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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3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題匯總pdf版1.關于國際法院,依《國際法院規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對法官選舉擁有一票否決權B.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司法機關,有訴訟管轄和咨詢管轄兩項職權C.

聯合國秘書長可就執行其職務中的任何法律問題請求國際法院發表咨詢意見D.

國際法院做出判決后,如當事國不服,可向聯合國大會上訴【答案】:

B【解析】:A項,《國際法院規約》第8條規定,大會及安全理事會各應獨立舉行法院法官之選舉。第10條規定,候選人在大會及在安全理事會得絕對多數票者應認為當選。對于法官的選舉,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沒有否決權。B項,《國際法院規約》第1條規定,聯合國憲章所設之國際法院為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其組織及職務之行使應依本規約之下列規定。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司法機關,也是當今最普遍、最重要的國際司法機構,是法律方法解決國家間爭端的主要機構。國際法院有訴訟管轄和咨詢管轄兩項職權。其中訴訟管轄是其最主要的職權。C項,聯合國大會及大會臨時委員會、安理會、經社理事會、托管理事會、要求復核行政法庭所作判決的申請委員會以及經大會授權的聯合國專門機構或其他機構,可以就執行其職務中的任何法律問題請求國際法院發表咨詢意見。其他任何國家、團體、個人包括聯合國秘書長,都無權請求法院提供咨詢意見。D項,國際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性的。判決一經作出,即對本案及本案當事國產生拘束力,當事國必須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決,他方得向安理會提出申訴,安理會可以作出有關建議或決定采取措施執行判決。2.關于法與人權的關系,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

人權不能同時作為道德權利和法律權利而存在B.

按照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觀點,人權不是天賦的,也不是理性的產物C.

人權指出了立法和執法所應堅持的最低的人道主義標準和要求D.

人權被法律化的程度會受到一國民族傳統、經濟和文化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答案】:

A【解析】:A項,從根本上說,人權是一種道德權利。為了保障人權的實現,人權必須被法律化。由此可知,被法律化的人權(法律權利)都是道德權利。B項,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是,“權利永遠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文化發展。”人權不是天賦的,也不是理性的產物,而是歷史地產生的,最終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它的具體內容和范圍總是隨著歷史發展、社會進步而不斷豐富和擴展的。C項,人權是法的源泉。不體現人權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是永遠不會產生促成法治秩序的法律;而體現人權精神和內容的法律,一般來說都是好的法律,是體現社會進步的法律。人權對法的作用體現在:①指出了立法和執法所應堅持的最低的人道主義標準和要求;②可以診斷現實社會生活中法律侵權的癥結,從而提出相應的法律救濟的標準和途徑;③有利于實現法律的有效性,促進法律的自我完善。D項,基本人權必須法律化。至于哪些人權能轉化為法律權利,得到法的保護,取決于以下兩個因素:①一國經濟和文化的法治狀況;②一國的民族傳統和基本國情。3.甲市某縣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盜竊罪為由將其刑事拘留,經縣檢察院批準逮捕,縣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訴,甲市中級法院改判無罪。李某被釋放后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李某向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的,應書面通知李某并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B.

李某向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前,應當先向甲市檢察院申請復議C.

對李某申請賠償案件,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可指定一名審判員審理和作出決定D.

如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賠償決定,賠償義務機關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該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答案】:

A|D【解析】:A項,《國家賠償法》第23條第3款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決定不予賠償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賠償請求人,并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B項,《國家賠償法》第24條第3款的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依照本條規定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因此,法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時,無需經過復議程序,直接請求賠償義務機關上一級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D項,《國家賠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是法院,直接向上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即可。C項,《國家賠償法》第29條第1款,中級以上的人民法院設立賠償委員會,由人民法院3名以上審判員組成,組成人員的人數應當為單數。據此,對李某申請賠償案件,甲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不可以僅指定1名審判員審理和作出決定。4.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權發生爭議,鄉政府作出處理決定,認定使用權歸屬甲。乙不服向縣政府申請復議,縣政府以甲乙二人爭議屬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鄉政府無權作出處理決定為由,撤銷鄉政府的決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訴。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縣政府撤銷鄉政府決定的同時應當確定系爭土地權屬B.

甲的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具體權限C.

本案被告為縣政府D.

乙與鄉政府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

B|C【解析】:B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具體權限。公民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書面委托的,也可以口頭委托。口頭委托的,人民法院應當核實并記錄在卷;被訴機關或者其他有義務協助的機關拒絕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實的,視為委托成立。當事人解除或者變更委托的,應當書面報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當事人。C項,《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1、2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復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改變原行政行為”:(一)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的;(二)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范依據且對定性產生影響的;(三)撤銷、部分撤銷或者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結果的。本案屬于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縣政府改變了鄉政府的行政行為,應當以縣政府作為被告。A項,《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1款第3項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一)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二)適用依據錯誤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五)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因此,縣政府有權撤銷鄉政府的決議,但無權處理糾紛。D項,《行政訴訟法》第2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被訴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但沒有提起訴訟,或者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第三人承擔義務或者減損第三人權益的,第三人有權依法提起上訴。由于案件的審理結果與乙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因此乙是本案的第三人。縣政府的復議決定已經使得鄉政府此前的決定不再產生效力,因此鄉政府不具有第三人資格。5.法律諺語:“平等者之間不存在支配權。”關于這句話,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平等的社會只存在平等主體的權利,不存在義務;不平等的社會只存在不平等的義務,不存在權利B.

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權僅指財產上的權利C.

平等的社會不承認絕對的人身依附關系,法律禁止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奴役D.

