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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街區設計標準PAGEPAGE4目次總則 6術語 7基本規定 10人行道 11非機動車道 18車行道及相關設施 24街道設施 28街道綠化 43街道界面 50街道實施與管理 64本標準用詞說明 66引用標準名錄 67條文說明 68PAGEPAGE100ContentsGeneralprinciples 67Basicrequirements 10Sidewalk 11Nonmotorizedlane 18Roadwayandrelatedfacilities 24Streetfacilities 28Streetgreening 43Streetfacade 50Streetimplementationandmanagement 64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66Listofquotedstandards 67Explanationofprovisions 68總則促進街道設計和管控規范化,制定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街道的規劃編制、城市設計、工程設計、建設管理等工作。本標準適用范圍是城市街道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U型空間。省域和市域綠道、穿越公園的道路、居住小區內道路等不在本標準的適用范圍內。宜、精細設計的原則,進行規劃與建設。街道設計除應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街道設計過程、成果需要充分聽取相關部門、公眾、專家的意見。術語street(含界面形成的三維空間。block(等)所圍合而成的城市區域。trafficorientedstreetcommercialstreet((辦公型街道lifeservicestreet(社區活動中心等)為主的街道。landscapeandleisurestreet業以及其他服務性建筑等。可以劃分為濱水道、景觀休閑道、林蔭道。comprehensiveservicestreet化體育設施等,活動特征較為多樣,具有一定服務能級或業態特色的街道。trafficcalmingstreet指非交通主導的通過型街道,具備一定交通聯系功能,沿街服務用地較少,街道兩側以非開放式界面為主,通常具備機動車、非機動車、步行的通行功能。protectivestreet尺度與景觀小品,承載歷史、文化、民俗的深厚內涵,具有較高保護價值。sidewalk指道路兩側用路緣石或其他設施與車行道加以分隔的專供行人通行的空間。intersections同圍合形成的街道空間。nonmotorizedlane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類交通工具通行的線性空間。roadway供各種車輛在同一路面寬度內混合行駛的路幅。streetfacilities文化以及生態等方面的服務功能而設置的物件總稱。restfacilities設施、輔助休憩設施。accessiblefacilitiespedestraincrossingfacilities人行地下街稱為立體過街方式。pavingfacilities場地的地面形成的地表形式。lightingfacilitieslandscapefacilities街道景觀設施是指街道中以觀賞功能為主,并可兼顧其它實用功能的街道公共設施。streetgreening放綠地等主要的街道綠化構成要素。streetfacade指由沿街建筑、綠籬及圍墻等建構筑物立面集合而成的豎向界面。frontareaofbuildings的空間。也可提供沿街商鋪的外擺、沿街零售與其他活動攤位等積極功能。build-to-lineratio指由多個建筑的立面構成的街墻立面至少應該跨及所在街區長度的百分比,即臨路建筑物的連續及底層建筑物的退讓程度,是建筑物的長度和臨街紅線長度的比值,這個比值越高,沿街面看上去越齊整。firstskyline建筑本來外觀的形態稱為建筑的“第一次輪廓線”,把建筑外墻的凸出物和臨時附加物所構成的形態稱為建筑的“第二次輪廓線”。positiveinterface人在街道的駐留?;疽幎ㄐl生等專項規劃相銜接。和管理。全和衛生安全。與地面空間的關系,協調地下、地面與架空多維立體空間的綜合利用。彈性利用,合理設置各類型空間寬度。人行道一般規定本章節涉及的人行道包含了人非或人車之間的綜合設施帶至沿街建筑界面間的步行區域。包括步行道、綠化帶與設施帶、平面交叉口及人行過街設施、人行道設計原則如下:協調使用者在空間上、優先級上的關系,減少交通沖突,保障有序出行。排步行、設施、綠化與活動空間。保證統一、連續的網絡化步行交通體系。憩、服務設施與指示標識。供人文關懷。步行道步行道設計的總體原則如下:關設施等,步行道應優先保障步行的安全、連續與有效通行寬度。步行道的各類路面設施和鋪裝應整齊統一,以提供舒適的步行環境。步行道布局形式的規劃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路密度和平均間距應表4.2.2-1的規定。表4.2.2-1不同分區步行道路布局推薦指標步行活動程度步行道路密度(km/km2)步行道平均間距(m)非常密集14~20100~150較密集10~14150~200較弱6~10200~3001.5m,綜合考4.2.2-24.2.2。表4.2.2-2步行道寬度取值不同條件下的步行道步行道建議寬度(m)臨圍墻的人行道≥1.5臨非積極界面人行道3臨積極界面或主要公交走廊沿線人行道4主要商業街,以及軌道交通站點出入口周邊5主要商業街結合軌道交通出入口位置6主、次干路兩側人行道沿街業態豐富,人流量高5基礎上加寬1沿街業態單一,人流量低5基礎上加寬不同條件下步行道示意圖3.0m行寬度(指步行道上供人安全舒適行走所需要的寬度)1.8m,寬度小于3.0m的人行道不得設置非機動車停車位。不同街道設施設置寬度要求見表4.2.2-3。4.2.2-3不同街道設施設置寬度要求設施類別建議寬度(m)交通護欄0.25~0.5路燈、廢物箱、郵箱、報刊欄、小型變電箱、電線桿、小型設備箱、指示牌0.5~1.0座椅、非機動車停放1.0~1.5快速公交車站站臺、人行天橋樓梯、人行地道出入口、軌道車站出入口3.0~6.0步行道的通行應符合下列規定:道與車行道路面高差≤10mm材料及防滑措施應用。設施等公共交通設施之間建立便捷、順暢的步行銜接。通行的建構筑物、停車設施、市政設施等。設置休憩活動與景觀節點,提供相應設施并符合下列規定:寬度按表4.2.4要求取值。4.2.4建筑前區最小寬度取值街道類型沿街建筑首層功能最小寬度(m)商業商務型、生活服務型、綜合服務型櫥窗展示、販賣窗口為主1.0~1.5商業商務型、生活服務型室外商品展示、室外餐飲1.5~2.0商業商務型、風貌保護型餐飲特色3.0~5.0300m50~100m間距設置休憩節點。商業商務型街道宜結合大型公共建筑的退界空間設置多功能活動廣場。生活服務型街道可結合沿街綠地設置健身休閑設施。風貌保護型街道宜結合歷史文化建筑設置有觀景功能的重要節點。節點時,應充分預留人流疏散場地,且休憩設施不得影響交通與消防安全。平面交叉口范圍內的停留、過街等行為,保證交通通行的安全性、便捷性、舒適性。交叉口三類。條件等因素確定,遵循分離沖突、合理充分利用時空資源的原則。力及通行效率??臻g,但需滿足建筑疏散以及交叉口交通組織。4.3.6。緣石轉彎半徑取值應符合下列規定: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等級的街道、貨運為主的通行性街道按高值選取。生活服務、商業街道與行人比較密集的風貌保護型街道宜按低值選取。有非機動車道或建設條件受限時,可按規范低值選取。交叉口視距三角形界限內,不得設置影響駕駛員視線的障礙物。4.3.6緣石轉彎半徑取值(m)機動車道10~15非機動車道3~10人行過街設施條件進行設計。信號控制的平面交叉口應根據各向交通流確定相位相序及信號配時方案,保證各向人流得到合理的通行時間及等待時間。當單向一個相位下過街人數超過30人時,宜設置人行過街專用相位。5m3m寬度。16m以縮短行人單次過街距離。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交通量和行人過街需求設置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1.5m。道。需求,針對服務對象及預測的通行量,設置適用的無障礙設施。