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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第一章中國審計概況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三章審計準則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

第六章政府建設項目審計實務綜合案例課件框架一、中國審計體系國家審計機關(國家審計和地方審計)、社會審計組織(民間審計、事務所審計)、內部審計機構三種審計組織構成。內部審計:內向性、廣泛性、及時性、針對性和經常性民間審計:委托性、公正性和有償性國家審計:法定性和強制性三種審計組織分工協作、相互聯系。三者的共同目的是加強財政財務管理,維護國家財經秩序,促進廉政建設,提高經濟效益,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三者各有側重,國家審計機關的目標側重于維護國家財經秩序;民間審計組織的目標側重于提高財務信息的可靠性,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服務于市場經濟;內部審計機構的目標是促進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第一章中國審計概況二、中國審計歷史沿革國家審計的萌芽:3000年前的西周時期的宰夫隋唐時期,在刑部之下設“比部”,建立了比較獨立的審計機構公元992年,宋代設立審計院,是中國審計機構定名之始,“審計”一詞正式出現;南京國民黨政府:政治腐敗,徒具形式1949年10月至1983年8月的34年間,中國一直未設立獨立的政府審計機關1982年1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中國實行獨立的審計監督制度;1983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成立第一章中國審計概況三、中國國家審計組織體系地方各級審計機關:雙重領導體制,中國大陸共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廳(局)31個,地市級審計局434個,縣區級審計局3075個。地方審計機關共有工作人員近8萬人。國家審計署#審計署機關:12個司,編制260人#審計署駐部委派出審計局:25個駐部委派出審計局,編制不到200人#審計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18個特派員辦事處,行政首長是特派員,與審計署各業務司對應設置業務處室,編制不到2000人成都特派員辦事處1988年成立,管轄四川和西藏2個省區,現有在職人員約120人,其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設置2個處,每個處7人。

第一章中國審計概況四、審計監督基本權限1、要求報送資料權;2、檢查權;3、調查取證權;4、行政強制措施權;5、提請協助權;6、移送權;7、處理處罰權;8、通報或公布審計結果權

第一章中國審計概況一、新實施條例修訂的背景(一)是貫徹實施修訂后的審計法的需要(二)是大力推進依法行政的需要(三)是適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四)是適應審計工作發展的需要老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共56條,修訂后修改了46條,增加12條,刪除5條,合并5條,修訂后58條,修訂內容主要涉及四方面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1.健全審計監督機制方面(1)增加了審計評價依據,明確審計決定的法定職權范圍。第五條(2)增加群眾有權舉報的規定。增加第六條。(3)規定審計機關工作獨立性。第九條(4)要求被審計單位對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作書面承諾。第28條。(5)賦予審計機關對違法違紀責任人的處罰權。第47條。(6)賦予審計機關對逾期不執行審計決定的責任人員處分建議權。第47條。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2.明確審計監督職責方面(1)明確財政收支的含義,第3條。(2)明確了財政收支審計的職責范圍,第15條。(3)規范了審計結果報告的內容,第17條。(4)明確了對國有資本控股或主導的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第19條。(5)明確了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范圍,第20條。(6)明確社保基金和社會捐贈資金的范圍,第21條。(7)明確專項審計調查的事項范圍,第23條。(8)明確內部審計自律組織的法律地位和審計機關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的具體方式,第26條。(9)明確審計機關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的核查和處理方式,第30條。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3.規范審計職權行使、維護被審計單位合法權益方面(1)對賬戶的查詢程序和保密義務。第30條。(2)明確封存資料和資產的程序。第34條。(3)明確審計公告的內容和程序。第33條。取消了審計公告范圍的限制。(4)增加審計計劃的告知義務。第34條。(5)增加了審計聽證程序的規定。第42條。(6)明確了裁決、復議、訴訟的范圍和程序。第52、53條。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4.完善審計程序方面(1)明確審計時要編制審計方案。第35條。(2)增加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的特殊情況。第36條。一般先有審計計劃。(3)明確現場審計工作要求。第37條。(4)明確了審計結果辦理的規定。第41條。(5)細化完善審計機關層級監督機制。第43條。(6)明確專項審計調查中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程序。第44條第2款。(7)完善審計文書送達的規定。第46條。

