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槽車管理規定7篇_第1頁
2023年槽車管理規定7篇_第2頁
2023年槽車管理規定7篇_第3頁
2023年槽車管理規定7篇_第4頁
2023年槽車管理規定7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2023年槽車管理規定7篇

書目

第1篇液氯槽車管理規定

第2篇槽車罐車裝卸料平安管理規定

第3篇液氯充裝及鋼瓶、槽車管理規定

第4篇槽車充裝平安管理規定

第5篇液氯槽車管理規定范本

第6篇空分槽車充裝管理規定

第7篇液氯充裝及鋼瓶槽車管理規定

液氯充裝及鋼瓶、槽車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實行“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平安生產方針,加強對特別工種的平安管理,確保液氯充裝過程中鋼瓶運用及操作人員的平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2.工作程序

3.門衛登記

液氯瓶車及槽車進入公司,必需按公司規定規范安裝阻火器,嚴禁超車、超速行駛。

4.開具安排單的審核程序

4.1安排員在開具安排單前對駕駛員和押運員進行平安告知,并仔細填寫《相關方平安告知登記表》,并告知購貨單位人員嚴禁私自裝車以及無關操作,以規范其在公司內的行為。

4.2安排員在開具安排單前要仔細查驗提貨單位以下資質和要求,并填寫《危急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

4.2.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急化學品平安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4.2.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資質。具備《道路危急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4.2.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①機動車輛行使證;②與核準經營范圍一樣的《道路運輸證》;③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使證照片一樣;④《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使證標注的載質量一樣;⑤移動式壓力容器運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使證核定載重量。

4.2.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①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②押運員《道路危急貨物運輸操作證》;

4.2.5平安警示標記、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需根據有關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急貨物標記。車頂應有三角形黃色危急品標識的頂燈。

4.2.6開具安排單前還要查驗公安部門出具其他憑證:是液氯的還要檢查其:①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或準購證;②劇毒化學品馬路運輸通行證。

4.3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安排單。

5.液氯運輸車輛的停放管理規定

5.1液氯車輛進廠后必需停放在規定的《液氯車輛專用停車場》內,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2接到通知須要裝車時開車到包裝現場,裝車完畢后馬上駛離充裝現場。

6.檢驗鋼瓶、槽車

6.1驗瓶

6.1.1鋼瓶由特地驗瓶人員進行檢驗。

6.1.2鋼瓶檢驗人員必需對客戶的待充鋼瓶逐只檢驗。

6.1.3鋼瓶吊下后方可進行檢驗。

6.1.4檢驗分為兩級:

6.1.4.1一級檢驗為外觀檢查,包括以下內容:最近一次打壓時間必需在兩年之內、外表的腐蝕狀況、針型閥和平安堵是否齊全完好、鑒別瓶內氣體性質。

6.1.4.2二級檢驗為檢驗瓶內余氯純度,須符合《工藝平安操作規程》中的相關要求。

6.1.4.3檢查鋼瓶平安帽和小六角帽是否齊全,是否有防震圈,鋼瓶缺少配件應具體填寫記錄,并剛好通知營銷公司領導。

6.1.4.4目測鋼瓶,瓶體嚴峻變形、外表腐蝕嚴峻、漆色變更的要做好標記,并與合格鋼瓶分開放置。

6.1.4.5鋼瓶檢驗人員必需對檢驗的鋼瓶及槽車貼標簽進行標識并做好記錄,對未貼標簽或記錄不全的一經發覺罰款20元/瓶。鋼瓶及槽車充裝人員在充裝完畢之后,立刻貼上充裝標簽和平安標簽,注明充裝數量、充裝人、充裝時間等相關信息。一經發覺不根據要求剛好粘貼罰款20元/瓶。

6.1.5鋼瓶檢驗人員負責檢驗器具的日常維護。

6.1.6不合格鋼瓶吊至不合格鋼瓶貯存區或通知讓客戶拉回。

6.1.7不合格鋼瓶處理由營銷公司負責聯系客戶拉回或者進行其他處理,并確保現場存放的鋼瓶平安牢靠。

6.2裝載前槽車查驗

6.2.1液氯包裝人員應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嚴格根據《工藝平安操作規程》或者物品標明的裝車方法進行,確保裝車過程中操作平安。

6.2.2裝載前,液氯驗貨人員須查驗運輸車輛應急器材平安配置狀況、槽車外觀檢驗及槽車儲槽檢驗證明,精確駕馭液氯槽車的充裝、運用狀況,依據實際狀況,液氯驗貨人員仔細填寫槽車檢驗記錄臺帳,達不到相關平安要求的不予裝載危急化學品。

槽車充裝平安管理規定

一、槽車進廠前的平安檢查

1、拉運單位必需出示:液化石油氣裝車培訓資格證、危急貨物拉運證,以及xx公司開具的通行證、槽車本、油品調撥票據。

2、儲裝崗操作工核查證件、油品調撥票據是否真實有效,是否與上級通知一樣,檢查通行證和槽車本車號、罐號、單位名稱等內容是否一樣,檢查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持證人是否與本人一樣,車體銘牌是否符合要求。

3、對槽車平安附件進行檢查。檢查槽車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及隨車攜帶的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齊全、完好,符合要求;檢查氣液相管線是否暢通,緊急迫斷閥是否敏捷、好用。

4、檢查接地線、拖地皮帶是否符合標準,有無防火罩。

5、拉運人員接受門崗的平安檢查。按規定填寫進廠登記,關閉手機等電子儀器,穿戴齊全勞保,將煙火等嚴禁帶入物品寄存在門崗,經門崗檢查無誤后在儲裝崗操作工的指揮下低速進廠。

6、留意事項:

①槽車應有明顯的“危急品”標識,押運人員應有國家公安部門發放的危急品押運證。

②槽車應配備阻火器械和兩具干粉滅火器,槽車尾部應有和罐體連接良好的導靜電橡膠托地帶,車輛禁用拖地鏈條。

③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應經過專業部門的校驗,并在有效期內,顯示應正常。

④槽車罐體壓力不能過高,也不能是零壓力,否則必需出具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近期罐體校驗報告或證明。

