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考博-法碩非法學-柳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考研押題卷【3套】含答案詳解II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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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富人區的她考研考博-法碩非法學-柳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考研押題卷【3套】含答案詳解(圖片大小可任意調節)全文為Word可編輯,若為PDF皆為盜版,請謹慎購買!第I卷一.單項選擇題(共50題)1.甲在行駛中的公共汽車上與售票員發生爭執,氣憤之下舉起隨身攜帶的鐵錘猛砸汽車車窗,致車窗玻璃破碎、車窗變形,造成經濟損失1萬余元。甲的行為構成()。

A.破壞交通工具罪

B.故意毀壞財物罪

C.破壞交通設施罪

D.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B

本題解析:

如果行為人故意毀壞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交通設施,足以使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因而危害交通運輸安全的,應當以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論處。如果行為人故意毀壞不影響安全行駛的輔助性設備,因沒有危害公共安全,不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但情節嚴重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本題中,甲砸碎正在行駛中的公共汽車車窗,并未危害公共安全,但造成經濟損失1萬余元,情節嚴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2.甲將自己的攝像機交給乙保管,丙從乙處盜走該攝像機并賣給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體中,對該攝像機的占有屬于他主占有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本題解析:

占有是指對物具有事實上管領力的一種狀態。依據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可分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占有,他主占有是指以非所有的意思而進行的占有。本題中,甲作為所有權人,對相機的占有是自主占有;丙偷盜了相機也是以自己所有的目的對其進行占有;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得相機,亦是自主占有。只有乙是為甲保管相機,并非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進行占有,故而是他主占有。

3.甲欠乙10萬元,時效期間屆滿未還。乙索要時,甲承諾2個月內償還,但事后只給付了2萬元。乙索要余款時,甲以10萬元欠款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為由拒絕,并要求乙返還之前給付的2萬元。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應償還剩余的8萬元

B.甲承諾償還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C.甲給付的2萬元屬于不當得利,乙應返還

D.甲無權要求乙返還2萬元,但剩余的8萬元可以不償還

答案:A

本題解析: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進程中,因一定事由的發生,阻礙時效進行,致使以前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從中斷時起,其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制度。《民法典》第19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①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②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③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④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題中乙向甲索要欠款時,時效期間已經屆滿,不再發生中斷,訴訟時效中斷需發生在期間屆滿之前。但是,甲承諾兩個月內償還,承認了債務,就應當完全履行,剩余的8萬元債權甲應償還。

4.下列選項中,不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的是()。

A.毒品犯罪

B.貪污犯罪

C.走私犯罪

D.組織傳銷活動犯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的方法,從而使其“合法化”的行為。我國《刑法》第191條規定,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一共七類。組織傳銷活動犯罪不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5.下列對于禁止令的理解中,正確的是()。

A.禁止令的期限應與緩刑、管制執行的期限相同

B.禁止令的執行期限從緩刑、管制執行之日起計算

C.禁止令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

D.禁止令屬于附加刑的具體種類

答案:B

本題解析:

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宣判管制、宣告緩刑的同時,判令禁止其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的命令。

AB兩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對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禁止令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第6條規定:“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與管制執行、緩刑考驗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執行、緩刑考驗的期限,但判處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個月,宣告緩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個月。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以致管制執行的期限少于三個月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規定的最短期限的限制。禁止令的執行期限,從管制、緩刑執行之日起計算。”A項錯誤,禁止令的期限也可以短于緩刑、管制執行的期限。

C項,該解釋第9條規定:“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機關指導管理的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D項,禁止令不屬于附加刑。

6.唐朝有關親屬相奸的內容規定在()。

A.《名例律》

B.《戶婚律》

C.《賊盜律》

D.《雜律》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唐朝將有關強奸、和奸、親屬相奸等犯罪規定在《唐律》12篇中的《雜律》中。《名例律》屬于《唐律》的總則,規定的是立法指導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則。《戶婚律》規定的是戶籍管理、賦稅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如繼承、七出、三不去等。《賊盜律》規定的是惡性殺人、傷人的法律。

7.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合同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A.6個月

B.1年

C.2年

D.4年

答案:A

本題解析:

《擔保法》第25條第1款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第26條第1款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根據《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此處的法定刑屬于()。

A.援引法定刑

B.絕對確定法定刑

C.相對確定法定刑

D.絕對不確定法定刑

答案:C

本題解析:

A項,援引法定刑是指法律條文對某些犯罪規定援引其他條款的法定刑進行處罰。BD兩項,絕對確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則條文中對某種犯罪或某種犯罪的某種情形只規定單一的刑種和固定的刑罰處罰幅度。絕對不確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條文中對某種犯罪不規定具體的刑種和刑度,只規定對該種罪處以刑罰,具體如何處罰完全由法官掌握。C項,相對確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則條文中對某種犯罪規定“一定”的刑種和刑罰幅度的法定刑。“處拘役,并處罰款”,沒有規定具體的刑期和數額,屬于相對確定的法定刑。

9.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時間是()。

A.承包合同生效時

B.承包合同登記時

C.承包合同公證時

D.主管機關批準時

答案:A

本題解析: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自然人或者社會組織依據承包合同對于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物權法》第127條第1款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10.根據我國《選舉法》規定,在直接選舉中,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應在選舉之前公布。下列選項屬于正確公布日期的是()。

A.5日之前

B.10日之前

C.20日之前

D.15日之前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選舉法》第31條的規定,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人大代表候選人,由各選區選民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提名推薦。選舉委員會匯總后,在選舉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該選區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如果所提候選人的人數超過《選舉法》第30條規定的最高差額比例,由選舉委員會交各該選區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對正式代表候選人不能形成較為一致意見的,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5日以前公布。故選A項。

