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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3年系統強化階段刑事訴訟法學卷(M)單選題:共(20)道題目:第1題(ID:21227)南門縣公安局在對陳某的盜竊案偵查終結時發現陳某另有殺人嫌疑,但此時對陳某的偵查羈押期限已屆滿。鑒于需對該殺人案進行偵查,公安局決定對陳某繼續羈押,并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此時公安局應如何履行法律手續?選項:A.報經人民檢察院批準B.報人民檢察院備案C.不必告知人民檢察院九天考資D.報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六機關規定》第32條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8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由公安機關決定,不再經人民檢察院批準。但須報人民檢察院備案,人民檢察院可以進行監督。故B選項對的,ACD選項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2題(ID:21237)下列關于“被告人認罪案件”的審理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選項:A.當事人是外國人的不能合用關于“被告人認罪案件”若干意見進行審理B.人民法院對于自愿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C.被告人自愿認罪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庭支持公訴D.對于被告人自愿認罪的案件,審理程序可以簡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可以不再進行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關于合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2條規定:“下列案件不合用本意見審理:……3、外國人犯罪的;……”可見,只有當被告人是外國人的時候不合用該意見審理,A錯誤。同法第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愿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可見,B對的。C無法律依據,錯誤。被告人最后陳述是其法定訴訟權利,也是法庭審判的一個必經程序,D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3題(ID:21255)上訴人張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某市中級法院審理該案后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但對張某的盜竊和搶劫罪判處的刑罰不妥,一審判決兩罪的刑罰分別為2年和9年,合并執行2023,準確量刑應分別為5年和7年。根據上訴不加刑原則,二審法院應如何作出決定?選項:A.直接改判兩罪刑罰,分別為5年和7年,合并執行2023B.直接改判兩罪刑罰,分別為5年和7年,合并執行仍為2023C.維持一審判決D.以事實不清、證據局限性為由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對的答案:C參考解析:根據《刑訴解釋》第257條第1款第(三)項規定,對被告人實行數罪并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罪中的某罪的刑罰。故A項和B項錯誤。根據同法第1款第5項規定,對事實清楚、證據充足,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或者應當合用附加刑而沒有合用的案件,不得撤消第一審判決,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或者合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或者證據局限性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必須依法改判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后,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故C項對的,D項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4題(ID:21346)關于對人大代表的備案、拘留、逮捕,下列說法對的的有:選項:A.拘留縣級以上人大代表都應當報請該代表所屬的人大常委會或者主席團許可B.決定或者批準逮捕本級人大代表應當報請本級人大主席團或者常委會許可C.決定或者批準逮捕上級人大代表,應當由審查批準或審查決定逮捕的檢察院報該代表所屬的人大主席團或者常委會許可D.對人大代表備案要履行與逮捕相同的報請許可手續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最高檢規則》第79條第1款規定:“擔任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因現行犯被拘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向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報告;由于其他情形需要拘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報請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許可。”可見,對現行犯拘留時只是報告,故A選項錯誤。《最高檢規則》第93條第1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擔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報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許可。”故B選項對的。《最高檢規則》第93條第2款規定:“對擔任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層報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請許可。”可見,應由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請許可,故C選項錯誤。《最高檢規則》第13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備案,應當按照本規則第七十九條規定的程序向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通報。”由于本規則第79條規定的是拘留程序,所以D選項錯誤。本題對的答案為B。查看評論(0)題目:第5題(ID:21364)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在中國進行刑事訴訟,需要委托辯護人或代理人時:選項:A.應當委托中國律師擔任[考點精析2633]B.可以委托中國律師擔任C.可以委托外國律師擔任D.既可以委托中國律師擔任,也可以委托外國律師擔任對的答案:A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320條第1款規定:“外國籍被告人委托律師辯護的,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自訴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委托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并依法取得執業證書的律師。”故BCD選項均不對的,A選項對的。查看評論(1)題目:第6題(ID:21380)人民檢察院對于其建議或者批準合用簡易程序的公訴案件,應當如何向人民法院移送案卷及證據材料?選項:A.移送所有案卷和證據材料B.移送重要證據復印件、照片、技術性鑒定材料C.移送重要證據D.移送所有案卷對的答案:A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217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時書面建議合用簡易程序的,應當隨案移送全案卷宗和證據材料。”《刑訴解釋》第218條規定:“對于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時沒有建議合用簡易程序,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擬合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書面征求人民檢察院的意見。人民檢察院批準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證據材料后,應當合用簡易程序。”