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第一階段同步檢測試卷(含答案和解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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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22022年9月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第一階段同步檢測試卷(含答案和解析)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某有限責任公司欲設立董事會及董事長,則:A、董事可以由該公司股東會選舉,也可以由公司董事長指定B、董事會成員可以為15人C、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須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參考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38條第1款第(二)項規定,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可見,董事應由該公司股東會選舉,故A選項錯誤,不當選。第4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可見,B選項中“15人”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C選項中“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13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故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2、關于行政法規制定程序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行政法規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審查、決定和公布,立項不屬于行政法規制定程序B、幾個部門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規送審稿報送國務院,應當由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C、對重要的行政法規送審稿,國務院法制辦經國務院同意后向社會公布D、行政法規應當在公布后30日內由國務院法制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參考答案】:C3、甲向乙于5月1日發出一要約,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發出撤回通知。要約于5月5日至乙處,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閱。撤回通知則于5月6日到達乙處,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則此要約:A、有效,因為要約已先于撤回通知到達乙B、有效,因為要約發出后不得任意撤回C、無效,因為撤回通知和要約同時到達乙D、無效,因為要約已被撤銷【參考答案】:D【解析】:要約的撤回需撤回通知先于要約到達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才發生效力,要約的撤銷需撤銷通知在承諾人作出承諾之前達到即發生效力。本題中,甲的要約于5月5日到達乙處,其撤回通知于5月6日到達乙處,但乙于5月7日才返回家中,該撤回通知發生要約撤銷的效力,故要約無效,只有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4、在《海商法》中,當船舶抵押權、船舶留置權、船舶優先權同時存在時,其受償順序應如何排列?A、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船舶留置權B、船舶抵押權、船舶優先權、船舶留置權C、船舶優先權、船舶留置權、船舶抵押權D、船舶抵押權、船舶留置權、船舶優先權【參考答案】:C【解析】:《海商法》第25條第1款規定:“船舶優先權先于船舶留置權受償,船舶抵押權后于船舶留置權受償。”故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ABD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5、某區工商局欲對某企業進行處罰,但認為事關重大,于是請示某市工商局,某市工商局在進行調查研究后,對請示作出批復,同意處罰。于是某區工商局就對該企業作出了停業處罰。該企業不服,欲提起訴訟,請問應以誰為被告?()A、某區工商局B、某市工商局C、以某區工商局和某市工商局為共同被告D、以某區工商局或某市工商局為被告【參考答案】:A【解析】因為對外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是由某區工商局作出的,所以應以其為被告。6、債權人胡某下落不明,債務人沙某難以履行債務,遂將標的物提存。沙某將標的物提存以后,該標的物如果意外毀損、滅失,其損失應由誰承擔?A、應由胡某承擔B、應由沙某承擔C、應由沙某與胡某共同承擔D、應由提存機關承擔【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題存標的物風險的承擔。《合同法》第103條第1款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債務人提存標的物后,其債務即已清償,自無需承擔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提存機關對于提存物并無利益,亦不應承擔風險。7、甲、乙在火車上相識,甲怕自己到站時未醒,請求乙在A站喚醒自己下車,乙欣然同意。火車到達A站時,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時下車,為此支出了額外費用。甲要求乙賠償損失。對此,應如何處理?A、由乙承擔違約責任B、由乙承擔侵權責任C、由乙承擔締約過失責任D、由甲自己承擔損失【參考答案】:D【解析】: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本題中甲乙雙方之約定并不構成合同關系,更不屬于侵權行為,所以應選D。8、甲是某國家安全機關干部,涉嫌受賄被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在偵查過程中,甲的律師要求會見甲,但本案涉及國家秘密,應經過誰批準?()。A、國家安全機關B、公安機關C、人民檢察院D、看守所【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訴訟法》第96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本案涉及國家秘密,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經偵查機關批準,又因本案的偵查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故應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9、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訴訟?A、甲駕車不慎將停在路邊的乙、丙共同擁有的一輛載貨卡車撞毀,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訴甲請求其賠償損失B、某貿易公司借用一機械廠的合同專用章與某商場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后貿易公司因未能履約而被商場訴至人民法院C、因一般保證責任保證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中,債權人向被保證人主張權利D、張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產家具的工廠,因與廣大公司發生合同糾紛,該工廠遂向人民法院起訴廣大公司【參考答案】:C【解析】:《民訴意見》第56條規定:“共有財產權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權人起訴的,其他共有權人應當列為共同訴訟人。”A選項中,乙丙的共同財產受到侵害,一人起訴的,法院應當追加另一人為共同訴訟人。所以,A選項情形能夠引起必要共同訴訟,不應當選。《民訴意見》第52條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帳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B選項中,貿易公司是借用機械廠的公章與商場簽訂的合同,貿易公司和機械廠應當為必要共同訴訟人。所以,B選項不應當選。《民訴意見》第53條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在一般保證責任關系中,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以僅起訴被保證人。所以,C選項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訴訟,應當選。《民訴意見》第47條規定:“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D選項中,三人合伙成立的企業,參加訴訟的,應當列三人為共同訴訟人。所以,D選項也能引起必要共同訴訟,不應當選。10、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其與魏某的婚姻關系,法院受理該案并開庭審理,法院的下列哪個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A、案件審理的過程中,魏某提出某審判員為張某的哥哥,應當回避。