11.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義的專門刑法典是()。

A.《大清現行刑律》

B.《大清新刑律》

C.暫行新刑律》

D.《大清律例》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大清新刑律》是1911年由沈家本制定的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義的專門刑法典,故選B項。《大清現行刑律》雖頒布于近代,但不具有近代意義,《暫行新刑律》為北洋政府時期制定的,《大清律例》頒布于清朝乾隆年間。

12.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在全國人大任期屆滿前的法定時效內完成下屆全國人大的選舉,這里的法定時是()。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D.半個月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60條第2款的規定,全國人大任期屆滿的2個月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這里的法定時效是2個月,故選B項。

13.甲因涉嫌受賄被捕,在受訊問時如實供述了受賄罪行,并舉報了同監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圖脫逃,經查證屬實。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具有自首情節,對其可以從輕處罰

B.甲具有立功情節,對其可以免除處罰

C.甲具有坦白情節,對其可以從輕處罰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節,對其應當免除處罰

答案:C

本題解析:

AC兩項,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坦白是指犯罪人被動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甲在被捕后受訊問時如實供述了受賄罪行,不符合自動投案的條件,故不屬于自首,但屬于坦白,根據《刑法》第67條第3款的規定,可以從輕處罰。BD兩項,根據《刑法》第68條的規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甲舉報的罪犯成立脫逃罪,脫逃罪的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成立重大立功的犯罪,需要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所以甲成立一般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14.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兩側設置了障礙物和夜間警示燈。某夜,甲酒后駕車,撞毀障礙物和夜間警示燈后逃逸。次日凌晨,乙騎自行車經過時摔入坑道受傷。乙的損失應當()。

A.由市政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B.由甲承擔賠償責任

C.由市政公司和甲承擔連帶責任

D.由乙自己承擔

答案:A

本題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91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施工,是指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路、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如架設電線、鋪設管道、維修公路、修繕下水道等。雖然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兩側設置了障礙物和夜間警示燈,但因為被甲撞毀后沒有及時進行修復和維修而致使他人發生傷亡,所以乙的損失應當由市政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15.下列各組財產中,構成主物與從物關系的是()。

A.趙某的房屋和房門

B.李某的手表和孫某的表帶

C.錢某的電視機和遙控器

D.周某的汽車和車輪

答案:C

本題解析:

以物與物之間是否具有從屬關系為標準,可以把物區分為主物和從物。凡兩種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的經濟目的組合在一起時,起主要作用的物為主物;配合主物起輔助作用的物為從物。AD兩項,房屋與房門、汽車與車輪在物理上并不相互獨立,不具備主從關系;B項,分別由兩個不同的人所有的手表和表帶并不會配合使用,也不具有主從關系;C項,電視機和遙控器既相互獨立,又互相配合,電視機為主物,遙控器為從物。

16.下列選項中,構成純正不作為犯罪的是()。

A.甲將生活不能自理的母親鎖在家中,外出數天致母親餓死

B.乙(納稅人)做假賬,少繳納稅款數額巨大且占應納稅額的20%

C.丙(司機)駕駛時,離開公交車駕駛崗位與乘客斗毆,造成交通事故

D.丁(醫生)在飛機上目睹乘客心臟病突發未予施救,該乘客不治身亡

答案:B

本題解析:

純正不作為犯,是指行為人行為構成了法定的犯罪行為本身就是不作為的犯罪,也就是說行為人的行為形式與法定的犯罪行為形式是一致的,都是不作為。不純正不作為犯是指行為人因不作為而構成了法定犯罪行為是作為的犯罪,也就是說行為人的行為形式(不作為)與法定的犯罪行為形式(作為)不一致。

A項,甲有贍養母親的義務,但是他沒有履行義務,在外出數天時將生活不能自理的母親鎖在家中,造成母親死亡,甲以不作為的方式構成故意殺人罪,是不純正不作為犯。

B項,乙采用做假賬的方式。少繳納稅款,數額巨大且占應納稅額的20%,成立逃稅罪。逃稅罪是純正不作為犯,納稅人有納稅的義務。且能夠履行該義務,但是行為人不履行義務,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逃稅罪規定的犯罪行為形式就是不作為,乙的行為方式也是不作為,所以乙是純正不作為犯。

C項,丙有安全駕駛的義務,但是丙沒有履行該義務,擅離駕駛崗位與乘客斗毆,造成交通事故,以不作為的方式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純正不作為犯。

D項,丁的行為屬于“見危不救”,《刑法》目前未將“見危不救”規定為犯罪,丁不構成犯罪。

17.甲為某市交通局副局長,負責公路建設工程招標工作。乙為承攬工程,送給甲30萬元。不料甲在數日后被調離,不再負責工程招標。乙聞訊后要甲退回30萬元,遭到拒絕。乙到檢察機關投案,交代了給甲30萬元欲請甲幫助承攬工程的事實。檢察機關遂對甲、乙立案查處,并立即將30萬元追繳。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構成受賄罪未遂

B.乙構成行賄罪中止

C.乙成立立功

D.對乙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答案:D

本題解析:

本題中,甲已經接受了乙的30萬元現金,故甲成立受賄罪既遂,乙成立行賄罪既遂。乙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了自己的行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九)》頒布之前的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D項當選。但是《刑法修正案(九)》對受賄罪進行了修改,根據最新《刑法》第390條第2款的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現已無正確答案。