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準則的概念: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工作時所必須恪守的行為規范的專業指南,也是判斷審計工作質量的基本尺度。

常見的審計準則:國家審計準則、獨立審計準則、內部審計準則建設項目審計常用的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通用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專業準則)

第三章審計準則

第一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1989年開始著手制定國家審計準則,2000年1月28日年審計署1號令發布;2009年修訂。主要內容:總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審計計劃、審計實施(審計實施方案、審計證據、審計記錄、重大違法行為檢查)、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內容、審計報告的編審、專項報告與綜合報告、審計結果公布、審計結果跟蹤檢查)、審計質量控制和責任、附則等內容第三章審計準則

第二節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2001年8月1日頒布施行,它規定了對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進行審計監督的準則,也就是建設項目審計的主要內容。體現了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的幾個特點:1.全方位審計。2.全過程審計。3.體現宏觀性。第二十一條:審計機關應當檢查環境保護與主體建設的同步性以及實施的有效。第二十二條

審計機關根據需要對國家建設項目投資效益進行審計時,應當依據有關經濟、技術及社會、環境指標,評價國家建設項目投資決策的有效性,分析影響投資效益的因素。4.有針對性審計。第二十四條審計機關可以根據需要進行審計專項審計或者專項審計調查。第三章審計準則

一、對建設項目審計的幾種錯誤認識1.審計無用論。2.審計就是找麻煩。3.審計就是查賬。4.建設項目審計就是工程造價審計。5.國家審計只針對政府部門和業主,跟私營企業和個人沒關系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二、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的必要性(一)為了保障宏觀經濟健康運行投資、消費、出口是拉動國家宏觀經濟的“三駕馬車”。其中投資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宏觀經濟遭遇“寒流”時,適當加大投資規模可以使其迅速“回暖”,否則,經濟增長速度就會受到限制;當宏觀經濟過渡“發熱”時,適當控制投資規模可以使其回到正常“溫度”,否則,通貨膨脹就會成其必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必須保持適度。基本建設審計就是要通過監督,保證國家經濟基礎不斷得到加強。而我國的固定資產投資的又主要是政府投資,據統計資料,2000年我國公有投資仍然占全部固定資產投資的64.7%;國有投資占到50%,再加上國有控股投資,意味著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以政府性質的投資為主導,做好這部分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可以保障宏觀經濟健康運行。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二、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的必要性(二)當前政府投資活動有待加強和完善1.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水平低下。一是缺乏高水平的項目管理人才;二是政企不分仍然存在,過度依賴行政命令;三是決策不科學,首長工程和政績工程普遍存在。2.工程建設領域違法犯罪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效益低下和損失浪費嚴重。審計查出損失浪費問題金額2006年150多億元,2007年300多億元。法制界人士認為損失浪費比貪污腐敗更可怕。3.現行職能監管制度存在不足。(1)監管缺位。(2)監管職能條塊分割,無法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整體監管。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監督行為。它是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行監控的一種重要手段,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兩大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竣工決算審計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1.前期準備工作情況的審計:1.建設用地是否按批準的數量征用,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審定規劃的要求,以及征地拆遷費用的支出和管理情況是否合理。2.對外道路、通電、通水等前期工程是否按設計要求展開,其費用支出是否符合規定。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2.項目資金來源與使用情況的審計:1.建設資金(含項目資本金,下同)來源是否合法,是否落實。2.建設資金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到位,有無因資金不能及時到位造成延誤工期或增加資金成本的現象。3.建設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有無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的問題。4.有無向建設項目非法集資、攤派和收費等問題。5.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建設資金是否與生產資金嚴格區別進行核算。6.建設資金在使用過程中有無損失浪費。