/KV三相系統帶中性點的單相系統電氣裝置電進源線端的設備配電裝置和末級電路設備用電器具特殊需要保護設備耐沖擊過電壓類別IVIIIIII120~24042.51.50.8220/380642.515注:I類——需要將瞬態過電壓限制到特定水平的設備;II類——如家用電器、手提電工工具或類似負荷;III類——如配電盤、斷路器、包括電纜、母線、分線盒、開關、插座等的布線系統,以及應用于工業的設備和永久接至固定裝置的固定安裝的電動機等的一些其它設備;IV類——如電氣計量儀表、一次線過流保護設備、波紋控制設備。5.8.1.2.2SPD的最大持續工作電壓UC值應不小于表5的規定值。表5SPD最大持續工作電壓UC的最小值供電系統分類SPD最大持續工作電壓UcTT(SPD安裝在剩余電流保護器負荷側)≥1.55U0TT(SPD安裝在剩余電流保護器電源側)≥1.15U0IT(SPD安裝在剩余電流保護器負荷側)≥1.15U(U為線間電壓)TN≥1.15U0注1:U0為低壓系統相線對中性線的標稱電壓,在220/380V中U0=220V。2:根據當地電網的穩定情況,可酌情提高Uc值。

5.8.1.3SPD的布置5.8.1.3.1在LPZ0區與LPZ1區交界處,在從室外引來的線路上安裝的SPD應選用符合I級分類試驗的產品,其Ipeak值可按GB50057規定的方法選取。當難于計算時,可按IEC60364-5-534的規定,當建筑物已安裝了防直擊雷裝置,或與其有電氣連接的相鄰建筑物安裝了防直擊雷裝置時,每一相線和中線性對PE之間SPD的沖擊電流Iimp值不應小于12.5KA;采用3+1形式時,中線性與PE線間不宜小于50KA(10/350us)。5.8.1.3.2在LPZ1區與LPZ2區交界處,分配電盤處或UPS前端宜安裝第二級SPD,可選用經Ⅱ或Ⅲ級分類試驗的產品。其標稱放電電流In不宜小于5KA(8/20us)。5.8.1.3.3在重要的終端設備或精密敏感設備處,宜安裝第三級SPD,可選用經Ⅱ或Ⅲ級分類試驗的產品,其標稱放電電流In值不宜小于3KA(8/20us),同時應具有更快的響應速度。注:無論是安裝一級或二級,乃至三至四級SPD,均應符合本標準5.8.1.1條和5.8.1.2條的規定。5.8.1.3.4當在線路上多處安裝SPD時,電壓開關型SPD與限壓型SPD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宜小于10m,若小于10m應加裝退耦元件。限壓型SPD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宜小于5m,若小于5m應加裝退耦元件。注:對將放電間隙和壓敏電阻組合在一起的新型SPD,若這兩者之間的配合已有措施,并通過檢測后,可不用退耦元件。5.8.1.3.5SPD在LPZ0區與LPZ1區交界處,其連接導體銅線最小截面不宜小于16mm2;在其后防雷區交界處安裝的SPD其連接導體銅線最小截面不宜小于6mm2。5.8.1.3.6在天饋線、信號傳輸線、控制線、視頻線等線路及設備端口安裝的SPD其傳輸性能應滿足信息設備的傳輸要求。5.8.1.3.7安裝在電路上的SPD,其前端應有過電流保護器。如使用熔絲,其與主電路上的熔絲電流比宜為1:1.6。若SPD有內置脫離器則可不重復加裝。5.8.1.3.8SPD應有通過聲、光報警或遙信功能的狀態指示器,以顯示SPD的劣化狀態。5.8.1.3.9連接導體應符合相線采用黃、綠、紅色,中性線用淺藍色,保護線用綠/黃雙色線的要求。5.8.2SPD的檢查5.8.2.1用N—PE環路電阻測試儀。測試從總配電盤(箱)引出的分支線路上的中性線(N)與保護線(PE)之間的阻值,確認線路為TN-C或TN-C-S或TN-S或TT或IT系統。