18.交通協管員甲以真實身份從多名請托人處收受巨額財物,后向與之關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讓其對請托人的違章行為減免處罰。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詐騙罪

B.受賄罪

C.職務侵占罪

D.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行為,或者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與其關系密切的人,利用該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行為。本題中,交通協管員甲與其關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通過交警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了不正當利益。其本人也收受了請托人的巨額財務,其行為符合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成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A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題中,甲沒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行為,其行為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詐騙罪。

B項,受賄罪的主體一般為國家工作人員,甲并不滿足該罪的身份要件,其行為不構成受賄罪。

C項,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有,數額較大的行為。甲并沒有侵占本單位的財物,而是收受請托人財物,其行為不符合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職務侵占罪。

19.李某遭甲強奸后,逃離時滑落河中。甲看到李某在水中掙扎,仍離開現場,李某溺水身亡。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強奸罪

B.故意殺人罪

C.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

D.強奸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本題解析: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交或者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行為。本題中,甲強奸李某,構成強奸罪。但是犯罪行為尤其是故意犯罪行為能否成為具有作為義務的前行為,目前學界尚有爭議。甲的強奸行為是故意犯罪,不是具有作為義務的前行為,且李某滑落河中與甲的強奸行為是否能認定存在因果關系,亦有疑問。因此甲不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20.甲冒充公安干警,將正在賭博的張某等四人用手銬銬住,拿走其賭資及隨身攜帶的財物2萬余元。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詐騙罪

B.搶劫罪

C.招搖撞騙罪

D.敲詐勒索罪

答案:B

本題解析: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冒充軍警人員搶劫”屬于搶劫罪的加重犯。本題中,甲為了劫取張某等四人的財產,冒充公安干警,當場將正在賭博的張某等四人用手銬銬住,使張某等人喪失了反抗的能力,強行劫取四人財產,其行為構成搶劫罪。

21.甲超速駕駛汽車,乙逆行騎摩托車。兩車相撞,摩托車飛至人行道,將行人丙砸傷。丙的損害應由()。

A.甲單獨承擔責任

B.乙單獨承擔責任

C.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D.甲、乙承擔按份責任

答案:C

本題解析:

共同侵權,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行為。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為二人以上,行為具有關聯性,行為人具有共同的過錯(但不要求有意思聯絡),造成單一的結果。《侵權責任法》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中,甲、乙二人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說明】本題官方答案為C,但答案有爭議。

22.某礦井在開采中瓦斯濃度超標,工人向礦主反映該情況。礦主拒絕解決問題,并威脅不干活即開除,要求工人繼續采礦,致3人窒息死亡,5人重傷。該礦主的行為應定為()。

A.重大責任事故罪

B.過失致人死亡罪

C.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刑法》第134條第2款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構成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其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表現在: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客觀表現是為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客觀表現是不聽規勸,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本題中,礦主威脅工人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下繼續采礦,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構成強令違章冒險事故罪。

23.甲為索取賭債,扣押“賭友”李某數天。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搶劫罪

B.敲詐勒索罪

C.綁架罪

D.非法拘禁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根據《刑法》第238條的規定,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構成非法拘禁罪。“債務”包括合法債務和非法債務。本題中,甲為索取賭債,扣押李某,是為了索取債務非法扣押他人,成立非法拘禁罪。

24.甲、乙二人駕駛摩托車奪取吳某挎包,因車速過快將吳某帶倒,致其重傷。甲、乙的行為應認定為()。

A.搶奪罪

B.故意傷害罪

C.搶劫罪

D.搶奪罪和過失致人重傷罪

答案:C

本題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①奪取他人財物時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強行奪取的;②駕駛車輛逼擠、撞擊或者強行逼倒他人奪取財物的;③明知會致人傷亡仍然強行奪取并放任造成財物持有人輕傷以上后果的。本題中,甲、乙二人駕駛摩托車奪取吳某財物,車速過快,屬于明知會造成他人傷亡并放任結果發生的情形,具有主觀故意,應當定搶劫罪。

25.自然人開始享有榮譽權的時間是()。

A.出生時

B.取得榮譽稱號時

C.年滿18周歲時

D.年滿18周歲且取得榮譽稱號時

答案:B

本題解析:

榮譽是特定人從特定組織獲得的一種專門化和確定化的積極評價。榮譽權是指對榮譽享有的獲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權利。對榮譽權的性質,《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條將榮譽權規定為人格權利。榮譽權具有以下特征:①榮譽權的權利主體包括所有的民事主體。②榮譽權的客體是民事主體獲得的榮譽。

26.甲將一件名貴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間,乙提出購買此瓷器,甲、乙雙方達成買賣合意。在買賣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屬于()。

A.簡易交付

B.現實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A

本題解析:

根據《物權法》和《民法典》規定,標的物交付方式包括現實交付、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四種方式。其中,簡易交付是指動產物權的受讓人或其代理人因合同業已占有出讓人的出讓物的,出讓人與受讓人或其代理人形成物權轉讓合意時,交付即為完成的交付方式。《物權法》第25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中,甲將一件名貴瓷器交給乙保管,在保管期間,乙購買了該瓷器,此時受讓人已經先行占有該瓷器,故交付方式為簡易交付。

27.不滿8周歲的小學生所為的下列行為中,無效的是()。

A.在自動售貨機上買零食

B.接受學校對三好學生的物質獎勵

C.將自己的200元壓歲錢送給同學

D.寫了一篇文章并發表在校報上

答案:C

本題解析:

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一般認定為無效,但以下兩種情形應當認定為有效:①對于小額交易行為,本人能夠認知其性質的;②對于接受獎勵、報酬等純獲利益的行為。AB兩項,屬于應當認定為有效的情形。C項,屬于不能認知行為性質的情形,故該行為無效。D項,屬于事實行為,其與行為人有無民事能力無關,因而應當認定為有效。

【說明】原題為“不滿10周歲”,為使本題有意義,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本題題干改成“不滿8周歲”。

28.甲、乙簽訂一份設備買賣合同。甲的下列行為中,屬于履行附隨義務的是()。

A.甲應乙的請求送貨上門

B.甲告知乙使用設備的注意事項

C.甲將設備維修工具附贈給乙

D.甲將設備檢驗合格證交付給乙

答案:B

本題解析:

附隨義務是在法律無明文規定,當事人之間亦無明確約定的情況下,為了確保合同目的的實現并維護對方當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財產利益,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所承擔的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附隨義務主要包括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在買賣合同中,告知買受人標的物所需注意事項屬于附隨義務。

29.地方性法規是指()。

A.縣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B.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民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C.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D.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在我國,地方性法規特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30.下列關于法律原則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A.法律原則不僅著眼于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

B.法律原則在適用上容許法官有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法律原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

D.相互沖突的法律原則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在適用方式上,法律規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但是法律原則的適用則不同,因為不同的法律原則具有不同的強度,而這些不同強度的原則甚至沖突的原則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

31.下列行為中,應以窩藏罪定罪處罰的是()。

A.甲利用擔任司法警察的職務便利,將正在服刑的李某放走

B.乙明知趙某的現金為販毒所得,仍將其兌換成外幣匯往境外

C.丙明知劉某的3輛摩托車是盜竊所得,仍將其藏匿在自家車庫中

D.丁明知蔡某剛從監獄脫逃出來,仍向他提供1萬元現金助其逃跑

答案:D

本題解析:

A項,司法警察甲的行為屬于私放在押人員罪。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國家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釋放的行為。B項,乙將販毒所得贓款兌換成外幣匯往境外,屬于洗錢罪。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通過存入金融機構、投資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為。C項,丙明知3輛摩托是盜贓而予以藏匿,屬于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是指行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D項,丁為剛從監獄中脫逃出來的蔡某提供資金助其逃匿,構成了窩藏罪。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或幫助其逃匿的行為。

32.下列情形中,應認定為入戶搶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氣抄表員進入受害人家中實施搶劫

B.客戶服務員乙進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間實施搶劫

C.丙入戶盜竊后將追趕的失主在公寓樓道內打成重傷

D.丁在房屋中介人員帶領其進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內查看時發現貴重財物實施搶劫

答案:A

本題解析:

入戶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入戶搶劫包括兩種情形:①典型的入戶搶劫,即先形成搶劫的犯罪故意,然后進入“戶”內進行搶劫。②轉化型入戶搶劫,指先形成入戶盜竊的犯罪故意,然后在戶內盜竊過程中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注意轉化型搶劫的暴力或者威脅行為應當發生在“戶”內。

A項,甲進入受害人家中實施搶劫行為。

B項,“戶”指的是住所,其特征表現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的工棚等不應認定為戶。酒店不屬于戶的范圍。

C項,構成轉化型搶劫,丙的暴力行為發生在戶外,僅為一般搶劫,不構成入戶搶劫。

D項,進入他人住所必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丁的搶劫行為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為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進行搶劫,不構成入戶搶劫。

33.秦朝的中央最高審判機關是()。

A.大理寺

B.廷尉

C.司寇

D.刑部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秦朝的中央最高審判機關稱為廷尉,故選B項。大理寺是北齊至宋代的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司寇是商、西周和春秋時期中央司法機關的稱謂。刑部是元、明、清時期的中央審判機關。

34.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的年齡差應當為()。

A.30周歲以上

B.35周歲以上

C.40周歲以上

D.45周歲以上

答案:C

本題解析:

《收養法》第9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35.某童星15周歲,其演出收入能夠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該童星未經監護人同意獨立實施的下列行為中,有效的是()。

A.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姓名

B.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注冊公司

C.購買價格為2萬元的攝像機

D.接受10萬元現金的贈與

答案:D

本題解析:

《民法典》第18條第2款規定,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該童星雖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但未滿16周歲,仍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民事行為。民法設置行為能力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護心智不健全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其因不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性質而受損害。該童星不會因為純獲利益而承擔法律義務,可以獨立從事。

36.2012年5月,緬甸籍毒販糯康在泰國境內制造“湄公河慘案”,殺害了十余名我國船員,后被老撾移送到我國受審。我國司法機關對于糯康進行刑事審判的依據是()。

A.屬地管轄權

B.保護管轄權

C.普遍管轄權

D.屬人管轄權

答案:B

本題解析:

刑法的空間效力,是指刑法對地和對人的效力,即解決刑法適用于什么地域和適用于哪些人的問題,包括:①屬地原則,是指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國領域內即適用中國刑法,在中國領域內包括中國船舶或者航空器。緬甸的毒販在泰國境內槍殺中國船員,并不符合屬地原則的任何一項調整范圍。②屬人原則,調整的是中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外的犯罪。③保護原則,是指刑法對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犯罪的效力,即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我國刑法。④普遍管轄原則,是指對于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國在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即使該罪行不發生在中國領域,未侵犯中國國家和公民,犯罪人不具有中國國籍,我國司法機關也有權管轄該案件。對于湄公河故意殺人案件,我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在3年以上,題干的“緬甸毒販”符合“外國人”,在泰國境內符合“中國領域外”,槍殺中國船員符合“對中國公民犯罪”,體現了刑法的保護原則。

