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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頁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精選15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變更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全部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同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詳細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運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運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運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根據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根據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擾乙方的合法權益。

4.幫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揚、褒獎、應用。

5.根據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供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供應自來水,并賜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根據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全部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實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運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愛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變更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擔當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擔當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樣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行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擔當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依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狀況賜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擔當。

6.本合同期滿,如接著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將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緣由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擔當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甲方:XX村九組

乙方:XX村十二組村民李XX

xx合作社于1101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全部,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運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需在運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運用。

三、合同期為1101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全部,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全部。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運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接著運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運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X村九組乙方:XX村十二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XXX年X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樣,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村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實行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納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納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運用的特殊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需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運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需按土地畝數擔當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需管好用好承包土地,愛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愛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變更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假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詳細數額依詳細損失狀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樣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年月日

時間:年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4

甲方:____村九組

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于1101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全部,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

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運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需在運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運用。

三、合同期為1101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全部,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全部。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運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接著運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運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村九組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5

第一章宅基地相關法規及案例

一、農轉非后還能否享有宅基地運用權

我國實行地隨房走原則,農轉非人員假如仍對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產權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運用權,假如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則不再享有宅基地運用權。

二、未履行法定手續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處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請一處空地作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準單未辦理任何法定手續。李某向村委繳納了2萬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資1萬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會以李某拖欠魚塘承包款2萬元為由,將此宅基地又劃分給別人。村委會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獲得宅基地應向鄉鎮土地部門申請,經審核后,再由縣級土地部門批準,方能獲得土地的運用權。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準權,李某從未獲得土地權,不存在取回的問題。至于李某繳納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權,要求村委會返還,李某平地的經濟損失也可向村委主見,但原則上要按各自的過錯擔當責任,因為本身李某應知村委無權批準宅基地運用權,其自身對此存在過錯。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過承包合同的法律關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轉讓

符合特定條件才可以隨地上房屋一并轉讓,農夫非法出賣宅基地的,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懲罰款。

轉讓的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運用權安排條件(有宅基地但遠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購買宅基地后仍在標準范圍內);(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統一;(5)宅基地不得單獨轉讓,隨地上房屋一起轉讓。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權益如何安排。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動產)與他人的宅基地(不動產)發生符合,所建房屋的全部權應歸宅基地全部權人全部,從公允的原則動身,宅基地全部權人應返還或者補償建房人的損失。例外狀況,如是租賃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確約定改建擴建應經房屋全部人同意,否則不予賠償的,原則上敬重當事人約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確定宅基地的運用權

1、在原有宅基地范圍內拆除舊房建新居的,不須要重新申請宅基地,但需報經鄉鎮政府依據村鎮規劃等批準。2、農夫因搬遷到城鎮或者其他農村經濟組織后,拆除房屋的,村集體收回再行安排。3、國家征收,由國家行使權利,經濟補償給農夫。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財寶和文物的處理。

1、公民、法人對于發覺的埋藏物、隱藏物,假如能證明歸其全部,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全部的,應當予以愛護。

2、地下文物屬于國家全部,應馬上報告文化管理部門,不能私自挖掘古遺址、古墓群等。

七、現役軍人能接著運用宅基地嗎

農村戶籍的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農村去,因此他們并未完全脫離農村集體組織,可以接著享受安排給其耕地、宅基地的權利。假如是軍官或三級以上士官,退出現役的,稱為專業,國家賜予安置,可以看做是遷移而脫離了村集體組織,村經集體探討,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收回土地重新安排。

八、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將各自擁有土地證書的宅基地進行了協議互換,雙方并未向土地部門辦理宅基地運用權變更登記。后雙方各自進行了建房,雙方均知道且未提出異議。后李某受鼓動,以未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王某侵占宅基地為由訴訟,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復原狀。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簽訂協議互換宅基地,且已實際履行。現李某反悔,其懇求不應得到支持。法院應裁定中止本案審理,司法建議土地部門責令雙方補辦宅基地變更登記后,由李某撤訴。假如李某在土地部門責令期限內仍未辦理變更登記,則法院復原審理,依據土地部門的確定書,判決互換協議有效,駁回李某的訴訟懇求。

九、共用宅基地時各方運用權如何行使。

宅基地運用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運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需經過其他共同運用人的同意,否則權利受到侵擾的共同運用人可以視狀況要求非法占用人解除阻礙、復原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例外的是,假如其他共同運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對看法,則視為默認,這種狀況下,假如一方在共同運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阻礙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接著運用。

