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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總則 第一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三章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制度...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五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六章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章安全防護驗收管理制度 第八章安全標識管理制度 第九章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就十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第十三章安全生產經費管理制度...第十四章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第十五章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第十六章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十七章民工學校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總則一、為規范和強化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保護國家、企業、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全面提高分公司及各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強風險預控管理,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分公司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匯編》。二、本制度匯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建設集團工程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并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而制定。三、項目部是施工生產的基本管理層,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單元,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把安全生產切實納入施工管理的正常運行機制,把安全生產始終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四、本《制度匯編》適用于分公司及所屬各項目部。第一章安全教育制度為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從根本上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增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觀念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普及安全技術知識,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素質,杜絕盲目、蠻干和違章現象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一、新員工三級教育: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2新職工上崗前必須參加“民工學校”,學習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各級管理人員(包括食堂工作人員、后勤保衛人員)應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產法律和安全常識。未經“民工學校”學習和三級安全教育的,不得安排上崗作業。3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本單位安全生產紀律、規章制度;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消防安全知識、急救常識等。4經一級安全教育后,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主要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及控制;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文明施工教育等。5經二級安全教育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主要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施工現場應注意的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6經過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二、特殊工種教育:從事電工、起重工、電梯司機、電氣焊工、高空作業人員、機械車輛駕駛人員、架子工、高處吊籃安裝拆卸工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特種工種專項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凡經有關部門培訓發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對其證件進行審核,并登記備案。公司生產管理人員的上崗培訓教育:凡是與施工生產有關的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市一級安全監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包括證件復審培訓)。由公司工程部配合辦公室組織實施。三、日常安全教育: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2各項目要因地制宜,舉行經常性的、多層次的安全宣傳教育及安全知識講座,可采用宣傳墻、簡報、電視片、宣傳冊、大幅標語、安全標牌、安全生產知識競賽等多樣的教育形式,宣傳安全知識。3各項目部要堅持每月組織一次日常安全教育,并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階段性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節假日等,組織開展針對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組織、有要求,防止流于形式,避免枯燥乏味。4施工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5項目部要每周組織一次安全例會,總結上周安全生產情況,布置本周安全生產要求和任務,表揚好人好事,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和安全生產方面的簡報。6加強對合同工、民工的教育,這部分人的安全知識缺乏,安全意識較差,必須加強對這部分人員的教育培訓,做到萬無一失。四、變更工種工人教育對調換工種人員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使用新設備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嚴禁跨越工種或頂替上崗。(附件1三級安全教育登記卡)第二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項目安全生產情況,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把各類安全隱患消滅在施工過程之中,促進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以及集團公司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分公司施工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是企業安全管理重要環節,根據不同季節及施工進度確定階段性安全檢查重點,把握住安全檢查關鍵環節,確定安全施工檢查重點部位,重點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查隱患和違章,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查出物的不安全狀態,從源頭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1、查安全意識: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領導是否重視安全生產,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2、查管理制度: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3、查勞動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4、查安全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是否有安全控制措施;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是否有效受控;查“四口、五臨邊”是否有效防護;5、查安全資料:查安全內業資料收集歸檔是否齊全。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及實施方法分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每月度檢查、每季度檢查、不定期專項檢查等,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階段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等。1、分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月度安全檢查:由工程部經理組織實施,召集以工程部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記錄和整改情況形成紙質資料匯總并存檔。