可見,對于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批準合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移送所有案卷和證據材料。故BCD選項錯誤,本題對的答案為A。查看評論(0)題目:第7題(ID:21533)某法院接到報案電話,張某稱自己家中有幾個陌生人正在實行盜竊,則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解決?選項:A.告知張某此案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范圍,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B.組織法警采用緊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機關C.立即依法決定備案D.將報案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采用措施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3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解決,并且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用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用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在現場實行盜竊行為,如不立即采用措施犯罪分子會逃逸,故屬于法定的“緊急情況”,因此,B選項對的,ACD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故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8題(ID:23836)公安機關對于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如何解決?選項:A.對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應當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B.對于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關規定的,應當寫出不起訴意見書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C.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的,應當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上級人民檢察院審查D.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的,應當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對的答案:D參考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消案件;……”故B選項錯誤。《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可見,偵查終結的案件必須達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的證明規定,而不能僅僅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且應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而非上級人民檢察院,故AC選項錯誤,D選項對的。查看評論(0)題目:第9題(ID:23870)下列證據中屬于直接證據的有:選項:A.證明被害人死亡因素的鑒定結論B.作案現場提取到的兇器C.被告人不在作案現場的證人證言D.在一起搶劫殺人案中,證人王某發現被害人尸體的證言對的答案:C參考解析:根據證據與案件重要事實的證明關系的不同,可將證據劃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凡是可以單獨直接證明案件重要事實的證據,屬于直接證據。所謂刑事案件的重要事實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犯罪行為是否存在,二是犯罪行為是否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實行。直接證據又分為肯定性的直接證據和否認性的直接證據。肯定性的直接證據必須能證明案件重要事實的兩個方面,而否認性的直接證據只要能否認案件重要事實中的任一方面即可。本題A、B、D三個選項中的每個證據,只是證明了案件重要事實的一個方面,A選項中的鑒定結論只是證明了被害人死亡的因素,不能證明犯罪行為是何人所為;B選項中的作案兇器只能證明犯罪客觀方面中的作案工具,并不能證明是何人用該兇器實行了犯罪行為;D選項中的證人證言只是證明了犯罪客觀方面中的危害后果,不能證明犯罪行為是何人所為,因此,A、B、D三個選項都是錯誤的。C選項中的證人證言證明了被告人不在犯罪現場這一事實,從而直接否認了被告人實行犯罪行為這一重要事實,是否認性的直接證據。可見,C對的。查看評論(0)題目:第10題(ID:23928)在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的過程中,被害人提出審理本案的審判長接受了本案被告人委托的律師的請客送禮,因此規定審判長回避,那么他:選項:A.應當向法庭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B.應當提交書面回避申請書C.應當提出更換的新的審判長人選D.必須通過其委托的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對的答案:A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27條規定:“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提出回避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可見,A選項對的。根據《刑訴解釋》第24條規定,申請回避可以口頭或書面提出。可見,B選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的規定,申請回避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權利,可見,D選項錯誤。《刑事訴訟法》并未規定當事人申請回避同時應提出新的人選,可見,C選項錯誤。本題對的答案是A。查看評論(0)題目:第11題(ID:23979)有關刑事訴訟中期間的計算,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選項:A.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B.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照樣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C.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后移送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或者審理期限D.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法院從收到發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8條的規定:“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可見,A選項說法對的,B選項說法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的規定:“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刑事訴訟法》第168條第3款規定:“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可見,C選項說法對的。《刑事訴訟法》第194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從收到發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可見,D選項說法對的。故對的答案為B。查看評論(0)題目:第12題(ID:24047)某地區公安機關對女青年王某控告章某強奸的材料進行審查后,發現王、章之間系戀愛中雙方自愿發生的性關系,則應如何解決?選項:A.撤消案件B.終止審理C.不備案D.偵查終結對的答案:C參考解析:撤消案件發生于備案之后,終止審理是在進入一審階段后,偵查終結也是在備案偵查階段才也許發生。根據《刑訴法》第86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備案,并且將不備案的因素告知控告人。本題的情況屬于沒有犯罪事實,應不備案,C對的。