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試卷(二)期末沖刺訓練題(含答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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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5《法考》試卷(二)期末沖刺訓練題(含答案)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某電器銷售公司甲與某電視機廠乙因貨款糾紛而產生隔閡,甲不再經銷乙的產品。當客戶詢問甲的營業人員是否有乙廠的電視機時,營業人員故意說道:“乙廠的電視機質量不好,價格又貴,所以我們不再賣他們的產品了。”下列有關該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甲侵犯了乙的名譽權B、甲的行為屬于詆毀乙的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C、甲未通過宣傳媒介詆毀乙的商業信譽,故不構成詆毀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D、甲侵犯了乙的榮譽權【參考答案】:A【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由此可知,構成詆毀商譽要滿足三個要件:一是實施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非經營者如新聞單位被利用或被唆使的,僅構成一般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二是經營者客觀上實施了詆毀商譽的行為,使用戶、消費者不明真相產生懷疑的心理,不敢或不再與經營者進行交易活動;三是詆毀行為是針對一個或多個特定的經營者的。甲、乙之間沒有競爭關系,所以不構成詆毀商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甲的行為侵犯了乙的名譽權,故A選項當選。B選項錯誤,不當選。甲的行為不構成詆毀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是由于未通過宣傳媒介詆毀乙的商業信譽,而是因為甲、乙之間沒有競爭關系,故C選項錯誤,不當選。榮譽權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的光榮稱號或其他榮譽的權利。甲的行為侵犯了乙的名譽權而不是榮譽權,故D選項錯誤,不當選。2、華津服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后,法院依法組成了清算組。以下各選項中,屬于在破產清算期間,清算組依法可以從事的活動的有A、清算組決定以華津服裝有限公司的一套設備為工商銀行的貸款提供抵B、清算組留足償債資金后將公司財產按比例分配給股東C、為了使華津服裝有限公司獲取利潤以償債,清算組與上地商貿有限公司簽訂了一筆銷售合同D、為了使華津服裝有限公司獲取利潤以償債,清算組決定繼續履行其未履行的合同【參考答案】:D【解析】:破產清算程序實質上是為了保護普通債權人的平等受償權,是債權平等原則的體現,參見《企業破產法》第24條、26條及35條的規定可知,A項違反了這一原則,B項不符合破產清償順序。企業被宣告破產后即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此時企業的行為能力僅限于破產清算范圍,不能再進行新的經營活動,因此C項錯誤,D項正確。3、某人民檢察院反貪部門,在收到一份舉報某高官貪污公款的材料后,進行了詳細審查。但發現該材料中反映的情況僅屬于一般的違紀行為,則其應當如何處理?()。A、應當做出立案決定B、應當做出撤銷案件的決定C、應當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D、應當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參考答案】:C【解析】無論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還是人民法院,在立案審查階段,發現有關人員行為并不構成刑事犯罪時,都只能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故C正確。4、甲醫藥公司與乙運輸公司訂立了一份運輸合同,要求乙將價值100萬元的藥品運往丙公司。因乙的車輛當天全部外出,乙遂委托個體運輸戶張某代運,并約定了運價。由于當天下大雨,張某不能按時趕到,就宿于某旅館。旅館有車庫,但張某為省錢,將車停在河堤旁。當晚山洪爆發,沖倒車輛,致使藥品損失大半。對此損失應由誰賠償?A、由甲醫藥公司賠償B、由乙運輸公司賠償C、由張某賠償D、由乙運輸公司和張某共同賠償【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運輸合同承運人的責任。《合同法》第311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本案承運人是乙,故理當由乙對外承擔責任。山洪暴發雖貌似不可抗力,但車之所以會被山洪沖到,乃由張某不當行為所致,因此不宜援引不可抗力免責條款。本題設問不明確。承運人固然應當對外承擔責任,但承運人乙與個體運輸戶張某之間構成雇傭關系,最終處理結果似乎應當是乙有權請求張某賠償損失5、某市新辦一飲料廠,市政府工業主管部門盡力扶持。該主管部門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飲料廠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并函告市地稅局執行。地稅局經審查飲料廠的納稅條件,認為不應免稅。在此情況下,市地稅局的正確做法是:A、請求市政工業主管部門以書面方式作出對飲料廠免稅的正式決定,然后執行該決定B、請求市政府以書面方式作出對飲料廠免稅的正式決定,然后執行該決定C、拒絕執行市政府工業主管部門的決定,并向市政府報告D、拒絕執行市政府工業主管部門的決定,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參考答案】:D【解析】:免稅的批準權。《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3條第2款規定:“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準機關審批。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所以選項D正確。6、趙某是故意泄漏國家秘密罪的現行犯,偵查機關在其住處發現了大量犯罪證據,足以證明有犯罪事實,且對趙某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對此偵查機關應當如何處理?()A、作出拘留決定并執行后提請批準逮捕B、作出拘留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C、作出逮捕決定并執行D、作出逮捕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參考答案】:D【解析】注意故意泄漏國家秘密罪屬于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檢察院對于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決定拘留。7、贈與合同與無償委托合同屬于:()A、雙方法律行為、諾成法律行為B、雙方法律行為、實踐法律行為C、單方法律行為、實踐法律行為D、雙方法律行為、無償法律行為、諾成法律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1)所有合同均為雙方法律行為,沒有例外。2)贈與合同為無償法律行為,無償委托的無償性題干已經交待。3)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贈與合同屬于諾成合同。無償合同可以是諾成合同。諾成合同為一般狀況,無償合同為特殊狀況,合同法只對特殊狀況作出規定,如無特殊規定,合同為諾成合同。根據以上闡述,排除A、B、C項,肯定D項。8、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以下哪個項目,若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A、某城建集團建筑工程的發包項目B、某大學科研課題的分配項目C、國內某企業成套設備的采購項目D、鋪設青藏鐵路的工程建設項目【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必須招標的項目[法理詳析]招標人可以進行自主招標。《招標投標法》第12條第3款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這項規定是為了加強對招標人的管理。《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定了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選項A、B、C都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只有D才屬強制招標范圍,所以正確答案是D。