與人行地道技術規范》CJJ69-1995的規定。一規劃設置,結合交通信號燈控制,預留周邊人流集散空間。公共交通接駁便捷的換乘路徑??诘南掠?。動車的通行順暢與安全。具體設計模式可參考本標準第5.3.1條的規定。4.5.4。具體應符合下列規定:在輔路設置人行過街設施。足乘客過街安全時,可設置立體過街設施銜接車站和兩側步行系統。1.5m度,并在出入口預留人流集散空間。如公交站客流量較大,宜加設信號控制。4.5.4公交站設置的平面過街設施示意圖人行道與公共交通接駁處無障礙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施應具有明顯標識性。設置盲文觸摸信息牌和聲音提示等信息裝置。1.5m2.5m的橫向遮擋的大面積廣告牌,避免侵占人行道空間保障通行。人行道內非機動車停放處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30m2m。當人1.5m4.5.7(a);4.5.7(b)。(a)非機動車停放處位于人行道 (b)非機動車停放處位于機非隔離帶圖4.5.7非機動車停車位布置示意圖建筑物配建自行車停車場應在建筑物的人行出入口就近設置。放對行人和機動車的影響。共享單車應設置獨立停車場地和標識。軌道交通站點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行平臺以及立體過街設施等,形成連續完整、順暢安全的步行和自行車系統。應在確保集散通暢的基礎上增加大喬木和座椅的配置。非機動車道一般規定路)路、自行車綠道等。為自行車交通創造安全、便捷、舒適的騎行良好環境。系統規劃、空間設計與工程設計。GB/T36670-2018GB50647-2011、GB50688-2011GB/T51328-2018GB5768.2-200937-2012的有關規定。非機動車道要素設計8km/km2。管線與排水等多要素綜合設計,同時應具有完善可持續的實施管理辦法。非機動車通行道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2.5m,空間緊張時1.5m3.51.5~2.5m車流量較大時,非機動車道寬度應適當增加。非機動車道不應中斷、縮減或突現寬度變化。1.0m5.2.3。圖5.2.3交叉口非機動車道寬度示意圖 圖5.2.4-1交叉口非機動車道停車線前置2.5m,保障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快遞車等車輛通行空間。須滿足5.2.3-4非機動車道凈空限制要求。非機動車道交叉口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2.5m,交叉口內通行空間寬度不宜3.01.5m機動車道,在交叉口進出口道上應設置實體分隔設施或釆用標線分隔。1.5~3m視紅燈期間直行及左轉非機動車排隊等候長度而定。便于方便需要左轉的騎行者。除以上規定外,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叉口規劃規范》GB50647-2011,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37-2012和《城市道路交叉口設計規程》CJJ152-2010的有關規定。非機動車道鋪裝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舒適性要求。避免坑洼損毀。非機動車。程設計規范》CJJ37-2012的有關規定。LOGO等。標識的設置應充分依據騎行者的視線高度。宜設置快慢車道標識,規范快慢速非機動車安全有序地共享空間。非機動車道豎向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或者高差劃分等方式避免人和非機動車之間相互干擾。2.5%3.5%2.5%5.2.7規定。5.2.7非機動車道最大坡長縱坡(%)3.53.02.5最大坡長(m)自行車150200300三輪車-100150100m。60m。GB50014-2006車行車安全性和舒適性的影響,井蓋與道路標高須保持一致。特殊界面交接籌設計宜符合下列規定:(3m)進行避讓,也可在人行道內設置直線式公交站,人行道剩余寬度均應至少滿足1.55.3.1-1(a)(6.52.5和(d)。(a)、(c)非機動車不受公交車進出站干擾圖5.3.1-1(a) 圖5.3.1-1(c)人行道空間較窄(3情況下島式公交站布置人行道空間較窄(3情況下直線式公交站布置

(b)、(d)公交車進出站會對非機動車產生干擾,可通過地面劃線明確停車區域或增設標識對騎行者進行提示

人行道空間較寬(6.5情況下港灣式公交站布置人行道空間較寬(6.5情況下港灣式公交站布置圖5.3.1-1(b) 圖5.3.1-1(d)(至4.5m)4.52.5m(1.55.3.1-2(c)。圖5.3.1-2(a) 圖5.3.1-2(b) 圖5.3.1-2(c)機非隔離帶較寬(情況下港灣式公交站布置

機非隔離帶較窄(情況下港灣式公交站布置

機非隔離帶狹窄(至少1.5m)情況下直線式公交站布置等方式,提示非機動車注意慢行避讓。5.3.1-3。5.3.1-3非機動車道在公交站處禮讓行人的處理面交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非交通主導型街道宜采用劃線、鋪裝區分等非物理隔離形式保障路權。證安全視距,并且在分隔帶開口處宜設置標識信息,提示自行車慢行。列規定:城市干道輔道與自行車共享路面時,宜通過路面標識明確路權???,有效保證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安全。壓力,平時分流城市機動車壓力。5.4 停車設施6.6節的規定。4.5.7條的規定。車行道及相關設施一般規定調人車關系。根據不同街道類型,對車行道及其相關設施進行分類設計。機動車道不同類型街道應采取相應的機動車限速措施,保證行人與非機動車安全。的區域時,應設置減速及停車讓行警示牌。措施限制車速。形式時,應符合本標準第5.3.3的規定。雙向車行道之間應采取分隔措施,應符合下列規定:2m,滿足設置行人過街安全島的需求。源不足時可設置欄桿或施劃標線。車通行。公交專用道設置應保障公共交通行駛效率,便于乘客安全抵達公交車站。效率:配合不同時段交通流的方向變化,設置可變方向公交專用道。并設置禁止通行時段標識。設置公交專用道的道路在交叉口處宜設置公交專用進口車道。公交專用道應通過鋪裝及相應標志標識強調公交車路權。平面交叉口口渠化設計等方面進行控制。交叉口路緣石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在滿足車輛轉彎要求的基礎上適當縮小路緣石轉彎半徑。設置限速標識或變化路面鋪裝、人行道抬高等限速措施。綠化廣場。路緣石應做坡道處理,或抬高行人道,保障慢行交通的連續性。交通主導型與綜合服務型街道路緣石外側應設置阻車樁。交叉口渠化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行人及自行車等候過街需求。輛進行分流。沿街機動車出入口出入口位置、開口形式與交通組織等方面進行控制。機動車出入口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機動車出入口應優先選擇開設在穩靜通過類街道上。交通主導類街道不應設置機動車出入口。綜合服務類街道不宜設置機動車出入口。生活服務類街道應限制機動車出入口數量。不同類型的街道出入口開口形式與交通組織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交通主導類與綜合服務類街道應通過設置輔路和物理隔離的形式開設機6.5.3-1。圖6.5.3-1交通主導類與綜合服務類街道的機動車出入口形式6.5.3-2。圖6.5.3-2生活服務類與穩靜通過類街道的機動車出入口形式6.5.3-3。圖6.5.3-3相鄰地塊合用一個機動車出入口的形式機動車出入口應保障行人與非機動車安全,應符合下列規定:在進出車流量較大的出入口宜沿機動車行駛路徑外側設置隔離樁。通過減速標識、減速帶等減速安全設施等提示機動車駕駛者減速慢行。出入口行車道兩側應提供行人與非機動車臨時等候區域。機動車出入口處應保障行人與非機動車的連續通行,應符合下列規定:與車行路面平順連接。在機動車出入口處延續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鋪裝。路內停車泊位全有序通行。路內停車泊位的設置區域應符合下列規定:交通主導類與綜合服務類街道不應設置路內停車泊位。放標識,滿足臨時停靠需求。系統,緩解周邊路外停車不足的問題。車道及建筑前區。