對于該審判員的回避應當由院長決定,回避決定作出之前,該審判員暫停參與本案的審理工作B、如果審判員中一人被申請回避,更換審判員后,訴訟程序繼續進行C、如果魏某申請不公開審理,則法院可以不公開審理D、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合議庭評議案件后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離婚判決,對于少數人的意見記入評議筆錄,并且將合議過程向雙方當事人公開【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45條第1款第(一)項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第46條第2款規定:“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除外。”第47條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魏某提出某審判員是張某的哥哥,符合回避的情形,應當由院長決定其是否回避,并且本案不需要采取緊急措施,所以,在決定是否回避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工作。A選項正確,不應當選。在訴訟進行的過程中,如果審判員被申請回避了,更換合議庭人員后,訴訟程序繼續進行,而不是重新進行。B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第2款規定:“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C選項中,魏某和張某是離婚案件,魏某申請不公開審理,法院可以不公開審理。C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合議庭評議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評議應當制作筆錄,由合議庭成員簽名。評議中的不同意見,必須如實記入筆錄。”D選項中,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是正確的,不同意見也必須記入筆錄,但是合議的過程是秘密的,而不是公開的。所以,D選項錯誤,應當選。11、經甲公司申請,市建設局給其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該局在復核中發現甲公司在申請時報送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經超過有效期,遂依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撤銷該公司的規劃許可證,并予以注銷。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市建設局撤銷甲公司規劃許可證的行為屬于下列哪一類別?()。A、行政處罰B、行政強制措施C、行政行為的撤銷D、行政檢查【參考答案】:C12、下列關于領土取得方式和領土主權限制的判斷,符合現代國際法的是:A、在公海中通過人工建設而成的人工島嶼屬于人工添附,是符合現代國際法的領土取得方式B、租借是簽訂條約通過出租或抵押取得領土主權的方式,根據有關租借條約是否基于承租國和出租國雙方的自愿和平等,租借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不同C、外國商船在沿海國領海有權無害通過,這符合現代國際法對領土主權的限制D、殖民地人民從前殖民國或宗主國獨立出來成立新國家或加入其他國家而帶來的領土變更違反了國家主權原則,已被現代國際法所廢棄【參考答案】:C【解析】:添附必須是基于國家領土的增加領土的行為,在公海上建設人工島嶼雖然是合法的,但建設的人工島嶼不構成該國領土,故A選項錯誤。租借不是領土的取得方式,而是領土主權的限制方式,故B選項錯誤。領海無害通過符合現代國際法對領土主權的一般限制,故C選項正確。殖民地獨立取得領土主權是民族自決原則的體現,是符合現代國際法的,故D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C。13、約翰出生在乙國,其父親是甲國人,母親是丙國人,甲、丙兩國采取出生地主義,乙國采取血統主義。根據有關國際法規則,對于約翰的國籍狀況,下列何種表述是正確的?A、約翰可能同時擁有甲、乙、丙三國的國籍B、約翰僅可能同時擁有甲、乙兩國的國籍C、約翰僅可能同時擁有乙、丙兩國的國籍D、以上說法均不正確【參考答案】:D【解析】:甲、丙兩國都是采取出生地主義,即只有在該國出生的才能取得該國國籍。因為約翰出生在乙國,自然不能擁有甲國或者丙國的國籍。約翰雖然出生在乙國,但其父母都不是乙國公民,而乙國適用血統主義,所以約翰也不能取得乙國國籍。綜上所述,約翰不可能擁有甲、乙、丙三國中任一國的國籍。故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本題的應選項為D。14、關于累犯,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因故意傷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釋,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構成累犯B、乙因盜竊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滿釋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構成累犯C、丙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滿釋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構成累犯D、丁因失火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獄回家途中犯故意傷害罪。丁構成累犯【參考答案】:B15、某甲將價值5萬元的平房一間出租給某乙開設商店。某乙未與某甲商量,便將房子裝修一新,并設置了固定柜臺等設施,共花費7萬元。三年后租期屆至,乙要求甲支付7萬元裝修費,甲不同意。下面各項中不正確的是哪一項?A、房子歸甲所有,但甲應向乙支付裝修費7萬元B、房子歸甲所有,乙應根據甲的要求將房子恢復原狀C、如裝修方案經過甲的同意,則裝修費用可依雙方約定分擔D、因裝修費用高于房屋價值,考慮到效率原則,可以由乙支付5萬元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13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題中,乙未與甲商量,將房屋擅自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承擔,甲可要求乙恢復原狀,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該解釋第12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裝修方案經甲同意,則裝修費用可依雙方約定分擔,C選項正確。如果裝修費用高于房屋價值,可依據添附原理,由某乙支付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D選項正確,本題應選A選項。16、以下關于代位繼承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B、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而且沒有輩數的限制C、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繼承份額D、代位繼承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而且適用于遺囑繼承【參考答案】:D【解析】:《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所以,AC選項正確不選。《繼承法意見》25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B選項正確,不選。代位繼承制度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所以D選項錯誤,當選。17、甲因犯搶劫罪被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經一審法院審理,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甲上訴,省高級法院核準死緩判決。根據審判監督程序規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錯誤的?()A、最高法院自行對該案重新審理,依法改判B、最高法院指令省高級法院再審C、最高檢察院對該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D、省檢察院對該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訴【參考答案】:D18、下列對犯罪中止的理解正確的是:()A、甲入室盜竊時聽見樓道傳來腳步聲,便逃跑離開盜竊現場,甲跑出不遠又想返回繼續盜竊,但又怕被抓住,經反復思想斗爭,決定放棄犯罪。甲的行為構成犯罪中止B、行為人產生犯意后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但其良心發現便放棄了犯罪的念頭,該行為人成立犯罪中止C、犯罪中止的特征是“能達目的而不欲”,能否達到目的應以行為人的認識為標準進行判斷。只要行為人認為可能既遂而不愿意達到既遂,即使客觀上不可能既遂,也應當成立中止D、在結果犯場合,犯罪中止的成立要求不能發生任何犯罪結果,一旦有危害結果的發生,則是不能有效防止結果的發生,應成立犯罪未遂【參考答案】:C【考點】犯罪中止的認定【解析】A項項因聽到腳步聲而被迫停止犯罪,已經成立犯罪未遂,未遂后不可能再出現犯罪中止;B產生犯意但沒有實施犯罪行為,犯罪過程沒有開始,不成立中止;D項犯罪中止的成立不要求沒有發生任何犯罪結果,只要沒有發生既遂所要求的結果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19、甲潛入一居民家中進行盜竊時,被家中80歲的老人乙發現,乙拿起電話要報警,甲一把抓過電話摔在地上,并扯斷了電話線,說道:“老家伙,我只找點生活費,只要你不叫喚,我就不動你。”