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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仲裁申請書集錦15篇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徐____,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____市______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____省____________村____巷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市____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____市______區____街____號〔通訊地址:____路____號東鼎大廈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____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________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個月〔每月工資__________元,工資酬勞的百分之二十五〕共__________元;

4、被申請人承當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__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__________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進展到如今的七十余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擱等緣由,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______萬元,實際回收______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到達____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

被申請人________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緣由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于以上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方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

20____年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xxx

申請不予執行事項:

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x)裁字第號裁決書違背仲裁法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執行該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一、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主見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

依據合同第六條商定:“乙方同時協助甲方辦理門面房、車庫產權工作,甲方支付10萬;剩余土地手續在甲方的通知下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辦理結束3-10日內一次性結清剩余款項〞。可見,除了已付的106000元外,只有在上述條件出現時,申請人才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由于被申請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導致申請人至今沒能辦理門面房、車庫的產權證以及土地手續,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要求支付該款。

二、申請人有義務代扣代繳641.34萬元發票的稅款。

依據雙方商定第五條:“乙方余欠工程款施工發票有甲方代扣代繳〞。此前,申請人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其中有641.34萬元沒有發票,針對這個問題,雙方商定由申請人代扣代繳稅費。故即使被申請人有權主見工程款,申請人也必需要將相應的稅款扣下并代為繳納。

三、被申請人沒有出具正式發票給申請人,違背法定義務,申請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申請人先后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xx年4月,申請人根據協議商定又支付了106000元給被申請人。付款中共有651.94萬元工程款被申請人沒有提供正式發票,造成申請人無法準時入賬。被申請人不出具正式發票,不僅嚴重違背了稅法,還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申請人有依法履行協助執行的義務,被要求不得將工程款支付給申請人。

申請人的托付人先后于xx年x月x日、xx年x月x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被要求扣劃工程款xxxx元付給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當時因代扣代繳的稅款數額沒有得到稅務機關確認,經協商暫未扣劃。xx年x月x日,本案仲裁期間,被申請人再次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直接扣劃申請人工程款xxxx元給付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人也無法直接支付工程款。

五、申請人不應承當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1、被申請人主見的367050.35元工程款何時支付雙方在協議中沒有商定具體的日期,只是表述了付款的條件,因該條件沒有成就,申請人有權不付,同時不應承當違約責任。

2、基于上以第二、三、四條的因素,申請人也不應承當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3、申請人主見的違約金數額過高。

綜上,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x)裁字第號裁決書具備《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一、二、四、五項可以申請不予執行的四種情形,懇請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申請日期:xx年x月x日

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于XX,男,漢族,195X年7月5日生,現住北京市大興區XXXX

電話:139XXXXX

被申請人:北京市大興區市政園林服務中心﹝原北京市大興區市政園林管理局﹞,住宅地北京市大興區林校北路7號

中心主任:孟慶龍

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北京市大興城鎮建設綜合開發集團公司,住宅地北京大興北京市大興縣黃村鎮清源路11號綜合辦公樓

董事長:馬秉奎

電話:xxx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貴委裁定確認申請人是被申請人的職工,與被申請人存在人事勞動關系;

2、請求貴委裁定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醫療、養老等手續,解決工齡問題,給予其作為職工應享有的職工待遇。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75年12月份與被申請人北京市大興區市政園林服務中心﹝原北京市大興區市政園林管理局﹞建立人事勞動關系,崗位為測量工。1992年初,被申請人北京市大興區市政園林服務中心﹝原北京市大興區市政園林管理局﹞負責人找申請人談話,讓被申請人停薪留職,被申請人同意。始終到20xx年4月份,申請人才了解到,他的檔案關系被調入北京市大興縣城鎮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經申請人了解,他的檔案關系是在1992年7月被調入北京市大興縣城鎮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如今申請人的檔案在北京市大興縣城鎮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被申請人對于其檔案關系被調入北京市大興縣城鎮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的事,始終都不知情,自停薪留職后,也未接到任何通知。

申請人認為,作為企業職工,應享有其作為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包括醫療、養老等,現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等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申請仲裁,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大興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6月1日

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__,男,漢族,電話:___________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

職務,總經理電話:_______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__年9月8日到20__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_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年9月和20__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112小時××〕

五、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__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依據《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當支付20__-09-08日到20__-10-09日工資計20__元;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__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依據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支配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根據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112小時××〕

此致

__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簽章〕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___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住宅地__市__區__路2號。

