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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法考》試卷(一)質量檢測含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被正式稱為“憲法”的法律文件是:()A、《中華民國憲法》(“賄選憲法”)B、《欽定憲法大綱》C、《中華民國憲法(草案)》D、“五五憲法”(1935年)【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北洋政府的制憲活動與憲法性文件。袁世凱死后,形成了北洋軍閥各派系間的混戰局面。1922年5月,直系軍閥控制北京政權,為利用“法統”做工具以達政治目的,曹錕賄賂收買國會議員當選了總統。議員幾易其稿而未完成的憲法,僅用了一周便通過了二讀、三讀,完成了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即“賄選憲法”。該“憲法”分13章,141條。1923年10月10日,曹錕舉行總統就職和憲法公布典禮,這是中國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的“憲法”。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A項。2、對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理解正確的是:A、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合議庭獨立審判B、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法官獨立審判C、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合議庭和法官獨立審判D、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參考答案】:D【解析】: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在行使審判權的時候是完全獨立的,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由此可見,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是合議庭獨立審判,更不是法官獨立審判。故D選項的說法正確,ABC選項說法錯誤。3、肖像屬于法律關系客體中的A、物B、行為C、不作為D、精神財富【參考答案】:D【解析】:考察法律關系的客體。4、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反傾銷調查,應當自立案調查決定公告之日起()個月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個月。A、13及15B、12及16C、15及18D、12及18【參考答案】:D5、某甲從A省拐騙18周歲少女1人,欲賣至B省。在拐賣途中,某甲幾次強行奸淫該文,并強迫其賣淫,某甲的行為應當認定為A、構成拐賣婦女罪、強奸罪、強迫賣淫罪,應實行數罪并罰B、構成拐賣婦女罪與強迫賣淫罪,此兩罪應實行數罪并罰,其強奸行為不宜單獨定罪而應作為強迫賣淫罪中“強奸后迫使賣淫的”這一從重處罰的條件C、只構成強奸罪、強迫賣淫罪,因為其拐賣行為尚未完全實現D、只構成拐賣婦女罪,其強奸行為、強迫賣淫的行為只作為法定的從重處罰條件而不單獨定罪【參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240條。依照法律規定,某甲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拐賣婦女罪,其強奸、強迫賣淫行為都只應作為法定的加重處罰條件。故D項為正確答案。6、不屬于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的是:()。A、忠于憲法和法律B、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C、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忠于法律和事實D、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解析」該知識點考試經常會出識記題,所以考生須牢固記憶。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包括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忠于法律和事實;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潔,遵紀守法;恪盡職守,勤勉盡責。B項不是我國法律職業的基本道德原則,而是基本政治原則7、某縣稅務局依據縣政府第17號決定。向全縣個體戶收取營業額3%的市容維護費。寧某認為該決定與相關法律、法規抵觸,拒繳并提起行政訴訟。寧某應對何種行為提起訴訟?A、縣政府制定第17號決定的行為B、縣稅務局適用該決定的行為C、縣稅務局向其收費的行為D、可一并提起AB兩項【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2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8、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提出“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觀點。有關“三個至上中憲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憲法法律至上”是指憲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憲法法律至上”僅僅強調實現法律效果,是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的價值指引C、肯定“憲法法律至上”是執政黨在思想認識上的一個重大轉變D、“憲法法律至上”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原則,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參考答案】:C9、某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辦公室主任王某,急于引進外資,冀對于前來投資的“外商’’某甲等人盲目輕信,未認真審查其主體資格、資信狀況,。就簽訂引資合作協議,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先期打入對方賬號400萬元。結果,先期打入的資金悉數被騙走,給國家造成了嚴重損失,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A、玩忽職守罪B、濫用職權罪C、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罪D、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參考答案】:C【解析】:正確答案為c。根據《刑法》第406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鑒定、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的損失的行為,構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合同失職罪。作為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辦公室主任的王某應當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c選項正確。A與D選項具有一定的干擾性,但玩忽職守罪是一個一般性罪名,與第416條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合同失職罪之間是一般與特殊的關系,應當優先適用后者;而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主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主管人員而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0、關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明朱元璋認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B、明律確立“重其所重,輕其所輕”刑罰原則C、《大明會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為綱D、明會審制度為九卿會審、朝審、大審【參考答案】:C【解析】:明代刑罰原則、明會審制度、大明會典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下層貧民,親身經歷了元末的殘暴統治及農民起義,深知元朝無視法紀,官吏極度腐敗,農民備受困苦,是元朝敗亡的主要原因。因此他注意總結歷史經驗教訓,認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他以元朝滅亡為鑒,決心效法唐制,肅正綱紀,以圖明朝的長治久安。他在吳元年就命左相國李善長等草創律令。從他后來的重典治國政策也可以看出朱元璋重視用法律治理國家。選項A正確。清朝律學家薛允升在比較研究唐明兩律后的《唐明律合編》卷九中指出:“大抵事關典禮及風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較明律為重;賊盜及有關帑項錢糧等事,明律則又較唐律為重,亦可以觀世變矣”。他把這個歸結為“重其所重,輕其所輕”的原則。所謂“重其所重,輕其所輕”的原則,是指對于賊盜及有關錢糧等事,明律較唐律處刑為重。唐律一般根據情節輕重做出不同的處理,牽連范圍較小;而明律則不分情節,一律處以重刑,擴大株連的范圍,此即“重其所重”。對于“典禮及風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處罰輕于唐律,此即“輕其所輕”。選項B正確。《大明會典》于明英宗時開始編修,孝宗弘治十五年初步編成。《大明會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為綱,分述各行政機關執掌和事例。因此選項C中認為《大明會典》仿照《元六典》的大綱制定是錯誤的,《大明會典》仿照的是《唐六典》而不是《元六典》。這里提到的《唐六典》是唐玄宗開元年間經過十余年反復修訂而成的,共三十卷。所謂六典,即《周禮·天官·大宰》所說的治、教、禮、政、刑、事六典,分別掌管行政內務、民政教化、禮樂祭祀、軍政武備、刑獄治安、工藝管理六大方面的國家事務。明朝的會審制度分為三種:九卿會審、朝審、大審。九卿會審,又稱為九卿圓審,是對特別重大案件或二次翻供不服案件,由三法司長官會同吏、戶、禮、兵、工五部尚書及通政使九家重要官員共同審理的制度。朝審指由三法司長官與公、侯、伯等爵高位重者,在每年霜降后共同審理大案重囚的制度。