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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前 言案例1 一組實習生(7人,其中2名男生)跟隨婦科老師出門診,當為一個女病人檢查時,女病人不讓實習生檢查。老師說,實習生檢查等于是我查,你不讓實習生檢查,我也不查。結果,女病人走了。 對帶教老師的行為進行分析,同學們會產生那些想法? 老師的做法沒什么不對; 病人未履行義務在先,故醫生可不履行義務在后; 患者有隱私權,若患者不讓學生檢查,只能按患者意見辦; 醫生應勸說患者,并提出幾種解決途徑; 醫生的不妥主要表現在向病人解釋時對病人不尊重,態度生硬; 病人既然到教學醫院來,就應該想到這一點。病人覺悟太低,使醫學生錯過了學習機會。【案例分析】本案例中的醫學事實是:患者需要進行婦科檢查; 倫理

2、學事實是:患者不讓實習生檢查,老師拒絕為患者提供檢查(進一步,也就不可能進行治療)。關系相對復雜:一是醫患關系(包括老師、實習生與患者的關系),二是師生關系。按層次性排出帶教老師可采取的做法:強制檢查;本案例中的做法;先告知患者,然后由實習生檢查,老師指導;若患者不同意,應作進一步解釋,保證對患者不構成傷害;患者仍不同意,則由老師檢查;若患者同意,但不讓男學生檢查,可讓男學生在旁見習直至回避。請提出您對以上分析和結論的看法。案例2 劉某準備到新疆石河子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做人工流產手術,但她沒想到,在進行“婦檢”時自己竟被當成了教學標本。為此,羞辱難當的劉某以醫院及當事醫師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

3、為由告上了法庭。據劉某介紹,9月15日下午,她到醫院婦產科門診,告訴醫師要做“人工流產”。一名戴眼鏡的女醫師叫其進門診檢查室,劉脫下衣服后躺在檢查床上,告訴醫師自己準備好了。約一分鐘后,醫師推門而入,接著對外面的人說:“你們都進來”。隨后進來了10多個穿白大褂的男女青年。 “我當時只穿了件短袖T恤,一下子面對這么多人,難堪得要命。稍微鎮靜些后,我要求讓這些人出去。而醫師說沒什么,他們都是見習生,并讓我躺好,不然沒法檢查。接著醫師一邊指著我的身體,一邊向見習生介紹各部位的名稱特征,其間還有見習生的笑聲。我腦中一片空白,只能把臉扭向一邊忍受著一切。”劉告訴記者。 第二天,氣憤難平的她找到當事醫師,

4、問進來那么多人為什么不先給她打招呼。醫師回答:沒必要。而另一位醫師干脆對她說,在醫院就沒有隱私權。 官司一起,石河子大學醫學院一附院在門診大廳的顯著位置掛出告患者書,寫明了該醫院是醫學院的臨床教學基地,來此就診的患者應該配合,醫務人員將恪守醫學倫理道德,對患者疾病和個人隱私嚴格保密。結果,一紙告患者書引來一片拒絕聲,患者紛紛對這種教學方式說“不”。經歷這次波折后,醫院發出了一份致全國醫院呼吁書,呼吁書中寫道:“作為臨床教學醫院,醫師帶教是醫學教育不可分割的部分,也是臨床教學的惟一途徑,更是教學大綱的明文規定。如果教學醫院必須先征得患者同意方可示教,醫學院的見習生、實習生都會被患者拒之門外,醫學

5、教育事業如何發展?呼吁最后更是“振聾發聵”:如果法院判我院敗訴,那將是我國醫學教育的悲哀,醫學教育將何去何從?! 如何看待病人的隱私權和支持醫學科學的義務?第五章 醫患關系倫理第一節 醫患關系的性質一、醫患關系的含義及性質(一)醫患關系的含義醫患關系:是指一個個體(患者)與另一個個體或群體(治療者或醫療衛生組織)在醫療活動中的各種聯系。狹義的醫患關系:廣義的醫患關系:(二)醫患關系的性質1、醫患關系的技術屬性2、醫患關系的倫理屬性3、醫患關系的法律屬性4、醫患關系的價值屬性技術屬性首先具備的屬性技術屬性是醫患關系的基礎醫患交往必須尊重科學和醫學技術倫理屬性雙向的道德關系是醫患關系的本質屬性信托

