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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名詞解釋風險:是指損失的不擬定性。損失的不擬定性是指實際結果與預期結果的變動限度而言,變動限度越大風險就越大;反之,風險就越小。風險具有發(fā)生的客觀性和損失的不擬定性。風險頻率:是指一定數量的標的,在不擬定的時間內發(fā)生發(fā)生事故的次數。風險因素:是指引起或增長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機會或擴大損失幅度的條件,是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潛在因素。風險因素通常有物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心理風險因素三種類型。風險事故:又稱風險事件,是指使風險的也許成為現實,以致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的偶發(fā)事件,它是導致損失的直接因素,只有通過風險事故的發(fā)生才干引起損失。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計劃的和非預期的經濟價值的減少。廣義的損失概念除了物質上的損失外,通常還涉及精神上的損失。危險單位:在財產保險中,它是指一次保險事故也許導致的最大損失范圍。它是保險公司擬定其可以承擔的最高保險責任的計算基礎。風險管理:是指經濟單位通過風險辨認,風險估測,風險評價,對風險實行有效的控制并妥善解決風險所致的損失,從而達成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動或行為。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協議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協議約定的也許發(fā)生的事故因起發(fā)生所導致的財產損失承擔補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成協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yè)保險行為。財產保險:是指導致財產發(fā)生毀損,滅失和貶值的風險。人身保險:是指人們因生老病死而導致的經濟風險。責任風險:是指由于侵權行為導致別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肇事人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補償責任的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在經濟交往中,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由于一方違約或犯罪而使對方導致財產損失的風險。自然風險:是指由于火山,地震,風暴,冰雹,洪水等自然災害現象和意外事故所導致財產毀損和人員傷亡的風險。經濟風險:是指在產銷過程中,由于有關因素的變動或估計錯誤而導致的經營失敗的風險。風險辨認:是風險管理的初級階段,它是指對單位風險面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對風險性質進行鑒定的過程。法定保險:即強制保險,是投保人與保險人根據國家有關法令建立的保險關系。強制保險通常是政府為了保障某種社會行為的規(guī)范而采用的保險方式,它規(guī)定個人或組織必須以購買規(guī)定的保險商品作為從事某種社會的前提條件,比如目前大多數國家均將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作為法定規(guī)范。團隊保險:是指以集體名義投保并由保險人簽發(fā)一份總的保險協議,保險人再按協議規(guī)定,向團隊成員提供保障的保險。再保險:是指保險人承保業(yè)務后,為了分散風險,擴大承保能力等目的,將某些業(yè)務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分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經濟行為。轉分保:是指再保險接受人將分入再保險的一部分或所有又轉嫁給其他再保險人的一種行為或做法,以便分散風險,保持經營成果的穩(wěn)定。自愿保險: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簽訂保險協議的方式建立的保險關系。保險協議: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其中,“保險權利義務關系”重要是指投保人為取得保險保障,與保險人協商約定的在保險協議保障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險協議一經成立,便受到法律的約束和保護。保險利益:又稱保險權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認可,可以投保的經濟利益。人身保險協議: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協議: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協議。投保單:也稱要保書或要保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保險的一種書面形式。通常由投保人在投保單中列明訂立保險協議所必須的項目,供保險人據以考慮是否接受。暫保單:是保險人或保險代理人在正式發(fā)出保險單以前,出立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一種臨時性保險憑證,表白已按保險契約辦理了保險手續(xù),只是等待出立正式保險單。保險單:簡稱保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訂立保險協議的一種證明文獻。保險單通常都盡量將保險協議的重要內容詳盡列明,涉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保險人應承擔的風險責任。保險憑證:是保險人給投保人的一種表白保險契約已經生效的書面證明,它是一種簡化了的保險單,與保險人簽發(fā)的保險單具有同等的效力和作用。定值保險:是指保險人和投保人雙方事先對保險標的約定一個價值并載明于保險協議,按照約定價格擬定保險金額,以此作為保險人收取保險費和保險標的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規(guī)定的事故損失時,計算賠款依據的一種保險,故又稱約定價值保險。不定值保險:是指保險人和投保人雙方訂立保險協議時,對保險標的不約定保險價值,而是由投保人自行擬定保險金額予以投保,并將其載明于保險協議中。補償原則:又稱補償原則,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協議的條款規(guī)定履行其補償責任。權益轉讓原則:是在保險人按照保險協議對保險標的的損失履行了補償義務后,依法從被保險人那里取得追償權和所有權,涉及代位求償和委付兩方面內容。承保范圍:是指保險協議中載明的保險人所承保的風險及應承擔的經濟補償或給付責任。財產保險:有俠義和廣義之分。前者是指以各種物質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保險,又可稱為物保險;后者是指以各種物質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和依法應負的民事損害補償責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通常所說的財產保險是廣義的財產保險,簡稱財產險或產險?;馂谋kU: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場合并處在相對靜止狀態(tài)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財產遭受保險事故損失的經濟補償責任的一種財產損失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面向城鄉(xiāng)居民家庭并以其住宅及存放在固定場合的物質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保險。它屬于火災保險范疇,強調保險標的實體性和保險地址的固定性。工程保險:是指以各種土木建筑、機器設備安裝、船舶建造等工程為保險對象的綜合性財產保險,承擔工程項目在建造期間乃至工程結束以后的一定期期的一切意外物質損失,以及因被保險人疏忽和過失導致的第三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而應負的經濟補償責任。團隊財產保險:是以法人團隊的財產物資及有關利益等為保險標的,由保險人承擔火災及有關自然傷害、意外事故損失補償責任的財產損失保險,屬于火災保險范疇。團隊家財險:是以團隊為投保單位、以該團隊的職工為被保險人并承保其家庭財產的家財險業(yè)務。它是為了適應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法人團隊為職工統一辦理家財險及附加盜竊險的需要而實行的一種承保方式。財產保險基本險:是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場合并處在相對靜止狀態(tài)下的財產為保險標的,承擔財產面臨的基本風險責任的保險。它是團隊財產保險的重要險種之一,僅承?;馂?、雷擊和爆炸風險。財產所有人:是指享有保險財產占有、使用和處置的權利的絕對所有人。不管這一財產是法人所有還是個人所有或與別人共有,均具有保險利益。財產受托人:是指受別人委托負責財產照顧、保管的人。在受托期間,委托人便是法定所有人,對所照顧、保管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財產管理人:是指財產所有人死亡后,受益人因年幼或其他因素不能自己管理財產,代表受益人管理財產的人。管理人對所有財產具有保險利益。機動車輛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是以各種機動車輛自身及其第三者責任為保險標的一種運送工具保險,前者簡稱車身險,屬于狹義的財產保險范疇;后者簡稱第三者責任險,屬于責任保險范疇。海上保險:是以海洋特定范圍內的財產、利益、運費及其責任等作為承保標的的一種保險,簡稱水險。當承保標的遭受惡劣天氣、雷電、海嘯、地震等締約方訂明的自然災害或擱淺、觸礁、淹沒、互撞、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引起的損失或責任時,保險人負責補償。海上保險的重要承保標的有船舶、運送貨品、運費、保賠責任和石油開發(fā)等。