6.6.44以外。圖6.6.4路內停車泊位結合路側設施帶示意圖并設置指引標識。公共交通車站車站、出租車候客站設計等方面進行控制。5.3.1圍內設置警示牌,提示司機注意避讓行人與非機動車。便捷、安全的過街設施。交通主導類和綜合服務類街道的出租車候客站應為港灣式候客站。港灣式候客站。港灣式候客站或結合停車帶設置非港灣式候客站,同時設置標識引導客流。2m。街道設施一般規定地道、橋梁、隧道、公交車站等。地制宜、本土文化、生態友好和智慧管理方面的原則。GB50449-2008、《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城市綠地設計規范》GB50420-2007和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2001JGJ/T163-2008CJJ45-2015、《市容環境衛生術語標準》CJJ/T65-2004的有關規定。休憩設施慮其使用年限、日后更新和移動的可能性。休憩設施的位置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7.2.27.2.2,快速路輔路、主干路宜4m3.5m3m;商業或公共場所集中路段宜大5m。7.2.2道路設施帶和建筑退界7.2.2人行道剩余寬度項目人行道剩余寬度(m)一般值最小值快速路輔路、主干路4.03.0次干路3.52.5支路3.02.0商業或公共場所集中路段5.04.0火車站附近路段5.04.0長途汽車站附近路段4.03.0軌道交通出入口、綜合客運樞紐周邊50m范圍內4.03.0休憩設施位置應在潛在使用者易于接近并能看到的位置,同時使人們能夠便捷、快速的到達。休憩設施宜布置于空間環境的邊界。因素,休憩設施宜與構筑、植物、鋪地等園林設計要素相互聯系。,觀景點。休憩設施的尺度應與就坐者人體測量尺寸相適宜,普通座面高度38~40m左右,31.8m左右。并應設置扶手為老年人提供支撐。7.2.3戶外座椅尺寸設計相關人體尺寸百分位百分位數測量項目男年齡18~60歲女年齡18~55歲151050909599151050909599坐姿肘高214228235263291298312201215223251277284299小腿加足高372383389413439448463331342350382399405417坐深407421429457486494510388401408433461469485肩寬330344351375397403415304320328351371377387最大肩寬383398405431460469486347363371397428438458坐姿兩肘間寬353371381422473489518326348360404460478509坐姿臀寬284295300321347355369295310318344374382400注:引用現行國家標準《中國成年人人體尺寸》GB10000-1988100~200m,設置一處歇息場所。應保證人行道連7.2.20.25m0.25m20m范圍內不應設置除交通設施、行人引導類指示牌、廢物箱外20m范圍內,不應設置休憩設施;人行20m范圍內,不應設置休憩設施。街道容納量應按游人容量的20~30%設置,休息座椅旁應設置輪椅停留位置,10%50~100m7.2.4各類型街道設置休憩設施表街道類型設施類型通行性街道生活服務街道商業街道景觀休閑街道綜合性街道休憩設施布置要求╳√√√◎休憩設施布置距離50~80m70~100m50~100m60~100m注:1.表中“√”為應設置,“╳”為不應設置,“◎”為條件允許時設置。2.表中設施還需結合實際街道寬度,如設施設置影響正常交通等,則無需設置。3.市政設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休憩設施的選材多數情況下考慮到人的使用心理與舒適度,鼓勵采用耐久、可回收的材料。與設施的統籌設計。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施的總體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城市市區主、次干道和支路、市、區商業街等街道應設置無障礙設施。文站牌等指示類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施的布局和設計應根據殘疾人或行動不便者人群的行動特點和阻隔。7.3.2的規定。7.3.2城市街道的無障礙設施布局要求設施類別布局要求緣石坡道城市市區主、次干道和支路、市、區商業街等街道中的人行道交叉路口、人行橫道等處應設緣石坡道。橋梁、隧道、立體交叉等入口處的人行道應設緣石坡道,緣石坡道應與人行橫道相對應。當公交站臺與人行道路之間間隔非機動車道時,應在公交站臺與人行道路對應位置設置緣石坡道、路面人行橫道線。輪椅坡道城市市區主、次干道的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應設輪椅坡道,城市中心地區可設置垂直升降電梯取代。橋梁、隧道的人行道與道路的人行道應無障礙連接,當地面有高差時,應設輪椅坡道。人行橫道的安全島應設輪椅坡道。盲道城市市區主、次干道和支路、市、區商業街等街道中的人行道應設盲道。橋梁、隧道、立體交叉等的人行道應設盲道。人行天橋、人行地道的入口、人行橫道、公交站臺應設提示盲道。人行天橋的橋下三角區,在2m高度以下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應在結構邊緣外設提示盲道。梯道城市市區主、次干道的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應設梯道。扶手人行天橋、人行地道、三級及以上臺階等處應設扶手。輪椅坡道兩側應設扶手。過街音響城市市區主、次干道的主要路口、市、區商業街的主要人行橫道宜設視力殘疾者使用的過街音響裝置。無障礙標志牌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應設置無障礙標志牌。城市市區主、次干道、市、區商業街、步行街等街道上的無障礙設施應設無障礙標志牌。盲文地圖城市市、區商業街、步行街、旅游景點街道宜設盲文地圖。盲文銘牌城市主要道路中的無障礙設施、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入口應設盲文銘牌。扶手起點水平段應設盲文銘牌。盲文站牌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區道路的公交車站應設盲文站牌。緣石坡道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緣石坡道的坡面應平整、防滑。10mm。緣石坡道應盡量采用全寬式單面坡緣石坡道。1.2m。1.5m2m輪椅坡道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輪椅坡道宜設計成直線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應設計成圓形或弧形。1m1.2m。0.3m1:20道與休息平臺的扶手應保持連貫。7.3.4的規定。表7.3.4輪椅坡道每段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長度坡度1:201:161:121:101:8最大高度(m)1.200.900.750.600.30最大寬度(m)24.0014.409.006.002.40注:其他坡度可用插入法進行計算。輪椅坡道的坡面應平整、防滑、無反光。1.5m。100mm臺。9m時,應設中間休息平臺。輪椅坡道應設置無障礙標志牌。盲道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高差、障礙物及不安全地帶等,應設圓點形的提示盲道。4mm高。物和各類城市家具,其他設施不得占用盲道。宜采用中黃色。盲道型材表面應防滑。250~500mm。250~500mm500mm,行進盲道比250mm。。大于行進盲道的寬0.25~0.50m示盲道。0.25~0.50m處應設提示盲道,25mm35mm,高度4mm50mm。沿人行道的公交車站,在候車站牌一側應設提示盲道,并與人行道中的40.25~0.5m。道路人行道有盲道時,與其相接的橋梁人行道處應鋪設盲道,盲道寬度與道路盲道一致。400mm處設置盲道。梯道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人行天橋、人行地道的梯道寬度不應小于2.m,中間平臺深度不應小于2.m。0.15m0.3m。100mm的安全擋臺。