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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電力建設標準化作業安全措施卡、,:、-刖S第一章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及常用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卡Afr- -++-第一"P起重機械使用安全措施第二節DBQ系列塔式起重機使用安全措施第二干履帶式起重機使用安全措施第四節汽車式起重機使用安全措施第五節塔式起重機液壓頂升拆裝安全措施第六節電力建設常用中小型機械使用安全措施第七節電力建設常用電動工具使用安全措施第八節電力建設常用起重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第九節電力建設起重架設操作安全措施第二章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措施卡第一節鋼筋混凝土現澆框架結構主廠房施工第一節大型設備基礎施工第三節地下溝道施工第四節水泵房施工第五節門窗工程施工第六節安全網安裝與拆除第七節外用電梯施工第八節龍門架和井字架施工第九節拆除工程施工第十節煙囪工程施工第十一節雙曲線冷卻塔工程施工第十二節暖通工程施工第十三節消防工程施工第十四節預制和鋼結構主廠房工程施工第三章鍋爐安裝工程安全措施卡第一節電除塵器安裝第一節防腐保溫工程第三節鍋爐鋼架的安裝第四節鍋爐汽包的安裝第五節鍋爐受熱面的安裝第六節空氣預熱器安裝第七節爐頂吊安裝拆除第八節煙風道與煤粉管道安裝第九節制粉系統安裝第四章汽輪機安裝工程安全措施卡第一節汽輪機本體安裝第二節發電機安裝第三節凝汽器拖運第四節四大管道安裝第五節中低壓管道安裝第六節循環水管道制作安裝第七節電動給水泵組安裝第八節循環水泵組安裝第九節汽輪機油系統安裝第十節除氧器安裝第五章電氣與熱控工程安全措施卡第一節油浸變壓器吊罩檢查安裝第二節低壓干式變壓器檢查安裝第三節變壓器試驗第四節主廠房盤柜基礎制作安裝第五節動力配電盤柜安裝第六節共箱母線安裝第七節發電機及附件檢查、安裝、試驗第八節封閉母線安裝第九節發電機勵磁設備檢查、安裝第十節蓄電池安裝、兌酸、灌注與充放電第十一節電纜保護管制作安裝第十二節電纜支架制作安裝第十三節電纜敷設第十四節高、低壓電纜頭制作第十五節電除塵電氣設備安裝第十六節電除塵器升壓試驗第十七節高壓電氣設備安裝調試第十八節高壓電氣設備試驗第十九節繼電保護裝置調試第二十節二次回路接線第二十一節控制回路傳動調試第二十二節電動機安裝接線第二十三節全廠電動機試運行第二十四節照明管制作、安裝第二十五節照明設備安裝第二十六節照明設備帶電試運行第二十七節輸煤系統電氣設備安裝第二十八節輸煤系統設備調試第二十九節廠用系統設備受電第三十節儀表管安裝、焊接第三十一節熱工儀表調校第六章大件設備卸車吊裝安全措施卡第一節發電機定子卸車、運輸與安裝第二節發電機定子安裝(鋼索式液壓提升裝置)第三節高壓加熱器卸車、運輸與安裝

第四節汽包卸車、運輸與安裝第五節主變卸車、運輸與安裝第七章焊接熱處理及檢測安全措施卡第一節鍋爐本體管道焊接第二節氣焊和氣割第三節鋼結構焊接第四節金屬容器焊接第五節管道焊接第六節焊口熱處理第七節金屬監督《電力建設標準化作業安全措施卡》編寫人員名單主編:田復興孟祥澤副主編:時明軍王正志參編:參編:侯麗君朱軍遠李春華王維正劉傳明張玉寶姚強前言隨著近幾年電力供需矛盾的日益突出,為緩解電力緊張現狀,全國各地電力建設項目也日益增多。在這種形勢下,就更應重視和加強安全生產,正確處理安全與速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堅定不移地抓好安全生產。如果說效益關系到企業的發展,那么安全則維系著企業的生存,堅持在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效益。近年來,電力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雖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有人身傷亡事故、施工機械損壞事故發生。這就要求我們,不能對安全生產掉以輕心,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安全管理工作,必須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到實處。因此,我們依據現行的安全管理規程、規定,并緊密結合電力建設實際情況,組織在建筑工程、鍋爐安裝工程、汽輪機安裝工程、電氣與熱控工程、機械安全使用、大件設備卸車運輸及安裝、焊接熱處理及檢測等專業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水平的行業專家,編寫了《電力建設標準化作業安全措施卡》。本書的主要特點,就是著眼于新形勢下安全管理的新特點、新問題,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行政規章、技術標準,緊密聯系電力施工現場的實際,采用表格的形式從理論和實踐上,做了具體明確的闡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內容深入淺出,便于學習、理解和接受,是一本指導現場施工的必備之書。由于編者專業水平、施工經驗所限,本書缺點和不妥之處在所難免,熱忱期望讀者和同行批評指正。編者2005年7月

第一章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及常用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卡第一節起重機械使用安全措施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未經交底,就進入現場進行施工:.吊點選擇不當;.吊物捆綁不牢;.監護不到位;.指揮信號失靈、信號傳遞不暢;.封車不牢或未按規定封車;.鋼絲繩無防割措施:.鋼絲繩系數不夠;.人員無證上崗;.不按措施或程序施工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進行技術交底,未參加交底人員不得參與現場施工。(2)酒后或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的人不得參加吊裝作業。(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的佩戴安全帶。(4)安裝作業前應對吊裝機械進行全面檢查,避免出現事故隱患。(5)卷筒用鋼絲繩使用前應對其全面檢查,不得出現扭曲、死結、松股、腐蝕等現象;起吊前要帶載排繩,避免吊裝過程中卡繩擠繩。(6)用電設備應有防漏電、觸電以及短路保護設施。(7)根據設備的重心正確選擇吊點。(8)吊裝設備時耍捆綁牢固,且有防滑措施。(9)設專人監護。(10)要有專職起重工指揮,信號要明確,聯絡耍暢通,操作人員要服從指揮。(1D加強現場監督,封車要牢固。(12)在鋼絲繩使用的棱角處加防護鐵瓦.(13)根據設備的重量進行計算,使鋼絲繩的安全系數符合要求。(14)起重機的操作人員應年滿18周歲,視力(包括校正視力)在1.0以上,無色盲;聽力應滿足具體工作條件的要求。(15)操作人員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并經安全規程及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16)起重機的操作人員應熟悉下述規程和有關知識:1)所操作起重機各部分、機構的構造及技術性能;2)熟悉起重機操作規程以及有關法令;3)安全運行要求;4)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5)原動機、電氣和液壓方面的基本知識;6)指揮信號;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3施工現場5文明施工10起重與運輸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7)保養和維修的基本知識。(17)熟知安全規定中需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需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必須辦理,并應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否則不得施工。(18)起重機械每使用一年至少應作一次全面檢查。對新裝、拆遷、大修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均應按出廠說明書進行靜載及動載試驗,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19)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六級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20)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足,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作業。(2D在軌道上移動的起重機,在軌道末端2m處設置車擋,軌道應設接地裝置,軌道接地要滿足安規中對距離和接地電阻的要求,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軌道終端限位裝置要保持可靠有效。(22)起重機上應備有有效的滅火裝置。(23)未經主管部門同意,起重機械各部結構和裝置不得變更或拆換.(24)起重機工作時,鋼結構、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及起重物與架空電線的距離應不小于安規中規定的最小距離。(25)起重機的行駛軌道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鋪設。(26)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清楚,光線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規定不吊;4)吊車持重物直接進行加工刷漆等作業不吊;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3施工現場5文明施工10起重與運輸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