共同海損:是指載貨船舶在運送途中遭受海難或其他意外事故危及船、貨的共同安全,為挽救船舶及貨品而采用合理措施,從而導致船、貨等一部分財產的特殊犧牲和支付的特殊費用。海上施救: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遇承保風險發(fā)生損失時,為減少損失、保護財產而采用積極、合理的措施。海上救助:亦稱海難救助,是指對遭遇海難的船舶、貨品和生命不管發(fā)生在什么水域,由外來力量進行的救援。國內運送貨品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簡稱貨運險。它是以在國內運送過程中的各種物資為保險標的的一種綜合性保險,承保國內水、陸、空各種運送工具運載的貨品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的損失,還承保承運機構存?zhèn)}候運、候提或中轉以及裝卸時的責任等。飛機保險:重要是以飛機和零配件為保險標的一種運送工具保險,屬于財產保險范疇,同時還涉及承運人對旅客及第三者的法定責任保險、機組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航空意外傷害保險等。絕對免賠額:是指保險標的損失超過規(guī)定的免賠額度時,保險人只對超過部分負補償責任。相對免賠額:是指保險標的損失超過規(guī)定的免賠限度時,保險人對所有損失負補償責任,不超過免賠額時,保險人不負責補償責任。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保險車輛自身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協議的規(guī)定給予補償。第三者責任險:是指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致使別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保險人根據保險協議的規(guī)定予以給付或補償保險營銷:是普通營銷原理在保險行業(yè)中的應用,具體而言是指以保險為商品,以市場為中心,以滿足被保險人的需要為目的,實現保險公司目的的一系列活動。保險營銷中的市場細分: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消費者的需要特點,投保行為的差異性,把保險市場劃分為若干個細分市場,每一細分市場是由具有同類需求傾向的保險消費者構成。直接銷售渠道:亦稱直銷制,是保險公司運用支付薪金的業(yè)務人員對保險消費者直接提供各種保險銷售和服務。間接銷售渠道:又叫做中介制,是指保險公司通過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等中介機構推銷保險商品的方法。保險監(jiān)管:即保險市場的監(jiān)督管理,是指政府通過法律和行政手段對保險市場構成要素的監(jiān)督管理,是對保險行業(yè)進行宏觀調控。保險市場:狹義上講,保險市場是指保險商品互換的場合或者保險商品行銷的區(qū)域;廣義上講,保險市場是指所有保險商品互換關系的總和。實體管理:也稱作批準主義。實體管理是指國家訂有完善的保險監(jiān)管規(guī)則,政府保險監(jiān)管機關根據法律規(guī)定賦予的權利,對保險市場,特別是對保險公司進行全面、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嚴禁不實說明:是指嚴禁保險行業(yè)者或者代理人對其保單、保障范圍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向被保險人做不實說明。嚴禁誘使換保:是指嚴禁代理人用不實說明誘使被保險人放棄原已向其他保險公司購買的保單,設法解除或促使原保單失效,而轉向其投保。嚴禁放傭:是指嚴禁代理人以其所有的傭金的一部分給予投保人,誘使其購買保單。嚴禁錯價:是指嚴禁在費率選擇合適時,保險人運用分了保準的差異,故意錯用低費率以爭取業(yè)務,致使保險價格使用錯誤,導致保險市場的混亂。人身保險:簡稱身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死,傷害,疾病作為保險事件的保險。人壽保險;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以死亡或生存為保險事故,,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根據保險協議的有關規(guī)定,向被保險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在約定保險期內死亡或在任何時期死亡為條件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保險金的保險。生存保險:被保險人在保單規(guī)定的保險期屆滿后,若還生存于人世,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假如被保險人再保險有效期內死亡,保險人給付任何保險金,表單失效。團隊人壽保險:簡稱團隊險,以團隊為投保人,由保險人與投保團隊簽訂一張總的團隊保險單,對團隊成員提供人身保險保障。弱體保險:以身體有缺陷或從事危險職業(yè)的人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以人的身體或勞動能力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他是在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死亡,殘廢,支出醫(y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健康保險:以人的身體為對象,保障被保險人因疾病不能從事工,以及因病致殘時,有保險公司提供一次給付或定期給付保險金的各種保險的總稱。再保險:也成分保,是轉移保險人承擔的風險責任的行為或方式。保險人承保業(yè)務后,根據風險的大小和自身的能力,將其承擔風險責任的一部分轉嫁給其他普通保險公司或專業(yè)再保險公司以便分散責任保證其業(yè)務經營的穩(wěn)定性,是對保險的再一次保險。法定再保險:也稱強制再保險,簡稱法定分保,是指按國家的法律或法令,原保險人必須將其承保業(yè)務的一部分向國家再保險公司或有政府指定的再保險公司安排分保。火險再保險:又叫火險分保,指原保險人對期承保的財產因遭受火災兒導致的損失,或由此進行施救,搶救所導致財產的損失以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承擔補償責任的再保險。水險再保險:指原保險人對其承保的海上和內陸水上運送的貨品或船舶,向其他保險人進行再保險的行為。責任再保險:以法律責任危險為保險對象的一種分保行為,即以被保險人的名事損害補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再保險。人身再保險: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契約的再保險。協議再保險:亦稱固定再保險,指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對規(guī)定范圍內的業(yè)務加以約束,雙方都無權選擇的一種再保險安排方式。臨時再保險:原保險人根據自身的業(yè)務需要,臨時選擇再保險人,經協商逐筆達成交易。預約再保險:對某些特定的風險,在一定的限額內,原保險人有權決定是否安排分保,而再保險人有義務接受放入的業(yè)務。責任保險:是一種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承擔的民事損害補償責任或通過特別約定的協議責任作為保險對象的保險。公眾責任險:是以被保險人依法承擔的公眾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產品責任險:是以產品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雇主責任險:是以雇主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職業(yè)責任險:是以職業(yè)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信用保險:是指權利人向保險人投保債務人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險。投資保險:也稱政治風險保險,承保外國投資人在投資期間因對方國家的政治因素導致的投資損失的風險。一般商業(yè)信用保險:又叫國內信用保險,其投保方為權利人,保障被保險人即被保證人{債務人}的商業(yè)信用風險。協議保證保險:亦稱契約保證保險,是指因被保證人不履行協議義務而導致權利人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代被保證人進行補償的一種保證保險。誠實保證保險:又叫做雇員誠實保險或雇員忠誠保險,是指因雇員的不法行為,如貪污,盜竊,偽造單證,挪用公款等,致使雇主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承擔補償責任的一種保證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亦稱產品保證保險,是指因被保險人制造或銷售喪失或不能達成協議規(guī)定效能的產品給使用者導致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對有缺陷的產品自身以及由此引起的有關損失的費用承擔補償責任的一種保證保險。農業(yè)保險:是由保險公司集合眾多農業(yè)生產單位或個人,合理計收損失分攤金。建立共同基金,對農業(yè)生產過程中所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致的經濟損失提供資金補償的一種無助合作制度。收獲期農作物保險:是以開始收割{采摘}起到完畢初級加工進入倉庫之前這段時間的農作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牲畜保險:是為了促進畜牧業(yè)和農村商品經濟的發(fā)展,穩(wěn)定農業(yè)生產責任制,解除農民對飼養(yǎng)牲畜病,死的后顧之憂,使牲畜死亡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而舉辦的一種保險業(yè)務。簡答題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分為哪幾類?如何擬定財產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財產保險的補償原則是什么?火災保險的基本特點有哪些?固定資產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如何擬定?流動資產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如何擬定?建筑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有哪些?