其次章土地征收與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政府的征地公告發布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死亡人員能否成為征收補償費的安排對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員不能作為安置對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員,應當計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圍之內,應當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體成員對本組織發包的土地享有優先承包權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有限承包權。

二、土地承包經過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經村民會議選舉承包工作小組。其次步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擬訂方案過程中應當遵循民主協商,集體探討的原則。第三步依法召開村民會議,探討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過承包方案。第四步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第五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居處,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時取得承包權。

三、發包方能夠干預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根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愛護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從事非農業生產,但必需敬重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無權干預承包方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選擇從事何種類型的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能否因為婦女離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內,遇到嚴峻自然災難等特別情形,能否對土地進行調整

承包期內,遇到人口變動,自然災難嚴峻損毀承包地等特別情形時,須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適當調整的,必需經本集體三分之二探討同意,經鄉鎮和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批準,承包合同中約定不能調整的,根據合同約定。

五、承包家庭成員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額是否被繼承

承包方是以戶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員死亡的,由于戶還在,因此不發生集成的問題,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接著承包,假如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戶消亡的,則其承包地不允許繼承,應當由集體組織收回,但應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經營家庭的私有財產,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別性,林地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接著承包,假如繼承人不情愿繼承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時,可以由發包方或者其他接著承包該片林地的人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集成。

六、通過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山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如承包人的繼承人有履行合同的實力,發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為由收回承包地,如繼承人不具備履行合同實力,則繼承應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給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送給他人經營,受遺贈人即可以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約定。

八、不行抗力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變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災難等不行抗力緣由,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假如承包人已盡了自己的責任,仍不能避開標的物全部遭遇損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責任,若不行抗力僅使部分標的物受損,僅需變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九、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轉讓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否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農村土地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該轉讓行為無效。假如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轉包的條款,發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損失由自己擔當。

2、承包人轉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經發包人同意,此處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認,發包人明知轉讓行為而未反對的,視為默認,轉讓行為接著有效。

《最高院審理農村土地承包司法說明》第13條規定,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實行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十、發包方能否以情勢變更為由,主見原承包合同無效。

案例:承包期限內,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資修路的便利,承包戶經營和銷售的利潤翻了幾倍,村委認為承包款太低,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調高承包款。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勢變更,致使接著履行合同顯示公允的,并不會導致承包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訟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構依據發生變更的客觀狀況,根據公允原則處理。

十一、因第三人緣由導致承包人無法運用土地,發包人要擔當責任嗎

案例:王某與李村簽訂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為村民干涉無法正常運用土地,造成了經濟損失。

分析,因第三人緣由導致承包人無法運用土地的,發包人要擔當違約責任,發包人擔當違約責任后可追究該第三人的法律責任。

十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方式

1、轉包:內部農戶之間,轉的是運用權,經營權主體不變。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2、出租:集體之外的人。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3、互換:本組織經營權的互換,互換后,還應與發包方變更承包合同。

4、轉讓: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來源才能轉讓,轉讓的對象應為從事農業的農戶,要經發包方同意。

5、入股。參與農業股份制,入股分紅。

6、反租倒包。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者由集體干脆經營。

7、退包。承包戶不想或無力經營,交回集體。

十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經營權以互換、轉讓方式流轉讓的',雖然互換合同,轉讓合同未經登記依舊成立有效,但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承包方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因此與承包方交易,支付了價款,并進行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在流轉時(包括轉讓)無需經過發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將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從事商業活動

須符合三個條件,1、入股的主體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2、入股只能從事農業經營,不能從事其他工商活動。3、入股是從事合作生產,而不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生產的工商企業或者公司,也不能作為投資成立農業經營公司。

例外: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相應運用權等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合作條件,但不能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十七、發包人采納強制手段干擾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擔當停止侵權、返還原物、復原原狀、解除妨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十八、對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鄰權利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運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時,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供應便利或是接受肯定限制的權利,但因此造成相鄰方損失的,應當予以適當補償。

第四章其他

一、亂施農藥引發傷亡構成犯罪嗎

高毒農藥不準用于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違反規定濫施農藥,造成嚴峻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農村水事糾紛,對政府的調解處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調解不同于行政裁決,對調解不服不能行政訴訟,要提起民事訴訟。