法定代表人:張三,該公司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宅地__市__區__路17號。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李四,該公司總經理。

案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仲裁請求:

一、裁令被申請人支付鋼結構屋面工程款893760元(不含稅金及其他費用);

二、裁令被申請人承當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年,經建設工程招投標,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于___年6月29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商定申請人承攬建設被申請人__訓練館工程項目,合同就工程內容、承包范圍、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等作了商定。合同簽訂后,申請人準時履行合同義務,于___年8月完成施工。___年3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進行結算時,被申請人提出工程中鋼結構屋面根據含鋼量進行結算,雙方發生爭議。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在招投標過程中、簽訂合同時、以及施工過程中,均商定鋼結構屋面按800元/㎡(成活價)計算,并未進行變更。申請人完成1117.2㎡鋼結構屋面工程,被申請人應當根據商定支付鋼結構屋面工程款893760元,被申請人根據鋼結構屋面含鋼量進行結算不符合合同商定和法律規定。

綜上,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仲裁條款的商定,特申請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仲裁申請書6

致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辦事處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路____號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進出口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街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韓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事處,依據其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進出口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號合同第____條仲裁條款的規定,就該合同項下關于鋼管付款問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現將仲裁要求及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陳述如下:

一、仲裁請求

裁決被申請人馬上支付以下費用:

1.償付鋼管貸款,計為____________美元;

2.償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損失________美元;

3.其他損失總計________美元;

4.律師費________美元;

5.本案仲裁費。

二、本案案情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鋼管買賣合同。合同規定由申請人賣給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MM鋼管____________________噸,單價每噸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合同總價_____美元,裝運地韓國馬山,卸貨港中國煙臺,裝運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底和____月底,每月交貨數量必需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買方應于裝運前____________________天,通過大連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行撤銷信譽證,該信譽證即期匯票及其他單據在開證行付款,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當事人向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2.合同訂立后,申請人主動履行合同。

3.________及________號提單項下鋼管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運抵中國煙臺。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以"正本提單未到,我方急于提貨為由出具保函,并于同日用臨時提貨單將該提單項下全部貨物提走。被申請人將合同項下全部貨物提走后,一面承諾以______方式盡快付款,一面開始賣出貨物,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派人調查,已賣出鋼管______多噸,但對付款問題卻一拖再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申請人雖幾次提出付款計劃,但每次均以不能兌現而告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申請人多次努力,被申請人才向申請人支付了________美元貨款,剩余貨款至今未付。

三、爭議及索賠理由

1.為了解決爭議,申請人就付款問題多次與被申請人聯系,并多次派人到被申請人單位催要貨款,但被申請人雖外表同意付款,確認了此項債權債務關系,但卻借種種緣由,不予兌現,嚴重地違背了雙方合同的商定,同時違背了國際貿易活動的基本準則,這種失去信譽、違背商業道德、違犯法律的行為已經給申訴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申請人不得不依據合同商定提出仲裁請求。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19條規定,并參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法》第25條、第53條、第58條第1款、第62條、第78條,《跟單信譽證統一慣例》(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第13條____款、第14條____款、第14條____款,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馬上支付全部剩余貨款及有關部門費用: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14條3款和第24條的規定,申請人指定____為仲裁員,并托付北京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律師和________律師為申請人的仲裁代理人。

仲裁申請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北京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__________縣______鄉

法定代表人:李______職務:董事長

托付代理人: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國____家具銷售中心

地址: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鄭______職務:總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請求:

1.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貨款______萬美元;

2.被申請人承當仲裁全部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訂立家具生產機械設備購銷合同,商定被申請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供給申請人該國產木制家具生產設備一套,申請人分別于同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收到設備之日支付被申請人該套設備款的60%和40%,共計___萬美元。此后,雙方各自分別履行了上述商定。

______年______月,申請人在對上述設備安裝調試后得知,該套生產設備的國際公平市場價格只有___余萬美元,遠遠低于被申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報價,遂托付北京迸出口商品檢驗局對該套生產設備進行價值鑒定,鑒定結果說明,該套生產設備屬于全新狀態時的公平市場鑒定總金額為___萬美元。被申請人在為申請人購置這套生產設備時索取的貨款明顯高于其實際價值。

為公平解決這套設備的款額問題,削減申請人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以友好的看法與被申請人協商,期望在確保被申請人合法利潤的前提下由被申請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貨款,但被申請人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設備價款系雙方商定的〞為由予以拒絕。