簡要分析保險利益的存在必須具有的條件。簡述機動車輛保險的特點。機動車輛的保險險種有哪些?機動車輛保險的承保責任有哪些?機動車輛的保險金額是如何擬定的?機動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費如何計算?船舶保險的承保內容是什么?構成共同海損必須具有哪些條件?船舶保險中責任免去的重要內容有哪些?船舶航程保險的保險期限如何擬定?國內運送貨品保險責任的起訖如何擬定?國內運送貨品保險的責任免去有哪些情形?風險管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可保風險的條件是什么?按風險損失發(fā)生的因素分類,可把風險分為哪幾類?保險的分類方法有哪些?按風險損害的對象分類,風險可以分為哪幾類?保險的特性有哪些?如何理解保險協議的法律特性?保險協議的單證形式有哪些?保險單的基本內容一般涉及哪些?何為保險利益,它有哪些種類?構成代位求償權的必備條件是什么?在保險協議中,責任免去有哪些情形?保險協議的有效條件是什么?保險協議的終止,有哪幾種情況?保險協議的爭議解決有哪幾種方式?什么是暫保單,它在什么情況下使用?簡述保險營銷的特點。簡述保險經營的管理程序。保險營銷選擇目的市場的依據是什么?簡述保險營銷的目的市場競爭策略。保險營銷外部環(huán)境涉及哪些內容?簡述保險監(jiān)管的目的。簡述保險市場監(jiān)管的方式。對保險人的監(jiān)管的手段有哪些?簡述對保險中介人的監(jiān)管。人身保險的特點。在人身保險中,對被保險人的壽命和身體具有可保利益的有那些人人身保險協議重要有哪些內容死亡保險可分為哪幾種什么是兩全保險,他有什么特點簡述人壽保險的新險種人壽保險費得擬定原則及其注意事項人身意外傷害險中的意外傷害的擬定原則健康保險與人壽保險有哪些不同點在健康保險中,保險人因疾病引起的傷殘負責給付。這里說的“疾病”成立的條件是什么財產再保險可分為那幾類保險以安排方式可分為哪幾類再保險協議的基本條款臨時再保險如何運用再保險協議特殊終止的因素有哪些成數再保險協議如何運用溢額分保協議的特點險位超賠和事故超賠有什么區(qū)別責任保險的特點有哪些?公眾責任險的基本險種重要有哪些?產品責任險的費率厘定重要考慮哪些因素?雇主責任險中的雇主責任有哪些?簡述出口信用保險的特點?簡述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規(guī)定?簡述投資保險的責任范圍?簡述保證保險的特點?根據建筑工程的不同階段可以劃分,協議保證保險可以分為哪幾種?簡述誠實保證保險的保險責任。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與產品責任保險有什么區(qū)別?簡述農業(yè)保險的特點。簡述農業(yè)保險的作用。簡述生長期農作物保險的保險標的。生長期農作物保險的保險期限如何擬定?簡述森林保險的保險責任。簡述牲畜保險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去。簡述牲畜保險的保險金額的擬定和補償解決。簡述家畜保險的保險標的。簡述家畜保險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去。簡述家禽保險的保險標的。簡述家禽保險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去。簡述家禽保險的保險金額的擬定和補償解決。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分為哪幾類?答:(1)物質財產。物質財產是財產保險最重要的保險標的。它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可以是處在靜止狀態(tài),也可以是流動的??傊?,都是有形財產。(2)與物質財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它是由物質財產產生的或依附于物質財產而存在的各種經濟利益。這些經濟利益必須是可以估價的,且其價值可以用貨幣形式表達,并被客觀所認為。(3)民事損害補償責任。它是指由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民事損害補償責任。凡根據法律或協議規(guī)定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對第三者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補償責任,均可作為財產保險標的。如何擬定財產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答:(1)物質財產。物質財產通常都有明確的價值,其保險價值一般按照重置價值,即按照估計在某一時間重新購置或建筑、安裝同樣的一個新標的所需所有費用來擬定;或按照財產的賬面凈值,即按扣除折舊后的價值來擬定;或按市價,即按照用投保當時的市場價格所估計的財產的實際價值予以擬定。(2)與物質財產有關的經濟利益。與物質財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有的有明確價值,例如租金、運費,其擬定的金額便是保險價值,保險雙方可根據保險價值約定保險金額。有的沒有明確的價值,由保險雙方約定保險金額。(3)民事損害補償責任。民事損害補償責任的保險價值就是應由被保險人依法承擔的民事損害補償金額。這一金額很難預定,保險人一般通過規(guī)定最高補償限額和免賠額(率)來限定保險責任。財產保險的補償原則是什么?答:財產保險的補償原則涉及:第一,保險人的經濟補償以實際損失為根據。財產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對財產或利益損失和補償責任進行經濟補償,對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補償是補償原則的最基本規(guī)定。第二,保險人的經濟補償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金額是保險人補償的最高限額,保險人的補償金額只能低于或等于保險金額而不能高于保險金額。第三,保險人的經濟補償以保險利益為限。保險承擔的是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益。保險利益是保險人決定保險金額和補償金額的根據。被保險人索賠時,對受損的保險標的要具有保險利益。保險人支付給被保險人的賠款不能超過被保險人所具有的利益限度。這是保險利益原則和補償原則的綜合體現?;馂谋kU的基本特點有哪些?答:一是其財產是指陸地上處在相對靜止狀態(tài)條件下的各種財產物資;二是火災保險承擔財產的存放地址是固定的,被保險人不得隨意變動;三是火災保險的保險風險相稱廣泛。固定資產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如何擬定?答:擬定固定資產保險金額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1)按賬面原值擬定。即在建造或購置固定資產時所支出的貨幣總額,可以保險客戶的固定資產明細帳卡等依據。(2)按重置價值擬定。即重新購置或重建某項財產所需支付的所有費用。(3)按投保時實際價值協商擬定。即根據投保時投保標的所具有的實際價值由保險雙方協商擬定。流動資產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如何擬定?答:流動資產保險金額的擬定方式,涉及如下兩種:(1)由被保險人按最近12個月的賬面平均余額來擬定。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是指從投保月份往前推12個月的流動資產的賬面余額的平均數。據此擬定流動資產的保險金額,可實現保險金額與物化流動資產價值在時間分布上的相對接近。(2)由被保險人自行擬定。如被保險人可以按最近12個月任意月份的賬面余額擬定保額;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即投保月份上月的流動資產賬面余額)擬定保額。此外,賬面財產和代保管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自行估價或按重置價值來擬定保額。流動資產的保險價值一般是按出險時的賬面余額擬定。建筑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有哪些?答:所有對工程建造期間承擔風險責任的各關系方都可成為一張保單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其中涉及:(1)工程所有人;(2)承包人,即負責建筑工程的施工單位;(3)分承包人,即向承包人承保部分工程的施工單位;(4)技術顧問、建筑師、設計師、工程師和負責工程設計、征詢、監(jiān)督的其他專業(yè)人員;(5)其他關系方。要分析保險利益的存在必須具有的條件。答:保險利益的存在,必須同時具有以下三個條件:第一,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的,是符合社會公共道德準則的;第二,保險利益必須是可以擬定的和可以實現的利益,凡是主觀推斷而不具有現實也許性的利益,不能成為保險利益;第三,保險利益必須具有經濟價值的利益,這種利益在經濟上可以估價,且其價值可以用貨幣形式表達,并被客觀所認可。簡述機動車輛保險的特點。答:機動車輛保險的特點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方式。為了保護無辜受害者的利益,世界多數國家對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實行法定保險的方式。第二,保險人的范圍廣。保險人對保險車輛自身的損失以及第三者責任的補償,都不僅僅限于被保險人本人導致的損失,而是擴大到所有經被保險人批準的合格駕駛人員。第三,普通規(guī)定免賠額或免賠率。為了增強被保險人的責任心,減少小額賠款,汽車保險中通常都規(guī)定免賠額或免賠率。第四,恢復原狀補償原則。機動車輛保險的補償方式,一般以恢復原狀為原則,所以在補償時,保險公司通常采用修理殘損部件的方式,或者向被保險人支付修理費用。第五,無賠款費率折扣原則。為鼓勵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精心保養(yǎng)及安全駕駛,在保險車輛續(xù)保時,假如上一年內未發(fā)生賠付,續(xù)保費率一般都給予一定的折扣。機動車輛的保險險種有哪些?答:機動車輛的保險險種有:一是基本險。機動車輛保險的基本險險種一般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1)車輛損失險。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保險車輛自身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協議的規(guī)定給予補償;(2)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是指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致使別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保險人根據保險協議的規(guī)定予以給付或補償。