大審是由皇帝委派太監會同三法司官員共同審錄罪囚的制度。這是明朝獨有的一種由宦官指揮司法、會審重囚的制度。選項D正確。[難度系數]**11、杜某在擔任某私營醫院副院長期間,利用其分管該院藥品采購、結賬的職務之便,為藥商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藥商賄賂共計人民幣63800元,杜某的行為構成:A、受賄罪B、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C、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D、貪污罪【參考答案】:C【解析】:關于A選項。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區別在于主體不同:受賄罪的主體為國家工作人員;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體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本題中,私營醫院屬于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主體中的“其他單位”,杜某作為私營醫院副院長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因此,A選項錯誤。關于BC選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第7條的規定,將刑法第163條修改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私營醫院屬于“其他單位”,杜某作為私營醫院副院長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3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罪名取消。因此,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關于D選項。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因此,D選項錯誤。12、甲15周歲,系我國某邊鎮中學生。甲和乙一起上學,在路上撿到一手提包。打開后,發現內有1000元錢和4小袋白粉末。甲說:“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樣。我在電視上看過,這東西就是白粉,我們把它賣了,還能發一筆財。”二人遂將4袋白粉均分。甲先將一袋白粉賣與他人,后在學校組織去鄰國旅游時,攜帶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為:A、構成走私毒品罪B、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C、構成販賣毒品罪D、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參考答案】:C【解析】::【答案】C【解析】參見刑法第17(刑事主體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47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規定。13、下列關于全國人大的任期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全國人大每界任期為5年B、在任期屆滿前的3個月以前,會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C、在不能正常選舉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全體委員的2/3以上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大的任期D、但是在非常情況結束后1年以內,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全國人大的任期「解析」B項不正確,應為在任期屆滿前的2個月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14、下列哪項行政法義務可以適用行政強制執行中的代執行?A、道路旁的違章建筑的拆遷B、行政拘留C、特定物的給付義務D、強制收繳財物【參考答案】:A【解析】代執行是指義務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由他人代為履行可以達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機關可以自己代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為履行,向義務人征收代履行費用的強制執行制度。對于涉及人身、特定義務等有關的行政法義務,不能適用代執行。B是涉及人身的行政法義務,不能適用代執行。C和D是涉及特定義務的行政法義務,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15、某個體工商戶李某用食用酒精兌制成白酒,使用某酒廠的糧食白酒“金福”的包裝及標貼向社會銷售。這種兌制成的白酒理化、衛生指標符合標準,每瓶售價為“金福”的一半,銷售狀況很好。據此,對李某的行為如何定性()A、與“金福”差價顯著,不屬于以假充真行為B、國家允許生產代糧白酒,不屬于以假充真行為C、屬于以假充真行為D、有關指標符合國家標準,不屬于以假充真行為【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生產者的以假充真行為,《產品質量法》第31條規定:“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第32條規定:“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題中李某以酒精勾兌成白酒并用某酒廠的糧食白酒的包裝、標貼,以便冒充糧食白酒,使消費者認為該糧食酒降價而踴躍購買,所以李某的行為符合以假充真的條件,構成以假充真的行為。16、閆某是某國有企業的廠長,張某是閆某的秘書,在上任1年內,閆某先后接受送來的賄賂10萬多元,其中有5萬元是通過張某介紹來的人送的,閆某將其中2萬元送給張某作酬勞費。張某后來賭錢欠別人一大筆賭債,于是找到閆某,說:“給我點錢花,否則我就告你。”閆某很害怕,于是給了張某1.5萬元。但是事過不久,張某又找閆某要錢,閆某說手頭沒錢,張某要求其將工會活動的部分經費借給自己先用一用,1個月后保證償還,閆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會活動經費1萬元給了張某,1個月后,閆某被告發。根據以上情況,請回答下列問題。張某與閆某的行為()A、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B、不構成共同犯罪C、構成貪污罪的共同犯罪D、構成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384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17、效率與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標,同時也是理想型司法應具備的兩個基本要素。關于兩者的關系,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輔相成的B、根據我國司法現狀應當作出“公正優先、兼顧效率”的價值選擇C、細化訴訟程序通常導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難以兼得D、司法工作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勘勉敬業,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和效率【參考答案】:C【解析】:司法效率與司法公正效率與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所追求的目標,二者是其相輔相成的,常常互為手段和目的。A項正確。鑒于我國正處于急劇的社會轉型時期,在經濟領域提倡“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在司法領域倡導“效率優先”勢必加劇社會發展的不平衡。因此在司法價值取向問題上,當前我們宜選擇“公正優先,兼顧效率”的價值目標。B項正確。由于效率具有絕對性而公正具有相對性,所以司法效率與司法公正存在著內在的緊張關系。過于強調司法程序公正的時候,司法程序勢必會煩瑣,影響司法效率的提高。但是二者的矛盾并非不可調和,還要看到二者相輔相成的一面。故C項的說法是片面的。本題為選非題,故C項入選。司法人員的專業性既是在追求效率時不可或缺的,又是在追求公正時必不可少的。司法工作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勤勉敬業,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和效率。D項正確。18、下列哪種情形屬于自首?A、甲某犯盜竊罪后,自動投案,但在投案以后又逃跑,后來被公安機關抓獲,如實承認自己的罪行B、甲某在詐騙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后來又翻供,拒不認罪,直到被檢察機關起訴至法院,在庭審期間才又恢復原先如實的供述C、甲因自留地爭議與乙結仇,遂指使兒子丙在乙的水缸中投毒,結果造成乙全家中毒死亡,甲某見罪責難逃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說此次投毒是自己一人所為,與別人無關,一人承擔了案件的全部罪責D、甲某因為在公共汽車上盜竊被當場抓獲,在審問中,甲某又主動交待曾經盜竊作案5起的犯罪事實【參考答案】:B【解析】:關于A選項。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甲投案后又逃跑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如實承認自己罪行的,不構成自首。所以A選項錯誤。關于B選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是在一審判決之前又能如實供述的,應當認定為自首。甲某在詐騙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后來又翻供,拒不認罪,直到被檢察機關起訴至法院,在庭審期間才又恢復原先如實的供述,因其是在一審判決之前如實供述,成立自首。所以B選項正確。關于C選項。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還應當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則應當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實,才能認定為自首。甲自動投案后沒有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隱瞞了其他共犯人丙的投毒行為,不成立自首。所以C選項錯誤。關于D選項。