從法理上講,平等的主體之間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們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答案】:

C【解析】:C項,平等的社會,每個人都應當在人身上是自由的,不可能一個人喪失主體性,而依附于另一個人,也是明確反對奴役的,因為一旦存在奴役,這就不再是平等的社會了。A項,權利與義務是法的核心內容和要素,二者緊密聯系,不可分割。不論平等的社會,還是不平等的社會,權利和義務都是并存的,不可能只存在權利或義務。B項,由于奴隸制度的存在,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權不僅僅指財產上的支配,還包括對人身的支配。D項,啟蒙思想家盧梭曾說過,人生而自由,而又無時不在枷鎖之中。在平等的社會,自由必然是法律規定下的自由,如果人人都有超越法律的自由,那人人就是不自由的。所以自由是必須受到法律限制的。6.關于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兒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時,其父甲、救生員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為犯罪B.

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誤認為自己無義務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過失的不作為犯罪C.

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D.

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幾口后將咖啡遞給丙,因擔心罪行敗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導致乙、丙均死亡。甲對乙是作為犯罪,對丙是不作為犯罪【答案】:

A|C|D【解析】:不作為是指行為人在能夠履行自己應盡義務的情況下不履行該義務。作為義務的來源主要有:①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義務;②職務或者業務要求的義務;③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④先行行為所引起的義務,即行為人因自己的行為導致發生一定危害結果的危險,而產生的采取積極行動防止危害結果現實發生的義務。A項,甲對于年幼的孩子具有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救生員乙由于其職業要求同樣具有救助義務,因此甲、乙均成立不作為犯罪。B項,雖然丈夫誤認為沒有救助妻子的義務,但是其主觀上是放任妻子死亡結果的發生的,因而主觀心態仍屬于故意,不是過失的不作為犯罪。C項,甲對母親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且在當時的情況下甲有能力救助而沒有及時救助母親,因此構成不作為犯罪。D項,甲故意往乙的咖啡中投毒,并希望毒死乙的結果發生,屬于作為的犯罪。由于甲往乙的咖啡中投毒的行為存在危險,因而甲在丙喝乙的咖啡時,由于其投毒的先前行為具有阻止的義務。但是甲并未阻止,致使丙死亡結果的發生,構成不作為犯罪。7.在符合“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關于減刑、假釋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甲因爆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已服刑10年,確有悔改表現,無再犯危險。對甲可以假釋B.

乙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已服刑5年,確有悔改表現,無再犯危險。對乙可優先適用假釋C.

丙犯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拒不交代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贓。丙已服刑20年,確有悔改表現,無再犯危險。對丙可假釋D.

丁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已服刑3年,一直未退贓。丁雖在服刑中有重大技術革新,成績突出,對其也不得減刑【答案】:

B【解析】:A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25條第1款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釋。甲因爆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不符合假釋的條件。B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26條第2款規定,罪犯既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又符合法定假釋條件的,可以優先適用假釋。乙的情形同時符合減刑和假釋的條件,可以優先適用假釋。C項,第3條第2款規定,對于職務犯罪人員,不積極退贓的,不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D項,丁在服刑中具有重大技術革新,成績突出,屬于“重大立功表現”,應該對其減刑。8.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有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B.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屬于集體所有C.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征收或征用并給予補償D.

土地的所有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答案】:

D【解析】:《憲法》第10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9.預算制度的目的是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監督。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關于預算,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B.

經批準的預算,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C.

國務院有權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D.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答案】:

A|B|C【解析】:AB兩項,《預算法》第4條第2款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經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預算,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CD兩項,《憲法》第62條第9、10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的職權。第67條第5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的職權。第89條第5項規定,國務院行使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的職權。10.2012年,潘桂花、李大響老夫婦處置房產時,發現房產證產權人由潘桂花變成其子李能。原來,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識字騙其母簽訂合同,將房屋作價過戶到自己名下。二老怒將李能訴至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礙,被鑒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據此,法院認定該合同無效。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A.

李能的行為違反了物權的取得應當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法律規定B.

從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據“法律家長主義”原則(即,法律對于當事人“不真實反映其意志的危險選擇”應進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傷害)對李能的意志行為進行判斷,從而否定了他的做法C.

潘桂花被鑒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對法律關系主體構成資格的一種認定D.

從訴訟“爭點”理論看,本案爭執的焦點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識字騙其母簽訂合同,而在于合同轉讓的效力如何認定【答案】:

B【解析】:B項,根據“法律家長主義”的要求,是免予自我傷害,李能的行為最終使自己受益,并不是自我傷害,此處的李能應改為李能的母親。A項,《物權法》第7條規定,物權的取得不得違法公序良俗的原則,李能采取欺騙的手段將房屋過戶,明顯是違反物權取得應遵守法律、尊重公德等法律規定的。C項,潘桂花鑒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說明潘桂花的行為能力受限,其作為法律主體的資格也受到限制。D項,本案的焦點和最終落腳點就是在判定合同效力之上,判斷李能的行為是否構成欺騙,最后也是為了判斷該合同行為是否有效。11.王某因間諜罪被甲省乙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王某沒有上訴,檢察院沒有抗訴。判決生效后,發現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下列哪些機關有權對本案提起審判監督程序?()A.

乙市中級法院B.

甲省高級法院C.

甲省檢察院D.

最高檢察院【答案】:

B|D【解析】:BD兩項,《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乙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死緩后,該死緩的判決要報經甲省高級法院核準后生效,所以甲省高級法院才是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只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甲省高級法院才可以提起審判監督程序。A項,乙市中級法院是甲省高級法院的下級法院,無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C項,甲省檢察院是甲省高級法院的同級檢察院,也無權對甲省高級法院的生效裁判提起審判監督程序。12.某電器公司與其子公司物流公司涉嫌共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億元。下列關于單位犯罪的說法正確的有()。A.

