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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52022年10月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第四次同步檢測卷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某醫院確診張某為癌癥晚期,建議采取放射治療,張某同意。醫院在放射治療過程中致張某傷殘。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醫院賠償。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張某的傷殘確系醫院的醫療行為所致。但法官在歸責時發現,該案既可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過錯原則,也可適用《民法通則》第123;條的無過錯原則。這是一種法律責任競合現象。對此,下列哪種說法是錯誤的?()。A、該法律責任競合實質上是指兩個不同的法律規范可以同時適用于同一案件B、法律責任競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實的認定過程中發現的C、法律責任競合是法律實踐中的一種客觀存在,因而各國在立法層面對其作出了相同的規定D、法律解釋是解決法律責任競合的一種途徑或方法【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律責任競合;法律解釋「解析」法律責任的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它是法律上競合的一種,既可以發生在同一法律部門內部,如民法上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也可以發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門之間,如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等之間的競合。法律責任的競合是客觀存在的,是因為不同的法律規范從不同的角度對社會關系加以調整,而由于法律規范在調整社會關系時可能會產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不同的法律規范,面臨數種法律責任,從而引起法律責任的競合問題。法律責任競合往往在法律事實的認定過程中被發現。實踐中解決法律責任競合的方法很多,包括法律解釋、事實解釋、辨證推理等。故選項ABD的說法是正確的。然而由于各國的社會基礎不同,使得各國在立法上對法律責任競合采取了不同的解決方法。故選項C是錯誤的。本題答案為C、2、我國《刑法》分則根據犯罪所侵犯的何種客體把犯罪分為十大類?A、一般客體B、同類客體C、直接客體D、簡單客體【參考答案】:B【解析】:我國《刑法》分則根據犯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把犯罪分為十大類。同類客體是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類社會關系,或者說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會關系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3、下列屬于狹義的立法活動的是:()。A、國務院制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B、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第384條第l款關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含義做出解釋C、山東省人大制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D、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于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狹義的立法「解析」狹義的立法活動專指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制定法律這種特殊的規范性文件的活動。4、路某(15歲)先后唆使張某(15歲)盜竊他人的財物折價1萬余元;唆使李某(19歲)綁架他人勒索財物計2000余元;唆使王某(15歲)搶劫他人財物計1500元。路某的行為構成何罪?A、盜竊罪B、搶劫罪C、綁架罪D、搶劫罪、綁架罪【參考答案】:B【解析】: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人的刑事責任范圍在我國刑法中,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是負相對刑事責任的人,其所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刑法有明確的規定。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也表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成為某些具體罪行主體要件的范圍是特定的,僅限于這幾種嚴重的故意犯罪,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而不能成為其他犯罪的主體。本題中,行為主體路某是15歲,屬于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范疇。根據共同犯罪理論,教唆者所實施的教唆行為本身并不能獨立定罪,而應依據其所教唆的具體犯罪行為內容來定罪處罰,而在其所實施的三種犯罪行為中,只有教唆他人搶劫財物的行為符合其應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即構成搶劫罪,而對于另外兩種犯罪行為(教唆他人盜竊與教唆他人綁架)不在此范圍之列,故其不構成這兩罪。5、從違法行為的構成要素看,判斷某一行為是否違法的關鍵因素是什么?()。A、該行為在法律上被確認為違法B、該行為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C、該行為由具有責任能力的主體作出D、該行為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某種社會關系和社會利益【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違法行為的概念。「解析」違法行為構成要素中,違反法律即在法律上被確定為違法是前提和基礎,其他要素都是基于這一要素而存在的。如果不滿足這一要素,違法行為就不稱其為違法行為。這也就是法未禁止不為非的原則。因此,A為應選項。至于BCD項,雖然作為違法行為的構成要素,但是具有例外情形,如無過失責任的存在,限制行為能力人做出的違法行為等。同時,其自身的界定也離不開法律的確認。6、某醫院婦產科護士甲值夜班時,一新生嬰兒啼哭不止,甲為了止住其哭鬧,遂將仰臥的嬰兒翻轉成俯臥,并將棉被蓋住嬰兒頭部。半小時后,甲再查看時,發現該嬰兒已無呼吸,該嬰兒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該嬰兒系俯臥使口、鼻受壓迫,窒息而亡。甲對嬰兒的死亡結果有何種主觀罪過?A、間接故意B、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過失D、過于自信的過失【參考答案】:C【解析】:犯罪的主觀心理狀態本案中護士對嬰兒的死亡是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因而選項A、B是錯誤的。由于題中并沒有給出護士輕信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發生的條件,因而不屬于過于自信過失。護士甲作為一個專業人員,對其行為的危險性應該能夠預見到,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到,所以其主觀罪過應為疏忽大意的過失。7、最高人民法院在審判的實踐中通過對下級法院類似案件的若干判決進行比較,從中選擇出個別可供其他法院借鑒的案例,這種推理方法是下列哪一種?()。A、歸納推理方法B、辨證推理方法C、類比推理方法D、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方法的結合【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法律推理「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在審判的實踐中通過對下級法院的類似案件的若干判決進行比較,從中選擇出個別可供其他法院借鑒的案例,這是一種歸納與類比相結合的過程,所以選D、8、下列選項中哪項行為構成正當防衛?A、某便衣民警帶領聯防人員夜間巡邏,見一卡車停在路旁,車上無人,遂前去查看。該車司回來,疑有人偷車,即找幾人持棍趕到現場,民警誤認為壞人襲擊開槍將司打死B、甲、乙、丙同在飯館喝酒,甲、乙因故爭吵并糾打起來,兩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丙將兩人勸開,先在一旁勸說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甲重傷C、一日,甲忽見乙持刀追逐其鄰居年僅8歲的兒子,為使孩子免遭不測,甲隨手操起一根鐵棍,把乙打倒。經查,乙左腳被打致粉碎性骨折D、甲騎車不慎撞著行人乙,乙上前對甲拳打腳踢,致甲鼻、口出血,然后揚長而去【參考答案】:C【解析】:【正確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依此可知,正當防衛的基本條件包括:防衛意圖(主觀條件)、防衛起因、防衛客體(打擊對象)、防衛時間(時間條件)、防衛限度等。A項中民警的行為屬假想防衛;B項中乙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D項中的行為也構成故意傷害;只有C項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9、從近代中國的法律來看,其主要傳統、淵源和風格屬于下列哪一法系?()。A、中華法系B、大陸法系C、印度法系D、英美法系【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法系「解析」古代中國的法律屬于中華法系;近代中國的法律屬于大陸法系10、張某從鄰居男孩小偉手中騙得房門鑰匙一把,即作了模壓并仿制,后還了鑰匙。