《刑法》第67條第2款規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本題中,甲因為盜竊罪被抓獲,其交待的也是盜竊罪,甲供述的罪行與司法機關掌握的罪行屬同種罪行,不成立自首,成立坦白。如果行為人交待的是盜竊罪以外的搶劫、強奸、放火、詐騙等罪行,應認定為自首。所以D選項錯誤。19、下列關于法律原則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A、法律原則不僅著眼于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B、法律原則在適用上容許法官有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D、相互沖突的法律原則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參考答案】:C【解析】: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的區別如下:(1)在內容上,法律規則的規定是明確具體的,它著眼于主體行為及各種條件(情況)的共性;其明確具體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適用上的“自由裁量”。與此相比,法律原則的著眼點不僅限于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其要求比較籠統、模糊,它不預先設定明確的、具體的假定條件,更沒有設定明確的法律后果。它只對行為或裁判設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標準(即使是有關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也是不具體的),但并不直接告訴應當知何去實現或滿足這些要求或標準,故在適用時具有較大的余地供法官選擇和靈活應用。(2)在適用范圍上,法律規則由于內容具體明確,它們只適用于某一類型的行為。而法律原則對人的行為及其條件有更大的覆蓋面和抽象性,它們是對從社會生活或社會關系中概括出來的某一類行為、某一法律部門甚至全部法律體系均通用的價值準則,具有宏觀的指導性,其適用范圍比法律規則寬廣。(3)在適用方式上,法律規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如果一條規則所規定的事實是概定的,那么,或者這條規則是有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接受該規則所提供的解決辦法。或者該規則是無效的,在這種情況下,該規則對裁決不起任何作用。而法律原則的適用則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因為不同的法律原則是具有不同的“強度”的,而且這些不同強度的原則甚至沖突的原則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例如,在民法中,無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可能與意志自由原則是矛盾的。根據以上內容可知,C項明顯錯誤。20、關于部門規章,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部門規章是執行性的行政規范B、就制定根據而言,部門規章的制定權限比地方政府規章要小一些C、部門規章由國務院部門法制機構組織起草D、部門規章送審稿,由各部門法制機構統一審查【參考答案】:C【解析】:《立法法》第71條第2款規定:“部門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于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因此,選項A正確。《立法法》第71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規章。”《立法法》第73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一)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需要制定規章的事項;(二)屬于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比較上述規定,在缺乏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和決定、命令的情形下,國務院部門不得主動地制定和發布部門規章,而地方政府規章則可以。據此B項正確。《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第13條規定:“部門規章由國務院部門組織起草,地方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起草。國務院部門可以確定規章由其一個或者幾個內設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具體負責起草工作,也可以確定由其法制機構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據此,C項錯誤。《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第18條規定,規章送審稿由法制機構負責統一審查。據此,D項正確。21、下列關于國際法院法官的敘述哪個是錯誤的?A、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他們必須采自不同的國家B、法官在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分別獨立進行選舉,只要在其中一個機關獲得絕對多數票即可當選C、法官任期為9年,可連選連任D、國際法院的院長和副院長從法官中選舉產生【參考答案】:B【解析】:法官必須在聯大和安理會兩個機關同時獲得絕對多數票方能當選。22、下列關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縣級以上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B、縣級以上地方人大常委會領導或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召集本級人大會議C、地方人大常委會會議分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D、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由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處理常委會日常工作【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解析」D項,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由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縣級人大不包括秘書長)組成,選項表述沒有排除縣級人大,是不準確的。23、以為標準,行政程序可分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體行政程序。A、行政程序的適用范圍B、行政行為的對象是否特定C、是否有明確法律規定D、行政效能的差異【參考答案】:B【解析】以行政程序所規范的行政行為是具體的還是抽象的為標準,可分為具體行為程序和抽象行為程序。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而抽象行政行為的對象則是不特定的。這一區分的意義在于:違反不同性質的程序,將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適用不同的法律救濟程序24、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判斷根本違約,其法律效果的主要區別在于()A、能否要求損害賠償B、能否要求繼續履行C、能否采取其他補救措施D、能否宣告合同無效【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根本違約的法律效果。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4條規定,賣方可以宣告合同無效的情形之一,就是“買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約中的任何義務,等于根本違反合同”。反而言之,如買方僅是一般性的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約中的任何義務,而不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時,則賣方不得宣告合同無效。25、下列行為屬于受賄罪的有A、國有玉山公司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回扣,但都明確入賬B、政法委書記支持李某狀告土地局侵權,李某為感謝書記,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書記的癡呆兒子C、計經委張處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推銷產品,收受提成費15000元。D、消費者協會收受某廠的贊助費,把該廠的產品向社會推薦,贊助費的使用有詳細賬目【參考答案】:C【解析】:《刑法》第385條規定了受賄罪構成的基本特征,本條第2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本題中其他幾個選項均具有一定的干擾性,但前兩選項中收受的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并未歸個人所有,而且有明確的賬日記載。D項中并沒有賄賂即財物或財產性利益的收受,所以都應當排除。26、甲公司在城市公園旁開發預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購房款,總額近8000萬元。但甲公司遲遲未開工,按期交房無望。乙、丙等購房人多次集體去甲公司交涉無果。險些引發群體性事件。面對瘋漲房價,乙、丙等購房人為另行購房,無奈與甲公司簽訂《退款協議書》,承諾放棄數額巨大利息、違約金的支付要求,領回原購房款。經咨詢。乙、丙等購房人起訴甲公司。下列哪一說法準確體現了公平正義的有關要求?A、《退款協議書》雖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但為兼顧情理,法院應當依據購房人的要求變更該協議,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違約金B、《退款協議書》是甲公司脅迫乙、丙等人訂立的。