37.醫生甲明知夏某不滿18周歲,仍應夏某要求,摘取其左腎移植給自己的病人。賣腎所得5萬元全部交給夏某。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不構成犯罪

B.非法行醫罪

C.非法經營罪

D.故意傷害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AD兩項,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行為。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18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本題中,甲明知夏某不滿18周歲,仍摘取其器官,構成故意傷害罪。

B項,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行醫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本題中,甲具有行醫資格,因此其行為不構成非法行醫罪。

C項,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題中甲雖然按照夏某要求將腎移植給自己的病人,賣得5萬元且擾亂了市場秩序,但是其行為更符合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轉化犯,即故意傷害罪的規定,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更為恰當。

38.無國籍人甲在美國通過網絡對正在中國旅游的英國人乙實施詐騙,騙得巨額錢款。對甲的行為,我國司法機關()。

A.沒有刑事管轄權

B.依屬地原則享有刑事管轄權

C.依保護原則享有刑事管轄權

D.依普遍原則享有刑事管轄權

答案:B

本題解析:

刑法空間效力范圍的學理根據有:屬地原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普遍管轄原則。

A項,《刑法》第6條第3款規定,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我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凡在中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是適用中國刑法。本題中,甲實施詐騙行為的結果地在中國,因此甲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適用中國刑法,我國司法機關有刑事管轄權。

B項,屬地原則是指一個國家的刑法只管發生在本國領域內的犯罪。本題中,乙在中國被騙,結果地在中國,因此甲在我國領域內犯罪,我國可依屬地原則享有刑事管轄權。

C項,保護原則是指一個國家的刑法只管轄侵害本國利益的犯罪,即對于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進行管轄才體現保護原則。本題中,犯罪主體雖然是無國籍人,但是犯罪行為發生在中國領域內,我國司法機關行使管轄權未體現保護原則。

D項,普遍管轄原則是指一個國家的刑法對侵犯人類共同利益的國際犯罪都要行使管轄權。普遍原則是對屬地、屬人、保護原則的補充,能按照屬地、屬人、保護原則確定管轄權就不需要適用普遍原則。

39.依照我國《刑法》第13條的“但書”規定,“不認為是犯罪”的條件是()。

A.情節輕微的

B.危害不大的

C.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D.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

答案:D

本題解析:

《刑法》第13條“但書”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40.制定法淵源與非制定法淵源的劃分依據是()。

A.法的淵源的載體形式

B.法的淵源與法規范的關系

C.是否經過國家制定程序

D.法的淵源的相對地位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依據是否經過國家制定程序,可將法的淵源分為制定法淵源和非制定法淵源。

41.下列情形中,應當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的是()。

A.甲銷售盜版圖書,違法所得20萬元

B.乙開辦公司專門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所得20萬元

C.丙公司未經證監會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業務,違法所得100萬元

D.丁開辦廢品站專門從盜竊犯罪分子手中收購贓物,倒賣牟利,違法所得20萬元

答案:C

本題解析: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或者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或者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以及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A項,甲銷售盜版圖書,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構成銷售侵權復制品罪。B項,乙的行為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C項,丙未經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業務,構成非法經營罪。D項,丁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購,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42.甲、乙分別在山上伐木,為圖方便各自將伐下的原木從山上滾下,不料其中一根木頭砸傷了山下的行人丙,且無法確定是誰推下的這根木頭。丙的損害應由()。

A.甲、乙承擔按份責任

B.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C.甲、乙、丙分擔

D.丙自己承擔

答案:B

本題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10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甲、乙都實施了將原木從山上滾下這一危險行為,無法確定對丙的損害是由誰造成的,由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43.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設備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保留設備所有權直至乙公司付清貨款為止。乙公司未付清貨款便將該設備轉賣給丙公司,但未交貨。后乙公司又將該設備以市價轉讓并交付給不知情的丁公司。本案中的設備所有權應屬于()。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D

本題解析:

本題中,甲公司保留所有權,乙公司并未取得貨物的所有權,則乙公司將貨物轉賣給丙和丁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兩個買賣合同都是有效的。此外,在“一物二賣”情形下,根據動產交付生效主義,標的物交付給誰,誰就取得所有權。據此,本題中,丁取得了貨物所有權。

44.甲因與乙有仇,便捏造乙賣淫的事實,到處散布并向公安局告發,使乙受到嚴重精神傷害。甲的行為構成()。

A.誣告陷害罪

B.報復陷害罪

C.侮辱罪

D.誹謗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誹謗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則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敗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和誹謗罪的行為方式不同,侮辱罪不可能使用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的方法;誹謗罪則必須捏造事實,并以公然散布這一事實為必要。本題中,甲捏造乙賣淫的事實到處散布,構成誹謗罪。A項,誣告陷害罪的目的是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賣淫不屬于刑事處罰的范圍;D項,報復陷害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45.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同憲法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

A.有權改變或撤銷

B.有權撤銷,無權改變

C.有權改變,無權撤銷

D.無權撤銷,無權改變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67條第8項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故選B項。

46.下列行為中,屬于從法律行為的是()。

A.行紀合同

B.協議離婚

C.履行行為

D.抵押合同

答案:D

本題解析:

以法律行為之間的相互依從關系為標準,可將民事法律行為劃分為主民事法律行為和從民事法律行為。主民事法律行為是指不需要其他法律行為而能夠獨立存在的法律行為,從民事法律行為隨著主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而成立,隨著主民事法律行為的無效而無效。在當事人為擔保債權實現設定抵押權的情形下,債權合同是主民事法律行為,抵押合同是從民事法律行為。