《招標投標法》第3條的規定如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9、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下列關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首要分子只能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人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參考答案】:D10、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未約定保證期的,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法定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的責任符合下列哪項的說法?A、免除保證責任B、不免除保證責任但有抗辯權C、承擔連帶保證責任D、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參考答案】:A【解析】:《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11、下列關于沖突規范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沖突規范的“連結點”是指沖突規范借以確定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應當適用什么法律的依據B、在“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一沖突規范中,“連結點”是“侵權行為”C、沖突規范的“范圍”是指沖突規范所調整的法律關系應適用的法律D、沖突規范的“系屬”是指沖突規范所要調整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或者所要解決的法律【參考答案】:A【解析】:沖突規范由三部分構成:①范圍或連接對象;②連結點;③系屬。A對,沖突規范的“連結點”,是指沖突規范借以確定某一法律關系應適用什么法律的根據。。B錯,行為地法是以法律行為發生地作為連結點的系屬公式。行為地法又可劃分為以下一些系屬公式:合同締結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權行為地法、婚姻舉行地法等。C錯,沖突規范的“范圍”,是指沖突規范中指明該規范所要調整的民商事法律關系或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的部分。D錯,沖突規范的“系屬”,是指沖突規范中指明其所調整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應當適用的法律的部分,它一般是沖突規范的后面部分12、甲是某搬運場司機,在搬運場駕車作業時違反操作規程,不慎將另一職工軋死。對甲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理?A、按過失致人死亡罪處理B、按交通肇事罪處理C、按重大責任事故罪處理D、按意外事件處理【參考答案】:C13、某甲借用某乙復讀機一臺,借用期間,甲因該復讀機質量好而愛不釋手,遂于10日與乙協商買下該復讀機。因甲僅為12歲,身上無錢,雙方約定15由甲從家中拿錢支付給乙。甲、乙間的買賣合同:A、于15日生效B、于10日生效C、無效D、若在1個月內甲征得父母同意,則有效【參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47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迫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依此,甲、乙之間的買賣合同在訂立后并不能立即生效,但若在1個月內甲征得父母同意,則該合同有效。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14、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的下列條件中,哪項是錯誤的?A、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B、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二億元;C、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D、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參考答案】:B【解析】:(凈資產非注冊資本)第一百二十三條本法所稱證券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法規定設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四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二億元;(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15、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程序公正含義的表述哪一項不正確?()。A、訴訟參與人對訴訟能充分有效地參與B、程序違法能得到救濟C、刑事訴訟程序能得到遵守D、刑事訴訟判決結果符合事實真相【參考答案】:D【解析】司法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兩個方面。實體公正是結果的公正,指司法裁判應以客觀存在的事實為依據,且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公正是指過程的公正,指訴訟參與人對訴訟能充分有效地參與,程序得到遵守,程序違法得到救濟。因此,選項A、B、C都是有關程序公正的正確表述,只有D不正確,所以本題正確答案為D。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這個考點既可以考核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概念,也可以考核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關系,考生應全面掌握相關理論知識。16、甲撿到了一只母山羊飼養起來,并在良種站花錢為母山羊配種,此后母山羊生了2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本案應如何處理?A、失主無權要回山羊B、母山羊歸還失主,小山羊歸甲C、大小山羊全歸還失主,失主付給甲飼養費和配種費D、大小山羊全歸還失主,失主付給甲配種費但不付飼養費【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無因管理或不當得利。本題題干給出的條件不足,可能存在兩種情況。第一,甲將山羊飼養起來是以據為已有為目的的,此時根據《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甲的行為形成不當得利之債,理應返還其所取得的不當利益。關于返還范圍,《民通意見》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據此,失主有權要求返還大小山羊,而甲則無權要求失主償還他所付出的費用。但本題無此選擇項。于是我們考慮第二種情況。甲將山羊飼養起來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乙的利益受到損失,根據《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既然山羊所有權屬于乙,甲自然有義務將山羊及其孳息(小山羊)返還給乙,而乙償付的無因管理費用范圍,則根據《民通意見》第132條規定:“《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選C。但是,依照常識判斷,如果甲是為了無因管理,他只需要將母山羊飼養好便為已足,似乎沒有必要多此一舉地為母山羊配種。由此判斷,甲將山羊據為已有的可能性似乎更大。選擇題中出現如此不清晰的情況,出題水平不敢恭維。不過,本題可能意在考《民法通則》第79條第2款:“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但此處“支出的費用”范圍如何,法無明文,還需類推適用《民通意見》第132條。而且《民法通則》第79條未明確這種債的發生原因。17、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必須有,方可舉行。A、全體發起人出席B、全體認股人出席C、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D、發起人、認股人出席人數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條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創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審議發起人關于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二)通過公司章程;(三)選舉董事會成員;(四)選舉監事會成員;(五)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六)對發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核;(七)發生不可抗力或者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公司設立的,可以作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創立大會對前款所列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18、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的判決是哪一種?()。A、罰金判決B、管制判決C、沒收財產判決D、剝奪政治權利判決【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故本題A項不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對于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通知本人,并向有關群眾公開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復政治權利。故本題B、D項不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故本題C項正確。19、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無記名股票,其發行對象是A、社會公眾B、法人C、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D、發起人【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只能對社會公眾發行。