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個人所得稅_第1頁
勞務合同個人所得稅_第2頁
勞務合同個人所得稅_第3頁
勞務合同個人所得稅_第4頁
勞務合同個人所得稅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勞務合同個人所得稅篇一:勞務合同,個人所得稅篇一:巧妙設計勞務合同的避稅方案巧妙設計勞務合同的避稅方案東小城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卻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一定要獲得收入的個人繳納,因而設計勞務報酬合同時,既可規定由支付報酬者繳納,也可以由獲得報酬者繳納。劉先生的建議便很巧妙地利用了這一點。【籌劃案例】張老師是北京某名牌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教授,對企業管理頗有研究,經常應全國各地企業的邀請,到各地講課。20XX年5月,張老師又與海南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簽約,雙方約定由張老師給該合資企業的經理層人士講課,講課時間是10天。關于講課的勞務報酬,雙方在合同書上這樣寫道:“甲方(企業)給乙方(張老師)支付講課費5萬元人民幣,往返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一概由乙方自負。”5月20日,張老師按期到海南授課。5月30日,該企業財務人員支付錢老師講課費,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萬元,實際支付講課費4萬元,其計算如下: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0000x(1-20%)X30%-2000=10000(元)支付講課費=50000-10000=40000(元)張老師10天以來的開銷為:往返飛機票3000元,住宿費5000元,伙食費1000元,其他費用開支1000元。張老師10天凈收入為30000元。返回北京后,一好友劉先生來訪。劉先生系一稅務專家,經常為企業和個人進行避稅籌劃。他們在閑聊中,張老師提到了授課一事。在審閱張老師的講課合同后,劉先生指出,如果對合同進行修改,便可以獲得更大收益。劉先生建議將合同中的報酬條款改為“甲方向乙方支付講課費35000元,往返飛機票、住宿費、伙食費及應納稅款全部由甲方負責。”張老師想了想,覺得很有道理。【籌劃分析】本案例涉及到勞務報酬合同的設計技巧。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卻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一定要獲得收入的個人繳納,因而設計勞務報酬合同時,既可規定由支付報酬者繳納,也可以由獲得報酬者繳納。劉先生的建議便很巧妙地利用了這一點。很多人在簽訂勞務報酬合同時只注意法律含義,卻往往忽略其稅收含義,因而自己多繳了稅款也不知道。從合同字面上看,好像可以獲得很大收益,但扣除掉應繳稅款及各項費用開支后,實際所得卻很少。本案例中的張老師便屬于這種情況。劉先生建議對合同進行修改,其道理如下:從企業方來說,企業的實際支出沒有變多,甚至還有可能有所減少。因為:(1)對企業來說,提供住宿比較方便,伙食問題一般也容易解決,因而這方面的開支對企業來說可以比個人自理時省去不少,企業的負擔不會因此而加重多少。(2)合同上規定的講課費少了,相應來說,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就變少了。因而雖然修改后的合同規定由企業繳納稅款,但實際來說可以由企業少付的講課費進行彌補。(3)費用的分散及減少使得企業列支更加方便,也使得企業樂意接受。從張老師這一方來說,收入可以增多是最好的結果,而且由于該老師在外講課機會較多,如果每次都能多收入一筆,一年下來的總收益增加額則是非常可觀的數目。在日常經濟生活中,個人會經常遇到提供勞務服務的機會,這時簽訂合同方式不同可能會帶來不同的效果,對個人的經濟收入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因而對合同的訂立方式進行必要的設計安排就具有相當的現實意義。一般而言,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考慮:(1)合同上最好將費用開支的責任歸于企業一方,因為這樣可以減少個人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又不會增加企業額外負擔。(2)如果可能的話,可以將一次勞務活動分為幾次去做,這樣就可以使每次的應納稅所得額相對較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實際適用的是三級超額累進稅率。在這種情況下,相對少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相對較低,這樣稅款加總以后,比合并繳納時的稅款數額要少。(3)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上用條款說明稅款由誰支付,稅款支付方不同,最終得到的實際收益也會不一樣。篇二:節省個稅支出巧簽勞務合同節省個稅支出巧簽勞務合同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增強,在對外提供勞務服務時,提供者多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用工合同。然而,在簽訂合同時多數人都將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用工時限、用工條件等方面,對于稅收往往忽略了。其實在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時,適當考慮一下稅收因素,可以節省稅款支出,得到實惠。報酬與費用分開目前,多數勞務合同在約定勞務報酬時,多采用“甲方支付全部勞務報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這樣的字眼。對此提供勞務者多將其當作是一種約定俗成,殊不知這種約定卻會使提供勞務者多負擔稅款。例如,王先生應一家企業的邀請給部分管理人員培訓,雙方約定勞務報酬1萬元,由王先生自己支付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在此種情況下王先生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00x(1-20%)x20%=1600(元)。在此期間王先生共計支付交通等費用1400元,王先生實際獲得收入7000元(10000-1600-1400)。假如王先生與用工單位簽訂合同時約定,勞務報酬8600元,由用工單位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在此種情況下王先生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8600x(1-20%)x20%=1376(元)。王先生實際獲得收入7224元(8600-1376),比前一種方式多獲得224元。對于用工單位來講,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有時就是舉手之勞,不會增加太多費用,說不定還會比一次支付1萬元勞務報酬節省。勞務報酬與薪金合理轉換在提供勞務時有時因用工單位的用工時間長,勞務提供者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都會提供勞務。對于此種勞務方式,勞務提供者可與用工單位協商,將勞務合同更改為招聘合同,將個人所得稅的稅率降低從而減少稅款支出。例如,李先生在一家企業長期從事技術顧問。李先生與企業約定的報酬為每年3萬元,按月領取。假如李先生與企業簽訂勞務合同,將報酬性質定性為勞務報酬,那么李先生每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30000-12-800)x20%=340(元)。假如李先生與企業簽訂招聘合同,將報酬性質定性為薪金所得,那么李先生每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30000+12-20XX)x5%=25(元)。通過比較發現,李先生在簽訂合同時選擇招聘合同與勞務合同二者每月相差個人所得稅315元。