如果電器公司能成立單位犯罪,那么,物流公司實施違法行為且獲得違法所得,就可以構成單位犯罪B.

如果電器公司能構成單位犯罪,無法認定物流公司構成單位犯罪,那么,可以對物流公司中按照電器公司要求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員,作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該自然人的刑事責任C.

如果無法認定電器公司但可認定物流公司構成單位犯罪,那么電器公司中的策劃人員可以認為共犯D.

如果因證據問題不能認定物流公司、電器公司構成單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兩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答案】:

A|B|C|D【解析】:A項,無論是母公司(電器公司),還是子公司(物流公司),均具有獨立的主體地位,均可以構成單位犯罪的主體。本案中,如果認為電器公司構成單位犯罪,那么,物流公司與其共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物流公司當然也可以構成單位犯罪。B項,如果子公司(物流公司)無法認定為單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其具體實施犯罪行為的自然人的刑事責任。直接責任人員未必要求必須是本單位的“在編人員”,只要是在該單位犯罪中,受犯罪單位直接指揮、控制,并在單位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員,均可以作為單位犯罪中的直接責任人員。C項,如果僅能認定子公司(物流公司)構成單位犯罪,而無法認定母公司(電器公司)構成單位犯罪。那么,在承認子公司(物流公司)構成單位犯罪的基礎上,可以認為,母公司的決策人員是不受子公司(物流公司)直接操控的。母公司的決策人員有其自身的獨立性,與子公司(物流公司)構成共同犯罪。即母公司的決策人員不宜認定為是子公司的成員,而是獨立于子公司之外的。自然人主體(母公司決策人員)與單位主體(子公司)這兩個主體之間,成立共同犯罪。D項,201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3.關于商鞅變法,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

貫徹罪刑一致,不赦不宥,強調法律的嚴肅性,凡有罪者皆應受罰B.

強調以法治國。要求全體臣民特別是國家官吏學法、“明法”,百姓學習法律者,“以吏為師”C.

鼓勵告奸,規定“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D.

實行連坐。以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伍之中有作奸犯法者,相互負連帶責任【答案】:

A【解析】:商鞅變法,改法為律,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特權,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實行按軍功授爵,取消分封制,建立郡縣制,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貫徹法家“以法治國”“明法重刑”的思想:①以法治國,要求全體臣民特別是國家官吏學法、“明法”,百姓學習法律者,“以吏為師”;②輕罪重刑,不赦不宥,強調法律的嚴肅性,凡有罪者皆應受罰;③鼓勵告奸,規定“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④實行連坐,以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伍之中有作奸犯法者,相互負連帶責任。1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6條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從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說法符合條文規定的內容?()A.

條文涉及法的淵源B.

條文規定了法與政策的一般關系C.

條文直接規定了裁判規則D.

條文規定了法律關系【答案】:

A【解析】:法的淵源是指特定法律共同體所承認的具有法的約束力或具有法律說服力并能夠作為法律人的法律決定之大前提的規范或準則來源的那些資料。法的淵源包括正式淵源和非正式淵源。我國法律的正式淵源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經濟特區的規范性文件、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國際條約、國際慣例等。我國法律的非正式淵源主要有習慣、判例和政策。《民法通則》第6條規定的法律屬于法的正式淵源,而國家政策屬于法的非正式淵源。15.甲因貸款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在D市監獄服刑。服刑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在刑罰執行4年后,D市監獄向D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關于本案的減刑程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D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本案可以書面審理B.

D市中級人民法院可由審判員李某一人獨任審判C.

在審理過程中,甲對報請理由有疑問的,在經審判長許可后可以申請能夠證明其有悔改表現的證人乙出庭作證D.

D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應當由甲提供其確有悔改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明材料【答案】:

C【解析】:A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6條第5項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可以采取開庭審理或者書面審理的方式。但下列減刑、假釋案件,應當開庭審理: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系職務犯罪罪犯,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或社會關注度高的。本題中,甲所犯的貸款詐騙罪屬于金融詐騙犯罪,應當開庭審理。B項,《刑訴解釋》第453條規定,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可以采用書面審理的方式。因而,在本案中,D市中級人民法院應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減刑案件。C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11條第2款規定,庭審過程中,檢察人員對報請理由有疑問的,在經審判長許可后,可以出示證據,申請證人到庭,向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及證人提問并發表意見。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對報請理由有疑問的,在經審判長許可后,可以出示證據,申請證人到庭,向證人提問并發表意見。因此,經審判長許可后,甲也可以申請證人到庭。D項,《刑訴解釋》第450條規定,受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審查執行機關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內容:①減刑、假釋建議書;②終審法院的裁判文書、執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復制件;③證明罪犯確有悔改、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現具體事實的書面材料;④罪犯評審鑒定表、獎懲審批表等;⑤罪犯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調查評估報告;⑥根據案件情況需要移送的其他材料。經審查,材料不全的,應當通知提請減刑、假釋的執行機關補送。因此,本案中,不應由罪犯甲提供證明材料,而應由審查執行機關即監獄提供證明材料。16.李某長期吸毒,多次自費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檢查中發現后,將李某送至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強制隔離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屬于下列哪一性質的行為?()A.

行政處罰B.

行政強制措施C.

行政強制執行D.

行政許可【答案】:

B【解析】:AB兩項,行政處罰是國家行政機關對構成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而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的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毀損、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本題中,某公安局將李某送至強制隔離戒毒所目的是對其進行強制戒毒,該行為不具有制裁性,因此不屬于行政處罰的范疇,而應當屬于行政強制措施。C項,行政強制執行是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中規定的義務,采取強制手段,強迫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為。本題中,李某沒有不履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中規定的義務,強制隔離戒毒不屬于行政強制執行。D項,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本題中,將李某送至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強制隔離戒毒顯然不屬于行政許可。17.國家海洋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局。關于國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

有權制定規章B.