⑤司機進廠必需仔細填寫門衛登記簿和拉運車輛進廠檢查表,并關閉手機,穿戴齊全勞保。

⑥拉運車輛如有陪伴人員,須在廠外等候,不得在圍墻外7米范圍內吸煙。

⑦按程序檢查合格的車輛,方可進廠裝車。凡平安附件不合格,存在隱患的,車輛拒絕入內。

⑧拉運車輛進廠要聽從廠內工作人員指揮,廠內行車限制在一檔,車速限制不高于5km/h,車輛起停行駛要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并按規定路途行駛。

二、裝車步驟

1、進廠后首先人體要釋放靜電,然后視察罐內壓力。裝液化氣的槽車,罐體壓力不行超過0.3mpa,裝輕油的槽車,罐體壓力不行超過0.1mpa。假如罐體壓力過高,要對罐體進行泄壓,待泄壓完畢,壓力達到要求后車輛開上磅秤過空磅。

2、過磅時拉運車輛要停在磅秤的正中心,待停車、熄火,司機下車離開磅秤后,秤臺平穩后,對磅秤顯示數據進行保存。

3、過磅完畢進行裝車,裝車前要連接氣相、液相管線,以及氣液兩相的接地線,并對罐體進行接地。然后對罐體液位計進行標定,一般在罐體液位的80%,再以倒罐的步驟改通流程

4、流程倒通后,先視察壓力,假如大罐壓力高于槽車壓力,牢靠自壓裝車,如大罐壓力與槽車壓力差小于0.1mpa,可打開氣相閥門,啟用裝車泵裝車。

5、啟用裝車泵時,盤泵要留意平安,以防系統壓力差帶動泵高速運轉,造成人身損害。當泵啟動后留意視察泵有無泄漏,泵體溫度是否過高,泵的出口壓力、運轉狀況是否正常。

6、當槽車充裝至規定上限(80%)后,先停裝車泵,然后依次關閉流程,卸下氣液相上的接地線,在槽車啟動后,再卸下罐體上的接地線,然后慢速開至地磅稱重。

7、留意事項:

①槽車車體和裝車場地應保持整齊、無污油。

②不得在站內進行車輛修理和檢查,不得在廠內隨意走動。

③在裝車期間發生意外事故,可先匯報值班領導,情節嚴峻時,可先停止作業,然后匯報。

④槽車罐體壓力過高時,必需泄壓后方可過磅。

⑤罐體接地時要留意,接觸處應無絕緣漆和油污。

⑥裝車完畢,車輛發動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⑦裝車時應對液位計進行標定,以防超裝。

⑧裝車時要做到不亂、不慌、平穩有序,按規程充裝,保持場地整齊,無油污。

三、重車過磅

槽車充裝完畢后,在儲裝工的指揮下,將車輛開至地磅上,停在磅秤的正中心,然后停車、熄火、司機下車離開磅秤,待秤臺穩定后,儲裝工對磅秤所顯示數據進行保存,然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辦理齊全手續后離廠

槽車辦理齊全手續后,低速駛出廠區,離廠后要儲裝工要剛好收回租借出的的器具。

空分槽車充裝管理規定

一、對槽車的檢查內容

(1)對用戶汽車槽車隨車必帶的證件和資料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

a.汽車槽車運用證。

b.機動車駕駛執照和汽車槽車準駕證。

c.押運員證。

d.汽車槽車定期檢驗報告復印件。

e.液面計指示刻度與容積的對應關系表。

(2)對用戶汽車槽車的平安附件,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

a、充裝設備、管道、車載防靜電是否接地正常

b、充裝車輛配套平安附件(壓力表、平安閥、爆破片、液位計等)應完好

c、車載滅火器是否齊全,放在規定位置且能完好運用(至少車輛兩側各一具,駕駛室內一具)。

d、易燃液體充裝過程中不得運用黑色金屬工器具,充裝機具應裝有防止產生火花防護裝置(液氧充裝時應運用相應的銅金屬工具)。

(3)對用戶汽車槽車的漆色、字樣、標記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

a.罐體顏色

b.字樣、字跡

c.環形色帶

d.圖形標記

e.危急品標記

(4)嚴格執行“七不充裝”的規定。凡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充裝單位不得充裝:

a.汽車槽車運用證或準運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b.汽車槽車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的。

c.汽車槽車漆色或標記不符合規定的。

d.防護用具、服裝、專用檢修工具和備品備件沒有隨車攜帶的

e.首次投入運用或檢修后首次運用的汽車槽車,不能供應置換合格分析報告單或證明文件,已投入運用的不能判明上次充裝介質的

f.余壓不符合規定的。

g.罐體或平安附件,閥門等有異樣的。

二、做好充裝前的各項打算工作,為平安充裝創建良好的環境。

(1)汽車槽車安檢合格后,應按指定路途,低速行駛進入充裝工位

(2)汽車槽車進行工位后,發動機必需熄火,并運用手閘制動,有滑動可能的應加防滑塊。車輛阻火器規范完好,并打到阻火位置

(3)封閉四周道路并掛警示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通行。

(4)掛接專用平安接地線。

(5)充裝現場及槽車操作箱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連接充裝尾氣排放裝置對罐內余氣進行回收。不能回收的。應采納高空放散,不得對地排放。

(7)用四氯化碳對閥門接頭、軟管進行清洗脫脂。

(8)連接充裝軟管時,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

(9)充裝人員必需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護用品。

(10)遇到下列狀況之一的,禁止充裝作業:

a.遇有雷雨天氣時;

b,旁邊有明火時;

c.旁邊有檢修作業時;

d.空分排放液氧時;

e.罐內壓力異樣時;

f.夜間照明不良時;

