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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27—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項目名稱尉氏縣睿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產蚯蚓1.5萬噸項目項目代碼2111-410223-04-01-864066建設單位聯系人建設地點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地理坐標(114度14分43.321秒,34度16分14.102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N7723固體廢棄物治理;A0399其他未列明畜牧業建設項目行業類別四十七、生態和保護和環境治理業、10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含污水處理污泥)、建筑施工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其他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尉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2111-410223-04-01-864066總投資(萬元)500環保投資(萬元)20環保投資占比(%)4.0施工工期3個月是否開工建設?否□是:66667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無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租賃南曹鄉國有林場土地進行項目生產建設(租賃合同詳見附件3)。使用林下蚯蚓養殖技術進行蚯蚓養殖。利用閑置的林下資源設置蚯蚓養殖道,不涉及土地開挖及林地破壞,同時,蚯蚓能夠有效地改變林地土壤環境,增加土壤肥力,有利于樹木生長。項目的建設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本項目由尉氏縣自然資源局出具證明(見附件5),項目用地為規劃農用地(林地)、建成區,項目的建設符合《南曹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要求,南曹鄉人民政府出具證明(見附件4),同意本項目入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產業政策符合性對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擬建項目屬于第一類“鼓勵類”第一條“農林業”中第24款“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有機肥料產業化技術開發與應用”。此外,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項目所用設備均不在國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產設備之列,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同時項目已經由尉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項目代碼2111-410223-04-01-864066),因此項目符合國家和當地的相關產業政策。2、本項目與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汴政〔2021〕15號)及《尉氏縣區分區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與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汴政〔2021〕15號)相符性分析見表1。表1本項目與汴政〔2021〕15號文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內容實際情況相符性1(一)劃分生態環境管控單元。按照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等相關要求,全市劃定環境管控單元51個,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其中優先保護單元10個,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的4.08%;重點管控單元36個,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的47.55%;一般管控單元5個,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的48.37%。優先保護單元。指具有一定生態功能、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突出空間用途管控,以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為原則,依法禁止或限制有關開發建設活動,優先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提高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重點管控單元。指人口密集、資源開發強度較大、污染物排放強度相對較高的區域。主要推動空間布局優化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態環境風險,守住環境質量底線。一般管控單元。指除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其他區域。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生態環境狀況得到保持或優化。本項目位于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屬于一般管控單元。依據《南曹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項目用地屬于規劃農用地(林地),項目不涉及基本農田,項目選址符合《南曹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要求。本項目所在位置周邊無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生態保護目標,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本項目廢氣、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小,因此本項目對所在區域環境達到區域目標要求不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符合環境質量底線的要求。相符2(二)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基于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統籌考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等要求,從優化空間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態環境風險、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類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準確把握區域發展戰略和生態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市域總體準入要求和環境管控單元準入要求。市域總體準入要求。全市市域范圍內執行的生態環境總體準入要求,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確禁止或限制的開發建設活動,區域大氣、水污染物允許排放量,區域環境風險聯防聯控,區城水資源、土地資源、能源利用總量及效率要求、地下水限采要求、禁燃區要求。環境管控單元準入要求。一是優先保護單元要嚴格按照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和省級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管理規定進行管控。其中,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照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一般生態空間以生態保護為重點,嚴禁有損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不得隨意占用和調整。