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薪金與勞務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設置不同,在計稅數額較小時選擇薪金個人所得稅負較輕,在計稅數額較大的選擇勞務所得的稅負較輕。篇三:勞務報酬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勞務報酬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而國務院《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稅法第三條第四項所說的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其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對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從事上述勞務活動,需要根據比例稅率繳納稅款。**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f589776887c24028915fc35a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pe=pic&aimh=44&md5sum=c903fe106b9386c6c311a04139a789a2&sign=77819509c7&zoom=&png=10877-&jpg=0-0〃target="_blank”>點此查看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篇二:勞務合同起征點篇一: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6點區別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6點區別1、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動合同適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是獨立的合同種類。勞務合同適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簽訂的形式不同勞動合同則必需是書面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視為無合同,企業違反了勞動法,員工據此辭職,是可以拿到補償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勞務合同既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決糾紛的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要先行經過單位注冊地區縣勞動機構仲裁,未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先行處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無須經過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4、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繳納社保不同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并承擔勞動風險。在簽訂勞務合同的情況下,企業無需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并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5、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同勞動合同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20乂乂元為起征點,不同額度的繳納稅率也不同,同樣8000元的工資,要繳納的個稅為:825元。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稅,800元以上按20%交稅,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數。也就是說,每月有10次收入,但每次只有800元,雖然總收入達到了8000元,但依然不用交稅。但如果一次收入8000元,則要繳納個所稅:(8000-800)X20%=1440元6、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除時賠償不同勞動合同則需按勞動法的要求提前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就是所謂的n+1。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無需賠償。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區別區別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最根本的條件是:是否具有從屬關系。勞動關系的雙方是不平等的企業對勞動者有管理權力,即企業可以要求勞動者按企業的規章制度行事,提供勞動時,要按企業的要求來達成勞動成果。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不平等,勞動者相對于用人單位的從屬關系,正是勞動關系的最大特色。勞務關系的雙方是平等的,就勞務事項進行等價交換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經濟關系,提供勞動成果的勞動者,不必受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約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勞動成果即可。舉個例子:小張是公司的司機,要給公司送一批貨,他開哪輛車,什么時候出發,什么時候到達,甚至加什么油等等,公司都會有相應規定的,小張必需按公司的相關規定來完成這項工作。同時,給小張交待工作的通常是小張的直接上司。完成此項工作后,小張并不根據此項工作結算報酬,而是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在約定的時間發放。反過來,小李是自營車主,公司臨時請小李拉一批貨,公司只對小李是否按要求完成貨物運輸進行管理,至于公司內部的車輛、貨運方面的規定,對小李并沒有約束力。給小李交待工作的,是公司的業務人員,此人與小李之間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小李工作的報酬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算,但不是工資。所以,是否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從屬關系,是區分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重要標準之一!按照這個標準,為單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時工,單位也要按勞動關系對待,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在勞動者沒有其他單位給繳納社保時,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篇二: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一字之差,許多勞動者分辨不清二者有何區別,但其實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之間差異非常大,經常仔細地對比,本文指出了其中的6點區別。值得一提的是:勞務合同有兩種,一種是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勞務合同,由某個法人單位,為其他單位提供勞務輸出,兩個單位之間的勞務合同,這不屬于本文討論的范圍。