5)偏拉、斜掛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浮動物的不吊;7)氧氣瓶、乙燃瓶(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的物件不吊;8)帶棱角、快口的物件未墊好不吊;9)埋在地下或凍在土中的物件不拔吊;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27)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停留和通過,吊物的下方嚴禁任何人員通過和逗留。(28)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在空中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29)起重機在工作時間中如遇機械發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現象,應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后進行排除,嚴禁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如起重機發生故障無法放下重物時,必須采取適當保險措施,除排險人員外,任何人嚴禁進入危險區。(30)起重機工作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操作室,操作人員必須集中精力,未經指揮人員認可,操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31)操作人員在起重機開動及起吊過程中的每個動作前均應發出戒備信號。(32)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在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33)起重機應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圍內工作,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動作代替正規操作。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34)起重機工作中速度應均勻平穩,不得突然制動或在沒有停穩時,作反向動作。DL5009.1起重機落下時應低速輕放。2002(35)所有機構的起動和制動,尤其是回轉、行走機構的起動和制動,應該平穩,《電力建設安全以減少重物晃動;禁止用直接變換操作手柄方向來達到迅速停車的目的,【可轉制動應工平穩。作規程第1部分:(36)根據說明書要求制訂可靠的防風措施。火力發電廠》(37)吊裝、運輸過程中,一切人員要服從指揮,不得隨意更改措施,如有改動須3施工現場經技術負責人同意。5文明施工(38)交接班人員要切實做好機械的例行保養工作,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未經10起重與運輸交班.不得離開工作崗位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第二節DBQ系列塔式起重機使用安全措施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L未經交底,就進入現場進行施工;.吊點選擇不當:.吊物捆綁不牢;.監護不到位;.指揮信號失靈、信號傳遞不暢;.封車不牢或未按規定封車;.鋼絲繩無防割措施;.鋼絲繩系數不夠;.人員無證上崗:.不按措施或程序施工安全措施 規程規定

(1)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在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2)起重機應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圍內工作,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動作代替正規操作。(3)起重物工作中速度應均勻平穩,不得突然制動或在沒有停穩時,作反向動作,起重機落下時應低速輕放。(4)操縱控制器時應逐級扳動,不得越級操縱;在運轉中變換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逆向逐級扳動,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5)所有機構的起動和制動,尤其是回轉、行走機構的起動和制動,應該平穩,以減少重物晃動,禁止用直接變換操作手柄方向來達到迅速停車的目的,回轉制動應平穩.(6)起重機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電時,應先將所有控制器恢復到零位,然后切斷電源。(7)起重機在運行中,無關人員不得上下扶梯;操作和檢修人員必須上下時,不得手拿笨重物品。(8)兩臺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以及在兩條平行的軌道上進行工作時,兩機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離,所吊重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3m。(9)任何人員不得在行車軌道上站立或行走,在軌道上進行檢修時,應切斷電源,并在工作區兩端的軌道用夾軌器夾住,其他起重機不得開入檢修區。(10)運轉過程中,監護人員應隨時注意各機構電動機、抱閘、鋼絲繩及電氣設備的工作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告知操作人員停機檢查并予排除。(11)行走、變幅機構只允許單獨動作,其他機構可有兩個同時動作,但不得同時起動或制動。(12)副臂的主副兩套起升機構不能同時使用,副鉤工作時,須將主溝升至最高位置,以減輕副臂頭部的重量,防止主副鉤互相干擾。DL5009.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3施」:現場5文明施工10起重與運輸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

(13)操作人員應熟悉該機的放倒、扳起操作程序,并能熟練的操作;該機放倒和扳起的操作程序一定要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進行,并對參與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技術交底。(14)機械的防風措施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進行。(15)為保證扳起絞車處于完好狀態,對于塔式工作的起重機,應定期對扳起絞車電動機、制動器及控制電氣系統進行檢驗,大風季節前,應進行放倒演習.(16)塔機放倒和扳起作業時,必須派兩人專門對兩臺主變幅絞車的抱閘進行監視,并隨時做好手動剎車的準備.(17)起吊重物,臂架會產生彈性變形,使工作幅度明顯增大,操作人員必須適當收幅以補償產生的增幅,防止重物超出所提升載荷允許的最大幅度。(18)塔式工作狀況小幅度工作時,應遵守以下規定:1)進入小幅度后,必須先掛鉤后再收幅,不準空鉤收幅,而且必須觀察副撐桿正確進入支座的情況;2)重物就位后,卸載應平穩,嚴禁突然卸載,松鉤后先增幅至副臂仰角小于說明書規定的角度時再脫鉤;3)禁止小幅度空載回轉和行走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3施工現場5文明施工10起重與運輸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

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未經交底,就進入現場進行施工;.吊點選擇不當:.吊物捆綁不牢:.監護不到位;.指揮信號失靈、信號傳遞不暢;.封車不牢或未按規定封車;.鋼絲繩無防割措施;.鋼絲繩系數不夠;.人員無證上崗;.不按措施或程序施工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操作人員應按保養規程要求,做好定期清潔、潤滑、檢查和調整工作,使機械經常保持良好狀態,嚴禁機械帶“病”作業。(2)檢查履帶板及履帶銷有無斷裂,擋、銷應齊全,履帶松緊長度合適。(3)對使用以柴油機為動力裝置的機械,應經常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4)對采用以電動機為動力裝置的機械應經常檢查電機、變壓器及各部軸承的溫升是否正常,發電機和電動機整流子有無冒火現象,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5)起重機停放或行駛時,其履帶外側與溝坑邊緣的距離不得小于溝坑深度的1.2倍,否則必須采取防傾、防塌等措施。(6)工作時,起重機應置于堅實平坦的地面上,地面的傾斜度一定要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以內。(7)起重機行駛時,回轉機構、臂桿及吊鉤應加以制動或鎖定。(8)吊物行走時,重物一般應位于起重機的正前方,行走時吊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cm并應防止吊物擺動,應緩慢行駛,吊物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該工況允許負荷的2/3<,(9)起吊重物越過障礙物時,應先將重物提升到超過障礙物最高點的足夠高度后,方可越過。(10)起吊接近滿負荷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左右后,停機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和鋼絲繩的受力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起吊。(11)吊車在使用副臂起吊負荷時,嚴禁吊物行走,空載時也要注意臂架的安全使用。對較長的主臂和副臂,要特別注意平衡度,轉彎時更應小心。(12)履帶式起重機不宜進行長距離行走,如工作需要,最長行走距離不得超過5km。在行走前應對行走機構進行全面保養,行走時每隔45min必須停機檢查行走機構,并加注潤滑油。電動起重機還應檢查行走電動機的運轉情況。(13)行走前應看好路面寬度和承載能力。上下坡道時,不得超過本機的爬坡能力,并禁止中途變速或空檔滑行,還應有防止滑坡措施DL5009.1—2002《電力行業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3施工現場5文明施工10起重與運輸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