二是重點管控單元既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承載區,也是環境污染治理和風險防范的重點區域。其中,產業園區要優化空間布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中心城區要發展高端生產性服務業和高附加值都市型工業,重點深化生活、交通等領域污染減排。三是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對照《河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和《開封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結果》,開封市只有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類型區,涉及1個生態保護紅線區(黃河干流水源保護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136.59km2,主要分布在龍亭區和祥符區北部。本項目位于尉氏縣南曹鄉,依據《南曹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詳見附圖四)及尉氏縣自然資源局出具證明(詳見附件5),項目用地屬于規劃農用地(林地)(建成區),符合規劃要求。項目取得了尉氏縣南曹鄉人民政府入駐證明(詳見附件4),本項目周邊無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保護目標,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相符本項目與《尉氏縣區分區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詳見表2。表2與《尉氏縣區分區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一覽表環境管控單元名稱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性分析相符性一般管控單元1、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2、嚴禁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化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以及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3、加強對農業空間轉為生態空間的監督管理,未經國務院批準,禁止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城鎮空間。鼓勵城鎮空間和符合國家生態退耕條件的農業空間轉為生態空間。1、禁止向耕地及農田溝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業、生活廢水和未經處理的養殖小區畜禽糞便;禁止占用耕地傾倒、堆放城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垃圾、工業廢料及廢渣等廢棄物。本項目位于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屬于一般管控單元,符合規劃要求。依據《南曹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項目用地屬于規劃農用地(林地),項目不涉及基本農田,項目選址符合《南曹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要求。本項目周邊無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保護目標相符3、本項目與《開封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封市2021年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及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汴環攻堅辦〔2021〕64號)相符性分析嚴格環境準入。落實“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從嚴從緊從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全市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鑄造、鋁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磚瓦窯、鉛鋅冶煉(含再生鉛)等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的產業項目,嚴格項目備案審查,強化項目現場核查,保持違規新增產能項目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完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強化項目環評及“三同時”管理。本項目位于尉氏縣南曹鄉,嚴格環境準入,落實“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嚴格控制原輔材料質量標準。本項目將嚴格落實項目環評及“三同時”管理。本項目養殖過程產生的惡臭氣體經噴灑微生物除臭劑,蚓糞覆蓋吸附除臭及項目四周樹木吸收,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不涉及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置后,用于周邊農田施肥,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合理妥善處置,不產生二次污染。項目的建設可以滿足開封市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要求。4、本項目與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相符性分析根據《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績效分級范圍具體包括:長流程聯合鋼鐵、短流程鋼鐵、鐵合金、焦化、石灰窯、鑄造、氧化鋁、電解鋁、炭素、銅冶煉、鉛鋅冶煉、鉬冶煉、再生銅鋁鉛鋅、有色金屬壓延、水泥、磚瓦窯、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巖礦棉、玻璃鋼(纖維增強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煉油與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藥、農藥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纖維素醚、包裝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與合成革制造、橡膠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車整車制造、工程機械整機制造、工業涂裝等39個行業。《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1年修訂版)》績效分級范圍具體包括:包括礦石(煤炭)采選與加工、紡織印染與服飾制造、有機化工、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活性炭制造、塑料制品、珍珠巖加工、磨料磨具、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電池制造、汽修行業、商砼(瀝青)攪拌站等12個省級重點行業。本項目行業屬于固體廢棄物治理行業,不在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重點行業內。5、本項目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相符性分析5.1《河南省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印發河南省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的通知》(豫政辦〔2013〕107號),開封市尉氏縣劃定的水源地為:尉氏縣一水廠地下水井群(共10眼井)和尉氏縣二水廠地下水井群(共12眼井),保護區范圍如下:(1)尉氏縣一水廠地下水井群(共10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南至文化中路、西至新華路、東和北至小西門居民區巷道的區域(1~3號取水井);4~10號取水井外圍30米的區域。