三.實施全過程平安監控,確保充裝作業平安無事故

(1)充裝人員、司運人員必需堅守崗位,不得離開現場。

(2)充裝操作必需緩慢進行,充液管線冷卻要緩慢勻稱。

(3)充裝期間,汽車發動機不得起動,不得進行車輛檢修,不得運用對講機、手機等。

(4)充裝人員要常常視察罐內壓力,檢查各部狀況,發覺異樣剛好處理。

(5)汽車槽車充裝量不得超過允許的最大充裝量。

(6)充裝結束后要剛好關閉充液閥門,排放管內殘液、余壓,拆除連接軟管。

(7)確認現場空氣中含氧量合格后,方準汽車槽車離開。

(8)仔細做好充裝記錄,記錄要真實精確,有追溯性。

槽車罐車裝卸料平安管理規定

1、槽車進入規定位置后,關閉發動機,拉緊手動制動器,并用三角木阻擋槽車滑動。

2、槽車與裝卸車臺的靜電接地線要接牢,現場必需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防護用品。

3、車輛停靠待裝卸時,應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待裝卸車輛與正在裝卸料的車輛要保持肯定距離,要留有平安通道。

4、裝卸車前要仔細檢查裝卸料管是否完好、裝卸管與槽車接管結合是否嚴密、儲罐頂部出氣管是否暢通和儲罐進料閥是否開啟。

5、駕駛員及押運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和穿戴鐵釘鞋進入作業現場,在裝卸料前和裝卸料過程中嚴禁在駕駛室內逗留、隨意啟動車輛,嚴禁調整車輛或對車輛油、電路等進行修理作業。

6、裝卸車車輛進站前必需在門崗進行登記并接受檢查,聽從站內工作人員管理,按指定路途行駛,車速限制在5km/h以內。

7、裝卸車操作人員在作業前,應觸摸人體靜電釋放接地體,確認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裝卸車作業。

8、以下狀況不準進行裝卸車作業:

雷雨天氣;大霧天氣;地面濕滑或結冰;發覺油氣泄漏或區域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旁邊發生火災或50m內有明火作業;裝卸車設施有缺損或故障以及其它擔心全因素;槽車超過有效檢驗期的;槽車的漆色、銘牌和標記不符和規定,或與所裝介質不符,或脫落不易識別的;滅火裝置及平安附件不全、損壞、失靈或不符和規定的;未判明裝過何種介質;罐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平安運用或附件有泄漏的;槽車無運用證,駕駛員或押運員無有效證件的;槽車罐體號碼與車輛號碼不符的;罐體與車輛之間的固定裝置不牢靠或已損壞的;罐內剩余壓力低于0.05mpa的。

9、裝卸槽(罐)車液相閥、槽車液相閥,排盡管內空氣后將兩者嚴密對接,然后接通氣相管閥。

10、與儲罐區裝卸車壓縮機崗位剛好進行聯系。裝卸車起先時,要限制流速,不超過1m/s(通過儲罐液位計及泵壓推斷),而后漸漸升速,但最高不得超過2.5m/s。裝卸車作業過程中,操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密監視液位、流量,并隨時與罐區聯系。

11、在裝卸料過程中,作業人員及押運人員要始終堅守崗位,強化責任,遇有突發事務要剛好實行堅決措施進行處理。

12、高溫季節裝卸料時要避開高溫時段,在早晚進行。

13、凡出現雷雨。旁邊發生火災。氣體泄漏及其他擔心全因素時,應馬上停止裝卸料作業。

14、在裝卸料時操作人員要嚴密留意儲罐液位,嚴禁超過平安警戒液位。

15、裝卸料完畢后,要將裝卸管管內余留物料回收泄壓。拆下靜電接地線后檢查現場,并在靜置5~10分鐘后方可啟動行車。車輛不得長時間逗留在裝卸車區。

16、按槽車證件上最大充裝量的85%充裝.

17、槽車裝卸完畢后,要進行下列檢查:

1、復檢充裝量;

2、各密封點是否泄漏;

3、檢查槽車壓力;

18、作好記錄,其內容包括槽車運用單位、車型、車號、充裝介質充裝量、充裝人、復檢人等。

19、靜置非常鐘,檢查槽車底部可燃氣體達標,啟動車輛拆除靜電接地線后,離開裝卸車點。

液氯槽車管理規定范本

為了更好地發揮企業自備鐵路罐車的作用,加強企業自備罐車的管理,確保正常生產和運輸平安,特制定本方法。

一、內部產、運、銷的主要分工

1.要嚴格根據簽訂的供貨合同支配生產安排,每月(或旬)由產、運、銷三個部門共同支配發貨安排的依次和數量。

2.運輸部門負責剛好調配技術狀態良好的罐車,均?發貨并駕馭用戶卸車狀況。

3.生產和運輸部門應剛好組織裝車,并負責解決貨物的質量與計量問題,杜絕超重,確保運輸平安。

4.因安排不當而造成用戶壓車,應由銷售部門負責剛好實行措施進行調整,因到達車輛不均?而造成用戶壓車應由用戶與運輸部門解決。

二、車輛保養與運用

1.公司自備罐車應同生產設備一樣納入修理安排,建立定期修理保養制度。

2.依據產品不同性質。確定運用的車種,嚴禁混裝亂用。

3.罐車要進行全國統一編號標記,涂刷規定的愛護色,并定期進行噴漆,補打標記,以便識別和運用管理。

4.除按規定的修程進行施修外,還要常常進行小修小補,配齊零部件,確保運行平安。檢修結束投入運用前,要有正式交接手續,確保質量。

5.逐車建立健全罐車檔案,除收集原有罐車出廠合格證等資料外,對檢查、檢修、鑒定、運行、事故等要隨時整理歸檔。

6.罐車檢修、運用、管理按1982年4月20日原國家勞動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平安監察局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押運工作

1.罐車運輸液氯時,在來回途中必需派二名押運人員。押運員必需熟識液氯的物理化學性質及防護方法,遇有異樣狀況能剛好處理。押運人員須經平安考試合格,獲得押運證后,方可押運。在押運過程中不得擅離職守,并要從供貨單位起先的灌裝、發運到收貨單位各個環節都要做出具體記錄(包括罐壓、各部件改變狀況及沿途狀況、卸后余壓和余量等)。如發覺不符合液化氣體罐車平安規定時,押運人員要主動主動向有關單位進行匯報求得解決,否則可拒絕發車。