6、關系:去尋找自己健康的拯救者和生命的托付者醫者的不可推卸的道義責任并具有其獨特的倫理性質:全人類性、繼承性、實踐性醫患關系從倫理學角度看,是一種信托關系。信托關系的設立與存在必須具有特定目的 ;受托人從委托人那兒獲得并行使特殊的權力;信托關系內雙方本質上的不對等,包括:知識、權力、談判能力和影響力。 信托關系就是委托人對受托人的信任,相應的,醫生的言行必須清楚與明確地傳達對病人的忠誠。 依賴與易受傷害,在醫患關系中,病人是處于最無力保護自己和照管自己利益的情況中。完全依賴醫生是必然的。 受托人容易誤用或濫用被授予的權力,以促進自己的利益或暗中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期望是信托關系最后一個特征。 法

7、律屬性用法律保護醫患雙方的權益是社會進步的標志學術界仍存爭議主要有兩種觀點1、是不一般的契約(合同)關系:復雜性、不確定性2、經營者與消費者的關系:有利于處理非醫療事故的醫患矛盾,但仍存在不足從法律角度看,醫患關系具有契約性,因為包括了“要約”和“承諾”兩個要件。但并不表明就是契約關系,因為:(1)醫患雙方不能說是平等的,醫務人員在知識等方面都比患者要優越。(2)患者的自由和自主甚至自愿性都很有限。(3)最重要的是契約關系各方均受個人利益驅動,名正言順的謀求自己的利益,每一方都希望保護自己免受對方自利行為傷害。(4)契約關系中違約一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而醫患關系并不是完全如此。價值屬性醫務人員

8、在醫患關系中實現物質價值、醫學價值和倫理價值的統一患者在醫患關系中獲得健康價值、精神價值及社會價值等總結醫患關系是一種具有技術、倫理、法律、價值屬性的特殊的人際關系技術關系是基礎、倫理關系是本質、法律關系是保障、價值關系是目的案例分析:原告:鄭某,女32歲,江蘇省南京市紅十字會醫院護士。住江蘇省南京市。原告:陳某,男38歲,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軍區某部軍官,住江蘇省南京市。被告:江蘇省某醫院。住所地:江蘇省南京市。法定代表人:黃某,該院院長。原告與被告發生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向當地法院起訴。原告訴稱:因結婚7年未生育到醫院就醫,與醫院(被告)約定通過“單精子卵腔內注射”技術(ICSI技術)實施人工

9、輔助生育,但是醫院擅自改變治療技術方案,實際采取了“體外受精和胚胎移植”技術(IVF技術)并導致治療失敗,故請求按照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民法通則的規定,判令醫院雙倍賠償醫藥費2.5萬元,誤工費1392.5元。精神撫慰精1萬元并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辯稱:IVF技術和ICSI技術都是人工輔助生殖技術手段,二者有不同的適應癥。原被告之間并沒有明確約定采取何種技術。我院根據原告當時的情況決定采取IVF技術符合醫療常規,因此,在治療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過錯。原被告之間不存在普通的消費者與經營者的關系,本案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原告以違約為訴由,要求我院承擔精神損害賠償業沒有法律依據。問題:如果你是法

10、官,你如何判決?在雙方證據優勢的較量中,法院認定:雖然原告、被告雙方書面未約定采取何種技術進行治療,但是綜合分析以上證據可以認定,原告已知熟悉存在兩種不同的治療技術手段,其交費的行為應當認為是對治療技術方案作出的選擇,人民醫院收費的行為應當認為是對原告選擇的確認,因此,原被告之間已經就采取ISCI技術進行人工輔助生育治療達成合意,人民醫院有義務按照ICSI技術為原告進行治療。最后,法院判原告獲勝。(二)醫患關系的基本特征1、不對稱的平等:地位不對稱信息不對稱選擇不對稱2、無隱私的陌生人關系醫患保持情感中立的陌生人際關系是對病人健康負責小張是甲衛生院的一位主治醫師,2006年6月15日因病到乙醫

11、院住院,住院后由該院李醫師負責。6月25日,小張因覺得自己的病情不見好轉,就找李醫師了解病情及治療方案,在了解情況后,建議李醫師能否調整一下治療方案。李醫師聽后十分不悅,認為這是對自己診治水平的懷疑和不信任,沒有考慮小張的建議。26日下午,小張要求出院到別處治療,李醫師更加生氣,但鑒于患者的要求還是不情愿為小張辦理了出院手續。問題:試對該案例中的醫患關系模式進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議。第三節 醫患關系的理論模式一.帕森斯模式技術關系非技術關系:父子關系(相似)一個人受另一個具有合法社會控制權利人的社會控制表現出某種感情中立狀態,但又充滿濃重的感情色彩,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相似的目標上但這種模式并不