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3.建設成本及其它財務收支的審計:1.施工圖預算審核,工程量計算,選套的單價和單價的換算,各種取費。2.工程價款的結算,結算方式,預付的備料款和工程款,質量保證金。3.建筑安裝工程成本,單位工程成本是否準確。4.同一機構管理的不同建設項目之間以及擴建、技改項目生產成本與建設成本之間是否存在費用混淆的情況。5.列入其他投資和待攤費用。6.設備、材料等物資。7.往來帳款是否真實、合理。8.建設項目應繳納的各項稅費。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4.經濟合同實施情況的審計:1.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是否簽訂經濟合同,簽定的經濟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執行中有無違約行為。2.設計單位收費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否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圖紙和資料,有無多收取設計費以及違反設計規范或不按批準規模和標準進行設計的問題。3.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是否真實、正確,有無偷工減料、高估冒算、虛報冒領工程款以及計算錯誤等問題,有無非法或違約轉包工程的行為。4.監理單位收費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監理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執行中有無違約行為。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5.預算(概算)調整情況的審計:1.調整預算(概算)是否依據規定的編制辦法、定額、標準由有資質單位編制,套用定額和計提費用有無錯誤,是否經有權機關或單位批準。2.設計變更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簽證手續是否齊全。3.影響項目建設規模的單項工程間投資調整和建設內容變更,是否按規定的管理程序報批,有無擅自改變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的問題。對預算(概算)執行情況的審計除上述內容外,還要對項目執行環境保護法規和政策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重點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各個環節是否執行了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和政策,環境治理項目是否和項目建設同步進行。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1.竣工決算報表的審計:1.竣工決算報表是否按規定的期限編制,各種報表的填列是否齊全并符合勾稽關系要求,帳表是否一致,有無缺項和帳表不符等現象。2.竣工決算說明書反映的數據和情況是否真實、準確,有無決算反映失實的問題。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2.項目投資及預算(概算)執行情況的審計:1.核實各種資金渠道投入的實際金額,查明有無建設資金不到位問題,并分析資金不能到位的原因及其造成的不良影響。2.核實預算(概算)總投資和實際投資完成額,重點審查調整預算(概算)是否合法,決算的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核算是否真實,待攤投資的支出內容和分攤辦法是否合規;要考核建設項目完成投資是否超概算,如有超概算情況要核實其金額并分析產生的原因,查明有無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以及是否存在批準設計外投資等問題。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四)在建工程的審計1.搞清其是否屬于按規定可以建設的正常在建工程,著重審查有無違反規定將自行增加的建設內容和新增項目列入其中。如屬于正常在建工程,要按施工圖設計核實尾工工程量,督促留足投資,繼續建設。2.對不正常的在建工程要核實其投資完成額,查明未能全部建成或不能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特別是對停緩建工程和待報廢工程要逐項核對帳實是否相符,有無有帳無物、損失浪費和私分財產的問題。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五)結余資金的審計1.儲備資金的帳實是否相符,庫存有無毀損或質次價高的物資,有無重復采購的積壓設備,庫存物資和待處理設備材料的作價是否合理,有無故意抬價或壓價等。2.銀行存款余額是否與銀行對帳單余額相等,庫存現金數額是否與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相等。3.應收、應付帳款是否真實可靠,債權債務是否及時進行了清理,有無虛列往來帳款以及無法回收和支付的款項,有無隱瞞、轉移、挪用結余資金的行為。4.結余資金的處理是否合適,壞帳損失是否嚴格審定,結余的資金是否按有關規定進行了正確處理,處理物資時有無私分和營私舞弊等問題。(目前很少進行這方面審計)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六)建設收入的審計什么是建設收入?是建設單位在基本建設過程中所取得的臨時性或一次性收入。它包括各項工程建設副產品的變價收入、負荷試車和試生產收入以及各項索賠和違約金等其他收入。按制度規定,建設收入采取分成辦法處理

(實際審計做得少)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七)投資包干節余的審計按國家有關規定,有條件的建設項目要實行投資包干責任制,凡實行投資包干責任制的項目建成交付使用后,如包干投資有節余,可進行分成。(很多年沒搞了)

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動作)(八)投資效益評價1.通過對建設工期和達到設計能力年限的對比分析,評價建設速度的快慢和建設工期對投資效益的影響。2.通過對投資預算(概算)與投資完成情況、工程成本及單位生產能力投資的對比分析,評價工程造價和建設費用的高低。3.測算項目投資回收期、財務凈現值、內部收益率等經濟指標,評價項目建成投產后的獲利能力。4.做現金流量分析,評價項目貸款償還能力。