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C.

該局的設立由國務院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D.

該局增設司級內設機構,由國務院編制管理機關審核批準【答案】:

C【解析】:C項,《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和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本題中,國家海洋局屬于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因此國家海洋局的設立應當報國務院決定。A項,《立法法》第80條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規章。據此,有部門規章制定權的是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國家海洋局屬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不屬于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因此無權制定規章。B項,《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6條第4款規定,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第6款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由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主管特定業務,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由此可知,部委管理的國家局不具有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的職能。D項,《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14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行下機構的司級內設機構的增設、撤銷或者合并,經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方案,報國務院批準。18.我國于2015年公布了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隨即作出修改。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在我國,政策與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導思想和社會目標B.

立法在實踐中總是滯后的,只能“亡羊補牢”而無法適度超越和引領社會發展C.

越強調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質量,通過立法解決改革發展中的問題D.

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助于緩解人口老齡化對我國社會發展的壓力【答案】:

A|C|D【解析】:A項,在我國,執政黨的政策與國家的法律,從根本上說是一致的,即都是社會主義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都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都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思想。B項,立法具有滯后性的一面,但也具有超前性和預見性的一面,能夠引領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C項,實現法治化應當在完善立法的同時注重立法的質量,將改革中面臨的問題納入到立法中,才能正確的處理矛盾和問題。D項,《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生育政策從“一孩時代”改變為了“二胎時代”,促進了人口數量的增加,有利于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壓力。19.張某因受賄罪被H市監察委員會留置,之后,H市監察委員會移送H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關于該案的說法,正確的有()。A.

張某在留置期間的供述應當排除B.

H市檢察院接到H市監察委員會移送的案件后,認為張某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可直接逮捕C.

在H市監察委員會調查期間,張某欲逃往境外,H市監察委可以限制張某從H市國際機場出境D.

H市監察委應將查封、扣押的涉案財產和違法所得、證據一并移交H市檢察院【答案】:

C|D【解析】:A項,《監察法》第33條規定,在監察機關留置期間獲得的張某的供述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B項,《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2款規定,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10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由此可見,即使張某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H市檢察院也應當對張某先行拘留,在拘留期間決定對張某是否逮捕。C項,《監察法》第30條規定,H市監察委可以限制張某從H市國際機場出境。D項,《監察法》第46條規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20.未成年人小天因涉嫌盜竊被檢察院適用附條件不起訴。關于附條件不起訴可以附帶的條件,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完成一個療程四次的心理輔導B.

每周參加一次公益勞動C.

每個月向檢察官報告日常花銷和交友情況D.

不得離開所居住的縣【答案】:

A|B|C【解析】:AB兩項,《高檢規則》第49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矯治和教育:①完成戒癮治療、心理輔導或者其他適當的處遇措施;②向社區或者公益團體提供公益勞動;③不得進入特定場所,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從事特定的活動;④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⑤接受相關教育;⑥遵守其他保護被害人安全以及預防再犯的禁止性規定。C項,第497條規定,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①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②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③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④按照考察機關的要求接受矯治和教育。D項,不是“不得離開所居住的縣”,而是“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21.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司法賠償,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對同一妨害訴訟的行為重復采取罰款措施的,屬于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B.

執行未生效法律文書的,屬于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C.

受害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者擴大也有過錯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D.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后果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答案】:

A|B|D【解析】:A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3項規定,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包括對同一妨害訴訟的行為重復采取罰款、司法拘留措施。B項,第4條第1項規定,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包括執行未生效的法律文書。C項,第8、9條規定,因多種原因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損害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者擴大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確定賠償金額。受害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國家應當在相應的范圍內減輕責任,而不是不承擔賠償責任。D項,第7條第6項規定,因不可抗力、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造成損害后果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正當防衛具有合法性,即便屬于防衛過當致害最多引起的是補償責任,也非賠償責任。22.根據《憲法》規定,關于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各專門委員會在其職權范圍內所作決議,具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作決定的效力B.

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任命C.

關于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的任期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任期相同D.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領導專門委員會的工作【答案】:

D【解析】:AD兩項,《憲法》第70條第2款規定,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對相關問題的提案進行研究、提出意見,作為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領導的工作機構,其不是最后決定問題的權力機關,并沒有作出最后決議的職權。B項,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35條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有以下限制:①只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②全國人大常委會只能進行補充任命,也即當專門委員會人數不足時才能進行任命;③補充任命的對象有限制,僅限于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不能任命主任委員。C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38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組織對于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的組織和工作,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可見,關于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的任期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任期不一定相同。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之所以被稱作臨時性委員會,在于它的組成是由于某項工作的需要,如果特定問題的調查任務一旦完成,那么該委員會就可以被撤銷了。23.某品牌白酒市場份額較大且知名度較高,因銷量急劇下滑,生產商召集經銷商開會,令其不得低于限價進行銷售,對違反者將扣除保證金、減少銷售配額直至取消銷售資格。關于該行為的性質,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A.

維護品牌形象的正當行為B.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C.

價格同盟行為D.