為確保合法合理,法院應當依據購房人的要求宣告該協議無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違約金C、《退款協議書>的訂立顯失公平,為保護購房人的利益,法院應當依據購房人的要求撤銷該協議,由甲公司支付利患和違約金D、《退款協議書》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確保利益均衡,法院應當依據購房人的要求撤銷該協議,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違約金【參考答案】:C【解析】:公平正義《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可見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變更協議的前提是:協議是因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使對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而訂立的。選項A中認為協議為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可以讓法院變更協議的內容本身就是矛盾的,不當選。本案中的協議是購房人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簽訂的,而且放棄了數額巨大的利息、保險金的支付要求,協議內容顯失公平.因此可以要求法院撤銷該協議的內容。顯失公平的合同中,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違反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義的原則。因此選項C中法院因顯失公平而撤銷協議的內容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公平正義的要求,當選。《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由此可知B項錯誤。選項D中認為“《退款協議書》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確保利益均衡,法院應當依據購房人的要求撤銷該協議”是錯誤的。因為如果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就應該被認定為無效合同,而不是撤銷合同。本案中法院是應該撤銷房產商與購房人之間的協議;但不是因為協議違反社會公共利益,而是因為協議內容顯失公平。[難度系數]**27、甲給丙人民幣10000元,讓丙在5天內把自己的仇人乙殺死。丙受命后于次日夜潛入乙家見家中無人,遂翻箱倒柜盜走乙家中金銀首飾價值人民幣3000元。在這一案件中,對甲的行為:A、應當從重處罰B、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C、不構成犯罪D、應當從輕處罰【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刑法》第29條的規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甲教唆乙故意殺人,乙未實施殺人行為而實施了盜竊犯罪,可以認定被教唆的乙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甲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28、甲國提名乙擔任甲國駐丙國武官,丙國宣布乙為不受歡迎的人。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丙國宣布乙為不受歡迎的人,不必向甲國解釋原因B、丙國宣布乙為不受歡迎的人,必須向甲國解釋原因C、丙國必須在乙到任前宣布其為不受歡迎的人D、丙國在乙到任后就不能再宣布其為不受歡迎的人【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點是《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關于使館人員派遣的規定。依照《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規定,接受國得隨時不具體解釋即通知派遣國宣告使館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或者其他人員為不能接受。對于使館任何人員,接受國可以在他到達接受國國境前宣告為不受歡迎的人或不能接受,從而拒絕給予入境簽證或者拒絕其入境。外交人員或其他人員就任后從事了與其身份不符的行為,而被終止職務的情況下,也可被宣布為不受歡迎或不能接受。故選A。29、下列有關村民委員會的說法正確的是哪項?()。A、是我國最基層的人民政府B、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C、主任由民主選舉產生,報鄉級人民政府批準D、向鄉級人民政府負責并報告工作【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對村民委員會的認識「解析」《憲法》第111條第1款,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30、甲駕車在某路段行駛時,與己駕駛的車輛相刮,致使甲的車受損,甲下車對乙進行毆打造成輕微傷后駕車離去。公安機關為查處此案,對甲進行傳喚,甲卻回避。公安機關為使甲來接受調查,將甲的汽車扣押。公安機關的扣車行為屬于下列哪項?A、行政強制執行B、行政征收C、行政處罰D、行政強制措施【參考答案】:D【解析】區分行政強制執行與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為了預防、制止或控制某種正在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危險狀態或者為保全證據、確保案件查處工作順利進行,而依法采取的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加以暫時性強制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狀態的行政行為。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在行政相對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時,由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的手段,迫使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政行為。行政強制執行與行政強制措施的區別在于: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義務的履行,因此以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為前提;而行政強制措施目的在于使當事人的人身與財產保持一定狀態,從而預防、制止違法行為或危險狀態的發生,或保全證據等,它不以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為必要的前提;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包括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而行政強制措施的主體只有行政主體。綜上所述,本題中公安機關的扣車行為屬于行政強制措施。即A錯D對。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規定強制地、無償地向行政相對人征集一定數額的金錢或實物的行政行為。即B錯。行政處罰,是指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依法應當給予處罰的行政相對人所實施的法律制裁行為。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等。故選項C不選。31、根據《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項不是采用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A、當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方式進口B、對國內已經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C、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D、產品價格低于我國該產品的價格【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我國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根據《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條例》和《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進口產品采用傾銷或者補貼的方式,并由此對國內已經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或者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障礙的,依照該條例的規定采取反傾銷或者反補貼措施。進口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其正常價值的,為傾銷。正常價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1)進口產品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在出口國市場上有可比價格的,以該可比價格為正常價值;(2)進口產品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在出口國市場上是沒有可比價格的,以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出口到第三國的可比價格或者以該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的生產成本加合理費用、利潤為正常價值。出口價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1)進口產品有實際支付價款或者應當支付價款的價格的,以該價格為出口價格;(2)進口產品沒有出口價格或者其價格不可靠的,以根據該進由產品首次轉售給獨立購買人的價格推定的價格為出口價格;但是,該進口品未轉售給獨立購買人或者未按進口時的狀態轉售的,可以以商務部根據合理基礎推定的價格為出口價格。32、甲系某市交通局局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肆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利,經檢察機關偵查,查明了其主要實施的以下行為,請在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斷的基礎上,選出其中不正確的說法()A、請托人李某之子高考落榜,李找到甲幫忙疏通市教委負責人,適逢教委負責人要為其親戚一走私汽車入戶,二人一拍即合,李子隨被錄取。事后,李送甲1萬元。對于此筆事實應認定成立受賄罪B、請托人乙,為減免養路費找甲幫忙,甲安排下屬辦妥,乙送上1萬元。對于此筆事實應認定成立受賄罪C、交通局與香港人林某合資開辦汽車整容公司。