人行天橋梯道宜設頂棚。扶手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900mm。900mm700mm。300mm。35~50mm35~50mm40mm。100mm,或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扶手應安裝堅固,形狀易于抓握。扶手的材質宜選用防滑、熱惰性指標好的材料。扶手起點水平段應安裝盲文銘牌。指示類設計需滿足下列要求:無障礙標志牌應使用國際通用無障礙標志表示。無障礙標志牌宜采用發光材料制成并符合國家有關標志制作標準規定。統,并與其他交通標志牌相協調。1.95m345mm。際通用的盲文表示方法。盲文地圖是供視力殘疾者用手觸摸的有立體感的建筑位置的平面圖及盲文說明。盲文銘牌采用盲文標識,告知視力殘疾者城市道路中無障礙設施的位置。交線路設站的站牌。用。照明設施照明設施總體要求總體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造城市夜間形象。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15的規定。照明、局部照明、動態照明、建筑化照明、建筑媒體立面照明等。照明燈具選擇標準原則:節能、安全、功能、協調。燈、水底燈、立面亮化、壁燈、店招照明以及櫥窗照明等。使用的照明必須為可見光,凸顯廣場、公共空間和特殊區域。照明分類導引:對建筑形成光污染的前提下,可對公共建筑進行立面亮化,展示城市形象。性和整體性。商業街服務性公共設施的照明設計宜與其功能照明相結合。造相對豐富的夜間照明,同時應避免過度活躍,影響街道的生活氛圍。低燈具安裝對古建的干預程度。鋪裝設施鋪裝設施應符合下列總體要求:鋪裝設施應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選材、資源節約和利于養護的原則。選材要求具有透水性、防滑、舒適、耐久、經濟的特性。應與周邊場地及景觀銜接。凝土、石材鋪裝、地磚鋪裝等。鋪裝設施設計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不具備滲水條件等的街道應慎用透水材料。類型及隔離要求相關聯。色彩圖案的要求人行道鋪裝材質與色彩應注重周邊環境相協調,使人行道成為街道空間的背景,使沿街建筑立面、店面以及環境設施得以凸顯。一般路考慮暖色系鋪裝。醒機動車避讓非機動車,避免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停車。設計。其他要求城市重要地段的人行道鋪裝宜進行專項設計。景觀設施設施、休憩設施等。同一街道的同類設施的樣式、材質、色彩應協調統一。成為街道的亮點,具有較高的辨識度。街道景觀設施應向創新性的實踐和應用發展,具體包括以下方面:街道景觀設施的多用途開發,結合遮蔭、避雨、防風、降噪等作用。采用可循環的綠色低能耗材料以及開展本土材料的新工藝應用實踐。鼓勵公眾積極參與街道設施的創作過程和日常維護。藝術小品式。行空間及阻礙行人的活動。藝術小品可與其他功能類街道設施結合設置,兼顧觀賞性與實用性。比如人與燈光、音樂的互動。水景行空間及阻礙行人的活動。親水環境,北方寒冷及嚴寒地區應有防凍措施。水景的營造應符合下列規定:應盡可能避免污水排入、避免雨水經管道和地面匯入等。300mm400mm的應有安全防護措施,人工300~500mm。貼臨建筑的水景應有防滲防漏措施。綠化設施街道中的景觀綠化設施主要指飾美化功能的花箱、花缽、花池等。行人的正常通行和阻礙行車視線。用。式。具體的植物配置要根據花箱的大小、形狀而異。雨洪設施街道雨洪設施應符合下列一般規定:街道雨洪設施設計應在滿足街道安全、通行等基本功能的條件下開展。合理采用各項技術。并不低于規劃標準。地表徑流的控制與回用。和地下設施,進行雨洪設施系統設計。時應設置調蓄排放系統。確定??谔帲瑧O置格柵等截污設施。小型、分散式技術措施。通行、車輛行駛安全,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雨水控制與利用設施的布置應結合現狀道路、建筑、綠地空間進行設計道路、廣場、綠地邊界豎向設計應有利于徑流匯入雨水控制與利用設施。雨水入滲場區應考慮與周邊環境的關系,對街道環境及自然環境造成危水入滲系統。建設技術指南》。雨洪設施的布置應充分考慮周邊植物的生長需求。透水鋪裝應符合下列規定:瀝青混凝土路面可用于機動車道。滿足抗凍要求。CJJ/T188水瀝青路面技術規程》CJJ/T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術規程》CJJ/T135等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底基層。1m生物滯留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生物滯留設施可結合街道下墊面特征分散設置,規模不宜過大。150mm,上限以國家安全標準為佳。雨水以集中入流方式進入生物滯留設施時,入口應采取防沖刷措施。設礫石或人造輕石排水層,也可增加透水排水管。人及殘疾人跌落。植草溝應符合下列規定:塘等低影響開發設施的預處理設施。況下形成片流。500mm150mm。植草溝的介質層包括種植土壤層、過濾層、入滲/存儲層。種植土壤層設300mm100mm/450mm。植草溝入口處宜設置過濾緩沖帶等預處理設施去除雨水徑流中粒徑較大的污染物。應設置分流或內部溢流措施,用于排除超過設計標準的雨水。24h12h內完全入滲。生態樹池應符合下列規定:生態樹池宜用于公共空間較窄的街道,單個樹池面積不宜過小。植草溝的介質層包括種植土壤層、過濾層、礫石排水層。地表徑流經過初步的地面設施處理后,可通過集水裝置進入樹池。生態樹池中不宜種植高大喬木,應種植耐水性較好的植被。200mm內。24h12h內完全入滲。下沉式綠地應符合下列規定:50~150mm。下沉式綠地宜分散布置且規模不宜過大。當采用綠地入滲時可設置入滲池、入滲井等入滲設施增加入滲能力。50-100mm。人及殘疾人跌落。雨水花園應符合下列規定:雨水花園適用于低至中等密度、低交通流量的街道環境。礫石排水層等。大入滲能力。溢流設施,溢流排水能力應不小于設計進水流量,溢流口應具有截污功能。雨水花園應設置配水設施。行換土處理。周邊應設置明顯的安全防護與警示措施。街道雨洪植物選擇及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強的鄉土植物。能性及生物多樣性。淹且耐旱的植物。力的植物種類。較好,既耐水濕又耐旱的草本及花灌木植物。上,同時應考慮樹木生長時的分支形式,以確保人行道和路邊有足夠的凈空。其他設施新建設施應盡量設置于綠化帶內,并采用與街道形象相協調的美化措施。井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應盡量避免布置在機動車道、停車港灣、道路交叉口等通行路面。井蓋完成面標高應與周邊地面標高平齊。宜選用耐久美觀材質,并與周邊場地鋪裝相材質相協調。井蓋的形式、強度等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循相關規范或標準。合下列規定:篦子的形式應與人行道鋪裝、街道整體風格相協調。平。運營的技術要求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行業標準的規定。鼓勵采用一桿多用與多箱并集進行設施集成化,節約街道空間資源。設施。臨時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寬度不得低于2.5m。不可設置固定或不易移動的裝置、設施。鮮明的辨識度,并與周邊城市風貌相協調。1m。對臨時商業設施功能業態、經營時限進行嚴格管控。人文特色,與城市景觀、周邊環境、建筑風格相統一協調。整體設計或專門引導控制,與所在區域風貌相協調。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的規定。街道綠化一般規定成要素。給車輛和行人遮蔭并構成街景的喬木。道與非機動車道或同方向機動車道之間種植的綠化。沿街地面綠化沿街地面綠化包含在道路側方人行道邊緣至道路紅線之間路側綠帶,以及臨街建筑退界區域內種植的綠化。島和立體交叉綠島區域內種植的綠化。(臨街面等立體街道設施上種植的綠化。街頭開放綠地街頭開放綠地是指街道空間中道路紅線以外利用街旁空hm2以下。街頭綠化形式,主要用于豐富街道綠化景觀。閑型、風貌保護型街道七大類型。街道綠化應符合下列設計原則:總體原則豐富城市景觀、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為基本設計原則。