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肥化標準20110916_第1頁
堆肥化標準20110916_第2頁
堆肥化標準20110916_第3頁
堆肥化標準20110916_第4頁
堆肥化標準20110916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固體有機廢物堆肥化設備與技術標準1 范圍本規程規定了固體有機廢物堆肥化過程中所涉及的生產環境、生產車間、原料預處理、堆肥接種、一次發酵、二次發酵、后處理加工、質量檢驗等技術環節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固體有機廢物堆肥化過程及堆肥產品。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 7959-1987 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GB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

2、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838-2002 地表水質量標準GB18877-2002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 20287-2006 農用微生物菌劑NY525-2002 有機肥料NY/T 7982004復合微生物肥料NY/T 883-2004 農用微生物菌劑生產技術規程NY 884-2004生物有機肥GB 4284-1984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GB 8172-1987城鎮垃圾農用控制標準GB1234819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HJT81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GB 18596-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3 定義本標準采用如下定義3.1 固體有機廢物固體有機廢物是指

3、在植物和動物生產以及人類生活等過程中產生的對原生產系統或原所有者無原使用價值的生物質類殘余物。包括作物秸稈、畜禽糞便、生活污泥、加工類有機廢物、園林修剪廢物、生物質垃圾等。3.2 堆肥化堆肥化是指在一定的水分、C/N比和通風等人工控制條件下,通過微生物的作用,實現固體有機廢物無害化、穩定化的過程。堆肥化的產物稱為堆肥。堆肥化是一種有機肥料生產方式,也是一種固體廢物的生物處理方式。3.3 堆肥接種劑堆肥接種劑是指能加速固體有機廢物堆肥化進程的微生物活體制劑。4 生產技術流程固體有機廢物堆肥化的生產技術環節應包括:原料貯存及預處理、堆肥接種、一次發酵、陳化、后處理加工、堆肥質量檢驗、廠區環境質量控

4、制。生產流程可參見附錄A。4.1 原料貯存及預處理為了滿足堆肥化生產的需要,部分堆肥原料要進行貯存,對原料貯存的要求如下:在原料貯存區,含水率較低的干物料應避雨存放,保持低的含水率;含水率高的濕物料不宜長期存放,要及時處理,盡可能減少臭氣和滲濾液的產生,防止環境二次污染。原料貯存的環境管理參照GB 18596-2001執行;原料貯存應有專門的原料貯存區域,最好設置原料貯存車間,貯存車間內根據不同的原料特性分類進行存放;供應便捷,使用量大的物料盡量不貯存或者少量貯存,保證盡可能短的貯存期;預處理環節應對固體有機廢物的水分、粒度、C/N、pH值做出調整。主要的預處理工藝控制參數見附件B。4.2 堆

5、肥接種劑4.2.1選用原則不得使用未經菌種安全評價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登記的制劑;根據固體有機廢物類型及特點選用合適菌種制品,選用菌種的技術指標需達到農用微生物菌標準GB 20287-2006中的要求。4.2.2一般要求堆肥接種劑應在原料混合時均勻加入;堆肥接種劑添加比例不得少于千分之一(干基,以重量計)。4.3 一次發酵4.3.1 技術要求堆肥一次發酵是實現有機物料無害化的過程,常用的工藝有條垛式和槽式兩種類型。4.3.1.1 條垛式發酵條垛式堆肥工藝是將原料混合后堆成長條形的堆或條垛,在好氧條件下進行分解的一種常見的好氧發酵系統。堆體形狀。堆體底部寬控制在120300cm之間,以200c

6、m左右為適宜,堆高控制在80200cm之間,以120cm左右為最適宜;長度不限。各條垛間距大約為80100cm;堆肥設備。主要是條垛式翻堆機,根據條垛的大小、形狀以及位置決定設備選型。主要設備的技術參數為最大允許堆高200cm、堆寬300cm,前進/后退速度可達到5-15 m/ min,生產能力不小于600m3/ h。4.3.1.2 槽式發酵槽式發酵工藝是在長而窄的被稱為“槽”的通道內進行堆肥發酵,將可控通風和定期翻堆相結合的一種好氧堆肥發酵工藝。發酵槽尺寸通常為L×W×H =( 60100)m×(49)m×(1.52)m,槽的壁上部鋪設導軌,便于翻堆機

7、行走;槽底部鋪設曝氣系統,向槽內發酵物料通風充氧,主要由高壓風機、通風管道組成,通風管通的口徑75mm,6m寬的槽至少應鋪設設三條通風管道,管道上鉆有小孔,通過高壓風機向槽底送風充氧。風壓32000mmHg、風量6.3m3/min、配套動力5.5kw。 翻堆機(攪拌機)是通過機械攪動將物料攪拌均勻,促進熱量和水分揮發并將物料在槽內緩慢位移。常見的設備包括鏈板式和駁齒式,主要由行走底盤部分、鏈板(攪拌齒)、液壓升降部分、傳動部分及電控部分組成。行走速度 0-6m/min,工作幅寬3-6m,翻堆高度1-2m。 4.3.2 過程控制溫度控制。堆體發酵溫度應控制在50-60,當堆體溫度超過6

