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中不可忽視的“投資主體”_工程管理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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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工程質量中不可忽視的“投資主體”近年來,在政府樂觀財政政策的驅動下,我國基本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房地產業在大量市場需求的刺激中更是蓬勃進展方興未艾。然而在工程建設行業飛速進展的同時,大量的工程質量問題也隨之而來。在今年的3·15消費者維權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2022年消費者投訴十大熱點,商品房的質量問題再次榜上出名。根據習慣性思維,自然而然想到的肯定是從事工程建筑的施工單位偷工減料、不負責任、以次充好的行為造成了工程質量的低下。的確,在現實生活里,存在著這樣一些施工單位,他們在利益的驅動下,利用自己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稱的優勢,做出了很多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范的行為,造成了工程質量低下

2、的結果。但是在建筑市場中,投資主體就是通常所說的“業主”對于建設工程的質量同樣也負有重大的責任,但這一點卻經常被人忽視。根據業主的投資目的和工程質量的相關程度,我們可以把業主分為三類:第一類業主蓋房子是為了自己用,比如工業廠房;或者是出租給別人,例如商場、寫字樓、酒店。由于建成以后投資方要長時間擁有建筑物,并且從中獵取回報,所以這類業主對質量的關懷程度是最高的。為此,投資方在招標時會選擇有實力的勘察設計企業和信譽優良的施工企業,會選擇盡職盡責的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進行中,投資方也必將實行一切可能的措施來保障工程質量。由此這樣的工程很少會消失工程質量問題。其次類業主蓋房子是為了賣給別人,例如現在房

3、地產市場中數量最多的居住物業項目。由于此類業主最終不擁有所開發房地產的全部權,他們對質量的關懷就要次于第一類業主。并且,開發商總能夠通過鋪天蓋地的廣告、天花亂墜的宣揚、甚至人為制造的樓盤熱銷假象讓消費者信任工程的質量沒有問題。開發商可以不顧后果地把工程發包給報價最低的承包商。在建設過程中,他們也不必太操勞質量問題。即便幾年以后,購房者發覺了問題,可能開發商早已經不存在了。此外,由于購房者對于法律學問的欠缺,開發商可能通過在合同中訂立一些免責條款來逃脫對于工程質量本應負有的擔保責任。第三類業主是政府機構。政府機構實際上是在替全國人民花錢,用稅收來投資進行工程建設。按道理說,他們對于工程質量應當有

4、著最高程度的關懷。但由于投資體制、部門利益、監督機制的影響,代表政府作為業主的部門機構實際上對工程質量的關懷程度是最低的。政府部門中有權指手劃腳的人太多,能真正負責的人太少。在建設過程的各個階段,各部門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糾纏不清,一旦消失質量問題則相互推諉,責任難以落實。投資、建設、管理、使用的主體各不相同,各方從自身利益動身,責任的缺位與錯位非常突出,工程質量難以保證。面對這樣的狀況,從政府的角度說,要提高工程質量,應當在加強對于施工單位行為監管的同時,更多地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建立規范的市場機制上,通過建立有效的制度,使得投資主體對于工程質量產生足夠的關懷。對于其次類主體,應當從宏觀上強化市場準入和行業競爭,加大政府監管,在事前削減質量隱患發生的概率,同時加強立法,強化開發商對于工程質量的法定責任;制訂包含工程質量責任條款的示范合同,削減開發商利用簽訂合同躲避責任的機會。對于第三類業主,關鍵是要建立有效的政府投資監管機制,合理強化各部門及相關個人的質量責任,提高違法成本。讓政府真正擔當起出資人的責任,對人民負責。但是根本的解決之道,還在于建立一套市場化的政府投資工程管理體制,讓市場充分發揮作用,讓政府從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尷尬境地中解脫出來。所以說,工程質量問題的關鍵就在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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