A、B、D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13題(ID:24057)虐待家庭成員雖未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但情節惡劣的,應當由()備案。選項:A.公安機關B.人民檢察院C.人民法院D.檢察機關對的答案:C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1條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訴才解決的案件涉及虐待案(《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解決。”可見,C對的。查看評論(0)題目:第14題(ID:24127)下列有關強制措施,做法對的的是:選項:A.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甲之后,在四十八小時之內,只將拘留的因素告知了甲的家屬B.公安機關在拘留乙之后,由于公安機關近來業務繁重,人手不夠,在拘留后的第二十個小時才開始訊問C.由于情況緊急,公安機關負責人直接決定將犯罪嫌疑人丙予以逮捕D.公安機關對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不服,為防止犯罪嫌疑人丁逃跑,于是在申請復議的同時,繼續將丁予以拘留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刑事訴訟法》第64條第2款規定:“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告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因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故A選項做法錯誤;《刑事訴訟法》第65條規定:“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被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可見,在拘留后的第二十個小時開始訊問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故B選項做法對的;《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通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故C選項做法錯誤;《刑事訴訟法》第70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規定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故D選項做法錯誤。本題答案為B。查看評論(0)題目:第15題(ID:24133)C市人民法院受理陳某盜竊案后,因陳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師高某作為陳某的辯護人。開庭審理時,陳某以剛剛知道自己的父親與辯護人高某的姐姐在一個單位且向來關系不好為理由,拒絕高某繼續為他辯護,同時提出不需要辯護人而由自己自行辯護。對此,C市人民法院應按下列哪個選項解決?選項:A.應當準許,并記錄在案B.準許陳某拒絕高某繼續辯護,但規定陳某另行委托辯護人或者另行為陳某指定辯護人C.告知陳的近親屬,由其親屬決定是否需要辯護人辯護D.不準許陳某拒絕高某繼續辯護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36條規定:"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二)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刑訴解釋》第38條的規定,被告人具有本解釋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有合法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辯護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為其另行指定辯護人。故A項和D項錯誤,B項對的。C于法無據,C項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16題(ID:24143)秦某故意傷害案由公案機關備案偵查終結后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張某的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去刑罰,決定不起訴。公安機關假如認為檢察院的決定有錯誤,依法可以作出什么解決?選項:A.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B.將案件移交上級公安機關解決C.對案件進行補充偵查D.規定作出決定的檢察院復議,假如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其上一級檢察院申請復核對的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4條:“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規定復議,假如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可知D選項的說法是對的,ABC選項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17題(ID:24172)在接到人民群眾舉報后,通過公安機關數月的周密偵查,某省影響巨大的某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案件被省人民檢察院公訴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以下關于合議庭的說法不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選項:A.合議庭可以由七人組成,其中四人是審判員,三人是人民陪審員B.合議庭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組成人員一人擔任審判長,院長或者庭長參與審判案件的時候,自己擔任審判長C.合議庭進行評議的時候,假如意見分歧,應當按多數人的意見做出決定,但是少數人的意見應當寫入筆錄,評議筆錄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署名D.對于疑難、重大、復雜的案件,合議庭認為難以做出決定的,可以提請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應當執行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7條第2款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另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3條規定:“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時,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所占人數比例應當不少于三分之一。”可見,A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選。九天考資《刑事訴訟法》第147條第6款規定:“合議庭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院長或者庭長參與審判案件的時候,自己擔任審判長。”可見,審判長應當由院長或庭長在審判員中指定,而不是在組成人員中指定,故B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應選。《刑事訴訟法》第148條規定:“合議庭進行評議的時候,假如意見分歧,應當按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但是少數人的意見應當寫入筆錄。評議筆錄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署名。”可見,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選。《刑事訴訟法》第149條的規定:“對于疑難、復雜、重大的案件,合議庭認為難以作出決定的,由合議庭提請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應當執行。”可見,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選。本題應選B。查看評論(0)題目:第18題(ID:24273)被告人因涉嫌搶劫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的起訴進行審查以后決定開庭審理,下列哪一做法是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的?選項:A.人民法院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前10日內送達被告人B.人民法院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前15日內送達被告人C.