為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公正的解決,確保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特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仲裁。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購銷合同書,由爭議雙方共同訂立:

2.生產設備明細表,被申請人提供,申請人核查簽收;

3.生產設備付款單據,被申請人給付;

4.鑒定證書,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提供。

此致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xx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李xx職務:董事長

托付代理人:劉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x

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鄭xx職務:總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請求:

1.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貨款xx萬美元;

2.被申請人承當仲裁全部費用。

事實和理由:

19xx年7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訂立家具生產機械設備購銷合同,商定被申請人于19xx年12月31日前供給申請人該國產木制家具生產設備一套,申請人分別于同年7月31日之前和收到設備之日支付被申請人該套設備款的'60%和40%,共計xxx萬美元。此后,雙方各自分別履行了上述商定。

19xx年1月,申請人在對上述設備安裝調試后得知,該套生產設備的國際公平市場價格只有xx余萬美元,遠遠低于被申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報價,遂托付北京迸出口商品檢驗局對該套生產設備進行價值鑒定,鑒定結果說明,該套生產設備屬于全新狀態時的公平市場鑒定總金額為xx萬美元。被申請人在為申請人購置這套生產設備時索取的貨款明顯高于其實際價值。

為公平解決這套設備的款額問題,削減申請人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以友好的看法與被申請人協商,期望在確保被申請人合法利潤的前提下由被申請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貨款,但被申請人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設備價款系雙方商定的〞為由予以拒絕。

為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公正的解決,確保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特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仲裁。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購銷合同書,由爭議雙方共同訂立:

2.生產設備明細表,被申請人提供,申請人核查簽收;

3.生產設備付款單據,被申請人給付;

4.鑒定證書,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提供。

此致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聯系電話: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元(20xx年xx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進公司一年兩個月后才簽訂合同,期間沒有支付兩倍工資,簽訂合同的第二年,合同沒有到期,公司無原由開除員工,沒有提前書面通知也沒有支付賠償金,公司因為知道違背了勞動合同,如今離職也不給辦,而且回去協調已經不承認開除了員工,也不讓其回去繼續工作,對外稱給其停職處理,沒有任何的書面通知,且勞動保險已給停交。

而且合同期間從沒有過帶薪年假,國家法定節假日也沒有三薪,因工作生病住院也不報其醫療費用,現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貴仲裁庭提起仲裁申請,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望判如所求。

此致

xxxx仲裁庭申請人: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姓名_,性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電話___:

身份證編號:___漢族,住____

被申請人:______公司,住宅地:,法定代表人:__,電話__:

仲裁請求:

:其中:支付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書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違約金__________元;支付房屋面積差異的款項_________元。前述款項利息____________元。

2、本案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由被申請人承當。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商定申請人購置被申請人開發建設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小區第_幢_樓_號商品房。依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第19條第一款第2項的商定: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第二款商定,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的,自買受買房過戶人應當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日止,,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日起____日內由出賣人支付。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商定,房屋建筑面積,以房管局實測為準,其參照標準為_______㎡,如有誤差按單價__________元/㎡多退少補。

合同簽訂后,申請人依據合同商定支付房屋總價款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請人交付商品房,。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才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與合同商定逾期700天〕,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被申請人違約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交付房屋面積與商定標準不符,違約致使申請人逾期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的行為違背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9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商定。因此,被申請人應依約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明違約金___元;向申請人支付自申請人應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次日起至申請人實際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日止的違約金_____元;交付房屋面積與商定面積不符應退還的價款____元,以及前述三筆價款的逾期支付利息___元。

申請人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12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08條之規定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商定,向貴

委申請仲裁,請求綿陽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__

20__年_月_日

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_________,男,漢族,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職務,總經理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______年9月8日到20______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______________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9月和20______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9月至20______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12月1日至20______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____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______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依據《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當支付20______-09-08日到20______-10-09日工資計20______元;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______年12月1日至20______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______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依據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支配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根據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9月至20______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______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簽名或簽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

托付人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案由:

本人_________于20_________年3月12日與本案被申請人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本案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定房屋建筑面積為81.16平方米,位于河北省市燕郊開發區規劃路南_________的“上上城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棟_________單元的_________號房。在萬般期盼中苦等一年,終迎來收房時刻,本人于20_________年3月4日接到被申請人的自20_________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書,本人托付本案代理人于20_________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卻等來了不符合合同商定面積〔商定面積81.16平方米,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及質量的商品房,被申請人要求本人按照實測面積補足全款方可收房,依據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商定,本人無義務承當房屋面積誤差比肯定值超出3%的房價款。導致無法準時,有效驗收房。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_____請求:

請求_____庭按照消費者權益愛護法,_____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本案之實際狀況,對本人如下之請求給予_____支持:

1、本人要求先驗收商品房,待驗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規定后,方履行支付相應款項之規定,要求流程明確,不模糊,_____項目明確,符合法律之規定。并要求被申請人不得懈怠,延誤,有意拖延,不盡驗收房協作等相關義務。

2、依據本案合同之商定,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對商品房面積誤差比肯定值超出3%的房價款承當雙倍返還于本人,且產權歸屬于本人。即由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承當面積誤差比7.775%中的4.775%誤差比對應的3.88平方米的房價〔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雙倍房價款:3.88平方米乘于_________元/平方米〔單價〕乘于兩倍,合計_________元。并于本人驗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項時沖抵。

3、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根據,并予于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當延遲交付,驗收房的違約責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違約金:〔首付款數+月供數〕乘于33天乘于萬分之一,合計_________元。

5、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當因其無法交付驗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誤工費,合計:____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商定的流程及質量問題,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1、被申請人驗收房流程規定:先進行房屋實測面積驗收簽字》補交超出合同商定面積的商品房屋款項》拿到相應材料前往物業管理處進行相關流程》拿到房屋鑰匙實際勘測房屋面積及質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導致房屋全部權人的切身利益無法保障,先交款后驗收房屋,依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一條之相關商定,不符合商品房驗收交付的商定。

2、本案所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房屋商定面積為81.16平方米。而依據被申請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實際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實測面積多出6.31平方米,面積誤差比為7.775%之巨,依據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面積誤差比肯定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當,產權歸買受人;肯定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的合同條款商定。但本案的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補足全部誤差比面積總房價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當〕,否則不提供驗收房之流程操作,于合同之商定而不顧,于法不顧。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害本人的合法權益。

3、被申請人無_____確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之根據。嚴重侵害了作為商品買受人消費者的知情權。違背了我國《消費者權益愛護法》、中的有關規定。掩蓋,混淆業主的建筑物的公攤全部權。

4、因被申請人的緣由,導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遲一個月多交付,商定交付日期為20_________年1月20日,實際通知驗收房屋日期為20_________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嚴重的逾期交付行為,侵害本人的合法權益。依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相關商定,被申請方〔出賣方〕應按日向申請方〔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證:_________

一、被申請方人證:_________

_________單元的_________號房業主。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

二、申請方人證:_________

_________單元的_________號房業主。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

物證:_________

1、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來源于雙方合法,有效簽署成立。該合同原件被申請人〔出賣人〕兩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_________一份。

2、入住通知單復印件。來源于被申請人簽發郵寄。

3、來源于被申請人財務部_________簽發。

依據本人與被申請人達成的_____條款,為此,特向你會申請_____。

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姓名x,性別x,x年x月x日出生,電話xxx:身份證編號:xxx漢族,住xxxx

被申請人:xxxxxx公司,住宅地:,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及面積差異款項及利息共計人民幣xxxx元:其中:支付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書違約金xxx元;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違約金xxxx元;支付房屋面積差異的款項xxx元。前述款項利息xxx元。

2、本案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由被申請人承當。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xxx年xx月xx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商定申請人購置被申請人開發建設的位于xx“xxx〞小區第x幢x樓x號商品房。依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第19條第一款第2項的商定: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xxx年xxx月xxx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第二款商定,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內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的,自買受買房過戶人應當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0.5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支付。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商定,房屋建筑面積,以房管局實測為準,其參照標準為xxx㎡,如有誤差按單價xxxx元/㎡多退少補。

合同簽訂后,申請人依據合同商定支付房屋總價款xxxx元,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請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積與合同商定的參照標準誤差1.26平方米。xxxx年xx月xx日申請人才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與合同商定逾期700天〕,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被申請人違約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交付房屋面積與商定標準不符,違約致使申請人逾期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的行為違背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9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商定。因此,被申請人應依約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明違約金xxx元;向申請人支付自申請人應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次日起至申請人實際取得房屋全部權證書之日止的違約金xxxxx元;交付房屋面積與商定面積不符應退還的價款xxxx元,以及前述三筆價款的逾期支付利息xxx元。

申請人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12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08條之規定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商定,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綿陽仲裁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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