二是附加險。附加險通常分為車輛損失附加險、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3種。(1)車輛損失附加險。車輛損失附加險一般涉及全車盜竊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然損失險、新增長設備損失險等。(2)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必須同時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即只有在投保車輛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才干投保不計免賠特許險。機動車輛保險的承保責任有哪些?答:機動車輛保險的承保責任有:一是車輛損失險亦稱車身險,其保險責任涉及以下三項:(1)碰撞責任。指保險車輛與其他外界靜止或運動中的物體的意外撞擊導致本年的損失。(2)非碰撞責任。非碰撞責任分為自然災害責任和意外事故責任。(3)合理施救、保護費用。在發(fā)生上述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用合理的保護、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費用,保險人也可在一個保額限度內予以補償。二是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亦稱汽車第三者責任險,屬于責任險范疇,其承保責任涉及: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意外事故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經濟補償責任,保險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解決辦法》和保險協議的規(guī)定予以補償。機動車輛的保險金額是如何擬定的?答:一方面是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是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保險人給予補償的最高金額。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可由投保人和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按以下三種方式予以擬定:(1)新車購置價。新車購置價是指從物資部門或汽車制造廠家、商店等處購買時的發(fā)票金額,保險依此為據擬定保險金額。(2)實際價值。實際價值是指同類型車輛市場新車購置價減去該車已使用年限折舊金額后的價格,其折舊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但最高折舊金額一般不超過新車購置價的80%。(3)協商價值。除上述兩種方法外,投保人與保險人也可協商擬定保險金額,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保險價值是指投保時作為擬定保險金額的保險標的價值。另一方面是第三者責任險的補償限額。補償限額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同時也是保險人每次承擔第三者責任險的最高補償金額。機動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費如何計算?答:機動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費計算涉及:第一是機動車輛損失險保險費率的擬定。擬定機動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費率時,重要考慮以下因素:車輛用途。車輛自身及維修狀況。駕駛人員情況。車輛行駛區(qū)域及存放場合。第二是機動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費:車輛損失險保費=基本保費+(保險金額*費率)。船舶保險的承保內容是什么?(1)船舶。重要涉及船體、發(fā)動機和其他機器、設備、鍋爐、燃料、物料以及附屬器具等;(2)與船舶有關的利益。諸如運費、船舶租金、船長和船員工資、報酬以及航行中所支付的營運費用、保險費等;(3)船東或承租人應付的損害補償責任。例如由于船舶失事引起打撈殘骸、清理航道及油污責任等。構成共同海損必須具有哪些條件?答:一是采用措施時的確存在危機船、貨等的共同安全的危險;二是犧牲和費用的支出必須是非常性的,并且是故意和合理的;三是犧牲和費用的支出使處在共同危險中的船、貨及財產等獲救;四是犧牲或費用的支出必須是共同海損行為直接導致的后果。船舶保險中責任免去的重要內容有哪些?答:(1)不適航,涉及人員配備不妥、裝備或裝載不妥,但以被保險人在船舶開航時,知道或應當知道此種不適航為限;(2)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為;(3)被保險人恪盡職責應予發(fā)現的正常磨損、銹蝕、腐爛或保養(yǎng)不周,或材料缺陷,涉及不良狀態(tài)部件的更換和修理等。船舶航程保險的保險期限如何擬定?答:航程保險也叫做航次保險,是指以船舶自起運港到目的港為保險責任起訖的保險。該險的保險期限按保險單訂明的航次為準。不載貨船舶自起運港解纜或起錨時開始,至目的港拋錨或系纜完畢時為止;載貨船舶自起運港裝貨時開始,至目的港卸貨完畢時終止,但自船舶到達目的港當天半夜零點起,一般最多不得超過30天。超過者應事先征得保險人批準,加付保險費用后保單繼續(xù)有效,最長期限為90天。國內運送貨品保險責任的起訖如何擬定?答:國內運送貨品保險的期限通常以運程為根據,按“倉至倉”條款擬定保險責任的起訖,即保險責任自保險貨品離開起運地發(fā)貨人的倉庫或儲存處所時開始,至目的地收貨人的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1)保險責任的開始。保險責任自貨品運離保險單列明的起運地發(fā)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時開始。所謂“運離”,是指保險貨品在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被裝載于重要運送工具或輔助運送工具,一旦開始搬動,保險責任即開始,且搬動一件,保險責任開始一件。(2)保險責任的終止。貨品運抵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的被保險人或收貨人的最先卸存的倉庫或儲存處所后,經卸載、搬入倉庫或儲存處所(涉及露天堆放)存放后,其保險責任即行終止。國內運送貨品保險的責任免去有哪些情形?答:國內運送貨品保險的責任免去涉及兩類:一是保險人不宜或不能承保的危險;二是雖然屬于可保危險導致的損失,但不屬于保險人承擔的責任。其具體內容有以下各項:(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導致的保險貨品的損失;(2)發(fā)貨人不履行貿易協議規(guī)定導致的損失責任,如沒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標準或締約方約定的標準予以包裝,從而導致保險貨品的損失;(3)保險責任開始前,保險貨品已經存在的品質不良和數量短少;(4)保險貨品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市價跌落及運送延遲等所致的損失或費用;(5)貨品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有關約定,應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責任補償的部分。風險管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答:基本措施有:避免風險。避免風險是指公司考慮到風險損失的存在或有也許發(fā)生,積極放棄和拒絕實行某項也許引起風險損失的方案。損失控制。損失控制是指風險管理者實行對風險的防止和控制,以期減少風險發(fā)生的次數,減輕其強度。風險中和。是指風險管理人采用措施將公司損失機會與獲利機會進行平分。風險自留。亦稱自擔風險,是一種由公司或單位自行承擔財務損失后果的方式。風險轉移。是指一些單位或個人為了避免承擔風險損失,故意識地將損失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后果轉移給此外一些單位或個人去承擔的一種風險管理方法??杀oL險的條件是什么?答:一是風險的發(fā)生具有偶爾性。風險必須是偶爾和不可預知的,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一方面必須具有發(fā)生的也許性,假如風險肯定不也許發(fā)生,投保人不會花錢買保險;假如風險必然會發(fā)生,保險人也不會予以承保。所謂偶爾和不可預知的,是指對每一個具體單獨的保險標的而言,事先無法知道它是否發(fā)生損失以及發(fā)生損失的限度如何。二是風險必須是使大量標的都有也許遭受損失。我們知道,保險只有在大量風險標的存在的前提下才有也許成立,并且是這些風險標的應具有同一損失也許性。由于只有存在著大量的獨立的風險標的,大數法則才干有效的發(fā)揮作用。三是風險必須是意外的。風險必須是意外的是指風險損失不是由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引起的。四是風險也許導致較大損失。按風險損失發(fā)生的因素分類,可把風險分為哪幾類?答:按風險損失發(fā)生的因素分類,風險可分為自然災害,社會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技術風險等。自然風險。是指由于火山,地震,風暴,洪水等自然現象和意外事故所導致財產毀損和人員傷亡的風險。社會風險。是指由于個人或團隊的過失,疏忽,僥幸,惡意等不妥行為所導致損害的風險。如偷竊,搶劫等導致損害的風險。政治風險。是指由于政治因素,如政局變化政權更替等引起社會動蕩而導致損害的風險。經濟風險。是指在產銷過程中由于有關因素的變動或估計錯誤而導致的經營失敗的風險。如市場預期失誤,經營管理不善等所致經濟損失的風險。技術風險。是指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生產方式的改變而導致的風險。如江,河污染等風險。保險的分類方法有哪些?答:按投保意愿分類,可以分為自愿保險和法定保險。按保險標的分,可以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按經營政策分類,可以分為普通保險和社會保險。按保障的主體分類,可以分為團隊保險和個人保險。