一日張某拿著仿制的鑰匙去小偉家企圖開門行竊,因鑰匙仿制不準,未能得逞,準備回家加工后繼續作案,此時被人抓獲。張某的行為屬于:A、犯罪預備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正確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22條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23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24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從題中可以看出,張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因為其本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為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故C項為正確答案。11、《法經》中的下列哪一篇規定了“六禁”?()。A、盜法B、賊法C、雜法D、具法【參考答案】:C【解析】:《法經》《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經》共六篇:《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其中《盜法》、《賊法》是關于懲罰危害國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財產的法律規定。《網法》又稱《囚法》是關于囚禁和審判罪犯的法律規定;《捕法》是關于追捕盜賊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規定;《網》、《捕》二篇多屬于訴訟法的范圍。《雜法》是關于“盜賊”以外的其他犯罪與刑罰的規定,主要規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具法》是關于定罪量刑中從輕從重法律原則的規定;起著“具其加減”的作用,相當于近代刑法典中的總則部分。所以答案為C。12、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處罰A、從輕B、減輕C、免除D、從輕或減輕【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刑法》第29條的規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3、市民張某在城市街道上無照銷售食品,在被城市綜合管理執法人員查處過程中暴力抗法,導致一名城市綜合管理執法人員受傷。經媒體報道,人們議論紛紛。關于此事,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王某指出,城市綜合管理執法人員的活動屬于執法行為,具有權威性B、劉某認為,城市綜合管理機構執法,不僅要合法,還要強調公平合理,其執法方式應讓一般社會公眾能夠接受C、趙某認為,如果老百姓認為執法不公,就有奮起反抗的權利D、陳某說,守法是公民的義務,如果認為城市綜合管理機構執法不當,可以采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方式尋求救濟,暴力抗法顯然是不對的【參考答案】:C14、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甲違反海關法規,將大量黃金運輸進境,不予申報,逃避關稅。甲的行為成立走私貴重金屬罪B、乙生產、銷售劣藥,沒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但銷售金額超過了5萬元。乙的行為成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C、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學中高息攬儲,吸收存款100萬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貸給他人。丙向其同學還本付息后,違法所得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丙的行為成立非法經營罪與高利轉袋罪的想象競合犯D、承擔資產評估職責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后,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丁的行為構成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應實行數罪并罰【參考答案】:B【知識點】走私普通貨物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與高利轉袋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A不選,因為A構成走私普通物品罪。B選,生產、銷售劣藥罪是結果犯,因此乙不構成該罪,但其金額超過5萬元,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形成法條競合,依刑法149條,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C不選,高利轉貸指套取金融機構的貸款再轉貸的行為。D不選,依刑法229條,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丁只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索取財物構成其加重情節。15、關于羅馬法的法律分類,下列哪一類是以法律的適用范圍為根據劃分的?A、公法和私法B、人法、物法和訴訟法C、自然法、市民法和萬民法D、市民法與長官法【參考答案】:C16、張某為了發財致富便使用紅糖和淀粉加工生產了300箱假“板藍根沖劑”,分6次售出,得贓款250000元,張某的行為應構成:()A、非法經營罪B、詐騙罪C、生產、銷售假藥罪D、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刑法第141條的規定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才能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而本案中張某的行為并沒有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因此根據刑法149條的規定張某應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17、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薦一種雅蘭牌護膚產品。王某對該品牌產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釋為店慶優惠。王某買回使用后,面部出現紅腫、瘙癢,苦不堪言。質檢部門認定系假冒劣質產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賠。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美容店不知道該產品為假名牌,不應承擔責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產者,不應承擔責任C、王某對該產品有懷疑仍接受了服務,應承擔部分責任D、美容店違反了保證商品和服務安全的義務,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參考答案】:D18、甲與走私鋼材的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貨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論處。A、偽造發票共犯B、偽證罪共犯C、走私普通貨物罪共犯D、破壞通信罪共犯【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走私罪。甲與走私鋼材的罪犯在主觀上有共同故意,在客觀上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為,幫助他人走私,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共犯。見《刑法》第25、153條。甲是與走私罪犯共謀,不成立其他罪的共同犯罪。19、普拉克是外國公民,在一起由中國法院審理的涉外侵權案件中為原告。普拉克請求使用其本國語言進行訴訟。關于中國法院對該請求的處理,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尊重普拉克的這一請求,使用其本國的語言進行案件的審理B、駁回普拉克的這一請求,使用中文進行案件的審理,告知由其自行解決翻譯問題C、駁回普拉克的這一請求,以中文進行案件的審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應為其提供翻譯D、駁回普拉克的這一請求,使用中文進行案件的審理,但可為其提供免費翻譯【參考答案】:C20、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合同詐騙罪。下列哪種行為不符合上述條件,不構成合同詐騙罪?A、某甲未經盧某同意用盧某名義簽訂合同B、某乙為取得對方當事人的信任,要求自己在審計事務所工作的同學楊某為自己出具一份產權證明作擔保C、某丙在簽訂合同后,攜帶對方當事人給付的兩千元定金逃匿D、某丁借用其他單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簽訂合同【參考答案】:D【解析】:合同詐騙罪。《刑法》第224條。本題中選項A屬于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為,選項B屬于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的行為,選項C屬于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定金后逃匿的行為,這幾種行為均為合同詐騙罪的客觀方面的法定表現形式。注意,D中的借用行為和冒用行為的性質是不同的,借用可以構成民事上的連帶責任關系,但不屬于犯罪行為。