季度安全大檢查:有分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實施,召集以工程部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全面綜合性大檢查,對檢查的情況在分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檢查記錄和整改情況形成紙質資料匯總并存檔。不定期安全檢查:分公司工程部將根據各項目部施工情況以及季節性施工特點,進行不定期的安全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及時糾正。2、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日檢查:項目安全員每天各自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巡視檢查,并填寫《安全日志》周檢查: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各科室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性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階段性檢查:根據施工進度及施工各階段情況,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季節性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及時匯總。專業性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科室及專項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定期進行。并記錄檢查和整改情況。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經常性檢查: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三、整改與驗收對發現的嚴重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應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受檢單位主管領導應簽字確認。被檢查單位對上一級領導檢查出的安全問題要根據整改通知書,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則及時進行整改,即:定人、定期、定措施。整改完畢后報上級領導及時進行復查驗收。對于出現的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進行登記,整改檢查符合要求后,再銷項;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項目部應立即成立專項小組,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計劃中要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時間,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臨時的防護措施。對未在整改期限內整改到位的單位,檢查小組成員提出處罰意見,并按照公司獎懲辦法進行處罰。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附件2: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附件3:安全隱患整改回復單)第三章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制度項目工程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根據規范標準、工程特點、施工工藝、施工季節、環境條件編制,要有針對性起到真正指導安全防范,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一、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與審核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應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高空墜落、防暑降溫、防疫、防環境污染等;需要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有: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卸料平臺、臨時施工用電、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圍墻及臨時設施施工、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要切合實際,要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制定出科學、先進、實用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費用(按建設部規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工程造價的2計%取),應列入財務計劃,優先支付,專款專用。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和安全員進行編制,經分公司工程部審核,報分公司總工審批、簽字,經監理和業主審查簽字后方可實施,并報施工安監部門備案。重大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集團公司總工批準備案。對結構復雜、危險性大及特殊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方案,同時要有設計依據,并經計算,有詳圖及文字說明。在使用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或引進新設備時,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號)規定,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其安全專項方案須組織專家論證。工程開工前,由工程部向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闡明工程施工特點及各時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以貫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二、安全技術交底的簽發與實施項目安全技術交底應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棟號分部分項進行,交底應結合施工作業場所狀況、特點、工序,對危險因素、施工方案、規范標準、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進行交底。項目部技術人員根據分工,對所管轄施工內容根據《施工方案》、本項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人員施工作業前及時編寫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由技術負責人審核簽發。安全技術交底內容要詳細、有針對性,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等。工程開工前,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人員應進行交底,應有書面材料,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備查。接收交底人必須簽字確認并留存交底資料。施工過程中,班組長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執行安全措施。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接受交底人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設施、防護裝置應列入施工日程,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項目部應及時對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認真及時整改,將按照有關制度進行處罰,對執行較好的班組按規定進行獎勵。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接收安全技術交底后,對安全技術交底及其他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落實的持續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A、發現屬于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的安全隱患,安全主任或安全員必須當場制止;B、發現屬于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安全隱患,安全主任(或安全員)必須馬上將信息書面反饋到工程處。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若向工程處及時反映仍無法有效解決時,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必須及時書面向項目經理反映。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從事建筑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關作業。一、特種作業人員包括:1、建筑電工;2、金屬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3、建筑架子工;4、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5、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包括:塔吊司機、施工升降機司機、物料提升機司機);6、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7、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8、爆破作業;9、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二、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1、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3、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持證上崗。