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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房地產開發協議2023房地產開發協議篇1甲方:法定地址:乙方:法定地址: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一、合作項目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咨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二、合作的范圍及內容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咨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三、合作方式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系、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并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并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并為其安排定向推介。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并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并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4.2、乙方: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系支持。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4.2.4、負責協調關系并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5.1、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后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后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保證與承諾6.1、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七、合作期限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并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關閉;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后則不在此限。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八、違約責任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后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后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十、適用法律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5、本協議于年月日在中國市正式簽署。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年月日2023房地產開發協議篇2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1.項目四至范圍:本項目地塊座落于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號“_______________”。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于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筑面積指標的說明”。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筑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復。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余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沈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著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著“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后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1.本協議生效后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2.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xx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后,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后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后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沈陽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并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將余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并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第七條雙方的責任(一)甲方的責任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二)乙方的責任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5.在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為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注冊登記手續。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第八條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第九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第十條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為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后,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xx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并保證經批準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第十二條違約責任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為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2.本協議書簽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為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為準。第十四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五條本協議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第十六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立。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2023房地產開發協議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條前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1.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依法以招標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_____、容積率為_________、計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_____;2.乙方是經主管部門批準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第二條合作建房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____棟_____層的辦公樓,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產權分成。第三條建房資金建房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第四條報批手續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第五條設計、建筑工程設計和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甲方負責,但按本合同第條約定產權應分給甲方部分的設計圖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報批并實施。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內開工,并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第六條產權分成全部建筑的產權由甲、乙雙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擁有____棟____層房屋的產權,乙方擁有____棟____房屋的產權。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日內辦理完甲方應分得產權部分房屋的房地產證。第七條違約責任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開工、或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的時間辦好房地產證,乙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第八條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第九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23房地產開發協議篇4(適用于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立本協議當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第三章、費用的分擔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第五章、房屋的分配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第七章、土地竟買:第八章、工程前期:第九章、工程營造:第十章、房屋銷售: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第十二章、工程保修:第十三章物業管理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第十五章、違約責任第十六章、合同管理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第一章、總則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項目部的職責: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項目部的議事規則: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綜合部的職責:綜合部經理的職責: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綜合部的職責:綜合部經理的職責: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工程部的職責:工程部經理的職責: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銷售部的職責:銷售部經理的職責: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財務部的職責財務部經理的職責: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第三章、費用的分擔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第五章房屋的分配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6.2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第七章、土地竟買: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1.地塊位置:2.地塊總面積:3.土地用途:4.土地面積:5.容積率:6.建筑密度:7、綠地率:8.規劃建筑面積: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7.5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7.8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7.10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第八章、工程前期: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11、委托質檢工作;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第九章、工程營造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第十章、房屋銷售: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10.4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第十二章、工程保修: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第十三章物業管理13.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第十五章、違約責任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第十六章、合同管理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17.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17.3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2023房地產開發協議篇5甲方:乙方:貴州省興義市筆山路31號(土地使用權證號:市國用[20xx]第0369號)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以甲方名義取得,乙方是該宗土地的實際使用權人,甲方是名義使用權人,由于乙方不具備開發該宗地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開發該宗土地。該開發項目名稱為宏鑫華英苑,由乙方個人單獨投資,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享有該開發項目的一切權利并承擔該開發項目的一切義務。現雙方就該開發項目達成如下協議:1、興義市筆山路31號宏鑫華英苑小區房地產開發項目由乙方單獨投資開發,開發過程中涉及的稅費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由乙方獨自承擔,乙方擁有該開發項目的全部產權。2、甲方對乙方開發該項目提供技術咨詢和業務指導。同時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協助乙方對該開發項目的報批、報建、備案登記、房屋產權證書的辦理等相關手續。除甲方擁有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等企業基本信息由甲方提供外,其余相關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制作,同時辦理相關事項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開發過程中辦理相關事宜時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派遣相關人員積極協助辦理。3、乙方支付甲方業務指導、協助報批、報建等各種費用合計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xx00.00)。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分兩次付清,第一次支付給甲方的金額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拾萬元整(100000.00),第二次支付給甲方的金額壹拾萬元整(100000.00)。4、該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在2號樓和3號樓各留一套房給甲方(每套面積以圖紙為準),甲方按每平方米2800元計價支付給乙方房款,其余房屋乙方以甲方名義自行銷售,甲方無權過問和干涉。5、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進行該項目的一切經營和建設活動,必須保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要求的質量,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即在報建、建設、銷售等過程中造成的一切糾紛、質量、安全的問題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6、乙方必須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該項目的一切經營活動,且在此過程中不能給甲方造成負面影響,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7、甲乙雙方應當切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業務,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如果損失額無法計算或者無法估計的,違約方應賠償該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8、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照、印章及相關資料合法有效,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9、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為該項目產生的其他事宜與乙方無任何關系,甲方應當提前處理完畢本協議生效前的與本項目相關的事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與甲方有關的事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有關的事宜由乙方負責。那方造成的損失由那方全部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10、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為該項目上已經支付的相關前期費用,由甲方提供費用清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11、甲乙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和責任,若其中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損失和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12、甲方在年月日之前以甲方名義給乙方開設一個銀行帳戶使用,開戶所用印章由乙方保管、使用,私章由乙方自備,自己使用、保管。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所有印章。13、在此項目開發過程中,甲方不得無故拖廷、拒絕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公章,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14、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15、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16、本協議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23房地產開發協議篇6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第二章公司類型第四條公司名稱:第五條公司住所:第六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第七條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第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第十條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第四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第十一條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第十二條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公司注冊資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于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第十三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金額(萬元)出資比例簽章第十四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3)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9)提案權;(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1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六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并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二十一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會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第二十八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第二十九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第三十條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第三十一條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第三十二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三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第八章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第三十四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十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條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第三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三十七條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三十八條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第四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第四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但委托書中應載明被委托人的權限。第四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第四十七條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第四十八條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第四十九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決議;(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五十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并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第五十一條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并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第五十二條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第五十三條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并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五十五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第五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六)其他職權。第十一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該會計年度終了后60日內送交各股東。第五十八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余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第五十九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章工會第六十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并開展工會活動。第六十一條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第六十二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第六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二)股東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第六十四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第十四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第六十六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第六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第六十九條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全體股東親筆簽字: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023房地產開發協議篇7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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