按保險轉移方式分類,可以分為共同保險,反復保險,原保險,再保險和轉分保。按風險損害的對象分類,風險可以分為哪幾類?答:按風險損害的對象分類,風險可以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風險。財產保險,是指導致財產發(fā)生毀損,滅失和貶值的風險和信用風險。人身保險。是指人們因生老病死導致的經濟風險。責任風險是指由于侵權行為導致別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肇事人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補償責任的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在經濟交往中,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由于一方違約或犯罪而使對方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保險的特性有哪些?答:一是互助性。在一定條件下,保險分擔了個別單位和個人所不能承擔的風險,從而形成一種經濟互助的關系。二是經濟性。保險是一種經濟保障活動,這種經濟保障活動是整個國民經濟活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保險體現了一種經濟關系,即商品等價互換關系。保險經營具有商品屬性。三是法律性。保險的經濟保障活動是根據協議來實現的,所以從法律角度看,保險又是一種法律行為。四是科學性。保險是以數理計算為依據而收取保險費。保險經營的科學性無疑是現代保險存在和發(fā)展的基礎。如何理解保險協議的法律特性?答:(1)保險協議必須合法。所謂合法重要是指協議的主體,內容,訂立程序等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運用協議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別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獲取非法收入。不合法的協議,即使已經訂立,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2)保險協議是雙方的法律行為。保險協議是一種經濟協議,雙方當事人基于不同的經濟利益進行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并經雙方簽字后,協議才干成立并受到法律保護。協議成立后,對雙方均產生法律效力。(3)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簽訂協議時,保險當事人雙方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意志,不管是法人之間訂立的協議,還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或其他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主體之間訂立的協議,當事人之間都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不得逼迫另一方。保險協議的單證形式有哪些?答:(1)投保單。也稱要保書或要保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保險的一種書面形式。(2)暫保單。是保險人或保險代理人在正式發(fā)出保險單以前,出立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一種臨時性保險憑證,表白已按保險契約辦理了保險手續(xù),只是等待出立正式保險單。(3)保險憑證。是保險人給投保人的一種表白保險契約已經生效的書面證明,它是一種簡化了的保險單,與保險人簽發(fā)的保險單具有同等的效力和作用。(4)保險單。簡稱保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訂立保險協議的一種證明文獻。(5)保險協議的其他單證形式。保險協議的其他單證形式有背書,批單和附約等。保險單的基本內容一般涉及哪些?答:保險項目。指被保險人名稱,住址,保險標的種類,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費的擬定和支付,以及其他有關承保事項的聲明。承保范圍。指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障風險項目,涉及損失補償,責任補償,費用承擔,以及保險金給付的一些規(guī)定。責任免去。又稱除外責任,是指保險人不予承擔的事項,如核輻射,核污染等。爭議解決。保險單中一般都強調,一旦保險當事人雙方發(fā)生爭議,最佳是通過和諧協商加以解決。何為保險利益,它有哪些種類?答:保險利益又稱保險權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認可,可以投保的經濟利益。保險利益可分為財產保險協議的保險利益和人身保險協議的保險利益。(1)財產保險協議的保險利益。財產保險協議的保險利益來源于投保人對各種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的權益,重要涉及:A因所有權,使用權而產生的保險利益,如財產的所有權人,經營權人,管理權人等對財產及有關利益具有相應的保險利益,一旦財產及有關利益受到損失或給別人導致損失,都會給其他帶來不同限度的經濟利益損失。B因有效協議而產生的保險利益。C因也許產生的民事損害補償責任而產生的保險利益。(2)人身保險協議的保險利益。人身保險協議的保險利益的擬定方式是采用限制家庭成員關系范圍并結合被保險人批準的方式。構成代位求償權的必備條件是什么?答:(1)損失必須是第三者因疏忽或過失產生的侵權行為或違約行為所導致,并且第三者對這種損失,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或雙方在協議中的約定負有補償責任。(2)第三者的這種損害或違約行為又是保險協議中訂明的保險責任。假如第三者的損害或違約行為與保險無關,就構不成保險的代位求償權。在保險協議中,責任免去有哪些情形?答:責任免去亦稱除外責任,是指保險人對承保范圍的進一步說明或限制,明保證險人不承保的風險及保險人不承擔補償或給付責任的情況,使投保人加以重視。責任免去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不承保的風險,即損失因素免去,如核輻射風險等;二是不承擔補償責任的損失,即損失免去,如正常維修,保養(yǎng)等引起的費用及間接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補償責任;三是不承保的標的。保險人對一些特殊的無法估價,易丟失而風險責任太大,無法鑒定的標的,一般都不承保,如金銀,珠寶等。保險協議的有效條件是什么?答:保險協議的有效必須具有以下條件:一是協議主體必須具有保險協議的主體資格。在保險協議中,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都必須具有法律所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否則會引起保險協議所有無效或部分無效。我國保險法對此都要具體規(guī)定。二是當事人的意思表達真實。三是協議內容合法。只要保險協議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即否認為無效。無效協議不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保險協議的終止,有哪幾種情況?答:(1)期滿終止。又稱屆滿終止或自然終止,是指保險協議期滿后,保險協議當事人都無續(xù)約的表達,協議自然終止。這種終止是保險協議最普遍,最基本的終止因素。(2)履約終止。是指保險人履行了保險協議規(guī)定的所有補償或給付義務后,協議自然終止。比如一條保額為1000000英鎊的輪船淹沒,保險人如數補償后協議終止。(3)協議終止。又叫協議注銷,告知終止或告知注銷,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協議時,訂明保險協議在自然終止前,任何一方隨時都可以注銷保險協議,但必須事先告知對方,在發(fā)出告知若干天后保險協議終止。(4)特殊終止。是指在特殊情況下,保險協議可以終止。比如許多協議都規(guī)定,協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所在國發(fā)生戰(zhàn)爭,保險協議自動終止。保險協議的爭議解決有哪幾種方式?答:(1)協商。協商解決又稱協商和解,簡稱和解,是指保險協議爭議或糾紛發(fā)生后,由保險關系雙方通過和諧協商,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取得共識,在彼此都可以接受的情況下達成結束爭議或糾紛的一種方式。(2)調解。亦稱調停,是指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自愿將有關爭議或糾紛提交雙方批準的第三者,在雙方當事人辯明是非,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促其互諒互讓,進而進行公平判斷,以使保險協議得以履行。然而,這種由第三者所做的判斷,通常不具有法律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3)仲裁。是指保險協議雙方當事人根據訂立的沖裁協議,將其爭議或糾紛提交沖裁機構,對其做出裁決或公斷。(4)訴訟。俗稱打官司,是指保險協議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將協議的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對其進行審理和做出判決的一種方式。協議爭議一經法院判決,當事人必須執(zhí)行。什么是暫保單,它在什么情況下使用?答:暫保單是保險人或保險代理人在正式發(fā)出保單以前,出立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一種臨時性保險憑證,表白已按保險契約辦理了保險手續(xù),只是等待出立正式保險單。暫保單具有同正式保險單同等的效力,但一般有效期不得超過30天。正式保險單簽署后,暫保單即自動消失。暫保單的內容比較簡樸,通常只載明被保險人,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險種等重要事項,有關保險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都以保單規(guī)定為依據。暫保單的出立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保險人和投保人在洽談或續(xù)訂保險協議時,雖然已就重要條款達成協議,但對某些條件尚待進一步協商,在沒有完全談妥之前,先出立暫保單,以此作為保險證明。