三、特種作業人員現場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進場時,除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外,項目部還應接受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項目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項目部必須對特種人員證件進行審查并登記,留存的特種作業證件復印件必須加蓋其單位的紅章。特種作業人員證件還必須經監理單位審查簽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責任心強,熟悉本工種業務技術和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檢查標準與操作規程,不冒險蠻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根據限定的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如身體有不適宜本工種,及時調換工種。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要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分公司及項目部將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并按規定扣證?個月。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部門吊銷操作證,并將給予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附件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審查登記表)第五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為加強分公司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事故隱患分類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工程部應要求有關部門及時排除,限期整改到位;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工程部應聯系相關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二、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法分公司每月應對所屬項目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并不定期抽查,根據檢查結果,開具檢查整改通知單,并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重大管理缺陷的項目部進行重點跟蹤監督檢查。分公司應根據檢查結果,建立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記錄臺賬,根據隱患嚴重程度,限期整改完成,并進行復查。項目部每周應對施工和生活區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并根據施工進度開展階段性隱患排查,對于所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監督部門應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責任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人定期限落實整改。三、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二是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三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腳手架工程、臨時用電、消防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四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五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四、隱患排查治理要求對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整改完畢后,項目部應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確保物的不安全狀態予以消除。對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的缺陷,應完善制度、措施及辦法。對于難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暫停施工,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設置警戒標志,待隱患消除后方可開工。對于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逐級向分公司、集團公司工程部上報,并向安全監察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隱患整改要按照“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期限、定資金、定標準”來完成。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成,寫出整改回復報告,由檢查部門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知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項目部每月向分公司工程部上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表,工程部對上報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上報集團公司工程部。五、安全事故隱患責任追究:1、對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處罰500元0罰款。2、對查出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處100元0罰款。3、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治理,擅自生產作業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處罰300元0罰款。、對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處安全管理主要負責人100元0罰款。5、對公司開具的隱患整改通知單不按限定時間進行整改的、回復記錄虛假的、或同一事故隱患重復出現的,處相關責任人300元0罰款。(附件5: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表)第六章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機械設備管理是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設備管理工作是各級領導的重要職責。為確保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設備完好及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安全運轉,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做好起重機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建筑工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包括: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樁施工機械、挖掘機械、運輸機械、混凝土機械、各種加工機械等。一、大型施工設備的租賃規定1、項目部需要使用大型施工設備時必須先編制機械設備進場計劃表,并報分公司工程部審批。2、項目部與出租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營業執照、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明,提交安裝使用說明書。3、項目部使用的起重機械、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操作、檢驗和維修,應由相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從事作業,嚴禁超范圍和無資質作業。二、機械設備的安裝、驗收及檢測從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安裝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項目部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安裝單位安裝、拆卸作業人員,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經項目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相關作業。安裝單位應編制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及時做好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項目部應及時組織監理單位、租賃單位、安裝單位進行驗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形成檢測報告。建筑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項目部應當自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資料、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三、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1、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必須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2、項目部應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筑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4、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5、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的,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頂升的,使用單位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后,即可投入使用。