2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這一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從法的要素角度看,該規定屬于任意性規則B、從法的適用角度看,該規定在適用時不需要法官進行推理C、從法的特征角度看,該規定體現了法的可訴性特點D、從法的作用角度看,該規定為行為人提供了不確定的指引【參考答案】:B22、下列關于搶劫罪的,正確的有()A、民工某甲外出打工時將菜刀放在棉被中捆好,背在身上,實施搶奪時被警察抓獲,后查看棉被時發現了菜刀。民工某甲構成準搶劫,應定搶劫罪。B、乙經常邀約甲的妻子打麻將,為此導致甲夫妻不和。某日乙又將甲妻邀至乙家打麻將,甲得知后來到乙的住處,掀翻麻將桌,打了乙幾耳光,并對乙說:“你破壞了我的家庭,必須賠償5000元。”乙只好掏了5000元給甲,甲構成搶劫罪。C、15歲的甲潛入乙家,從乙的抽屜里竊得4000元現金,恰逢此時,乙的兒子丙放學回家,甲為了窩藏贓物,對丙實施暴力,導致丙輕傷,對甲應認定為搶劫罪。D、甲和在國有銀行上班的乙是一對戀人,但二人苦于結婚沒錢,于是甲說服乙,在乙所工作的銀行營業所值班時,由甲前去營業所假裝打劫,共同分贓,然后遠走高飛,乙同意。2005年4月3日,在只有乙值班時,甲沖進營業廳,用玩具手槍指向乙和大廳內的革命群眾高喊:“繳錢不殺!”乙假裝害怕,將預先準備好的100萬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攜款逃走。之后甲、乙平分贓款。甲乙構成搶劫罪。【參考答案】:C【解析】:攜帶兇器搶奪、搶劫,敲詐勒索、的區別,犯罪構成在A項中,攜帶兇器應具有隨時可能使用或當場能夠及時使用的特點,即具有隨時使用的可能性,否則,不能認定為攜帶兇器搶奪。民工外出打工時,將菜刀放在棉被中捆好后背在背后;實施搶奪時,被警察抓獲;警察查看棉被時發現了菜刀。對此,不能認定為攜帶兇器搶奪。在B項中,甲雖然對乙實施了暴力行為,但從當時的環境來看,甲打了乙幾耳光,并不足以抑制乙的反抗,故不應認定為搶劫罪,而應認定甲為敲詐勒索罪。附帶說明的是,搶劫罪中的脅迫與其他方法,都必須達到足以抑制對方反抗的程度。在C項中,15歲的甲雖然沒有達到對盜竊罪負刑事責任的年齡,但其盜竊行為仍然是在盜竊故意支配下實施的,故符合“犯盜竊罪”的條件,應認定為準搶劫。〈刑法〉269條規定的轉化型搶劫是一種行為的轉化,或者說是一種故意的轉化,而不是罪名的轉化。C項對甲應認定為搶劫罪是正確的在D項中,甲乙二人的打劫金融機構的行為實際是一種偽裝,而利用公職人員的便利條件才是導致危害結果發生的關鍵。也就是說,暴力行為與危害結果的發生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而利用職務之便才與危害結果的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所以,在同一案件中,兩種行為的界限認定出現模糊的情況下,通說應以主要的行為性質來認定,所以要定貪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二人是貪污罪的共犯。23、中國籍人李某2008年隨父母定居甲國,甲國法律規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為21周歲。2009年7月李某19周歲,在其回國期間與國內某電腦軟件公司簽訂了購買電腦軟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國有關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法律規定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某電腦軟件公司即向我國法院起訴。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應適用甲國法律認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B、應適用中國法律認定李某在中國的行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C、李某已在甲國定居,在中國所為行為應適用定居國法律D、李某在甲國履行該合同的行為應適用甲國法律【參考答案】:B24、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張信用卡到自動取款機上取款,卡上余額為人民幣500元,王某欲取出其中的300元。在取款時由于操作失誤多加了一個零,所輸入的數字變成了3000元。出人意料的是,自動取款機并未因操作失誤而拒付,而是果然吐出3000元。王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結果自動取款機又吐出3000元。此時,王某已經知道自動取款機出現故障,但出于貪心,王某又先后從自動取款機中取出人民幣2萬元,占為己有。王某的行為構成。A、侵占罪B、詐騙罪C、盜竊罪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王某第一次獲得3000元人民幣,是操作失誤所致,具有不當得利性質,但后來他明知自動取款機發生故障,還多次取款,這是利用自動取款機的故障進行盜竊的行為,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25、中國公司與新加坡公司協議將其貨物買賣糾紛提交設在中國某直轄市的仲裁委員會仲裁。經審理,仲裁庭裁決中國公司敗訴。中國公司試圖通過法院撤銷該仲裁裁決。據此,下列選項中哪一項是正確的?A、中國公司可以向該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B、人民法院可依“裁決所根據的證據不充分”這一理由撤銷該裁決C、如有權受理該撤銷仲裁裁決請求的法院作出了駁回該請求的裁定,中國公司可以對該裁定提起上訴D、受理該請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銷該仲裁裁決前須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參考答案】:D【解析】:仲裁裁決的撤銷[答案及解析]D。根據《仲裁法》第58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中國的涉外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故A項錯誤。根據《仲裁法》第70條和《民事訴訟法》第258條的規定,“仲裁裁決所依據的證據不充分”不是撤銷裁決的法定情形,故B項錯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仲裁裁決或駁回當事人申請后當事人能否上訴問題的批復》,對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當事人元權上訴,故c項錯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銷涉外仲裁裁決之前,須報本轄區所屬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查,故D項正確。26、甲到一商店,乘老板不備,將其關入廁所內,然后打開錢柜搶走現金5000元。甲的行為構成何種犯罪A、盜竊罪B、詐騙罪C、搶奪罪D、搶劫罪【參考答案】:D【解析】: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對財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和看護人實行身體強制的行為,使其不能或者不敢抗拒。對于本題中甲將商店老板關入廁所,對其進行了身體強制,所以對于甲的行為應當定位為搶劫罪。27、根據《檢察官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項表述是合法的?A、張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張某任某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某任該縣檢察院檢察官、起訴科科長B、王某和趙某系多年同窗,王某的兒子和趙某的女兒戀愛、結婚,王某為某區檢察院檢察長,趙某為該區檢察院檢察官C、檢察官甲從乙縣人民檢察院離任后2年內,擔任乙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丙強奸案件的辯護人D、某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某,建議本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換該省某一地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沈某的職務【參考答案】:D【解析】:檢察官擔任職務的限制,建議撤換檢察官的主體根據《檢察官法》第l9條的規定,檢察官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同時擔任下列職務:(1)同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2)同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員、助理檢察員;(3)同一業務部門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4)上下相鄰兩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A項中,張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屬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得在同一檢察院擔任檢察長和檢察員,所以A項不合法;B項中王某的兒子和趙某的女兒戀愛結婚后,王某和趙某就有了近姻親關系,因而也不得在同一檢察院擔任檢察長和檢察員,所以B項也不合法。同法第20條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2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第l7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建議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換下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委員。故D項表述正確。28、下列關于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表述,說法正確的是A、某甲與朋友商定,為確保安全將非法制造的用于銷售的淫書、淫畫放在李某家保管,在其找到買主后再到李家取貨、交貨,則李某構成窩藏贓物罪B、某乙走私了一萬只手表,將其放在張某的車庫中,由張某幫其銷售,二人平分所得C、某丙殺人后將兇器交給宋某保管,宋在公安機關調查時說不知此事,并于當晚將兇器扔入河中D、丁教唆袁某實施盜竊行為,袁盜竊后將財物交丁保管,丁將贓物轉移后,代為銷售,則丁只構成盜竊罪,不再成立窩藏、轉移、銷售贓物罪【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測試的知識點是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罪質要件問題。