2.公司要建立對押運員的考核制度,支配好他們的生活,解決實際困難,使之能按規定完成押運任務。要做到有獎有懲。

3.要建立健全運用罐車的各項原始記錄,如“罐車運輸分戶臺帳”、“罐車進出廠記錄”等。

4、裝卸和運輸

4.1裝卸要求

4.1.1裝卸人員應選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有閱歷的成年人擔當。

4.1.2液氯裝卸必需在專人指導下和有充分照明條件下進行。裝卸時要謹慎當心,嚴防管線、閥門的碰撞和破損,嚴禁外溢。裝卸液氯時,應有警告標記,不讓閑人進入,作業人員要佩戴防毒面具、穿著防護服裝。

4.1.3裝卸人員在作業中不準抽煙渴酒,不許吃東西,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禁止赤膊。

4.1.4每次裝卸完畢,作業人員必需剛好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剛好清洗。

4.2運輸要求

4.2.1運輸液氯的罐車上應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藥箱;車上應標示“劇毒”、“當心中毒”等標記。

4.2.2運輸人員必需攜帶“危急品運輸許可證”,許可證應注有:運輸公司地址和電話、運輸物品名稱、特性、危急性以及應急防衛措施。

4.2.3運輸要正確選擇路途,時速不宜過快,力求平穩行駛。運輸途中禁止在居民集中點停留休息,必需停留時,應遠離居民區200m以上。

4.2.4駕駛員、押運員應熟識運輸液氯的平安要求。運輸過程中不抽煙喝酒,進食前脫去工作服、洗凈手、臉并漱口。

4.3事故應急處理

4.3.1裝運中一旦出現滲漏,應剛好實行防范措施,妥當處理,防止對水、土、物的污染,如一時不能解決,應將其轉移到離開住宅區、水源的平安地方,操作人員要運用防護器具。

4.3.4運輸液氯的駕駛員、押運員的服裝、皮膚如被污染,應剛好洗凈。

液化氣體罐車是指罐體的設計壓力為0.8~2.2mpa,設計溫度為50℃的罐車。

液化氣體罐車適用的液化氣體包括:液氨、液氯、液態二氧化硫、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及液化石油氣(指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中兩種或兩種以上混合物)。

液化氣體罐車除具備一般壓力容器的特點外,還由于其充裝、卸料、運輸頻繁等特別性,更易發生事故,因此,罐車的管理較一般壓力容器的平安管理嚴格。

汽車罐車罐體的容積一般大于1m3,鐵路罐車罐體的容積一般大于30m3。

一、載重量及充裝量

罐車的最大載重量,除不得超過車輛底架和轉向架所允許的承載實力外,還不得超過按下式計算所確定的允許最大重量:w=φv

式中w——罐車的允許最大充裝質量,t;

v——罐車罐體的設計容積,m3;

φ——質量充裝系數,t/m3。

二、平安附件

罐車必需按規定裝設以下主要平安附件。

(一)裝卸閥門

罐車上至少裝設兩個液相和一個氣相裝卸閥門;閥門的水壓強度試驗為罐體設計壓力的1.5倍,閥門應分別在0.1mpa和罐體設計壓力的全開和全閉兩種狀態下進行嚴密性試驗并合格,閥門結構可為球閥、直角截止閥,閥門應有產品合格證和有關性能檢驗報告。

(二)平安帽

罐車頂部必需設置全啟式彈簧平安閥。液氨和液化石油氣罐車的平安閥應為內置全啟式彈簧平安閥。平安閥排氣位置應為罐體上方,并設愛護罩。

平安閥的設計必需考慮在罐內壓力出現異樣狀況能快速排放。槽車的平安閥必需設計成全啟式。平安閥的開啟高度與閥座喉部直徑之比應不小于1/4。平安閥的彈簧應能耐介質腐蝕。平安閥露出罐外部分的高度不得超過150mm,并應加以愛護。

平安閥的開啟壓力應高于罐體設計壓力,但不得高于罐體設計壓力的1.20倍。

平安閥的回座壓力應不低于開啟壓力的0.8倍。

(三)緊急迫斷裝置

罐車的液相和氣相出口處,必需設置緊急迫斷裝置,以便在管道裂開、閥門損壞或環境發生火災時,進行緊急迫斷。

緊急迫斷裝置應動作敏捷,性能穩定牢靠,便于檢修。

(四)液面計、壓力表、溫度計、消退靜電及消防滅火裝置

罐體至少必需設有一套液面測量裝置。液面測量裝置必需靈敏、牢靠,并具有足夠的精度和堅固的結構。其露出罐外部應加以愛護。

槽車不得運用玻璃板式液面計。

罐體上至少必需設有一套壓力表(包括閥門)。

壓力表的精度等級應不低于1.5級。表盤的刻度極限應為罐體設計壓力的2倍左右,并在對應于介質溫度40℃和50℃時的飽和蒸氣壓處涂以紅色標記。

罐體必需設有一套溫度測量裝置,以測量介質的液相溫度。測量范圍應為-40~60℃,并應在40℃和50℃處涂以紅色標記。

罐車必需裝設牢靠的靜電接地裝置,接地鏈上端應與罐體和管道相連,下端觸地。槽車進入裝卸罐區,其接地鏈應當提起。

罐車應配備隨車滅火器材。

三、罐車的運用與管理

(一)投用前的管理

(1)罐車投入運用前,應由罐車所屬單位組織專人按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技術文件及規定進行驗收。在勞動部門辦理《壓力容器運用登記證》。鐵路罐車向鐵路鍋爐壓力容器平安監察部門登記,取得罐車平安運輸許可證。汽車罐車向當地公安局車輛管理部門或交通監理部門申請辦理準予運輸運用的有關手續。

(2)罐車投入運行后,罐車所屬單位應指定專職或兼職的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并按本規程要求進行定期檢驗和修理,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制造、運用、修理、檢驗、事故等記錄)。