(2)尉氏縣二水廠地下水井群(共12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北至規劃道路、東至審計局、南至廣電局和煙草局、西至濱河東路的區域(1~4號取水井);5~6號、7~8號、9~10號、11~12號各組井群外包線內及外圍30米的區域。項目位于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距離本項目最近的水源地保護區在尉氏縣城區內,本項目距離尉氏縣城約13.60km,因此,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項目建設符合《河南省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要求。5.2《河南省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印發河南省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的通知》(豫政辦〔2016〕23號),開封市尉氏縣劃定的水源地為:尉氏縣洧川鎮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東7米、西19米、南19米的區域。尉氏縣大馬鄉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東10米、西16米、北13米的區域。尉氏縣門樓任鄉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東35米、西26米、南17米的區域。尉氏縣張市鎮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取水井外圍30米的區域。尉氏縣產業集聚區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西23米的區域。尉氏縣大營鄉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東28米、西19米、南28米、北12米的區域。⑦尉氏縣邢莊鄉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東20米的區域。=8\*GB3⑧尉氏縣新尉工業園區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東17米、西23米、南28米、北17米的區域。=9\*GB3⑨尉氏縣蔡莊鎮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級保護區范圍:水廠廠區及外圍西20米、南6米的區域。本項目位于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所在鄉鎮沒有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距離本項目最近的地下水飲用水井為位于項目西側約8.66km處的門樓任鄉地下水井,不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范圍內。5.3尉氏縣“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區)根據尉氏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尉氏縣“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區)劃分技術報告》,尉氏縣“千噸萬人”水源地一級保護范圍(區)如下表。表3尉氏縣“千噸萬人”水源地一級保護范圍(區)范圍表序號水源地名稱一級保護范圍(區)范圍表1大馬鄉后宮供水廠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2大馬鄉門張供水廠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3大橋鄉大槐樹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4大營鎮祝家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5崗李鄉三石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6崗李鄉申劉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7門樓任鄉宋莊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8門樓任鄉新栗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9南曹鄉墳臺供水廠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10十八里鎮凡家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北30米,向東、向南至大浪淘沙洗浴中心用房,向西至大浪淘沙洗浴中心圍墻的區域11十八里鎮馬廟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半徑為30米的圓形區域12十八里鎮前滹沱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13水坡鎮霍寨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東、向南、向西30米,向北至供水站北圍墻的區域14水坡鎮坡徐南韋塢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15水坡鎮齊崗蘇橋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16洧川鎮魯灣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17洧川鎮(水利站院)二水廠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18小陳鄉圉村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19邢莊鄉雷家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20永興鎮東范莊供水廠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21永興鎮黃崗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22永興鎮凌崗供水廠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23張市鎮小寨供水站以北側水井為中心,半徑為30米的圓形區域及以南側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24朱曲鎮古莊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半徑為30米的圓形區域25朱曲鎮黃莊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26朱曲鎮山魏供水站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本項目位于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距離本項目最近的“千噸萬人”水源地為南曹鄉墳臺供水廠(坐標114°11'34.056″,34°15'27.576″),其一級保護范圍(區)范圍為以水井為中心向外30米,四周至水廠圍墻的區域。本項目位于南曹鄉墳臺供水廠東北側4.78km,不在其一級保護范圍(區)內。建設內容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1、項目由來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率逐年提高,隨之產生的城鎮、生活等綜合污泥量也急劇增加。目前污泥的處置方法主要是填埋和焚燒,這些方法不但產生二次污染,而且占地多、能耗高。污泥處理已經成為各地環保部門面臨的一大難題。污泥是經污水處理后產生的固形物,含有大量有機物,經多個地方企業生產試驗證明是養殖蚯蚓的優質飼料。蚯蚓體內有數百個腔體結構,每一節腔腸就相當于一個獨立的消化工廠,每個體節會分泌不同的消化酶,污泥通過上百次甚至幾百次的消化,最終成為無害、無味的農用、綠化用肥料。蚯蚓吞食污泥后產生的排泄物即為蚯蚓糞,比普通土壤中的N、P、K、Mg、含量更高,酸堿度為中性,并含有豐富的銅、鋅、鉬、硼等植物生長所需的微量元素,是一種良好的生物有機肥。此外蚯蚓本身兼有飼料、藥用等多種價值,它富含動物蛋白,具有抗菌和抗病的醫藥功能,生物工程技術開發前景廣闊。