5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未經交底,就進入現場進行施工:.吊點選擇不當:.吊物捆綁不牢:.監護不到位;.指揮信號失靈、信號傳遞不暢:.封車不牢或未按規定封車:.鋼絲繩無防割措施;.鋼絲繩系數不夠;.人員無證上崗;.不按措施或程序施工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操作人員應按保養規程要求,做好定期清潔、潤滑、檢查和調整工作,使機械經常保持良好狀態,嚴禁機械帶“病”作業。(2)起重機要支在堅固而平坦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軟,要夯實或墊以木塊,機體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3)起重機支好調平后,輪胎要稍微離開地面。(4)支腿必須伸到所規定的全伸或半伸位置,將起重機調平后,應用支腿鎖加以鎖固,使用半伸支腿工作時,必須按工況性能表執行。(5)根據吊臂長度,選用合適的鋼絲繩倍率。(6)因鋼絲繩打卷而吊鉤旋轉時,要把鋼絲繩打卷完全解開后方能起吊。(7)進行起吊作業時,應先將載荷吊離地面20~50cm停一下,確認沒有問題,再繼續起吊。在起吊載荷尚未離開地面前,不得通過起臂和伸臂將其吊離地面,只能進行起鉤操作。(8)在吊鉤上掛有起吊載荷的狀態下,不得進行自由下降操作。(9)吊起載荷后,禁止進行伸縮臂桿操作。(10)吊起重物后,嚴禁調整支腿或扳動支腿操作桿。如需調整支腿,應將重物放下并縮回臂桿。(11)嚴格注意主臂仰角極限。(12)不得用上升臂桿的方法在地面上將重物橫向拉動或拉向靠近起重機的方向;降臂時,注意同時放出鋼絲繩,避免過卷。(13)輪胎式起重機需帶我行走時,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值,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原廠規定,重物離地不得超過50cm,并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D1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3施工現場5文明施工10起重與運輸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

5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未經交底,就進入現場進行施工;.吊點選擇不當;.吊物捆綁不牢;.監護不到位;.指揮信號失靈、信號傳遞不暢;.封車不牢或未按規定封車:.人員無證上崗;.不按措施或程序施工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進行技術交底,未參加交底人員不得參與現場施工.(2)進行頂升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收放電纜,專人安裝標準節,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平臺,更不得擅自操作液壓系統泵和閥的開關及手柄。(3)塔機配平,回轉過渡節脫開塔身后,才可以進行平衡,檢查塔機是否平衡,必要時按照說明書說明,移動臂架牽引小車進行配平。(4)頂升作業時應在白天進行,且只允許風力在四級以下進行。若作業過程中,突然遇上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頂升作業,并連接好拆除部位、回轉過渡節和塔身,使上下塔身成一整體。(5)頂升前必須按頂升高度預先往上抽放電纜,其放松的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做好電纜固定工作。(6)頂升過程中,應把【可轉制動器剎緊,嚴禁做上部回轉動作。(7)頂升過程中,如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操作檢查,沒有查明原因和排除故障以前,不得進行頂升作業.(8)安裝標準節連接銷軸(連接瓦)以前,嚴禁任何起升動作。(9)仔細觀察油壓力表讀數,發現異常及時檢查。DL5009.1一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3施工現場5文明施工10起重與運輸13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具

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鉆床操作;.彎管機操作;.剪沖機操作;.起重叉車操作;.電焊機操作;.電動無齒鋸操作;.電動砂輪機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鉆床安全操作:1)使用鉆床時嚴禁帶手套、袖口應扎緊;2)鉆具工作應固定牢固,薄件和小件施鉆時不得直接用手扶持;3)鉆頭轉動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鐵屑或用手接觸轉動部分;4)定期潤滑機器、定期檢查傳動部件、定期緊固。(2)彎管機安全操作:1)在使用前根據所需要求調好行程開關;2)啟動電源后,先讓彎管機進行空載運轉,待轉動正常后方可帶負荷工作;3)開機運行中,嚴禁用手腳接觸其轉動部分;4)機器長時間運行,必須定期檢查各部件的螺栓、螺帽是否緊固,電源線接線是否松動、脫落;5)根據管子直徑先選擇合適的插孔位置,嚴禁超范圍使用。(3)剪沖機安全操作:1)在啟動機器前,必須清除機器周圍妨礙操作物品;2)機器啟動后,應空載運轉lOmin以上,并對各部分運行情況進行詳細地檢查,如發現不正常現象,必須停機進行調整或檢修;3)機器空運轉前,應檢查各潤滑部位是否正常,各操作機構是否符合要求,如發現機構失靈現象,立即檢修;4)在進行工作前,應按調整注意事項將機器調整好,并按型材刀具使用說明選取刀具進行安裝;5)電動機因故自動斷路時,應首先檢查機器各部位結構是否正常。若不正常,應分析原因消除缺陷,恢復正常后再操作運行;6)使用機器時應嚴格掌握機器允許沖剪的各種最大型材與最大孔徑,嚴格按照所使用機械規定的抗拉極限要求進行。(4)起重叉車安全操作:1)操作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取得駕駛證方可操作。2)操作人員應熟知各種安全規程及交通法規,并嚴格執行.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3—1997《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國家電網安監[2005]83號《國家電網安全工作規程》電建[1995]671號《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

