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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批后公示)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已由灌南縣人民政府批準,現予以公布。聯系地址: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聯系(監督)電話1、總則1.1規劃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內的規劃管理工作,依法實施項目規劃審批,保障園區合理地開發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江蘇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層次規劃,編制本次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2規劃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2)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2006);(3)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

2、地標準(GB501372011);(4)江蘇省化工行業整治提升方案2019.4;(5)江蘇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1年版);(6)江蘇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2012年修訂版);(7)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8)灌南縣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2018年;(9)灌南縣堆溝港鎮總體規劃(20182035);(10)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總體規劃(2018-2035);(11)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規劃環評;(12)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2018-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13)甲方及各職能單位征求意見會議紀要及書面反饋意見書等技術

3、文件;(14)國家其它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1.3規劃范圍本次規劃范圍北至四道排河、南至中心路和珠江路、東至灌河大堤、西至合興大溝,總面積為8.42平方公里。1.4規劃成果本規劃由文本、圖件和附件三部分組成。文本包括土地使用及建設管理等技術規定;圖件包括規劃圖紙和圖則兩部分;附件包括規劃說明書。文本、圖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兩者不可分割使用。1.5法律效力第五十四條本規劃報灌南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規劃自批準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于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2、功能定位、發展目標、規模和空間結構2.1功能定位立足服務于連云港市世界級石化產業基地和“中華藥港”建設,以現有保留產業轉型升級為基礎,構

4、筑江蘇沿海化工新材料新興產業基地和連云港市新醫藥產業原料藥生產基地,打造安全環保、循環生態型化工產業園區。2.2規模規模容量:園區建設用地為816.96公頃,(不包括水域及其它非建設用地25.25公頃),占總用地的97%。2.3規劃結構規劃總體結構為“兩軸、四區”。兩軸:指新港大道主要發展軸線和亞邦路次要發展軸線。四區:指3個化工產業片區和1個配套物流片區。包括形成農藥-染料、新材料、醫藥三個產業組團,依托灌河內河港碼頭形成配套物流片區。3、控制單元3.1控制原則三級控制模式:控規編制單元基本控制單元地塊。控制單元提出總量控制、分量平衡、彈性開發的控制原則。通過嚴格控制單元建設總量,來控制整體

5、的開發強度,而單元內各地塊分量允許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來增加地塊的開發彈性。3.2單元劃分基本控制單元的劃分主要考慮明確的四至及圍合界線、土地使用性質的同一性和內在功能的關聯性、合理的公共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服務半徑以及適度的用地規模等因素,規劃將園區劃分為8個基本控制單元,即HG-01HG-08。3.3控制內容基本控制單元主要控制單元的主導屬性、凈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開敞用地面積,并提出土地管理、建筑管理、交通控制、生態環境、資源利用、設施配置等總體控制要求,是本規劃的核心控制內容。基本控制單元內的每個地塊的用地屬性、開發強度等都有一定的彈性調整空間,基本控制單元總體的主導屬性、開發強度、開

6、敞空間、設施配套和人口容量等不能變化。地塊的劃分主要考慮具體的用地屬性界限和土地權屬界限。地塊是本規劃的具體控制對象,主要包括用地屬性、用地面積、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積率、綠地率等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的內容,還包括相應的交通控制、生態環境、資源利用、設施配套等基本控制單元內細分到每一個地塊的內容。基本控制單元內的每個地塊的用地屬性、開發強度等都有一定的彈性調整空間,但加起來不能超過基本控制單元的總體容量。4、用地規劃(1)工業用地(M)規劃工業用地面積574.53公頃,占園區規劃建設用地的70.33%。(2)物流倉儲用地(W)規劃倉儲物流用地35.81公頃,占園區規劃建設用地的4.38%。(3

7、)交通設施用地(S)規劃交通設施用地面積56.02公頃,占園區規劃建設用地的6.86%。(4)規劃公用設施用地:共70.72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8.66%。(5)綠地(G):規劃綠地面積79.88公頃,占園區規劃建設用地的9.78%。5、道路交通規劃5.1對外交通港口、航運:灌河三級航道,灌河內河港碼頭。鐵路:連鹽鐵路灌河半島支線,在化工園區范圍外北側預留場站用地。公路:本區的對外公路主要包括228國道和S345(新港大道)。現狀(G228/226)接市區、鹽城、南通方向。S345向西接、深海高速G15、灌南縣城,向東接G228國道。為了園區的封閉化管理和交通組織,規劃將S345省道改線至范圍

8、以北。5.2道路系統規劃道路系統主要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交通設施組成。(1)主干路。“兩橫兩縱”主干路網。包括新港大道、亞邦路、中心路、西環路。主干路紅線寬24-30米,斷面形式包括兩塊板和三塊板形式。(2)次干道。次干路與主干路布局相協調,為主干路提供快速集散與分流服務,與主干道共同形成規劃區路網基本結構。次干路紅線寬15米,斷面形式以一塊板為主。(3)支路。支路用于地塊內部交通的細化,優化部分地塊交通組織,規劃支路紅線寬度為8-9米,斷面形式均為一塊板。(4)彈性路網。為了更好的提高地塊消防及疏散功能,保障地塊便利交通,在原有道路網基礎上增加設置彈性支路,道路紅線寬8-10米。6.安全

9、與綜合防災規劃6.1安全防護規劃(1)危險品儲存規劃集中存放。化工企業或存放有危險品的企業應分類集中布局 ,但應防止易產生連鎖反應的不同類的危險品集中存放,或同類危險品的過量集中;預留安全避讓距離。存放點周邊應根據危險品的不同類別,設置足夠寬度的綠化隔離帶;重點防控。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并將重大危險源信息上傳至應急信息平臺,實現重大危險源實時監測,提高重大危險源自動化監控水平。(2)危險品運輸通道規劃結合園區現狀及周邊交通情況,將亞邦路、北環路(S345改線)和G228規劃為危險品車輛運輸通道。(3)危險品運輸車輛(空載)停車場規劃在園區外西南角規劃1處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空載)停車場。(4)

10、安全防護規劃按照江蘇省化工園區環境保護體系建設規范(試行)(蘇環辦2014 25號)要求,嚴格落實全省沿海化工園區(集中區)整治工作方案(蘇政辦發201846號),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不少于500米寬的隔離帶,以滿足環境防護距離要求。園區內和園區開發邊界500米寬隔離帶范圍內現有環境敏感目標,應按照有關要求要求,完成拆遷安置工作。盡量提高園區的綠化覆蓋率,并根據園區周邊環境情況在隔離帶內建設不少于50米寬的綠化防護林。根據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建設沿河防護綠化帶。6.2防洪排澇設防標準流域防洪標準:園區外圍防洪(潮)工程(包括新沂河右堤、灌河堤防)依托沂沭泗流域、沂南地區區域防洪工程,近期達到 50

11、 年一遇,遠期達到 100 年一遇。排澇標準:達到20年一遇,24小時暴雨不成災。 6.3消防工程(1)規劃在園區西部堆溝新城新港大道東延段北側新建特勤消防站。(2)消防車通道規劃消防車通道的主體為本規劃區域內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應充分重視本規劃區域內干道和支路的規劃建設工作,切實保障暢通無阻,保證消防車通道通暢、安全。(3)消防給水園區消防給水管網采用環狀管網,對于個別地段火災危險性小,滅火用水量少,可采用枝狀管網。6.4防震減災規劃(1)抗震設防標準:抗震設防烈度為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0g。(2)新建的各類建筑應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進行設計和施工,由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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