蚯蚓處理污泥工程工藝簡單、管理方便、能耗低、運營成本低,可以滿足城鎮、生活等綜合污泥資源化利用的要求。尉氏縣睿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看準市場形勢,擬投資500萬元,租賃南曹鄉國有林場土地建設年生產蚯蚓1.5萬噸項目。項目選址位于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占地面積約為100畝(66666.7m2)。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產蚯蚓1.5萬噸,蚯蚓糞(生物有機肥)15萬噸的生產規模,蚯蚓和蚯蚓糞(生物有機肥)外售處理。項目建設采用林下蚯蚓養殖技術。林下蚯蚓養殖技術是蚯蚓養殖的成熟方式,不僅可以利用閑置的林下資源,樹林的遮陰、保水、固土等作用還能為蚯蚓提供良好的生長環境、利于蚯蚓生長繁殖。同時,蚯蚓能夠有效地改變林地土壤環境,增加土壤肥力,兩者之間存在很強的互補作用。且蚯蚓養殖過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城市污泥作為飼料,產生的蚯蚓糞可以作為優質的生態有機肥。可以實現生態經濟和生態環境的雙豐收。2、項目備案相符性分析項目建設內容與備案相符性分析見表4。表4項目建設內容與備案相符性分析一覽表項目備案內容擬建情況相符性項目名稱尉氏縣睿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產蚯蚓1.5萬噸項目尉氏縣睿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產蚯蚓1.5萬噸項目相符建設單位尉氏縣睿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尉氏縣睿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相符建設地點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相符建設性質新建新建相符占地面積占地面積約66667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占地面積約66667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平方米相符建設規模年生產蚯蚓1.5萬噸年產蚯蚓1.5萬噸,同時產生蚯蚓糞(生物有機肥)15萬噸。相符生產工藝原料混合—蚯蚓養殖—蚯泥分離—產出蚯蚓及有機肥原料進廠-蚯蚓養殖(包括蚯蚓養殖床制作、蚯蚓接種、鋪設養料)-蚯泥分離、蚯蚓銷售備案所列工藝為大致工藝,相符主要設備鏟車、上料機、裝載機等。鏟車、上料機(布糞機)、分離機等相符原料一般污泥、蚯蚓等一般污泥、牛糞(已發酵)、除臭劑、蚯蚓等備案中所列原料為部分原料,相符綜上,本項目擬建內容與備案內容基本相符。3、項目組成及主要建設內容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主體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本項目組成及主要建設內容一覽表詳見下表。表5本項目基本情況一覽表工程類別單項工程名稱工程建設內容主體工程蚯蚓養殖區利用林場林下土地進行建設。在樹林間隙設置蚯蚓養殖床,總面積66000m2,蚯蚓養殖床高度為0.4m。不設置原料儲存區及成品存放區。輔助工程辦公、生活區利用林場現有房屋(原護林人員臨時辦公居住房)作為辦公、生活用房,300m2公用工程給水市政供水排水廠區四周設置雨水排水溝渠;初期雨水經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車輛及設備沖洗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均用于蚯蚓養殖床調溫保濕;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施肥,綜合利用不外排供電由市供電電網提供環保工程廢氣治理定期噴灑微生物除臭劑,菌種、蚓糞吸附除臭,加強管理增植吸附能力較好的高大喬木,保持林場樹木種植量廢水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置后用于農田施肥,綜合利用不外排噪聲處理減振、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固廢處理設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辦公區域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在廠區設置一般固廢暫存間,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綜合利用。4、主要產品及產能項目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見表6所示。表6項目產品方案一覽表產品產品名稱產品規格產量備注主產品蚯蚓長度約8cm,寬度約2mm,重量約500g/千條1.5萬t40kg/框,外售。用于飼料原料、漁具店魚餌副產品蚯蚓糞(生物有機肥)顆粒狀0.2~0.8cm含水率約20%15萬t鏟車裝車外售,用于土壤改良及苗木營養土5、主要生產設備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見表7。表7項目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備注1布糞機/2臺移動式特種機械,需人工駕駛。鋪設蚯蚓養殖床及蚯蚓養料3分離機ZL9282臺移動式特種機械,需人工駕駛。用于分離蚯蚓和蚯蚓糞4鏟車926型2臺蚯蚓糞鏟運裝車6、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詳見表8所示。表8原輔材料用量及能(資)消耗一覽表序號原輔材料名稱單位數量備注1蚯蚓種t/a60t/a外購2污泥t/a224450t/a使用項城市國控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污泥;不進行現場儲存,當天運輸當天使用,密閉車輛進行運輸3微生物除臭劑t/a2.1t/a袋裝,用于抑制污泥臭味4牛糞(已發酵)t/a20000t/a擬使用尉氏縣周邊大型養殖場牛糞。由養殖場密閉車輛進行運輸。不進行現場儲存,當天運輸當天使用。涉及物質的理化性質:主要原輔材料理化性質如下:污泥:項目所用污泥擬使用項城市國控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泥,能滿足本項目污泥的消耗,污泥主要由低級的有機物如氨基酸、腐植酸、細菌及其代謝產物、多環芳烴、雜環類化合物、有機硫化物、揮發性異臭物、有機氟化物等組成。此外,還含有無機砂和汞、鎘、鉛等重金屬物質。項目接受的污泥均為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污(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危險特性鑒別有關意見的函》(環函[2010]129號)文件,本項目污泥為一般固體廢物。環評要求,本項目污泥不能使用工業污水廠污泥。評價要求,污泥每次運輸進廠區需提供污泥監測報告,合格后廠區方能接收污泥,否則不合格污泥將對蚯蚓有巨大危害,根據企業提供近期污水處理廠污泥檢測報告結果顯示(完整見附件8),污泥中污染物濃度較小,符合《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2018)表1B級污泥產物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農用泥質》(CJ/T309-2009)表1B級標準。因此,本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滿足資源化利用要求。微生物除臭劑:微生物除臭劑是遵循微生態工程原理,在充分借鑒國外先進復合微生物技術的基礎上,采用微生態工程技術,運用現代生物技術生產,精選多種不同性質的有益微生物共同組成新型生物除臭劑。微生物除臭劑能有效去除硫化氫、氨氣等惡臭氣體,對人體和動植物無任何毒副作用,對環境不產生任何污染。微生物除臭劑含有多種分解能力強的菌株,各個菌株之間存在共生關系,形成一個功能群體,有益微生物有效抑制腐敗菌的腐敗分解而轉向發酵分解,產生的有機酸類物質能對N、S氧化物進行降解(分解)吸收和固定。7、公輔工程(1)給水項目用水主要為蚯蚓養殖床保溫調濕用水、設備及進場車輛清洗用水、職工生活用水。蚯蚓養殖調溫保溫用水量合約為8100t/a。生產周期優先使用收集的初期雨水及設備、車輛沖洗水,不足時使用新鮮水;車輛及設備沖洗水使用量共2.6m3/d(840m3/a),車輛及設備沖洗廢水產生量共2.08m3/d(624m3/a)。沖洗區域設置1座5m3沉淀池,設備及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蚯蚓養殖床保溫調濕用水。(2)排水建設項目實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產生量為192t/a,經化糞池處理后回用于周邊農田施肥,綜合利用不外排。