竣工項目投資效益評價以預期目標和前期建成的同類項目的平均先進指標為依據,將動態與靜態、定量與定性、價值量與實物量、宏觀與微觀等分析結合起來,通過綜合分析對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做出正確評價。(將越來越流行)第四章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一、審計切入點和審計重點選擇(如何選擇項目)1.從改革的熱點和敏感問題方面2.從項目建設效果方面3.從管理薄弱方面4.從群眾關心議論的熱點、難點方面5.從關聯單位方面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二、建設項目審計的主要方法(一條主線、六個結合)一條主線:以建設資金支出的真實性為審計主線六個結合:1、對項目建設單位的審計要與對參與項目建設各方的審計調查結合2、對主要事項的審計要與相關事項的審計調查結合3、對資金的審計要與對銀行帳戶存款的協查結合4、對項目專項資金的審計要與建設單位的總體財務狀況審計調查結合5、對工程技術審計要與財務審計結合6、項目本身審計和外圍審計調查結合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自選動作)1.項目審批和投資決策。

(1)基本建設程序方面的審計。基本建設一般程序為:項目建議書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選擇工程建設地點批復勘察設計批復下達年度基建計劃撥付資金建設準備政府采購或招投標(確定施工隊伍)領取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批復開工建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1.項目審批和投資決策。

基本建設程序主要規定:1.國家計委在《關于簡化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手續的通知計資》中規定:“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則將對項目重新進行決策”。2.國家計委《關于重申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規定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只有在完成上一環節工作后方可轉入下一環節”。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關于試行加強基本建設管理幾個規定的通知》規定:“凡是沒有批準初步設計和總概算的建設項目,不能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1.項目審批和投資決策。

基本建設程序審計的主要內容:對財政基本建設項目程序的審計,主要是對截止“撥付資金”以前各個環節的檢查,重點是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是否經過有權部門批準;是否按規定下達了年度基建計劃和撥付建設資金。目的是檢查建設資金撥付的合規性。基本建設程序審計的方法:時間排列法。將各環節批復文件按時間順序排列,將其與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的順序對比,找出二者的差異。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1.項目審批和投資決策。

基本建設程序審計案例解析:案例:2000年,某主管部門給所屬單位“綜合樓”項目安排了建設資金1000萬元;2001年繼續給該項目安排項目資金1000萬元;2002年,再次安排了該項目資金2000萬元。到2002年底,資金全部到位。2002年,該主管部門向所屬單位下達《關于綜合樓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1.項目審批和投資決策。

解析:問題:未批復可研報告就下達投資計劃,安排建設資金。依據:1.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關于試行加強基本建設管理幾個規定的通知》(〔1978〕計計第234號)規定:“凡是沒有批準初步設計和總概算的建設項目,不能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2.國家計委《關于重申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規定的通知》(計投資〔1999〕693號)第一條規定:“嚴格執行行基本建設程序。尤其是在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必須嚴格按照現行建設程序執行。現行基本建設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等工作環節。只有在完成上一環節工作后方可轉入下一環節”。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1.項目審批和投資決策。

(2)投資決策方面的審計決策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為75%-90%《決策之難-15個重大決策失誤案例分析》世界銀行估計,“七五”到“九五”期間,我國投資決策失誤率在30%左右,資金浪費及經濟損失大約在4000億-5000億元。審計很少發現此類問題。一是主要采取事后審計,二是缺乏投資決策審計理論和方法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2.招標投標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指定發包。肢解發包。指定材料設備供應商。串通投標、圍標、陪標(私下交易太多,很難查實,國外通過相關外部表現形式來認定)評標后中標人不是排名第一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2.招標投標審計2007年審計署2號公告-34條高等級公路披露:雖然34個項目都實行了招投標制度,但其中20個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有些項目涉嫌有幕后交易,個別項目存在商業賄賂,影響了工程質量。