47.2005年,甲立公證遺囑,將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給兒子乙。后甲與丙結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書遺囑,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繼承。2017年甲去世,該房屋()。

A.應按公證遺囑由乙繼承

B.應按照自書遺囑由丙、丁共同繼承

C.應由乙、丙、丁依法定繼承共同繼承

D.屬于甲和丙的共同財產,應當先析產后繼承

答案:A

本題解析:

《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本題中,甲2006年立的是公證遺囑,其2008年的自書遺囑不能變更公證遺囑,因此應當按照公證遺囑,由乙繼承房屋。

48.甲婚后通過網聊結識乙,并與之發生婚外情,被甲妻發現。甲妻訴至法院,以甲違反忠實義務為由請求賠償精神損害10萬元,但未請求離婚。對于本案,人民法院()。

A.應當受理

B.不予受理

C.根據精神損害程度,決定是否受理

D.根據違反忠實義務程度,決定是否受理

答案:B

本題解析: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③實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婚姻法》同時規定,在婚姻關系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9.章某為曙光中學初一學生。某日,在放學回家路過育才幼兒園時,章某用彈弓射樹上小鳥,不料誤傷在園內玩耍的幼兒呂某。呂某的損害應由()。

A.曙光中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B.育才幼兒園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C.章某的監護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D.育才幼兒園和章某的監護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答案:C

本題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32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據此,監護人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即只要被監護人的行為構成侵權,監護人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初中生章某對呂某造成的損害賠償由章某的監護人承擔。章某傷人的行為發生在放學回家途中,不屬于發生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學校不承擔責任。

50.甲為自己的廠房投保后,指使他人放火燒毀廠房,結果殃及附近民房,之后騙取了保險金。對甲的行為()。

A.應以放火罪論處

B.應以放火罪和保險詐騙罪數罪并罰

C.應以保險詐騙罪論處

D.應按牽連犯理論以放火罪從重處罰

答案:B

本題解析:

本題中,甲為了達到騙取保金的結果(結果行為),使用了縱火的手段(手段行為),并造成了附近民居燒毀的嚴重后果,觸犯了放火罪和保險詐騙罪。其手段行為和結果行為相互牽連,應構成牽連犯,原則上應擇一重罪處罰。但是,根據《刑法》第198條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據此,對甲應當以放火罪和保險詐騙罪數罪并罰。

二.多項選擇題(共45題)1.下列行為中,屬于濫用代理權的有()。

A.自己代理

B.雙方代理

C.越權代理

D.無權代理

答案:A、B

本題解析:

濫用代理權,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權時,違背代理權的設定宗旨和代理行為的基本準則,有損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要具備三個要件:①代理人有代理權。這一要件使濫用代理權的行為與無權代理行為區別開來;②代理人行使代理權的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違背了代理權的設定宗旨和基本準則;③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有損被代理人的利益。濫用代理權包括自己代理、雙方代理和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進行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三種類型。

2.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時,能夠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權的有()。

A.所有權人

B.留置權人

C.土地承包經營權人

D.動產抵押權人

答案:A、C

本題解析:

AC兩項,《物權法》第116條第1款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B項,《物權法》第235條規定,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可知,留置權人有權收取孳息充抵費用,但并不享有孳息的所有權。D項,《物權法》第197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可知,動產抵押權人有權收取孳息充抵費用,但并不享有孳息的所有權。

3.甲與妻子乙協議離婚,約定8周歲的兒子由乙撫養,甲支付撫養費。后甲與有一女兒的丙再婚,并在婚后繼續給付兒子撫養費。十年后,丙因病去世。丙去世時,其近親屬還有姐姐丁。有權繼承丙遺產的人有()。

A.甲

B.甲的兒子

C.丙的女兒

D.丁

答案:A、C

本題解析:

《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①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②第二順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的規則是: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題中,丙的繼承人包括其丈夫甲和女兒及其姐姐丁,但是其丈夫甲和女兒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繼承其遺產;而姐姐丁是第二順位繼承人,無權繼承其遺產。

4.我國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形式包括()。

A.一般行政區域

B.民族自治區

C.經濟特區

D.特別行政區

答案:A、B、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31條的規定,我國存在三種不同的行政單位:一般行政單位、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別行政區。故選A、B、D項。經濟特區在我國并不屬于獨立的行政區劃,它是在一般行政單位劃出特定區域范圍,授予該一般行政單位的權力機關及其行政機關可以在此特定區域范圍內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的權力,故排除C項。

5.甲與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兒子與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兒子于2005年遇車禍死亡。兒子去世后,甲、乙二老無生活來源,女兒丙拒不贍養,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養。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間。依照繼承法規定,可以參加第一順序繼承的人有()。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AB兩項,《繼承法》第10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13條第4款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但是并不影響其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地位。C項,《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D項,戊是代位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6.甲因犯泄露內幕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在緩刑考驗期內,甲又犯間諜罪,依法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關于本案,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甲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B.對甲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C.對甲應在5年以上8年以下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

D.對甲應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

答案:B、C

本題解析:

A項,根據《刑法》第76條的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不符合累犯“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后”的條件,故甲不構成累犯。B項,《刑法》第56條規定,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間諜罪屬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故對甲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CD兩項,《刑法》第77條第1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第69條第1款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據此,對甲應在5年以上8年以下決定執行刑罰。