經過大修理的設備,應該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機械操作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填寫機械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安全閥、熔斷器、警報器)及安全指示裝置(如水位表、壓力表、電流表、油溫表等)應按規定進行檢查、檢驗、調試,發現異常應停機修理,禁止帶故障使用。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機械的維修保養記錄,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9、建筑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10、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11、冬季施工應做好防寒防凍工作,設備及時進行換季保養。雨季施工應做好防洪防汛工作,設備停放位置應防止雨水浸泡。大風天氣應按規定禁止高空作業(如塔式起重機作業等)。四、機械設備的檢查規定項目部應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項目部機管員每日應對現場機械設備進行巡查,每周、每月定期對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并將檢查整改資料整理歸檔后備查。機械設備檢查內容:(1)各類機械設備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設備接地線是否符合有關規定。(2)現場設備用電裝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3)設備鋼絲繩、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各類設備制動裝置性能是否靈敏可靠。(5)固定使用設備的布局搭設是否符合有關規定。(6)人貨電梯限速器,附墻裝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7)井架、人貨電梯進出口處、防護棚、門搭設是否符合有關規定。(8)機械設備重要部位螺釘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符合有關規定。(9)特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機械指揮及操作人員是否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10)機械設備的清潔工作是否做好。對檢查中發現的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項目部應立即組織整改,并做好相應記錄,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給公司工程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附件6:起重機械設備臺帳)第七章安全防護驗收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減少和杜絕物的不安全狀態,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完畢后,項目部必須根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驗收規范要求認真做好各類安全防護的驗收管理工作。施工現場用于安全防護的各類材料(如鋼管、扣件、密目立網、安全平網、配電箱、漏電保護器、安全帽、安全帶等)必須做好進場驗收工作,保證其質量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一、土建安全防護驗收驗收項目(1)吊裝器具驗收;(2)臨邊防護驗收;(3)洞口防護驗收;(4)高處作業平網防護驗收;(5)模板支架驗收;(6)井道承重平臺驗收;(7)物料周轉平臺驗收;(8)交叉作業防護驗收;(9)馬道防護驗收;(10)落地式外腳手架驗收;(11)懸挑式外腳手架驗收;(1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架或爬架)驗收;(13)臨電驗收;(14)、其他防護驗收。驗收程序上述各項驗收項目安裝完畢后,由搭設單位自檢合格后,報項目部驗收,項目應組織專職安全員及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安全交底人員填寫驗收記錄,參加驗收人員簽字確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留存驗收記錄。二、機械安全防護驗收驗收項目(1)、機械設備安全驗收;(2)、機械防護驗收;(3)、機械首層進料口防護驗收驗收程序機械安裝完畢后,由搭設單位自檢合格后,報項目部組織實施此項工作的人員,由組織實施人員會同專職安全員及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安全交底人員填寫驗收記錄,參加驗收人員簽字確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留存驗收記錄。三、臨時用電安全防護驗收1、驗收項目及要求(1)、分配電箱以上用電設施及線路驗收(2)起重機械用電驗收(3)、非起重機械用電驗收(4)、照明驗收(5)、臨時用電系統驗收2、驗收程序所列各分項安裝完畢后,由安裝單位自檢合格后,報項目部組織實施此項工作的人員(臨電負責人),由組織實施人員會同專職安全員及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安全交底人員填寫驗收記錄,參加驗收人員簽字確認,臨電負責人留存驗收記錄。四、驗收要求參加驗收人員應核定需驗收項目是否符合方案、交底及標準、規范的要求,對于不符合驗收標準的項目,不得簽認驗收單,并要求相關范圍進行整改。專職安全員參加驗收程序時,應認真檢查驗收項目是否達到驗收標準,對符合標準的驗收項目及時簽認后,承擔對驗收項目的日常檢查責任。五、安全防護設施的交接安全防護的使用單位發生變更時,組織實施人員負責組織原使用單位和新使用單位就驗收項目進行驗收交接,并履行交接簽字手續。六、安全防護設施的拆除上述安全防護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需要拆除時,必須由占用該防護設施部位的分包單位向項目部工程經理提出申請,工程部門組織安全交底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確認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護措施后可拆除)后,方可拆除。安全防護拆除需留存拆除記錄,標明拆除的防護項目、拆除部位、拆除時間等。第八章安全標識管理制度為使施工現場安全標識的使用規范化,減少環境的不良因素對員工的影響,根據國家標準GB2894-1996《安全標志》、國家標準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及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施工現場需要用到的安全標識主要包括: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指示標志等,除上述安全標志外,施工現場還應掛設具有宣傳、提示性的安全標語、橫幅、張貼畫、設備操作規程牌等。一、安全標識布置策劃項目部技術人員應組織安全、工程等人員,以及分包單位管理人員,策劃施工現場安全標識類別、掛設部位和掛設數量,同時,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識布置平面圖”,下發“安全標識布置交底”。二、安全標識的制作安全標識的制作尺寸應依據國家標準GB2894-1996《安全標志》和集團公司的CI手冊中的有關規定。三、安全標識的掛設施工現場安全標識的掛設應由安全室根據施工進度、技術部門的交底要求,組織分包單位逐步開展,應掛設在易被從業人員看到的部位,禁止將各類安全標識集中掛設。四、安全標識的驗收安全標識掛設完畢后,經安全室驗收并統一登記編號后,投入使用。五、安全標識的維護安全標識經驗收掛設到位后,由分包單位負責維護,以保持安全標識的清潔、完整,安全室定期檢查安全標識的完好性,并在日檢中做好記錄。六、安全標識的拆除安全標識經驗收掛設到位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拆除,分包單位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標識時,必須向安全室提出書面申請,由安全室同意后,方可拆除,安全標識應交回項目經理部。第九章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用電較為分散,分支線、臨時開關柜、起動箱、配電盤(箱)等經常移動,單相負荷較多,加之電焊線、照明線很多,為規范施工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一、臨時用電安全管理1、施工現場用電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落實臨時用電管理措施。2、現場施工臨時用電線路全部采用TN-S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系統供電,導線采用VV22型電纜埋地敷設,敷設要求按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施工。3、項目部電氣工程師負責編制完整、獨立的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施組中必須有配電系統線路走向圖、配電箱分布圖、配電箱內部系統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安全用電防火措施等內容。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技術人員負責管理,項目部應與所有參與我公司施工的分包、勞務隊伍簽訂臨時用電管理協議書。5、所有臨電設施必須由項目統一采購。漏電保護器的必須采購公司合格分供方的合格產品,并有試驗檢測記錄。進場后由電氣工程師、材料采購人員、安全員共同進行驗收。6、臨時用電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現場應建立臨時用電檢查記錄、電工值班和維修記錄,對塔吊和總箱應有接地電阻遙測記錄,且每月應復測一次。7、施工現場必須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要求,各種電器設備和電力機械的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與地線可靠連接。