縱向壟斷協議行為【答案】:

D【解析】:AD兩項,《反壟斷法》第14條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三)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本題中,白酒生產商與經銷商人為控制價格,會嚴重影響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破壞市場的有效競爭并損害消費者權益,是典型的縱向壟斷協議行為。B項,《反壟斷法》第17條第2款規定,本法所稱的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是指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危害競爭,損害競爭對手和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私人利益的行為。本題并沒有明確指出該生產商具有法律所界定的市場支配地位,無從判斷其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C項,價格同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而是經濟學上的一種概念,是橫向壟斷協議的形式之一,指2個或2個以上因經營同類產品或服務而在生產或銷售過程中處于同一經營階段的同業競爭者之間的壟斷協議。本題是生產商與經營商的聯盟,不是橫向的價格聯盟。24.關于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船工甲見乙落水,救其上船后發現其是仇人,又將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為成立不作為犯罪B.

甲為縣公安局長,妻子乙為縣稅務局副局長。乙在家收受賄賂時,甲知情卻不予制止。甲的行為不屬于不作為的幫助,不成立受賄罪共犯C.

甲意外將6歲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勸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義務,乙的行為不成立犯罪D.

甲將棄嬰乙抱回家中,撫養多日后感覺麻煩,便于夜間將乙放到菜市場門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撫養,但乙被凍死。甲成立不作為犯罪【答案】:

B|D【解析】:成立不作為犯罪在客觀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行為人有作為義務;②行為人能夠履行特定義務;③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結果。作為義務的來源主要有:①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義務;②職務或者業務要求的義務;③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④先行行為所引起的義務。B項,甲并沒有制止乙收受賄賂的作為義務,故不成立受賄罪共犯。D項,甲將棄嬰抱回家中撫養的行為使其對嬰兒負有照顧的義務,屬于先行行為引起的作為義務。甲在夜間將乙放在菜市場門口任其凍死,構成不作為犯罪。A項,船工甲見乙落水,救其上船,已履行了其職務上的義務,不成立不作為犯罪。后發現乙是仇人又將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的行為應構成作為的故意殺人罪。C項,甲意外將6歲幼童撞入河中,甲因此負有救助義務,屬于先行行為引起的作為義務;乙雖不負有作為義務,不單獨構成不作為犯罪,但其明知幼童可能死亡而阻止甲救助,系教唆甲實施不作為犯罪,因此,乙和甲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共犯)。25.盧某妨害公務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審宣判,并當庭送達判決書。盧某于9月30日將上訴書交給看守所監管人員黃某,但黃某因忙于個人事務直至10月8日上班時才寄出,上訴書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關于一審判決生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一審判決于9月30日生效B.

因黃某耽誤上訴期間,盧某將上訴書交予黃某時,上訴期間中止C.

因黃某過失耽誤上訴期間,盧某可申請期間恢復D.

上訴書寄到法院時一審判決尚未生效【答案】:

D【解析】:ACD三項,《刑事訴訟法》第230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5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的規定,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算在期間以內。法定期間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上訴狀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滿前已經交郵的,不算過期。期間的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滿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本題中,9月21日一審宣判,并當庭送達判決書,上訴期從9月22日開始計算,最后一日是10月1日,因為10月1日是法定節假日,上訴期限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即10月8日。看守所監管人員10月8日上班時才寄出,該上訴仍然有效,故上訴書寄到法院時一審判決尚未生效。B項,上訴期限為不變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的規定。26.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關于國家機關組織和職權,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憲法、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B.

國務院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C.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準,可以設立若干派出機構D.

地方各級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檢察院負責【答案】:

B|D【解析】:B項,根據《憲法》第89條第16項規定,國務院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D項,《憲法》第133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據此,我國檢察院是雙重領導制。A項,《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憲法的解釋權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沒有解釋憲法的職權。C項《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68條規定,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準,可以設立若干派出機關。而非“派出機構”。27.王某向市環保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但未在法定期限內獲得答復,遂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環保局敗訴。關于該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王某申請信息公開屬于守法行為B.

判決環保局敗訴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C.

王某起訴環保局的行為屬于社會監督D.

王某的訴權屬于絕對權利【答案】:

A|B|C【解析】:A項,守法是指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以法律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依照法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活動。守法不僅包括消極、被動的守法,也包括積極主動行使自己的權利,實施法律。王某申請信息公開的行為屬于積極的守法行為。B項,判決環保局敗訴體現了法的評價作用和強制作用。評價作用是指法院判決對環保局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判決環保局敗訴是對環保局違法行為的制裁,體現的是強制作用,即通過制裁手段強制其遵守法律。C項,法律監督包括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國家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社會監督是非國家機關的監督,指各政黨、各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監督。D項,王某的訴權是相對權利,因為義務主體是特定的。28.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對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錯誤的?()A.

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B.

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也承擔應盡的義務C.

人民通過各種途徑直接行使立法、執法和司法的權力D.

人民根本權益是法治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法律要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答案】:

C【解析】:ABD三項,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原則的具體要求是: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必須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C項,《憲法》第2條第1、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可見,人民并非直接行使立法、執法和司法的權力。29.十二屆全國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規劃,將為經濟、政治等各領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據。關于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下列哪些觀點是正確的?()A.

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能夠為科技成果產業化提供法治保障B.

推進反腐敗立法,是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效機制C.

為了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應當加快社會組織立法D.

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大幅度提高環境違法成本,會對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答案】:

A|B|C【解析】:A項,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完善能夠為經濟發展創設良好的法治環境,提供足夠的法律保障。B項,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因此,推進反腐敗立法,有利于懲治和預防腐敗,完善反腐機制。C項,加強重點區域立法,要求加強社會組織立法,規范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社會組織立法層面的改革,有利于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進政社分開的實踐。D項,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環境違法成本,正是加強環保立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30.甲國公民庫克被甲國刑事追訴,現在中國居留,甲國向中國請求引渡庫克,中國和甲國間無引渡條約。關于引渡事項,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

甲國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國法律和甲國法律均構成犯罪,是中國準予引渡的條件之一B.