可乙要去開窗戶叫人時,又被甲推倒在地。于是乙趁甲撬柜子時,拿起剪刀朝甲刺去,致甲重傷。該老人的行為屬于:()A、正當防衛B、事后防衛C、故意傷害D、防衛過當【參考答案】:A【考點】無過當防衛【解析】雖然甲本來是打算入室盜竊,但后來由于被家中乙發現并對乙的人身已構成威脅和侵害,所以轉化成搶劫罪而不再是盜竊。根據當時的情況,乙的行為符合無過當防衛的條件要求。20、下列合同的分類符合一般的分類標準:()A、雙務合同與有償合同B、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C、要式合同與經批準、登記的合同D、無效合同與撤銷的合同【參考答案】:B【解析】:(1)與雙務合同相對應的是單務合同;與有償合同相對應的是無償合同,因此否定A項。(2)B項正確。諾成合同,雙方合意就為類。成立;實踐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的履行,已與合同融合在一起。這種分類是常見的分(3)要式合同,是指合同應當具備一定的要件,當事人應依據法律的規定完成這些要件,經批準、登記的合同不是與要式合同相對應的合同。經批準的合同,未經批準,自不產生應有的效力,而登記分為兩種情況(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4)無效合同是絕對無效的合同,而可撤銷的合同被撤銷無效,如不被撤銷,則有效,因此排除D項。21、鄭某因與某公司發生合同糾紛,委托馬律師全權代理訴訟,但未作具體的授權。此種情況下,馬律師在訴訟中有權實施下列哪一行為A、提出管轄權異議B、提起反訴C、提起上訴D、部分變更訴訟請求【參考答案】:A【解析】:民訴意見69、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托書,應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22、中國甲航空公司欲從美國波音公司購進兩架波音757客機,該兩架客機已在美國進行國籍登記,對該兩架飛機的所有權何時從波音公司轉移至甲航空公司的問題,我國法律的規定是:A、首先應當適用雙方選擇的法律B、當事人未選擇的,適用與該購機合同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C、適用美國法D、適用中國法【參考答案】:C【解析】:我國《民用航空法》第185條規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法律。”由于客機的國籍登記國是美國,飛機的所有權問題應適用美國法,故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C。23、甲方購買一批貨物,約定于6月15日提貨,但其因沒有安排好汽車而未能提貨。當天傍晚,出賣人的倉庫遭雷擊起火,貨物被燒。你認為應如何確定損失的承擔?A、出賣人,因為貨物是在其控制之下B、出賣人,因為貨物所有權沒有轉移C、買受人,因為他未能按時提貨D、雙方分擔,因為誰都沒有過錯【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買賣合同風險分配。《合同法》第143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24、關于民事權利,下列哪個選項是不正確的?A、甲被乙的狗咬傷,甲要求乙賠償的權利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與丁公司協議,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樓前建造高于該樓的建筑,丁對丙享有的此項權利具有支配性C、張某與劉某簽訂供貨合同,沒有約定履行順序,張某要求劉某交貨,劉某以張某未支付貨款為由拒絕履行,劉某行使的權利是抗辯權D、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受欺詐訂立的合同要求撤銷合同的權利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參考答案】:A【解析】:A選項甲行使的權利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具有排他性,錯誤,當選。B選項丁對丙享有的權利為地役權,作為物權的一種,具有支配性,正確,不當選。C選項劉某行使的權利為同時履行抗辯權,正確,不當選。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8條規定:“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條和第一百零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五年”為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D選項正確,不當選。25、人民法院在接受利害關系人財產保全的申請后情況緊急的,應當在多少小時之內作出決定?A、12B、24C、48D、72【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三款: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26、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隨即又發出一份撤回要約的E-MAIL。但甲公司的董事長剛好電腦中毒沒有登陸郵箱。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一個月,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A、要約已被撤回B、要約已被撤銷C、甲公司對要約時間作了實質性改變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間【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合同法》第17條規定,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約人。題中的“隨即”,即馬上發出撤回要約的函件,可以推定出該函與要約同時到達,雖然受要約人未看到該撤回通知,這并不影響要約撤回的法律效力,在法定期間內,到達受要約人即發生效力,既然要約已被撤回,B項的正確性被排除。27、陪審員王某參加一起案件審判。被告辯護人當庭提出被告有正當防衛和自首情節,公訴人予以否定,提請合議庭不予采信,審判長沒有就此進行調查。王某對審判長沒有征詢合議庭其他成員意見就決定不予調查,在評議時提出異議,但審判長不同意。對此,關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權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是否展開調查B、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C、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D、要求合議庭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參考答案】:D28、某公司申請其首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下列選項哪一個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的法定條件A、該債券的期限為1年B、該債券的實際發行額為6000萬元C、該公司的年資產額為1.5億元D、該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的10個月的利息【參考答案】:D【解析】:證券法第51條規定:公司申請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3)公司申請其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公司法第161條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29、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B、某影視明星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C、展銷會舉辦者,應當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D、展銷會舉辦者對本市場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54條第2款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故A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55條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故B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52條規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可見,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有法定的管理義務,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只有當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未履行有關法定義務時,才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承擔連帶責任。故D選項說法錯誤,當選。