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均應設置漏電保護器。8、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各類手持電工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護和保管由專人負責。9、所有電氣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控制,不得出現一閘多機的情況,對各配電箱的漏電開關每月進行一次試驗,試驗不合格的漏電開關應及時修理或更換。凡潮濕場所和條件惡劣的場所要使用36V安全電壓。10、臨時用電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每周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對出現的問題應迅速采取糾正整改措施。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11、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程序應遵循:施組一交底一安裝一調試一驗收一交付使用一檢查整改一維修保養一竣工拆除。12、民工生活區照明采用36V安全電壓。對于220V用電,應由民工隊申請,經項目部經理、電氣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共同簽字后,由現場臨電人員統一布線。13、現場照明燈具與器材須絕緣良好,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室燈具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于3米。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14、工地所有配電箱應標明編號、負責人,箱門內貼有配電箱系統圖,各開關應標明用途,所有配電箱應配鎖。室外配電箱應有防雨防砸措施。1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下列順序操作:(1)用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2)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16、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時,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氣連接并懸掛警示標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立專人監護。二、臨時用電防火措施1、施工現場應建立電氣防火責任制,加強用電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制,并設置禁止煙火標志。加強防火教育,建立電氣防火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2、現場內進行電焊作業,必須由項目安全員開具動火證后方可作業,動火證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內有效。臨時用電電工接線時應校驗動火證,沒有動火證的不得接電。3、施工現場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各工具房、住房、伙房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壺、碘鎢燈等危險用具。4、電氣和設備應避免超載運行,過載和短路保護應齊全可靠。在電氣裝置相對集中的場所,如總配電室應配置電氣滅火器材。5、、臨時用電電工接線應符合電氣防火要求,用電線路應根據不同負荷選擇不同導線截面,各接線端子必須壓接牢固,不得出現松動打火現象。6、在易燃易爆的木工房、油漆房嚴禁進行電氣焊作業。7、場消防電源必須設在現場總配電箱內總開關的上口,即消防電源不受現場總箱的控制。注意消防電源除接水泵外不能接其他任何設備。8、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介質,不準在設備及線路周圍使用火源。9、現場生活區、臨時庫房和電梯井內、建筑物內樓梯、施工作業面等陰暗處必須設有足夠的照明但必須使用安全電壓,低壓變壓器必須放在專用的配電箱內,如使用電鎢燈必須使用密閉防雨式燈具。防水、油漆等有易燃易爆危險的作業必須使用防爆燈照明或不裝設任何照明設施。10、臨時用電電工在現場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定期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迅速改正,對于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三、專業人員要求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持有效證件上崗的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相適應。2、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使用設備的性能;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設備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4、負責保護所有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就十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保資料,環保管理人員必須參與環保措施的制定,以確保環保措施實用、有效、符合現場要求,如:現場防空氣污染、防揚塵、防水污染、防施工擾民、防道路遺灑等措施。項目部必須與施工隊、分包商、分供方簽訂環保協議書,同時進行教育培訓并下發相應的作業指導書,切實把環保工作落到實處。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環保檢查,對提出的問題必須認真整改。一、施工現場環境保護要求1、搞好機械維護: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翻斗車、鉆機、錨桿機、強夯機,要定期加強維修,保持狀態良好,正常運轉,杜絕因不正常運轉而產生的噪音。2、控制燥聲排放:把噪聲控制在國標規定的噪聲范圍內,盡量減少夜間施工,在高、中考期間,晚八點到凌晨六點不允許施工。現場的強噪聲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砂輪機)必須設置封閉的機械棚,以減少噪聲污染,或采用消聲降噪的施工機械。3、防止尾氣大量排放:凡使用柴油、汽油的機動機械,必須使用無鉛汽油和國家規定的10#柴油做燃料,以減少對大氣污染。4、防止建筑垃圾的污染:在施工前要清理現場,對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的排放,執行《建筑垃圾排放作業指導書》和《運輸渣土作業指導書》的規定。5、處理好泥漿:先挖好泥漿池和排污池,對水下鉆孔灌注樁施工產生的泥漿,存放在泥漿池和排污池內,待沉渣沉淀后,用專用渣車運至環衛局的指定堆放點,不得讓施工場地到處泥污和堆放沉渣。6、油渣的處理:為防止油路泄露,各種密封件要保持良好狀態,如發現重大泄露現象,應及時維修,以保證正常運轉。擦拭機械用的棉紗,用完后不得隨地亂丟,放在專用塑料袋內,每年春或秋集中回收處理一次。7、防止揚塵:現場道路進行混凝土硬化,現場堆積的余土進行覆蓋,做到黃土不露天。現場道路定期進行噴灑淋水,控制粉塵污染。8、防止遺撒:加強對混凝土、渣土運輸車輛的管理,運輸車輛的卸料溜槽處設置活動擋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須清理干凈才可離開工地,防止遺撒;在工地進場大門處設置洗車槽,進場車輛沖洗下來的泥漿廢水經沉淀池后排往市政廢水管。9、固體廢棄物管理:固體廢棄物的存放在現場設立專門的地方,并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辦公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廢棄物”的五個分類,掛牌設立垃圾站,對于有毒有害廢棄物的存放必須全封閉并標注清楚。10、防止水污染:工地生產、生活廢水和雨水分開排放,單獨設立管網,現場設立沉淀池,沖洗泥漿、砂漿產生的廢水排放之前必須經過沉淀池后進入市政污水管;食堂必須按規定設置隔油池,并加強管理,定期掏油,污水經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線。11、對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學品的采購、運輸、貯存、發放和使用后對廢棄物的處理制定專項措施,并設置專人管理。12、對施工機械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避免噪音、泄漏和廢油、廢棄物造成的污染,杜絕重大安全隱患的存在。1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分開,并及時組織清運。14、盡量節約臨時用電、臨時用水,杜絕浪費現象發生。二、環保節能型材料設備的選擇在材料設備選型方面,遵從以下原則:(1)滿足設計要求(2)滿足規范要求(3)滿足質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4)滿足環保、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壽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維護和管理,達到降低建筑物維護管理費用和建筑物運營費用的目的。(5)木材、板材、石材、膠等材料要選擇環保材料,保證室內環境件檢測達標。第十一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人身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結合公司區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1、項目部應建立消防組織領導機構,成立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各級防火責任制,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各工程施工隊必須簽定《消防責任書》,逐級落實,責任到人,主管生產的領導負責工地消防安全工作。2、項目技術負責人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擬定現場的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圖上確定現場的消防通道,設計合理的專用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高層施工時要設計消防豎管,保證消防水槍的射程范圍。