3)熟知叉車各部件性能及工作情況■4)發動機添燃油及保養維護時必須熄火。5)冬季必須做好車輛的防凍工作。6)使用前檢查制動器、轉向燈、喇叭、照明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7)作業時,先松開制動手柄,然后起步、行駛。試驗停車制動器是否良好,門架起升傾斜是否正常,轉向是否轉變靈活。8)不允許提升、傾斜兩個動作同時操縱。9)停車將貨叉降落平貼地面,手柄放置中間位置,換檔手柄放置空檔,拉緊手制動器,停熄發動機。(5)電焊機操作:1)電焊機操作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持有上崗證。2)電焊機有專用接線開關,機體外殼必須接地。3)電焊機工作前,應檢查各部位螺絲有無松動,各部接線連接是否正常、牢固。4)連接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銘牌規定。5)電焊機啟動時,焊鉗和焊件不得接觸,以防短路。調節電流及變換電流時,應在空載情況下進行。6)工作完畢后及時切斷電源,并將地線和手把線分開盤好。(6)砂輪機使用操作:1)使用前應檢查砂輪有無外傷、裂紋,然后進行空轉試驗,無問題后方可使用;2)使用時,操作者精力要集中,需戴防護鏡;3)禁止使用砂輪側面磨削,使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側面;4)不得兩人同時使用一個砂輪;5)砂輪片有效半徑磨損達2/3時必須更換。(7)砂輪切割機使用操作:1)操作前詳細檢查各部件及防護裝置是否完好。2)開動時,不要碰到材料;試轉時,人不能正對無齒鋸片。3)當停止轉動時,若發現有異常噪聲或振動應立即關閉電源。4)啟動時會產生慣力,操作時應用右手操作切割機,用左手來打開電源開關,操作人員須戴防護目鏡,安全帽等。5)工件必須夾緊,較長工件的另一端應使用墊塊墊住。6)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太接近旋轉的無齒鋸片,更不可與之觸碰;當改變工況時,一定要先關閉電源且鋸片停轉后方可進行。7)安裝無齒鋸片前,先檢查電機旋轉方向是否同保護罩指示方向相同。8)操作人員不準站在與無齒鋸片對正的位置,使用時用力均勻平衡,不能用力過猛;當速度降低時,應適當減少用力。9)工件剛切斷時,切斷處溫度較高;切不可用手去摸,以防燙傷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31997《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國家電網安監[2005]83號《國家電網安全工作規程》電建[1995]671號《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第七節電力建設常用電動工具使用安全措施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手電鉆使用;.沖擊電鉆使用;.磨光機使用;.電動扳手使用;.電動切割機使用;.電熱吹風機使用;.電烙鐵使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絕緣測試,其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MQ。使用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2)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3)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保證其外殼、手柄無裂縫、破損。(4)電源開關及電源線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軟橡套電纜。(5)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有必要的、合格的輔助絕緣用品;在潮濕地帶或金屬容器內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有相應的絕緣措施,并有專人監護。(6)使用的電動工具應保證電氣保護裝置完好;機械防護裝置完善;開關動作正常、靈活、無破損。(7)磨光機使用前應檢查砂輪有無外傷、裂紋,然后進行空轉試驗,無問題后方可使用。使用時,操作者精力要集中,需戴防護鏡;砂輪磨片有效半徑磨損達2/3時必須更換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3—1997《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國家電網安監[2005]83號《國家電網安全工作規程》電建[1995]671號《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第八節電力建設常用起重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鏈條葫蘆使用;.鋼絲繩使用;.卸卡使用;.卷揚機操作;.吊籠使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鏈條葫蘆使用操作。(1)鏈條葫蘆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有產品合格證.2)應在檢驗周期(一年)內使用,檢查試驗應有記錄.(2)使用前應進行檢查是否符合下列要求:1)吊鉤有下列情況嚴禁使用.a危險斷面高度磨損量超過10%;b開口度增加值超過原開口度的0.25%;c鉤尾或螺紋部分有裂紋或變形。2)鏈輪、倒卡有變形嚴禁使用。3)鏈條直徑磨損達15%嚴禁使用。4)剎車片沾油脂嚴禁使用.(3)鏈條葫蘆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1)鏈條葫蘆的起重鏈不得打扭,不得拆成單取使用;2)鏈條葫蘆不得超負荷使用,拉鏈人數不得超過規定;3)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鏈條葫蘆的正下方;4)吊起的重物如需要空中停較長時間,應將手鏈拴在起重鏈上并在重物上加設保險繩;5)使用中如發生卡鏈,應將重物墊好后方可進行檢修。2.鋼絲繩使用(1)作業前進行檢查,如有以下異常禁止使用:1)1個節距間鋼絲斷5%以上時;2)扭曲、壓扁或受過火燒;3)明顯的股偏;4)表面已銹蝕或受嚴重磨損;5)斷股或斷絲較多。(2)防止打結和扭曲,防止相互纏繞和壓疊。(3)不得與物體的棱角直接接觸.(4)不得與任何帶電體接觸。(5)機械運動中的鋼絲繩不得與其他物體發生摩擦。DL5009.3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3—1997《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國家電網安監[2005]83號《國家電網安全工作規程》電建[1995]671號《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