彩變化,突出街道特色和可識別性。40%。景觀休閑型街道的綠化覆蓋率宜大于60%?;虿捎眠^于復雜的種植形式。交通主導型街道機非分離、人非分離,優先保障交通通行安全。與降噪除塵能力。污染嚴重的路段可適當增加灌木層植物用量。的可識別性。應留出足夠的行人與非機動車停留空間。生活服務型街道生活服務型街道的綠化應結合人行交通與居民交流活動空間進行設置生活服務型街道的綠化宜避免使用容易致敏,落枝落果,或具有不適營造健康安全的街道空間。生活服務型街道宜充分利用建筑退界空間設置可進入的開放式綠地,商業商務型街道商業商務型街道可設計連續的林蔭空間或以提供舒適的步行體驗。街道景觀,營造商業休閑氛圍。兩側商鋪與出入口造成過度遮擋。商業商務型街道的綠化設計應結合首層大型空間集散需求,對建筑出增加與外側建筑底層商業間的通行空間。新建商業商務型街道鼓勵通過沿街立體綠化、屋頂花園等豐富街景立面。景觀休閑型街道景觀休閑型街道的綠化設計應以提升城市景觀風貌與容納市民休閑活空間多樣的街道綠化場所。觀特色、可識別度高的街道綠化景觀。景觀形式。穩靜通過型街道借助各類分車綠帶實現機非分離、人非分離。穩靜通過型街道兩側綠化宜簡潔統一,強化通行空間的可識別性。計應留出足夠的行人與非機動車停留空間。風貌保護型街道得破壞街巷原有肌理,對古樹名木應予以嚴格保護。重弘揚中國與當地植物文化,展現城市文化內涵。觀需求有針對性的進行設計。GB/T51328-2018、《城市綠地設計規范》GB50420-2007(2016年版)GB50647-2011CJJ37-2012CJJ/T236-2015的相關要求。行道樹與分車帶綠化行道樹與分車帶綠化應符合下列規定:或生物材料覆蓋,不得裸露土壤。植物種類和配置不宜變化過多。1.5m,種植大喬木的樹池,樹木中心點距樹池圍牙內側宜土壤的透水透氣性,為樹木根系生長提供良好空間。2.8m,非機動車道行道樹枝2.2m。度確定,注重綠化節奏與韻律。行道樹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選擇淺根性、具有植源性污染(如致敏物、飄絮等)或大型落枝落果的樹種。城市路段可適當增加行道樹種差異,增強街道的可識別性。定喬木高度與街道寬度之間的比例關系。9m空間。分車帶綠化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采用綠籬、連續灌木或結合必要的圍欄。0.9~3.0m之間的范圍內,其樹冠不應遮擋駕駛員視線。0.6~1.5m范圍內,應適當配置枝葉茂密的灌木,也可采取連續的綠籬式栽植,減少相向行駛車輛的夜間眩光。兩側分車帶在高度0~1.5m范圍內應著重選擇抗尾氣污染、降噪減塵能力強的灌木樹種。布置雨水收排設施時,以不影響綠化帶內喬灌木的正常生長為宜。沿街地面綠化沿街地面綠化應符合下列一般規定:用喬草型通透式配置,應用喬灌草型復層配置方式,灌木層不宜配置得過密。和行車方向,加強視線引導。50420-2007(2016年版)的規定。沿街綠化需提供休憩功能時,宜保證座椅區夏季遮蔭及冬季防風。圍墻等設施之間的最小垂直、水平距離及高度限制應符合相關規定。8m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園設計規范》GB51192-2016的規定。道路存在護坡時,綠化應結合生態修復工程措施栽植護坡植物。箱、花缽等設施應保證使用安全,符合街道風貌,方便植物更換及養護。沿街綠化在容易到達的位置不得選用存在安全隱患的植物品種。宜遵循以下原則:路側綠帶設計應保證路段內綠化景觀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栽植。體現道路綠化景觀時,應突出城市的地域特色和植物景觀特色。方式增加生物多樣性。用功能要求。當路側綠帶有明確的功能或景觀需求時,可考慮增加微地形??臻g寬度等因素進行設計,具體應符合下列規定:建筑退界綠化空間應結合外側建筑功能與建筑退線空間進行統一設計。位于封閉圍墻集中的路段,宜通過綠化種植弱化圍墻的硬質界面。位于建筑開窗集中的路段,宜平衡建筑私密性及光照需求進行綠化設計。設計,宜遵循以下原則:比例,加強與人行道的聯系。滿足游園的日常活動需求。植物材料增加生物多樣性。交叉口與交通島綠化交叉口與交通島綠化應符合下列一般規定:道路交叉口與交通島綠化均不宜布置成開放式綠地。道路交叉口與交通島綠化的設計應首先滿足交通安全的要求。道路交叉口綠化應符合下列規定:在道路交叉口視距三角形范圍內,綠化帶應采用通透式配置。低矮灌木為主。道路交叉口多塊綠地應統籌考慮,形成有序的植物景觀。交通島綠化應符合下列規定:透式配置。導向島綠地植物配置應以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為主,平面構圖宜簡潔。符合條件的交通島,其綠化設計可因地制宜布置雨水調蓄設施。沿街立體綠化沿街立體綠化應符合下列一般規定:種綠化形式增加沿街立體綠化,提升街道綠化水平。沿街立體綠化不得影響建筑物與構筑物的安全性能和使用需求。當的施工工藝。垂直綠墻應符合下列規定:立體綠化結構構件,進行適度的立面綠化改造。沿街垂直綠化應定期修剪養護,保持臨街墻面綠化的完整、干凈、整潔。屋頂綠化應符合下列規定:筑,鼓勵通過增加屋頂綠化,豐富城市街道第五立面。擋墻等增加垂掛、拱形或高度可見的直立形植物,提高屋頂綠化的可識別性。建構筑物時,可利用植物景觀進行美化或遮擋處理。臨街屋頂綠化應定期修剪養護,保持屋頂綠化的美觀、整潔。街道界面一般規定本章節涉及街道界面分類如下:一級界面,即界定城市街道“U”形空間邊界的主界面。二級界面,即界定城市街道“U”形空間內部不同功能空間劃分的次界面。成的附屬空間界面。務型街道、景觀休閑型街道、風貌保護型街道五種基本功能類型的街道界面?,F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GB50449-2008GB50688-2011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和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37-2012、《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75-1997的相關規定。交通主導型街道9.2.1 。交通功能較強的街道,需要優先保障交通效率。9.2.1交通主導型街道界面(1-11-21-3)和分隔界面(1-4)9.2.2。9.2.2交通主導型街道一級界面1-1界面起到限定街道空間、承載街道功能、傳達城市環境信息的功能。上的廣告牌匾燈光等不影響交通安全。1-2路側綠帶等構成。應保證行人的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宜與車行界面保持高差,必要時可配合交通警示色彩使用。1-3界面是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的載體,一般由車行道、非機動車道等構成。應保證機動車、非機動車等的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禁止機非混行。1-4界面是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的載體。一般由行道樹綠帶、路燈、照明需求等,保證安全通行。二級界面用藍色表示,由分隔界面(2-1、2-2、2-3)9.2.3。9.2.3交通主導型街道二級界面2-1界面一般由中間分車綠帶構成。應保證人車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可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2011、材質耐用風吹日曬。宜設置兩側綠化分隔帶,對機動車與路側的非機動車進行快慢分離。2-2界面一般由兩側分車綠帶等構成。應形成連續界面,起到分隔空間、提升環境質量和戶外舒適度、降噪除塵的作用,可采用行道樹、綠化帶等。2-3界面一般由地面標線等構成。地面標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2011相關規定。其他界面用綠色表示,由分隔界面(3-1、3-2)9.2.4。9.2.4交通主導型街道其他界面3-2照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2011相關規定。在單側或階段為其他類型時,可參考其他章節設計標準內容綜合設計。生活服務型街道9.3.1 生活服務型街道空間界面宜由一級界面、界面、其他界面構成,見圖。