在開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D.將開庭的時間、地點在開庭3日以前告知人民檢察院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51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進行下列工作:……(二)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三)將開庭的時間、地點在開庭三日以前告知人民檢察院;……(五)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可見,ACD選項表述符合法律規定,B選項錯誤,當選。查看評論(0)題目:第19題(ID:26857)毛律師在代理一起民事糾紛訴訟案件時因過錯給委托人朱某導致了經濟損失,對朱某的經濟損失,應當由誰承擔補償責任?選項:A.毛律師本人承擔B.毛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承擔C.毛律師與所在律師事務所共同承擔D.朱某與毛律師共同承擔對的答案:B參考解析:根據《律師法》第54條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導致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補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補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故ACD選項錯誤,B選項對的。查看評論(0)題目:第20題(ID:30753)張某在某法院擔任助理審判員,2023年2月被免去助理審判員職務,2023年3月開始在某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下列說法對的的是哪項?選項:A.這時張某可以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B.這時張某還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C.這時張某可以回該法院辦理案件D.這時張某進行自己曾經經辦過的案件申訴代理活動對的答案:A參考解析:根據《法官法》第17條的規定:“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由于張某離任已超過兩年,故可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故A選項對的,B選項錯誤。C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故錯誤。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83條的規定:“委托人擬聘請律師解決的法律事務,是該律師從事律師職業之前曾以政府官員或司法人員、仲裁人員身份經辦過的事務,律師和其律師事務所應當回避。”故D選項說法錯誤。查看評論(0)多選題:共(20)道題目:第1題(ID:21275)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協助公安機關進行監督的單位或組織有:選項:A.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公安特派員[考點精析6527]B.罪犯服刑地的公安派出所、公安特派員C.罪犯原所在的單位D.基層組織對的答案:CD參考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14條第6款規定:“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機關應當對其嚴格管理監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故AB選項錯誤,本題對的答案為選項CD。查看評論(0)題目:第2題(ID:21311)李某因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23,刑期到第7年,經某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假釋。該市E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該裁定違法,關于本案,下列說法對的的是:選項:A.E區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向該中級法院提出糾正意見[考點精析6528]B.應由該市的檢察院向市中級法院提出書面的糾正意見C.人民法院對檢察機關的意見應立即書面回復D.人民法院應重新開庭進行審理對的答案:BD參考解析:《最高檢規則》第430條規定:“對人民法院減刑、假釋裁定的糾正意見,由作出減刑、假釋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書面提出。下級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減刑、假釋裁定不妥的,應當立即向作出減刑、假釋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報告。”故B選項對的,A選項錯誤。《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妥,應當在收到裁定書副本后二十日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糾正意見后一個月以內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作出最終裁定。”故D選項對的,C選項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3題(ID:21421)人民陪審員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被免去人民陪審員職務?選項:A.本人申請辭去人民陪審員職務的B.無合法理由,拒絕參與審判活動,影響審判工作正常進行的C.違反與審判工作有關的法律及相關規定,徇私舞弊,導致錯誤裁判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D.被開除公職的對的答案:ABCD參考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17條規定:“人民陪審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所在基層人民法院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查證屬實的,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去其人民陪審員職務:(一)本人申請辭去人民陪審員職務的;(二)無合法理由,拒絕參與審判活動,影響審判工作正常進行的;(三)具有本決定第5條、第6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四)違反與審判工作有關的法律及相關規定,徇私舞弊,導致錯誤裁判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人民陪審員有前款第四項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故ABC選項對的。第6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公職的。”故D選項對的。本題對的答案為ABCD。查看評論(0)題目:第4題(ID:21431)王某,1989年10月5日出生。自2023年11月輟學后,經常與陳某(男,22歲,無業)在一起,兩人于2023年1月5日在一路口搶劫一個下班女工時,被過路群眾抓獲,并將其扭送到公安局。公安機關在進行偵查的過程中,應當遵循下列哪些程序?選項:A.應當告知王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場B.應當分別關押C.應當分別訊問D.應當為王某指定辯護人對的答案:ABC參考解析:根據《未成年保護法》第56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詢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應當告知監護人到場。”由于王某為未成年人故A選項對的;根據《未成年保護法》第57條規定:“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可見,B選項對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77條規定:“訊問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個別進行”可見,C選項對的;《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2款規定:“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目前只存在于法院的審判階段,而不存在于偵查階段。所以,D選項錯誤,本題的對的答案為ABC。