(6)穿過滑輪的鋼絲繩子不得有接頭。(7)禁止以麻繩、鉛絲或鋼筋代替鋼絲繩作起重作業的纜風繩。DL5009.3—20023.卸卡使用《電力建設安全(D卸卡不得橫向受邊。工(2)卸卡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一邊。作規程第1部分:(3)不得將卸卡置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以襯墊并使用加大規格的卸卡。(4)嚴禁用卸卡代替滑車使用。火力發電廠》4.卷揚機使用操作DL5009.3—1997(1)卷揚機要平穩地固定在堅實的基座上。《電力建設安全(2)卷揚機上方要設置防護罩棚。工(3)由持“特種作業合格證”的專職人員操作。作規程》變電所(4)卷揚機與導向滑輪傳輸線中心線要對準。部分)(5)卷揚機工作前要進行試車。國家電網安監(6)卷揚機工作應遵循眥下規定:[2005]83號《國1)嚴禁向滑輪上套鋼絲繩;家電網安全工作2)嚴禁在滑輪或卷筒附近用手持行走的鋼絲繩:規程》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鋼絲繩及在導向滑輪內側逗留或通過。電建[1995](7)工作完畢切斷電源后操作人員方可離開。671號《電力建5.吊籠使用設安全施工管理(1)起重機懸吊載人吊籠時,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2)每次使用前,吊籠都要進行外觀檢查和試吊.(3)吊籠要四點均衡受力起吊,吊籠要能承受最大設計載荷的方位.(4)起重機升降載人吊籠的動作要勻速緩慢進行,吊籠上的作業人員始終和操作司機保持信號聯系。(5)吊籠上的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帽、扎好安全帶,安全帶要掛在吊鉤上。作業時,吊籠下方系溜繩,保證吊籠平穩不搖晃。(6)吊籠要有18cm高檔腳板,防止材料墜落,下方人員嚴禁在吊籠危險區內逗留或通過。(7)操作司機要全神貫注,不得離開操作崗位。6.汽車吊使用操作(1)起吊物應綁掛牢固,不得偏拉斜吊。(2)起吊前檢查吊車是否支牢,吊臂在起重半徑內旋轉是否受阻,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起吊。(3)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附近作業時,使用吊籠載人工作時,均應辦理安全施工工作票。(4)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5)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逗留或通過。(6)起重機吊運重物不得從人員的頭頂上方通過.(7)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的物件不能起吊。(8)遇雪、大霧、大雨、大風天氣時,盡量不進行起吊作業。(9)如起重機在作業時發生故障,應先將重物放下,再進行檢修規定》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起重崗位操作;.起架崗位操作;.專業起重施工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起重崗位操作(1)起重工要由持證及有經驗的起重人員擔任。(2)起重工應熟悉16?50t汽車起重機和10?60t龍門吊的機械性能。(3)必須掌握標準的《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并經培訓考試合格。(4)起重工發出的指揮信號要清晰、準確,哨子與旗子并用。(5)指揮人員要站在起重機操作人員能看清指揮信號且安全的位置上,必要時,應設中間傳遞信號人員。(6)在高空用對講機指揮吊車時,要設定專用頻道,并有防止對講機突然斷電的應急措施。(7)開始起吊和最后降落就位時,要使用微動信號指揮。2.起架崗位操作(1)凡經醫生診斷,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的病癥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2)高空作業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并經過三級教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3)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將預防高處墜落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的重要內容,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后,方可開工。(4)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合格防護用品;使用安全帶時必須系掛在作業上部牢靠處。(5)遇六級以上強風或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搭設腳手架等工作。(6)夜間光線不足時,應先設置照明后方可開工,盡量避免夜間作業。(7)腳手架搭設時,立桿應垂直,橫桿平行并與立桿成直角搭設,架子應牢固可靠,必要時加斜撐,腳手板應滿鋪,不應有空隙和探頭板,并設1.05m高欄桿,中間要拉安全繩。(8)用組合式腳手架搭設時,不論架子大小,都必須與牢固構筑物相連接。用鋼管搭設腳手架時,當搭設高度超過25m時,要設置橫向連墻桿,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定性。(9)架手架搭設距帶電線路和設備必須保持可靠安全距離.(10)腳手架搭載應滿足270kg/mi并經使用部門檢驗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杳和維護。(1D腳手架拆除前,要在四周拉設警戒繩,并設專人監護,拆除時,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從高處向下拋鋼管等物品,嚴禁將腳手架整體推倒。(12)腳手架拆除完畢,要及時清理現場,堅持文明施工。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DL5009.31997《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國家電網安監[2005]83號《國家電網安全工作規程》電建[1995]671號《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

(13)腳手架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1)有足夠的面積,能滿足工人操作,堆放材料和運輸的需要;2)要堅固、穩定,保證施工期間在所規定的荷載作用下或在氣候條件的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能保證使用安全;3)構造合理簡單,搭設、拆除和搬運要方便。3.起重專業安全施工要求(1)高處作業時,衣著靈便,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防護用品齊全并正確使E用。(2)冬季登高作業前,應注意先要清理掉鞋底可能沾有的泥巴。霜、雪天要先清掃掉作業場所的霜或雪,并采取防滑措施。(3)高處作業場所附近有帶電體時,傳遞物體的繩索必須是干燥的尼龍繩或麻繩。(4)在搭設、拆除腳手架的整個作業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使用安全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5)不得隨便拆除別人的腳手架設施,必須拆除時,耍請示主管同意,并做好措施,再進行拆除。(6)選擇合理且安全的吊裝方法.禁止用單根繩起吊。(7)選擇的吊點強度必須足以承受吊物的重量.(8)起吊角度的增加會引起負荷的增加,千斤繩的夾角一般不得大于90。,最大不得超過120°。(9)千斤繩不得與重物的棱角接觸,要加墊物.(10)禁止用腳手架作為起吊物的承力點。(11)起吊大件要在吊離地10cm時暫停起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是完好后再起吊.(12)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要在吊件上拴上溜繩.(13)用手拉鏈條葫蘆長時間懸掛重物耍加保險繩。(14)大雪、大霧、大雨、六級及以上的大風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進行起吊作業。(15)起重機在輸電線下方或其附近作業,使用吊籠載人作業,均應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16)用尼龍吊帶吊物時,不應打結和通過扎眼連接在一起使用,打結會降低50%以上的強度。(17)鋼絲繩斷股或斷絲較多時禁止使用.(18)嚴禁起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的物體。(19)在腳手架上鋪腳手板時,要隨鋪隨封牢,未封牢時嚴禁在上面走動。(20)搭設腳手架豎井時,隨著搭設高度的增加,要隨時設置橫向連墻桿。(21)腳手架搭設時,距帶電線路和設備必須保持可靠距離。(22)拆除腳手架時,嚴禁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23)保護良好的文明施工習慣,使作業場所保持整齊、清潔。(24)施工人員要按照每天的作業計劃領用設備和材料,做到當天領當天用完。(25)現場使用鏈條葫蘆、千斤繩等工器具,不用時要掛好或擺放整齊。(26)現場搭設腳手架用材料一定要碼放整齊成形,切忌亂攤亂放。(27)腳手架拆除完畢,要隨干隨清,現場保持清潔、衛生D1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D1.50093—1997《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國家電網安監[2005]83號《國家電網安全工作規程》電建[1995]671號《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第二章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措施卡第一節鋼筋混凝土現澆框架結構主廠房施工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高空墜落;.觸電:.碰傷和砸傷;.腳手架倒塌;.火災和燙傷;.跌倒:.構件斷裂和倒塌;.起重機械指揮和操作違章:.鋼筋網架倒塌;10高空落物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安全管理要求(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考核、總結安全工作。(2)明確安全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3)建立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制定檢查監督辦法,做好各項活動記錄。(4)做好開工前的安全和技術培訓工作,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5)開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參加交底人員要在記錄簿上簽字。(6)要建立安全例會和班前站班會制度,做到查衣著、查“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查精神狀態,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即“三查”、“三交”.(7)安全設施要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要制定明確的安全獎罰制度。(10)交叉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和安全可行的措施。(11)做好防雷電、防風、防雨、防火、防滑、防暑降溫措施。(12)動火作業、物件抬吊、電氣檢修等需辦理安全作業票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辦理安全作業票。(13)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駕駛員、特殊機械操作員等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施工。2.現場安全施工要求(D所有施工人員班前嚴禁喝酒,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手持式工具必須用工具包攜帶。(2)手架搭設嚴格按規范進行搭設,搭設后應經施工及使用部門驗收并掛牌后方可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

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查和維護。坡道、平臺、過道,要嚴格按規定設置欄桿、擋腳板、防滑條、安全網。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

