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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民工)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一

注冊地址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誕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公平協商全都,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終止。

其次條乙方同意依據甲方工作需要,擔當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到達

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狀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酬勞;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酬勞。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酬勞。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供應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開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展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商定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缺乏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與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供應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依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進展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

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標準;愛惜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與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養。

第十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準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全都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商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全都,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峻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根據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商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峻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次十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其次十一條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狀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展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峻困難的。

其次十二條乙方有以下狀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其次十條、其次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到達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與工作未滿3年的;

建立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與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當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其次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其次十四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根據本合同商定支付勞動酬勞或者供應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其次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緣由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其次十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商定的終止條件消失的;

(三)乙方到達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其次十八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準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消失本條第(二)項狀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全都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次十九條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以下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酬勞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酬勞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酬勞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酬勞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局部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局部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依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全都,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緣由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

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全都,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依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其次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商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緣由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擔當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商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擔當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商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隱秘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擔當賠償責任。

雙方商定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需依法參與社會保險,甲方依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局部由乙方擔當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供應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愛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標準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供應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供應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三)甲方對乙方進展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與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商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全都,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賜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效勞期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承受甲方供應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商定為甲方效勞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商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局部效勞期的,根據效勞期尚未履行局部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商定詳細效勞期、賠償標準等并執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隱秘。商業隱秘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經甲方實行保密措施的技術隱秘和經營信息。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賜予乙方肯定經濟補償,詳細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上述商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假如違約金缺乏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存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商定競業限制的范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全都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商定的,從其商定;雙方沒有商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全都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丟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托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托付人,該受托付人享有承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商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二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公平自愿、協商全都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本狀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托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次條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依據甲方工作需要,擔當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依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到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小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別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打算。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酬勞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商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缺乏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與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擔當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供應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愛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依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愛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削減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治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其次十條乙方應當根據雙方商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內容

其次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其次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其次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次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次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托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公平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商定的內容,協商全都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其次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商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晰,文字簡練、精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三

甲方: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20xx年月日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公平自愿、協商全都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在京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其次條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崗證證件號碼: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三條本合同實行以下第(一)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擔當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工作地點為施工現場。

第五條甲方依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到達商定標準。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以下第(三)種工作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工時制度的,應經注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準。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需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八條乙方工資標準為: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為80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為80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根據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計算;

4、雙方應于每月10日前,根據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

1、工作量計算標準為;

2、工作量單價為;

3、工資計算標準為工作量單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書面告知的標準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標準見本合同其次十條。

5、雙方應于每月日前,根據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一樣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商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xx號以法定貨幣或實行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北京市和企業注冊地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與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局部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應為從事危急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損害保險,投保標準為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并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供應以下福利待遇:夏天供應防暑降溫用品如十滴水、霍香正氣水等,冬天供應保暖用品等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展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以及普法維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甲方應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就業準入政策,上崗前應對乙方進展以下方面的業務培訓:

(一)國家有關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建筑行業《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理論學問和實操方法。

(三)建筑行業相關規章、規程標準。

(四)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處理方法及安全學問的培訓教育。

(五)勞動者權利義務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與合法渠道。

第十五條甲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條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治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行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安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良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安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并提出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全都,可以變更本合同商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其次十條甲乙雙方依法商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帶家屬和親友(非本工程施工人員)到施工現場和職工住宿區;

2、乙方必需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地治理制度,違反照章處理;

3、甲方可以依據工程施工程序的需要臨時安排適合乙方的工種進展工作,乙方必需聽從;

4甲方為乙方辦理崗前培訓及其它各項證件,費用由乙方擔當(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工程完畢承受技能鑒定站抽查后,上崗證歸乙方保存;

其次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工程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情愿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其次十二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甲方注冊地不全都的,有關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愛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根據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甲方與乙方商定根據甲方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根據商定執行。

其次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及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次十四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職工治理制度》、《食堂治理制度》、《宿舍治理制度》、《鋼筋、模板、混凝土、架子工程治理制度》、《材料治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治理制度》等治理制度,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知悉上述制度的相關內容并同意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20xx年月日簽字日期:20xx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酬勞;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酬勞;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酬勞。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與社會保險。農夫工參與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誕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公平協商全都,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次條乙方擔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準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商定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展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效勞標準、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需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展安康檢查。

甲方根據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供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愛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可以采納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甲方由于經營任務缺乏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元

甲方供應食宿條件或等同于供應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雙方商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別緣由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安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別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由于顧客效勞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違反效勞標準、勞動紀律、質量治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消失效勞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擔當責任。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安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隱秘。