30、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內幕信息的有A、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B、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C、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20%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參考答案】:C【解析】:《證券法》第75條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末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五)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七)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由此可知,A選項屬于第七項規定的情形,所以不應當選.B選項屬于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所以不應當選.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20%末達到第五項規定的標準,所以C選項不屬于內幕信息,應當選.第67條第2款第八項規定,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由此可知,D選項屬于內幕信息,不應當選.31、對于合作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合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權的,合作他方應怎樣去做?A、不得申請專利B、可以申請專利C、可以提交仲裁裁決D、申請并獲得專利后,由不同意一方免費使用該專利【參考答案】:A【解析】:見《合同法》第340條。32、臨檢權是國家某種管轄權在公海上實施或實現的一種措施,下列關于臨檢權的說法錯誤的是:A、有權行使臨檢權的必須為一國的軍艦、軍用飛機或者其他得到正式授權的、有清楚標志可識別的政府船舶或飛機B、只有在公海上的船舶有海盜、非法廣播和船舶無國籍的情況下,一國才可行使臨檢權C、若經證明,被臨檢的船舶并未從事涉嫌行為,則對被臨檢船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臨檢國承擔國際責任D、一國的軍艦或軍用飛機等不得對他國的軍艦實施臨檢【參考答案】:B【解析】:臨檢權又稱登臨權,是指一國的軍艦、軍用飛機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權、有清楚標志可識別的政府船舶或飛機,對公海上的外國船舶(軍艦等享有豁免權除外),有合理根據認為其從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列不法情況時,擁有登船檢查及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這些不法情況為:海盜;販奴;非法廣播;船舶無國籍;雖然該船懸掛外國旗或拒不展示船旗,但事實上與該軍艦屬于同一國籍。故AD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若經證明,被臨檢的船舶并未從事涉嫌行為,則對被臨檢船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臨檢國承擔國際責任。故C選項正確。因此,本題的應選項為B。33、《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承保的“違約險”中的“約”是指下列選項中的哪一種?A、東道國公司與外國投資者簽訂的契約B、東道國公司與外國投資者所屬國政府簽訂的契約C、東道國政府與外國投資者簽訂的契約D、東道國政府與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簽訂的契約【參考答案】:C【解析】:《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承保的“違約險”的涵義1985年《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第11條承保險別(a)(iii)違約規定:“東道國政府不履行或違反與被保險人簽訂的合同,并且(a)被保險人無法求助于司法或者仲裁機關對其提出的有關訴訟作出裁決,或(b)該司法或仲裁機關未能在擔保合同根據機構的條例規定的合理期限內作出裁決,或(c)雖有這樣的裁決但未能執行。”根據上述公約有關規定,違約險是指東道國政府不履行或違反與被保險人簽訂的合同,并且使被保險人無法求助于司法或者仲裁機關對其毀約或違約提出的有關訴訟作出裁決,或該司法或仲裁機關未能在依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細則訂立的擔保合同所規定的合理期限內作出裁決,或雖有這樣的裁決但無法執行。這里的被保險人指的就是外國投資者。故應選C項。34、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對這一規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關押期間人工流產的,屬于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B、關押期間自然流產的,屬于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C、不適用死刑,是指不適用死刑立即執行但可適用死緩D、不適用死荊,既包括不適用死刑立即執行。也包括不適用死緩【參考答案】:C【考點】死刑的適用【解析】本題考了兩個知識點。一個是死刑的種類。死刑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執行。因此,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和犯罪時不滿l8周歲的人不得適用死刑,既包括不得適用死刑立即執行,也包括不得適用死刑緩期執行。另一個是對“審判時懷孕”的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如何理解“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問題的電話答復》(1991年3月18日),“審判的時候”,是指從羈押到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如果發生人工流產或自然流產的,仍視為孕婦。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對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關押期間做人工流產(無論自愿還是被迫)的,應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能判處死刑。根據這個規定,選項A、B、D都是正確的,C則是錯誤的。35、甲有私房兩間,一間作價5萬元與丙合伙辦綜合商店,另一間租給乙居住,現甲因資金困難需要用錢,欲將房屋轉讓,乙丙均予以同一價格購買,甲:A、應將整個房屋賣給乙B、應將整個房屋賣給丙C、按照房屋的使用現狀,分別賣給乙和丙D、可以任意選擇乙或丙作為購買者【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如果二者發生沖突,根據民法原理,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優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但本題中,二者不發生沖突,各自的優先購買權及于不同的房屋,故應按照使用現狀分別賣給乙和丙。36、甲、乙雙方連續幾年訂有買賣“交流電機”的合同。有一次簽訂合同時,在“標的物”一欄只寫了“電機”兩字。當時正值交流電機熱銷,而甲方供不應求,故甲方就以直流電機交貨。就民法的基本原則而言,甲方違反了。A、自愿原則B、誠實信用原則C、禁止權利濫用原則D、公序良俗原則【參考答案】:B【解析】:評析:盡管在“標的物”一欄只寫了“電機”兩字,沒有明確是直流電機還是交流電機;但甲、乙雙方連續幾年訂有買賣“交流電機”的合同,根據雙方達成的交易習慣,應當標的物應當是交流電機。甲方沒有恪守信用,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很明顯,甲方的行為談不上違反自愿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甲方違反誠信履行義務,并非濫用權利,因此也排除選項C。37、無國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為外國情報機構竊取我國秘密,偵查機關報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吉姆。甲市檢察院應當如何審查批捕?A、可以直接審查批準逮捕吉姆B、應當報請省檢察院審查批準C、應當審查并提出意見后,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征求外交部的意見后,決定批準逮捕D、應當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不需要逮捕的,報經外交部備案后,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參考答案】:C38、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指出,公訴人的書記員李某曾在偵查階段擔任鑒定人,并據此要求李某回避。對于趙某的回避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法庭應以不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B、法庭應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做出回避決定C、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長決定D、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檢察院檢察長決定【參考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因此對于檢察人員的回避應當由檢察長決定而不能由法院院長決定,也不能由法庭決定。