另一種勞務合同,是單位與勞動者個人所簽的,提供勞動與報酬的協議,本文所說的勞務合同,均指這一類協議。1、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適用的法律不同2、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簽訂的形式不同勞動合同則必需是書面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視為無合同,企業違反了勞動法,員工據此辭職,是可以拿到補償的。可參考:遭遇裁員,該不該拿離職補償(點擊打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勞務合同既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決糾紛的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要先行經過單位注冊地區縣勞動機構仲裁,未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先行處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無須經過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4、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繳納社保不同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并承擔勞動風險。在簽訂勞務合同的情況下,企業無需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并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人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5、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同勞動合同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20乂乂元為起征點,不同額度的繳納稅率也不同,同樣8000元的工資,要繳納的個稅為:825元。具體計算方法可參考: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名詞解釋阿邦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稅,800元以上按20%交稅,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數。也就是說,每月有10次收入,但每次只有800元,雖然總收入達到了8000元,但依然不用交稅。但如果一次收入8000元,則要繳納個所稅:(8000-800)X20%=1440元具體計算方法可參考:個人所得稅—勞務所得-名詞解釋阿邦6、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除時賠償不同勞動合同則需按勞動法的要求提前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就是所謂的戶1。可參考:遭遇裁員,該不該拿離職補償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無需賠償。篇三:勞務費稅率勞務費稅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15000*=120乂乂,即這錢就是你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是你這120XX要交稅。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120XX*=2400塊即你要交2400塊的個人所得稅。至于1個人還是多個人,我幫你算了下,只要是大于等于4個人,那么就可以少交稅了,人越多交稅越少,從理論上來說,得找上96個人才能完全免稅。如果你跟該企業如果簽訂的不是承包合同,而是短期的勞動合同,也就是在一段時間內,你是該企業的員工,那么,適用的即為工資,薪金所得,在20XX塊以下,是可以免稅的,但是,不知道你那里對勞動合同這塊監管是否嚴格,如果不嚴格的話,那你再找上7個人,簽個勞動合同就可以免稅了應交營業稅=勞務費x5%應交城建稅=營業稅額x7%教育費附加=營業稅額x3%應交個人所得稅=勞務費x(1-20%)x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XX0元)的,要實行加成征收辦法,具體是: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勞務報酬的計算公式:應交個人所得稅=某項目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某項目應納稅所得額=某項目收入總額-費用扣除額勞務報酬稅率表級次級距稅率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20XX0元20%02、超過20XX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XX3、超過50000元的部分40%7000勞務費計算方法見下: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一、發放含稅勞務報酬的計算方法:1、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不超過800元(含)不上稅;2、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費用800元,稅率為20%;3、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20%;4、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30%,并減20XX元速算扣除數;5、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625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40%,并減7000元的速算扣除數。二、發放不含稅勞務報酬的計算方法:根據1996年9月17日國稅發[1996]161號(一)、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下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二)、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x(1—20%)+[1—稅率x(1—20%)](三)、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公式一、二中的稅率,是指不含稅所得按不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根據:國稅發[20XX]19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代付稅款計算公式對應稅率表的通知》不含稅勞務報酬收入額稅率速算扣除數21000元以下的部分20%0超過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30%20XX超過49500元的部分40%7000公式三中的稅率,是指應納稅所得額按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含稅勞務報酬收入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不超過25000的部分不超過20XX0的部分20%0超過25000元至62500的部分超過20XX0元至50000的部分30%20XX超過62500的部分超過50000的部分40%7000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扣除標準20XX元/月(20XX年3月1日起調高為20XX元)