AB兩項中,甲、乙均已與本犯成立共同犯罪,不應再單獨認定贓物犯罪;C項中因兇器并非犯罪所得,不能成為贓物罪的對象,丙的行為可能成立包庇罪。D項中丁與袁成立共同犯罪,因而不再單獨成立贓物犯罪,故D為正確。(注:“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現在已改為“掩飾、隱瞞犯罪、犯罪所得收益罪”)29、下列關于法律與政策的區別和聯系的說法,不正確的是哪一項?()A、法律保證政策的實施,政策是法律所體現的一般原則、精神和內容,法律是執政黨政策的定型化和條文化B、政策主要依靠宣傳教育和紀律保證實施,而法律則是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C、法律具有較大的穩定性,它一旦制定出來就要相對穩定地存在一個時期,政策的內容則隨時隨地地發生變化D、從調整范圍上看,法律調整的范圍要比政策所調整的范圍廣泛得多,政策應當適應社會情勢不斷發展變化的需要【參考答案】:D30、軍人馬某經常對新兵張某說,現在當兵沒意思,將來轉業也不好安排工作,你不如早點逃離部隊,下海掙錢。張某終于有一天乘值夜班之機逃離部隊,致使軍隊重要軍事行動無法完成。馬某的行為屬于何種性質?A、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B、逃離部隊罪的教唆犯C、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A【考點】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的認定【解析】煽動軍人逃離部隊本來是軍人逃離部隊的教唆行為,但刑法將該行為上升為刑法分則的實行行為,規定在《刑法》第373條31、分權制衡原則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它源于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直至近代才作為重要的政治原則得以確立和完善。下列對分權制衡原則及其相關含義理解錯誤的是哪一項?()A、英國思想家洛克是分權制衡理論的集大成者B、分權制衡原則強調將國家權力分為不同的類型,從而實現權力間的相互制約C、分權制衡原則的目的是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D、分權制衡原則典型地體現在1787年美國憲法中【參考答案】:A【解析】:分權制衡理論的集大成者是法國的孟德斯鳩,故A項錯誤。32、甲為某部隊干部,在戰爭中,三次槍殺俘虜。第一次,兩個民兵押一名投降俘虜走過甲身邊,甲催俘虜快走,俘虜說走不動,甲當場將俘虜槍殺;第二次,又將一名負傷的俘虜槍殺;在另一次戰斗中,甲抓獲一名俘虜,因俘虜回答不出問題,甲又將其槍殺。問:甲的行為構成什么犯罪()A、虐待俘虜罪B、濫用職權罪C、軍人執行職務罪D、以上都不對【參考答案】:D【知識點】軍職犯罪【解析】甲槍殺虐待的行為是普通的故意殺人罪。沒有“軍人執行職務罪”這個罪名33、在某法學理論研討會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論問題進行辯論。甲說:①在中國,法治理論最早是由梁啟超先生提出來的;②法治強調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至高無上的權威;③法治意味著法律調整社會生活的正當性。乙則認為:①法家提出過“任法而治”、“以法治國”的思想;②法治與法制沒有區別;③“法治國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語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選項所列論點是適當的?A、甲的論點②和乙的論點①B、甲的論點①和乙的論點③C、甲的論點②和乙的論點②D、甲的論點③和乙的論點②【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法治的概念和理論【解析】亞里士多德是西方法學史上第一個系統闡述法治學說的人物,他提出:“法治應包括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我國,盡管春秋戰國時期發生了大規模的儒法之爭,法家提出過“任法而治”、“以法治國”的思想,但并未形成法治概念。所謂中國古代人治與法治之爭,乃是后人的總結。據考,我國最早宣傳并明確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啟超先生。法治與法制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內涵是完全不同的。前者與人治相對,強調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至高無上的權威,意味著法律調整社會生活的正當性,顯示了法律介入社會生活的廣泛性。而后者一般說來是法律制度的簡稱,是一個中性詞。法治國家或法治國是一個德語中最先使用的概念。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是德國資產階級憲政運動的產物。根據上述法理依據可知,甲的論點②③是正確的,①是錯誤的。①之所以錯誤,按照通說,在中國,法治概念和法治理論并非最早由梁啟超所提出,而都是由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所最先提出。2003年司考指定用書上認為,法治概念最早由梁啟超提出,而法治理論最早由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最先提出。無論按照通說,還是按照指定用書,甲的論點①均錯誤。同樣根據上述法理依據,乙的論點①③正確,②錯誤。因此,正確的選項應為A。34、楊某推著小車在街邊賣早點,被市綜合執法局執法隊員肖某和李某發現而認定為無照經營,不符合衛生管理和市容管理規定。鑒于楊某屬流動經營,為防日后難以處罰肖某與李某口頭作出罰款100元的決定。對此楊某辯解說家里有營業執照,肖某和李某認為楊某屬于強詞奪理,根本不愿聽其陳述和申辯。對于該行政處罰決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該行政處罰決定無效,楊某可以拒絕B、該行政處罰決定違法,楊某可以拒絕繳納罰款C、該行政處罰決定不成立,楊某可以繳納罰款后直接提起訴訟D、該行政處罰決定違法,楊某可以在繳納罰款后,申請行政復議【參考答案】:C【解析】:具體行政行為無效,是已經依法成立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明顯重大違法的情形而依法歸為無效。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是已經依法成立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違法因素。具體行政行為不成立是指其不具備法定的外在表現形式。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1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第31、32條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本案中,執法人員不愿聽楊某的陳述和申辯,屬于《行政處罰法》第41條規定的情形,所以其所作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成立,行政處罰決定還沒有成立,自然不存在違法或是無效的情形,違法或無效都是針對已經成立的行政處罰決定而言的。因此選項ABD認為行政處罰決定無效或違法的說法錯誤,不應選。選項C說法正確,應選。35、“德主刑輔”是中國古代諸子百家中哪一學派的觀點?A、儒家B、墨家C、道家D、法家【參考答案】:A【解析】:正確答案:A評析:【解析】儒家的基本法律思想墨家強調“兼愛”、“非攻”,道家強調“無為而治”,法家則強調“嚴刑峻法”,都不符合題意。36、依照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就由買方履行辦理出口清關手續的價格術語,是:A、DDPB、CIFC、FOB【解析】:D、EXW【參考答案】:D37、律師趙某、錢某、孫某等申請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一年后由于種種原因解散,對于律師事務所開業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由誰承擔責任A、以該律師事務所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B、由全部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由造成損失的合伙人承擔全部責任D、由全部合伙人承擔有限連帶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律師法第十八條律師可以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38、根據我國現行憲法規定,擔任下列哪一職務的人員,應由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予以任免?A、國家副主席B、國家軍事委員會副主席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D、國務院副總理【參考答案】:D39、我國《憲法》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下列哪些機關負責?A、國務院審計署和本級人民政府B、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和上一級審計機關C、本級人大和本級政府D、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參考答案】:D【解析】:憲法》第109條,縣級以上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40、依我國的法律規定,下列哪些情況不能形成法律關系?A、李某和王某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獲得結婚證書B、甲單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被市公安局罰款C、張某委托趙某在某刑事訴訟中做自己的辯護律師D、孫某因賭博欠錢某2萬元【參考答案】:D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關于刑罰權的說法正確的有:A、《刑法修正案(七)》將綁架罪的最低刑期從10年降為5年,這是國家刑罰權的體現B、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除刑罰。