請托人丙因購房需要求甲幫忙,甲遂與整容公司負責人商量,將款借與丙使用,丙事后送甲1萬元。對于此筆事實應成立受賄罪D、丁通過朋友認識甲,覺得今后可能有求于甲,遂以甲子考上大學賀喜為由,送上1萬元,至案發,甲未為丁謀取任何利益,對于此筆事實應認定成立受賄罪【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中,所列四種情形中,A屬斡旋受賄的情形,因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應成立受賄罪;BC均屬收取財物為他人謀利益的情形,均應成立受賄罪;D項中,甲雖收受財物但并未為他人謀利益,且未有為他人謀利益的許諾,不構成犯罪。故D為錯誤。33、關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準確的?A、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國在刑法領域的集中體現B、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罪刑法定充分體現了權力制約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國的政治基礎,罪刑法定同樣以此為思想基礎D、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網民對根據《刑法》規定作出的判決持異議時,應當根據民意判決【參考答案】:D【解析】:罪刑法定原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罪刑法定原則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原則。其基本含義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和“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這正是國家根據法律而不是根據個人意志來管理社會事務的體現,是依法治國的體現。選項A正確。罪刑法定原則規定犯罪行為的界定、種類、構成條件和刑罰處罰的種類、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規定,對于刑法分則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得定罪處罰,這是對國家刑罰權的限制,防止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肆意解釋法律,濫用權力來剝奪人們的權益。體現了權力制約的原財,因此選項B正確。罪刑法定原則是刑法的基本原則,而刑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體現了人民民主原則。另外,罪刑法定原則是對人權的保護和對國家刑罰權力的限制,從而有效防止當權者依照個人意志濫用刑罰權,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體現了人民民主原則。C項正確。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但執法為民的前提是依法執法,即要根據法律的規定進行執法。何為民意,這并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也沒有客觀的判斷標準,如果根據民意進行判決。勢必會導致判決標準的模糊化。依據法律進行判決比依據民意進行判決更具有客觀性,更能真正地保障人民的權益。因此選項D說法錯誤。[難度系數]**34、某晚,一女青年田某見一男子喝的酩酊大醉,神志不清,躺在馬路邊,旁邊放著一只手提包,頓生貪念,遂對旁觀的人謊稱該男子為其男朋友,便將男子扶到僻靜無人之處,拿走其手提包和該男子手上戴的手表,而該男子沒有任何反抗。后來偵查機關將田某抓獲,發現手提包里有現金1萬元,手表價值5000元。田某的行為構成:A、詐騙罪B、盜竊罪C、搶劫罪D、搶奪罪【參考答案】:B【解析】:關于A選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詐騙罪的欺騙行為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本題中,田某是對旁觀的人謊稱醉酒男子為其男朋友,雖然其使用了欺騙手段,但欺騙行為并不是針對被害人本人,且被害人并沒有處分財產的意思,所以不構成詐騙罪。因此,A選項錯誤。關于B選項。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地多次竊取或者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題中,田某正是利用被害人醉酒狀態,神志不清而秘密竊取其財物,田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因此,B選項正確。關于C選項。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而當場劫取財物的行為。如用酒灌醉、用藥物麻醉、利用催眠術催眠、將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備鎖在屋內致其與財產隔離等方法劫取他人財物。應當注意的是,被害人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是因為行為人的積極作為所導致。行為人如果沒有使他人處于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的狀態,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的狀態拿走或奪取財物的,不構成搶劫罪。因此,C選項錯誤。關于D選項。搶奪罪,是指暴力公然奪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題中,田某并沒有對被害人的財物使用暴力,所以不構成搶奪罪。因此,D選項錯誤。35、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申請人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申請,就該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這些規定不包括下列哪項?A、國務院部門規定B、國務院部、委員會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C、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D、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參考答案】:B【解析】見《行政復議法》第7條36、1998年4月3日,我國A進出口公司與英國B公司簽訂了一份紡織面料出口合同,合同金額為100萬美元,約定的價格條件為CIF利物浦。B公司依約于1998年4月15日開出以A公司為受益人、金額100萬美元的不可撤銷信用證。A公司接到信用證后,隨即與中國C運輸公司簽訂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并向D保險公司投保了海運一切險,而C公司亦依約定時間在天津港裝船,將貨物運往利物浦。船行途中,因遭遇風暴,船長命令將A公司交運的部分紡織面料投人海中,到岸交貨時,B公司僅僅收到價值60萬美元的紡織面料。那么,對于B公司遭受的損失()A、應由A公司向C公司要求賠償B、應由B公司向C公司要求賠償C、應由A公司向D公司要求賠償D、應由B公司向D公司要求賠償【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涉外賠償。(1)信用證與買賣合同相互獨立,信用證開出后,除A公司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的條件不符外,銀行即不得拒付信用證項下的貨款,B公司也無權要求其拒付。(2)因A公司就該批貨物的海上運輸向D公司投保了海運一切險,故該貨物因自然災害被投入海的損失應由D公司予以賠償;又根據CIF價格條件,B公司自應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后的一切風險,A公司僅是代為辦理保險手續,故B公司應自行向D公司索賠。37、下列有關應急程序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全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B、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C、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國范圍內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全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備案后實施D、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10條、第19條的規定,全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而不是備案后實施。省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而不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接到報告1小時內,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而不是向國務院報告。所以選項B正確38、中國清末修訂法律館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關該草案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A、《大清民律草案》的結構順序是: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B、日本法學家參與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體現了“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精神D、《大清民律草案》經正式公布,但未及實施,清王朝即告崩潰【參考答案】:D【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訂法律館于1907年著手制定,其中,日本著名法學家松岡正義參與制定。該法制定的基本思路體現了“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精神,該草案仿照《德國民法典》的體列,由五編組成。其中,總則、債法、物權三編主要吸收德國民法之精華,而親屬和繼承二編,則帶有濃厚的中國特色。39、下列關于日耳曼法的說法哪一項是正確的A、日耳曼法是成文法B、日耳曼法是屬人主義法C、日耳曼法具有抽象的法規,如具有關于所有權的抽象概念D、日耳曼法規定,只要是自由人,都享有對土地的所有權.沒有什么限制【參考答案】:B【解析】:日耳曼法是指5-9世紀西歐早期封建時期適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這種法律是日耳曼人侵入西羅馬帝國后建立國家的過程中,由原有的部落習慣逐漸發展而成的。