設備及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蚯蚓養殖床保溫調濕用水。項目設置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蚯蚓養殖床調溫調濕用水。(3)供電項目用電由市政供電管網提供。8、職工人數及工作制度項目員工約5人,工作班制為單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00天,共2400小時,員工為附近居民,不設住宿,不設食堂。9、廠區平面布置根據本項目生產性質及建設規模,并結合場地自然條件及現狀進行總平面布置。項目利用林下養殖技術,不設置原料儲存區及成品儲存區及其他物料加工區域。廠內主要工程為蚯蚓養殖區及辦公生活區。蚯蚓養殖區位于林下空地,高大的喬木林可以有效吸收有害氣體,減輕惡臭異味的作用,通過綠化吸收阻隔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生活區主要位于廠區西南側,占地面積較小。蚯蚓養殖區利用現有道路作為運輸道路,可以滿足工藝流程要求,物料轉運流暢,有利于提升生產效率。總體來說,本項目的平面布置較為合理。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一、蚯蚓育苗原理及生產工藝流程簡述:蚯蚓育苗原理:蚯蚓繁殖能力超強,蚯蚓每條年產繭在56—58個之間,一個蚓繭平均孵出12條,理論上一條蚯蚓的一個繁殖期可以繁殖到700條。不同溫度孵化所需時間,孵化速率不同。蚯蚓養殖區需要控制濕度和溫度,促使蚓繭保持高效穩定的孵化率。項目利用林場閑置的林下土地建設蚯蚓養殖床,林下土地平坦,溫度適宜,且較為安靜,是蚯蚓養殖的理想場所。具體生產工藝:1、原料進場項目所用原料主要為已發酵牛糞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由具有密閉車廂的專業自卸車、密閉罐車等車輛運送至廠區。原料當天購買當天使用,不積壓,不儲存。車輛由承運方自行清理,必要時可噴灑除臭劑,車廂全封閉防治惡臭逸散,且必須做好防漏措施,不得出現“跑、冒、滴、漏”現象。污泥進場前需要提供污泥監測報告,進場污泥需要滿足《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2018)表1B級污泥產物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農用泥質》(CJ/T309-2009)表1B級標準要求。進廠牛糞則必須采用完全發酵后的干燥牛糞,否則牛糞發酵過程中產生的熱量及氨氣、硫化氫等氣體會殺死蚯蚓。2、蚯蚓養殖床制作首先人工在林下空地上鋪上多層防滲布作為蚯蚓養殖床的底部。采用牛糞作為蚯蚓養殖床的基床。牛糞運輸車輛運來的牛糞自卸入布糞機后方的料斗內,人工駕駛布糞機將牛糞均勻的堆狀鋪設至林下空地,鋪設過程中不可壓實,以保持松軟,有一定的空氣。設置壟間距為1~2米,堆高7~8cm。鋪設完成后,即為蚯蚓養殖床。蚯蚓養殖期間會有惡臭產生,以NH3、H2S表示。2、蚯蚓接種鋪設好蚯蚓養殖床后,即可放入種蚓,首先將少量的蚯蚓放置在養殖床上,觀察是否內鉆,確定養殖環境是否合適。如果內鉆,說明環境合適,種蚓應選擇體態健壯、爬行迅速、規格一致(大小、粗細均勻),分散的投放在蚯蚓基床上。3、蚯蚓養殖項目使用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并摻和少量的牛糞作為蚯蚓養殖的養料。污泥進場前需要提供污泥檢測報告,否則不合格的污泥將對蚯蚓有巨大危害。合格的污泥由密封罐車自卸入布糞機后方的布料斗內;同時摻入少量牛糞后,人工駕駛布糞機將污泥及牛糞均勻鋪設在蚯蚓養殖床上,鋪設高度為40cm左右,作為蚯蚓生長繁殖的養料。由于蚯蚓生產過程中需要吞食大量的污泥及牛糞。因此需要及時補料,每隔3天將上層蚯蚓糞輕巧均勻地刮除,由鏟車裝車外售,不在廠內堆存。然后將舊料進行上下翻動、疏松,保障通氣和提高下層料的利用率。再在上面或側面添加新的污泥及牛糞,鋪設高度為40cm。其步驟是先清糞,后翻料,再填料。蚯蚓養殖期間會有惡臭產生,以NH3、H2S表示。4、蚯泥分離、蚯蚓銷售當蚯蚓長大至體重400-500mg時,養殖密度每平方米超過1.5萬條的時候,可通過收集成蚓來調整養殖密度,以利于擴大繁殖。人工操作分離機進行蚯泥分離。每次采收蚯蚓時,同時添加新基料(污泥、牛糞)。將原基料集中在一邊,空出的地方加入新基料,1-2天后,成蚓逐步轉入新基料中,待大部分成蚓進入新基料時,再在舊基料上鋪少量新基料,待卵孵化后,將上部蚯蚓連同新基料取走,舊料即蚯蚓糞可做肥料。在蚯蚓養殖過程中,養殖床溫度最好控制在10℃~25℃。本項目采用林下養殖蚯蚓技術,在夏季高溫季節,通過楊樹林有效的遮陰及通風作用,可以有效的降低蚯蚓養殖床溫度,遇到酷熱天氣(氣溫高于40℃)時,則在蚯蚓養殖床上方布設遮陽網。11月底至3月底,蚯蚓轉入越冬管理,增蓋20厘米左右的牛糞和污泥。若氣溫在0℃以上,自然越冬,不采取覆蓋措施;若氣溫降至0℃以下,則在蚯蚓養殖床上覆蓋土工薄膜,并每日關注蚓床的保溫性和通透性。遇到極寒天氣,則增加土工薄膜厚度。越冬管理期間,不再采集蚯蚓。除了越冬期,全年均可采收蚯蚓,采收頻率越高,越利于蚯蚓的生長繁殖,采收蚯蚓時使用分離機進行收集,收集至塑料框內,每框約40kg,收集后外售。項目生產工藝及產污環節如下圖所示。圖1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二、產污環節根據工程分析,產污環節見表9所示。表9項目產污環節一覽表類別產污工序主要污染物廢氣蚯蚓養殖過程H2S、NH3廢水職工生活污水COD、SS、BOD5、氨氮噪聲鏟車等設備設備噪聲固廢職工生活生活垃圾除臭劑包裝袋廢包裝袋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本項目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租賃南曹鄉國有林場土地進行項目生產建設。項目用地屬于規劃農用地(林地)、建成區,根據現場勘查,項目所在區域主要為楊樹等高大喬木。項目西南角存在幾間磚混結構房屋,為林場護林人員臨時辦公休息區。擬作為本項目職工辦公、生活區。不涉及與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三、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區域環境質量現狀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1.1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區域達標判定根據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本項目區域所在地為二類功能區,環境空氣質量應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修改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要求,本項目需調查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達標情況。本次評價引用在線監測數局平臺(/environment.php?city=%E9%83%91%E5%B7%9E&tab=city)尉氏縣環保局自動站監測點位2020年全年的在線監測數據,對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情況進行判定,詳見表10表10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數據統計一覽表污染物年評價指標評價標準(μg/m3)占標率(%)達標情況SO2年平均質量濃度6090.15達標NO2年平均質量濃度40220.55達標PM10年平均質量濃度70771.10超標PM2.5年平均質量濃度35451.29超標CO第95百分位數24小時均質量濃度400012000.30達標O3第90百分位數8h平均濃度1601761.1超標由上表可知:項目所在區域SO2、NO2、CO達標,PM10、PM2.5、O3均超標,三項污染物不達標,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六項污染物全部達標才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因此,本項目所在區域為不達標區。PM10、PM2.5受氣候影響較大,且城市機動車輛較多,交通擁擠造成的汽車尾氣排放也會造成區域空氣中PM10、PM2.5、O3濃度超標。1.2區域環境變化趨勢近年來開封市通過對《開封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汴政[2018]56號)、《開封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汴環攻堅辦[2019]156號)等系列文件的落實,對市域內產業結構進行了調整,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優化了能源結構,使轄區內環境空氣質量得到了優化。