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1不超過500元的部分,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2超過500元至20乂乂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3超過20XX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15%,速算扣除數為1254超過5000元至20XX0元的部分,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3755超過20XX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相關法律條文:《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六條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四)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ban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第十一條稅法第三條第四項所說的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其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對前款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綜合以上法律法規規定,勞務費稅率應該這樣算:發放含稅勞務報酬的計算方法:1、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不超過800元(含)不上稅;2、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費用800元,稅率為20%;3、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20%;4、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30%,并減20XX元速算扣除數;5、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625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40%,并減7000元的速算扣除數。按勞務報酬計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除20%的費用。稅率為20%、30%、40%。256元勞務費不必繳個人所得稅。問:勞務費如何計算稅率答:勞務費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款=勞務收入*(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附計算依據:1、不到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應納稅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應納稅所得=收入*(1-20%)3、收入超過20XX0元的,還要加成征收:20XX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4、應納稅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計算: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收入不超過20乂乂0元的,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0;收入超過20XX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20XX元;收入超過5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7000兀;非企業員工的個人向企業提供有償勞務,企業在支付其勞務報酬時代征個人勞務收入稅如何計算答:個人提供勞務、取得報酬,相關稅費應按有關規定計征如下:(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提供了應稅勞務且取得報酬的個人,是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廣州市個人營業稅起征點規定如下:從20XX年1月1日起,按期納稅的起征點:“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元,其他稅目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20XX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納稅人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按所對應的稅目全額篇三:巧妙設計勞務合同的避稅方案巧妙設計勞務合同的避稅方案東小城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卻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一定要獲得收入的個人繳納,因而設計勞務報酬合同時,既可規定由支付報酬者繳納,也可以由獲得報酬者繳納。劉先生的建議便很巧妙地利用了這一點。【籌劃案例】張老師是北京某名牌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教授,對企業管理頗有研究,經常應全國各地企業的邀請,到各地講課。20XX年5月,張老師又與海南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簽約,雙方約定由張老師給該合資企業的經理層人士講課,講課時間是10天。關于講課的勞務報酬,雙方在合同書上這樣寫道:“甲方(企業)給乙方(張老師)支付講課費5萬元人民幣,往返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一概由乙方自負。”5月20日,張老師按期到海南授課。5月30日,該企業財務人員支付錢老師講課費,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萬元,實際支付講課費4萬元,其計算如下: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0000X(1-20%)X30%-2000=10000(元)支付講課費=50000-10000=40000(元)張老師10天以來的開銷為:往返飛機票3000元,住宿費5000元,伙食費1000元,其他費用開支1000元。張老師10天凈收入為30000元。返回北京后,一好友劉先生來訪。劉先生系一稅務專家,經常為企業和個人進行避稅籌劃。他們在閑聊中,張老師提到了授課一事。在審閱張老師的講課合同后,劉先生指出,如果對合同進行修改,便可以獲得更大收益。劉先生建議將合同中的報酬條款改為“甲方向乙方支付講課費35000元,往返飛機票、住宿費、伙食費及應納稅款全部由甲方負責。”張老師想了想,覺得很有道理。【籌劃分析】本案例涉及到勞務報酬合同的設計技巧。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卻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一定要獲得收入的個人繳納,因而設計勞務報酬合同時,既可規定由支付報酬者繳納,也可以由獲得報酬者繳納。劉先生的建議便很巧妙地利用了這一點。很多人在簽訂勞務報酬合同時只注意法律含義,卻往往忽略其稅收含義,因而自己多繳了稅款也不知道。從合同字面上看,好像可以獲得很大收益,但扣除掉應繳稅款及各項費用開支后,實際所得卻很少。本案例中的張老師便屬于這種情況。劉先生建議對合同進行修改,其道理如下:從企業方來說,企業的實際支出沒有變多,甚至還有可能有所減少。因為:(1)對企業來說,提供住宿比較方便,伙食問題一般也容易解決,因而這方面的開支對企業來說可以比個人自理時省去不少,企業的負擔不會因此而加重多少。