3、項目部應按要求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包括消防水龍帶、消防栓箱、滅火器、保溫材料、消防標牌等。4、凡在施工現場動用名火作業,必須經項目主管領導和安全員批準,辦理動火申請后在指定地點動火,并派專人看火。5、動火作業前首先清理作業場所圍的一切易燃物,對臨近動口加蓋防護,動火時必須配備消防器材,下班前將現場余火澆滅,方可離開現場。如遇有四級以上大風,禁止動用名火作業,施工現場及材料庫存放有易燃物品的地方、木材堆放區、嚴禁吸煙和動用名火。6、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滅火器材是否有效,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規范,整改是否落實等等,并詳細做好檢查記錄。10、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整個工地及生活區的消防及滅火器材的配備、使用情況,保證完好有效,并做好記錄。11、消防水帶、滅火器、砂桶(箱、袋)、斧、鍬、鉤子等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不得任意移動或遮蓋,嚴禁挪作他用。12、作業面配電盤、變壓器、電氣設備等易燃易爆物設置消防設施器材。13、空壓機、各種大型土方機械、機械設備、車輛配備專門型號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14、施工區域內、職工生活住宅區、食堂等生活設施,必須設置滅火器材滿足消防要求。15、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化學危險品和可燃液體,應儲存在專用庫房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及防火砂和消防水池,并設置醒目的警示(告)牌。16、項目部應對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品的儲存應建立臺帳,對物品名稱、數量及入庫日期進行記錄,并定期清點,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品的庫存量。17、項目部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民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進行消防監督檢查。18、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及時疏散人員,迅速撲救火災。19、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第十二章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施工現場帶班:是指公司及項目負責人對項目所有作業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現場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包括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是指由公司負責人(總經理、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帶班生產是指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值班:是指公司、分公司及項目負責人在節假日期間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而專門進行的值守和監督的管理行為。一、公司帶班組織檢查形式1、公司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且每一個工地每月至少帶班檢查一次。2、對于重點項目和工地出現險情和重大隱患的項目,增加檢查頻數;除月度檢查以外,工程部應安全專項檢查、節假日檢查等其他檢查形式;二、公司帶班檢查內容及要求1、公司檢查主要針對項目部質量、安全、綜合管理進行檢查;2、對于檢查應確定檢查目標、職責分工、行程安排、檢查完成后應認真總結分析。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監督項目部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并最終閉合;3、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檢查、糾正作業現場出現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及作業環境不良的狀況;4、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因素安排重點監控和巡查;組織處置本班次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命令;5、檢查過程中應對被檢查項目的受檢情況進行詳實記錄,對于檢查后的結果應進行分公司內部通報表揚或批評;6、分公司行政部(辦公室)負責本單位領導現場帶班、值班表的編制;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帶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監督落實。三、項目帶班檢查要求1、項目負責人是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負責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2、項目負責人必須確保每月在現場帶班生產的實際時間不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約24天),不得擅自脫崗。3、項目施工現場領導帶班負責人為項目經理。帶班人員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等。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嚴格執行現場帶班規定,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4、帶班負責人應至少每周組織一次檢查,檢查的范圍主要是項目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綜合管理工作,項目部檢查人員應由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共同參加,除定期檢查以外,項目帶班負責人應組織進行不定期檢查;5、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發現的問題,并簽字確認,于每日碰頭會上匯總通報、落實整改。6、對于檢查后的結果,帶班負責人應進行分析,并進行改進;7、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各班組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項目安全科處理。8、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在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公司工程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9、對項目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管理人員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1、0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主要領導、職能部門報告。1、1項目經理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當班時,必須向總經理或分管領導請假,應書面委托持有“8”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代行其承擔管理工作,書面委托應報企業、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備案并現場留存備查。四、考核規定1、未按時編排帶班表或有遺漏、空缺的;或未按時報送備案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100元處罰。2、現場帶班制度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0。3、現場帶班出現以下事項的,對帶班責任人給予30元0處罰。a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的;b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請假導致空班的;c未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d不填寫相應記錄的;e不認真履行帶班和值班工作職責的;4、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或因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導致事故擴大的按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執行。5、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0;、分6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附件7:施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表)第十三章安全生產經費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制定本制度。項目部應建立穩定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產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推廣應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根據《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文件規定,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經費提取比例不得低于本項目合同價的2%,并按地方要求執行,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每次計量收入到賬后,按比例預留安全保障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一、安全生產經費的使用范圍包括: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費用。