(二)充裝和卸料作業

(1)罐車的充裝單位應建立、健全充裝管理制度,充裝人員由經企業技術考核的合格者擔當,充裝、卸料作業時,操作人員和押運員不得離開現場。罐車每次充裝都要按《液化氣體鐵路罐車平安管理規程》等有關規定的要求作具體充裝記錄。

(2)罐車充裝前,充裝單位必需有專人對罐車進行檢查,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當處理,使其能符合充裝平安要求,否則嚴禁充裝;

①罐車未按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②罐車的漆色、銘牌、字樣、標記與所裝介質不符,或字樣、顏色、標記脫落不易識別;

③外表腐蝕嚴峻或有明顯損壞、變形、罐體密封不良、附件等處有泄漏;

④平安附件不全、損壞、失靈或不符平安規定;

⑤罐內殘留介質種類、質量無法判明或罐內沒有余壓(新罐車或檢修后罐車除外);

⑥液化石油氣和液氨罐車罐內氣體氧含量超過3%;

⑦鐵路罐車底架超過檢修周期,汽車罐車無公安車輛管理或交通監理門發給的有效檢驗證明和行駛證明;

⑧汽車罐車罐體號碼與車輛號碼不符;

⑨汽車罐車罐體與車輛之間的固定裝置不牢靠或已損壞;

⑩汽車罐車的司機和押運員無有效證件或無押運員。

(3)液氯、液態二氧化硫罐車充裝前應用干燥空氣進行密封試驗,檢查合格后需將罐體內氣體排凈方可充裝(干燥空氣的標準為含水量小于或等于80mg/m3)。密封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0.9倍。

(4)罐車充裝量必需嚴格按規定的充裝量充裝,嚴禁超裝,并以重量計量為準。

(5)鐵路罐車充裝完畢后,應進行下列檢查并仔細填寫罐車運輸交接單;

①關閉壓力表座閥和緊急迫斷閥;

②各密封面進行泄漏檢查;

③氣、液相閥門加盲板;

④檢查封車壓力(不得超過罐內介質溫度下的飽和蒸汽壓力);

⑤用軌道衡復檢充裝量。

(6)罐車卸料時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①卸料間必需對罐車的裝載量、閥門和壓力表等附件進行具體檢查,無異樣狀況方可卸車,并具體填寫卸車記錄;

②用戶剛好將料卸凈,并按規定保留罐內有0.05mpa以上余壓,但余壓最高不得超過當時環境溫度下介質的飽和蒸氣壓力。

③液氨、液化石油氣罐車卸料時,不得用空氣壓料,也不得用有可能引起罐體內溫度快速上升的其它方法進行卸料。液氨、液態二氧化硫罐車可用不高于45℃溫水加熱升溫或用不大于設計壓力的干燥壓縮空氣壓送;

④罐車卸料完畢后,關閉緊急迫斷閥,并將氣液相閥門加上盲板,罐車全部配件及卸車記錄隨車返回。

(7)充裝和卸料的設備管線應定期進行檢查,裝卸管線應選用相應壓力等級的材料,并牢靠連接。

(8)充裝卸料場所應符合有關防火、防爆規定的要求,并配備肯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護器材。作業時鐵路途上要設置防護信號或標記,出現雷雨天氣,旁邊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質泄漏及其它擔心全因素時,禁止裝卸料作業。

(9)罐車不得兼作貯罐運用,也不得從罐車干脆灌瓶。

(10)汽車罐車裝卸料時,應按指定位置停車,發動機熄火,并實行有效制動措施;接好接地線;正常裝卸時不得隨意起動車輛。

(三)運輸

罐車在運輸液化氣體時,必需有押運人員監護,鐵路罐車按鐵道部的規定,應有兩名押運員跟車監護。汽車罐車應有固定的駕駛員和押運員。

押運員在上崗工作前,必需經過平安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

鐵路罐車押運員的培訓工作由鐵道部和各鐵路局鍋爐壓力容器平安監察機構統一進行,押運員經考試合格,取得《液化氣體鐵路罐車押運員證》,方可上崗工作。

汽車罐車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需經本單位平安技術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并發給證書。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押運員資格證的押運員,應熟識罐車運輸的有關規定;懂得罐車結構及各平安附件的工作原理性能;懂得液化氣體的物理化學性質;能嫻熟運用緊急迫斷等平安裝置及隨車滅火器材;能處理罐車充裝、卸料及運輸中出現的異樣狀況;押運中應攜帶必要的防護及檢修工具。

汽車罐車的罐內有液體時,不得停放在車庫內;運輸途中停放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停放于人員稠密處;途中檢修時,不準有明火作業。

罐車在運輸中出現嚴峻泄漏時,應實行措施緊急止浦,并報告公安等有關部門,設立警戒工區組織搶救,疏散四周人員。

(四)罐車的定期檢驗及檢修

罐車的定期檢驗及檢修,包括罐體和車輛底架的檢修。罐體及其附件的大修全面檢驗間隔期不得超過六年,可與車輛大修同期進行;中修每年一次;小修每次充裝前進行;新罐車運用一年后必需進行大修(全面檢驗)。

罐體的檢驗,必需由取得《壓力容器許可證》的單位進行。

罐車在檢驗、修理前,罐內液化氣體必需排空,并用氮氣、水或水蒸氣置換干凈,嚴禁用空氣置換。

罐車定期檢驗、修理的內容及要求,按《液化氣體鐵路罐車平安管理規程》和《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平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其次十九條經營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急化學品的,應當分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急化學品平安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并附送本條例其次十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急化學品平安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危急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將頒發危急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狀況通報同級公安部門和環境愛護部門;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憑危急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第三十條經營危急化學品,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從未取得危急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急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選購 危急化學品;

(二)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急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三)銷售沒有化學品平安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平安標簽的危急化學品。

第三十一條危急化學品生產企業不得向未取得危急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急化學品。

第三十二條危急化學品經營企業儲存危急化學品,應當遵守本條例其次章的有關規定。危急化學品商店內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急化學品,其總量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

第三十三條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應當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應當至少保存1年。

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應當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狀況;發覺被盜、丟失、誤售等狀況時,必需馬上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購買劇毒化學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生產、科研、醫療等單位常常運用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購買憑證,憑購買憑證購買;