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在接受投保人的要約后,需要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在未獲得認可之前,可先出立暫保單,作為證明。保險代理人招攬到保險業(yè)務后,還沒有向保險人辦妥保險單手續(xù),此前可先出立暫保單,作為保險的證明。簡述保險營銷的特點。答:保險營銷的特點有以下幾點:保險營銷的對象是無形產品。保險公司經營對象是看不見,摸不著的風險,保險產品設計的重點是“承諾”,即保險公司在收取投保人保費后,承諾在未來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對其所遭致的經濟損失予以補償或給付。保險營銷在很大限度上是理念的溝通,不像汽車等有性商品的營銷,消費者看得見,摸得著,從而較容易接受。保險營銷不等于保險推銷。保險營銷雖然不等于保險推銷,但必須依靠推銷。保險推銷是指推銷人員通過說明手段,促使客戶購買的活動限度。保險推銷僅僅是保險營銷過程中的一個階段。然而,保險商品自身的特殊形式決定了保險營銷必須依靠推銷。保險營銷更適應于非價格競爭原則。保險商品的價格是依據對風險,保險損失率,利率等多種因素的分析,通過精確的計算而擬定的,因此您它是較為科學的。一般而言,保險商品的價格不能容易提高或減少。同時,為了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公司不能將價格競爭作為保險營銷的重要手段。相反,非價格競爭原則更適合保險營銷活動。保險中介服務作用巨大。保險公司和保戶之間存在較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重要表現在保險經營的技術相關度高,保單通常采用要式協議的形式,使得保戶對于相對較為復雜的保險條款和所謂的公平對價費率處在非常被動的地位,保戶對于自己是否被公平合理的對待,保險公司是否穩(wěn)定經營等信息處在相對劣勢的地位。另一方面,保險經營中存在道德風險和逆選擇,即保險公司事先無法充足知道保戶的風險限度;而時候又不能充足觀測到投保人在投保后的防范措施。鑒于這些因素,保險營銷活動應突出中介服務的重要作用,使之成為聯系保險公司和保戶的紐帶。簡述保險經營的管理程序。答:保險營銷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合理的管理程序為之服務。具體的保險營銷管理程序重要涉及以下幾項工作:(1)分析營銷機會。分析市場環(huán)境,尋找營銷機會,是保險營銷活動的立足點。所謂營銷機會,是指在營銷環(huán)境中存在的保險公司的有力因素。一個市場機會能否成為保險公司的營銷機會,要看它是否符合保險公司的目的和資源。保險公司應通過環(huán)境分析發(fā)現機會,抓住機會。(2)市場調查,預測。在分析營銷機會的基礎上,保險公司要對保險市場進行調查和預測。市場調查就是要弄清各種保險的需求及其發(fā)展趨勢,市場調查的程序涉及擬定調查目的,跳茶計劃,跳茶方法,對掌握的數據進行分析及撰寫調查報告等。預測保險市場,特別是目的市場的容量,不失時機的做出相應決策。(3)市場細分與選擇在競爭劇烈的保險市場上,無論實力多么雄厚的保險公司都不也許占領所有市場領域,每個公司只能根據自身優(yōu)勢及不同的市場特點來占領某些市場。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市場進行細分并擬定目的市場。(4)制定營銷策略。保險營銷策略重要涉及險種策略,費率策略,銷售渠道策略和保險促銷策略,即傳統營銷理論中的4PS理論。保險公司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合適自身優(yōu)勢的營銷策略,揚長避短,針對已擬定的目的市場開張營銷活動。(5)組織實行和控制營銷計劃營銷管理程序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就是組織實行和控制營銷計劃。一方面,保險公司要用控制手段來保證營銷計劃的實現。營銷控制有年度計劃控制,獲利能力控制和策略性控制三種。保險營銷選擇目的市場的依據是什么?(1)目的市場的規(guī)模和潛力。潛在的目的市場必須具有適度的規(guī)模和潛力。由于只有具有一定的購買力,目的市場才有實際意義;有了足夠的營業(yè)額,目的市場才具有開發(fā)的價值。(2)目的市場的吸引力。目的市場也許具有抱負的規(guī)模和潛力,然而從贏利的觀點來看,它未必有吸引力。目的市場的吸引力受五種力量的影響,即:a.同行業(yè)競爭者的影響;b.潛在的新的競爭者的影響;c.替代產品的影響;d.購買者議價能力的影響;e.供應商議價能力的影響。(3)保險公司的目的和資源。任何時候保險公司均應將其自身目的與所選擇的目的市場結合考慮,如某一細分市場有較大的吸引力,但不符合保險公司的長遠目的,也應當放棄。對于符合保險業(yè)目的的細分市場,保險公司在進入時也要考慮自己是否具有必要的條件。此外,保險公司還要考慮是否具有足夠的資源來進入這一細分市場。簡述保險營銷的目的市場競爭策略。答:各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其市場競爭地位大體可分為四類,保險公司可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選擇適當的競爭策略。(1)市場令你感到者是指在保險市場上占有市場最高份額的保險公司。它通常在保險產品開發(fā),保險費率市場變化,保險促銷強度等方面領導其他保險公司。市場領導者通常采用的策略是:a.擴大總市場,即擴大整個保險市場的需求;b.適時采用有效防守措施和襲擊戰(zhàn)術,保護其現有的市場占有率;c在市場規(guī)模保持不變的情況下,擴大市場占有率。(2)市場挑戰(zhàn)者策略。市場挑戰(zhàn)者是指位于行業(yè)中名列第二或第三名的保險公司。它們以市場領導者,經營不善者或小型經營者為“襲擊”對象,以擴大市場占有率為目的,選擇挑戰(zhàn)策略。(3)市場跟隨者策略。市場跟隨者策略是指那些不想擾亂市場現狀而想保持原有市場占有率的保險公司。市場跟隨者并不需要策略,而是謀求用其特殊能力參與市場的發(fā)展,有些市場跟隨者甚至會比本行業(yè)的領導者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率。(4)市場拾遺補闕者策略。拾遺補闕者是指一些專門經營大型保險公司忽視或不屑一顧的業(yè)務的小型保險公司。成為拾遺補闕者的關鍵因素是專業(yè)化。盡管有些專業(yè)化經營限度較高的保險公司在整個市場上占有率較低,但它們任有利可圖。保險營銷外部環(huán)境涉及哪些內容?答:人文環(huán)境分析。保險營銷活動所涉及的人文環(huán)境由人口環(huán)境和社會文化環(huán)境組成。社會環(huán)境分析。影響保險營銷的社會環(huán)境涉及社會經濟環(huán)境和社會政治法律環(huán)境。前者是指保險公司與外部環(huán)境的經濟聯系,涉及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消費者收入,支出和物價水平等經濟指標;后者重要是指與保險市場營銷有關的國家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及其調整變化動態(tài),以及有關的政府管理機構和社會團隊的各種活動。任何社會環(huán)境的變化都會給保險市場營銷帶來相應的影響,無論是挑戰(zhàn)還是機遇,保險公司都應認真應付。自然環(huán)境分析。自然環(huán)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地理,氣候,自然資源等因素的綜合。自然環(huán)境對不同地區(qū)的保險需求影響較大。具有不同自然環(huán)境區(qū)域的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需求會很大的差異,保險營銷人員只有掌握了不同地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狀況,才干為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科學技術環(huán)境分析。科學技術對人類的生活最具有影響力,如新技術,新產品的不斷問世,一方面會減少原有風險,給公司帶來源源不斷的經濟利益;但另一方面也各公司帶來一些新的風險,從而為保險市場營銷發(fā)明新的機會。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不同科學技術環(huán)境的客觀存在,在不同的市場內制定不同的營銷策略。簡述保險監(jiān)管的目的。答:保險市場的監(jiān)督管理重點在于對保險人的監(jiān)督管理。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險償付能力的監(jiān)督。保證保險人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是保險市場監(jiān)督管理的最重要的內容。各個國家保險法的許多措施都是為了這一監(jiān)督目的而專門制定的。應當說,償付能力不僅對保險公司的自身發(fā)展有直接影響,并且與社會廣大投保人的利益密切相關。保證保險人的償付能力是穩(wěn)定保險市場乃至穩(wěn)定社會所必須的。(2)保護保險人的合法競爭。在保險市場上,保險公司開展業(yè)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合法競爭。防止市場上保險人之間的惡性競爭,使保險市場維持合理的價格和公平的保險條件,以保證被保險人的利益。(3)防止保險人運用保險進行欺詐是保險監(jiān)督的此外一個重要的目的。由于保險商品所提供的服務有很強的專業(yè)性和技術性,所以,普通的消費者砸購買保險時很難鑒別,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很容易被動機不良的保險人所欺騙。由此,各國的保險監(jiān)管都把防止保險人運用保險進行欺詐作為監(jiān)管的目的之一。(4)對保險中介人進行監(jiān)管。保險中介人可以說是保險買賣雙方的橋梁。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和公估人重要是憑借其專門知識和專業(yè)技術,為保險人和投保人提供中介服務。對保險中介人進行監(jiān)管可以更好的發(fā)揮中介人的橋梁作用,更好的活躍保險市場。因此,對保險中介人的監(jiān)管是各國保險監(jiān)管的目的之一。簡述保險市場監(jiān)管的方式。答:綜觀保險監(jiān)管發(fā)展的過程,對保險市場進行監(jiān)管的方式概括起來重要有三種:公告管理,規(guī)范管理和實體管理。(1)公告管理公告管理也稱作公告主義。這是政府對保險市場進行監(jiān)管的最為寬松的一種方式。公告主義的做法是,政府對保險業(yè)經營不作直接監(jiān)督,僅規(guī)定保險業(yè)必須按照政府規(guī)定的格式和內容,定期將營業(yè)結果呈報主管機關并給予公告。對保組織,保險協議的規(guī)范,保險資金的運作,均有保險公司自我管理。