因此D項正確,A、C項錯誤。根據《高法解釋》第129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申請審判人員、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人員回避,合議庭認為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依照《高法解釋》有關回避的規定處理;認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當庭駁回,繼續法庭審理。如果申請回避人當庭申請復議,合議庭應當宣布體庭,待作出復議決定后,決定是否繼續法庭審理。同時根據《高法解釋》第30條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出庭的檢察人員、書記員提出回避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人民檢察院,由該院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因此選項A、B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D。39、某果汁廠適逢蘋果上市,于是開足馬力加緊生產,以致倉庫無法全部保存產品,果汁廠和倉儲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倉儲公司為果汁廠儲存罐頭10萬桶,倉儲費為每天500元,期限為3個月。2個月后,果汁廠要求提貨,下列有關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項A、果汁廠無權提前提貨B、果汁廠有權提前提貨,但應支付3個月倉儲費C、果汁廠有權提前提貨,應支付2個月倉儲費D、果汁廠有權提前提貨,應支付2個月倉儲費,外加支付違約金【參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392條規定: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包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本題中果汁廠有權提前提貨,但應支付3個月倉儲費。40、甲市乙區公安局對甲作出了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決定,隨后立即執行。甲申請復議,甲市公安局作出了維持原處罰的復議決定。甲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審法院判決維持原決定。甲在上訴中又提出了行政賠償的請求。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公安局對甲的拘留違法。則下列關于二審法院處理決定的說法正確的是:()A、撤銷一審的維持判決,并撤銷拘留決定判定公安局賠償甲的損失B、撤銷一審的維持判決,并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應將全案發回重審C、確認一審的維持判決違法,并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應將行政賠償部分發回重審D、撤銷一審的維持判決,并撤銷拘留決定,并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稱告知甲就賠償的問題另行起訴【參考答案】:C【解析】確認一審的維持判決違法,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應將賠償部分發回重審。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王甲(男)和楊乙(女)均老年喪偶,考慮到與子女的關系問題,楊乙搬到王甲處居住,并未結婚。王甲考慮到自己百年之后,楊乙無房居住,便留下遺囑:自己的房子由楊乙居住至死亡。后王甲死亡,楊乙的子女又搬來與楊乙共同居住該套住房。王甲的子女與楊乙的子女發生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楊乙對該套住房享有居住權B、王甲的子女對該套住房享有繼承權C、楊乙的子女對該套住房享有居住權D、王甲的子女有權請求楊乙及其子女搬出該住房【參考答案】:A,B【解析】:本題涉及居住權問題。居住權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權利,一般居住權可因遺囑取得,故楊乙對該套住房享有居住權。王甲的子女無權請求楊乙搬出該套住房。但居住權具有人身性,不得轉讓于他人。如果轉讓于他人,則喪失居住權,故王甲的子女有權請求楊乙的子女搬出該住房。王甲的子女對該套住房享有繼承權無疑。故本題答案為AB項。3、某保險公司因未按規定辦理業務,被金融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但其未予及時改正,后被決定整頓,那么在整頓期間其原有的業務如何處理,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繼續進行B、由整頓組織決定C、暫時停止D、轉讓給其他業務相同的保險公司【參考答案】:A,C,D【解析】:《保險法》第111、112、113條4、人民法院在審理下列案件時,哪些不能適用調解制度?()A、美國人湯姆到中國來旅游,與王某發生糾紛,王某將其打傷,湯姆遂起訴到人民法院B、齊某申請法院向其債務人唐某發出支付令的案件C、王某的妻子趙某因為練氣功不當而導致精神失常,現王某向法院申請要求認定趙某無民事行為能力D、法院判決李某應向何某還款,李某接到判決既不上訴也不還錢,于是何某根據法院的生效判決,提請法院對李某的汽車進行拍賣【參考答案】B,C,D【解析】BCD。5、下列各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有:()A、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各自或共同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B、財產系婚前財產或婚后財產無法查清的C、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轉費D、雖屬婚前財產,但在共同生活中由雙方共同長期使用、經營、管理的財產【參考答案】:A,B【解析】:本題涉及夫妻共有財產問題。依照《婚姻法》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如果夫妻沒有特別約定的,應屬夫妻共有財產。財產系婚前財產或婚后財產無法查清的,推定為婚后共有財產。但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轉費為個人財產。婚前財產不因長期使用、經營、管理而改變其財產的歸屬。故本題答案為AB項。6、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A、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B、公司注冊資本C、公司登記日期D、公司名稱【參考答案】:A,B,C,D【解析】:《公司法》第30條7、普通合伙人王某在合伙企業中有份額50萬元,待分配利潤5萬元。現王某無力償還崔某的債務60萬元,崔某要求強制執行王某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對此,下列說法哪些是錯誤的:()。A、崔某僅可就50萬元份額請求強制執行B、崔某僅可就5萬元待分配利潤請求強制執行C、崔某可以就50萬元份額和5萬元待分配利潤請求強制執行,但必須扣除王某在合伙企業中應當承擔的份額D、崔某可以就50萬元份額和5萬元待分配利潤請求強制執行【參考答案】A,B,C【解析】作為執行標的的財產,包括金錢、物品、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債務人現有的財產以及可取得的財產。故王某的合伙份額及待分配利潤都可以執行。8、根據我國《合伙企業法》,在合伙協議中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哪些?()A、合伙事務的執行B、合伙經營范圍C、合伙的經營期限D、爭議解決辦法【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合伙企業法》第18條的規定,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合伙事務的執行;入伙與退伙;爭議解決辦法;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根據該條規定可知,ABD選項正確(注意:《合伙企業法》修訂前規定爭議解決辦法不是應當記載事項,是任意記載事項,《合伙企業法》修訂后將其規定為應當記載事項,至于合伙經營期限,修訂前后均是任意記載事項)。9、下列關于合營企業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些?()A、合營企業的外國合營者將分得的凈利潤用于在中國境內再投資時,可以申請再投資部分的減稅、免稅B、合營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可直接向外國銀行籌措資金C、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必須向中國所設立的保險公司投保D、合營企業購買原料,可以在中國市場購買,也可以向外國市場購買【參考答案】:B,D【解析】:【解析】: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8條第3款、第9條第3款、第4款、第10條第1款10、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適用于()。