20、根據2004年3月31H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規定,在反傾銷中,對外國產品在我國是否進行傾銷調查和確定的應是哪個機構?A、海關總署B、國家稅收委員會C、商務部D、農業部【參考答案】:C【知識點】反傾銷調查的確定機構。【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3條第2款的規定,對傾銷的調查和確定,由商務部負責。本題應選C項。21、關于合理行政原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遵循合理行政原則是行政活動區別于民事活動的主要標志B、合理行政原則屬實質行政法治范疇C、合理行政原則是一項獨立的原則,與合法行政原則無關D、行政機關發布的信息應準確是合理行政原則的要求之一【參考答案】:B22、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不起訴決定書可以向被不起訴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開宣布B、人民檢察院審查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律應當將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案起訴C、對于分案起訴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必須同時移送人民法院D、對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訴,應當將有效證明該未成年人年齡的材料作為主要證據復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參考答案】:D【解析】2006年12月28日通過的《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不起訴決定書應當向被不起訴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開宣布,并闡明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所以A是錯誤的。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應當將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案起訴。”所以B的說法是錯誤的,是“一般應當分案起訴”,但是也存在著例外情形。第二十四條規定:“對于分案起訴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應當同時移送人民法院。”所以C是錯誤的,同樣存在著例外情形。第二十七條規定:“對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訴,應當將有效證明該未成年人年齡的材料作為主要證據復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見,D是正確的。23、甲銀行與乙公司簽訂借款合同,約定甲銀行借款200萬元給乙公司,乙公司以一幢竣工不久的價值215萬元的綜合服務樓設定抵押。借款尚未到期,綜合服務樓由于嚴重的施工質量問題而垮塌。該樓施工單位為丙建筑工程公司。因綜合服務樓垮塌,乙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惡化,其債權人丁、戊等均上門討債,并要求乙公司將丙建筑公司所賠付款項在各債權人之間公平分配。對此,甲銀行表示異議。通過訴訟,丙公司賠償數額為150萬元,甲銀行債權已屆清償期。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丙公司賠償款應由甲銀行優先獲得清償B、丙公司賠償款應由向乙公司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平均分配C、丙公司賠償款應由乙公司決定向誰清償D、丙公司賠償款應由乙公司全體債權人平均分配【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74條的規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優先受償。故對于丙公司賠償金150萬元,甲銀行有優先受償權。24、在《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的13個術語中,賣方承擔義務最少的是。A、DDPB、EXWC、CIPD、FCA【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點是對《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13個貿易術語的比較分析。在這13個術語中,賣方承擔的義務最少的是EXW,而賣方承擔義務最多的術語是DDP。故選B。25、胡某乃一賭徒,嗜賭如命,某日賭博輸錢之后,來到其叔父家里,向其叔父提出要借錢1萬元,但是,由于其叔父知道胡某的為人,于是不同意借給他,就在此時,一個5歲的小女孩進屋,向胡某叔父說:“外公,我要一塊錢買雪糕吃。”胡某隨即抱起小女孩,并且從口袋里掏出匕首,然后將匕首頂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威脅其叔父說:“你今天如果不給錢,我就把她給殺了。”其叔父被迫無奈,給了胡某1萬元錢,胡某得贓款后離開。問胡某的行為構成()A、搶劫罪B、敲詐勒索罪C、綁架罪D、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參考答案】:C【考點】綁架罪和搶劫罪的區別【解析】搶劫罪和綁架罪的區別不能簡單的理解為:前者是當場劫取財物,后者是事后取財。二者的區分在于:搶劫罪的暴力所針對的對象和劫財的對象應當是同一個人,而勒索型的綁架罪是利用人質以外的第三人對人質安危的擔憂勒索財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因此,綁架罪中控制的對象和勒索的對象不是同一人。26、青山市一家養鴨專業戶韓建養的鴨于2000年4月開始出現拉稀、消瘦等癥狀,5月就有100多只鴨死亡,到6、7月份死鴨數量逐漸增加,韓健買了很多藥都沒能遏制鴨死,至2000年8月,韓健共死鴨500多只,購鴨苗和飼料等直接經濟損失20000元,如果鴨長成,則每只按市場價可賣10元。韓健不得不停止養鴨。韓健多方調查,發現鄰近的紫方化肥廠最新生產了化肥品種,其工業廢料違規傾倒在鴨廠附近的河中,韓健認為是化肥廠的廢料污染了河水,導致他養的鴨飲水中毒而死,因此,韓健于2002年10月把紫方化肥廠訴至法院。則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韓健應當證明他的死鴨與紫方化肥廠的污染存在因果關系B、如果法院判決化肥廠賠償韓健,賠償數額應當是25000元,包括韓健的可得利潤C、紫方化肥廠可以通過證明自己遵守了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且沒有進行污染物排放為理由進行抗辯D、法院不會支持韓健的訴訟請求,因為已經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參考答案】:B【解析】:《侵權責任法》第66條規定,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可見,應由化肥廠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A選項說法錯誤。損害賠償應當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故B選項正確。《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可見,環境污染責任是無過錯責任,無論化肥廠是否遵守法規,只要造成損害都應當承擔責任,C選項說法錯誤。《環境保護法》第42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因此,韓健的訴訟請求未過訴訟時效,D選項說法錯誤。27、某合伙組織起字號為“通過商場”,由甲、乙、丙合伙經營,其中甲出資40%,乙、丙各出資30%。甲被推選為負責人.在與丁的訴訟中,甲放棄“通達商場”對丁的債權5萬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對。甲的這一行為的效力如何?A、甲放棄債權的行為無效,因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B、甲放棄債權的行為部分無效,即對乙、丙的份額不發生效力C、甲放棄債權的行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發生法律效力D、甲放棄債權的行為有效【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所以本題答案選A。【注意】:本題存在爭議,有些學者認為D為本題正確答案。爭議的關鍵點在于題干中的合伙組織能否認定為合伙企業。司法部的答案認為,題干中的合伙組織應當認定為合伙企業。《合伙企業法》第38條規定:“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第三人。”甲作為負責人,其放棄債權的行為有效。28、村民陳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鎮政府認定其非法占用土地,違反《土地管理法》,作出拆除房屋、退還土地的決定,隨后將房屋強制拆除。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鎮政府的決定、確認拆除行為違法。關于鎮政府的權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有權作出拆除決定,但無權強制執行B、有權作出拆除決定,也有權強制執行C、無權作出拆除決定,也無權強制執行D、無權作出拆除決定,但可以強制執行【參考答案】:C29、某國有企業在經營期間有偷漏稅款行為,被某區國家稅務局查獲,某區國家稅務局對該企業作出決定,責令其3日內補交偷漏稅款,如逾期不補將另行作出罰款決定。