(二)單位臨時須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憑本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

(三)個人不得購買農藥、滅鼠藥、滅蟲藥以外的劇毒化學品。

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不得向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得運用作廢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

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的式樣和詳細申領方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第四章危急化學品的運輸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危急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急化學品。

第三十六條用于危急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需依照本條例其次十一條的規定,由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方可運用。

質檢部門應當對前款規定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檢查。

第三十七條危急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平安學問培訓;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需駕馭危急化學品運輸的平安學問,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危急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需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運輸危急化學品的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需了解所運載的危急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運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急化學品,必需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第三十八條通過馬路運輸危急化學品的,托運人只能托付有危急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

第三十九條通過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目的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馬路運輸通行證。

辦理劇毒化學品馬路運輸通行證,托運人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危急化學品的品名、數量、運輸始發地和目的地、運輸路途、運輸單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經營單位和購買單位資質狀況的材料。

第四十條禁止利用內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務院交通部門規定禁止運輸的其他危急化學品。

利用內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前款規定以外的危急化學品的,只能托付有危急化學品運輸資質的水運企業承運,并根據國務院交通部門的規定辦理手續,接受有關交通部門(港口部門、海事管理機構,下同)的監督管理。

運輸危急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必需根據國家關于船舶檢驗的規范進行生產,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方可投入運用。

第四十一條托運人托運危急化學品,應當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急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狀況。

運輸危急化學品須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交付托運時應當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并告知承運人。

托運人不得在托運的一般貨物中夾帶危急化學品,不得將危急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一般貨物托運。

第四十二條運輸、裝卸危急化學品,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根據危急

化學品的危急特性,實行必要的平安防護措施。

運輸危急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需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急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改變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第四十三條通過馬路運輸危急化學品,必需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急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途,運輸車輛必需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途。

危急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劃定,并設置明顯的標記。

運輸危急化學品途中須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狀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第四十四條劇毒化學品在馬路運輸途中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狀況時,承運人及押運人員必需馬上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實行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馬上向其他有關部門通報狀況;有關部門應當實行必要的平安措施。

第四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郵寄或者在郵件內夾帶危急化學品,不得將危急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一般物品郵寄。

第四十六條通過鐵路、航空運輸危急化學品的,根據國務院鐵路、民航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危急化學品的登記與事故應急救援

第四十七條國家實行危急化學品登記制度,并為危急化學品平安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供應技術、信息支持。

第四十八條危急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運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急源的其他危急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危急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急化學品登記。危急化學品登記的詳細方法由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制定。

負責危急化學品登記的機構應當向環境愛護、公安、質檢、衛生等有關部門供應危急化學品登記的資料。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危急化學品平安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危急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五十條危急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危急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急化學品平安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第五十一條發生危急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根據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馬上組織救援,并馬上報告當地負責危急化學品平安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和公安、環境愛護、質檢部門。

第五十二條發生危急化學品事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做好指揮、領導工作。負責危急化學品平安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和環境愛護、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應當根據下列規定,實行必要措施,削減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散、擴大:

(一)馬上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實行其他措施愛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二)快速限制危害源,并對危急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急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快速實行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四)對危急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愛護標準。

第五十三條危急化學品生產企業必需為危急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供應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幫助。

第五十四條危急化學品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信息,由環境愛護部門統一公布。

液氯充裝及鋼瓶槽車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實行“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平安生產方針,加強對特別工種的平安管理,確保液氯充裝過程中鋼瓶運用及操作人員的平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2.工作程序

3.門衛登記

液氯瓶車及槽車進入公司,必需按公司規定規范安裝阻火器,嚴禁超車、超速行駛。

4.開具安排單的審核程序

4.1安排員在開具安排單前對駕駛員和押運員進行平安告知,并仔細填寫《相關方平安告知登記表》,并告知購貨單位人員嚴禁私自裝車以及無關操作,以規范其在公司內的行為。

4.2安排員在開具安排單前要仔細查驗提貨單位以下資質和要求,并填寫《危急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

4.2.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急化學品平安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4.2.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資質。具備《道路危急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4.2.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①機動車輛行使證;②與核準經營范圍一樣的《道路運輸證》;③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使證照片一樣;④《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使證標注的載質量一樣;⑤移動式壓力容器運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使證核定載重量。

4.2.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①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②押運員《道路危急貨物運輸操作證》;

4.2.5平安警示標記、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需根據有關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急貨物標記。車頂應有三角形黃色危急品標識的頂燈。

4.2.6開具安排單前還要查驗公安部門出具其他憑證:是液氯的還要檢查其:①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或準購證;②劇毒化學品馬路運輸通行證。

4.3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安排單。

5.液氯運輸車輛的停放管理規定

5.1液氯車輛進廠后必需停放在規定的《液氯車輛專用停車場》內,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2接到通知須要裝車時開車到包裝現場,裝車完畢后馬上駛離充裝現場。

6.檢驗鋼瓶、槽車

6.1驗瓶

6.1.1鋼瓶由特地驗瓶人員進行檢驗。

6.1.2鋼瓶檢驗人員必需對客戶的待充鋼瓶逐只檢驗。

6.1.3鋼瓶吊下后方可進行檢驗。

6.1.4檢驗分為兩級:

6.1.4.1一級檢驗為外觀檢查,包括以下內容:最近一次打壓時間必需在兩年之內、外表的腐蝕狀況、針型閥和平安堵是否齊全完好、鑒別瓶內氣體性質。

6.1.4.2二級檢驗為檢驗瓶內余氯純度,須符合《工藝平安操作規程》中的相關要求。

6.1.4.3檢查鋼瓶平安帽和小六角帽是否齊全,是否有防震圈,鋼瓶缺少配件應具體填寫記錄,并剛好通知營銷公司領導。

6.1.4.4目測鋼瓶,瓶體嚴峻變形、外表腐蝕嚴峻、漆色變更的要做好標記,并與合格鋼瓶分開放置。

6.1.4.5鋼瓶檢驗人員必需對檢驗的鋼瓶及槽車貼標簽進行標識并做好記錄,對未貼標簽或記錄不全的一經發覺罰款20元/瓶。鋼瓶及槽車充裝人員在充裝完畢之后,立刻貼上充裝標簽和平安標簽,注明充裝數量、充裝人、充裝時間等相關信息。一經發覺不根據要求剛好粘貼罰款20元/瓶。