查看評論(0)題目:第5題(ID:21435)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下列有關刑事自訴案件的說法對的的是:選項:A.人民法院審理刑事自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B.對刑事自訴案件可以調解,調解書自簽收后具有法律效力C.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終止審理,待其歸案后恢復審理D.自訴人只對共同侵害人中的一人起訴,可以視為對其他侵害人放棄告訴的權利對的答案:AD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196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對于決定受理的自訴案件,應當開庭審判。”可見,A選項對的。《刑事訴訟法》第17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合用調解。”可見,并非所有自訴案件都可以調解,故B選項說法錯誤。《刑訴解釋》第204條規定:“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中止審理。被告人歸案后,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采用強制措施。”可見,C選項說法錯誤。根據《刑訴解釋》第193條的規定:“自訴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對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視為自訴人對其他侵害人放棄告訴權利。”可見,D選項對的。本題選AD。查看評論(0)題目:第6題(ID:21499)張某、王某、李某涉嫌綁架罪而被逮捕,該案經人民檢察院審查。而在審查過程中王某死亡,而此時張某逃跑,則檢察機關對本案應如何解決?選項:A.將全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B.對王某作出不起訴決定C.繼續對李某的審查起訴D.中止對張某的審查,等張某到案后對其另案審查起訴對的答案:BCD參考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第15條規定:“……(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由于王某死亡,應對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故B選項對的;根據《最高檢規則》第246條第4款規定:“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規定公安機關在采用必要措施保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審查起訴,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可見,應當繼續對李某審查起訴,對于張某應等其到案后對其另案審查起訴。故CD選項對的。A選項于法無據。本題的對的答案為BCD。查看評論(0)題目:第7題(ID:22023)甲(女)涉嫌殺人罪,但由于其正在懷孕,某市人民法院對其作出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監視居住期間,下列說法不對的的有:選項:A.甲要離開其住所,去其父母家,應經公安機關批準B.甲要離開其住所,去其父母家,應經人民法院批準C.甲要會見其律師李某,應先取得公安機關的批準D.甲在住所接待其大學同學不需要通過批準對的答案:BCD參考解析:《刑訴法》第57條第1款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指定的居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別人;……”可見,批準機關是執行機關,而非決定機關,A不選,B應選。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別人,D應選。《六機關規定》第24條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其聘請的律師不需要通過批準。”可見,C應選。本題選B、C、D。查看評論(0)題目:第8題(ID:23763)某甲是某廠收發室的工作人員,常運用職務之便私拆別人信件。某乙是該廠職工,某乙的姐姐在國外,經常給某乙寄信。某甲由于喜歡集郵,而多次私拆某乙的信件。某乙發現以后非常氣憤,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規定追究某甲妨害通信自由的行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下列說法對的的是:選項:A.某乙有證據證明某甲有妨害通信自由的行為,則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案B.假如某乙起訴某甲,而證據局限性,則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C.若某乙向公安機關控告,則公安機關不應當受理該案,由于本案屬于刑事自訴案件,應當告知某乙向法院直接起訴D.若某乙向公安機關控告,則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對的答案:AD參考解析:根據《刑訴解釋》第1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涉及:……(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3.侵犯通信自由案;……”故A選項說法對的。《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解決:(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二)缺少罪證的自訴案件,假如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可見,對于有證據但證據局限性的,人民法院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而非不予受理,故B選項說法錯誤。根據《六機關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上述所列八項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局限性、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備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可見,C選項說法錯誤,D選項說法對的。本題應選AD。查看評論(0)題目:第9題(ID:23850)某市國家安全機關在偵查一起泄露國家秘密案件時,發現鄭某有重大嫌疑,遂對鄭某采用了逮捕措施。鄭某于是聘請本地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黃某為自己提供法律服務,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解釋的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不對的的?選項:A.鄭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聘請律師為其進行服務,無須通過國家安全機關的批準B.律師黃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為鄭某進行法律征詢、代理申訴、控告以及調查取證的服務C.律師黃某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鄭某,負責該案偵查的國家安全機關可以派員在場監聽D.律師黃某向國家安全機關提出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時,國家安全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安排會見的時間對的答案:ABCD參考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條第1款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用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征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認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由于本案涉及國家秘密,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并且律師在本階段沒有調查取證權,故AB選項說法不對的。依據《律師法》第3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用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可見,C選項說法不對的。