該企業對某區國家稅務局的上述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向某區國家稅務局所屬的區政府申請復議B、向某區國家稅務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C、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D、向某市政府法制局申請復議【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88條規定,當事人與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的,必須先繳納稅款后才能申請復議,不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如當事人是對稅務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強制措施或稅收保全措施不服,則可以選擇復議或直接起訴。30、根據《行政復議法》第6條關于行政復議范圍的規定,在下列選項中,行政相對人對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的是:()A、某市自來水公司規定,凡是由該公司供水的用戶必須購買其指定的水表,公民李某對某市自來水公司的規定不服B、某省會市政府規定該市每戶居民須交納60元集資給學生蓋校舍,該市居民王某雖然無子女在該市學校上學,擔對市政府的規定不服,擬就該規定直接申請復議C、某縣公民楊某是該縣一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但楊某與縣政府的某些領導人不合,縣政府便將其法定代表人資格撤銷,楊某對縣政府的這一行為不服D、某地級市政府民政局決定停發下崗工人最低生活保障費,下崗工人田某去民政局要求領取保障費,民政局依規定不予發放,田某因此失去了生活來源【參考答案】:D【解析】自來水公司不是行政機關,A項中的行為應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是行政行為。根據《行政復議法》第6、7、8、15條,只有D項符合題目要求。31、甲制藥廠組織參觀乙制藥廠實驗室時,甲廠一名技術人員暗中提取了實驗室中的一種溶液樣品。回到甲廠后,該技術人員與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得出了乙廠新開發的一種藥品的配方,甲廠迅速根據此配方推出了一種新藥。乙廠在市場上見到這種新藥十分震驚,經調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廠賠償損失,并停止生產這種藥品。以下說法正確的是哪項?A、甲廠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因為提取溶液樣品的技術人員并不能代表甲廠B、甲廠構成不正當競爭,但只能停止生產這種藥品,而不能賠償損失C、人民法院無權管轄此案D、乙廠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參考答案】:D【解析】: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第20條、第25條。反不正當競爭法把不正當競爭行為劃分為兩類,一類是限制競爭行為,另一類是不正當競爭方法。侵犯商業秘密則是不正當競爭方法之一種,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規定,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2、關于自首,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甲深夜盜竊他人摩托車一輛,但是無法發動車,便將摩托車推往住處,路上遇到民警巡邏,警察見其深夜推車而不騎車,覺得可疑,便攔住盤問,甲見瞞不住,便主動交代了盜竊事實。甲的行為是自首B、甲實施綁架罪被公安機關抓獲,羈押期間,甲又主動交待其曾伙同別人另外實施的一起搶劫案(未過訴訟時效),甲的行為是自首C、張某盜竊價值15000元的財物后逃到外地,因害怕從重處罰,就向原居住地的公安封信,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贓物隱藏地點。后張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逮捕。張某的行為是自首D、甲、乙共同盜竊,甲被拘留后,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甲屬自首【參考答案】:D【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33、為紀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寫成報告文學《偉大的戰略出擊》一書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經版權登記。尚公從何進起取得正式出版的《偉大的戰略出擊》一書的著作權?A、2月B、5月C、7月D、9月【參考答案】:B【解析】:著作權的取得時間。《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完成創作之日起產生。”修改定稿之日即為正式出版的《偉大的戰略出擊》一書完成創作之日。依我國法律,著作權的取得是一種事實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屬于自動取得,版權登記并非取得著作權的條件。所以本題的答案應當是B,即5月份取得著作權。34、福某與保險公司于2001年11月15日簽訂了一份財產保險合同,并約定保險費分兩次交納,福某首期交了8000元,2002年1月15日福某突然不想再投保了,于是向保險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下列有關后果的敘述哪項是正確的?A、保險公司不退回保險費,只退回必要的手續費B、保險公司退回保險費,不退回必要的手續費C、退回保險費D、保險公司退回保險費,僅福某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保險法》第57,58條。35、某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的以下情況,哪個應當視為原告撤訴()A、原告經法院合法傳喚后拒絕到庭,且沒有提出缺席的正當理由B、在審理過程中,原告因情緒激動而中途退庭C、原告因家貧未按規定的期限預交案件受理費,但并未提出緩交、減交、免交申請D、原告申請人民法院全體人員回避【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視為申請撤訴的情形。《行政訴訟法》第48條規定:“經人民法院兩次合法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視為申請撤訴”。《行政訴訟法解釋》第49條規定:“原告或者上訴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因此,選項A和B的情況并不當然視為撤訴,二者可以視為撤訴,也可以不視為撤訴。如果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則必須導致視為申請撤訴法律后果。《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7條規定:“原告或者上訴人未按規定的期限預交案件受理費,又不提出緩交、減交、免交申請,或者提出申請未獲批準的,按自動撤訴處理。”因此C項正確。至于D項并不能構成視為撤訴的法定條件,予以排除。36、下列哪項表述不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規定?A、計算機程序應該作為文字作品進行保護B、協議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期,即商標首次注冊以及每次續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C、成員方必須以專利形式對植物品種提供保護D、司法當局有權禁止那些對知識產權構成侵權行為的進口商品進入商業領域【參考答案】:C【解析】:《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10條規定,計算機程序,無論是源代碼還是目標代碼,應作為《伯爾尼公約》(1971)下的文字作品來保護。故A選項符合規定,不應選。在商標的保護期限上,TRIPs規定商標首次注冊以及每次續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商標的注冊應可無限地續展。故B選項符合規定,不應選。根據TRIPs協議,各成員國可以不給植物新品種以專利,可以用一種植物專門法或其他的方法來保護。故C選項不符合規定,應選。|學\法\網|根據TRIPs協議,一旦發生侵權,成員的司法機關應有權責令停止侵權,向權利持有人支付損害賠償,對侵權的商品進行處理,禁止其進入商業渠道或命令將侵權商品予以銷毀。故D選項符合規定,不應選。本題的應選項為C。37、個體戶劉某去世后,未留有遺囑。留下兩女、一男:大女兒3歲時由大伯父領養,二女兒結婚,嫁在外省。劉某去世后,大女兒、二女兒都主張繼承權;張某,自稱是劉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國承認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樣的繼承權為由,也要求繼承遺產。而劉某的妻子和兒子認為只有自己才享有繼承權。雙方爭執不下,最后書面約定,向當地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關于本案的表述錯誤的是:A、當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仲裁權B、雙方當事人的仲裁協議無效C、該仲裁事項不屬于仲裁機構受理的范圍D、任何一方當事人不能將本案提交人民法院審理【參考答案】:D【解析】:[參考答案]D[測試點]仲裁范圍。