6.1.5鋼瓶檢驗人員負責檢驗器具的日常維護。

6.1.6不合格鋼瓶吊至不合格鋼瓶貯存區或通知讓客戶拉回。

6.1.7不合格鋼瓶處理由營銷公司負責聯系客戶拉回或者進行其他處理,并確保現場存放的鋼瓶平安牢靠。

6.2裝載前槽車查驗

6.2.1液氯包裝人員應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嚴格根據《工藝平安操作規程》或者物品標明的裝車方法進行,確保裝車過程中操作平安。

6.2.2裝載前,液氯驗貨人員須查驗運輸車輛應急器材平安配置狀況、槽車外觀檢驗及槽車儲槽檢驗證明,精確駕馭液氯槽車的充裝、運用狀況,依據實際狀況,液氯驗貨人員仔細填寫槽車檢驗記錄臺帳,達不到相關平安要求的不予裝載危急化學品。

6.2.3液氯包裝人員查驗液氯充裝平臺防毒面具等應急器材的配置狀況,必需完好備用并定期維護保養。

6.2.4液氯包裝人員和客戶必需同在充裝現場。

7.鋼瓶入庫

7.1鋼瓶入庫由吊裝人員執行。

7.2返回公司的鋼瓶應寫明單位,記清瓶號、數量,并檢查鋼瓶是否損壞。發覺記錄不全的,一次罰款50元。

7.3鋼瓶閱歷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卸車。

7.4合格鋼瓶卸至包裝廠房鋼瓶待充區;不合格瓶卸至不合格區或通知營銷公司讓客戶拉回。

7.5液氯在充裝過程中要保證包裝廠房的通道、平安通道暢通無阻,嚴禁鋼瓶、車輛堵塞通道,一經發覺,因鋼瓶堵塞通道的,對吊裝人員罰款100元;因車輛堵塞通道的,對保衛科罰款100元。

7.6液氯鋼瓶在吊運過程中嚴禁碰撞,要輕起輕放。

7.7加強鋼瓶存放管理,重瓶和空瓶要嚴格分開,嚴禁合格鋼瓶和不合格鋼瓶混放,營銷公司負責液氯充裝現場鋼瓶的標識的設立和維護工作(應設立:重瓶區、空瓶區;合格鋼瓶區、不合格鋼瓶區等區域標識)。原則上夏天滿瓶不過夜。出廠的液氯要有驗瓶合格證并標明充裝數量。

8.液氯充裝

8.1鋼瓶充裝

8.1.1液氯充裝嚴格執行《氯氣平安規程》及《工藝平安操作規程》,避開發生事故。

8.1.2充裝人員必需對合格鋼瓶進行充裝,不合格鋼瓶嚴禁充裝,未經檢驗進行充裝的,一經發覺,對包裝人員罰款200元。

8.1.3液氯充裝嚴格限制在下列規定范圍內:

8.1.3.1半噸鋼瓶充裝限制在500kg以內,詳細充裝數量嚴格執行崗位《工藝平安操作規程》中的要求;

8.1.3.2一噸鋼瓶充裝限制在1000kg以內,詳細充裝數量嚴格執行崗位《工藝平安操作規程》中的要求;

8.1.6液氯充裝過程中如發覺下列狀況之一者,應馬上停止充裝并由包裝人員進行剛好處理:

8.1.6.1瓶嘴關閉不嚴或不通。

8.1.6.2平安堵漏氣。

8.1.6.3鋼瓶充裝時發熱。

8.1.6.4鋼瓶的其它異樣現象。

8.2槽車充裝

8.2.1液氯充裝管道連接和我公司液氯充裝閥門的開關必需由液氯包裝人員操作,嚴禁運輸單位駕駛員和押運員私自充裝,以確保人員平安。

8.2.2液氯充裝原則上以氣相為主,若客戶有特別要求,營銷公司業務員要以書面告知的形式通知液氯包裝人員液相充裝,液氯包裝人員在液相充裝前必需剛好通知生產調度員,并且在充裝過程中要留意視察槽車壓力,用平衡管剛好卸壓,防止出現壓力波動影響正常生產。

8.2.3槽車充裝期間嚴禁充裝人員離開現場,待達到規定的壓力之后馬上關閉充裝閥門。嚴禁超壓力、超重量充裝。充裝期間未在現場,一經發覺,罰款200元。

8.2.4嚴格執行《危急化學品發貨和裝卸環節管理規定》,嚴禁超裝、混裝,裝車數量不得超過《危急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數量。

8.2.5槽車的最大載重量,除不得超過車輛底架所允許的承載實力外,還不得超過按下式計算所確定的允許最大充裝重量;

w=qv式中:w一一槽車的最大充裝重量t;

v一一罐體的設計容積m^3;

q一一重量充裝系數1.2t/m^3

8.2.6液氯槽車出現故障,原則上不允許在公司內處理。

9.液氯鋼瓶復稱

9.1液氯復稱由吊裝人員負責。全部鋼瓶未經復稱不得出廠。

9.2每天早晨對全部磅秤進行一次校準。每天不定時對包裝鋼瓶進行復磅,復磅瓶數不得低于當天全部總包裝瓶數的20%,如當日瓶數較少,復磅數量不得低于5個。對未復秤或記錄不全的,一經發覺,罰款50元。

9.3發覺超裝必需馬上通知包裝人員,包裝人員應馬上泄壓,并做好有關記錄。

9.4兩次稱重誤差不得超過充裝量的1%。

9.5復稱記錄交至本部門存檔至少半年。

9.6液氯充裝后必需經過復稱,充裝量在規定的范圍內,方可銷售出廠,如發覺超裝要剛好處理,并追查超裝緣由。

9.7對未按規定復秤或復秤不嚴格的罰款1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0.車輛出廠前的平安核準管理規定。