《六機關規定》第11條規定:"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四十八小時內安排會見,對于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領導參與恐怖活動組織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重大復雜的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五日內安排會見。"注意,是在"四十八小時內安排會見",而不是"安排會見的時間",可見,D選項說法不對的。因此,本題應選ABCD。查看評論(0)題目:第10題(ID:23867)賈某因涉嫌詐騙罪被D縣公安機關依法拘傳訊問。自被拘傳之日起,賈某在偵查階段享有下列哪些訴訟權利?選項:A.自行辯護的權利B.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征詢、代理申訴和控告C.另行委托辯護人D.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拒絕回答對的答案:ABD參考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有自行辯護的權利。自行辯護的權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針對指控進行辯駁、申辯和辯解的行為,這種辯護貫穿于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之中,無論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在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認為自己辯護。A對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用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征詢、代理申訴、控告。可見,B對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3條的規定,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可見,C錯誤。《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可見,D對的。查看評論(0)題目:第11題(ID:23882)下列有關死刑復核程序的說法中,不對的的有:選項:A.周某因走私罪被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周某沒有上訴。假如高院在復核時,不批準判決死刑的,必須發回重審B.高級人民法院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的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案件,在認為必要時,可以提審被告人C.首犯張某因搶劫罪被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同案犯李某、王某分別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高級人民法院在進行死刑復核時,發現對李某、王某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確有錯誤時,應當提審D.王某因強奸罪被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人民檢察院以量刑畸輕為由,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法院開庭審理后改判王某死刑,那么此案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的答案:ABC參考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1款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不批準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審。”可見,“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審,而非“應當”,故A選項不對的,應選。《刑訴解釋》第282條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必須提審被告人。”可見,是“必須”提審,故B選項不對的,應選。《刑訴解釋》第287條的規定:“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時,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但不影響對其他被告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執行;發現對其他被告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可見,C選項不對的,應選。《刑訴解釋》第274條第2款規定:“因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見,D選項對的,不選。本題選ABC。查看評論(3)題目:第12題(ID:23991)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拘留,吳某的妻子賈某以保證金的形式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選項:A.公安機關規定賈某將價值2023元人民幣的項鏈交給公安機關作為保證金B.該保證金由公安機關收取和管理C.吳某在取保候審期間因酒后駕車導致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決定沒收其交納的保證金D.對于公安機關沒收保證金的行為,假如吳某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復核,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對的答案:ACD參考解析:根據《刑訴解釋》第71條規定:“……保證金僅限于鈔票。”可見,A選項說法錯誤,應選。根據《六機關規定》第22條規定:“取保候審保證金由公安機關統一收取和保管。”可見,B選項說法對的,不選。根據《取保候審規定》第12條規定:“對故意重新犯罪的,應當沒收保證金;對過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構成犯罪的,應當退還保證金。”本選項中,吳某不屬于故意重新犯罪,因此不應當沒收保證金,故C選項說法錯誤,應選。根據《取保候審規定》第14條規定:“執行機關應當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沒收保證金決定書》后的五日以內,向執行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復核一次。上一級主管機關收到復核申請后,應當在七日內作出復核決定。”第18條規定:“沒收取保候審保證金和對保證人罰款均系刑事司法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如不服復核決定,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可見,當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故D選項說法錯誤,應選。本題應選擇ACD。查看評論(0)題目:第13題(ID:24011)下列有關人民檢察院對執行監督的表述對的的是:選項:A.執行死刑臨場監督,由檢察人員擔任,并配備書記員擔任記錄B.執行死刑后,人民檢察院臨場監督人員應當檢查罪犯是否確已死亡,并填寫死刑臨場監督筆錄,署名后入卷歸檔C.人民檢察院發現監獄在收押罪犯活動中有違法情形的應當依法告知糾正D.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妥,應當提出糾正意見的,由檢察長決定對的答案:ABCD參考解析:《最高檢規則》第414條第2款規定:“執行死刑臨場監督,由檢察人員擔任,并配備書記員擔任記錄。”可見,A選項對的。《最高檢規則》第417條規定:“執行死刑后,人民檢察院臨場監督人員應當檢查罪犯是否確已死亡,并填寫死刑臨場監督筆錄,署名后人卷歸檔。”可見,B選項對的。《最高檢規則》第420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在收押罪犯活動中有下列違法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告知糾正:……”可見,C選項對的。《最高檢規則》第428條第3款規定:“經審查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妥,應當提出糾正意見的,由檢察長決定。”可見,D選項對的。本題應選ABCD。查看評論(0)題目:第14題(ID:24038)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下列應當由軍事法院管轄的是:選項:A.現役軍人在部隊營區內犯罪的案件B.現役軍人在部隊營區以外的地方犯罪的案件C.現役軍人與非軍人在部隊營區內共同犯罪的案件,對現役軍人的審判D.