這種方式顯然不適合現代保險市場的監(jiān)管規(guī)定,由于現代保險市場的運營相稱復雜,僅僅采用公告主義的監(jiān)管方式,不可以保證保險市場的良性運營和健康發(fā)展。(2)規(guī)范管理規(guī)范管理也稱作準則主義。這種監(jiān)管方法注意保險經營形式上的合法。對于形式上不合法者,有關機關給予處罰。只要形式上合法,主管機關便不加以干預。這種管理方法的做法是,由議會或政府制定出一系列有關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保險業(yè)共同遵守。(3)實體管理實體管理也稱作批準主義。實體管理是指國家定有完善的保險監(jiān)管規(guī)則,政府保險監(jiān)管機關根據法律規(guī)定賦予的權利,對保險市場,特別是對保險公司進行全面,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對保險人的監(jiān)管的手段有哪些?答:(1)立法手段。保險監(jiān)管的立法手段涉及兩種,一種為有關保險業(yè)的立法,也稱為保險業(yè)法;一種為有關保險協議的立法,稱為保險協議法。大多數國家都是由這兩種立法保證保險組織及其協議的規(guī)范。(2)司法手段。司法的過程事實上就是法律執(zhí)行的過程。當保險法的含義或保險協議當事人對法律條文發(fā)生爭執(zhí)時,法庭就會依法對條文做出解釋,并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做出判決或裁決。(3)行政手段。國家一般成立專門的保險監(jiān)管機構,有的是在政府的職能部門內設立,構成該部門的下屬機構;有的在政府中設立了專門的保險管理機構,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直接對保險業(yè)進行監(jiān)督管理。簡述對保險中介人的監(jiān)管。答:(1)對保險中介人的資格的監(jiān)管。從各個國家的保險監(jiān)管實踐來看,保險中介人都要滿足法定的資格才干被獲準經營保險中介業(yè)務。一般來說,要取得法定的資格就必須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通過主管部門核準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才干從事保險中介業(yè)務的經營。(2)對保險中介人執(zhí)行業(yè)務的監(jiān)管。各國多保險中介人執(zhí)業(yè)情況的監(jiān)管重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保險中介人不得為非保險業(yè)者或為非法保險經營者介紹業(yè)務;設有固定處所,以便投保人聯系投?;蛘O(jiān)管;公司或合作組織經營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業(yè)務,所有業(yè)務要通過合格人員簽署才干生效;應設立專門帳薄記載其業(yè)務收支情況,以備審核;在收取傭金的方面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一般是由行業(yè)公會訂立,并報主管機關核準。人身保險的特點(1)保險標的的不可估價性,保險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而人的壽命是和身體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2)風險的穩(wěn)定性,人身保險中的死亡危險,雖然逐年增長明顯變動,然而,這種變動卻相稱規(guī)則和穩(wěn)定(3)風險的必然性。(4)協議的長期性。(5)保費的儲蓄性。在人身保險中,對被保險人的壽命和身體具有可保利益的有那些人(1)被保險人本人(2)與被保險人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配偶,子女(3)與被保險人具有撫養(yǎng)關系的人(4)與被保險人具有債權或債務關系的人(5)與被保險人有某種業(yè)務關系的人,如合作人關系。人身保險協議重要有哪些內容(1)不可抗辯條款(2)年齡誤告條款(3)寬限期條款(4)中止,復效條款(5)自殺條款(6)不喪失鈔票價值條款死亡保險可分為哪幾種(1)定期死亡保險,訂立一個時期為保險有效期,假如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內死亡,保險人給付定額假如逾期生存,協議即行終止,保險人不承擔任何義務。(2)終生死亡保險,是一種不規(guī)定期限的死亡保險,自保單生效之日起,只要投保人準時繳納保費,被保險人不管何時死亡,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或受益人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3)聯合終身死亡保險。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經濟利益關系的人同時作為被保險人的終身壽險。包了險后,被保險人只要有一人死亡,保險人就給付所有保險金。什么是兩全保險,他有什么特點又叫生死混合險,在此保險規(guī)定的保險期內,被保險人不管生死或死亡,保險人均需給付規(guī)定的保險金特點:(1)保障范圍廣。是生死保險和死亡保險相結合的產物。他即可保障被保險人的晚年生活,又可保障被保險人死亡后,期家屬經濟生活的需要,其投保人也比較廣泛。(2)保險費率高。由于保險責任全面,每張保單都會發(fā)生給付,所以該險比單純的生存或死亡保險相比,費率要高得多。(3)具有儲蓄性。簡述人壽保險的新險種(1)家庭收入保險。(2)兒童保險(3)弱體保險(4)分紅保險(5)投資連結保險(6)公司年金人壽保險費得擬定原則及其注意事項擬定原則: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承擔的各項給付義務,應與投保人繳付的保費大體持平注意事項:(1)足夠性,營業(yè)保費的收入必須足以支付保險金的給付,費用,稅金公司的預期利潤。(2)公平性,保費的多寡應與保險的種類,期限,保險金額,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等相對稱。(3)一致性,制定費率的計算基礎應與同業(yè)之間大體保持一致。(4)競爭性,所擬定的保費能與同業(yè)之間展開合理的競爭,以便爭取更多的客戶。人身意外傷害險中的意外傷害的擬定原則(1)非本意的。指事故的發(fā)生不適本人意志(2)忽然的。指意外事故是在極短的時間內發(fā)生的,來不及防止。(3)外來的。由被保險人自身以外的偶爾因素導致的傷害均屬外來因素傷害。健康保險與人壽保險有哪些不同點(1)性質不同。(2)保險要素不同(3)保險期不同。(4)給付保險金的基礎不同在健康保險中,保險人因疾病引起的傷殘負責給付。這里說的“疾病”成立的條件是什么(1)疾病須由非先天因素所引起。(2)疾病須由明顯非外來因素所致。(3)疾病須是偶爾性因素導致財產再保險可分為那幾類(1)火險再保險(2)水險再保險(3)航空險再保險(4)責任再保險(5)人身再保險保險以安排方式可分為哪幾類(1)臨時再保險(2)協議再保險(3)預約再保險再保險協議的基本條款(1)共同命運條款,再保險人與原保險人在利益和義務方面共命運(2)保護締約雙方權利條款,再保險協議賦予締約雙方不同的權利,這些權利均通過條款形式加以明確,以保障其順利實現(3)過失或疏忽條款,規(guī)定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締約雙方不能由于另一方在工作中發(fā)生了錯誤,漏掉或延遲而推卸其對另一方原應承擔的責任(4)仲裁條款,雙方對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zhí)應和諧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則提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海事仲裁委員會裁決是最終的決定,雙方都應服從。臨時再保險如何運用(1)剛開設的新險種(2)初次辦理的新業(yè)務(3)不屬于已有分保協議承保范圍的業(yè)務。(4)原保險人已分保協議的除外責任(5)分出公司不愿放入已有分保協議的業(yè)務。(6)超過原保險人分保限額的業(yè)務。(7)需要超賠保障的業(yè)務等。再保險協議特殊終止的因素有哪些(1)由于締約雙方無法控制的法律因素或事實上的因素使協議無法履行(2)任何一方因經營不善,喪失已繳資本的部分或所有(3)任何一方被宣布清理,破產或經營執(zhí)照被吊銷(4)任何一方被其他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合并或控制經營權(5)協議所在國發(fā)生戰(zhàn)爭(6)締約雙方違反協議規(guī)定的應盡義務成數再保險協議如何運用(1)經驗局限性的新公司(2)試辦性的新險種(3)初次開辦的新業(yè)務(4)保額較低,且均衡的業(yè)務(5)成績比較穩(wěn)定的業(yè)務(6)需要互惠互換的業(yè)務溢額分保協議的特點(1)靈活擬定自留額(2)比較符合分散風險的原理(3)最高限額為自留額的若干倍(4)財務計算復雜險位超賠和事故超賠有什么區(qū)別自負責任額和分保責任額的基礎不同,前者是以每一危險單位所發(fā)生的賠款為基礎,后者是以事故導致的賠款總額為基礎責任保險的特點有哪些?答:{1}責任保險的基礎是法律制度的完備。責任保險的基礎不是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客觀存在,而是法律制度的完備。只有法律健全,當事人無法逃避其責任才會有轉嫁補償責任的需要。{2}責任保險的最終補償對象是受害人。責任保險的補償對象分為兩種:一是直接補償被保險人,例如雇主責任險中對雇員應承擔的責任;二是間接補償受到被保險人傷害的第三者。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并非責任保單的直接受益人。{3}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是無形的。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為民事損害補償責任或通過特別約定的協議責任,這種保險是無形的。公眾責任險的基本險種重要有哪些?答{1}場合責任險。場合責任險承保商店,辦公樓,旅館,公共娛樂場合及工廠等固定場合{涉及建筑物及其它設備,裝備等},因存在結構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等因素,或者被保險人在場合內進行生產經營時的疏忽導致意外事故,引起的對別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補償責任。{2}電梯責任險,電梯責任險通常涉及在場合責任險內,但可根據客戶的規(guī)定單獨承保,負責補償被保險人的電梯在運作期間對乘客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3}承包人責任險。