5.8.2.2檢查并記錄各級SPD的安裝位置,安裝數量、型號、主要性能參數和安裝工藝(連接導體的材質和導線截面,連接導線的色標,連接牢固程度)。5.8.2.3對SPD進行外觀檢查:SPD的表面應平整,光潔,無劃傷,無裂痕和燒灼痕或變形。SPD的標志應完整和清晰。5.8.2.4測量多級SPD之間的距離和SPD兩端引線的長度,應符合本標準5.8.1.3.4條和5.8.1.1.4條的要求。5.8.2.5檢查SPD是否具有狀態指示器。如有,則需確認狀態指示應與生產廠說明相一致。5.8.2.6檢查安裝在電路上的SPD限壓元件前端是否有脫離器。如SPD生產廠標稱其產品有內置脫離器,則應按本標準中5.8.3.3條要求進行測試。如SPD無內置脫離器,則檢查是否有外置脫離器,并按本標準中5.8.1.3.7條的要求檢查安裝在SPD前端的熔絲與安裝在主電路上熔絲的電流比。5.8.2.7檢查安裝在配電系統中的SPD的Uc值應符合表5的規定。5.8.2.8檢查在LPZ0和LPZ1區交界處總配電盤上安裝的是否為I級分類試驗的SPD,檢查每一種保護模式中安裝的SPDIimp(10/350μs)值是否達到本標準第5.8.1.3.1條的要求。當線路有屏蔽,屏蔽層兩端等電位連接和接地,SPD靠近屏蔽線路末端安裝時,Iimp值可按通過的雷電流預期值的30%考慮。檢查在LPZ1以后各防雷區交界處安裝在每一對線上的SPDIn值(8/20μs)是否達到了本標準第5.8.1.3.2條和第5.8.1.3.3條的要求。檢測SPD接地線與等電位連接帶之間的過渡電阻,應不大于0.03Ω。5.8.2.9檢測在電信和信號網絡上安裝的SPD安裝工藝和接地線與等電位連接帶之間的過渡電阻,應不大于0.03Ω。5.8.3SPD的測試5.8.3.1SPD運行期間,會因長時間工作或因處在惡劣環境中而老化,也可能因受雷擊電涌而引起性能下降、失效等故障。因此需定期進行測試。如測試結果表明SPD劣化,或狀態指示指出SPD失效,應及時更換。5.8.3.2實測限制電壓的測試。a)用儀器測出的SPD實測限制電壓與生產廠標稱值比較,當誤差大于±20%時,可判定SPD失效。b)表6示出不同類型的SPD對應的試驗項目。表6限制電壓測試項目

測試對應條款I級分類試驗產品Ⅱ級分類試驗產品Ⅲ級分類試驗產品5.8.3.2c)∨∨5.8.3.2d)∨a∨a5.8.3.2e)∨a:僅適用于含開關型元件的SPD。c)用8/20μs沖擊電流測量殘壓(1)將可插拔式SPD的模塊拔下測試,如果不是可插拔式SPD,可將SPD兩端連線拆除,按測試儀器說明書連接進行測試。(2)沖擊電流峰值選擇為SPD標稱值In的0.1和0.2倍。(3)在SPD上分沖擊電流(8/20μs)正負極性各進行一次。(4)在四次沖擊測試間隔時間應足以使試品冷卻至環境溫度,一般不應小于5min。(5)記錄每次沖擊時的(6)殘壓值為四次直接讀取數據的別施加上述電流峰值的中,相鄰沖擊的電壓和電流波形,或使用儀器直接讀殘壓值。平均值,或根據記錄的電壓和電流示波繪制的“放電電流-殘壓絕對值”曲線對應電流范圍內殘壓最高值。d)用1.2/50μs沖擊電壓測量放電(點火)電壓(1)本測試僅適用于含開關型元件的SPD,將SPD兩端連線拆除,按測試儀器說明書連接進行測試。(2)以每個沖擊電壓幅值對SPD施加四次沖擊,其中正負極性各二次。(3)每次沖擊的小于5min。間隔時間應足以試品冷卻至環境溫度,一般不應(4)沖擊發生器的輸出電壓值設定在生產廠標稱值Uc起,以10%的幅度遞增,直至放電發生。(5)記錄實測開關型SPD放電電壓值。e)用混合波測限制電壓(1)本試驗僅適用于Ⅲ級分類試驗的產品。如果SPD為可插拔式則應將可插拔模塊拔下測試,如果不是可插拔式,可將SPD兩端連線拆除,按測試儀器說明書連接進行測試。(2)用開路電壓U0c波形為1.2/50μs,短路電流ISC波形為8/20μs的混合波發生器產生沖擊對SPD進行測試。(3)為避免SPD過沖,混合波發生器的開路電壓U0c可設置為生廠標稱的U0c的0.2倍和0.5倍。