9.3.1生活服務型街道界面(1-11-21-3)和分隔界面(1-4)9.3.2。9.3.2生活服務型街道一級界面1-1界面起到限定街道空間、承載街道功能、傳達城市環境信息的功能,一般由建筑外墻、柵欄、圍墻構成。9m的裙房12~18m。30%以上。沿街圍墻街段宜打開圍墻或使用通透圍欄式,亦開墻透綠。生活服務街道沿街界面應通透開放連續、鼓勵設置底層商業,首層應1-2帶和建筑退紅線區域等構成。計,形成開放、連續的室內外活動空間。戶將餐飲區域結合設施帶設置,使步行流線能夠接近零售商戶的展示櫥窗。1-3界面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一般由車行道和停車帶等構成。應滿足早市夜市便民需求和日間通行需求時,可做潮汐街道。1-4界面保證行人通行安全,提升環境質量和戶外舒適度,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傳達城市環境信息,一般由行道樹綠帶、路燈、擋車樁等構成。二級界面用藍色表示,由分隔界面(2-1、2-2、2-3)9.3.3。9.3.3生活服務型街道二級界面2-1宜采用物理隔離,如綠化分隔帶或隔離欄。宜適當采用綠化裝飾。2-2界面由綠帶、臺階等構成,宜在建筑前區范圍內設置,不宜阻擋人行通過。2-3界面由裙房輪廓線構成,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3-1、3-2、3-3、3-49.3.4。9.3.4生活服務型街道其他界面3-1界面有地面標線和車輛組成。3-2界面有地面標線、車輛、商業外擺和座椅等構成。沿道建筑的臺階、坡道不得侵入道路紅線,已經侵入的應取消。容進行規范。3~5m。3-3界面有建筑挑檐、遮陽避雨棚等構成;鼓勵設置建筑挑檐、騎樓、遮GB50352-20192.5m下方3-4界面有店鋪門頭牌匾等構成。鼓勵對店招及廣告進行整體設計,與街道或所在城區風貌相協調。店利于民眾日常生活便捷性和辨識度,內容豐富,不宜統一。在單側或階段為其他類型時,可參考其他章節設計標準內容綜合設計。商業商務型街道9.4.1 。9.4.1商業商務型街道界面(1-11-21-3)和分隔界面(1-4)9.4.2。9.4.2商業商務型街道一級界面1-1界面起限定街道空間、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傳達城市環境信息以及美化街景的作用,一般由建筑外墻、柵欄、圍墻構成。80%5%的浮動空間。25~40m針對步行速度增加視覺的豐富性和街道空間的韻律感。人在廣場的駐留。60%設置展示櫥窗并進行夜間亮化。體沿商業街道應設置中小規模商鋪,并設置臨界出入口。7個為宜。1-2界面起劃分街道空間、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的作用。一般由設施帶、人行道、建筑前區構成。沿街建筑底層為商業、辦公、公共服務等公共功能時,鼓勵開放退界保證空間的聯通與靈活使用。應提供較大規模人流的步行通行區。戶將餐飲區域結合設施帶設置,使步行流線能夠接近零售商戶的展示櫥窗。1-3鼓勵營造公共空間節點。1-4界面起劃分街道空間、街景美化、提升環境質量和戶外舒適度、承載向標識牌等構成。遮蔭慢行空間。應提供便利的過街設施;宜進行特色裝飾。二級界面用藍色表示,由分隔界面(2-1、2-2)9.4.3。9.4.3商業商務型街道二級界面2-1、2-22-12-2特色等豐富裝飾。2-3界面起提升環境質量和戶外舒適度、傳達城市環境信息、美化街景的筑主要出入口聯系路勁進行遮蔽?;顒诱陉柵?、雨篷最低部分至少距離人行道2.5m2.5m3.5m,出挑寬度不得超出人行道。3-1、3-29.4.4。9.4.4商業商務型街道其他界面3-1界面有地面標線組成。3-2界面起傳達城市環境信息、美化街景的作用,一般由廣告、門頭牌匾等組成。色彩和材質多樣鮮艷,具有商業氛圍,推薦智能化。規范。3~5m。在單側或階段為其他類型時,可參考其他章節設計標準內容綜合設計。景觀休閑型街道9.5.1景觀休閑型街道空間界面宜由一級界面、二級界面、其他界面構成,見圖。9.5.1景觀休閑型街道界面(1-11-21-3)和分隔界面(1-4)9.5.2。1-1界面起美化街景的作用。一般由柵欄、圍墻構成。景觀休閑型街道沿道對沿線建筑進行管控。9.5.2景觀休閑型街道一級界面1-2路側綠帶和可進入大型綠地等構成。應提供較大規模人流的步行通行區。宜與非機動車道保持同一標高。成不同的水平界面??稍黾拥孛娼煌ㄐ畔⒃O計。1-3界面起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的作用。一般由車行道、非機動車道和停車帶等構成。動帶或將水系引入街道中央作為中分帶的方式形成街道特色。鼓勵設置健身步道、自行車專用道等休閑設施。1-4界面起提升環境質量和戶外舒適度、承載街道空間功能和活動、傳達應將沿線綠帶與人行道進行一體化設計,擴大可以使用的休閑活動空間。紅線內外綠化及廣場空間一體化設計,落實海綿城市(雨洪設施)關要求。對于看山水的景觀休閑型街道,應組織好中、遠景建筑群的輪廓線,二級界面用藍色表示,由分隔界面(2-1、2-2)9.5.3。2-1、2-2線等構成,宜適采用綠化、特色等豐富裝飾。9.5.3景觀休閑型街道二級界面3-1、3-29.5.4。9.5.4景觀休閑型街道其他界面3-1界面由地面標線和車輛組成;標識要具有導引和道路識別性,整體圍繞自然生態,不影響整體區域的設計。3-2界面由路側綠帶等組成。在單側或階段為其他類型時,可參考其他章節設計標準內容綜合設計。風貌保護型街道9.6.1 。9.6.1風貌保護型街道界面一級界面用紅色表示,由圍合界面(1-1、1-2)9.6.2。9.6.2風貌保護型街道一級界面1-1界面起限定和劃分街道空間、承載街道空間的功能和活動以及美化街景的作用,一般由建筑外墻構成。城市文物古跡、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城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歷史文GB50357-2005構現有建(構)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破殘的建(構)筑物外立面應及時整修。風貌保護型街道新建建筑應采用與歷史建筑的建造方式相協調,延續70%5%的浮動空間。1-2界面起承載街道空間的功能和活動的作用??臻g,與人行道和街道微型公共空間進行一體化設計,增加交往空間。應提供較大規模人流的步行通行區。風貌。與屋頂形式,組織到視廊協調區的建筑高度。二級界面用藍色表示,由圍合界面(2-1、2-2)9.6.3。9.6.3風貌保護型街道二級界面2-12-2(構其他界面用綠色表示,由分隔界面(3-1)9.6.4求,不得破壞建筑空間環境和景觀。9.6.4風貌保護型街道其他界面在單側或階段為其他類型時,可參考其他章節設計標準內容綜合設計。街道實施與管理設計階段管理建立全過程多專業的協同機制。應由規劃管理部門組織道路設計單位和線設計的統籌工作,避免路面設施與地下設施的沖突。建立設計師的全程跟蹤管理機制。通過建立“責任設計師”制度,實行設建立高水準專家智庫輔助決策機制。在設計中涉及重大事項時,應邀請決策。實施建設管理施工現場勘察階段。應勘察施工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周圍環境、施工據。編制施工方案階段。編制施工方案應根據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提供的設括建筑材料、施工機械、勞務計劃、進度計劃、施工措施等。工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質量保證等進行方案會審,并審批確定施工方案??⒐を炇针A段。工程驗收應在構成道路的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在施工階段應對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管理,通維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從而達到市政道路的施工管理工作目標。維護運營管理保證道路路面完好通暢,整潔衛生,無違章搭建、占路設攤,無亂堆亂維護機制及責任分工表,并在日常工作中保持部門協調。建立街道各類設施定期檢查及維護的機制。做到小故障勤養護,大故障植物生長有長期性,應成立專業的綠化養護隊伍,制定綠化養護計劃,開展灌溉作業,保證綠化健康生長。建立公眾參與的管控、維護與監督機制。聘請市容市貌監督員,加強日24小時值班電話,對居民反映的街道問題進完整檔案記錄。