承包人責任險承保被保險人進行協議項下的各種建筑工程,裝卸作業(yè),修理作業(yè)或其它作業(yè)時對別人導致的損害補償責任,也可在建筑險內附加承保。{4}個人責任險。個人責任險承保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支配的住宅內發(fā)生意外事故引起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補償責任,以及被保險人在承保范圍內的平常生活中對第三者的損害補償責任。產品責任險的費率厘定重要考慮哪些因素?答{1}產品的種類,性能和特點。產品的種類,性能和特點不同,出現責任風險也許性的大小不一。{2}補償限額的高低。補償限額越高,保險人承擔的補償責任越大,因而費率也隨之提高。{3}生產,銷售地區(qū)范圍。產品生產,銷售以及承保地區(qū)范圍,一般根據法律法規(guī)環(huán)境加以區(qū)分。{4}生產,銷售的數量或金額。考慮到風險分散的需要,產品銷售額越大,費率越低。{5}產品制造者的技術水平。{6}以往責任事故發(fā)生情況。雇主責任險中的雇主責任有哪些?答:雇主責任險重要承保雇主的過失或者無過失絕對責任,而不承保雇主的故意行為。下列行為導致的員工傷害通常被視為雇主責任:{1}雇主提供危險的工作地點,機器工具或工作程序;{2}雇主提供不稱職的管理人員;{3}雇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過失行為;{4}其它不是由雇員自己故意行為導致的在工作中的傷害。簡述出口信用保險的特點?答:表現在{1}政府或受托機構經營。出口信用保險的經營機構通常由政府部門或國家財政直接投資設立的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或國家委托的商業(yè)保險機構來經營。{2}目的旨在鼓勵,擴大出口。出口信用保險應的業(yè)務方針體現著國家的產業(yè)政策和國別貿易政策,因此,經營出口信用保險必須解決好國家和公司自身利益的關系,旨在為被保險人提供優(yōu)質服務,進而鼓勵商業(yè)經營,擴大出口貿易。{3}非賺錢性經營。出口信用保險通常以比較低的收費承擔比較高的風險,虧損由國家財政予以補貼。{4}投保者須為本國國民或公司。出口信用保險的投保人通常必須是本國國民或本國公司。投保的出口商品應是在本國生產或制造。{5}國家立法干預經營。出口信用保險一般由國家通過專門立法規(guī)定其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的性質,地位,經營方針和承保原則等。簡述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規(guī)定?答:{1}對被保險人的規(guī)定.出口信用險規(guī)定被保險人具有良好的資信,豐富的出口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以及健全的會計制度。投保時,出口商應當應當提供出口金額清單,收匯方式,出口貨品種類,出口國家和地區(qū)以及過去損失情況的投保申請書。{2}承保范圍。被保險人投保的出口貨品應所有或部分為本國生產,制造的產品,除另有約定外,非本國產品或轉口貨品不予承保。短期信用險一般實行所有投保原則,出口公司必須將所有以商業(yè)信用方式的出口貨品按銷售總額投保,不允許指選擇風險大的買主或單個協議投保。中長期信用險對此無規(guī)定,可按單個協議投保,但必須經保險人審查批準。{3}補償限額。為了控制風險責任,保險公司往往規(guī)定每一保單的最高補償限額。在出口信用險中這一補償限額即國家信用限額。發(fā)生損失時,在該限額內賠付。在短期信用險保單中,一般規(guī)定對商業(yè)風險或政治風險的賠付比例為百分之九十,補償限額因買主的資信情況和履約記錄而不同。簡述投資保險的責任范圍?答:投資保險中,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投資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損失負責補償:{1}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叛亂,罷工及暴動;{2}政府有關部門征用或沒收,即承保投資對方國頒布法令,命令或行政規(guī)定,征用投資人{被保險人}的投資股本,資產,但保險,沒收并使其國有化導致的經濟損失;{3}政府有關部門匯兌限制,即承保被保險人不能將本來按契約規(guī)定可以匯出資金帶來的損失。簡述保證保險的特點?答:{1}保證保險涉及四方當事人。假如保險人規(guī)定反擔保,那么保證保險就會涉及四方當事人,即保險人{保證人},義務人,反擔保人和權利人{受益人}。而普通保險只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兩方。{2}保證保險以信用為承保對象。保證保險承保的是被保證人{義務人}的信用。在承保時必須對義務人的資信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為確有把握才予承保。保險公司通常還會規(guī)定義務人采用一些反擔保措施,以保證在向權利人支付賠款后能向義務人追回賠款。{3}抱著責任的連帶性。在保證保險協議關系中,被保險人的餓風險并沒有完全轉移給保險人,只是附條件地將連帶責任轉移給保險人,即只有在被保證人不能履行義務時,保險人才負補償責任。在保險人賠付以后,有權向被保證人追償。{4}對經營人審查嚴格。由于保證風險技術復雜,難以評估,保險人必須具有可靠的賠付能力。為此,按照國際慣例,保證保險通常由政府特別批準的保險人或專營此項業(yè)務的保險人辦理。在我國,經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后,保險公司方可經營各種保證保險。根據建筑工程的不同階段可以劃分,協議保證保險可以分為哪幾種?答:{1}投標保證保險。承保工程所有人因中標人不簽訂承包協議而遭受的經濟損失。{2}供應保證保險。承保供貨方未能按照協議的規(guī)定向需求方供貨而導致需求方的經濟損失。{3}預付款保證保險。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履約而遭受的預付款損失。{4}履約保證保險。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如期按質按量交付工程而蒙受的經濟損失。{5}維修保證保險。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履行規(guī)定的維修義務而蒙受的經濟損失。簡述誠實保證保險的保險責任。答:誠實保證保險承保雇員的不法行為致使雇主遭受的經濟損失。其保證責任范圍涉及:{1}被保險人{雇主}的貨幣和有價證劵損失;{2}被保險人擁有的財產損失;{3}被保險人負責管理的財產損失;{4}保單指定區(qū)域的可移動財產損失。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與產品責任保險有什么區(qū)別?答:{1}保險標的不同。產品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是產品責任;而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標的是產品質量違法責任。{2}性質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是保險人針對產品責任提供的替代責任方承擔因產品事故導致對受害方經濟補償責任的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是保險人針對產品質量違法責任提供的帶有擔保性質的保證保險。{3}責任范圍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因產品缺陷致使消費者,用戶或其它第三者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負的經濟補償責任,產品自身的損失通常不予補償;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承保投保人因其制造或銷售的產品質量有缺陷而產生的對產品自身的補償責任,即承保因產品質量問題所應負責的修理,更換產品的補償責任。簡述農業(yè)保險的特點。答:{1}季節(jié)差異和地區(qū)差異大。農業(yè)生產的范圍廣,數量大,種植業(yè)保險往往是大面積成片投保,養(yǎng)殖業(yè)保險通常是大規(guī)模成批投保。此外各種動,植物的生長和發(fā)育都要有一定的條件,并且隨著季節(jié)的不同又有不同的規(guī)定,而各地區(qū)的地形,土壤和氣候等自然條件的不同,決定了農業(yè)保險應根據各種動植物的生長規(guī)律和各地區(qū)的實際情況擬定承保條件,不能強求統一規(guī)模。{2}受自然風險和經濟風險的雙重制約。這是由于農業(yè)生產是自然生產和經濟生產有機結合的過程的特點決定的。{3}風險大賠,付率高。由于農業(yè)風險大,農業(yè)生產中的損失率高,農業(yè)保險的賠付率通常都較高。因而農業(yè)保險業(yè)務的投入大,利潤率低,甚至經常出現虧損。{4}普遍受到政府支持。鑒于農業(yè)保險的高風險性和高賠付率,許多國家,特別是發(fā)達國家的農業(yè)保險作為政策性保險由政府給與支持。簡述農業(yè)保險的作用。答:{1}保障生產的穩(wěn)定發(fā)展。農業(yè)生產的經營單位小,生產能力弱,往往經不起災害事故的襲擊,一遇小災要減產,如遇大災要破產。有了農業(yè)保險便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保證農業(yè)生產能力恢復和順利發(fā)展。{2}提高防災能力。拓寬農業(yè)保險領域,有助于將保險防災和社會防災有機結合起來,經常經行風險預測和提供防災管理,進而減少社會財產的損失。{3}安定農民生活。農業(yè)保險對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給農業(yè)生產導致的損失可以及時給與經濟補償,進而保障農民的經濟利益,保證農民生活的正常進行。除上述作用外,農業(yè)保險在保證支農資金的安全,引導農村消費基金流向,節(jié)約財政開支,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fā)展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簡述生長期農作物保險的保險標的。答:生長期農作物保險的保險標的一般為處在生長期的廣義上的農作物,重要有三類:{1}糧食作物。如谷類,麥類,薯類,豆類作物等。{2}經濟作物。如棉花,亞麻,油菜,花生,甘蔗,甜菜等。{3}園藝作物。如蔬菜,水果,花卉等。生長期農作物保險的保險期限如何擬定?答:生長期保險期限是根據農作物生長期來擬定。生長期是指農作物在一個地區(qū)內從播種,出苗到成熟所經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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