一是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和施工單位違規轉分包問題。其中:建設單位違規直接發包和指定分包工程17.96億元,施工單位違規轉分包工程72.39億元,兩者合計占抽查項目合同總金額的36%。后果是:造成嚴重質量缺陷;大量建設資金在中間環節被抽取。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2.招標投標審計2007年審計署2號公告-34條高等級公路披露:二是少數地方領導利用職權違規插手工程招投標,謀取私利,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如青島市交通局原局長等人在黑龍江省同江至海南省三亞高速公路青島段建設過程中,將部分工程項目指定一名臨時工假冒和借用其他公司名義承包,并按高價結算,造成公路建設資金損失1300多萬元。2001年以來,四川省達州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利用檢察機關監督預防交通部門職務犯罪之機,為其親屬承攬大竹至鄰水邱家河高速公路邊坡綠化工程,結算單價明顯高于當地同類工程,違規獲利249萬元。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2.招標投標審計2007年審計署2號公告-34條高等級公路披露:三是5個項目的投標和評標存在幕后交易。在安徽省蚌埠至明光高速公路路基工程15標段招標過程中,建設單位——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按照原董事長的授意,違規使安徽省公路工程總公司中標,然后又以“施工量大”為由,要求該公司將其中三分之一的工程分給蚌埠市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在這一要求得到滿足后,才與安徽省公路工程總公司簽訂價款為7402萬元的合同。審計還發現,一些單位和個人,采取各種手段“幫助”施工單位中標,從中收取好處費1374萬元。如中鐵二十局三公司中標后,將其中的6700萬元的工程發包給該民營企業主,后者又將工程轉包給另外兩個包工頭,從而非法獲利510萬元。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3.工程建設管理審計內容基本上全部包括了項目管理9大任務,其中更側重于工程進度、質量管理、投資控制,建筑市場管理(有無轉分包)。最普遍的問題是轉包分包和質量管理(見綜合案例)存在問題。轉包表現形式:轉讓合同(或者簽訂陰陽合同)收取價差(總價差和單價差);項目經理(建造師)掛靠收取管理費;層層轉包認定條件:不履行合同;合同權利義務發生轉移。審計方法:施工單位項目部會計賬簿資料,如果根本沒有項目核算科目,或者沒有工程成本核算,工程款對應一進一出,肯定是轉包行為。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3.工程建設管理審計違法分包違法分包幾種形式:肢解分包(性質上屬于轉包);將主體工程分包;以勞務分包的名義違法分包;層層分包認定為分包的條件:不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權利義務不分發生轉移。審計方法:與轉包比較,一般分包的工程都有項目核算科目,施工單位項目部會計賬簿資料,沒有全部的工程成本核算,發生有大筆工程款支出,可認定有分包行為。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3.工程建設管理審計特別說明: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區別工程分包是按工程實體進行分包的,它以完成的實體工程量作為結算單位,會計反映是工程款支出。勞務分包(有專門分工種的勞務資質)是將聘請勞務人員,聘請的勞務人員作為自己的工人進行管理,它已完成的計時工或計日工為結算單位,會計反映為人員工資支出。有些單位為了掩蓋違法分包的事實,把工程分包合同寫成《勞務分包》,但如果符合上述工程分包的表現形式,仍然認定為違法分包,因為符合“實質重于形式”的司法解釋。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侵占或轉移、占用、挪用)(1)資金來源方面資金來源中常見的主要問題有:1.不按批復的來源渠道安排資金。即:在年度計劃中改變資金來源性質;2.不按規定的基建程序撥付資金。即:提前撥付資金,造成資金閑置;3.不按工程建設進度撥付資金。即:資金到位不及時,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建成。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1)資金來源方面資金來源審計的基本方法是“對比法”。即:1.將年度計劃中安排的建設資金來源渠道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建設資金來源渠道比較。目的是檢查年度計劃安排資金的合規性,特別是有多種資金來源的“拼盤”項目更需如此;2.將建設資金撥付時間與規定的基建程序比。目的是檢查建設資金撥付程序的合規性;3.將建設資金撥付時間與工程形象進度比。目的是檢查建設資金撥付的合理性、科學性。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案例一:1997年,某主管部門在批復所屬單位新建項目可研報告后,開始為該項目下達年度投資計劃。1997年-2003年,共下達5000萬元,其中,1997年500萬元、1998年500萬元、2000年-2003年各1000萬元。資金全部按計劃到位。截止2004年12月底,該項目完成設備投資100萬元、其他投資300萬元,共計400萬元。主要工作內容是規劃設計。結轉2005年的資金4600萬元。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案例一解析:問題:未批復初步設計就下達投資計劃,安排建設資金。依據:1.財政部在《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管理與監督的通知》“凡有國債資金投入或其它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建設項目,都要認真搞好工程概算審查,并將審定的工程概算,作為安排財政預算資金的依據”。2.國家計委《關于重申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規定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嚴格執行行基本建設程序。尤其是在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必須嚴格按照現行建設程序執行。現行基本建設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等工作環節。只有在完成上一環節工作后方可轉入下一環節”。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案例二:2003年,某主管部門給所屬單位“試驗基地”安排建設資金7500萬元。