2017~2019年基本污染物濃度年均值見表11,圖1。表11近年來區域環境質量對比(均值)項目PM2.5PM10SO2CONO2臭氧-8hμg/m3μg/m3μg/m3mg/m3μg/m3μg/m32017年68117202.9381852018年66116161.7351862019年61103101.632189標準值3570604*40160*對比標準變化濃度<-20,污染減輕;變化濃度>+20,污染加重對比結果基本不變*注:臭氧標準值為日最大8h平均值,CO標準值為日均值。圖1近年來區域內環境空氣質量對比圖單位μg/m32019年基本污染物監測值(O3除外)較2017年都有所降低,但變化濃度均小于對比標準,環境空氣污染程度基本不變,處于受控狀態。1.3區域環境達標規劃為確保完成國家和河南省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使得轄區內環境得到有效治理,補足現階段環境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封市政府正在實施《河南省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開封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開封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汴政[2018]56號)、《開封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大氣治理文件,計劃對現階段影響區域達標的主要污染物分階段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要求。通過“加快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區域產業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強化源頭防控,加大治本力度”,“強化工業污染治理,加大污染防治設施改造升級力度,推動企業綠色發展”等手段,實現如下目標:2020年度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51ug/m3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95ug/m3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44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同時達到國家規定的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目標要求;2023年PM2.5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2、地表水質量現狀根據調查,距離本項目廠區最近的地表水體為項目東側400m處的賈魯河。根據水體功能區劃,賈魯河開封段水體應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V類標準。根據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編制《河南省地表水環境責任目標斷面水質周報》數據,本次選取賈魯河扶溝擺渡口斷面2019年1月-12月常規監測數據,水環境控制斷面水質達標判定結果見下表。表12賈魯河扶溝擺渡渡口斷面2019年常規監測數據表單位:mg/L污染物名稱監測值范圍(mg/L)平均值(mg/L)標準值(mg/L)均值標準指數超標率(%)最大超標倍數COD19-2421.667300.72200氨氮0.07-0.700.2051.50.13700總磷0.05-0.300.0850.30.28300由上表可知,賈魯河扶溝擺渡口斷面COD、氨氮和總磷均能夠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要求。3、聲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位于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廠界外周邊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無需開展聲環境現狀檢測。4、生態環境本項目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生態系統主要為人工生態系統,沒有需要特殊保護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無需進行生態環境質量現狀調查。5、電磁輻射本項目為固體廢棄物治理業,不屬于新建或改建、擴建廣播電臺、差轉臺、電視塔臺、衛星地球上行站、雷達等電磁輻射類項目,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要求,不需要對項目電磁輻射現狀開展監測與評價。6、地下水、土壤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位于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為固體廢棄物治理項目;蚯蚓養殖過程中有利于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結構,所用污泥滿足《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2018)相關要求,不會對土壤環境造成污染;項目蚯蚓養殖床制作時底層鋪設防滲膜,且采用林下養殖蚯蚓方式,利用林場優秀的保水固土能力。項目運營過程中不會造成地下水環境污染,因此,不需進行地下水、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環境保護目標根據調查,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無自然保護區、無風景名勝區;項目周邊50m范圍內不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廠界外500m范圍內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用地范圍內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周邊環境主要保護目標見下表。表13周邊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類別名稱坐標保護對象保護內容規模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XY環境空氣崗莊村114.23832834.268739居住區居民33戶,105人2類W344地表水賈魯河114.25191134.269619地表水體地表水體/=4\*ROMANIV類E408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表14污染物排放標準一覽表污染類型標準名稱及級別污染因子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廢氣《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H2S0.06mg/m3氨氣1.5mg/m3噪聲《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噪聲晝間≤60dB(A)夜間≤50dB(A)固體廢物一般固體廢棄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總量控制指標1、廢水本項目設備及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蚯蚓養殖床保溫調濕用水。辦公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量較少,經化糞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邊農田施肥,綜合利用不外排。項目不涉及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2、廢氣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污泥、糞便揮發產生的惡臭氣體,不涉及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四、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租用南曹鄉國有林場土地進行項目生產建設,項目在楊樹間隙設置蚯蚓養殖道,不涉及土地開挖,本項目不涉及土方、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施工。