因為最終沒有適用刑罰,所以人民法院沒有行使刑罰權C、在我國,公安機關也可以行使部分刑罰權D、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實施逮捕,這是國家刑罰權的體現【參考答案】:A,C【解析】:國家刑罰權分為制刑權、量刑權和行刑權,分別由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執行機關行使。制刑權是指在刑法中設立和配置刑罰的權力,《刑法修正案(七)》將綁架罪的最低刑期從10年降為5年,這是立法機關給犯罪配置刑罰,是制刑權的體現,當然也是國家刑罰權的體現,故A選項正確。量刑權又可稱為刑罰裁量權,是指司法機關決定是否判處刑罰、判處刑罰的種類與強度的權力,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除刑罰,是在行使決定不判處刑罰的權力,這是量刑權的體現,當然是在行使刑罰權,故B選項錯誤。行刑權是指執行刑罰的權力,我國大部分刑罰由監獄執行,少數由法院執行,公安機關負責管制、拘役等少數刑罰的執行,因此公安機關可以行使部分刑罰權,C選項正確。公安機關行刑權的范圍只能是刑罰,強制措施不是刑罰,故公安機關實施逮捕時,不是在行使國家刑罰權,故D選項錯誤。3、律師職業道德的適用對象包括下列哪此選項A、已取得律師資格,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實習律師B、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C、注冊登記的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所的人員D、協助律師辦理的律師助理【參考答案】:A,B【解析】:律師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執業規范也做了規定4、11.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制度較秦漢時期有了較大發展,其中確立于這一時期并對后世影響較大的制度是:()。A、春秋決獄B、準五服以制罪C、八議D、秋冬行刑【參考答案】:B,C【解析】:【正確答案】BC【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發展。“八議”、“準五服以制罪”是儒家思想在封建法律制度中的集中表現,《魏律》首立“八議”制度,《晉律》首立“準五服以制罪”制度等。故應選BC。【該題針對“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典的發展變化”知識點進行考核】5、甲國發射的氣象衛星雷公號撞上了乙國飛行的遙感衛星神眼號,造成神眼號衛星墜落。神眼號的碎片撞上了丙國境內正在飛行的丙國民航飛機,造成該飛機墜落。同時衛星碎片還將丙國地面的一個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國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約的當事國。根據外空法的有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甲乙兩國對衛星碎片造成的丙國行人的損害應承擔絕對責任B、甲乙兩國對衛星碎片帶來的丙國飛機的損害應承擔絕對責任C、對于衛星碎片造成的丙國飛機的墜落,甲乙丙三國應各自承擔過錯責任D、對于雷公號和神眼號的相撞,甲乙兩國應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參考答案】:A,B,D【知識點】外空活動的責任制度【詳解】根據1972年《空間物體造成損害的國際責任公約》(簡稱責任公約),發射國對其空間物體造成他國損害的責任制度可以概括為四點:(1)發射物在地球表面或給飛行中的飛機造成的損害的,發射國應負賠償的絕對責任;(2)發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主要是外空)給他國的空間物體、宇航員、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的,發射國應負賠償的過失責任;(3)甲國發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層空間)對乙國的空間物體造成損害,并因此對地球表面的丙國人員、財產,包括飛行中的飛機造成損害的,則甲乙兩國對丙國負絕對責任;(4)甲國發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層空間)對乙國的空間物體造成損害,并因此對丙國在外空的空間物體、人員、財產造成損害的,則甲乙兩國依各自的過失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根據上述規則的第3項,甲國的雷公號與乙國的神眼號在外空發生碰撞,由此對地球表面的丙國飛行中的飛機和地面人員造成損害,則甲依兩國應對丙國的損害承擔絕對的賠償責任,因此AB選項正確,而C項錯誤;根據上述規則第2項,雷公號和神眼號的相撞屬于在外空發生的碰撞,適用過失責任,因此D項正確。6、4.秦代刑罰的適用原則主要包括:。A、累犯加重原則B、教唆犯罪加重處罰的原則C、自首減輕處罰的原則D、誣告反坐原則【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解析】秦代刑罰的適用原則主要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規定;區分故意與過失的原則;盜竊按贓值定罪的原則;共犯罪與集團犯罪加重處罰的原則;累犯加重原則;教唆犯罪加重處罰的原則;自首減輕處罰的原則;誣告反坐原則。【該題針對“秦代的罪名、刑罰與適用原則”知識點進行考核】7、下列選項的表述哪些屬于法律規則?()。A、我國計量法第33條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國防科技工業系統計量工作的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另行規定B、《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C、《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l3條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是指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外,為保護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環境、歷史風貌對建設項目加以限制的區域D、《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5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參考答案】:A,C,D【考點】法律規則;法律原則【解析】法律原則的內容是籠統、模糊的,對主體行為及條件的共性和個性均予以關注,適用具有較大選擇余地;適用范圍具有通用性,屬于宏觀指導。法律規則的內容規定明確具體,著眼于主體行為及各種條件的共性,防止自由裁量;只適用于某一類型的行為,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故B項屬于法律原則;ACD項屬于法律規則。8、關于法律的規范作用和社會作用的區別,下列哪些選項的說法是正確的?()A、兩者的考察基點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規范性特征進行考察的,法律的社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本質、目的和實效進行考察的B、兩者的作用對象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的對象是人的行為,而法律的社會作用的對象是社會關系C、兩者的存在方式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是一切法律所共同具有的,法律的社會作用則是依不同的類型、不同的國家、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而形成差別D、兩者所處的層面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是社會作用的手段,社會作用則是規范作用的目的【參考答案】:A,B,C,D9、我國的憲法實施的保障機制包括哪些?A、政治保障B、法律保障C、組織保障D、依靠人民群眾【參考答案】:A,B,C,D【解析】:我國的憲法實施的保障機制包括政治、法律、組織保障以及依靠人民群眾實施,屬于知識點識記。10、下列選項中哪些既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體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A、經復議而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的B、經復議而復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C、經復議而復議機關部分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D、經復議,復議機關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決定的【參考答案】:A,C,D【解析】: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7條以及《行訴解釋》第7條規定,本題應選A、C、D項,排除B項11、下列選項中有關行政強制執行特點的論述正確的是哪些?A、行政強制執行適用的前提是相對人不履行應履行的義務B、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是特定的行政機關C、行政強制執行不得進行執行和解D、行政強制執行是現代行政強制的最基本類型【參考答案】:A,C,D【解析】: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在行政法律關系中,作為義務主體的行政相對人不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時,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的活動。