規定工程建設期:2003-2004年。截止2004年12月30日,工程正在進行施工圖設計,實際支付前期費用300萬元。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案例二解析:問題:建設項目未按規定的建設期完成,造成財政建設資金閑置,不能發揮效益。依據:財政部《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管理與監督的通知》(財基字〔1999〕50號)第一條規定:“以提高投資效益為中心,切實加強對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工作”和“對已確定的建設項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項目建設程序和工程建設進度撥付資金”。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多年的審計實踐反映,建設項目資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轉移、占用、挪用建設資金。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頒布的《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把它歸結為“截留、挪用國家建設資金”;“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違反規定超概算投資”;“虛列投資完成額”;“其他違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截留、挪用國家建設資金表現形式:——建設單位將國家撥付的專項基建資金未轉撥給施工等單位,而截留在本單位,用于彌補行政、事業等日常經費不足;——將中央政府下撥的用于國家重點項目資金用于地方政府的投資建設項目或非國家建設項目;——將國家建設項目資金擅自挪用,用于國家限制或禁止投資的產業,破壞國家宏觀產業政策;——將國家建設項目資金挪用,搞儲蓄存款,為本單位謀取利益。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表現形式:——謊報建設項目,編造立項申請報告,騙取國家建設資金;——以國家建設項目的名義故意多報工程概算,將多得的資金化為單位所有或是用于本單位其他開支;——將屬于自籌資金的建設項目違規改變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騙取國家建設資金。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違反規定超概算的表現形式:——擅自提高各項費用定額,超概算投資。擅自提高建設安裝費用,設備、工器具購置費或高估冒算、高套定額,或用多計或重計費用形式形成超概算投資,造成資金浪費;——擅自擴大建設項目規模,超概算投資,使國家投資數額增大,造成項目資金缺口,影響建設的效率和效果;——擅自提高建設項目質量標準,超概算投資。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虛列投資完成額表現形式:——虛列材料采購成本。——虛列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成本。——虛列設備安裝成本。——隱匿建設項目資金結余,將應上繳國庫結余資金全部或部分據為單位或個人所有。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轉移建設資金的審計方法第一步:現場查看。主要檢查實際建設內容是什么;將查看結果與賬薄中的成本支出記錄進行對比;檢查成本支出記錄中的項目是否與現場查看結果一致。如果支出記錄中有,而現場查看結果沒有,則表明存在虛列建設項目的可能;第二步:對照概算。將成本支出記錄與批準的概算進行對照。檢查支出內容是否與概算規定的建設內容一致。如果支出記錄中有,而概算沒有,則表明建設資金存在被轉移的可能;第三步:追蹤資金。在“貨幣資金”或實物資產賬薄支出記錄中檢查差異部分的資金去向。如果資金或存貨被劃轉到建設項目以外,則轉移資金問題成立。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占用建設資金的審計方法第一步:對照概算。如果現場查看結果與成本支出記錄內容一致,則將成本支出記錄與批準的概算進行對照。如果支出記錄中有,而概算沒有,表明存在概算外項目;第二步:檢查資金來源。即,對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進行清理。如果資金來源中沒有批復資金以外的資金來源,則存在占用建設資金的可能;第三步:追蹤資金。在“貨幣資金”或實物資產賬薄支出記錄中檢查差異部分的資金去向。如果資金或存貨減少,則占用資金問題成立。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挪用建設資金的審計方法檢查“應收賬款”記錄。重點是將發生的大額應收賬款的依據與批準的概算進行對照,如果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與建設項目無關,則挪用建設資金問題成立。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轉移建設資金案例:某火力發電廠項目設計從日本進口一套日本制造的脫硫設備,概算3500萬美元。建設單位與進口代理商談判并達成協議后,財務將此款付給了代理商,并列作項目支出。現場查看結果是,設備系法國制造。審計人員立即檢查了代理商進口該設備的全部業務資料和會計記錄,結果發現設備雖然來自日本,但卻是法國制造,代理商在支付貨款和收取代理費后,將多余的1300萬美元,劃轉到了建設單位的一家下屬公司,該公司又以采購材料和設備的名義將資金分別轉到了七家公司,建設單位再從七家公司提取現金,其中有1200萬元人民幣被4人私分。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轉移建設資金案例:解析:轉移建設資金的形式有很多,上述案例是比較典型的,不僅數額大,而且環節多,性質相當嚴重。除此之外,有的建設單位以開會的名義將建設資金支付到酒店,之后,他們或提取現金私分,或個人到酒店消費。按照有關財經制度和《刑法》規定,這些行為既嚴重違反了財經紀律,又觸犯了法律。實際是貪污行為的一種。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占用建設資金案例:1999年至2003年,某主管部門批復所屬單位“綜合樓”項目一、二期工程概算總投資10000萬元。2000年至2003年,主管部門共為該項目安排投資計劃10000萬元。截止2004年底,該項目已完成投資15733萬元,并全部列作項目支出。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占用建設資金案例解析:在實際工作中,占用建設資金的問題經常發生,而且形式也是多種多樣。上述案例反映的是“超概算完成投資占用建設資金”。這是項目建設資金使用過程中最常見的問題。判定此類問題的依據是:國家計委、中國建設銀行《關于改進工程建設概預算工作的若干規定》(