它并不是一種中央權力制定出來的,而是來自于一種民族習慣,是不成文的,與道德沒有嚴格的區別,是屬人的。日耳曼法是具體的法律,沒有抽象的法規,因此沒有關于所有權的抽象概念。其特點就是身份決定權利和義務,個人的權利的行使受團體的限制。所以其與羅馬法是不同的,羅馬法規定,只要最自由人,都享有對土地的所有權,沒有什么限制。40、某村民A欲利用本村土地辦一服裝廠(個人獨資企業),其應如何解決企業生產經營用地?()A、與村委會訂立土地使用合同取得本村土地使用權B、申請人民政府審批取得本村集體土地使用權C、利用自家承包經營的土地D、依法經人民政府審批,將需要使用的本村土地征為國有,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參考答案】:D【解析】: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土地管理法》第59條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44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見,利用農村集體土地興辦工廠,必須將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再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本題應選D。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前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姜某于1996年經律師資格考試合格取得律師資格,1997年7月1日辭職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依《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姜某在實習期間可以從事哪些業務活動?A、以律師名義出具法律意見書B、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并收取顧問費C、不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民事訴訟代理業務D、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刑事辯護業務【參考答案】:B,C【解析】:本題涉及檢察官的任職回避和律師法的相關規定。實習律師未取得律師執業資格,且其從檢察院離任不到2年。3、下列有關犯罪預備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犯罪預備既可以是為了自己實行犯罪而預備,也可以是為了他人實行犯罪而預備B、實施預備行為后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著手實行的,屬于犯罪預備C、犯罪預備階段的行為既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可能成立犯罪預備D、對于預備階段的中止犯,除了適用中止犯的規定減免刑罰之外,還應同時適用預備犯的減免規定【參考答案】:A,B,C【解析】:犯罪的預備形態犯罪預備是指行為人為實施犯罪創造條件的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犯罪實行行為的犯罪停止形態。對于犯罪預備應注意兩點:(1)犯罪預備只存在于犯罪著手之前,在這個階段存在的停止形態如果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造成的,成立犯罪預備,如果是行為人自愿停止的,則成立犯罪中止。(2)在故意犯罪的過程中,只能存在一個犯罪停止形態。即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這幾者之間是不能并存的。由此我們可以對本題作出判斷。首先,A選項表述的是共同犯罪中的預備情形(如為同案犯實施犯罪而預備),B選項的內容即是犯罪預備概念所表達的內容,因而均是正確的。在犯罪預備階段由于停止的原因不同可能成立犯罪預備和犯罪中止兩種情形,因而C正確。但是,應明確,這兩種情形是不能并存的,成立犯罪中止,就不能成立犯罪預備,因而也就不存在同時適用中止和預備兩種不同的從寬處罰原則的問題。D選項是錯誤的。4、下列關于大陸架的說法正確的有:()A、國家對其大陸架的資源具有主權權利及相應的管轄權,但它又不屬于國家的領土,國家對其大陸架不具有領土的完整主權,大陸架上仍允許他國保持某些權利,且不影響其上覆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B、沿海國為勘探大陸架和開發其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但這種權利不是專屬的C、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D、大陸架不僅是沿海國陸地領土在其領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該國管轄范圍之內的海底區域【參考答案】:A,C【考點】大陸架的法律地位以及他國在其上的相關權利【解析】沿海國因為勘探、開發大陸架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大陸架行使專屬主權權利。5、我國刑法規定,假釋的考驗期是A、拘役的考驗期為沒有執行完畢刑期的2倍B、有期徒刑的考驗期為10年C、有期徒刑的考驗期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D、無期徒刑的考驗期為10年【參考答案】:C,D【解析】:刑法第83條規定: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10年。6、下列哪些法律淵源是地方政府開征、停征某種稅收的依據?A、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B、國務院依據法律授權制定的行政法規C、國務院有關部委制定的部門規章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參考答案】:A,B【考點】稅收的征收依據【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條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本條中的“法律”明顯是狹義的法律概念,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據此,地方政府開征、停征某種稅收的依據只能是法律、國務院依據法律授權制定的行政法規。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B。7、下列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哪些屬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A、某私營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B、某國家機關與工勤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C、某公司董事長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D、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參考答案】:A,B【考點】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條第1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首先,選項D是兩個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盡管名稱是“勞務,合同”,但二者之間并沒有勞動者一方,故可先行排除。選項A、B中一方均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2條的規定。本題的難點是對選項C的理解,從該選項的表述應該有兩種意思,一是公司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是代表和被代表、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因此其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也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二是從形式上看,公司董事長與公司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屬于勞動合同的一種。但從出題者的意圖揣摩來看,本選項應該考查的是第一種意思。故排除選項C。8、王某購買的商品房交付后即進行裝修,后發現墻體嚴重滲水,客廳、臥室墻壁和衛生間的頂部及墻面各有三分之一的滲水面,造成裝修后的壁紙卷曲、剝落。開發商接到王某反映后,經檢驗,屬于施工單位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漏做王某家樓上地面的防水層所致。開發商應向王某提供哪些補救?A、接受退房、退回購房款并賠償損失B、退房并按房價雙倍賠償C、妥善修理并支付相應賠償D、按原房價在原地置換一套面積更大、樓層更好并且裝修完畢的房屋【參考答案】:A,C9、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A、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B、有退贓、退賠表現的C、主動投案的D、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考點是有關司法解釋關于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可不作為犯罪處理的條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己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全部退贓、退賠的;主動投案的: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故選ACD。10、太平天國的綱領性的法律文件有A、《天朝田畝制度》B、《太平條規》C、《太平刑律》D、《資政新篇》【參考答案】:A,D【解析】:《天朝田畝制度》、《資政新篇》是太平天國的綱領性文件,《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的基本建國綱領,是其立法準則,《資政新篇》是太平天國為挽救衰敗國勢而設立的帶有資本主義色彩的綱領性文件。11、下列哪些不屬于我國行政法的淵源?A、國際條約B、人民法院的行政判例C、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D、行政法基本原則【參考答案】:B,D【解析】:法院判例與行政法基本原則作為行政法的法律淵源,在我國法律上都不予以承認。