A、對救助款項的請求B、對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C、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規定的油污損害的賠償請求D、核動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損害的賠償請求【參考答案】A,B,C,D【考點】不適用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項目【解析】《海商法》第208條規定,本章(第十一章“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規定不適用于下列各項:(一)對救助款項或者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規定的油污損害的賠償請求;……(四)核動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損害的賠償請求;……”故答案為ABCD11、下列屬于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的有:()A、某甲誤將某乙的一顆鉆石加工成鉆石戒指,某甲補償某乙料錢后取得戒指的所有權B、國家取得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所有權C、c.王某將左鄰李某委托看管的一匹瘸腿馬直接賣給右鄰趙某,趙某因善意取得該馬的所有權D、農民收割自家責任田中的莊稼,并因此取得收獲物的所有權【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涉及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式。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添附、先占、國家或集體取得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所有權、沒收、罰款、國有化、善意取得、勞動等。12、申請人我國內地甲公司與被申請人我國香港乙公司因貿易合同發生糾紛,甲公司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做出后,甲公司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香港高等法院或乙公司在大陸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B、甲公司可以同時向乙公司在大陸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香港高等法院申請C、乙公司在大陸的財產被申請執行后不能滿足甲公司債權的部分,甲公司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執行D、乙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的期限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參考答案】:A,C【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受理仲裁裁決的有關法院,在內地指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在香港特區指香港特區高等法院;被申請人的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既在內地又在香港特區的,申請人不得同時分別向兩地有關法院提出申請。只有一地法院執行不足以償還其債務時,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請執行。故A、C兩項正確。B項錯在不能同時間兩個法院申請執行同一個仲裁裁決:D項錯在根據《安排》的規定,申請人向有關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據執行地法律有關時限的規定。13、下列哪些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進行訴訟,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應當先行調解?()。A、勞務合同糾紛B、宅基地糾紛C、著作權糾紛D、繼承糾紛【參考答案】A,B,D【解析】《簡審民事案件規定》第14條規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應當先行調解:(一)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二)勞務合同糾紛;(三)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引起的權利義務關系較為明確的損害賠償糾紛;(四)宅基地和相鄰關系糾紛;(五)合伙協議糾紛;(六)訴訟標的額較小的糾紛。但是根據案件的性質和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不能調解或者顯然沒有調解必要的除外。”故ABD正確。14、下列權利中,屬于物權的是:()A、李某對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的權利B、劉某對自己的承包地享有的權利C、張某對與王某簽訂合同享有的請求王某支付價款的權利D、謝某對自己出資設立的公司享有的權利【參考答案】:A,B【解析】:本題涉及對物權概念的理解問題。AB項均屬于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c項屬于請求他人給付的權利,不為物權。D項屬于因出資財產而轉化的權利,屬于股權,不為物權。15、1997年7月1日,我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作為我國的單獨關稅區,香港不適用以下哪些法律、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A、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B、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C、世界貿易組織協議D、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500號)【參考答案】:A,B【解析】:不在香港適用的法律、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國際協議,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情況和需要,在征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后,決定是否適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但已適用于香港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適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或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有關國際協議適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見前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規定見前題。根據以上規定,關于我國的全國性法律,適用于香港的僅限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舉的六項,因此本題首先應選A、B項。對于世界貿易組織協議,1998年(考題當年),中國尚未加入世貿組織,而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已經是世貿組織成員,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3條規定,中國尚未參加但已適用于香港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適用。因此選項C可以在香港適用,不應選。而選項D屬于國際商業慣例,可由當事人自由選擇適用,因此在香港可以適用,不應選。16、以下屬于我國《海商法》上的推定全損的是:()。A、貨物滅失B、法定的船舶失蹤C、船舶毀損,修理費用超過其價值D、為避免貨物發生實際全損支付的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到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了保險價值【參考答案】B,C,D【考點】推定全損的含義【解析】《海商法》第246條規定:“船舶發生保險事故后,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后,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第248條規定:“船舶在合理時間內未從被獲知最后消息的地點抵達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滿兩個月后仍沒有獲知其消息的,為船舶失蹤。船舶失蹤視為實際全損。”故BCD項正確。貨物滅失屬于實際全損,故本題A項不正確17、甲、乙共用小清河的水灌溉,甲的承包地在乙的上游。為確保農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條水壩,使下游的水量減少了2/3。甲、乙為此發生沖突,對其糾紛的解決方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應該根據乙的請求拆除水壩B、甲向乙支付適當賠償,可以不拆除水壩C、c.甲、乙應當共同協商、合理分配用水D、甲未斷絕水流,故乙無權請求甲拆除水壩【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涉及用水、排水的相鄰關系問題。對于因用水、排水而發生的相鄰關系,相鄰人可相互協商,合理分配用水。