(3)起重機械必須經驗收和試吊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所有用電設施必須由合格電工負責接線維修,嚴禁無證接線、檢修,所有電盤一律上鎖、掛牌。施工用電器必須裝設合格漏電保護器。(5)在高處綁扎鋼筋時應搭設架子和馬道,在高處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嚴禁進行粗鋼筋的校直工作及垂直交叉施工。搬運鋼筋時與電氣設施應保持安全距離,嚴防碰撞,在施工過程中嚴防鋼筋與任何帶電體接觸。(6)框架結構高處澆灌混凝土時,使用溜槽或串筒。串筒應盡量垂直放置,串筒之間應連接牢固。串筒連接較長時,掛鉤應予加固。嚴禁攀登串筒疏通混凝土.(7)模板拆除時,要用繩子將模板吊下,嚴禁高空直接上下拋擲任何物件。(8)吊裝前應根據構件的重量確定相應的起吊工具,所有機具的操作必須由考試合格人員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指揮人員必須由經培訓并考核的取證人員擔任。(9)從事氣焊、氣割作業,氧氣瓶、乙快瓶間距不得小于10m,減壓器的螺紋應良好,高低壓表有效,指針靈敏,且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閥應完好可靠。施工時應配置適量消防器材。(10)舉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每道工序施工前都有安全交底。堅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安全監督制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才能施工.(1D腳手架、平臺、過道、已施工完的結構上嚴禁超負荷堆放構件、材料或站人等。對承載能力不明的結構,在堆放物件之前要進行受力驗算。(12)塔吊、電梯、提升裝置等按規范規定設置避雷針和接地。(13)施工計劃安排要參照天氣預報情況,遇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停止露天施工作業。(14)大風、雨天氣過后,應對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3.現場文明施工要求(1)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陡坎、深坑及帶電區應有護欄,并掛好警示牌。現場設置的各種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挪動或移做它用。(2)施工現場保持清潔,垃圾、廢料應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3)施工道路應堅實平坦通視。危險地段應設“危險”、“禁止通行”等標志。(4)現場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地點停放整齊,符合施工現場運輸及消防要求。(5)現場拆除的模板、腳手架、鋼管及其他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回收。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

第二節大型設備基礎施工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1.碰傷、砸傷、擠傷:2、觸電;3、基坑塌方和水淹;4、滑倒或跌到;5、火災、燒傷、燙傷:6、中暑;7、施工機械操作違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害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安全管理要求(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考核、總結安全工作。(2)明確安全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3)建立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制定檢查監督辦法,做好各項活動記錄。(4)做好開工前的安全和技術培訓工作,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5)開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參加交底人員要在記錄簿上簽字。(6)要建立安全例會和班前站班會制度,做到“三查”、“三交”。(7)安全設施要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要制定明確的安全獎罰制度.(10)交叉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和安全可行的措施。(11)做好防雷電、防風、防雨、防火、防滑、防暑降溫措施。(12)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駕駛員、特殊機械操作員等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施工.2.現場安全施工要求(1)施工前加強施工人員的交底和培訓。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及操作工要持證上崗;施工前由技術員進行詳盡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做到每個人對施工措施熟悉。(2)所有施工人員班前嚴禁喝酒,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手持式工具必須用工具包攜帶。(3)施工時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4)基坑開挖要根據土質留出邊坡,防止塌方;在基坑上沿設置擋水沿,在基坑底部靠邊位置設置排水溝和集水坑,防止基坑被淹。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

安全措施規程規定(5)所用機械要經過檢驗合格,現場專人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每天定期檢杳,保證機械正常工作,電動機械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6)在工作臺上彎鋼筋時,工作臺上的鐵屑應及時清理,以防鐵屑飛濺人眼。(7)鋼筋碰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碰焊時嚴禁帶電調整電流;室內應配備滅火器材。(8)多人抬運鋼筋時,起、落、轉、停等動作應一致。穿鋼筋應有統一指揮并互相聯系。(9)鋼筋綁扎和模板施工支撐系統要經過計算,防止鋼筋網架和模板倒塌。(10)電動振動器的電源應采用絕緣良好的軟橡膠電纜,開關及插頭應完整、絕緣良好。嚴禁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搬移振動器或暫停作業時應將電源切斷。(11)施工用電由專職電工負責,接線方式正確,線路行走清晰有序,現場電動設備均必須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的要求進行施工。(12)混凝土振搗器操作人員必須配備絕緣手套,穿絕緣鞋。(13)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基坑四周及時設置警戒線。雨季施工要加強電氣絕緣檢查。(14)各工種施工時,首先檢杳腳手架與腳手板的安全可靠性。腳手板用8號鐵絲綁扎在架子上,嚴禁出現探頭板,走道板要鋪滿,腳手架嚴格按安全規程搭設。腳手架與鋼管要合格,有損壞、強度不足的腳手板嚴禁使用。(15)泵車必須有專人指揮,信號明確,以保證操作安全。(16)現場道路要暢通,車輛行走路線(坡道)保持穩固、防滑。施工用車輛要遵守行車規程中的有關規定。(17)拆除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時,應先檢杳基坑邊坡的穩定性,在確認安全或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模板、腳手架拆除要由專人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18)舉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每道工序施工前都有安全交底。堅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安全監督制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才能施工。(19)施工計劃安排要參照天氣預報情況,遇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停止露天施工作業。(20)大風、雨天氣過后,應對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3.現場文明施工要求(1)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陡坎、深坑及帶電區應有護欄,并掛好警示牌。現場設置的各種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挪動或移作它用.(2)施工現場保持清潔,垃圾、廢料應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3)施工道路應堅實平坦通視。危險地段應設“危險”、“禁止通行”等標志。(4)現場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地點停放整齊,符合施工現場運輸及消防要求。(5)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現場拆除的模板、腳手架、鋼管及其他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回收。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