(2)合同上規定的講課費少了,相應來說,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就變少了。因而雖然修改后的合同規定由企業繳納稅款,但實際來說可以由企業少付的講課費進行彌補。(3)費用的分散及減少使得企業列支更加方便,也使得企業樂意接受。從張老師這一方來說,收入可以增多是最好的結果,而且由于該老師在外講課機會較多,如果每次都能多收入一筆,一年下來的總收益增加額則是非常可觀的數目。在日常經濟生活中,個人會經常遇到提供勞務服務的機會,這時簽訂合同方式不同可能會帶來不同的效果,對個人的經濟收入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因而對合同的訂立方式進行必要的設計安排就具有相當的現實意義。一般而言,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考慮:(1)合同上最好將費用開支的責任歸于企業一方,因為這樣可以減少個人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又不會增加企業額外負擔。(2)如果可能的話,可以將一次勞務活動分為幾次去做,這樣就可以使每次的應納稅所得額相對較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實際適用的是三級超額累進稅率。在這種情況下,相對少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相對較低,這樣稅款加總以后,比合并繳納時的稅款數額要少。(3)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上用條款說明稅款由誰支付,稅款支付方不同,最終得到的實際收益也會不一樣。篇四:勞務派遣人員個稅支付勞務派遣人員薪酬涉稅政策解析20XX-4-1616:48何曉霞郭紅霞【大中小】【打印】【我要糾錯】企業因生產經營的需要會使用外單位的人員,即勞務派遣工為本單位提供勞務,在支付勞務派遣工費用時,會涉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以及代扣個人所得稅問題,以下就實務中經常遇到的相關問題做一簡要分析。支付給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可否作為本單位工資費用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這里特別強調是否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為本企業任職或受雇,應與之建立勞動關系,且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對于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該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且應當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因此,勞務派遣工具有非技術性、臨時性、工資金額的非固定性(可隨行就市)的特點。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只是購買勞務關系,支付給勞務派遣工的工資、福利及保險費等屬于給勞務公司的勞務費用支出,不屬于公司的工資、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不能作為計算三項經費稅前扣除數的稅基。根據《勞務合同法》的規定,用工單位有支付給勞務派遣工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的義務,如每月支付給勞務派遣工一定金額的中餐補助、節假日的加菜費等。如果根據雙方合同約定,由用人單位直接發放派遣工上述費用,這些費用屬于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應準予在稅前扣除,但卻不能作為本單位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只能作為勞務費用扣除,又因為其無法取得相應的發票,仍然無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此,這一矛盾有待有關部門出臺新的文件加以明確。目前情況下,用工單位規避風險的辦法是合同中約定,被派遣人員的工資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勞務派遣公司開勞務費發票給用工單位,這樣,這筆費用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派遣制人員的加班費如何扣繳個稅如果用工單位發放了勞務派遣人員加班費、獎金或福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同時參照《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關于中國移動稅收專項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稽便函[20XX]115號)第三條第(九)項關于派遣員工扣繳義務人問題規定,如果派遣方和用工單位都支付薪資,兩方都屬于扣繳義務人,應按照規定扣繳稅款,但個人同時要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如果只有一方支付薪資,則支付方為扣繳義務人。應由支付方用工單位代扣代繳該人此筆所得的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目問題。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雖然勞務派遣工與用工單位沒有雇傭關系,但也不屬于勞務派遣工個人獨立提供勞務取得的報酬。《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適合當時背景下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工作的中方人員。該文件規定按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減除費用的方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該文件并不適用目前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工的處理。而稽便函[20乂幻115號文件也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加班費、獎金、中餐補助、節假日的加菜費等福利,從本質上說還是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個人所得稅。因此。對派遣制人員的加班費等收入究竟適用何稅目,也需要相關部門出臺相應文件加以明確。注意政策規定的差異和銜接《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XX]28號)規定,進行所得稅預繳計算各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時是依據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等三個因素,這里的分支機構職工工資,是指分支機構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職工的各種形式的報酬。這里是職工的概念,并未限定是否包含勞務派遣工,因此,企業可通過勞務派遣工的人數來人為調解該項因素,進而調解分攤比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69號)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從業人數做了如下的限定,即“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也就是說,這里職工人數是包含勞務派遣工的。由此,想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的企業應加以重點關注。