第十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峻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峻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峻違反效勞標準、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制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懲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賜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擔當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五

發包人(甲方):

承攬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承建私人住宅樓工程,經甲方同意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施工地點:邊墻壕村自留地,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建筑施工責任追究承攬內容

1、經甲方同意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由于在二樓建筑時,建筑所需用磚從磚車上扔到一樓的樓板上,由于人力作業的力量有限所以乙方有向前方運輸(或分散碼放)的責任。由于乙方沒有向前方運輸和分散故而磚對樓板壓力過大,應而造成了由東向西數的第1、2、3、4、間房的第一層樓板,每間房由南向北數的第1、2、3、4、塊樓不同程度的損傷和彎曲。

2、由于甲方不能保證上述樓板以后會消失如何狀況,結合實際乙方也同意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的緣由,情愿擔當以后的全部責任。

3、乙方確定的承諾上述房間的樓板在以后消失問題包括連帶責任造成的一切由乙方擔當,于甲方沒有任何責任。

4、由于甲方考慮乙方的經濟力量因此需有倆位擔保人,擔保人和乙方有同等責任。

三、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必需共同遵守執行,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六

合同編號:承攬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全都,就乙方承攬甲方工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攬標的(內容):

1.工作名稱:

2.工作地址:

工作概況:,詳細工程量如下:

序號事項施工內容數量單位單價總金額

工程費用總計(¥元)

乙方需向甲方供應工程勞務費稅務發票。

二、乙方應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勞力,根據本合同商定獨立完成工作、按期按質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乙方不得將承攬的工作轉讓或變相轉讓給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八條執行;乙方將局部幫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乙方與第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與甲方無關。

三、技術、質量要求:乙方應根據甲方相應詳細指標要求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質量標準商定不明的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符合行業標準;沒有行業標準的,符合市場標準。如乙方在工作期間發覺指標不合理,應即時通知甲方并提出變更意見,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前方可實際變更;如甲方在工作期間需要變更設定的工作內容,應書面告知乙方并協商調整工作酬勞及工作期限。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留意文明施工,聽從甲方現場治理人員安排,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實行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乙方擔當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造成的自身及他人傷亡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四、原材料由甲方供應;乙方應對甲方供應的材料即時檢驗并簽署交接單,發覺不符合要求時應準時書面通知甲方更換或補齊,否則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五、酬勞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質按期完成承攬工作,甲方支付酬勞共元。

詳細支付方式為(表達質保金和驗收款事項,依據詳細狀況增減):

乙方工程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20天內,沒有未處理的故障,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應付總款全額。

六、工作期限

乙方應于年月日開工,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商定工作并交由甲方驗收合格。

七、驗收

乙方工作過程中應承受甲方必要的監視檢驗。

乙方完成工作后,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根據商定的標準(準時)(7日內)驗收并書面提出驗收意見,乙方按該意見整改前方能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整改期間計入乙方工作期限。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能按期支付工作酬勞,每延期一天,按100元/天擔當違約責任。

延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根據合同商定支付剩余價款。

2、乙方如未能按期完成工作,每延期一天,按100元/天擔當違約責任。

如延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剩余酬勞不再支付并不退履約保證金;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另行賠償(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另行承攬產生的價差、甲方不能如期使用承攬成果造成的經濟損失等)。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時乙方須無條件退場。

3、乙方的局部工作成果閱歷收不合格并整改后仍無法到達商定質量標準,甲方同意接收的,甲方有權相應削減該局部的酬勞;乙方如有異議應擔當舉證責任;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按本條其次款解除合同處理。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商定

1、本合同發生糾紛,由桂林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落款列明的聯系方式(人)如有變化,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依此發出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短信等其他數字信息均應視為有效送達。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日期:日期: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七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條款,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其次條、綜合單價

1、錨固深度為

2、本報價包含檢測費,不包含稅金,施工用電費和治理費。

3、甲方供應無銹無油的鋼筋、電源、腳手架等。

4、植筋錨固采納植筋膠。

第三條、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必需符合國家的標準要求,到達鋼筋對應抗拉值。

第四條、工期

本工期為天,從年月日至年月號。

第五條、合同價款支付

乙方的施工人員、設備、材料進入工現場后,甲方支付乙方材料款的30%,本植筋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負責向乙方供應圖紙和實際定位、放線工作;并進展技術質量要求交底。

2、甲方為乙方供應施工中的各項便利條件并負責協調該工程的全過程治理。

3、供應的材料,必需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并依據乙方提出的材料規劃將工程所需的材料送至施工地點50米范圍內。