第三節地下溝道施工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碰傷、砸傷、擠傷;.觸電;.滑倒或跌到:.火災、燒傷、燙傷;.中暑:.施工機械操作違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害;.塌方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安全管理要求(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考核、總結安全工作。(2)明確安全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3)建立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制定檢查監督辦法,做好各項活動記錄。(4)做好開工前的安全和技術培訓工作,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5)開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參加交底人員要在記錄簿上簽字。(6)要建立安全例會和班前站班會制度,做到“三查”、"三交”。(7)安全設施要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要制定明確的安全獎罰制度.(10)交叉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和安全可行的措施。(11)做好防雷電、防風、防雨、防火、防滑、防暑降溫措施。(12)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駕駛員、特殊機械操作員等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施工.2.現場安全施工要求(1)施工前加強施工人員的交底和培訓。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及操作工要持證上崗;施工前由技術員進行詳盡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做到每個人對施工措施熟悉。(2)所有施工人員班前嚴禁喝酒,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手持式工具必須用工具包攜帶.(3)施工時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4)所用機械要經過檢驗合格,現場專人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每天定期檢杳,保證機械正常工作,電動機械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5)基槽開挖要根據土質留出邊坡,防止塌方:在基槽上沿設置擋水沿,在基槽底部靠邊位置設置排水溝和集水坑,防止基槽被淹。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程1安全措施規程規定(6)在工作臺上彎鋼筋時,工作臺上的鐵屑應及時清理,以防鐵屑飛濺人眼。(7)鋼筋碰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碰焊時嚴禁帶電調整電流;室內應配備滅火器材。(8)多人抬運鋼筋時,起、落、轉、停等動作應一致。穿鋼筋應有統一指揮并互相聯系。(9)鋼筋綁扎和模板施工支撐系統要經過計算,防止鋼筋網架和模板倒塌。(10)電動振動器的電源應采用絕緣良好的軟橡膠電纜,開關及插頭應完整、絕緣良好。嚴禁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搬移振動器或暫停作業時應將電源切斷。(11)施工用電由專職電工負責,接線方式正確,線路行走清晰有序,現場電動設備均必須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的要求進行施工。(12)混凝土振搗器操作人員必須配備絕緣手套,穿絕緣鞋。(13)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溝道兩側及時設置警戒線。雨季施工加強電氣絕緣檢查。(14)各工種施工時,首先檢查腳手架與腳手板的安全可靠性。腳手板用8號鐵絲綁扎在架子上,嚴禁出現探頭板,走道板要鋪滿,腳手架嚴格按安全規程搭設。腳手架與鋼管要合格,有損壞、強度不足的腳手板嚴禁使用. '(15)泵車必須有專人指揮,信號明確,以保證操作安全。(16)現場道路要暢通,車輛行走路線(坡道)保持穩固、防滑。施工用車輛要遵守行車規程中的有關規定。(17)拆除模板時,應先檢查基坑邊坡的穩定性,在確認安全或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模板、腳手架拆除要由專人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18)舉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每道工序施工前都有安全交底。堅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安全監督制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才能施工。(19)施工計劃安排要參照天氣預報情況,退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停止露天施工作業。(20)大風、雨天氣過后,應對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3.現場文明施工要求(1)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陡坎、深坑及帶電區應有護欄,并掛好警示牌。現場設置的各種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挪動或移作它用。(2)施工現場保持清潔,垃圾、廢料應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3)施工道路應堅實平坦通視。危險地段應設“危險”、“禁止通行”等標志。(4)現場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地點停放整齊,符合施工現場運輸及消防要求。(5)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現場拆除的模板、腳手架、鋼管及其他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回收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

第四節水泵房施工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觸電;.碰傷和砸傷;.腳手架倒塌;.火災和燙傷;.滑倒和跌倒;.構件斷裂和倒塌;.起重機械指揮和操作違章;.鋼筋綁扎施工鋼筋網架倒塌。.上下交叉作業時高空落物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安全管理要求(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杳、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考核、總結安全工作。(2)明確安全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3)建立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制定檢查監督辦法,做好各項活動記錄。(4)做好開工前的安全和技術培訓工作,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5)開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參加交底人員要在記錄簿上簽字。(6)要建立安全例會和班前站班會制度,做到“三查”、“三交”。(7)安全設施要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要制定明確的安全獎罰制度.(10)交叉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和安全可行的措施。(1D做好防雷電、防風、防雨、防火、防滑、防暑降溫措施。(12)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駕駛員、特殊機械操作員等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2.現場安全施工要求(1)施工前加強施工人員的培訓。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及操作工要持證上崗;施工前由技術員進行詳盡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做到每個人對施工措施熟悉。(2)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手持式工具必須用工具包攜帶。(3)施工時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酒后嚴禁進入施工現場。(4)所用機械要經過檢驗合格,現場專人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每天定期檢查,保證機械正常工作,電動機械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5)起重機械必須經驗收和試吊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安全措施規程規定(6)在工作臺上彎鋼筋時,工作臺上的鐵屑應及時清理,以防鐵屑飛濺入眼。(7)鋼筋碰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碰焊時嚴禁帶電調整電流:室內應配備滅火器材。(8)多人抬運鋼筋時,起、落、轉、停等動作應一致。穿鋼筋應有統一指揮并互相聯系.(9)水泵房地下部分施工,宜安排在枯水季節或地下水位較低時進行。(10)施工過程中應與當地氣象臺、水文站取得聯系,及時掌握氣象和水文變化情況。(11)電動振動器的電源應采用絕緣良好的軟橡膠電纜,開關及插頭應完整、絕緣良好.嚴禁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搬移振動器或暫停作業時應將電源切斷。(12)施工用電由專職電工負責,接線方式正確,線路行走清晰有序,現場電動設備均必須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的要求進行施工。(13)混凝土振搗器操作人員必須配備絕緣手套,穿絕緣鞋。(14)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基坑四周及時設置警戒線。雨季施工加強電氣絕緣檢查。(15)各工種施工時,首先檢杳腳手架與腳手板的安全可靠性。腳手板用8號鐵絲綁扎在架子上,嚴禁出現探頭板,走道板要鋪滿,腳手架嚴格按安全規程搭設。腳手架與鋼管要合格,有損壞、強度不足的腳手板嚴禁使用。(16)泵車必須有專人指揮,信號明確,以保證操作安全。(17)現場道路要暢通,車輛行走路線(坡道)保持穩固、防滑。施工用車輛要遵守行車規程中的有關規定。(18)拆除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時,應先檢查基坑邊坡的穩定性,在確認安全或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模板、腳手架拆除要由專人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19)吊裝前應根據構件的重量確定相應的起吊工具,所有機具的操作必須由考試合格人員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指揮人員必須由經培訓并考核的取證人員擔任。(20)從事氣焊、氣割作業,氧氣瓶、乙快瓶間距不得小于10m,減壓器的螺紋應良好,高低壓表有效,指針靈敏,且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閥應完好可靠。施工時應配置適量消防器材。(2D舉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每道工序施工前都有安全交底。堅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安全監督制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才能施工。(22)施工計劃安排要參照天氣預報情況,遇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停止露天施工作業。(23)大風、雨天氣過后,應對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3.現場文明施工要求(1)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陡坎、深坑及帶電區應有護欄,并掛好警示牌。現場設置的各種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挪動或移作它用.(2)施工現場保持清潔,垃圾、廢料應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3)施工道路應堅實平坦通視。危險地段應設“危險”、“禁止通行”等標志。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17、20、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r.fi'i(4)現場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地點停放整齊,符合施工現場運輸及消防要求。(5)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現場拆除的模板、腳手架、鋼管及其他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回收第五節門窗工程施工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