本標準用詞說明下: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按……執行”。引用標準名錄《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50220《城市綠地設計規范》GB50420《城市道路交叉口規劃規范》GB50647《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10《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公園設計規范》GB5119212《城市道路交通組織設計規范》GB/T3667013《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GB/T5132814《城市人行天橋與人行地道技術規范》CJJ6915《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3716《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17《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7518《城市道路交叉口設計規程》CJJ15219《垂直綠化工程技術規程》CJJ/T23620《市容環境衛生術語標準》CJJ/T6521《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2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街區設計標準條文說明20×× 北 京目次1 總則 712 術語 72基本規定 73人行道 74非機動車道 78車行道及相關設施 86街道設施 88街道綠化 99街道界面 105街道實施與管理 106圖片來源 108ContentsGeneralPrinciples 7172Basicrequirements 73Sidewalk 74Nonmotorizedlane 78Roadwayandrelatedfacilities 86Streetfacilities 88Streetgreening 99Streetfacade 105Streetimplementationandmanagement 106Imagesource 108總則1.0.1 21世紀以來,城市面臨著新的建設要求,城市環境空間品質的提升導則等設計指導性文件并付諸實踐。高城市宜居體驗,指導城市街道公共空間建設。1.0.3規定了本規范的適用范圍。1.0.5規定了街道設計中各專業設計應遵循相關的技術規定。術語2.0.12 本章節界定的非機動車道,主要是以自行車出行為主體,以自行車道作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55kg。以下兩2525km/h,55kg50km/h的電動兩輪車。這兩類車型必須在機動車道行駛。基本規定3.0.2街道設計應體現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支持健康生活的需要,提供步行、應貫穿無障礙設計思想,在空間與設施等層面考慮無障礙使用需求。3.0.5科學合理,集約有效。人行道步行道14.2.12款根據設施服務對象分類,各類路面設施可以分為公共服務設施、市(公共座椅((街道(4.2.1人行道橫斷面示意圖1路網密度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50220-1995一定對應關系。3施設置寬度要求,如表4.2.2-3所示。設施的位置和密度應與所在街道功能相適應,根據使用的人數、頻次、方式、服務半徑確定合理間距。1款無障礙設計應該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及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200150763-2012JGJ50-2001的相關規定,人行道鋪裝需協調與盲道、市政設施及人行道牙的銜2GB/T3建筑前區指道路紅線至建筑邊線之間,緊鄰沿街建筑的開放性公共空間,休憩節點為行走、交流等提供停留休息的空間與設施,可結合綜合設施帶設置,形成便捷的連通且不影響正常步行通行與街道環境。平面交叉口當相交兩條道路為支路時,可選擇環形交叉口形式。先保障慢行交通。動車專用相位。4.3.5。4.3.5平面交叉口范圍示意人行過街設施4.4.2各方向過街行人流量均較大的交叉口,可增設交叉口行人過街全綠專用相位。1.5m,0.8m,滿足自行車、嬰兒車及輪椅的停放需求安全島駐足區標高宜與人行橫道齊平。界空間進行集約設置。公共交通接駁15m處;進口道無展寬車道時,應將公交車站停靠站布設在有右側15~20m處。4.5.5第1款無障礙設計尺寸等詳細規定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和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2001的有關規定,提示盲道寬度應為0.30~0.60m,提示盲道距路邊應為0.25~0.50m。(時間的影響。1示,形成流暢高效的交通流線。25m。非機動車道一般規定36737-2018的規定,可參照住房城等導則進行自行車專用道相關部分的建設。5.1.4-1為體5.1.4-2為體現 圖5.1.4-1直達性案例 圖5.1.4-2吸引性案例系統,在城市街道中設置非機動車道,鼓勵騎行出行。詳細要求應符合現行國標和行業標準等規定。非機動車道要素設計5.2.1GB/T51328-20185.2.1-1III組團7.2.4的規定,自行車交通分區一般可劃分為以下三類:III類區:兼顧自行車和機動車出行的區域,自行車道路網絡密度較周邊、城市一般性商業區和政務區,以及大型居住區。III車專用路建設。不同自行車交通分區的道路網絡密度需求不同,見表5.2.1-2。表5.2.1-1城市道路功能等級劃分與規劃要求大類中類小類功能說明設計速度(km/h)高峰小時服務交通量推薦(雙向pcu)干線快速路Ⅰ級快速路為城市長距離機動車80~1003000~道路出行提供快速、高效的交通服務12000Ⅱ級快速路為城市長距離機動車出行提供快速交通服務60~802400~9600干線道路主干路Ⅰ級主干路為城市主要分區(組團)間的中、長距離聯系交通服務602400~5600Ⅱ級主干路為城市分區(組團)間中、長距離聯系以及分區(組團)內部主要交通聯系服務50~601200~3600Ⅲ級主干路為城市分區(組團)間聯系以及分區(組團)內部中等距離交通聯系提供輔助服務,為沿線用地服務較多40~501000~3000集散道路次干路次干路為干線道路與支線道路的轉換以及城市內中、短距離的地方性活動組織服務30~50300~2000支級道路支路Ⅰ級支路為短距離地方性活動組織服務20~30-Ⅱ級支路為短距離地方性活動組織服務的街坊內道路、步行、非機動車專用路--5.2.1-2不同自行車交通分區的道路網絡密度自行車交通分區自行車道路密度(km/km2)Ⅰ類區12~18其中自行車專用路的密度不低于2Ⅱ類區8~12Ⅲ類區5~81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GB/T51328-201810.3.32.5m。參考哥本哈根道路工程設計指引中規定,標準最高優先級3m2.5m。當路面空間1.7m。結1.5m1.5m寬度的底線空間。2款應保證自行車騎行網絡的完整性和連續性,避免設置禁止非機動車交叉口進出口道寬度變化應弧線過渡。31m簸。第4款根據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37-2012中3.4.3要求,非機動車道應滿足至少2.5m的凈空要求。第1GB/T5.3.92.5m5.2.3關于非機動車道寬度的規定協同,在空間緊張時交叉口非1.5m的安全通行寬度。2款依據《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設計導則》(2013)8.3.38.3.4條的規定,鼓勵自行車在過街時的優先權。通過隱患。35.2.4-1。(a)綠化島(交通島)分隔 (b)地面標示線分圖5.2.4-1交叉口非機動車專用道示意圖4款在道路等級低、機動車流量較少、自行車有單獨信號控制、且實施35.2.4-2。(a)前置非機動車停車區 (b)側置非機動車停車圖5.2.4-2(1)一步左轉示意圖5.2.4-2(2)2款瀝青是首選的表面材料。