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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為做好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茖W、及時、有效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1.2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黑龍江省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我市行政區域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

2、作。本預案適用丁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建、拆除活動及早期人防工程引發重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一次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施工坍塌、深基坑支護、暗挖土方、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倒塌、道路和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重10大威脅的事故等;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重大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市指揮部組成與職責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人防辦主任任副指揮長,有關單位為成員

3、的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人防辦,辦公室主任由市人防辦主任兼任。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人防辦、市安監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供熱辦、省通信管理局、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哈爾濱排水集團公司、哈爾濱供水集團公司、哈爾濱中慶燃氣有限責任公司。2.1.1市指揮部職責領導、協調、組織全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2.1.2指揮長職責在省指揮部指導下,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指揮全市人防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確定新聞報道的原則和新聞發布口徑。2.1.3副指揮長職責擔任新聞發言人,協

4、調市直相關部門參與事故救援工作;組織專家組,進行技術鑒定及提供技術服務。指揮現場指揮部工作。2.1.4成員單位職責(1)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采訪和宣傳報道工作。(2) 市人防辦負責及時了解掌握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應急預案,負責指揮各搶險救援隊進行搶險救援工作;負責成員單位之間和各工作組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向省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3) 市安監局負責及時了解掌握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負責協調指揮各搶險救援隊進行搶險救援工作。(4) 市建委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及周邊各類管網、建筑信息,

5、為市人防辦組織搶險提供參考。(5) 市公安局負責指揮公安消防應急搶險救援隊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負責治安保障工作。(6) 市城管局負責指揮、協調城管局應急搶險救援隊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7)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人員、物資、設備、裝備的運輸保障工作。(8)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醫療衛生救護工作。(9) 市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搶險救援資金保障和監管工作。(10)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11)市供熱辦負責協調事故現場供熱管線搶險并保證供熱安全工作。(12) 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的供電保障工作。(13) 哈爾濱供水集團公司負責事故現場供水搶修搶險工作。(14) 哈爾濱排水集團

6、公司負責事故現場排水安全工作。(15) 哈爾濱中慶燃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燃氣管線搶修及排險,保證燃氣安全運行。2.1.5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受理事故報告,擬定信息發布口徑,負責市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傳達市指揮部正、副指揮長的指示。2.2現場指揮部組成與職責發生重大以上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市指揮部設立現場指揮部。2.2.1現場指揮部組成總指揮:市人防辦主任。副指揮長:事故發生地區縣(市)政府分管副區長、副縣(市)長搶險救援組:由市人防辦、市安監局負責,人防工程施工、使用管理單位搶險救援隊、事故發生地消防搶險救援隊、地震災害搶險救援隊和城建搶險救援隊等組成。醫療救護組:由市

7、衛生計生委負責,事故發生地120急救中心和市、縣(市)醫院醫療衛生救援隊組成。治安保障組:由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發生地武警、公安分局應急治安隊組成。通信保障組:省通信管理局、市人防辦、事故發生地人防辦組成。綜合協調組:由市人防辦綜合處負責,各單位相關人員組成。交通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市、縣(市)交通運輸部門組成。后勤保障組:由市人防辦負責,事故發生地人防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工程使用管理單位組成。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組成。2.2.2現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職責執行市指揮部命令,落實指揮長指示,指揮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2.2.3各工作組職責

8、搶險救援組負責事故的緊急處置、搶險救援、調動救援物資等工作。醫療救護組負責搶救傷員、衛生防疫等工作。治安保障組負責封閉現場,活除無關人員,維護現場治安和秩序,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等工作。通信保障組負責保障有線、無線通信系統暢通,保證圖像、視頻傳輸系統暢通等工作。綜合協調組負責協調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和有關部門,提供工程建設相關資料等工作。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隊伍等后勤保障工作。新聞宣傳組負責協調、組織、管理新聞媒體采訪和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安排媒體采訪,及時回應社會關切。2.2.4專家組組成與職責由從事應急、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有關工程建設專業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專家組,

9、負責事發現場工程設施安全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出席新聞發布會或適時接受媒體采訪,進行專業解讀。2.2.5區、縣(市)政府職責事故發生地政府是處置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危險控制在最小范圍。3預警和預防機制3.1信息監測與報告人防工程施工過程中(特別是基坑支護、逆作法施工),人防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對基坑邊坡支護穩定性、模板穩定性、頂板等結構穩定性、相鄰建筑安全、相鄰市政管線安全和周邊道路安全進行觀測,及時收集各類風險信

10、息,發現問題及時向人防主管部門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3.2預警預防行動各級人防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體系,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宣傳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丁未然。人防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置。人防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使用管理單位應定期對已建成人防工程進行質量安全事故風險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置。4應急響應4.1I級響應啟動條件:發生人防工程特別重大(I級)質量安全事故。響應措