裝載完畢后,驗貨員必需對裝載重量(液位)、系固狀況及裝載平安防護措施配置狀況進行檢查核準,對超載、系固不牢或平安應急器材配備不全的,嚴禁出廠。

11.液氯鋼瓶、槽車泄漏應急措施

11.1鋼瓶泄漏應急預案

11.1.1轉動鋼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氣態空間。

11.1.2當出現大量泄漏時,應將鋼瓶放入事故堿池或開啟事故風機進行處理。

11.1.3平安堵泄漏時,應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瓶閥泄露時,擰緊六角螺母;瓶體焊縫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片的鐵箍箍緊。

11.1.4嚴禁向泄漏的鋼瓶上噴水。

11.1.5在運輸途中鋼瓶泄漏無法處理時,應將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1.1.6氯車間負責錘子、竹簽、木塞和鐵箍的打算和事故處理工作。

11.2液氯槽車泄漏應急預案

11.2.1液氯充裝現場配備必需的防護用品,并定期維護保養。

11.2.2發生大量氯氣泄露時,應剛好關閉充裝閥門,打開事故風機進行抽空處理。

11.2.3在運輸途中槽車泄漏無法處理時,應將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用戶須知

12.1全部液氯用戶在運用液氯的流程中都必需設置氯氣緩沖罐,緩沖罐上必需裝壓力表并有計量器具,嚴防其他物質倒入鋼瓶之內發生危急。

12.2用戶不得相互借用鋼瓶。

12.3液氯鋼瓶運用過程中,禁止用火烤和用蒸汽干脆加熱氣化,可采納45℃以下的溫水加熱。

12.4運用液氯鋼瓶,瓶內須留有1-5kg的余氯,不得用完。

12.5槽車的罐體內應留有不低于0.5kgf/cm^2余壓,不得用完。

12.6裝卸鋼瓶時,嚴禁碰撞。鋼瓶不得靠近熱源,不得受日光曝曬,并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損壞瓶嘴和平安堵。

12.7用戶的業務人員和押運員必需遵守《氯氣平安規程》、《氣瓶平安監察規程》。不得私自動用液氯充裝設備和設施。運輸車輛要排列整齊,不得防礙交通,不得損壞廠內平安設施,違者罰款50元,造成損失的一并賠償損失。

12.8液氯鋼瓶要專用,不得混裝、混運,重瓶存放不得超過三個月。

12.9液氯槽車的設計、制造、運用、檢修和運輸應符合《特種設備平安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

12.10車輛一律到包裝廠房東重瓶區裝車,不得堵塞應急通道。廠內車輛交通由保衛科負責管理。

12.11夏季運輸時必需對鋼瓶重瓶做遮蓋處理。

12.12本制度由營銷公司負責向客戶宣揚、貫徹。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液氯槽車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地發揮企業自備鐵路罐車的作用,加強企業自備罐車的管理,確保正常生產和運輸平安,特制定本方法。

一、內部產、運、銷的主要分工

1.要嚴格根據簽訂的供貨合同支配生產安排,每月(或旬)由產、運、銷三個部門共同支配發貨安排的依次和數量。

2.運輸部門負責剛好調配技術狀態良好的罐車,均衡發貨并駕馭用戶卸車狀況。

3.生產和運輸部門應剛好組織裝車,并負責解決貨物的質量與計量問題,杜絕超重,確保運輸平安。

4.因安排不當而造成用戶壓車,應由銷售部門負責剛好實行措施進行調整,因到達車輛不均衡而造成用戶壓車應由用戶與運輸部門解決。

二、車輛保養與運用

1.公司自備罐車應同生產設備一樣納入修理安排,建立定期修理保養制度。

2.依據產品不同性質。確定運用的車種,嚴禁混裝亂用。

3.罐車要進行全國統一編號標記,涂刷規定的愛護色,并定期進行噴漆,補打標記,以便識別和運用管理。

4.除按規定的修程進行施修外,還要常常進行小修小補,配齊零部件,確保運行平安。檢修結束投入運用前,要有正式交接手續,確保質量。

5.逐車建立健全罐車檔案,除收集原有罐車出廠合格證等資料外,對檢查、檢修、鑒定、運行、事故等要隨時整理歸檔。

6.罐車檢修、運用、管理按1982年4月20日原國家勞動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平安監察局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押運工作

1.罐車運輸液氯時,在來回途中必需派二名押運人員。押運員必需熟識液氯的物理化學性質及防護方法,遇有異樣狀況能剛好處理。押運人員須經平安考試合格,獲得押運證后,方可押運。在押運過程中不得擅離職守,并要從供貨單位起先的灌裝、發運到收貨單位各個環節都要做出具體記錄(包括罐壓、各部件改變狀況及沿途狀況、卸后余壓和余量等)。如發覺不符合液化氣體罐車平安規定時,押運人員要主動主動向有關單位進行匯報求得解決,否則可拒絕發車。

2.公司要建立對押運員的考核制度,支配好他們的生活,解決實際困難,使之能按規定完成押運任務。要做到有獎有懲。

3.要建立健全運用罐車的各項原始記錄,如“罐車運輸分戶臺帳”、“罐車進出廠記錄”等。

4、裝卸和運輸

4.1裝卸要求

4.1.1裝卸人員應選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有閱歷的成年人擔當。

4.1.2液氯裝卸必需在專人指導下和有充分照明條件下進行。裝卸時要謹慎當心,嚴防管線、閥門的碰撞和破損,嚴禁外溢。裝卸液氯時,應有警告標記,不讓閑人進入,作業人員要佩戴防毒面具、穿著防護服裝。

4.1.3裝卸人員在作業中不準抽煙渴酒,不許吃東西,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禁止赤膊。

4.1.4每次裝卸完畢,作業人員必需剛好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剛好清洗。

4.2運輸要求

4.2.1運輸液氯的罐車上應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藥箱;車上應標示“劇毒”、“當心中毒”等標記。

4.2.2運輸人員必需攜帶“危急品運輸許可證”,許可證應注有:運輸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