【解析】:《仲裁法》第3條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依此,A、B、C項的表述都是正確的,至于D項則是錯誤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38、依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逆境內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其撥付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多大比例?A、40%B、50%C、60%D、70%【參考答案】:C【解析】:《商業銀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撥付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運資金額。撥付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60%。”39、某合議庭由審判員李某、助理審判員王某和人民陪審員張某組成。在案件合議過程中,李某認為被告人構成盜竊罪,王某認為被告人構成詐騙罪,張某認為被告人無罪。則合議庭應當做出什么判決?()。A、被告人構成盜竊罪B、被告人無罪C、合議庭應將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D、合議庭應將案件提交院長決定【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47條第3款規定:“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同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由此可見,李某、王某和張某作為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其權利是相等的。第148條規定:“合議庭進行評議的時候,如果意見分歧,應當按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但是少數人的意見應當寫入筆錄。評議筆錄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簽名。”由此也可看出,三人的表決權也相等。所以A和B的說法顯然是錯誤的。這一點與仲裁有所不同,可比較記憶。依照《高院解釋》第114條的規定,“合議庭成員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故C正確。40、陳某到一飯店就餐,飯店服務人韓某在給卡式煤氣爐點火時,煤氣爐突然爆炸,陳某、韓某及鄰座顧客杜某均被炸傷。經查,煤氣爐系甲廠生產,質量存在嚴重缺陷。下列有關表述中正確的是:A、陳某既可以要求甲廠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飯店承擔賠償責任B、韓某只能依勞動合同關系要求飯店賠償損失C、杜某不可以要求甲廠承擔賠償責任D、向甲廠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自身體受到傷害之日起計算【參考答案】:A【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第2款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由此可知,陳某作為消費者,既可以向飯店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甲廠請求賠償,所以A選項正確,當選。韓某和杜某作為其他受害人,均既可以向飯店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甲廠請求賠償,所以BC選項錯誤,不當選。|學\法\網|《產品質量法》第45條第1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計算。”由此可知,D選項錯誤,不當選。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因虛假廣告而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賠償。下列關于賠償義務人的確定正確的有哪些?A、廣告的經營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B、廣告經營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C、消費者只能向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請求賠償,而不能向廣告經營者請求賠償,因為廣告經營者并沒有直接獲利D、既然是因虛假廣告而受害,故不一定是產品質量的問題。無論產品質量合格與否,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都不承擔責任。【參考答案】:A,B【解析】:本題涉及消費者權益的救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的經營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營者不得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涉外民事訴訟,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法院下面做法正確的是:()。A、應當制發調解書B、可以不制作調解書C、應當制作判決書送達當事人D、當事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以依協議內容制作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參考答案】A,D【解析】《民訴意見》第310條規定:“涉外民事訴訟中,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應當制發調解書。當事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以依協議的內容制作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故答案為AD。4、李某是某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他的下列行為中合法的有:()A、李某自己還經營一家減肥茶生產企業B、李某向甲銀行借款50萬元,用以開發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產品,并以公司的資產作為擔保C、乙公司是該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過去的聯盟單位,李某將50萬元暫借給乙公司作周轉資金用,乙公司1侖月后歸還了該款D、未經股東會同意,李某蔣減肥茶生產企業的一批緊缺藥品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給該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參考答案】A,B【解析】A、B【解析】考點:公司高管人員行為的禁止講解:《公司法》第149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1)挪用公司資金;(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已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C項中李某將50萬元暫借給乙公司作周轉資金用是不合法的,違反了上述第(3)項的規定。B項中李某向甲銀行借款50萬元用以開發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產品,并以公司的資產作為擔保并不是為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因此該行為是合法的。A項中李某自己經營的減肥茶生產企業,并不是與其任職的公司同類的業務,因此是合法的。D項中未經股東會同意,李某雖將減肥茶生產企業的一批緊缺藥品以較低價格賣給該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但該行為不合法,違反上述第(4)項規定,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B兩項。5、張某承包的西瓜地與李某承包的棉花地相鄰。某日,李某在其棉花地中噴灑除草劑。不巧當時正在刮風,張某的西瓜地正好處于下風口。張某遂向李某提出停止噴灑除草劑的要求,因為除草劑經風吹后,會進入西瓜地,對正在生長的西瓜幼苗十分不利。李某未同意張某的要求。后果然造成張某的西瓜幼苗受害,造成損失1000余元。由此,在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李某的行為并不構成侵害張某的財產權,因其純系不可抗力所致B、李某的行為侵犯了張某的相鄰權C、李某應當賠償張某的損失D、李某的損失應由二人公平分擔【參考答案】:A,B,D【解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題中張某已告知李某,并非不能預見,因此不屬于不可抗力。A的說法錯誤,當選。本題明顯為侵害張某財產權的行為,而非侵害相鄰關系。B的說法錯誤,當選。李某侵害了張某的財產權,因此應由李某賠償張某的全部損失。C的說法正確,不當選,D項錯誤當選。6、關于重復保險和再保險,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重復保險就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B、再保險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險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險費;原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險接受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C、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重復保險的各個保險人應當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標的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D、再保險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險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險責任為由,拒絕履行或者遲延履行其原保險責任【參考答案】A,B,C,D【解析】《保險法》第29條、第56條規定了再保險的保險費及賠付和重復保險。