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是依行政機關的申請所作的執法行為。是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的延伸和繼續。行政強制執行的特征是:(1)行政相對人不履行應履行的義務,是適用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2)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由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實施;(3)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保障行政義務的履行;(4)行政強制執行的對象具有廣泛性;(5)行政強制執行不得進行執行和解。應注意: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由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實施,而非特定行政機關實施。12、國際法的淵源包括()A、國際條約B、國際慣例C、一般法律原則D、法院判例【參考答案】:A,B,C本題考查國際法淵源。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是國際法的主要淵源,但除此之外,一般法律原則即各國法律體系所共有的原則,如時效原則等,在某些時候可以填補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的不足,也是國際法的補充淵源。13、下列各項行為中,屬于國家可以行使普遍管轄權的事項有哪些?()A、甲伙同數人將一架在日本登記、由東京飛往紐約的航班劫持飛往新加坡,被迫在吉隆坡降停B、乙在A國入室盜竊,并行兇殺死數人,被警方通緝后,潛逃至B國又實施了搶劫行為C、丙、丁兩國發生種族沖突,丙國對丁國的族人進行清洗,在數周內殺死十多萬人D、戊國某特大販毒集團,從哥倫比亞將一噸海洛因販至東南亞各國銷售【參考答案】:A,C,D【解析】:B項只是一般性的刑事犯罪,并不構成國際罪行。14、下列糾紛中,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有。A、張某對某政府就其與李四之間土地使用權歸屬的裁決不服B、王某不服某公安機關認為其有犯罪嫌疑而進行的刑事拘留C、趙某不服某海關以走私嫌疑為由將其扣留24小時D、公務員王某不服所在機關對其作出的記過處分【參考答案】:A,C【解析】:本題涉及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參見《行政訴訟法》第11、12條15、關于外源型法的現代化的特點,下列哪些說法正確?A、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自發性B、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反復性C、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依附性D、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被動性【參考答案】:B,C,D【解析】:外源型法的現代化一般是在外部環境的強有力的作用下,在迫切需要社會政治、經濟變革的背景中展開的。他是被動的,而不是主動的。所以A選項錯誤,不選。外源性法的現代化具有反復性。由于法的現代化不是社會自身力量演變的自然結果,所以,在通往現代化的進程中,傳統的本土文化與現代的外來文化之間矛盾比較尖銳,法的現代化過程經常出現反復。所以B選項正確,當選。外源性法的現代化具有依附性。這種情況下展開的法的現代化進程,帶有明顯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務于政治、經濟變革。法律改革的“合法性”依據,并不在于法律本身,而在于它的服務對象的合理性。所以C選項正確,當選。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被動性。一般表現為在外部因素的壓力下(或由于外來干涉,或由于殖民統治,或由于經濟上的依附關系),本民族的有識之士希望通過變法以圖民族強盛。所以D選項正確,當選。16、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律發生了許多發展變化,對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響。下列哪些表述正確揭示了這些發展變化?()。A、《北齊律》共l2篇,首先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B、《魏律》以《周禮》“八辟”為依據,正式規定了“八議”制度C、《北周律》首次規定了“重罪十條”D、《北魏律》與《陳律》正式確立了“官當”制度【參考答案】:A,B,D【考點】魏晉南北朝在中國法制史上的地位【解析】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法制史上的一個重要的時期,“引禮入律”的過程主要也是在這一時期,它是一個承上啟下的時期,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和變化出現在此一階段。《北齊律》共l2篇,首先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魏律》以《周禮》“八辟”為依據,正式規定了“八議”制度,《北魏律》與《陳律》正式確立了“官當”制度,北齊律》首次規定的“重罪十條”,是后世“十惡”立法的源頭。故C不選。17、律師劉某原住在某市甲區,后因購買商品房遷入乙區的玫瑰園住宅小區,在入住后第二年的選舉中,劉某發現自己的名字沒有出現在小區公布的選民名單上,劉某決定依法維護自己的選舉權,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哪些?()A、按照《選舉法》的規定,劉某應當列入玫瑰園住宅小區的選民名單B、劉某就此事可以向當地的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選舉委員會應在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C、劉某如果對選舉委員會的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選舉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在選舉日以前作出判決D、對法院判決不服,劉某還可以提出上訴【參考答案】:A,B,C申訴人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選舉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訴(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在選舉日以前作出判決,該判決為最后決定。所以D項錯誤。18、甲乙兩國是陸地鄰國。甲國邊防人員在例行巡邏時,發現本國一些牧民將一座界碑擅自移動,將另一座界碑毀壞。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和制度,下列哪些判斷是正確的?A、甲國巡邏人員應將被移動的界碑移回到甲國認定的界碑原處B、如本國的肇事者逃過邊界,甲國巡邏人員可以進入乙國追拿這些肇事者C、甲國有義務懲辦這些擅移界碑的本國牧民D、甲國應盡速通知乙國,并在甲乙兩國代表都在場的情況下將界碑恢復原狀【參考答案】:C,D【解析】:邊境制度邊境,是指邊界線兩邊一定的區域。在邊境地區為了維護相鄰關系和邊境居民的生活便利,相鄰國家通常訂立關于邊境制度的條約或協定,規定有關邊境制度的事項,其中包括對界樁的維護。雙方對界樁的維護負有責任,不得加以毀損或移動。一般邊界條約都規定了在界碑被移動或受損毀的情況下,一國有義務盡快通知另一國,并且負責維護被移動或損毀界碑的一國應在兩國代表都在場的情況下將界碑恢復原狀。但是,并非所有邊界條約都規定了負責維護的國家有義務懲辦擅移界碑的本國國民。例如,196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富汗王國政府關于兩國邊界的議定書》以及198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中蒙邊界制度和處理邊境問題的條約》就沒有這項規定,而196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標定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議定書》第20條只是規定:“雙方應教育各自邊民注意保護界樁,對于任意移動、破壞、毀滅界樁或故意依界河改道的人,有關一方應予適當處理。”但1993年中國和老撾簽訂的《關于兩國邊界的議定書》第10條就明確規定:“締約雙方對于任意移動、損壞或毀滅界樁及其方位物的人依據各自本國的法律予以追究。”19、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下列哪些條件?A、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B、有明確的被告C、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D、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行政訴訟法》第41條20、國際私法包括下列哪些規范?()A、我國《對外貿易法》第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據互惠、對等原則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待遇B、《民法通則》第l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C、《民事訴訟法》關于“涉外民事訴訟的特別規定”D、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參考答案】:A,B,C,D【考點】國際私法范圍【解析】一般認為,國際私法應包括:(1)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規范,確定外國的自然人、法人甚至外國國家和國際組織在內國民商事領域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和狀況的規范。