7.對于下列毒品犯罪,我國可按照普遍管轄原則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有()。

A.無國籍人在外國生產毒品,后來到我國旅游,被我國司法機關抓獲

B.他國公民從第三國購買毒品回本國販賣,被本國通緝,后被我國司法機關抓獲

C.我國公民在外國乘坐外國客機將毒品帶往第三國販賣,被他國司法機關抓獲

D.他國公民攜帶販賣的毒品乘坐他國飛機在我國機場換乘時,被我國司法機關抓獲

答案:A、B

本題解析:

我國《刑法》第9條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此為普遍管轄之規定。普遍管轄原則的基本含義是:一個國家的刑法對侵犯人類共同利益的國際犯罪都要行使管轄權,這些國際犯罪包括劫機、種族滅絕、反人類、毒品、酷刑、恐怖主義、戰爭、跨國販賣人口、海盜、非法獲取和使用核材料等犯罪。AB兩項都涉及毒品犯罪,應適用普遍管轄原則。C項,應適用屬人管轄原則。D項,應適用屬地管轄原則。

8.宋朝的法律形式有()。

A.編例

B.格

C.編敕

D.條法事類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宋朝除了沿用唐朝的律、令、格、式四種法律形式外,還包括宋朝自己有特色的法律形式,即編敕、編例和條法事類,故備選項都是正確答案。

9.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A.國家行政機關

B.審判機關

C.檢察機關

D.軍事機關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故選A、B、C項。

10.中國共產黨的第十五次代表大會提出()的目標。

A.依法治國

B.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

C.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D.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答案:A、C、D

本題解析:

【精解】中國共產黨的第十五次代表大會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目標。

11.下列哪些領域的法律體現了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作用?()

A.維護人類社會的基本生活條件的法律

B.促進教育、科學和文化發展的法律

C.確定使用設備、執行工藝的技術規程,規定產品、服務質量的標準的法律

D.維護生產和交換條件的法律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法在社會公共事務方面發揮的作用體現在:維護人類社會的基本生活條件的法律;促進教育、科學和文化發展的法律;確定使用設備、執行工藝的技術規程,規定產品、服務質量的標準的法律;維護生產和交換條件的法律等諸多方面。

12.以大理寺作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的朝代有()。

A.隋朝

B.唐朝

C.宋朝

D.元朝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北齊設置大理寺,使得大理寺成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隋、唐、宋沿用,故選A項、B項和C項,元朝撤銷大理寺,以刑部取代,故不選D項。

13.某服裝公司員工實施的下列行為中,該公司不予認可但仍應承擔民事法律后果的有()。

A.超越代表權限與不知情的L公司訂立買賣合同

B.超越公司經營范圍與不知情的M公司訂立買賣合同

C.偽造公司印章與不知情的P公司訂立買賣合同

D.以自已的名義將公司的電腦轉讓給不知情的Q公司

答案:A、B

本題解析:

A項,《民法典》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員工超越代理權限與L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有效,該公司應承擔民事法律后果。

B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解釋(一)》第10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與不知情的M簽訂的買賣合同雖超越經營范圍,但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該買賣合同有效,公司需承擔民事法律后果。

CD兩項,《民法典》第171條第1款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CD兩項均為沒有代理權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該公司不予認可,不予追認,該民事責任由行為人承擔,公司不承擔法律后果。

14.下列選項中,屬于西周時期的刑法適用原則的有()。

A.寬嚴適中原則

B.區分故意和過失、慣犯和偶犯原則

C.親親相隱原則

D.罪疑從輕、罪疑從赦原則

答案:A、B、D

本題解析:

【精解】西周時期的刑法適用原則有四項:(1)老幼犯罪減免刑罰原則;(2)區分故意和過失、慣犯和偶犯原則;(3)罪疑從輕、罪疑從赦原則;(4)寬嚴適中原則.親親得相首匿原則是漢朝的刑法適用原則。故選A項、B項和D項。

15.某國議員提出的法案在議會中由于反對黨的反對而未獲通過,這說明()。

A.在民主政體下,法并不一定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

B.在統治階級利益分化的情況下,法與統治階級的意志無關

C.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不是統治階級內部某黨派、集團或其成員的個人意志

D.法律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或根本意志

答案:C、D

本題解析:

【精解】在階級社會中,法總是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的,但法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而不是統治階級內部某黨派、集團或其成員的個人意志。

16.下列行為中,應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的有()。

A.甲以虛構的單位與某公司簽訂合同,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后潛逃

B.乙與電腦公司簽訂代銷合同,在收到對方送來的代銷電腦后攜帶電腦潛逃

C.丙謊稱手中有優質投資項目,吸引公眾投資,收取巨額投資款后揮霍一空

D.丁以假房產證作擔保,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騙取巨款后購買豪車

答案:A、B

本題解析:

AB兩項,《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合同詐騙罪:①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②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③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④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⑤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可知,AB兩項分別屬于該條第①、④項。C項,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集資詐騙罪。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D項,屬于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17.下列選項中,屬于法律認識錯誤的有()。

A.甲以為在網上竊取“Q幣”不犯罪而為之

B.乙以為殺死他人可以驅除惡靈而殺死他人

C.丙以為夜間在道路上追逐競駛不犯罪而為之

D.丁把他人灌醉后拿走其隨身財物,辯稱自己犯的是盜竊罪

答案:A、C、D

本題解析:

刑法上的法律認識錯誤包括:①假想非罪;②假想犯罪;③行為人對自己犯罪行為的罪名認識錯誤;④罪行輕重發生誤解。AC兩項,假想非罪。B項,沒有法律認識錯誤。D項,行為人對自己犯罪行為的罪名認識錯誤。