工作危險點.高空墜落;.觸電;.碰傷、砸傷、擠傷;.滑倒和跌倒;.門窗變形、滑落、傾倒;.上下交叉作業時高空落物;.使用射釘槍操作不當,造成傷害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安全管理要求(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考核、總結安全工作。(2)明確安全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3)建立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制定檢查監督辦法,做好各項活動記錄。(4)做好開工前的安全和技術培訓工作,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5)開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參加交底人員要在記錄簿上簽字。(6)要建立安全例會和班前站班會制度,做到“三查”、“三交”。(7)安全設施要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要制定明確的安全獎罰制度。(10)交叉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和安全可行的措施。(11)做好防雷電、防風、防雨、防火、防滑、防暑降溫措施。2.現場安全施工要求(1)施工前加強施工人員的交底和培訓。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施工前由技術員進行詳盡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做到每個人對施工措施熟悉。(2)施工時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酒后嚴禁進入施工現場。(3)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手持式工具必須用工具包攜帶。(4)所用機械要經過檢驗合格,現場專人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每天定期檢查,保證機械正常工作,電動機械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5)施工用電由專職電工負責,接線方式正確,線路行走清晰有序,現場電動設備均必須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的要求進行施工。(6)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22*早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

(7)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8)使用射釘槍時,嚴禁用手掌推壓釘管;在使用結束時或更換零件、斷開射釘槍之前,不準裝射釘彈。擊發時應將射釘槍垂直緊壓于作業面上。第一次擊發出現彈不發時,應重新進行第二次擊發;經兩次扣動扳機子彈還不能擊發時,應保持原射擊位置數秒鐘后,再將射釘彈退出。(9)嚴禁用門窗框作為安全帶、固定物體或起吊物件的生根點。3.現場文明施工要求(D施工現場設置的各種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挪動或移作它用。(2)門窗安裝好后,要做好保護工作,嚴禁隨意敲打或支搭腳手工具;不得由窗口運送砂漿等建筑材料,或由窗口拋扔建筑垃圾。(3)現場保持清潔,垃圾、廢料應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3、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

第六節安全網安裝與拆除單位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高空墜落;.碰傷、砸傷、擠傷;.雷擊和大風;.上下交叉作業時高空落物;.安全網損壞或搭設不牢固;.安全網固定支架倒塌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安全管理要求(D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考核、總結安全工作。(2)明確安全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3)建立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制定檢查監督辦法,做好各項活動記錄。(4)做好開工前的安全和技術培訓工作,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5)開工前必須時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參加交底人員要在記錄簿上簽字。(6)要建立安全例會和班前站班會制度,做到“三查”、“三交“。(7)安全網要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要制定明確的安全獎罰制度。(10)做好防雷電、防風、防雨,防火、防滑、防暑降溫措施。2.現場安全施工要求(D施工前加強施工人員的交底和培訓。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肉;施工前由技術員進行詳盡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做到每個人時施工措施熟悉。(2)所有施工人員班前嚴禁喝酒,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叫必須扎好安全帶,手持式工具必須用工具包攜帶。(3)施工時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4)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定搭設安全網。安全網分為平支網和立掛網兩種。安全網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內不得存留雜物。(5)安全網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kg/cm?稈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6)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網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nl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下方不得堆物品。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安全措施規程規定(7)在施工20nl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安全網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邊沿50?60cm。(8)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與架子固定。(9)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排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防護.(10)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口,并盡量繃直,內門要與建筑物鎖牢。(11)在施工程的電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樓梯口,除必須設金屬可開啟式安全防護門外,還應在井口內首層并每隔4層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網。(12)無法搭設水平安全網的,必須逐層立掛密目安全網全封閉。搭設的水平安全網,直至沒有高處作業時方可拆除。(13)搭設安全網的固定支架必須牢固可靠,拆除時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拆除前技術負責人要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要有專業人員進行施工,并派專人監護。(14)拆除支架和安全網時,要防止高空落物,不得向下拋擲物件。在施工區域要設置安全警界,防止人員進入。(15)各道安全網要一次拆除徹底,不得留下尾巴。(16)舉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每道工序施工前都有安全交底。堅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安全監督制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才能施工.(17)施工計劃安排要參照天氣預報情況,遇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停止露天施工作業。(18)大風、雨天氣過后,應對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

第七節外用電梯施工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任務工作票編號工作危險點.觸電;.碰傷和砸傷;.滑倒和跌倒;.起重機械指揮和操作違章;.不按規范及措施施工導致損傷;.上下交叉作業時高空落物:.安裝與拆除電梯時造成傷害;.高空落物和高空墜落安全措施規程規定1.安全管理要求(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考核、總結安全工作.(2)明確安全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3)建立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制定檢查監督辦法,做好各項活動記錄。(4)做好開工前的安全和技術培訓工作,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5)開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參加交底人員要在記錄簿上簽字。(6)要建立安全例會和班前站班會制度,做到“三查”、“三交”.(7)安全設施要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要制定明確的安全獎罰制度。(10)交叉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和安全可行的措施。(11)做好防雷電、防風、防雨、防火、防滑、防暑降溫措施。(12)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駕駛員、特殊機械操作員等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施工■2.現場安全施工要求(1)施工前加強施工人員的交底和培訓。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及操作工要持證上崗;施工前由技術員進行詳盡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做到每個人對施工措施熟悉。(2)施工時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監護人由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酒后嚴禁進入施工現場。(3)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手持式工具必須用工具包攜帶。(4)電梯周圍5m以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燃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坑、槽。電梯地面進料口應搭設防護棚。(5)嚴禁利用電梯的井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電梯無關的物品。(6)同一現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電梯5m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第1、2、3^4、5、6、7、8、13、2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第一篇火力發電工程1(7)電梯安裝前,應按要求做好基礎、電源、光源、工具和電梯進場道路及堆放場地的準備工作。續表安全措施規程規定

(8)清點和檢查施工電梯的內外梯籠、配重、鋼絲繩、井架、橫豎支撐、過橋、圍欄等應齊全完好,不符合應更換或修理。(9)檢查電梯井架與建筑物連接處的預埋件的強度,必須符合規定。(10)在梯籠下面作業時,必須用枕木支撐牢固。(11)安裝、拆卸必須專人統一指揮,作業區上方及地面10m范圍內設禁區并設專人監護。(12)電梯在重新安裝以前(轉移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檢修和調試限速器。若使用期滿1年,應重新檢修、調試。(13)在梯籠頂部進行安裝、拆卸和檢修作業時,必須使用可移動電鈕。(14)在安裝拆卸時,嚴禁超過架設載荷量(即無配重時的載荷量)的規定。(15)用起重機安裝、拆卸井架時,組裝井架不得超過四節。(16)安裝吊桿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梯籠。(17)拆卸井架時,必須先吊好井架,再松下梯籠上部螺栓,導向輪必須降到應拆下井架之下。(18)橫豎支撐的安裝與拆卸,必須隨井架高度同步進行。(19)安裝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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