計標〔1983〕第1038號)第十一條規定:“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都應認真執行批準的總概算,不得任意突破”。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挪用建設資金案例:2001年1月,某建設單位與一家材料供應商簽定了一份鋼材采購合同,價值7500萬元。合同簽定后的第三天建設單位將此款支付給了供應商。同年11月27日,供應商將購貨款本金退還給建設單位,理由是無法供貨。經延伸審計發現,供應商在收到貨款的第二天就按與建設單位的約定,將此款劃轉到了一家證券公司用于炒股;再到證券公司調查發現,炒股所得850萬元紅利已分別支付給建設單位和供應商;最后回到建設單位和供應商審計發現,紅利均被轉作“小金庫”。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2)資金使用審計挪用建設資金案例解析:挪用建設資金仍然是項目建設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多發問題,仍然是多種形式。上述案例比較典型。除此之外,還有出借資金等形式。按照《刑法》規定,挪用資金在三個月以上構成“挪用資金罪”。因此,我們不能錯誤的認為只要資金收回了,沒有造成損失,就沒有問題了。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3)工程造價和結算(或叫:合同價款結算)做好幾項對比分析:一是將項目批準的概算與甲乙雙方工程價款結算相關數據進行對比分析。二是將甲乙雙方工程價款結算書的相關指標與施工單位財務收支有關數據、指標進行分析,找出差異,分析原因。三是將分包或轉包工程的結算與財務支出進行對比分析。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3)工程造價和結算(或叫:合同價款結算)案例:

陜西羊毛灣水庫副壩加固實際完成副壩護坡及水下部分膜袋砼澆筑7680平方米,施工單位報的14512平方米,結果仍然按14512平方米簽發驗收

結果很明確,怎么辦?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3)工程造價和結算(或叫:合同價款結算)從工程和財務的四個方面進行了審計取證:一是從監理記錄方面,核實實際完成副壩護坡及水下部分膜袋砼澆筑7680平方米,而不是其所報的14512平方米;二是從設計院編制的副壩護岸工程設計中,核實土工膜袋設計工程量僅為7911平方米;三是根據主管部門向項目監理部發出《設計變更的通知》計算,膜袋砼工程量僅為7257平方米;四是施工實際支付購買的土工膜袋布10800平方米,折合計算膜袋砼工程量僅為7560平方米。以上各方面均證明私人業主虛報冒領、套取國家建設資金的事實無懈可擊,保證了案件移送時一舉成功。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4.資金管理審計(3)工程造價和結算(或叫:合同價款結算)案例啟示:1.做好項目特點分析,找準薄弱環節。2.符合性測試非常重要。審計人員需要比較準確地估算出實際工程量。3.提供資料的層次越低、利益關系越遠,可信度越高。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5.建設效益審計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審計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尤其是對經營性項目的效益審計更是自成體系。從時間上看,涉及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從內容上看,不僅包括對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概算、預算和結算的分析,而且包括對建設資金運行狀況、建設成本構成、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以及投資回收期和投資效果系數等的計算和分析;從技術要求上看,要求審計人員既要有相關的自然科學知識,又要有專業的概算、預算和工程技術知識。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5.建設效益審計評價基建資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指標1.項目是否按期建成;2.是否擅自改變建設項目部分或全部功能;3.項目是否完成批準概算規定的全部建設內容;4.項目建成后是否及時辦理交付使用;5.已交付資產是否按規定管理。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5.建設效益審計效益審計主要方法:對財政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效益審計最基本的方法是“對比分析法”。即,用實地查看結果與相關技術資料和規定對比,分析沒有實現既定目標的原因。——對在建項目與立項批復確定的完成時間對比,分析項目沒有按期建成的原因;——對已建成項目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比,分析建設項目部分或全部改變功能的原因;(占主要內容)——對已建成項目與國家規定對比,分析不及時辦理交付使用手續的原因;——對已辦理交付使用資產手續項目,與批準概算規定的建設內容比,分析未完成批準概算規定內容的原因。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5.建設效益審計國家審計除了對經濟效益作評價以外,還要對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作評價,這與其他審計組織的審計明顯不同。

案例:審計署2007年第2號審計公告:“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管理及投資效益情況的審計結果”(07-3-26)中,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均作了分析評價: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5.建設效益審計社會效益評價:各級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認真組織施工建設,34個項目中已有28個項目按期或提前建成通車,通車里程達3678公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初步顯現。一是交通運輸能力顯著提高。如京珠公路新鄉至鄭州段的建成,不僅連通了安陽至新鄉和鄭州至許昌兩條高速公路,有效緩解了老黃河橋及107國道的交通壓力,而且通車第二年日均交通量就達1.45萬輛。二是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發展。如四川省廣安至南充公路建成后,把成都、重慶、川中、川東連成一線,進一步發揮了成渝兩地的輻射作用,帶動了沿線經濟發展。湖南省湘潭至邵陽高速公路通車后,區間通行時間大幅縮短,2004年韶山等旅游景區的游客人數和收入比2002年增長30%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三、國家審計最經常涉及的審計內容5.建設效益審計經濟效益評價:部分項目建成后,未達到預期經濟效益,難以按期還清貸款。截至2005年底,竣工通車一年以上的20個項目中,有14個項目實際車流量只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預測值的60%,在規定的償債期內很難還清貸款。如哈爾濱繞城高速公路西段項目自2004年9月通車以來,日均車流量為1761輛,僅為可行性研究報告預測值的13.8%,年收入扣除運營和維護費用后,僅夠償還一個季度的貸款利息。2004年8月竣工通車的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級公路,92%的建設資金是銀行貸款,按年利率5%測算,每年應付利息1.5億元;該項目2005年通行費收入6500多萬元,日均車流量、年收費收入都僅為可行性研究報告預測值的35%。甘肅省國道212線蘭州至臨洮高速公路2004年通車以來的通行費收入不到同期應支付貸款利息的40%,還貸壓力很大。陜西省戶縣至勉縣高速公路已到位資金中,除車購稅等中央財政資金11.5億元外,其余30億元都是銀行貸款,省交通部門承諾用于項目建設的37.7億元資本金分文未到,預計項目建成后,將比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還本付息額增加67.6億元。

第五章國家審計的主要做法

案例一:(資金使用審計為主)A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審計案例第六章綜合案例一.項目概況A高速公路是某市過境通道,雙向6車道,全長42公里,核定概算總投資20億元,建設業主由民營企業(法人代表周某)控股的R公司。2002年1月竣工通車。截止2003年6月審計,項目實際到位資金15億元,資金來源由國債轉貸、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資本金構成;累計完成投資13億元(已支付12億元)。二.審前調查(略)第六章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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