三、蓄洪運用農夫土地的如何處理

政府將給與補貼和救助,但農夫不能阻擾執行公務,否則按治安懲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土地一塊。本著公允互利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發包土地四至界線為東至:

二、承包年限五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付款方式及金額:土地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每年的5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甲方要敬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愛護其合法權益不收侵擾。但乙方必需遵紀遵守法律,不得違法經營。

五、在承包期內,因做到平安生產經營。如發生一切平安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六、乙方在原承包土地上的附作物因國家征占、屬于乙方全部。

七、甲乙雙方必需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八、合同滿期后,提前一個月另行協商承包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乙方不再承包,必需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在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再經營而終止協議,但必需按合同支付合同余年的承包費用。

九、未經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社區協調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7

發包方:

承包方: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給予農夫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方案,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狀況:

地塊名稱

地塊

編碼

坐落

面積(畝)

質量

等級

備注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總計

二、承包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

1.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愛護土地;

2.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敬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承包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運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承包方的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愛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擔當違約責任。

2.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并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如遇自然災難等不行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構成違約。

4.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承包合同生效后,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權獲得為提高土地生產實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補償。

3.承包方通過互換、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由發包方與受讓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終止。

4.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5.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原簽訂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縣(市、區、旗)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發包方(章):

承包方代表(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8

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速村組經濟發展,擴大優質效經濟發展規模,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愿互利,公正同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納有價租賃的方式將其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供其開展農作物種植,水產養殖、休閑消遣、觀光旅游、歷史文化等經營建設和運用。

二、協議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二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將承包的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四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四、協議雙方約定,土地流轉價款前三年為101元/畝,(大寫:人民幣壹佰元/畝)。從第四年起先每年130元/畝。每年交清時間為每一個整年度的前一個月,逾期三個月未繳納土地流轉費款時,甲方有權收回流轉土地。

五、甲方負責幫助乙方按協議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建設生產經營活動,并負責解除來自村民及外

來的一切阻饒。

六、乙方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建設、生產、經營自主權,且承包期內乙方具有獨立轉讓權利,但在轉讓同時需向甲方說明,使其受讓方接著根據本合同全部條款執行。

七、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賠償金額將從下年度租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不受村領導干部變動限制

九、其他約定事項

1、關于對流轉土地上現有的附著物處理問題。甲方流轉給乙方的土地應是凈土地,乙方對現有土地上的附著物不作任何賠償,甲方無條件解決。

2、在承包期內,如上級部門征用這方土地,賠償全部按甲乙雙方二八分成,甲方二成,乙方八成,土地賠償歸甲方。

3、甲方應協調水源、電源及建壩基用土供應,以及通往田間的全部道路的暢通,保障乙方正常建設、生產、經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9月18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依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全部的,以北、現以西與村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運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其次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運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x月x日起至二oxx年x月x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運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主動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立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敬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愛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擾,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全部。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覺問題剛好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需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情愿接著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托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年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0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方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方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同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樣,就土地運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運用產權狀況

二、出讓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愛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擔當如下義務:

1、接著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敬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供應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擔當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愛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260元價格,將名下64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20__年,承包費五年一付,金額83200元。到20__年1月1日之前,將后五年承包費金額83200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擔當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64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仔細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干脆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風險告知: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探討通過承包方案;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全部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運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運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運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主動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立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風險告知: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因盡量避開合同的實質內容不明確:一是標的不明確。如土地、果園、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筑路、添置澆灌設施、架設電路等權利義務關系未予明確。二是承包基數及交款方法駕馭不好。發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論證,靠著少數人的粗淺體會,或對市場的改變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確定的基數往往過高或過低,高者可能影響承包者的生產主動性,導致合同難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紅眼病”,總想提高基數或提前終止合同。三是違約條款約定不合法。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合法,經常為了避開風險強調責任,把它確定得高出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干脆經濟損失的數倍甚至幾十倍,使此種違約金約定成為一紙空文。

六、甲方要敬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愛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擾,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全部。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覺問題剛好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需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東齊9—10社邊界,南齊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

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運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零一三年1月1日起至二零二柒年12月31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xx年租金為兩萬五千元整,其次年土地租金為三萬七千五百元整,20xx年至20xx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后應主動治理,可用于養殖和種植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伙權。

六、甲方要敬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愛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擾,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全部。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設備。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情愿接著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托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年月日鄉人民政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全部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運用,其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運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年月日起至二五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運用權及其地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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