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6849-1997 光纖放大器總規范》是中國一項關于光纖放大器的技術標準,旨在為光纖通信系統中使用的光纖放大器制定統一的性能指標、測試方法和質量要求,以確保其兼容性、可靠性和互換性。此標準詳細闡述了光纖放大器的設計、生產、檢驗及應用中的關鍵要素,為制造商、用戶以及相關檢測機構提供了技術指導。以下是該標準涵蓋的主要內容:

  1. 范圍:標準明確了適用的光纖放大器類型,通常包括摻鉺光纖放大器(EDFA)等,規定了這些放大器在光纖通信系統中的作用與應用范圍。

  2. 術語和定義:為確保標準的準確理解與執行,界定了與光纖放大器相關的專業術語和概念,如增益、噪聲系數、飽和輸出功率等。

  3. 分類與標記:根據光纖放大器的工作波長、結構設計、應用場景等進行分類,并規定了產品的標識和標記要求,便于識別與管理。

  4. 技術要求

    • 性能參數:詳細列出了光纖放大器應滿足的一系列性能指標,如增益特性、噪聲特性、輸出功率穩定性、偏振依賴性等。
    • 環境適應性:規定了光纖放大器在不同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下的工作能力要求。
    • 機械與物理特性:包括尺寸、重量、接口標準等物理屬性要求。
  5. 試驗方法:為驗證光纖放大器是否符合上述技術要求,規定了一系列的測試方法,如增益測試、噪聲系數測試、穩定性測試等,確保測試結果的可重復性和準確性。

  6. 檢驗規則:說明了產品出廠前的檢驗程序、抽樣規則及合格判定準則,確保產品質量控制。

  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規定了光纖放大器的包裝標識要求、運輸條件和貯存環境,以保護產品在流轉過程中的安全與性能穩定。

  8. 質量保證:提出了對制造商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確保產品從設計到生產的全過程符合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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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T 16849-2008
  • 1997-05-28 頒布
  • 1998-0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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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849-1997光纖放大器總規范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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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C8.33.180.10M3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849—1997光纖放大器總規范Genericspecificationonopticalfibreamplifiers1997-05-28發布1998-02-01實施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

CB/T16849-1997前言范圍·2引用標準3分類定義5特性要求6試驗方法附錄A(提示的附錄)縮寫詞一覽表

CB/T16849-1997本標準是參照IECTC86(纖維光學技術委員會)正在制訂中的階段性標準草案(TC86/84/CDV)IEC1291-1《光纖放大器總規范》制訂的,在技術內容上與該國際標準草案等效。IEC1291-1和IEC1290《光纖放大器試驗方法基本規范》都是由IEC中央辦公室預先給定的標準號。經過TC86第6工作組(WG6:光纖放大器)幾年的工作,這兩個標準草案已比較成熟,估計1~2年之內就會正式通過作為IEC正式出版物發布,所以本標灌在技術內容上等效采用了IEC1291-1,并引用了IEC1290本標準第1章范圍和第2章引用標準基本上包括了IEC1291-1第1章的內容,因此,本標準中刪去了IEC1291-1的第1章,從IEC1291-1的第2章開始,依次為本標準的第3章、第4章、·。為了符合我國國情,本標準第4章定義中各條的編號作了適當調整,并對一些參數定義的翻譯作了明確的解拜和技術性處理。本標準刪去了IEC1291-1中的附錄A和附錄C,保留了附錄B,作為本標準的附錄A,并參考ITU-TG.662《光纖放大器器件和子系統的一般特性》,增加了一些縮略語。本標準的附殺A是提示的附錄。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提出。本標準由郵電部電信科學研究規劃院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郵電部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本標準起草人:陳永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光纖放大器總規范CB/T16849-1997Genericspecificationonopticalfibreamplifiers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光纖放大器(OFA)的分類、型號和特性參數的定義,確定了對OFA傳輸、運行、可靠性、環境性能的統一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標準僅適用于使用稀土元素摻雜的有源的光纖OFA器件和帶光放大器的子系統。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IEC793-1(1995)光纖第1部分:總規范IEC825(1984)激光器產品安全、設備分類、要求和用戶指南IEC825修正件21DIS76(CO)22IEC825-5激光器產品安全、設備分類、要求和用戶指南第5部分:光纖通信系統的安全LDIS76(CO257IEC874-1(1987)光纖光纜連接器:第1部分:總規范IEC1290光纖放大器試驗方法基本規范JTU-TG.662(1995)光纖放大器器件和子系統的一般特性3分類3.1分類原則按照OFA有源光纖的組分和OFA本身應用的情況來分類:3.22類型及代號本標準規定OFA類型代號由三部分組成:一大寫英文字母、一位數字和一小寫英文字母,即:大寫字母數字小寫字母3.2.1大寫字母表示不同有源光纖的OFAA一-用鎮離子摻雜的二氧化硅系光纖作為有源光纖的OFA3.2.2數字1、2、3、4、5分別表示功率放大器、預放大器、線路放大器、帶光放大的發送機、帶光放大的接收機。一功率放大器(BA):是直接用在光發送端機后以提高其功率電平的高飽和功率的OFA器件.2-預放大器(PA):是直接用在光接收端機之前以改善其靈敏度的具有很低噪聲的OFA器件。-線路放大器(LA)是用在無源光纖段之間以增加中繼長度或在光接入網相應的點到多點連接中以補償分支損耗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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