12、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并不適用所有的疾病隨著社會發展,醫患關系的不對稱性會減弱患者對醫生的依賴性也會弱化醫生的控制作用逐步減小二、薩斯荷倫德模式 (一)主動-被動型:父母與嬰兒的關系(二)指導合作型:父母與少年的關系 (三)共同參與型成年人與成年人的關系模式醫生的地位患者的地位應用對象生活原型主動被動為患者做什么被動接受(無反應能力)麻醉、急性創傷 昏迷病人父母與嬰兒指導合作告訴患者做什么合 作急性感染病人父母與青少年共同參與幫助患者自療伙伴關系(主動參與全過程)慢性疾患的病人和心理治療成人之間一、醫生的權利與義務(一)醫生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21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在

13、注冊的執業范圍內,進行醫學檢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 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獲得與本人執業行為相當的醫療設備基本條件; 從事醫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第二節 醫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參加專業培訓,接受繼續醫學教育; 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獲取工資報酬和津貼,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對所在機構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建議,依法參與所在機構的民主管理。 醫生的權力具體表現在:1、疾病診治權2、特殊干涉權3、宣告死亡權4、隔離患者權5、工作學習權利6、參與建設權利(二)醫生的義

14、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相關條款在法律上規定了醫師的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 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努力鉆研業務,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從事科學研究,發展醫學科學; 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等。 醫務人員的義務包括對病人、社會的義務對病人的義務平等地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的義務為病人解除痛苦的義務為病人保守個人秘密的義務為病人提供醫療信息及咨詢的義務對社會的義務宣傳醫療衛生知識和政策的義務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的義務發展醫學科學的義務二、患者的權利與義務(一)病人權利的歷史 關于

15、病人權利的討論最早始于法國大革命時期 1946年紐倫堡法典中對病人的知情同意規定了三項必要條件,即知情、自由意志和有能力。此后,知情同意的原則從人體試驗擴大到臨床診療,成為病人權利的主要內容。 1946年,美國通過了一個要求醫院符合一定標準的法案,賦予州在法律上有對醫院的醫療質量進行監督和保障病人權利的權力。 1972年美國醫院協會采納了病人權利法案. 1981年第三十四屆世界醫學會通過了病人權利宣言. 1986年第三十八屆世界醫學會通過的醫師專業的獨立與自由宣言中也提到了病人的權利。 (二)患者權利的內容1平等的醫療權 2疾病認知權 3知情同意和知情選擇權4維護隱私權 5監督醫療過程權 6醫

16、療賠償權 7免除一定社會責任權 (三)患者的義務內容1保持和恢復健康的義務。2積極配合診療的義務。 3遵守醫院規章制度的義務。4支持醫學科學研究的義務。5. 遵守法律上有關規定的義務 三、醫患之間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一)醫務人員權利與義務的特征 獨立性 自主性 社會性 (二)醫患間權利與義務的關系1醫務人員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2醫務人員權利與病人權利的關系 3醫務人員義務與病人權利的關系第三節 醫患關系的發展趨勢及其糾紛化解的道德原則一、醫患關系的發展趨勢與醫德(一)醫患關系的物化(技術化)趨勢對醫德的要求(二)醫患關系的經濟化(商品化)趨勢對醫德的要求(三)醫患關系的民主化趨勢對醫德的要求(四)

17、醫患關系的法制化趨勢對醫德的要求二、醫療糾紛及其化解的道德原則(一)醫療糾紛的含義和類型1、醫療糾紛的含義 醫療糾紛:是指醫療單位(包括衛生行政部門)與患者在診療、護理、康復等過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造成了相互沖突,或發生不良后果及對其原因認識不一致而導致的爭議。2、醫療糾紛的類型醫患沖突糾紛性沖突非糾紛性沖突:期望沖突、觀念沖突、情感沖突等醫療糾紛非醫療糾紛:侵犯患者隱私、非法行醫等引起的糾紛有過失的醫療糾紛無過錯的醫療糾紛:醫療并發癥、無過錯輸血、醫療破壞事件醫療事故醫療過錯醫療差錯 (二)醫患糾紛發生的原因1、醫療機構的管理因素2、醫務人員的因素(大醫精誠?)3、患者的因素:不良的求醫行為、對

18、健康期望過高、不信任心理、疾病本身的因素、患者家屬的心理行為因素(三)醫患沖突與醫療糾紛醫患沖突:醫患間在醫療活動中交往時出現的矛盾狀態。醫療糾紛是醫患沖突的典型表現 醫療糾紛實際上是當醫患雙方發生矛盾和沖突后,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進行處理和調解的一種矛盾狀態。 (四)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 1、醫療事故的界定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的四個構成要件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 導致“醫療事故”的行為是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造成的;過失行為結果造成了患者人身損害;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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