隨軍家屬在部隊營區內犯罪的案件對的答案:ABC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20條規定:“現役軍人(含軍內在編職工,下同)和非軍人共同犯罪的,分別由軍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專門法院管轄;涉及國家軍事秘密的,全案由軍事法院管轄。”《刑訴解釋》第21條規定:“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軍事法院以外的其他專門法院管轄:(一)非軍人、隨軍家屬在部隊營區內犯罪的;(二)軍人在辦理退役手續后犯罪的;(三)現役軍人入伍前犯罪的(需與服役期內犯罪一并審判的除外);(四)退役軍人在服役期內犯罪的(犯軍人違反職責罪的除外)。”可見,A、B、C對的。非軍人犯罪應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專門法院管轄,D不由軍事法院管轄。本題選A、B、C。查看評論(0)題目:第15題(ID:24154)甲(男)與乙(女)系五里屯社區鄰居,有暖昧傳言。某日乙打110報案說甲強奸她。后經某公安分局五里屯派出所調查,兩者實為通奸。甲遂向某區公安分局控告乙對其誣告陷害,公安分局進行初步偵查后決定撤消此案,認為乙不構成犯罪。此后甲向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控告乙,人民法院審理此案的過程中:選項:A.甲可以自愿撤回起訴B.人民法院可以對此案調解C.甲可以和乙自行和解D.乙可以對甲提起反訴對的答案:AC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197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告訴才解決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訴。”作為本案自訴人甲可以在宣告判決前同被告人乙和解或撤回起訴。故AC選項對的。本案屬于公訴案件轉自訴案件,所以人民法院無權進行調解,所以B選項項錯誤。《刑訴解釋》第206條規定:“告訴才解決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本案屬于自訴案件中公訴案件轉自訴的情況,不屬于第206條規定的可反訴情形,所以被告人乙不能對甲提出反訴,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應選AC。查看評論(0)題目:第16題(ID:24201)下列二審案件中,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應當開庭審理的有:選項:A.被告人甲某一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甲某當場提出上訴B.被告人乙某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C.被告人丙某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丙某提出上訴,并提出影響定罪量刑的新證據D.被告人丁某一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對的答案:ABCD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死刑第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被告人上訴、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開庭審理。”故AD選項對的。第2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提出抗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故B選項對的。第2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被告人上訴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開庭審理:(一)被告人或者辯護人提出影響定罪量刑的新證據,需要開庭審理的;……”故C選項對的。查看評論(0)題目:第17題(ID:24333)某縣人民法院在審理被告人趙某搶劫案件過程中,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遂向合議庭提出延期審理的建議,此時,下列說法哪些是對的的?選項:A.合議庭經審查認為確有補充偵查必要的,應當批準其建議B.合議庭應當批準檢察院延期審理的建議C.檢察院應當自行補充偵查,必要時可以規定公安機關協助D.檢察院既可自行補充偵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對的答案:BC參考解析:根據《刑訴解釋》第157條第1款規定:“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的,合議庭應當批準。但是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可見,B選項對的,A選項錯誤。《最高檢規則》第350條第1款規定:“在審判過程中,對于需要補充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或者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自行收集證據和進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規定公安機關提供協助。”可見,C選項對的,D選項錯誤。本題選BC。查看評論(0)題目:第18題(ID:30268)下列屬于律師保守委托人秘密義務的例外情形的是:選項:A.律師在代理委托人民事訴訟的過程中,發現委托人涉嫌走私毒品犯罪,并企圖轉移毒品。隨后,律師向公安部門舉報了委托人的犯罪行為B.因被懷疑參與組織犯罪嫌疑人之間的串供,律師向公安部門披露了委托人的有關信息,以證實自己的無辜C.在委托人的授權下,律師向媒體披露了委托人與某明星已經離婚的信息D.在委托關系結束后,律師接受新聞記者采訪并透露有關委托人的一些生活細節問題對的答案:ABC參考解析: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56條的規定:“律師事務所、律師及其輔助人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隱私,以及通過辦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務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師認為保密也許會導致無法及時阻止發生人身傷亡等嚴重犯罪及也許導致國家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除外。”故A選項屬于例外情形,應選。第58條的規定:“律師在代理過程中也許無辜地被牽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為時,律師可認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公開委托人的相關信息。”故B選項屬于例外情形,應選。第57條規定:“律師可以公開委托人授權批準披露的信息。”故C選項屬于例外情形,應選。第59條規定:“律師代理工作結束后,仍有保密義務。”故D選項不屬于例外情形,不選。本題對的答案為ABC。查看評論(0)題目:第19題(ID:30283)下列關于法官任免的說法對的的選項是:選項:A.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應從法官或其他具有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考點精析5940]B.法官不得兼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公司、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C.經考核擬定為不稱職的,應當依法辭退D.辭職或被辭退的,應當提請免去其職務對的答案:ABD參考解析:根據《法官法》第1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應當從法官或者其他具有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故A選項說法對的。根據《法官法》第15條規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公司、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可知B選項說法對的。根據《法官法》第13條的規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提請免去其職務:……(四)經考核擬定為不稱職的;……”第40條:“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擬定為不稱職的;”故C選項的說法錯誤。根據《法官法》第13條的規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提請免去其職務:……(七)辭職或者被辭退的;……”故D選項的說法對的。