我國行政法的淵源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行政規章、國際條約和協定、法律解釋。12、下列關于法的正式淵源和非正式淵源的說法正確的是:A、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夠直接作為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規范來源B、非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但卻具有法律意義并可能構成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準則來源C、表現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淵源,是決定法官審理待決案件的唯一依據D、法官必須考慮正式法律淵源;但是對于非正式淵源而言,法官可以考慮,也可以不考慮【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律淵源[答案及解析]ABD。根據效力的不同,法律淵源可以分為正式法律淵源與非正式法律淵源。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夠直接作為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規范來源。正式法律淵源主要為制定法,即不同國家機關根據具體職權和程序制定的各種規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但卻具有法律意義并可能構成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準則來源,如正義標準、理性標準、公共政策、習慣等。正是因為非正式法律淵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淵源并不是法官審理案件的唯一依據。為了保證法官判決的公正性,基本的正義觀念、社會習俗等準則來源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判決過程。但是,這些準則來源顯然與成文法不同,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這些因素并不能產生法律上的直接約束力。雖然法官無法從這種法律淵源中獲得合法性與法律約束力,但是它們可以作為證明判決具備實質合理性的基礎。法官的判決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淵源之上,而對于非正式法律淵源而言,雖然法官同樣需要在判決中予以考慮,但是這種考慮并非必然。因此,A、B、D項正確。13、依相關司法解釋,下列選項中屬于集中管轄的案件有哪幾項?()A、在中越邊境的中國公民李某與越南公民阮某的貿易合同糾紛B、中國甲公司與美國乙公司之間的知識產權案件C、申請撤銷、承認與強制執行國際仲裁裁決的案件或申請承認和強制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裁定的案件D、中國甲公司與法國乙公司關于信用證的糾紛案件【參考答案】:C,D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涉外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信用證糾紛案件,申請撤銷、承認與強制執行國際仲裁裁決的案件,審查有關涉外民商事仲裁條款效力的案件,申請承認和強制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裁定案件,上述五類案件的第一審管轄權歸于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省會、自治區首府、直轄市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經濟特區、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級人民法院以及高級人民法院。第4條規定,發生在與外國接壤的邊境省份的邊境貿易糾紛案件,涉外房地產案件和涉外知識產權案件,不適用本規定。CD正確。14、下列關于法官任免的說法正確的選項是:A、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應從法官或其他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B、法官不得兼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C、經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應當依法辭退D、辭職或被辭退的,應當提請免除其職務【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法官法》第1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應當從法官或者其他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故A選項說法正確。根據《法官法》第15條規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可知B選項說法正確。根據《法官法》第13條的規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提請免除其職務:……(四)經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第40條:“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確定為不稱職的;”故C選項的說法錯誤。根據《法官法》第13條的規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提請免除其職務:……(七)辭職或者被辭退的;……”故D選項的說法正確。15、下列糾紛中,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有。A、張某對某政府就其與李四之間土地使用權歸屬的裁決不服B、王某不服某公安機關認為其有犯罪嫌疑而進行的刑事拘留C、趙某不服某海關以走私嫌疑為由將其扣留24小時D、公務員王某不服所在機關對其作出的記過處分【參考答案】:A,C【解析】:本題涉及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參見《行政訴訟法》第11、12條16、下列哪些選項屬于條約有效必須具備的實質性要件?A、具有完全的締約權B、締約國自由地表示同意C、符合任意法D、符合強行法【參考答案】:A,B,D【解析】:一項書面條約除必須具備條約文本,以及對條約的簽署或批準等形式條件外,其有效性還須具有三個完整要件,具有完全締約權;自由同意符合強行法。17、甲國人特里長期居于乙國,丙國人王某長期居于中國,兩人在北京經營相互競爭的同種產品。特里不時在互聯網上發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國法院起訴特里侵犯其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關于該案的法律適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名譽權的內容應適用中國法律,因為權利人的經常居住地在中國B、肖像權的侵害適用甲國法律,因為侵權人是甲國人C、姓名權的侵害適用乙國法律,因為侵權人的經常居所地在乙國D、網絡侵權應當適用丙國法律,因為被侵權人是丙國人【參考答案】:B,C,D18、甲公司和乙公司簽署了一份買賣合同,乙公司在合同中承諾對于甲公司的技術秘密給予保密。甲公司的競爭對手丙公司知道這一情況后讓王某向乙公司獲取甲公司的技術秘密。王某遂向其好友乙公司的經理張某探知情況,經不住王某的請求,張某將該技術秘密告知了王某。王某馬上將該技術秘密告知了本單位領導。后丙公司將該技術秘密以自己的名義高價賣給了丁公司。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哪些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業秘密()A、乙公司B、王某C、丙公司D、丁公司【參考答案】:A,C本題考查侵犯商業秘密的侵權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本條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可見侵犯商業秘密的主體是經營者,王某非經營者,選項B排除。張某為乙公司管理員,其依據該身份才了解甲公司的技術秘密,故其泄漏甲公司的技術秘密,應視為乙公司的行為,選項A當選。丙公司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選項C當選。丁公司不知該技術秘密是甲公司的,而向丙公司購買,不構成侵犯商業秘密,選項D排除19、東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產線在投入生產過程中,下列哪些行為違反《勞動法》規定?()。A、安排女技術員參加公司技術攻關小組并到位于地下的設備室進行檢測B、在防止有毒氣體泄漏的預警裝置調試完成之前,開始生產線的試運行C、試運行期間,從事特種作業的操作員已經接受了專門培訓,但未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D、試運行開始前,未對生產線上的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參考答案】:B,C20、人民法院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裁定、決定,屬于依法確認,當事人可以根據該判決、裁定、決定提出國家賠償申請:()A、判決宣告無罪并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B、依法撤銷違法司法拘留、罰款、財產保全、執行裁定、決定的C、一審判決宣告無罪,已經進入二審程序D、檢察院工作人員甲、乙刑訊逼供導致公民丙傷殘,甲、乙因此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參考答案】:A,B,D【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五條。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裁定、決定,屬于依法確認,當事人可以根據該判決、裁定、決定提出國家賠償申請:(一)逮捕決定已經依法撤銷的,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判決宣告無罪并已發生法律效力的;(三)實施了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第(四)、(五)項規定的行為責任人員已被依法追究的;(四)實施了國家賠償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行為,并已依法作出撤銷決定的;(五)依法撤銷違法司法拘留、罰款、財產保全、執行裁定、決定的;(六)對違法行為予以糾正的其他情形。