7、在信用證交易中,下列哪些情況屬于銀行免責?A、對受益人付款后,開證申請人有證據表明受益人提供的提單表面符合信用證要求,實際是倒簽提單B、開證申請人通知銀行貨物已經沉沒之后,銀行仍然對受益人承兌并付款C、提單在銀行業務往來傳遞中丟失D、在信用證要求受益人提供全套提單的情況下,對僅提供正本提單的受益人承兌并付款【參考答案】:A,B,C【解析】:信用證的當事人及其責任和義務之銀行免責情況,(1)銀行審單中的“四不管”,包含A、B,(2)信息傳遞免責,包含C8、作者甲將其創作的一部小說交乙出版社出版,但雙方始終未簽訂出版合同。事后,該作者又與丙出版社簽訂了專有出版合同,將此書交丙出版。現乙對丙提出異議。本案依法應如何認定?A、甲的行為屬一稿多投,侵犯了乙的權利B、丙明知乙已出版此書,仍與甲簽訂出版合同,屬侵權行為C、甲一搞多投并不違法,乙不簽訂出版合同有悖于著作權法的要求D、乙應尊重丙的專有出版權,不得再出版此書【參考答案】:C,D【解析】:乙應與甲簽訂出版合同,未簽訂合同,無專有出版合同則無權約束作者與其他出版社簽訂專有出版合同,且不得侵犯后者的專有出版權。9、下列哪些情形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B、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礦井下的通風設備的C、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導致多人死亡的D、故意傳播突發性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參考答案】B,D10、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一份技術轉讓合同,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該協議中哪些條款是無效的?()A、乙企業作為受讓企業,不得在受讓技術的基礎上開發與其相競爭的技術B、乙企業作為受讓企業,只能從甲企業購買實施該技術的機器、設備和原料C、乙企業作為受讓企業,只能接受甲企業的技術培訓D、乙企業作為受讓企業,不得對該受讓技術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涉及技術合同無效的認定問題,上述條款均為無效條款。本題正確選項為ABCD。11、1997年7月1日,我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作為我國的單獨關稅區,香港不適用以下哪些法律、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A、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B、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C、世界貿易組織協議D、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500號)【參考答案】:A,B【解析】:不在香港適用的法律、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國際協議,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情況和需要,在征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后,決定是否適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但已適用于香港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適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或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有關國際協議適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見前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規定見前題。根據以上規定,關于我國的全國性法律,適用于香港的僅限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舉的六項,因此本題首先應選A、B項。對于世界貿易組織協議,1998年(考題當年),中國尚未加入世貿組織,而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已經是世貿組織成員,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3條規定,中國尚未參加但已適用于香港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適用。因此選項C可以在香港適用,不應選。而選項D屬于國際商業慣例,可由當事人自由選擇適用,因此在香港可以適用,不應選。12、公民甲與乙書面約定甲向乙借款5萬元,未約定利息,也未約定還款期限。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時生效B、乙有權隨時要求甲返還借款C、乙可以要求甲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利息D、經乙催告,甲仍不還款,乙有權主張逾期利息【參考答案】:A,B,D【解析】:考點: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解析: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二百一十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13、某公司從一家跨國公司購進一套生產速溶咖啡的技術資料,因技術力量薄弱,無法生產出合格產品,遂與某科技大學簽訂技術合同,約定由該公司提供技術開發所需科研經費,付酬10萬元,并派5名技校畢業生協助參與開發工作,主要是整理資料,購買器材等,但對開發出的成果如何申請專利,合同未約定。科技大學由食品工程系劉教授與化學實驗室研究員負責開發工作,最后成功開發出速溶咖啡新產品的生產方法。下列表述正確的有:A、如果申請專利,申請權屬該公司與某科技大學B、如果申請專利,申請權屬某科技大學C、如果申請專利,對于速溶咖啡新產品與生產該產品的方法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D、如果申請專利,對于速溶咖啡新產品與生產該產品的方法可以作為兩件申請提出【參考答案】B,C,D14、人民法院在審理下列案件時,哪些不能適用調解制度?()A、美國人湯姆到中國來旅游,與王某發生糾紛,王某將其打傷,湯姆遂起訴到人民法院B、齊某申請法院向其債務人唐某發出支付令的案件C、王某的妻子趙某因為練氣功不當而導致精神失常,現王某向法院申請要求認定趙某無民事行為能力D、法院判決李某應向何某還款,李某接到判決既不上訴也不還錢,于是何某根據法院的生效判決,提請法院對李某的汽車進行拍賣【參考答案】B,C,D【解析】BCD。15、下列離婚案件訴訟中,正確的敘述有A、甲訴乙離婚訴訟中,法院因達不成調解協議,就將該案件擱置起來B、人民法院對離婚訴訟必須進行調解C、法院判決甲、乙不準離婚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D、離婚調解書在對方簽收前,當事人暫時不得同他人結婚【參考答案】:B,C,D【解析】:本題涉及離婚訴訟程序的特點問題。對于離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須首先進行調解。對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訴訟中調解離婚的,在對方簽收調解書之前,調解書未發生效力,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并未解除,故不得同他人結婚。故本題應選擇BCD。16、一條載貨船從大連港出發駛往韓國釜山,在航行途中貨船第一艙意外起火,大火很快蔓延至機艙,船長命令采取緊急措施,封艙并灌水滅火。火撲滅后,由于主機受損,無法繼續航行。船長雇傭拖輪將貨船拖回大連修理,貨物被卸下后重新裝上另一條船運往韓國。經檢驗,貨物的如下損失中屬于共同海損的有:A、火燒損失300箱貨物B、灌水損失1000箱貨物C、雇傭拖船費用D、因起火煙熏損失的100箱貨物【參考答案】:B,C【解析】:單獨海損是海上風險所造成的標的的直接損失,這種損失只屬于特定的利益方不涉及其他方。火燒的貨物的損失是由于意外著火而引起的直接損失,只涉及貨方的利益,屬于單獨海損,故A選項不應選。|學/法/網|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灌水損失1000箱貨物屬于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造成的特殊犧牲,故B選項正確。雇傭拖船費用是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支付的特殊費用,屬于共同海損的范疇,故C選項正確。|學\法/網|因起火煙熏損失的100箱貨物是由于意外著火而引起的直接損失,只涉及貨方的利益,屬于單獨海損,故D選項不應選。17、甲乙二人在路旁違章燃放煙花,丙從此經過被煙花炸傷左眼,花去醫藥費五萬元,為此發生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有:()A、如果不能證明是誰的煙花造成丙的傷害,甲乙的行為屬于共同危險行為。B、如果不能證明是誰的煙花造成丙的傷害,甲乙應對丙的受害承擔連帶責任。C、如果甲能證明丙的受害不是自己的煙花造成的傷害,甲對丙的受害不承擔責任。D、如果乙能證明丙的受害是由于甲的煙花造成的傷害,乙對丙的受害不承擔責任。【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涉及共同危險的認定和免責問題,如果不能證明是誰的煙花造成的傷害,則構成共同危險,甲乙對此承擔連帶責任。