2、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和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等支出。3、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應急預案演練費用。4、安全檢查與評價支出。5、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專家論證支出。6、安全防護用品及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支出。7、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8、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9、季節性安全費用:夏季防暑降溫藥品、飲料;冬季防滑、防凍措施費用。10、安全專項活動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二、安全經費使用要求施工項目在開工前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制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落實資金來源和責任人。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要滿足本項目安全生產需要。施工項目按照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進行相應的物資采購和實物調撥,并建立項目安全用品采購和實物調撥臺帳。專業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工程項目應要求分包單位按項目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確保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投入。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支出或達到安全生產所需支出。利用安全生產費用所形成的資產,應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企業為職工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所需費用,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項目部財務負責安全生產資金的落實工作,專款專用,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保障。第十四章安全生產考核制度第十四章安全生產考核制度為進一步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做好施工現場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增強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快速提升公司及項目部管理水平,促使分公司能有效掌握項目部運行狀態,最大程度上解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將風險和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辦法。一、考核原則安全生產考核要遵循“注重過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標準,不走形式,不走過場,力求公正公平;根據各項目部考核情況進行比較,適當強化激勵與獎懲力度,體現項目部責任、風險與利益的統一。二、考核形式分公司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小組,由工程部經理帶頭,并組織相關人員,考核小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考核采用評分制,考核指標分值為100分,具體指標、考核評價標準、分值等見附件《項目部安全生產考核評價標準》。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者為優良,考核得分在70-85分者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三、考核實施公司每季度安排一次考核,項目部應根據考核標準每月進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并及時更正。公司考核小組組長在每次完成考核后,組織考核小組成員對考核項目情況進行總結,并根據考核得分對所屬項目部進行排名,并將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存在的問題、解決的措施等編制評價報告,并在分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對項目管理中的問題進行點評、提出要求,表彰先進、懲罰落后。考核的結果反映了項目部目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現狀,幫助項目有的放矢的提高短板。因此考核結果應以督促、整改、提高為最終目的,同時輔以經濟和行政獎懲的手段。項目部應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活動開展,并根據公司考核情況,認真總結,對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落實,定責任人、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整改完畢后形成整改報告,報公司工程部備案復查。參與考核評價的人員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幫助下屬項目快速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嚴格執行考核評價標準,不得徇私舞弊。四、考核獎罰考核情況匯總排名后,對項目部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CI形象等方面分別給予通報表揚、批評及相應獎罰。對排名第一的項目獎勵2000元,對排名最后一名的項目罰款1000元。考核獎罰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進行管理。安全生產考核情況及排名直接與年終評優評先掛鉤。附件8:《項目部安全生產考核評價標準》第十五章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處理相關文件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事故責任追究,特制定本規定。一、安全事故的分類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具體劃分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執行。二、事故的報告與應急處置1、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向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匯報。2、分公司應根據事故造成的傷害程度、直接經濟損失情況,上報集團公司、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3、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4、事故發生后,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5、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三、事故調查和分析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或主管安全的負責人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由公司經理組織工程、行政、財務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2、凡由上級行政部門參與調查的事故,公司事故調查小組應積極配合,并對事故進行公司內部的原因分析、責任認定、擬定責任追究意見及提出整改措施,最后形成事故調查處理意見。3、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4、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實事求是、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準確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未經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5、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一)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二)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及時向上級機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四、事故處理與責任追究1、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和切實整改不放過”。2、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在15天內處理完畢,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3、事故相關人員責任認定的原則和依據是“誰主管誰負責”及“崗位安全責任制”,并按本單位崗位職責認定。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除接受公司處罰外,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經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除了事故責任人依法予以追究外,還應當查明對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有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人并進行處罰。