3款自行車交通系統可適當結合色彩鋪裝,能夠增強騎行者路權的識別5.2.5圖5.2.5社區級道路與城市支路交叉處用彩色鋪裝予以提示,丹麥哥本哈根LOGO是非機動車道基礎設施合理保障自行車行駛路權不可5.2.6-110~15km/h(含電動自行車25km/h5.2.6-2GB5768-2009的有關規定。5.2.6-1擁有“自行車王國”美譽的丹麥哥本哈根市“IbikeCPH”計劃中鮮明的視覺符號圖5.2.6-2允許超車的自行車道設計,哥本哈根,丹麥1款根據“安全第一””5cm的高差作為分隔,避免非機動車與行人特殊界面交接GB50647-20111.5m,公交車道寬3m152-20102m,條件1.252.75m1.5m,在人行道內空間受限設置公交站臺時,1.25m。12.5m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交叉口設計規程》CJJ152-20105.4.9條規定。4能夠提高站臺的步行可達性。抬升區域兩側需平順緩坡過渡,避免騎行顛簸。1款主干路非機動車道應與機動車道分隔設置,當主干路無綠化隔離時,非機動車道宜與機動車道分隔設置,當次干路無綠化隔離帶時,兩500m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2011的規定。2(車)駕駛者過街和通行安全。第3款在進入共享路面之前,用明確的彩色鋪裝提示司機和騎行者,見圖5.3.3-1。圖5.3.3-1城市次干道共享路面空間,丹麥哥本哈根車行道及相關設施一般規定6.1.2 活服務型、穩靜通過型四大類。能較強的解決較長距離交通聯系的街道,通常為城市主干路及部分次干路。的街道,通常為城市次干路及部分主干路。道等,通常為城市支路、功能區內部道路及部分次干路。弱的街道,通常為城市支路、功能區內部道路。平面交叉口1宜的慢行空間環境。2~3導流島主要設置于干路—采用常規交通組織。沿街機動車出入口機動車出入口是供機動車從市政道路進出沿街地塊和地下車庫的道路開口。CJJ共建筑出入口。路內停車泊位6.6.21性道路通行的效率。2干擾較小,可結合道路設置一定數量停車位,便于即停即走。3車空間不足的區域,應充分利用此類街道空間緩解停車不足的問題。街道設施一般規定7.1.2觀設施、標識設施、雨洪設施和一般設施(其他設施),是考慮人們生理安全、所中各類人群的行為特征與需求布置恰當的設施。休憩設施7.2.5 可用于外部空間環境中休憩設施的材料有很多種,要分為工材料和天然材料。人工材料類的休憩設施有金屬類,陶瓷類,塑膠類水泥、混凝土類、磚材類等等。自然材料類的休憩設施有石材類、木材、竹材、草材類等等。無障礙設施7.3.1獲取信息。照明設施參考現行行業標準《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2008夜景照明光源色表可按其相關色溫分為三組,如表7.4.1-1。色溫/相關色溫(K)色溫/相關色溫(K)色表分組暖色表<3300中間色表3300~5300冷色表>5300現行業標準《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2008的規定。表7.4.1-2 夜景照明光源的顯色性分級顯色性分級一般顯色指數Ra高顯色性>80中顯色性60~80低顯色性<60明的主次,注重相互配合及所形成的總體效果。光將被照面均勻照亮的方式;燈具間距應根據建筑物尺度和視點遠近確定;當使用線光源時,線光源的形狀、線徑粗細和亮度應根據建筑物特征和視點遠近確定;0.2內透光產生光污染;重點照明的光影特征、亮度和光色等應與建筑整體協調統一。1明;重要節點通過補充繩燈、發光廣告牌等方式,進一步增加照明層次。2款商業步行街街道出入口以及街道內部道路、公用設施、商店入口、3~510~20;商業步行街的4m進行亮化,增加步行活動區域明亮程度與豐富程度。3壁燈與櫥窗照明,增加步行活動空間亮度。鋪裝設施(全透水型路面改造時,采用滲透排水型結構(半透水型)。石材鋪裝:石材鋪裝使用廣泛,具有很好的實用價值。主要分為成品石材、7.5.2。表7.5.2街道鋪裝常用石材材料名稱材料特征一般規格(mm)適用范圍顏色(大理石)可加工為各種幾何形狀,厚20~30(人行),40~60(車行)道路、廣場本色料石(條石、毛石)可加工為各種幾何形狀。長寬>200,厚>60臺階、路緣石本色小料石長寬:9025-60道路、廣場本色卵石(碎石)60~15015~60,豆石直徑3~15道路(鑲嵌、浮鋪、水洗)本色1生態環保的可滲透鋪裝。2款人行道鋪裝宜采用透水瀝青、混凝土砌塊等摩擦系數較大的材料。材兩側設置雨水導流措施,地面設置匯水緩坡,并設置排水暗溝避免積水。3用中、小尺度地磚與拼縫圖案。4款鼓勵非機動車道和自行車專用道采用彩色鋪裝加強識別性。路面標5款人行道與周邊場地銜接應注重人行道的鋪設圖案結構、拼縫及材料紋理應細膩、精致。人行道修補應采用原有同類鋪裝材料與規格。道與開放式退界空間之間避免設置臺階。6足特定區域的街道空間形態與品質需求。景觀設施花池等。同一類型的景觀設施應避免出現各種風格混雜的情況。設置,以豐富街景公共空間,提升街道的人文藝術品味和活力。本條是關于街道景觀設施創新性的說明。雨和遮風作用。究和應用。發公眾的創造力和活力。1置以及各種常見的文化景觀墻等。第2款本款是關于藝術小品布局設置的規定,不僅限于以下設定范圍:視線通透的展示帶,比如沿街綠化帶、設施帶等;開闊場地的視覺焦點,比如廣場中心、道路交叉口中心等;人們聚集的場所,比如商業街活動廣場、休閑街道活動角等。3作用。4等基礎上,盡量美化外觀,提升街道空間品質。第5款本款是關于藝術小品的參與性。通過傳感、VR等新技術的應用,增強人與街道設施的互動,豐富街道場景的趣味性和體驗感。1款本款是關于街道水景分類的規定。噴泉、跌水等動態水景兼具視旱噴配合燈光和音樂能極大地活躍街道的氛圍,增強人群的體驗感和參與感。第2款本款是關于街道水景設置的規定。水景的具體設置不僅限于以下設定范圍:觀宜與重要公共建筑的臨街立面相結合,豐富街道空間的層次感。的作用。圍。3力、日常維護管理、安全保障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4意水體水質的維護、保持,必要時,可采用定期注入清水、換水等方式。1可移動的花缽、花箱,不可移動固定的花壇、花池等。2部。位置選擇不僅限于以下設定范圍:不會相互影響。池的擺放位置之間應預留足夠的進出空間。花箱移動性要求較高,需要靈活組合來滿足不同的空間氛圍。3如如花箱結合休憩座椅設置、花廊結合特色燈光照明、盆摘結合文化小品等。4款本款是關于花箱、花缽的植物種植規定。對以隔離遮擋作用為主要(顏色一種或兩種為多雨洪設施1城市徑流污染負荷、節水資源、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2款海綿設施的布置應考慮因地制宜。根據各地降雨特征、水文地質條3款海綿城建設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程,規劃建設過程中應依據國2014年發布的《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綿城市建設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并結合《城市水系統規劃規范》GB50513-2009、《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2016、《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等技術標準,進行規劃設計。4統,保障城市排洪安全,提高海綿城市的生態效益。5場建設植草溝、生物滯留池、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透水鋪裝、滲管/渠等雨洪設施。6接利用或稱收集利用;只控制不利用或稱調蓄排放。入滲系統中較特殊的一種,其直接受水面即是集水面,集水與儲存合為一體。收集利用系統是對雨水進行收集、儲存、水質凈化、把雨水轉化為產品水,替代自來水或用于觀賞水景等。調節。是兩種或三種系統的組合。8到河道中。141m0.5m時雨水會直接進入地下水。1×10-4m/s8%,透水10%20%。用,去污染能力有很大差異。設施不得占用行人空間,指定的無障礙停車位或裝卸區。個設施連接起來。為防止昆蟲繁殖和細菌、藻類的形成,必須在暴雨過后的24~72h內(視降雨頻率而定)對設施進行排水處理;30cm屏障設施,以防行人或殘疾人士不慎進入;座椅、信息牌等城市設計要素可圍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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