由于庫克健康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中國可以拒絕引渡C.

根據中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D.

根據甲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答案】:

A|B|C|D【解析】:A項,《引渡法》第7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準予引渡:(一)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均構成犯罪;(二)為了提起刑事訴訟而請求引渡的。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罰;為了執行刑罰而請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請求時,被請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為6個月。對于引渡請求中符合前款第1項規定的多種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種犯罪符合前款第2項的規定,就可以對上述各種犯罪準予引渡。B項,《引渡法》第9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引渡:(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轄權,并且對被請求引渡人正在進行刑事訴訟或者準備提起刑事訴訟的;(二)由于被請求引渡人的年齡、健康等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的。CD項,《引渡法》第8條第5項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應當拒絕引渡。因此,根據中國和甲國的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31.關于集體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甲公司尚未建立工會時,經其2/3以上的職工推舉的代表,可直接與公司訂立集體合同B.

乙公司系建筑企業,其訂立的行業性集體合同,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即行生效C.

丙公司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全體勞動者,不論是否為工會會員,均適用D.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丁公司工會與公司協商不成時,工會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答案】:

C|D【解析】:A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1條第2款的規定,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BC兩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而不是報送備案后即行生效。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D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32.司法公正體現在司法活動各個方面和對司法人員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體現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內涵?()A.

甲法院對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通過微博直播庭審過程B.

乙法院將本院公開審理后作出的判決書在網上公布C.

丙檢察院為辯護人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D.

丁檢察院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醫療和物質救助【答案】:

D【解析】:司法公正主要有六個構成要素:①司法活動的合法性;②司法人員的中立性;③司法活動的公開性;④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⑤司法程序的參與性;⑥司法結果的正確性。D項,為被害人提供醫療和物質救助并不體現司法公正的內容,而是體現了人道主義的精神。AB兩項,為了實現司法公正,避免司法活動封閉進行的狀況,法院應當努力實現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審判結果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過程公開。通過微博直播庭審和判決書網上公布都是司法公開的體現。C項,為辯護人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體現了對辯護人參與司法程序的保障,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內容。33.關于法官在司法活動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A.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時間效率、資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動的成本效率B.

在遵守審理期限義務上,對法官職業道德上的要求更加嚴格,應力求在審限內盡快完成職責C.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時,應嚴格依法并考慮效率方面的代價D.

法官應恪守中立,不主動督促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訴訟活動【答案】:

D【解析】:司法效率強調的是司法機關在司法活動中,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要提高辦案效率,不拖延積壓案件,及時審理和結案,合理利用和節約司法資源。A項,司法效率強調的是司法機關在司法活動中,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要提高辦案效率,不拖延積壓案件,及時審理和結案,合理利用和節約司法資源。司法效率大致包括司法的時間效率、司法的資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動的成本效率三個方面。BC兩項,司法效率包括司法機構的精簡性、司法人員的專業性、權責的科學性與明確性、程序的簡明性和終結性、期間的適度性和嚴格性、訴訟費用分擔的合理性。期間嚴格性要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各種訴訟期限,在法定時限內及時履行職責。程序的簡明性要求法院要科學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審判效率,節約司法資源。D項,法官恪守中立,不主動督促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訴訟活動,不屬于司法效率的體現,而屬于司法公正的體現。34.張某居住于甲市A區,曾任甲市B區某局局長。因受賄罪被B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執行期間突發嚴重疾病而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張某在監外執行期間違反規定,被決定收監執行。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暫予監外執行由A區法院決定B.

暫予監外執行由B區法院決定C.

暫予監外執行期間由A區司法行政機關實行社區矯正D.

收監執行由B區法院決定【答案】:

C【解析】:AB兩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5款的規定,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期間,張某需要監外執行,應當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甲市公安機關批準監外執行,而不是法院。C項,《刑事訴訟法》第269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D項,《刑事訴訟法》第268條第2款規定,對于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本題中,由于不是法院決定監外執行,因而也不是法院決定收監執行。35.關于共犯理論,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

雖然自殺不構成犯罪,但教唆精神病患者自殺應構成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B.

在共同犯罪中,可能存在部分共犯人成立既遂,部分共犯人成立中止的情形C.

共犯人中有人產生同一犯罪構成內的認識錯誤,可能會影響其他共犯人的犯罪形態D.

犯罪集團中的組織者、領導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組織者、指揮者,均需對全部罪行負責【答案】:

A|B|C【解析】:A項,間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實施犯罪的情形。教唆犯所教唆的對象(被教唆的人)應當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否則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間接正犯。教唆精神病患者自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B項,共同犯罪過程中,如果有人想中止,只有脫離共犯關系,才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脫離條件:消除違法的連帶性,就是不但自己自動停止,還要消除自己的行為對共同犯罪所產生的物理上、心理上的貢獻。C項,實行犯如果有對象錯誤或打擊錯誤,教唆犯的犯罪形態會受到影響。D項,刑法第26條第3款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刑法第26條第4款規定,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36.下列關于值班律師的表述,正確的有()。A.

值班律師提出意見主要指對量刑提出意見B.

值班律師對程序提出建議主要指根據案情建議認罪認罰和適用速裁程序C.

值班律師是我國刑事訴訟主體D.

值班律師體現了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原則,有利于完善司法制度【答案】:

B|D【解析】:AB兩項,值班律師可以對定罪、量刑、事實、證據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見,對程序提出建議主要指根據案情建議認罪認罰和適用速裁程序。C項,值班律師不屬于國家專門機關、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因而不是刑事訴訟主體。D項,值班律師制度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保障其訴訟權利。37.關于村莊治理,下列有關說法正確的是()。A.