(4)在SPD上分別進行上述U0c值的正負極性沖擊各一次。(5)相鄰兩次沖擊的時間間隔應足以使試品冷卻至環境溫度,一般不超過5min。(6)從上述四次試驗中取其中最大值為實測限制電壓。5.8.3.3SPD內置脫離器的測試如SPD內置脫離器,應區別裝置設置情況而測試。如系熱脫扣裝置,其測試在型式試驗中進行,不對其進行現場測試。如系熱熔絲、熱熔線圈或熱敏電阻等限流元件,應用萬用表在其兩端測試是否導通,如不導通則需更換或對其可恢復限流元件手動復位。5.8.3.4SPD絕緣電阻的測試SPD的絕緣部分應具有足夠大的絕緣電阻,其測試應在型式試驗中進行。對SPD現場測試應為靜態測試,僅對SPD輸入和輸出端子間用萬用表的高阻檔進行測量。也可以用100V流直電壓兆歐表或絕緣電阻測試儀,正負極性各測試一次,測量的值應在穩定之后或施加電壓1min后讀取。合格判定標準為不小于50MΩ。5.8.3.5泄漏電流I1e的測試。除放電間隙外,SPD在并聯接入電網后都會有微安級的電流通過,如果此值偏大,說明SPD性能劣化,應及時更換。可使用防雷元件測試儀或泄漏電流測試表對限壓型SPD的I1e值進行靜態試驗。規定在0.75U1mA下測試。首先應取下可插拔式SPD的模塊或將線路上兩端連線拆除,多組SPD應按圖4所示連接逐一進行測試。測試儀器使用方法見儀器使用說明書。L1L2L3N圖4多組SPD逐一測試示意圖合格判定:當實測值大于生產廠標稱的最大值時,判定為不合格,如生產廠未標定出I1e值時,一般不應大于20μA。5.8.3.6壓敏電壓(U1mA)的測試a)本試驗僅適用于以金屬氧化物壓敏電阻(MOV)為限壓元件且無其它并聯元件的SPD。主要測量在MOV通過1mA流直電流時,其兩端的電壓值。b)將SPD的可插拔模塊取下測試,或將不可插拔式SPD兩端連線拆除,按測試儀器說明書連接進行測試。如SPD為一件多組并聯,應用圖4所示方法測試,SPD上有其他并聯元件時,測試時不對其接通。c)將測試儀器的輸出電壓值按儀器使用說明及試品的標稱值選定,并逐漸提高,至直測到

通過1mA直流時的壓敏電壓。d)對內部帶有濾波或限流元件的SPD,應不帶濾波器或限流元件進行測試。e)合格判定:當U1mA值為交流電路中U0值1.86至2.2倍時,在直流電路中為直流電壓1.33至1.6倍時,在脈沖電路中為脈沖初始峰值電壓1.4至2.0倍時,可判定為合格。也可與生產廠提供的允許公差范圍表對比判定。5.9檢測中一般情況處理5.9.1防雷裝置電氣通路檢測當引下線暗敷且未設斷接卡而與接地裝置直接連接時,可在引下線與接地裝置不斷開的情況下對防雷裝置電氣通路和工頻接地電阻值進行檢測。其檢測方法是:當被測建筑物是用多根暗敷引下線接至接地裝置時,應根據建筑物防雷類別所規定的引下線間距(一類12m、二類18m、三類25m)在建筑物頂面敷設的避雷帶上選擇檢測點,每一檢測點作為待測接地極E',由E'將連接導線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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