11、施:(1) 人防工程施工、使用管理等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2) 市指揮部向省指揮部報告,在省指揮部指導下,迅速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全市有關力量開展救援處置工作;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立即趕赴現場,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配合上級單位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省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4.2II級響應啟動條件:發生人防工程重大(II級)質量安全事故。響應措施:(1) 人防工程建設、施工、使用管理等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

12、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2)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迅速向市指揮部報告事故信息,組織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3) 市指揮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情況調動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救援,專家組同時參與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參考。負責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4) 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動,緊密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及時、科學、有效開展。(5) 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及時開展事故調查,并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4.3III級響應啟動條件:發生人防工程較大(III級)質量安全事故。響應

13、措施:(1) 人防工程建設、施工、使用管理等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2)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市人防辦報告。4.4IV級響應啟動條件:發生人防工程一般(IV級)質量安全事故。響應措施:(1)人防工程建設、施工、使用管理等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

14、作。(2)區縣(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市人防辦報告。5應急處置5.1事件分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分為一般(IV級)、較大(m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5.1.1事件分級標準(1)一般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IV級):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破壞,并造成社會影響的。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

15、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破壞,并造成社會影響的。(2)較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in級):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較大破壞,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時。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較大破壞,并造成較大

16、社會影響的。(3) 重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皿級)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重大破壞,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重大破壞,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4) 特別重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I)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或導致

17、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嚴重破壞,并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嚴重破壞,并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本預案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5.2信息報告5.2.1信息報告程序(1) 較大以上的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立即如實向市政府報告事件情況,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市政府及時上報省政府。(2) 突發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中出現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等情況,由市外事主管部門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和省

18、政府有關部門,并按照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5.2.2信息報告內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影響范圍、發展趨勢、人防工程建設、施工、使用管理等單位名稱、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時間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5.3緊急處置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人防工程建設、施工、使用管理單位及事故發生地政府,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了解情況、根據職責和規定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5.4指揮和協調(1) 建立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以市人防辦為主,市直有關部門、區縣(市)政府參與的應急指揮協調

19、機制。實行屆地管理,專業處置,建立市、區縣(市)二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形成市、區縣(市)二級政府管理,分級負責、綜合協調的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處置體系。(2)把應對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工作,完善網絡建設,增強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5.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堅持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志愿者隊伍、社會公眾的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起來,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公眾和專業搶險隊伍相結合的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

20、對體制,實現應對工作社會化。5.6信息發布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信息新聞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有效、主動,保證公眾的知情權,維護社會穩定。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承擔事件處置的部門是信息發布第一責任人,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協調下,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媒體發布信息。新聞發言人通常為承擔事件處置的主管部門負責人或事件處置指揮部。擔任新聞發言人的副指揮長經市指揮部授權負責統一發布事故相關信息。5.7應急響應終止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確認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故危害被基本消

21、除,應按照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重大、特別重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由省政府同意省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終止;較大、一般人防工程質量事故由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終止。6后期處置6.1善后處理(1) 事故發生地人防工程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穩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2) 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6.2社會救助對在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中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相關人員,采取措施進行社會救助,特別是對困難家庭和人員,可采取發動群眾募捐

22、、社會慈善機構幫助等辦法進行救助。6.3保險對事故中傷亡人員,保險公司以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6.4總結評估6.4.1開展評估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評估報告及時上報省政府、省人防辦和市政府。6.4.2評估內容事故情況;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建議。7保障措施7.1通信保障(1) 省通信管理局確保通信網絡和市指揮部應急通信暢通。(2) 人防通信部門要保證人防各種通信系統暢通。(3

23、) 市指揮部組成人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更新。7.2應急救援與保障(1)各級人防部門負責監督人防工程施工、使用管理單位組建的應急搶險救援隊。現場應急救援的設備裝備和物資由人防工程施工單位或管理和使用單位提供并負責維護,設專人管理,各級人防部門負責監督。專業應急救援設備裝備由組成部門分別承擔,并負責維護,由市指揮部統一調用。(2) 市公安局要在第一時間維護事故現場治安和秩序,保護現場,疏導交通。同時指揮協調公安、消防應急搶險救援隊參加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3) 市城管局負責指揮協調城管應急搶險救援隊參加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4) 市衛生計生委要確保搶救傷員、衛生防疫及時有效。(5) 市交通運輸局要確保應急搶險救援交通運輸暢通和安全。交通運輸工具由各組成部門分別承擔,并負責維護,由市指揮部統一調用。(6) 處置應急救援所需應急經費由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或管理和使用單位負責保障,并列入人防工程建設計劃和工程造價中,市財政局、人防辦負責監管。7.3技術儲備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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