村民代表應當向其推選戶或者村民小組負責,接受村民監督B.

村務監督機構成員向村民委員會負責,可以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C.

村民委員會工作移交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監督D.

村民會議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代表會議不適當的決定【答案】:

A|C|D【解析】:A項,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選產生,自然要對推選戶或村民小組負責,并受其監督。B項,《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32條規定,村務監督機構成員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可以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C項,村委會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具體工作由選舉委員會負責。D項,村民會議和村委會之間屬于領導關系,對村委會的決定既可以改變,也可以撤銷。38.關于國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

我國憲法所規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愛國統一戰線的內容B.

國家鼓勵自學成才,鼓勵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C.

是否較為系統地規定文化制度,是社會主義憲法區別于資本主義憲法的重要標志之一D.

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答案】:

B|D【解析】:A項,我國憲法所規定的文化制度包括發展教育事業、發展科學事業、發展文學藝術及其他文化事業、開展公民道德教育。愛國統一戰線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主要特色,不屬于文化制度的內容。B項,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C項,近代意義的憲法產生以來,文化制度便成為憲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資本主義的文化制度與社會主義的文化制度一方面在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上存在明顯差異,另一方面在各自發展過程中也相互借鑒了有益的文化形式。因此文化制度并不能作為二者區分的標志,兩種憲法區分的本質應當在于國家類型和階級本質。D項,《憲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通過在城鄉不同范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這一規定的目的在于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39.新郎經過緊張籌備準備迎娶新娘。婚禮當天迎親車隊到達時,新娘卻已飛往國外,由其家人轉告將另嫁他人,離婚手續隨后辦理。此事對新郎造成嚴重傷害。法院認為,新娘違背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侮辱了新郎人格尊嚴,判決新娘賠償新郎財產損失和精神撫慰金。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可以成立?()A.

由于缺乏可供適用的法律規則,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則裁判案件B.

本案法官運用了演繹推理C.

確認案件事實是法官進行推理的前提條件D.

只有依據法律原則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答案】:

A|B|C【解析】:A項,一般來說,法官裁判遵循“窮盡法律規則,方能適用法律原則”的法理,即法律規則優先,沒有法律規則可適用法律原則。B項,演繹推理是從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導出結論或結論必然地蘊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論。本案運用了演繹推理,大前提是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C項,案件事實是法官推理的小前提,若無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才無法作出判決結論。D項,法律適用過程是為法律決定提供充足理由的過程,無論依據法律規則還是法律原則裁判,都需提供裁判理由。40.某販賣毒品案件審理時,法院進行了以下活動:①宣布庭前會議中對證據合法性審查的情況;②宣讀起訴書;③控方證人出庭作證;④被告人對公訴方出示的毒品進行辨認并發表意見;⑤訊問被告人;⑥辯方證人出庭作證。下列對上述活動先后順序的排列,正確的是()。A.

①②⑤③④⑥B.

②①⑤③⑥④C.

②①⑤③④⑥D.

①②⑤④③⑥【答案】:

C【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庭審判程序大體可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五個階段。《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8條規定,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后,法庭應當宣布開庭審理前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的審查及處理情況。題干中②應在①的前面。《刑事訴訟法》第191條規定,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題干中⑤應在②①之后。在法庭調查階段,先人證后物證,所以,題干中③應在④的前面。在法庭調查階段,先由控方出示證據,再由辯方出示證據。題干中③④應在⑥的前面。因此本題中,法院審理活動的正確排序為:②宣讀起訴書;①宣布庭前會議中對證據合法性審查的情況;⑤訊問被告人;③控方證人出庭作證;④被告人對公訴方出示的毒品進行辨認并發表意見;⑥辯方證人出庭作證。41.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是保證公正司法的重要舉措。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

任何黨政機關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均屬于干預司法的行為B.

任何司法機關不接受對司法活動的干預,可以確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C.

任何領導干部在職務活動中均不得了解案件信息,以免干擾獨立辦案D.

對非法干預司法機關辦案,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答案】:

C【解析】:ABD三項,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其中,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要求。對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C項,禁止領導干部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做出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并不意味著禁止領導干部在職務活動中了解案件信息。《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第3條規定,對司法工作負有領導職責的機關,因履行職責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況,組織研究司法政策,統籌協調依法處理工作,督促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為司法機關創造公正司法的環境,但不得對案件的證據采信、事實認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體決定。42.行政機關所實施的下列行為中,哪一項屬于具體行政行為?()A.

公安交管局在轄區內城市快速路入口處懸掛“危險路段,謹慎駕駛”的橫幅B.

縣公安局依照《刑事訴訟法》對李某進行拘留C.

區政府對王某作出房屋征收決定D.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雙方經公安派出所調解達成的協議【答案】:

C【解析】:A項,掛橫幅的提示是公安交管局針對所有潛在不特定車輛及其駕駛員的警示行為,具有抽象行政行為的色彩,該行為不以設定、變更或消滅行政法律關系為直接目的,不具有行政法上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屬性。B項,縣公安局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李某進行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作出的刑事司法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C項,區政府對王某房屋的征收決定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中的行政征收行為。D項,經公安派出所調解達成的協議并非基于派出所單方面行使權力而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而只是一種規勸、示范、引導,是否接受并達成一致完全取決于打架斗毆雙方當事人處分、讓渡權利,因此行政調解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的范疇。43.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業達成一致協議,拒絕接受產品供應商丁的供貨。丙向反壟斷執法機構舉報并提供重要證據,經查,三企業構成壟斷協議行為。關于三企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該執法機構應責令三企業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相應罰款B.

丙企業舉報有功,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C.

如丁因壟斷行為遭受損失的,三企業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D.