依照《侵權責任法》第10條的規定,其免責事由是應當證明具體侵權人,而非證明自己的行為未造成傷害。故本題選項為ABD。18、下列哪些法院可以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A、基層人民法院B、中級人民法院C、高級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民事訴訟法》第18-21條。19、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下列關于專利申請復審說法參考的是:A、專利復審委員會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主任委員由其中的法律專家擔任B、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C、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是最終決定,不允許上訴D、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參考答案】:B,D【解析】:《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9條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主任委員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人兼任。據此,A選項中“主任委員由其中的法律專家擔任”的說法錯誤。《專利法》第41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據此,B選項符合法律規定,正確。《專利法》第41條第2款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據此,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是最終決定,允許上訴,C選項錯誤。《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4條第1款規定,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正確。20、下列向法院提交的證據屬于司法解釋規定的“新的證據”的有:()A、舉證期限屆滿后,甲找到原告稱他恰好在自家二層樓上目睹了被告故意挑釁,并借機毆打原告的全過程B、案外人黃某持有一份關鍵證據,但一直在外地出差,直到舉證期限屆滿后才回來C、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未獲準許,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準許并依當事人申請調取的證據D、被告吳某在一審結束后新發現一份關鍵證據,但在二審中故意沒有提出,最后以該證據申請再審【參考答案】A,B,C【解析】ABC。A選項屬于舉證期限屆滿后才出現的證人,屬于“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現的證據”,故A正確。B選項黃某一直在外地,屬于“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也是新證據,故B正確。C選項符合《民事證據規定》關于“新證據”的規定,正確。D選項,吳某在一審結束后已經收集到該項證據,但故意在二審中不進行舉證,主觀上存在惡意,該項證據不能作為新的證據對待,故D不正確。21、甲向乙購買一臺價值1000元的電器設備,乙將該設備交給甲之后,甲卻遲遲不交付貨款,雙方發生爭議。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支付設備的貨款1000元。結合以上案情,下列關于反訴的做法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A、在第一審開庭審判時,甲提出乙提供的設備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在使用時造成自己的電路損壞,要求乙賠償損失,甲提出的此請求可以形成對乙的反訴B、在訴訟過程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800元,至今沒有歸還,要求抵銷,甲提出的此請求可以形成反訴C、在應訴答辯狀中,甲提出乙提供的設備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在使用時造成自己的電路損壞,要求乙賠償損失,甲提出的此請求可以形成反訴D、第一審法院判決甲敗訴,甲上訴后在二審中提出乙提供的設備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在使用時造成自己的電路損壞,要求乙賠償損失,法院可以就此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一并判決【參考答案】:A,B,D【解析】:反訴時間具有特定性,《證據規定》第3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因此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以后提出請求的,不能形成反訴,A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應選。在訴訟中要形成反訴,一個重要條件是反訴請求需要與本訴請求具有一定的牽連性。這種牽連關系可以表現為反訴與本訴請求是基于同一個法律關系而產生的,目的相對抗的不同的實體請求,也可以表現為反訴與本訴請求是基于相互牽連的兩個不同的、而且各自獨立的法律關系而產生的目的相對抗的不同實體請求。在本題B選項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一事,與其欠乙貨款并不是基于同一個法律關系而產生的實體請求,而C選項中甲提出的乙供貨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即符合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具有牽連性的要求,能夠形成反訴。由此,B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當選;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民訴意見》第184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因此,在D項中,甲于二審中提出反訴請求,二審法院不能將此請求與本訴請求一并判決、否則勢必剝奪了甲對反訴請求的上訴權。D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當選。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BD。22、下列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按承攬合同形式的有哪些?A、加工服裝B、選購家具C、修理電視機D、翻譯資料【參考答案】:A,C,D【解析】:詳見加工承攬合同定義。23、某農村養殖戶為擴大規模向銀行借款,欲以其財產設立浮動抵押。對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該養殖戶可將存欄的養殖物作為抵押財產B、抵押登記機關為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部門C、抵押登記可對抗任何善意第三人D、如借款到期未還,抵押財產自借款到期時確定【參考答案】A,D24、《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500號)適用于以下哪幾種信用證?A、不保兌信用證B、光票信用證C、備用信用證D、自由議付信用證【參考答案】:A,B,C,D【解析】:UCP500號的適用范圍UCP500號第1條:“統一慣例的適用范圍:《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修訂本》即,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適用于所有在信用證文本中標明按本慣例辦理的跟單信用證(包括本慣例適用范圍內的備用信用證),除非信用證中另有明確規定,本慣例對一切有關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根據上述規定,UCP500號適用于所有在正本中標明按該慣例辦理的跟單信用證。至于B選項的光票信用證和C選項的備用信用證,雖然不是跟單信用證,但只要在信用證上標明,UCP500號也是同樣可以適用的。因此,本題A、B、C、D選項均為正確選項。25、下列哪些情形下,合伙企業應解散?()A、甲合伙企業有2名合伙人張某和孫某,孫某死亡,張某不同意孫某的繼承人繼承合伙人資格B、王某和趙某設立乙合伙企業,打算利用趙某發明的養殖方法進行海鮮養殖,乙企業成立后發現趙某的技術存在嚴重缺陷,不能進行海鮮養殖C、丙合伙企業有3名合伙人,2名合伙人同意將合伙企業解散D、丁合伙企業有2名合伙人李某和劉某,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經營期限屆滿,李某提出繼續經營,劉某不同意【參考答案】:A,B,D【解析】:《合伙企業法》第85條規定,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根據該條規定,ABD選項正確。26、對于下列哪些起訴,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A、甲起訴乙支付拖欠的貨款3萬元,但已超過訴訟時效B、甲公司起訴乙公司支付房租20萬,但乙公司已被吊銷營業執照C、甲起訴乙離婚,訴訟過程中撤訴,兩個月后甲再次起訴離婚,但沒有提出新情況、新理由D、甲、乙曾同居數年,乙曾經書面允諾送甲一輛價值10萬元以上的汽車,但一直未履行承諾,甲起訴乙請求給付汽車【參考答案】B,C【解析】正確解答該題的關鍵在于對不予受理與駁回起訴適用的理解。根據《民訴意見》第139條的規定,不予受理與駁回起訴適用的條件均是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即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關于起訴的條件,只是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不予受理適用于審查起訴階段,而駁回起訴則適用于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因此,選項B與C符合本題的要求。