5、事故發生項目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照相關規定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第十六章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為了全面落實國家各項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行業標準、施工規范及企業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分公司安全、環境和文明施工管理,從源頭上杜絕事故的發生,從基礎工作抓起,變被動的安全事故事后處罰為事先的預控處罰,及時消除隱患,消除違章,提升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獎罰規定。一、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公司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由財務部和工程部配合建立,獎勵基金主要來源是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中提取20%,獎勵基金設立專項帳戶,專款專用。公司對項目、個人的罰款,列入公司的安全獎勵專項基金內。二、項目安全獎勵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目標,工程未發生安全傷亡事故,且項目在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化工地及綠色環保工地中獲得相關榮譽的,按照集團公司獎勵措施執行。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體系大檢查中點名通報表揚的項目,獎勵5000-10000元/次。主管部門網站、電視臺、報紙通報表揚的工地,獎勵5000元/次。與以上獲優質工程、單項獎、安全文明環保達標表彰或檢查通報表揚的,在網上公布、電視臺和報紙上報道,此項不予重復獎勵。在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體系大檢查中點名通報表揚的項目,獎勵5000-10000元/次。在日常開展的安全生產達標以及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成績突出的項目獎勵1000-元3。000三、項目處罰規定按照集團公司獎罰措施,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死亡事故,由項目經理及主要負責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并按照安全事故等級不同,對項目部處以50-5萬0元0罰款。未履行合同承諾,未創出合同中承諾的安全達標標準,由項目經理及主要負責人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另處項目部10萬元罰款。在相關部門的檢查中,受到通報批評的,給予相應的處罰:1、在省級以上安全、環保、體系大檢查中受到點名通報批評的工地,處罰5萬元/次。2、在地(市)級安全、環保、體系大檢查中受到點名通報批評的工地,處罰2萬元/次。3、在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體系大檢查中受到點名通報批評的工地,處罰10000-元4/0次0。00主管部門網站、電視臺、報紙曝光批評的工地,處罰1-萬5元/次。該事件記入主管部門網站上的企業不良行為記錄的,處罰10萬元/次。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處罰規定1、項目部經理部未與分包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使用老、弱、病、殘、童工等不合格人員參加施工,未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的,罰款5000-1元0。0002、項目部經理部未及時與勞務單位、專業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環保協議書、消防責任書等,罰款500-1元0。003、項目部未建立各級、各部門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安全資料臺帳整理不及時,罰款500-元。4、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不到位,使用未經專業培訓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無證上崗的,罰款500-1元0。005、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罰款300元0。6、腳手架無設計、方案、無驗收;施工方案未履行審批手續,方案不能指導施工,罰款1000-元3。0007、卸料平臺未編制專項方案或搭設不符合設計要求罰款10元;卸料平臺支撐系統與腳手架連接的每一處罰款100元0。8、外腳手架搭設不及時,不能保證防護層高于操作層,操作層無臨邊防護措施,每缺一步罰款100元0,如外墻無架施工罰款100元。9、施工中各項分部工程未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未簽字到作業層的,罰款500-1元0。001、0施工現場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深基坑、陽臺、雨篷、樓板、屋面)、腳手架、料場等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的,罰款500-1元0。00、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不落實或檢查情況無記錄,未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對隱患整改不利的,罰款500-1元0。002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未按建設部規范(一)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者在編制、審核、審批、實施上未履行規定的手續,罰款1000-元3。00013、施工現場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未采用接零保護系統,處罰 元,并限期整改。1、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接線不規范,未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未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規定,配電箱未做重復接地,機具外殼未接保護零線的,罰款500-1元0。001、5大型起重設備塔吊、電梯、物料提升機等未與租賃、安裝單位簽字安全協議;資質提供不全,項目部未組織驗收便投入使用,未建立機械設備臺賬,罰款1000-元5。0001、6塔吊、電梯、物料提升機、吊籃等安裝后未自檢,未經有關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及行業有關主管部門核驗合格擅自使用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的,處罰2000-1元0。0001、7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吊籃等未安裝各種限位裝置或限位裝置失效,電梯防墜安全器未年檢的,處罰1000-元3。0018、塔吊、施工升降機出廠超過一定年限,未經安全評估使用的,處罰200元0。1、9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未編制專項安全方案,方案未履行審批手續,未按方案施工,罰款1000-元3。0需0組0織專家論證的危險作業未組織論證的,罰款100元0。02、0對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視而不見,不及時糾正制止,罰款100元0。2、1施工現場存在的違章、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未有效受控,凡經上級檢查指出,罰款500-1元0。002、2工傷事故未按規定進行報告、調查和處理,未按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敷衍了事,罰款5000-1元0。0002、3不認真執行腳手架、吊籃、龍門架、井字架、外用電梯等專項技術方案,未經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罰款1000-元3。0002、4施工現場腳手架、“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基坑支護、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起重吊裝、吊籃、施工機具未進行驗收并作好驗收記錄的,罰款500-1元0。002、5對影響施工安全的電纜、水管、煤氣管道、通訊網、高壓線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罰款100元0。2、6井架、提升架、樓層結構出入口未按規定搭設安全防護棚、安全通道,罰款100元0。2、7施工現場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設施不完善,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存放不符規定,罰款500-2元0。002、8未按規定執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現在電氣焊、明火作業未開動火證,防護措施不到位,罰款500-1元0。002、9腳手架或樓層面超負荷堆載,罰款500-1元0。003、0未經批準,擅自拆除腳手架、拉接設施、支撐、安全防護、完全網等,罰款100元0。31、不按勞動保護規定配發、使用“三寶”,采購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勞保用品,罰款500-1元0。003、2項目部未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現場的材料碼放混亂,堵塞通道(電源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罰款500-1元0。003、3大型施工機械車輛進入施工現場,現場無專人指揮,吊裝施工、風險較大的施工點,未派專職安全員旁站監督,罰款500-元。3、4大型模板未設專門封閉存放區,放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0-元3。0003、5未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出現環境污染和擾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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