其既可以規定在國內法中,如選項A,也可以規定在國際條約中;(2)沖突規范,指明某種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應適用何種法律的規范,如選項B;(3)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規范,主要指國際民事訴訟程序(如選項D)和國際商事仲裁規范,也包括解決國際民商事爭議的其他規范;(4)國際統一實體私法規范,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中具體規定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與義務的規范如選項C。21、中國人甲與法國人乙在瑞士結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國提起離婚訴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關于該案涉及的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的法律適用問題,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該婚姻的有效性應適用法國法律B、該案涉及的離婚條件適用中國法律C、財產分割動產適用瑞士法,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D、涉及該案的財產分割應適用中國法律【參考答案】:B,D22、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有關國家機構職權的表述中哪些是錯誤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無權決定設立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B、國務院有權決定自治州的設立C、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委員會有權決定民族鄉的設立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有權決定大赦【參考答案】:A,C,D【解析】:國家機構的職權。《憲法》第67條第17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決定特赦”。《憲法》第89條第15項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憲法》第107條第3款:“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國務院組織法》第8條:“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國家機構的職權。《憲法》第67條第17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決定特赦”。《憲法》第89條第15項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憲法》第107條第3款:“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國務院組織法》第8條:“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A項:根據《國務院組織法》第8條: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所以A項錯誤,A當選。B項:根據《憲法》第89條: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正確,B不選。C項:根據《憲法》第107條: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所以C錯誤,當選。D項:根據《憲法》第67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七)決定特赦。因為“特赦”與“大赦”是不同的,D當選。23、國家賠償責任有以下哪些方式?A、金錢賠償B、恢復原狀C、賠禮道歉D、恢復名譽【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國家賠償法》第25條、第30條。注意:《國家賠償法》未將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教等列為賠償方式,而是將這些方式作為其他侵權責任形式予以規定的24、下列有關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歷史上的一切法的規定都是明確、肯定的B、法是司法機關辦案的主要依據C、法律以外的其他社會規范,也可作為司法機關裁判案件的根據D、法是以國家政權意志的形式出現的【參考答案】:B,C,D【考點】法的特征【解析】法的特征是:(1)法是為人們提供行為標準的社會規范。(2)法以國家政權意志的形式出現。故選D項。(3)法是司法機關辦案的主要依據。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可作辦案依據的東西都可列入法的范疇。司法機關辦案依據并非只有法,其他一些社會規范,如道德、政策等,有時也可作為司法機關辦案依據。據此,可選BC項。(4)法有普遍性、明確性和肯定性。。具體而言。法一般都以明確的、肯定的形式為人們提供行為標準,但這并不是說每個法的條文都以明確的、肯定的形式來規范人們的行為,有的法條是用來說明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等等。據此,A項的表述是有欠妥當的。故不選A項。25、實踐中,國際融資擔保存在多種不同的形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浮動擔保等,中國法律對其中一些擔保形式沒有相應的規定。根據國際慣例,關于各類融資擔保,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備用信用證項下的付款義務只有在開證行對借款人的違約事實進行實質審查后才產生B、大公司出具的擔保意愿書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C、見索即付保函獨立于基礎合同D、浮動擔保中用于擔保的財產的價值是變化的【參考答案】:C,D【考點】國際金融中的融資擔保【解析】國際融資擔保存在多種不同的形式,基本上可以分為信用擔保與物權擔保兩大類。國際融資常用的信用擔保有見索即付保證、備用信用證、擔保意愿書三種,常用的物權擔保是浮動擔保。備用信用證是銀行應借款人的要求或主動向貸款人開出的付款憑證。當貸款人向銀行出示該信用證及借款人違約的證明時,銀行必須按照該信用證的規定向貸款人支付款項,并不需要對借款人的違約事實進行實質審查,A選項錯誤。擔保意愿書是指由政府、母公司或金融機構向其下屬機構、子公司或借款客戶的貸款人開出的對他們之間的交易表示愿意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書面文件,其最大的特點是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B選項錯誤。見索即付保證是一種獨立于基礎合同,且債權人可以無條件地要求保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擔保方式。在見索即付保證中,只要債權人提出付款要求,保證人就應當立即履行支付義務,不得以申請人根據基礎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抗辯權對抗債權人。故C選項正確。浮動擔保是借款人以現在或者將來取得的財產作為擔保物權的擔保方式,其資產始終不確定,這也是浮動擔保區別于一般物權擔保的特點。D選項是正確的。26、下列哪些行政許可不屬于附期限的許可?A、保險業務經營許可B、探礦、采礦許可C、法律職業資格授予D、商標許可【參考答案】:A,C【解析】:選項B,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勘察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10條、《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7條,屬于附期限的許可;選項D根據《商標法》第37條,屬于附期限的許可;選項A和C屬于長期性許可。27、下列選項中,不適用死刑的有:A、宋某,1985年10月24日出生,2003年10月24日在生日宴會上因口角殺死趙某后潛逃,2005年4月被抓獲,并被交付審判B、蔡某,1986年7月21日出生,2004年7月22日在搶劫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將其殺死C、鐘某,女,因涉嫌綁架罪被羈押于看守所,羈押期間被監管人員強奸而導致懷孕D、孫某,女,因涉嫌貪污罪被羈押,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犯罪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參考答案】:A,C,D【解析】:《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據此,以下罪犯不適用死刑:(1)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所謂“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不是指審判的時候,如果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不滿18周歲,即使審判的時候已滿18周歲,也不得適用死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XX周歲。(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里所說的“審判的時候”是指從偵查羈押時起至審判的全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問題的批復》,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CD。28、法官下列哪些做法違反了相關規定?