關于A項,雖然已過訴訟時效,但甲的實體權利仍在,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條件,法院就必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等情況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而不是裁定駁回起訴。所以,A項不符合題意。D項中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起訴符合條件,法院應當受理。所以也不符合題意。27、我國對自然人的行為能力有如下規定:。A、無國籍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一般適用其定居國法律B、定居國外的我國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其行為是在我國境內所為,則適用我國法律C、定居國外的我國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其行為是在定居國所為,則可以適用其定居國法律D、無國籍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一般適用其住所地法律【參考答案】:A,B,C【解析】:《民通意見》第179條規定:定居國外的我國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如其行為是在我國境內所為,適用我國法律:在定居國所為,可以適用其定居國法律。《民通意見》第181條規定:無國籍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一般適用其定居國法律;如未定居的,適用其住所地國法律。我國關于自然人的行為能力的規定仍是依據“場所支配行為”的原則。28、村民陳某在耕田時拾到一頭牛,并牽回家飼養,同時等待牛的主人來認領。半個月后,因陳某向李某借錢1000元,李某不知牛系陳某所拾,遂要求陳某用牛作為質押擔保其按時還款。陳某即將該牛質押給李某。因陳某到期無力還款,李某將牛賣給鄰村王某,用所得價款償還借款。原來牛是鄰村張某的,張某在王某家見到該牛,認為是自己的牛,要求王某返還,因此發生糾紛。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陳某拾到牛并飼養的行為為無因管理B、李某能夠取得該牛的質權,理由為善意取得C、王某能夠取得該牛的所有權,理由為善意取得D、王某應將該牛返還給張某【參考答案】:A,B【解析】:本題涉及無因管理、質權的善意取得、動產善意取得等問題。依《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陳某拾到丟失的牛,并牽回家中飼養,等待失主來認領,應為無因管理行為,故A選項正確。依《擔保法解釋》第84條規定,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本題中,陳某系基于無因管理而占有該牛,故為合法占有,根據《物權法》第106條的規定,李某并不知曉陳某的牛系拾來的,故可善意取得質權,B選項正確。王某取得該牛的所有權系通過李某行使質權的結果,李某取得質權后,依法享有在債務人不償還債務時將質物拍賣或者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債務的權利,其對質物的出賣不為無權處分,因此,王某取得牛的所有權系通過買賣合同而取得,不為善意取得。故c選項前半段正確,后半段表述錯誤。王某取得牛的所有權具有合法根據,因此,張某不得要求王某返還該牛,故D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AB項。29、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A、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B、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C、出質后,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D、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提存【參考答案】A,B,C,D【解析】《物權法》第227條規定:“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出質登記時設立。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后,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30、在海運貨物保險中,依照我國《海南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A、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后,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構成推定全損B、不屬于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是部分損失,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人委付保險標的。C、被保險貨物在發生保險事故后,受到嚴重損壞完全失去原有形體、效用,構成實際全損D、保險人接受委付后,取得代位權向有責任的第三方請求賠償【參考答案】:A,C,D【解析】:部分損失不存在委付。三、不定向選擇題1、根據下列材料,請回答題:某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該市財政局副局長張某受賄案的過程中,除發現張某利用職權之便收受他人賄賂之外,還發現張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人民檢察院對于張某涉嫌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文物罪,應當如何處理?()A、與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并偵查B、移送公安機關偵查C、張某涉嫌的三個罪中,如果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個犯罪中一個是主罪,由檢察院偵查,公安機關予以配合D、張某涉嫌的三個罪中,如果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文物罪是主罪,由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予以配合【參考答案】:B,C,D【解析】《六機關規定》第6條、《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以下簡稱《高檢規則》)第12條分別規定了公安機關與檢察院互涉案件的偵查規則。公安機關與人民檢察院在偵查刑事案件中涉及對方管轄的案件時,應當將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案件移送給對方。在上述情況下,如果涉嫌主罪屬于其中一個機關管轄的,則由該機關為主偵查,另一偵查機關予以配合。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屬于檢察院自偵案件的范圍,而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文物罪屬于公安機關的偵查范圍,故BCD都正確。2、張某欲為其62歲的母親和8歲的女兒投保意外傷害保險。為此,他向保險公司詳細詢問了有關意外傷害保險的具體條件,也真實地回答了保險公司的提問。請回答:張某為其女兒投保的保險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張某支付了首期保險費后,因長期外出,第二期超過60天未支付當期保險費,這可能引起什么后果?A、合同效力中止B、合同效力終止C、保險人有權立即解除合同D、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參考答案】:A,D【解析】:《保險法》第58條3、對于本案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審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有哪些?()A、法院應當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對本案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調解B、因為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公訴人在控訴犯罪的同時,應當一并對張某的賠償責任進行舉證C、人民法院除了要適用《刑法》、《刑事訴訟法》外,還應當適用《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D、李某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本質上是民事訴訟,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訴訟費【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附帶民事訴訟審理中的一些問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調解而不是應當調解,故A項錯誤。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故B項錯誤。《刑訴解釋》第100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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