辦公區利用現有林場護林人員辦公休息區,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環境影響。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1)廢氣源強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本項目外購的原料即買即用,廠區不設置污泥或牲畜糞便儲存區。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惡臭氣體。本項目原料主要為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及已發酵后的牛糞。一般污泥含水率為65%-75%,牲畜糞便含水率為50%-60%,蚯蚓養殖床在建設前需在底部平鋪多層防滲布,牲畜糞便和一般污泥在卸料期間不會產生揚塵。項目所用牛糞由尉氏縣周邊養殖廠提供;所用污泥暫與項城市國控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簽訂意見合同,使用該公司經檢驗合格后的一般污泥。原料運輸均由供應方使用密封車輛運輸進廠,建設單位不負責原料的運輸管理。為減少原料運輸過程中惡臭氣體對周邊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本項目對運輸期間提出以下建議:(1)牛糞必須采用已發酵后的糞便,采用具有密閉式結構的車輛運輸;(2)運輸車輛應按規定配置防灑落裝備,裝載不宜過滿,保證運輸過程中不散落;(3)原料承運方應有相應的運輸資質,運輸過程全過程嚴格管理;(4)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應由承運方確定并承擔相應責任,確定的運輸路線應盡量為能避開多數敏感目標的運輸路線,避開交通高峰時段運輸;(5)運輸過程中,禁止沿途遺漏拋灑,避免運輸途中造成二次污染,運輸方的自卸車因定期噴灑除臭劑、車身因定期清洗,并妥善處置清洗廢水;原料運輸階段在嚴格遵循上述要求后,對周邊的環境影響較小。項目主要的廢氣產生環節為蚯蚓養殖床鋪設及蚯蚓養殖過程產生的惡臭氣體(H2S、NH3)。本項目在蚯蚓養殖床鋪設及蚯蚓養殖過程中會產生惡臭廢氣,惡臭為多組分低濃度的混合氣體,由污泥、牛糞等中有機物的降解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氨、硫化氫等,本項目污泥、牛糞采用具有密閉車廂的專業自卸車運輸,自卸車進場后直接將污泥、牛糞卸載至布糞機后方的料斗內,由人工駕駛布糞機鋪設養殖床及添加基料,廠內不設置原料堆放區。一般每天污泥、牛糞進場到鋪設完畢所花費時間為2小時左右,該過程中會有氨、硫化氫產生,蚯蚓養殖床建成后,日常經營、管理期間也會產生氨、硫化氫,由于氨、硫化氫的排放面源太廣,廢氣無法做到有效收集,因此本項目污泥、糞便廢氣在廠區內以低矮無組織形式排放。本項目惡臭氣體產生源強類比《鄭州和景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年產150噸蚯蚓,25000噸蚯蚓糞建設項目》,該項目于2020年7月14日通過周口市生態環境局批復,批復文件:周環審[2020]268號,并于2020年11月通過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該項目采用林下蚯蚓養殖技術,與本項目原料、工藝完全相同,具有可類比性。經類比,污泥蚯蚓養殖單位時間面積產生的H2S、NH3的量分別為4.17×10-6mg/s.m2、0.0003mg/s.m2。項目養殖區域面積約為66000m2,故養殖區產生的H2S、NH3的量分別為0.00028kg/h、0.02kg/h,即H2S:0.002t/a、NH3:0.144t/a。本項目惡臭氣體來源于養殖過程,蚯蚓及蚯蚓糞產出后即送出廠區外售,暫存時間短,不做定量分析。惡臭主要來自污泥、牲畜糞便中有機物質的降解產生,主要污染物為氮、硫化氫等,以低矮面源無組織排放。為防治、減小惡臭氣體對本項目周邊居民的影響,本次評價提出以下防治措施:a、要求原料承運方嚴格遵循本次環評對運輸階段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密閉式轉運車、優化運輸路線避讓敏感點、噴灑除臭劑、車輛定期清洗等方式,防止惡臭對沿線敏感點造成的影響。b、使用微生物除臭劑,菌種及蚓糞吸附除臭。針對進場運輸車遺灑現象和養殖床鋪設、養殖過程產生的臭味必須采用微生物除臭劑進行除臭,有效控制臭味散發。同時采用蚯蚓糞覆蓋除臭,能達到有效的除臭效果。據相關研究試驗表明蚯蚓糞有較好的除臭效果,主要是由于蚯蚓糞微生物含量較高可生物處理惡臭,且蚯蚓糞空隙發達,能起到類似于活性炭物理吸附惡臭的作用,蚯蚓糞除臭效果比活性碳強3倍,不會飽和且越用越穩定。c、加強綠化,保持現有林場內楊樹等高大喬木的數量,增植高大喬木樹種,形成行列式的林蔭道。d、安全管理。在項目建成正常運行后,對職工要進行事故處置培訓;加強污泥輸送管理,專車運輸并封閉性處理,車輛底部加裝防漏襯墊,同時合理選擇運輸路線和運輸時間,減少環境和沿線居民的不利影響。通過以上措施,除臭效果預計能達到80%左右,同時蚯蚓養殖床表面采用蚯蚓糞覆蓋除臭,能達到有效的除臭效果,則本項目H2S的排放量為0.000056kg/h(0.0004t/a),NH3的產生量為0.004kg/h(0.0288t/a)。表15無組織廢氣一覽表污染源污染物名稱排放濃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污泥、糞便廢氣(全廠無組織排放)H2S/0.0000560.0004NH3/0.0040.0288因此,項目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嚴格落實本項目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經類比,項目無組織惡臭氣體(H2S、NH3)排放情況可以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2)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情況非正常排放是指非正常工況下的污染物排放,本項目非正常排放主要考慮污泥、糞便廢氣未能定期噴灑微生物除臭劑時導致的污染物排放。表16各廢氣非正常工況排放一覽表污染源來源污染物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濃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高度(m)排放時間(h)全廠污泥、糞便廢氣H2S微生物除臭劑0%/0.000280.4每天按照1h計NH30%/0.02(3)項目廢氣監測要求對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廢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情況在廠界設置采樣點。表17大氣污染源監測計劃類別監測項目監測項目監測頻率執行排放標準廢氣無組織廠界H2S一年一次《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氨氣(4)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污泥、糞便揮發產生的惡臭氣體(H2S、氨),養殖區通過采用微生物除臭劑,加強綠化,項目排放情況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根據現場勘察,距離本項目最近的敏感點為西側344m處的崗莊,距離本項目較遠。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2、廢水項目用水主要為蚯蚓養殖床保溫調濕用水、設備及進場車輛清洗用水、職工生活用水。(1)蚯蚓養殖床保溫調濕用水經類比同類項目,蚯蚓養殖調濕保溫用水按0.81m3/畝.次。平均3天一次計,則蚯蚓養殖調溫保溫用水量合約為8100t/a。生產周期優先使用收集的初期雨水及設備、車輛沖洗水,不足時使用新鮮水。(2)設備及進場車輛清洗用水項目所用牛糞、污泥等原料運輸均由供應方使用密封車輛運輸進場;所用布糞機、分離機等廠內特種車輛及運輸車輛均需要定期清洗。評價要求廠區內指定區域設置車輛及設備清洗區域。參照《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2021年版),載重汽車高壓水槍沖洗耗水量為80~120L/輛.次,本項目計算取100L/輛.次,運輸汽車按每輛載重30t的汽車計,項目每日進場車輛為25輛,因此本項目運輸汽車沖洗用水量為2.5m3/d(750m3/a),損耗量按20%計,則運輸車輛沖洗排水量為2.0m3/d(600m3/a)。分離機(2臺)、布糞機(2臺)、鏟車(2輛)每3日清洗一次,沖洗耗水量為50L/臺.次。則設備沖洗用水量為0.1m3/d(30m3/a)。損耗量按20%計,則運輸車輛沖洗排水量為0.08m3/d(24m3/a)。綜上,車輛及設備沖洗水使用量共2.6m3/d(840m3/a),車輛及設備沖洗廢水產生量共2.08m3/d(624m3/a)。