()A、吳法官開庭時發現一方當事人的律師楊某是其大學同學,沒有主動回避B、趙法官接受當事人宴請吃飯,在席間未就案件發表任何意見C、周法官接受某中學的邀請,在該校做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講座D、韓法官在公開場合就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發表評論【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官回避制度【解析】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3條的規定,自覺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審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場,平等對待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偏袒或歧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私自單獨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吳法官開庭時發現一方當事人的律師楊某是其大學同學,依法應當申請自行回避,而其沒有回避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A項當選。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6條的規定,嚴格遵守廉潔司法規定,不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不利用職務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不違反規定與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不正當交往,不在執法辦案中徇私舞弊。趙法官接受當事人宴請吃飯,雖然未就案件發表任何意見,依然違反了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的規定。B項當選。C選項中,周法官的行為不違反法律規定,有助于預防青少年犯罪。C項不應選。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4條的規定,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職責或者通過正當程序外,不過問、不干預、不評論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韓法官的行為違反了該條法律規定,D項當選。29、下列關于治安管理處罰的說法,正確的有:A、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違反治安管理造成損失或者損害,而本人無力賠償或者負擔的,由其監護人依法負責賠償或者負擔B、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文管理的,免予處罰C、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D、一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合并裁決,分別執行【參考答案】:A,C【解析】:治安管理處罰的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損失或者傷害,由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賠償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如果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本人無力賠償或者負擔的,由其監護人依法負責賠償或者負擔。”第9條:“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八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不滿十四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免予處罰,但是可以予以訓誡,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第10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第13條:“一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裁決,合并執行。”考查考生對于《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于處罰的適用的多個條文的記憶和理解。尤其注意,治安處罰相對人的責任年齡是年滿14歲,未滿14歲才可免于處罰。選項D中裁決與執行的關系也應注意不要混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8、9、10條的規定基本上與前引《行政處罰法》第25-27條的規定相若,可放在一起加深記憶。該項制度是司法考試重點,望考生留心。30、《合同法》第249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在該法律規則中,假定條件是:()。A、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B、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余租金C、出租人因承租人無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D、承租人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參考答案】:A,B,C,D【考點】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解析】假定條件是指法律規則適用的條件,它所要解決的問題是行為的時間和場合、行為的確定主體、范圍和對象問題。三、不定向選擇題1、假設對這兩塊用圍墻圍起的土地,百科公司因資金問題2年以上未動工建設,以下處理正確的是:()A、由出讓方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B、由出讓方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C、因不可抗力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給予寬免D、因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給予寬免【參考答案】:B,C,D【考點】房地產開發的期限【解析】《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6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故BCD三項皆正確。2、有一居民周某,某日將自用的石油液化氣瓶從房內搬出,準備將瓶內未用完的液化氣殘液倒掉。經人勸阻無效,執意將液化氣瓶提至公用廁所傾倒,傾倒時,劉煙癮發作,遂將液化氣瓶倒扣在廁所蹲坑上任其自流,自己到廁所外吸煙。當劉叼著香煙去廁所取液化氣瓶時,引起溢散體起火,火勢沖出廁所,燒毀房屋等物,價值約15萬元,劉本人亦被燒傷。根據案情,公安機關應作何種處理?A、僅責令周某賠償因失火造成的經濟損失B、僅對周某拘留10日,罰款100元C、不僅應將周某拘留10日,罰款100元,還應責令周某賠償因失火造成的經濟損失D、將案件偵查終結移交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參考答案】:D【解析】:《行政處罰法》第7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第22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周某行為已構成過失犯罪,應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承擔民事賠償責任。3、黃某(19周歲)和焦某(17周歲)合伙盜竊鄰村王某家的耕牛。黃某在門外望風,焦某進牛棚牽牛。由于焦某不小心弄出響聲,被王某發現。黃某聽到王某的呼喝聲,不顧等焦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緊迫焦某,焦某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黃某逃到村頭剛好遇見巡邏的民警。民警見黃某形跡可疑即將其帶回問話,黃某如實將其和焦某合謀盜竊的情況向民警作了交代。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黃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B、對黃某應當認定為自首C、焦某的行為構成搶劫罪D、對焦某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參考答案】:A,B,C,D【解析】:黃某和焦某共同構成盜竊罪,而焦某的盜竊罪轉化成了搶劫罪。黃某向民警交代盜竊的情況屬于自首。焦某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4、2004年8月12日,甲從某海關進入我國境內,入境時,甲未攜帶任何物品。2004年9月12日,甲出境時在行李中夾帶價值近5萬元的玉器,未進行任何申報,經該海關綠色通道通過,在經過安檢機時被發現。某海關認為,甲的行為違反了海關法關于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并接受海關查驗的規定,屬于走私行為,決定給予甲沒收所攜帶玉器的處罰。請根據案情回答以下面三道問題。在行政復議過程中,下列哪些人有權調取證據?A、甲本人B、甲的委托代理人C、某海關D、某海關的委托代理人【參考答案】:A,B【解析】:本題考點是行政復議的舉證責任。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入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證據。某海關的委托代理人屬于被申請一方,因此也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證據故選AB5、清代秋審是最重要的死刑復核制度,審理對象是全國上報的。A、斬監候案件B、絞監候案件C、官史犯罪D、未成年人犯罪【參考答案】:A,B【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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