一方在水源上設置水壩,改變水的流量,他方可請求拆除水壩,也可通過適當賠償的方式解決問題。18、下列選項,哪項是我國現行法規禁止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A、廣播電視B、國內商業C、對外貿易D、郵電通信【參考答案】:A,B,C,D【解析】:ABCD。修訂前的《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4條規定:“下列行業,禁止設立外資企業:(一)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二)國內商業、對外貿易、保險;(三)郵電通信;(四)中國政府規定禁止設立外資企業的其他行業。”因此,本題雖然是單選題,但ABD都對。修訂后的(實施細則)第4條的規定:“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按照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執行。”按照1997年11月31日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規定,廣播電視、郵電通信是禁止外商投資的產業;國內商業、對外貿易是限制外商投資的產業,但是不允許外商獨資。故答案仍是A、B、C、D。19、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法實行兩審終審制,但適用民事訴訟有關程序審理的一些案件則依法實行一審終審,這些案件中其中包括哪幾類?()。A、認定財產無主案件B、選民資格案件C、知識產權案件D、破產案件【參考答案】A,B,D【解析】AB對,《民事訴訟法》第16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和認定財產無主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民事訴訟法》第l61條規定:“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C錯,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實行二審終審D對,《民訴意見》第252條規定:“破產還債案件,一律用裁定;當事人除對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可以上訴外,對其他裁定不準上訴。”20、某合伙企業共有甲、乙、丙、丁、戊5名合伙人,全體合伙人委托甲和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下列關于甲、乙2人執行合伙事務的說法正確的是:()A、甲因為決策失誤造成合伙企業虧損,應當由合伙企業承擔B、甲對乙執行的合伙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必須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乙方能繼續執行該事項C、乙不按照合伙協議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要撤銷對乙的委托需向人民法院申請D、戊擅自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D【解析】:《合伙企業法》第28條第1款規定,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根據該條規定,A選項正確。《合伙企業法》第29條規定,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合伙企業法》第30條規定作出決定。第30條規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法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由此可知,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伙人表決,不是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所以B選項不正確。第29條第2款規定,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伏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合伙人有權自自行撤銷委托,不需向人民法院申請,所以c選項不正確。《合伙企業法》第98條規定,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條規定,D選項正確。21、企業由債權人申請破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產?A、公用企業,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資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幫助清償債務的B、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系的企業,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資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幫助清償債務的C、取得擔保,自破產申請之日起2年內清償債務的D、取得擔保,自破產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清償債務的【參考答案】:A,B,D【解析】:《企業破產法》第3條第2款22、黃田在乘坐地鐵時拾得一個手提箱。黃田在車廂內等候了一會兒,未見失主,就將箱子交到地鐵管理處,等待地鐵管理人員進行失物招領。但是,次日黃田見到報紙上登了一則啟事,寫明“如有拾得者,酬謝2000元”。黃田見失主所尋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手提箱,便去尋找失主,將地鐵進行失物招領的事情告訴了失主,但在黃田向失主請求酬金時,被失主拒絕。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無償歸還拾得物,因為我國法律未規定拾得人有獲得報酬的權利B、無償歸還拾得物,有權要求失主償還因此而支出的費用,但無權獲得報酬C、歸還拾得物,有權要求失主支付2000元的酬金D、歸還拾得物,無權要求失主給予報酬【參考答案】A,B,D【考點】拾得遺失物【解析】《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另外,《物權法》第112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據此,本題中黃田應歸還拾得物。另外,失主作為懸賞廣告人應履行其諾言,黃田有權要求失主支付2000元的酬金。因此A、B、D為錯誤的說法。23、法院對于訴訟中有關情況的處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確的?()。A、甲起訴其子乙請求給付贍養費。開庭審理前,法院依法對甲、乙進行了傳喚,但開庭時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說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審理B、甲、乙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發作住院治療。法院決定延期審理C、甲訴乙離婚案件,在案件審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訴處理D、原告在訴訟中因車禍成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沒有確定的期間,法院裁定中止訴訟【參考答案】B,D24、我國對父母子女相互之間的扶養、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以及其他有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下列選項中可被視為最密切聯系地的是:。A、扶養人的國籍國B、被扶養人的國籍國C、供養被扶養人的財產所在地D、被扶養人的住所【參考答案】:A,B,C,D【解析】:我國《民通意見》第189條規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間的扶養、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以及其他有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扶養,應當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扶養人和被扶養人的國籍、住所以及供養被扶養人的財產所在地,均可視為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的聯系。本題意在提醒考生我國關于扶養關系的法律適用原則是最密切聯系原則,至于何為最密切聯系地應依具體情況而定,超出法條所列也似無不可。25、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應當進行下列哪些活動?A、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B、應當聽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意見C、應當聽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意見D、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認罪、悔罪表現的,檢察人員可以安排其與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會見、通話【參考答案】A,B,C,D26、甲廠生產健身器,其產品向乙保險公司投保了產品質量責任險。消費者華某使用該廠健身器被損傷而狀告甲廠。