4、按合同商定按時撥付工程款,若因甲方變動造成的停工、窩工應賜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必需遵守甲方的現場治理制度。

2、乙方嚴格按國家相關要求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施工。

3、進入施工現場要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要佩帶安全帶,遵守各項安全操作標準做到文明施工。工程施工存在擔心全因素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不予施工,由甲方協作排解安全隱患前方可施工。

4、供應施工所需的材料質檢報告、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第八條、安全責任:

乙方必需對工人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根據合同規定的工程范圍進展施工,施工中造成事故的,有事故責任方負責。

第九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1、乙方須嚴格根據甲方的施工圖紙細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到達國家驗收標準和質量檢查評定標準。

2、施工完畢,由甲、乙、監理方共同驗收,由具有檢測資質的單位出具檢測報告。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供應材料、資金、施工圖紙等,工期相應順延。

2、在施工中由于原材料和施工工藝不合格而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由于設計緣由、根底的強度及鋼筋不合格等與乙方無關的因素導致的工程不合格,乙方不負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需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則按《合同法》及有關商定條款處理。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合同商定的本工程內容全部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甲方:(章)代表人: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章)代表人: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夫工)八

發包人(甲方):

承攬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承建私人住宅樓工程,經甲方同意以包工、包機械、包模板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施工地點:

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承攬內容及承攬價格:

1、承攬內容:按甲方供應的施工圖紙(從根底以上至封頂)和修改通知內容(泥工、鋼筋、模板、水電)施工。即主體構造工程(包括砌墻、架模板、樓板為清水模板)、鋼筋制作安裝、砼澆筑等全部內容)。1—4樓自拌混凝土,5—6樓用商混,泵車錢由乙方自付。

泥作裝修工程:

(1)室內裝修:內墻面抹灰噴刷雙飛粉二遍。天棚面抹灰噴刷雙飛粉二遍。地面砼澆筑、室內地坪c15抹面找平,室內地磚,樓梯地面瓷磚、樓道、樓梯、室內踢腳線、衛生間內墻磚、衛生間防水、衛生間地磚、廚房墻磚、6樓樓頂防水。室內裝修包括1—6樓,其中1—2樓不貼地板磚。

(2)室外裝修:外墻面一般抹灰按施工圖標準要求貼墻磚、

水電內容:包括強、弱電予埋管道、穿線、配電箱、開關、插座、電器安裝。給排水管道安裝、有線電視、監控器線管、潔具安裝等全部內容。

腳手架、斜道上料臺、施工安全圍護搭設、撤除。場地圍欄設置,抄平施放線、水電管道洞抹灰補平、混凝土、砂漿攪拌機和井架提升機安裝、撤除及進退場、上下車、腳手架用料、模板用料進出場。上下車、建筑材料進場堆碼、場內運輸、場地每日清掃、建筑垃圾余土上車,清掃衛生,按質按量承攬完成,包并工。

2、承攬價格:按建筑面積承攬,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315元,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面積結算。(建筑面積計規章,執行云南省現行定額計算規章)。

3、乙方負責供應自己使用的施工機械,垂直運輸、卷揚機和用電治理,手推車、手工工具、小型電開工具、易耗品及使用、安裝、撤除、操作使用、清洗和保養修理。若因違反操作規程使用,造成電源、水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供應的電源、水電費用,及甲方供應的材料。

三、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乙方必需嚴格按施工圖及國家現行施工標準要求施工,按國家建筑工程標準驗收,質量等級為單項及總體驗收一次性到達國家標準,觀感評定質量總體驗收不合格者,乙方無條件返工,返

四、施工期限、付款方法和保修事項:

1、施工日期:按甲方與建立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從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6月14日止,共計7個月。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進場時,甲方付給乙方材料款壹萬元,第一層板面澆筑完畢付貳萬元,以后每層板面澆筑完畢付壹萬伍仟元。竣工驗收合格后,經結算后扣保修款,尾款在工程完工30天內付清。封頂裝修后按施工進度80%支付進度款。

3、保修期為一年。從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費按承攬價款3%扣下,無質量問題保修期滿結清。凡屬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接到通知兩天內必需到場保修,若不到場,甲方保修,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負責任:

1、負責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進展質量監視。

2、為保證工程順當施工按時付進度款。

3、從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對每道工序進展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才能進展下道工序施工。

六、乙方應負責任:

1、乙方必需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治理條例》,到達《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做到安全生產、安全用電,做好進場職工安全勞動愛護工作,若不遵守有關規定、標準,造成損失,一切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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