18.下列選項中,屬于宋朝獨有法律制度的是()。

A.鞫讞分司制

B.重法地法

C.翻異別推制

D.折杖法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D項屬于宋朝首創,但并非宋朝獨有,元朝也有折杖法,只不過是以七為尾數的十一等笞杖刑罷了。

19.下列主體中,如果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相抵觸,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要求的有()。

A.國家主席

B.最高人民檢察院

C.省人大常委會

D.中央軍委

答案:B、C、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立法法》第90條的規定,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常委會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故選B、C、D項。

20.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A.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證據,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調查機構以各種形式對“第三者”進行跟蹤

B.為了收集犯罪證據,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對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聽

C.商場保安人員有權根據商場的規定,對“盜竊嫌疑人”當場進行搜身檢查

D.商場保安人員有權對拒絕搜身檢查的顧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37條、第40條的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不受侵犯。A項表述的情形是對人身自由的侵犯,B項表述的情形侵犯了通信秘密,C、D項的表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故備選項應全選。

21.下列行為中,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的有()。

A.在聚眾斗毆過程中致人死亡

B.在脫逃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

C.在刑訊逼供時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D.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致他人死亡

答案:A、B、C

本題解析:

A項,《刑法》第292條第2款規定,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第232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即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應分別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B項,脫逃過程中,行為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是牽連犯,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C項,《刑法》第247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第232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即行為人在實施刑訊逼供行為時造成被害人的傷殘、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D項,《刑法》第397條第1款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濫用職權罪。濫用職權過程中致他人死亡的,死亡結果可以在該罪評價范圍之內,仍以濫用職權罪定罪處罰。

22.下列選項中,屬于我國古代曾經出現的司法監察機關有()。

A.御史臺

B.都察院

C.六科給事中

D.東廠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我國中央司法監察機關一般以御史臺和都察院作為監察機關主體,但在不歷史時期也出現了不同的監察機關,如漢朝的司隸校尉、州刺史、部刺史,宋朝的提典刑獄司,明朝的六科給事中、提刑按察司等,故選A項、B項和C項。東廠是明成祖朱棣設立的宦官特務機構,明朝錦衣衛、東廠、西廠、內行廠等特務機構專門從事偵緝、監視、逮捕等活動,甚至直接參與審判,加之明朝皇帝除了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以及建文帝等幾個皇帝外大多昏庸無能,導致廠衛插足司法,但這并不意味著廠衛屬于司法監察機關,它只不過是封建專制主義極端發展的產物,廠衛干預司法加速了明朝的滅亡。

23.在民族自治地方,我國的民族自治機關包括()。

A.人民代表大會

B.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

D.人民檢察院

答案:A、B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112條的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故選A、B項。

24.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從體現國家意志的角度講,法總是一元的

B.法由國家制定或認可意味著體現國家意志的法具有統一性和權威性

C.國家意志并不必然表現為法

D.國家的存在是法存在的前提條件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法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整體意志的體現,在這個意義上法是一元的,具有統一性和權威性;國家意志不僅體現為法,還體現為道德、倫理等多方面;法作為階級統治的工具,是以國家的產生和存在為前提條件的。

25.法自身特點所帶來的有限性是由于()。

A.法具有主觀意志性,法律總會存在某種不合理、不科學的地方

B.法的概括性、抽象性與紛繁復雜的現實生活總會有不一致的地方

C.法的穩定性與不斷發展變化的社會生活總存在著差距

D.法的程序性有時可能會使人們不能及時地解決問題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法具有主觀意志性、概括性、抽象性、穩定性、程序性等特點,法的自身特點會產生法的有限性。

26.下列選項中,屬于我國繼承法基本原則的有()。

A.養老育幼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

D.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

答案:A、C、D

本題解析:

我國繼承法有五項基本原則:①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原則;②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③養老育幼、互濟互助原則;④互諒互讓、和睦團結原則;⑤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B項,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不屬于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27.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礦藏、水流屬于國家所有

B.全國人大常委會屬于我國專門的憲法監督機關

C.資本主義國家均實行共和政體

D.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實行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形式

答案:A、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9條的規定,礦藏、水流屬于國家所有,故A項表述正確。根據《憲法》第62條第2項和第67條的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為我國專門的憲法監督機關,故B項表述錯誤。資本主義國家有的實行君主制政體,有的實行共和政體,故C項表述錯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實行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形式,故D項表述正確。

28.下列選項中,依法不得適用死刑的有()。

A.審判時懷孕的婦女

B.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

C.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

D.犯罪時又聾又啞的人

答案:A、C

本題解析:

限制死刑適用的對象包括:①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②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③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除非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一般不適用死刑。由此可見,對于已滿75周歲的人的死刑的限制,是存在例外情況的。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9.下列有關西周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確的有()。

A.西周時期的買賣契約稱為“傅別”

B.西周時期實行“德主刑輔”的立法指導思想

C.西周時期的“六禮”屬于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D.西周時期已經對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進行了區分

答案:C、D

本題解析:

【精解】A項錯在:西周時期的買賣契約稱為“質劑”,而借貸契約稱為“傅別”。B項錯在:西周時期實行“明德慎罰”的立法指導思想,而漢朝實行“德主刑輔”的立法指導思想。C項和D項表述都正確。

30.甲、乙約定,甲租住乙的別墅15年。租賃期間,甲將房屋加高,使鄰居丙的房屋采光受到嚴重影響。對此,丙()。

A.可以侵害相鄰權為由要求甲排除妨礙

B.可以侵害相鄰權為由要求乙排除妨礙

C.無權要求乙排除妨礙,因為將房屋加高系甲所為

D.可以侵害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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