21、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通過立法的形式設定下列種類的行政處罰?A、責令停產停業B、行政拘留C、吊銷許可證D、吊銷企業營業執照【參考答案】:A,C【解析】:見《行政處罰法律》第11條。22、傳統國際法上的“訴諸戰爭權”在近代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在現代A、法律上已明確禁止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B、侵略戰爭是違反國際法的嚴重罪行C、國際法不排除現存的民族解放戰爭,但不允許新的民族獨立以戰爭方式解決D、在聯合國安理會采取必要措施前不得進行自衛戰爭【參考答案】:A,B【解析】:法律并不禁止戰爭,而是禁止以戰爭方式解決國際爭端。《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在安理會采取必要的方法前,聯合國不禁止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自然權利。各國人民為求獨立、領土完整、民族統一,以一切可用手段進行斗爭,包括武裝斗爭在內,都是合法的。國際法不排除從事合法戰爭,而合法戰爭包括自衛戰爭、民族獨立和民族解放戰爭以及聯合國安理會授權或采取的行動。23、下列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項目包括:()A、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B、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C、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D、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參考答案】:A,B參見《社會保險法》第38、39條。24、甲國因故宣布乙國駐甲國使館的一名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后,乙國也宣布了甲國駐乙國使館中的一名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假設甲乙兩個國家都是l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成員國,對此,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A、乙國的做法屬于國際法上的反報B、乙國的做法屬于國際法上的報復C、甲乙兩國的做法都違反了其所承擔的國際義務,應對此承擔國際責任D、甲國的做法違反了其所承擔的國際義務,應承擔國際責任;乙國的做法屬于國際法上的對抗,可以不因此承擔國際責任【參考答案】:B,C,D【考點】反報和報復【解析】反報和報復最主要的區別在于反報針對的是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采取的措施,而報復針對的是違反國際法的措施,而本案中顯然甲國的行為不違反國際法,所以BD不正確,而對于反報措施是不必承擔國際法律責任的,所以C選項也不正確。25、根據刑法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包括?A、毒品犯罪B、走私犯罪C、貪污賄賂犯罪D、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刑法修正案(六)》對刑法第191條的修訂,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由原來的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四種增加為七種,新增加了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三種上游犯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26、下列哪些犯罪行為,應按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理?A、拐賣婦女又奸淫被拐賣婦女B、司法工作人員枉法裁判又構成受賄罪C、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又殺人D、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又強奸被組織人【參考答案】:C,D【解析】:依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故不選A.依刑法第399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又收受賄賂,構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賄罪的,屬于牽連犯的行為,按照其中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枉法裁判又收受賄賂,構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受賄罪的,屬于牽連犯的行為,按照其中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故不選B.依刑法第294條規定,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如指使組織成員殺人、放火或者接受組織派遣任務實行殺人、放火等犯罪行為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境外的黑社會組織人員到中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即構成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如果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應當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故選C.依刑法第318條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故選D。27、以下哪些是違反法官職業道德的行為?A、某法官的一位朋友提出申訴,因不屬于本院管轄,他介紹其到下級法院一位他認識法官那里立案B、某法官與該案的當事人有近親屬關系,但他認為他能夠秉公辦案,于是未主動回避C、法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了案件的審理進程D、法官審理案件超審限【參考答案】:A,B,C【解析】: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過言語、表情或者行為流露自己對裁判結果的觀點或者態度。法官不得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泄露或者提供有關案件的審理情況、承辦案件法官的聯系方式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為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聯系和介紹承辦案件的法官。法官在審判活動中,除了應當自覺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認為自己審理某案件時可能引起公眾對該案件公正裁判產生合理懷疑的,應當提出不宜審理該案件的請求。28、下列哪些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有關國家機關履行一定手續加以證明,才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A、小張和小王結婚B、老杜將自己的私有住房轉讓給小丁C、陳女士參加所在選區的人民代表選舉D、某公司去保險公司為職員大李投保【參考答案】:A,B,C【解析】: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D項錯在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到保險公司投保只須當事人合意并簽訂保險合同,無須至有關國家機關辦理登記或其他手續29、下列關于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的說法中,哪些是錯誤的()A、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B、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予以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C、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20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準予設立的決定D、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參考答案】:B,C本題考查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程序。根據《律師法》第18條規定:“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予以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準予設立的決定。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可知B、C符合題意30、法律關系是一個基本的法律概念。下列選項中對法律關系的表述正確的有哪些?()。A、按照法律關系產生的依據、作用和實現規范的內容不同,法律關系可以分為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B、在法學上,美國法學家韋斯利。紐科姆。霍菲爾德于1839年第一次對法律關系作出了理論闡述C、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的實現形式,是法律規范的內容(行為模式及其后果)在現實生活中得到的具體貫徹D、有些法律關系的產生,不僅要通過法律規范所體現的國家意志,而且要通過法律關系參加者個人意志的一致表示。但有很多法律關系的產生,并不需要這種意志表示【參考答案】:A,C,D【考點】法律關系【解析】B項表述不正確。在法學上,l839年第一次對法律關系作出理論闡述的是德國法學家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薩維尼是歷史法學派的代表認為,也是著名的民法學家。有些法律關系的產生,不僅要通過法律規范所體現的國家意志,而且要通過法律關系參加者個人意志的一致表示(如多數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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