甲廠委托鑒定機構對產品質量進行鑒定,結論是該產品確有質量缺陷,后甲廠被法院判決敗訴并承擔訴訟費。在此情形下,乙保險公司應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應包括下列哪些范圍?A、法院判決甲廠賠償給華某的經濟損失3萬元B、甲廠因上述訴訟所造成的名譽損失2萬元C、甲廠花去的鑒定費8000元D、甲廠承擔的訴訟費1500元【參考答案】:A,C,D【解析】:答案:ACD解析:保險法第五十條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第五十一條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27、對于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的該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要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B、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協議另有約定除外D、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參考答案】B,C,D【考點】普通合伙與有限合伙的轉變及相互關系【解析】根據《合伙企業法》第83條:“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A不正確。根據《合伙企業法》第84條:“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B正確。根據《合伙企業法》第82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C正確。根據《合伙企業法》第79條:“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D的說法也是正確的28、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一個大型住宅項目,于是就該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對外分別簽訂了相應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則以下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該公司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丁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B、與該公司簽訂承包合同的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給第三人完成的,可以不經過該公司同意.C、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應由承包人對發包人承擔責任D、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考察建筑工程承包以及分包合同訂立的有關要求。《合同法》第272條第1款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故A正確。該條第2款規定:“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故BC均不正確。該條第3款規定:“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故D正確。29、下列業務中屬于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的有:A、辦理票據貼現B、買賣政府債券C、買賣、代理買賣外匯D、股票業務【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商業銀行法》第3條規定,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4)辦理票據貼現……(7)買賣政府債券……(9)買賣、代理買賣外匯。D項錯,參見《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本題考查商業銀行的業務規則。這是商業銀行法的又一個重點,考生一定要多花時間和精力于此。30、某廠委托職工李小宏到深圳購買一批儀器,由于委托書中未寫明具體規格,已買到的儀器不符合要求,此時款還未付,對此應如何處理?()A、該廠應向供貨方付款B、由李小宏承擔連帶責任C、由該廠法定代表人王某承擔責任D、由李小宏償付全部貨款【參考答案】A,B【考點】代理權的授予【解析】《民法通則》第65條規定,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本題中,某廠為褳代理人,李小宏為代理人,委托書中來寫明授權事項,故A、B項正確。三、不定向選擇題1、關于避難港費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費用,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避難港費用是為船貨各方共同的利益而發生的,應由受益的各方來分攤B、船舶的修理費用是為船方的利益而發生的,應由船方來承擔C、船舶的修理費用是為安全完成本航程而發生的,應由受益的各方來分攤D、避難港費用是為船方的利益而發生的,應由船方來承擔【參考答案】:A,B【解析】:共同海損依《海商法》第194條之規定,為避難在避難港口發生的避難港費用屬于共同海損范疇,由受益的各方來分攤。但船舶的修理費屬于單獨海損,應由船方自己承擔。故選項A、B正確。2、中國某公司以CIF價向芬蘭某公司出口一批農副產品,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了一切險,并規定以信用證方式支付。中國公司在裝船并取得提單后,辦理了議付。第二天,中國公司接到芬蘭公司來電,稱裝貨的海輪在海上失火,該批農副產品全部燒毀,要求中國公司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否則要求中國公司退還全部貨款。下列選項哪項是正確的?A、中國公司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B、芬蘭公司應向中國公司提出索賠C、芬蘭公司應向承運人提出索賠D、芬蘭公司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參考答案】:D【解析】:CIF術語.在CIF價格條件下,貨物在越過船舷的時候風險由賣方轉移到買方,所以應該是由買方提起索賠的要求。考查在CIF術語條件下風險的劃分界限。國際貿易術語是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的用以確定買賣標的物的價格,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費用、風險、責任范圍以及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價格條件。從2000年1月1日起,國際上開始使用《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該通則將13種貿易術語適用的運輸方式分為兩類,一種是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的,包括EXW、FCA、CPT、CIP、DAF、DDU、DDP;一種是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的,包括FAS、FOB、CFR、CIF、DES、DEQ。3、中國某工人王某在中國某港口使用某外國公司的工具進行正常作業時,因工具的設計原因使甲受傷害,甲向法院起訴,則法院A、可以適用外國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B、選擇對受害人有利的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C、應適用中國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D、應適用外國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參考答案】:C【解析】:民法通則第146條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本案中,侵權行為地為中國某港口,因此應適用中國法律,所以選C。4、張三起訴李四歸還借款5萬元和利息1000元一案,張三的委托代理人為張小三,委托授權書上寫明的授權范圍為“全權代理”。張三向法庭舉示借條一張:“今借到張三5萬元,于2011年7月歸還,利息為1000元。李四2010年10月”李四向法庭出示張三出具的收據復印件一張:“今收到李四歸還的借款5萬元。張三2011年7月”。出示銀行匯款憑證,證人王五證言。張小三在庭上承認張三曾經收到李四關于歸還借款的銀行匯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借條是本證,收據是反證;B、借條原件為直接證據,李四出具的收據復印件是間接證據;C、李四申請證人王五出庭作證的申請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10日前提出;D、對于已經歸還5萬元本金的事實,李四不需要再舉證證明。【參考答案】:C【解析】:這道題的考點比較豐富,涉及代理、本證與反正、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舉證期限的效力、自認等考點。A項本證與反反證:對待證明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一方當事人完成舉證責任而舉示的證據是本證,對待證明事實不承擔舉證責任一方當事人反駁對方主張事實而舉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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