篇五:勞務合同扣稅篇一:巧妙設計勞務合同的避稅方案巧妙設計勞務合同的避稅方案東小城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卻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一定要獲得收入的個人繳納,因而設計勞務報酬合同時,既可規定由支付報酬者繳納,也可以由獲得報酬者繳納。劉先生的建議便很巧妙地利用了這一點。【籌劃案例】張老師是北京某名牌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教授,對企業管理頗有研究,經常應全國各地企業的邀請,到各地講課。20XX年5月,張老師又與海南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簽約,雙方約定由張老師給該合資企業的經理層人士講課,講課時間是10天。關于講課的勞務報酬,雙方在合同書上這樣寫道:“甲方(企業)給乙方(張老師)支付講課費5萬元人民幣,往返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一概由乙方自負。”5月20日,張老師按期到海南授課。5月30日,該企業財務人員支付錢老師講課費,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萬元,實際支付講課費4萬元,其計算如下: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0000x(1-20%)X30%-2000=10000(元)支付講課費=50000-10000=40000(元)張老師10天以來的開銷為:往返飛機票3000元,住宿費5000元,伙食費1000元,其他費用開支1000元。張老師10天凈收入為30000元。返回北京后,一好友劉先生來訪。劉先生系一稅務專家,經常為企業和個人進行避稅籌劃。他們在閑聊中,張老師提到了授課一事。在審閱張老師的講課合同后,劉先生指出,如果對合同進行修改,便可以獲得更大收益。劉先生建議將合同中的報酬條款改為“甲方向乙方支付講課費35000元,往返飛機票、住宿費、伙食費及應納稅款全部由甲方負責。”張老師想了想,覺得很有道理。【籌劃分析】劉先生建議對合同進行修改,其道理如下:從企業方來說,企業的實際支出沒有變多,甚至還有可能有所減少。因為:(1)對企業來說,提供住宿比較方便,伙食問題一般也容易解決,因而這方面的開支對企業來說可以比個人自理時省去不少,企業的負擔不會因此而加重多少。(2)合同上規定的講課費少了,相應來說,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就變少了。因而雖然修改后的合同規定由企業繳納稅款,但實際來說可以由企業少付的講課費進行彌補。(3)費用的分散及減少使得企業列支更加方便,也使得企業樂意接受。從張老師這一方來說,收入可以增多是最好的結果,而且由于該老師在外講課機會較多,如果每次都能多收入一筆,一年下來的總收益增加額則是非常可觀的數目。在日常經濟生活中,個人會經常遇到提供勞務服務的機會,這時簽訂合同方式不同可能會帶來不同的效果,對個人的經濟收入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因而對合同的訂立方式進行必要的設計安排就具有相當的現實意義。一般而言,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考慮:(1)合同上最好將費用開支的責任歸于企業一方,因為這樣可以減少個人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又不會增加企業額外負擔。(2)如果可能的話,可以將一次勞務活動分為幾次去做,這樣就可以使每次的應納稅所得額相對較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實際適用的是三級超額累進稅率。在這種情況下,相對少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相對較低,這樣稅款加總以后,比合并繳納時的稅款數額要少。(3)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上用條款說明稅款由誰支付,稅款支付方不同,最終得到的實際收益也會不一樣。篇二:勞務費的計算方法勞務費的計算方法一、勞務費的定義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二、勞務費的計算原則3、發放含稅勞務報酬的計算方法:1、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費用,再乘20%稅率;2、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抵扣收入額的20%,再乘20%稅率;3、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XX0元)的,要實行加成征收辦法。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舉例:1、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不超過800元(含)不上稅;例:王某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800元,不扣稅。2、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費用800元,稅率為20%;例:王某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20乂乂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應納稅所得額=20XX-800=12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200x20%=240元。3、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20%;例:王某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10000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應納稅所得額=10000-10000*20%=8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8000x20%=1600元。4、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30%,并減20XX元速算扣除數;例:王某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40000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正常算法:應納稅所得額=40000-40000x20%=320XX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20XXx20%+ (320XX-20XX0)x20%x50%=6400+1200=7600元。簡便算法(速算扣除數法)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40000-40000x20%)*30%-20XX=7600元。5、每次發放的勞務報酬超過625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稅率為40%,并減7000元的速算扣除數。例:王某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100000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正常算法:應納稅所得額二100000-100000X20%=8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80000X20%+(50000-20XX0)X20%X50%+(80000-50000)X20%X100%=16000+3000+6000=25000元簡便算法(速算扣除數法)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00000-100000X20%)*40%-7000=25000元。