沖洗區域設置1座5m3沉淀池,設備及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蚯蚓養殖床保溫調濕用水。(3)初期雨水為防止初期雨水造成水體環境污染,本次評價提出以下要求:=1\*GB3①本項目蚯蚓養殖床之間設置排水溝,養殖區外沿設置截洪溝、排洪溝,排水溝坡度3%,截洪溝(排洪溝)頂部寬度不小于600mm,底部寬度不小于200~300mm,高度100~200mm,由淺至深;=2\*GB3②連續降雨時期提前在蚯蚓養殖床上方加蓋擋雨毛氈(或塑料薄膜)。防止對蚯蚓養殖場造成破壞,導致污泥、牛糞等沖刷至場地外界;=3\*GB3③蚯蚓養殖床下鋪設防滲膜。項目設置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進行防滲處理;對養殖區降雨產生的滲濾液進行收集,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蚯蚓養殖床調溫調濕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積計算如下:本項目采用河南省開封市暴雨強度公式,公式如下:式中:q—設計暴雨強度(L/s·hm2);P——設計暴雨重現期(年);本次設計取為2年;t——地面集水時間(分鐘);根據具體情況,取t=15min;經測算,以暴雨匯流時間為15min,2年一遇的暴雨強度為234.6L/s.hm2,經測算,項目暴雨時期雨水收集量為140.76m3,評價要求項目設置一座雨水收集池,容積為150m3,設計建設尺寸為10m×7.5m×2m,可以滿足項目需求。項目水平衡圖如下:圖2項目水平衡圖單位:m3/a3、噪聲①源強分析本項目營運過程中的主要產噪設備為布糞機、分離機等噪聲。正常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聲級值在80~85dB(A)之間。其具體設備噪聲值見表18。表18本項目主要設備噪聲源強估算情況序號生產線/設備名稱數量(臺/套)聲級值dB(A)治理措施降噪效果dB(A)1布糞機285隔聲、減振≤-302分離機280隔聲、減振≤-30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處于自由聲場和半自由聲場無指向性聲源幾何發散衰減按下列公式計算:本次評價選用點源衰減模式和噪聲合成模式進行預測,具體預測模式:點源衰減模式:①點聲源處于自由聲場LA(r)=LAW-20lg(r)-△L-11②點聲源處于半自由聲場LA(r)=LAW-20lg(r)-△L-8式中:LA(r)——距聲源r米處受聲點的的A聲級,dB(A);LAW——參考點聲源強度,dB(A);r——預測受點與源之間的距離,m;噪聲合成模式:式中:L—預測點噪聲疊加值,dB(A);Li—第i個聲源的聲壓級,dB(A);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規定,本項目為新建項目,預測廠界噪聲時直接以工程噪聲貢獻值為評價量。項目夜間不生產,本項目各廠界的噪聲預測結果詳見表19。表19項目噪聲源對各廠界影響預測結果預測點執行標準達標情況東廠界44.6《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5dB(A))達標西廠界45.3達標南廠界41.6達標北廠界46.5達標通過預測結果可知,項目運行期間,設備對各廠界噪聲貢獻值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要求,項目運營期間噪聲對外環境影響較小。=2\*GB3②項目噪聲自行監測要求項目廠界東、西、南、北4個廠界外1米處各布設1個廠界噪聲監測點位,共4個監測點位。本項目營運期噪聲自行監測計劃見表20。表20項目噪聲源對各廠界影響預測結果監測點位監測項目監測頻次東廠界晝間等效連續A聲級連續兩天,1次/季度南廠界西廠界北廠界4、固體廢物影響分析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有生物除臭劑包裝袋、生活垃圾。(1)廢包裝材料本項目需使用產生100個生物除臭劑包裝袋,每個包裝袋約0.1kg,則本項目廢包裝袋產生量為0.01t,生物除臭劑包裝袋屬于無毒無害固體廢棄物,外售綜合利用。(2)生活垃圾本項目職工人數為5人,生活垃圾產生量以0.5kg/人·d計算,則生活垃圾產生量為0.75t/a,經垃圾桶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本項目固廢產排情況見表21。表21本項目固廢產排情況一覽表序號固廢名稱屬性產生工序形態估算產生量(噸/年)處置利用措施1廢包裝材料一般固廢除臭劑固體0.01外售給相關單位綜合利用2生活垃圾一般固廢職工生活固體0.75環衛統一清運評價要求,廠區內設置一座5m2一般固體廢物暫存間,同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應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設置,并專人負責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同時配合地方環保要求進行集中處置。①臨時堆放場應選在防滲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礎層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離不得小于1.5m。②臨時堆放場四周應建有圍墻,防止造成粉塵、滲濾液等二次污染。③臨時堆放場應建有防雨淋、防滲透措施。④為了便于管理,臨時堆放場應按GB15562.2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綜上所述,本項目運營期各項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合理處置或綜合利用,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較大影響。5、地下水、土壤影響分析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要求,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徑的建設項目,可無需判定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僅需分析土壤污染源、污染物類型和污染途徑,按照分區防控要求提出相應的防控措施,并根據分析結果提出跟蹤監測要求即可。(1)污染源、污染物類型及污染途經分析廠區雨污分流,不涉及生產廢水產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肥田,綜合利用不外排。同時,化糞池在工程建設時按照相應標準設置標準防滲層,防止污染物下滲污染土壤、地下水;蚯蚓養殖過程中有利于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結構,所用污泥滿足《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2018)相關要求,不會對土壤環境造成污染;項目蚯蚓養殖床制作時底層鋪設防滲膜,且采用林下養殖蚯蚓方式,利用林場優秀的保水固土能力。項目運營過程中不會造成地下水環境污染,養殖過程中產生的NH3、H2S對土壤、地下水影響極為輕微。項目正常情況下基本不存在大氣沉降、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滲污染土壤、地下水的情況。(2)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為了確保項目建設對占地范圍內外的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影響降至最低,本次評價建議企業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具體措施如下:固體廢物設置專門的一般固廢暫存間,按照防滲標準要求進行合理設計,出現破損時應立即進行修補。落實以上環保措施后,項目建設對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可接受。6、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位于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租賃南曹鄉國有林場土地進行項目生產建設,用地范圍內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不會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明顯影響。7、項目可行性分析(1)規劃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南曹鄉靳村林場北100米,租賃南曹鄉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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