如三企業行為后果極為嚴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答案】:

A|B|C【解析】:AB兩項,《反壟斷法》第46條第1、2款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C項,《反壟斷法》第50條規定,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D項,根據《反壟斷法》第52條和第54條的規定,只有對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實施的審查和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者隱匿、銷毀、轉移證據,或者有其他拒絕、阻礙調查行為,并且構成犯罪的,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反壟斷執法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執法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題述案例并未提及不配合審查和調查的情形。44.甲的鄰居乙家中著火,甲便沖入乙家救火。因火勢太大,甲無法將位于乙家中的嬰兒丙(1歲)帶出,甲便將丙從二樓窗戶上扔下了。后甲自己從大火中逃出,趕緊將被摔傷的丙送往醫院,最終造成丙輕傷。關于甲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甲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B.

甲的行為在客觀上都不屬于犯罪行為,不需要通過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排除犯罪性事由將其從犯罪中排除出去,不屬于緊急避險,不構成犯罪C.

甲的行為在客觀上降低了丙的風險,不構成犯罪D.

甲的行為成立過失致人重傷罪【答案】:

B|C【解析】:ABD三項,緊急避險,是指在法律所保護的權益遇到危險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時,不得已而采用的損害另一個較小的權益以保護較大的權益免遭損害的行為。緊急避險是一種損害他人權益的行為,但是由于其目的具有正當性,作為犯罪排除事由,避險人將不負刑事責任,其成立的條件是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滿足了構成要件。本案中,甲的行為是一種見義勇為的救助行為,而非侵犯他人利益的緊急避險。因此,甲的行為并沒有侵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利益,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不構成犯罪,不成立緊急避險。C項,本案中,甲并沒有創造不被法律所允許的風險,相反,甲降低了丙的風險,因此,甲不構成犯罪。45.在羅馬法的復興和傳播過程中,法學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關于羅馬法復興和傳播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羅馬法復興的原因,在于西歐當時的法律極不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B.

為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習慣法,在對羅馬法與西歐社會司法實踐結合的研究過程中,形成了“社會法學派”和“注釋法學派”C.

羅馬法的研究,形成了世俗的法學家階層,將羅馬法運用于實踐,為成長中的資本主義關系提供了現成的法律形式D.

在全面繼承羅馬法的基礎上,形成了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答案】:

A|C【解析】:A項,12世紀初,西歐各國先后出現了一個研究和采用羅馬法的熱潮。羅馬法的復興不是偶然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當時西歐的法律狀況同商品經濟發展及社會生活極不適應。而羅馬法是資本主義社會以前調整商品生產者關系的最完備的法律,這一法律遺產可以滿足當時西歐各國一般財產和契約關系的發展變化的需要。C項,經過羅馬法復興,以研究《國法大全》為突破口和中心,法學蓬勃發展起來,形成了一個世俗的法學家階層,改變了教會僧侶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這就為把羅馬法運用于實踐準備了條件,從而為正在成長中的資本主義關系提供了現成的法律形式。B項,羅馬法復興過程中,形成了“注釋法學派”和“評論法學派”。注釋法學派因采用中世紀西歐流行的注釋方法研究羅馬法而得名,他們在復興羅馬法的運動中,起了開創作用,使對《國法大全》的研究成為一門科學,幫助人們了解和熟悉了羅馬法,為運用羅馬法奠定了基礎。評論法學派形成于14世紀,其宗旨是致力于羅馬法與中世紀西歐社會司法實踐的結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習慣法。D項,在全面繼承羅馬法的基礎上,形成當今世界兩大法系之一的大陸法系,亦稱為羅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而英美法系的核心——英國法,是在較為純粹的日耳曼法——盎格魯—撒克遜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46.關于法的移植與法的繼承,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法的移植的對象是外國的法律,國際法律和慣例不屬于移植對象B.

與法律繼承不同,法律移植的主要原因在于社會發展和法的發展的不平衡性C.

當前我國對美國訴訟法的吸收不屬于法律移植D.

法律繼承的對象,必須局限于本民族的古代的法律【答案】:

B【解析】:AC兩項,法的移植反映了空間上的內外關系,是一個國家對同時代其他國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鑒,法的移植的范圍除了外國的法律外,還包括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對美國訴訟法的吸收屬于我國對同時代其他國家法律制度的吸收與借鑒,是法律移植的一種方式。B項,法的移植是一種普遍現象,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①社會和法的發展的不平衡性決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落后的國家往往通過移植先進國家的某些法律,促進法制和社會的發展。②經濟全球化決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③法律移植有助于推動法的現代化發展。D項,法的繼承指不同歷史時代的法律制度之間的延續和繼受,一般表現為舊法對新法的影響和新法對舊法的繼受。在法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不同時代和民族的法所形成的具有共性的法律形式、術語、概念、典籍、著作,屬于人類共同的文化成果,并作為文化遺產代代相傳。因此,法的繼承并不局限于本民族的古代法律,它強調的是不同歷史時代之間的承繼關系,典型的例子便是資本主義法律對羅馬法的復興。47.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結伙盜竊,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后,甲突然死亡。檢察院審查后發現,甲和乙共同盜竊1次,數額未達刑事立案標準;乙和丙共同盜竊1次,數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甲、丙、丁三人共同盜竊1次,數額巨大,但經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后仍證據不足;乙對其參與的2起盜竊有自首情節。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對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訴決定B.

對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訴決定C.

對丙應作出證據不足不起訴決定D.

對丁應作出證據不足不起訴決定【答案】:

D【解析】:法定不起訴,指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法定不起訴的情形之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酌定不起訴,指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證據不足不起訴(即存疑不起訴),指人民檢察院對于經過補充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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