b發放不含稅勞務報酬的計算方法:首先,根據不含稅勞務報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一)、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下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二)、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x(1—20%)+[1—稅率X(1—20%)]以上公式中的稅率,是指不含稅所得按不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遵循以下原則;不含稅勞務報酬收入額稅率速算扣除數21000元以下的部分20%0超過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30%20XX超過49500元的部分40%7000其次,根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金額(稅金)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公式中的稅率,是指應納稅所得額按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遵循以下原則。含稅勞務報酬收入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不超過25000的部分不超過20XX0的部分20%0超過25000元至62500的部分超過20XX0元至50000的部分30%20XX超過62500的部分超過50000的部分40%7000舉例1、欲發給王某不含稅勞務報酬20乂乂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判斷:20乂乂元在3360元以下根據公式:應納稅所得額=(20XX-800)+(1-20%)=1500元應納稅額=1500*20%-0=300元含稅勞務報酬=20乂乂+300=2300元2、欲發給王某不含稅勞務報酬4000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判斷:4000元在3360元以上且在21000元以下根據公式:應納稅所得額=(4000-0)*(1-20%)+[1-20%*(1-20%)]二元應納稅額=*20%-0二元含稅勞務報酬二4000十二元3、欲發給王某不含稅勞務報酬30000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判斷:30000元在21000元以上且在49500元以下根據公式:應納稅所得額二(30000-20XX)*(1-20%)-[1-30%*(1-20%)]二元應納稅額=*30%-20乂乂二兀含稅勞務報酬二30000十二元4、欲發給王某不含稅勞務報酬50000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判斷:50000元在49500元以上根據公式:應納稅所得額二(50000-7000)*(1-20%)-[1-40%*(1-20%)]二元應納稅額=*40%-7000二元含稅勞務報酬二50000十二元篇三:勞務報酬所得扣稅規定應納稅所得額=10000-10000x20%=8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8000x20%=1600元。稅后收入額=10000-1600=8400元篇六:勞務個稅的計算方法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與處理(一)概念:勞務報酬所得則是與公司不存在雇傭關系的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二)應繳納的稅金及繳納手續:個人勞務收入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具體應拿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去地稅局開具。自行繳納應交稅費,拿發票來公司,公司按發票票面金額付款。(三)個稅計算規則如下: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表參見表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稅率表級數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2萬元的2002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3020003超過5萬元的部分407000勞務報酬應納稅額(4000元以內)=(勞務報酬—800)乂20%勞務報酬應納稅額(超過4000元)=勞務報酬x(1-20%)x稅率-速算扣除數注: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注意事項:1、公司有董事會通過的具體明確的提成文件支撐;2、簽訂勞務合作協議;及相關過程的臺帳;3、工資構成明確為業務提成。4、自然人非相關提成涉及合作單位的員工(如果是就定性為回扣了)二、公司職員業務提成應合并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不用開具發票。篇七:勞務派遣應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勞務派遣應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發生勞務派遣時,企業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派遣企業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用工單位要求派遣企業根據業務的需要派遣勞務人員,并支付報酬的一種形式。這一方面降低了用工單位的培訓成本,規避裁員的風險;另一方面增強了用人的靈活性。因此,受到用工單位的青睞,成為市場發展的趨勢。一般情況下,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由用工單位轉賬給派遣企業,再由派遣企業統一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在實際業務中,用工單位還會直接發給勞務派遣人員部分福利,比如加班費、節假日補貼等,對于這部分薪酬如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按“工資薪金所得”還是按“勞務報酬所得”?成為討論的焦點,有觀點認為:勞務派遣時,用工單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理由如下:薪酬屬于“工資薪金所得”(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勞務派遣人員取得的這部分收入與其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密不可分,其不在該單位工作,也不可能獲得這部分收益。(2)勞務派遣企業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用工單位未在《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額外支付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報酬屬于同種類型的所得,理應按同個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只不過是用工單位代替勞務派遣企業履行這部分代扣代繳義務而已。因此,從本質上講該部分薪酬屬于“工資薪金所得”。勞務派遣人員和用工單位存在間接勞動關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勞動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種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和被雇傭的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要判斷是否存在雇傭和被雇傭的關系,需要對《勞務派遣協議》進行定性。一般而言,《勞務派遣協議》對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及其他費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爭議的解決等事項都作了約定。