查看評論(0)題目:第20題(ID:30901)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下列選項中符合法律規定的表述是:選項:A.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副檢察長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B.某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本市某區人民法院的某項生效的判決確有錯誤,應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C.曾因違法受過行政拘留的人不得擔任檢察官D.檢察官的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代理人或辯護人對的答案:ABD參考解析:根據《檢察官法》第12條第2款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檢察員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因此,A選項的說法對的。《檢察院組織法》第18條第1款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于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于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假如發現確有錯誤,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故B選項的說法對的。根據《檢察官法》第11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C選項不屬于不得擔任檢察官的情形,不符合題意,不選。根據《檢察官法》第20條第3款的規定:“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因此,D選項內容對的。本題對的答案為ABD。查看評論(0)不定選題:共(10)道題目:第1題(ID:21254)某案,存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法院第一審宣判以后,刑事判決既沒有上訴,也沒有抗訴,但被告人對附帶民事部分提出上訴。那么下列說法對的的有:選項:A.刑事判決也不生效B.刑事判決生效C.被告人可以暫緩送監執行D.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判附帶民事部分時也要對刑事部分一并審查對的答案:BCD參考解析:《刑訴解釋》第249條規定:“審理附帶民事訴訟的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假如第一審判決的刑事部分并無不妥,第二審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作出解決。假如第一審判決附帶民事部分事實清楚,合用法律對的的,應當以刑事附帶民事裁定維持原判,駁回上訴、抗訴。”第250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只有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訴的,第一審刑事部分的判決,在上訴期滿后即發生法律效力。應當送監執行的第一審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在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結前,可以暫緩送監執行。”故A選項說法錯誤,BCD選項說法對的。本題對的答案為BCD。查看評論(0)題目:第2題(ID:21260)在我國刑事訴訟理論中,證明規定指的是法律規定的,運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所達成的限度。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述各項所列訴訟行為,需要達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的證明限度的有:選項:A.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時B.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時C.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D.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時對的答案:ACD參考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可見,A選項對的。第60條第1款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也許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人、被告人,采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局限性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可見,B選項錯誤。14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的確、充足,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可見,C選項對的。162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的確、充足,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三)證據局限性,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局限性、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可見,D選項對的。故本題對的答案為ACD。查看評論(0)題目:第3題(ID:21271)小李、小王是某高校同宿舍的兩名學生。一日,兩人的宿舍被盜,小李、小王分別被盜賊竊去了一臺筆記本電腦、一臺進口高級攝像機。后來兩人聽同學們說,是曾在這個宿舍住宿過的小王的一位朋友來過,將東西拿走的。公安機關對案件調查后,認定這是小王與其那位朋友之間因電腦保管而引起的糾紛,不構成犯罪因而不予追究。小李、小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本案中,假如小王在法庭審理中自愿撤訴的,則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解決?選項:A.應當準許其撤訴B.應當終止本案的審理C.應當繼續進行審理D.應當說服小李也撤訴對的答案:AC參考解析:根據《刑訴解釋》第198條的規定,對于自訴人規定撤訴的,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確屬自愿的,應當準許。本案中小王自愿撤訴應當準許,A對的。因本案自訴人有小王、小李兩人,小李未申請撤訴,案件應繼續審理,B錯誤,C對的。D項于法無據,為干擾項。查看評論(0)題目:第4題(ID:21332)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023,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主犯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023,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2萬元人民幣;從犯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從犯周某被判處管制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在本案中,監獄機關可以執行上述哪幾個罪犯的刑罰?選項:A.王某[考點精析6521]B.朱某C.李某九天考資D.周某對的答案:AB參考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可見,王某、朱某應由監獄執行。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因此,李某應由看守所執行。《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對于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可見,周某應由公安機關執行。故AB選項對的,CD選項錯誤。查看評論(0)題目:第5題(ID:21449)在偵查活動中,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追捕犯罪嫌疑人歸案。關于通緝,說法錯誤的是:選項:A.通緝的對象是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B.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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