該合同其實是勞務派遣企業基于和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基礎上,代替勞務派遣人員和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雖是勞務派遣企業和用工單位之間簽訂的協議,但基于原先的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對勞務派遣人員和用工單位也存在約束力,因此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人員是間接勞動關系,兩者存在雇傭和被雇傭的關系。按“勞務報酬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有“問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用工單位若以“勞務報酬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則以每次收入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額不超過4000元時)或減除20%的費用(每次收入額超過4000元時)后的余額扣繳個人所得稅,而勞務派遣企業在扣繳個人所得稅時,以勞務派遣人員所得減除費用3500元之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扣繳個人所得稅,這樣就產生了每月同一類型的收入重復減除費用的問題。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增負擔若定性為“勞務報酬所得”,用工單位不能以工資單的形式列支相關的費用,只能通過合法有效憑證列支。就需要勞務派遣人員去稅務機關開具相關的發票,若用工單位每月直接發放相關薪酬,則勞務派遣人員每月需開具發票。同時,勞務派遣人員獲得的勞務報酬還需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增加了勞務派遣人員的稅收負擔。因此,筆者認為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用工單位每月在勞務派遣企業實際發放報酬的基礎上,加上本單位直接發放的金額適用稅率,重新計算應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勞務派遣企業按規定已扣繳個人所得稅為本單位應扣繳的個人所得稅。例如,張某是勞務派遣企業專門從事服裝加工的職工,某有限公司和該勞務派遣企業簽訂6個月的合同,要求張某為該公司從事服裝加工,合同規定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為4000元(服務管理費用另計)。20XX年5月30日用工單位另行發給張某現金一一加班費補貼500元。用工單位應按如下方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5月份張某的工資薪金總額為:4000+500=4500(元);勞務派遣企業代扣代繳張某個人所得稅為“三險一金”不計):(4000—3500)x3%=15(元)用工單位代扣代繳張某個人所得稅為:(4000+500-3500)x3%-15(勞務派遣企業已扣繳的個人所得稅)=15(元)。篇八:勞務報酬(實習生收入)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勞務報酬(實習生收入)個人所得稅項目一、什么是勞務報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璜、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二、如何區分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獨立的從事各種技藝,即個人與被服務單位發生直接勞務關系,并與被服務單位沒有穩定的、連續的勞動人事關系,也沒有任何勞動合同關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資、薪金形式領取的。三、取得勞務報酬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按次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取得為一次: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額減除費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元以下800元20%元以上20%20%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XX0—50000元同上30%20XX50000元同上40%7000例1.勞務報酬額25000元扣除25000*20%=5000余額25000-5000=20XX0(應納稅所得額,未超過20XX0)稅額20XX0*20%=4000例2.勞務報酬額30000元扣除30000*20%=6000余額30000-6000=24000(應納稅所得額,20XX0-50000之間)稅額24000*30%-20XX=5200例3.勞務報酬額65000元扣除65000*20%=13000余額65000-13000=520XX(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0000)稅額520XX*40%-7000=13800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代付稅款計算公式的通知文號國稅發[1996]161號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頒布日期1996-9-17根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十四條的規定,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個人所得稅稅款的,應將納稅義務人取得的不含稅收入額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為了規范此類情況下應納稅款的計算方法,現將計算公式明確如下:一,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下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二,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X(1-20%)]/[1-稅率X(1-20%)]三,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公式一,二中的稅率,是指不含稅所得按不含稅級距(詳見國稅發[1994]089號文件表三)對應的稅率;公式三中的稅率,是指應納稅所得額按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此文件執行日期與國稅發[1994]089號文件的執行日期(1994年1月1日)相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代付稅款計算公式對應稅率表的通知文號國稅發[20XX]192號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頒布日期20XX-11-24為了規范單位或個人為納稅人代付勞務報酬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款的計算方法,總局曾先后下發了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和(國稅發[1996]161號).近據一些地方反映,對納稅人取得的不含稅(或稱由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包稅)的勞務報酬收入,如何換算為含稅所得計算征稅的問題,現行規定不夠明確,如果使用國稅發[1994]089號文所附〃稅率表三〃所對應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