8、0時,應進行翻堆操作或強制通風;一次發酵應保持堆體溫度50以上并維持510天,滿足GB 7959-1987的要求;水分控制。隨著堆肥發酵含水率逐漸下降,到一次發酵結束時含水率應在36%45%;堆體氧氣濃度。通過翻堆操作或強制通風使堆體內氧氣濃度保持在3%以上。4.4 陳化4.4.1 技術要求堆肥陳化是有機物質穩定化的過程,常用的堆肥陳化的方法有:4.4.1.1 自然堆置法可將完成高溫發酵的物料按照條垛式堆肥的方式,堆積在專門的車間或陳化棚內,堆寬56m、堆高2m左右,由于采取靜置堆積的方式,堆體不宜過高過寬,否則不利于溫度和水分的散發,最好能定期用棍棒插出排氣孔,有利于提高熟化效率。4.4.1

9、.2 熟化(陳化)倉法熟化倉的類型較多,如板式熟化倉、皮帶式熟化倉。還有一種類似發酵槽的熟化倉,這種熟化倉是在低部鋪設通氣管道,能通過間歇式低強度的鼓風,促進熱量和水分揮發。通常熟化倉的料堆高度可達到3m。4.4.1.3 槽式陳化法與一次發酵槽式法類似,陳化物料放置在槽內,通過可控通風和定期翻堆進行堆肥發酵,但槽式陳化法一般采用9m以上的寬槽。4.4.2 過程控制堆體物料含水率在二次發酵完成后應降到28%-35%;二次發酵過程中堆體溫度應穩定在40左右,發酵完成時堆體溫度應接近環境溫度;二次發酵過程可通過強制通風維持堆體氧氣濃度;二次發酵周期不得少于15天,可根據實際生產需要適當調整發酵周期。

10、4.5 堆肥質量檢驗腐熟的堆肥呈現疏松的團粒結構,不再吸引蚊蠅,不會有令人討厭的臭味,由于真菌的生長堆肥出現白色或灰白色;pH值應在5.58.5;呼吸速率200mg/(kg·h);可溶鹽濃度2.5 ms/cm;發芽率指數(GI)80%,測定方法參考附錄C; 堆肥質量的判定依據按附錄D執行。4.6 堆肥化后處理加工 固體有機廢物經過堆肥化處理后,可直接用作土壤改良劑;也可作為生產商品有機肥、生物有機肥和有機無機復混肥、復合微生物肥料的原材料。商品有機肥應符合有機肥料標準NY525-2002;生物有機肥應符合生物有機肥標準NY884-2002;復合微生物肥料應符合復合微生物肥料標準NY/

11、T798-2004;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應符合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標準GB18877-2002。5 堆肥生產環境要求廠址應選在主要原料集中、取運方便、交通便利、水電及其它資源有保障的地點;廠界與居民區的直線距離不得小于500米;堆肥廠廠區周邊及廠區內的生產區與管理區之間,均應設置綠化隔離帶。廠區空氣質量達到大氣環境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類標準要求;廠區生產用水達到地表水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中類水標準;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類標準(晝間等效聲級65dBA,夜間等效聲級55dBA)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6 堆肥主體設施及要求6

12、.1 堆肥主體設施堆肥廠主體設施主要包括:原料儲存及預處理設施、發酵設施、后處理設施、成品儲存設施和除臭設施。原料儲存及預處理設施主要包括:地衡、受料、給料、破碎、篩分、混合、輸送等機械設備及相關建(構)筑物。發酵設施主要包括:與高溫好氧發酵工藝相匹配的設備及相關建(構)筑物。后處理加工設施主要包括:對發酵穩定后的堆肥物料進行進一步處理所需要的輸送、破碎、篩分、混合、造粒、烘干、冷卻、包裝等機械設備及相關建(構)筑物。除臭設施:主要適用于密閉的車間或廠房具有集中收集臭氣裝置的堆肥廠,可采用生物過濾池除臭。6.2 堆肥主體廠房要求堆肥廠需建設原料貯存及預處理車間、一次發酵車間、陳化車間、后加工處

13、理車間、成品儲存車間和除臭設施。應根據建設區的常年主導風向進行合理的廠區規劃,盡量減少各功能區之間的相互影響; 在保證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各生產車間應相互間有機銜接,降低物料在相鄰工藝段間的無效流動;各設施的占地面積要求:原料儲存及預處理車間要求滿足7-15天的原料存放量,一次發酵面積不小于1512m2/萬噸,陳化面積不小于1080 m2/萬噸,成品存儲面積要求滿足6090d天的存放周期。生產車間應符合DJ36-92的設計衛生要求;生產車間的電氣設備應符合GB4064-92的安全設計要求;生產車間的用電力裝置應符合GBJ63-94的接地設計要求;生產車間的噪聲控制應符合GBJ87-92的設計要求

14、;本地區地震基本烈度為7度,建、構筑物應高于7度設計,生產車間應符合GBJ11-92的建筑抗震設計要求;生產車間應符合GB50033-91的采光設計要求;生產車間應符合GB50057-94的建筑防雷設計要求;廠房四周均設環形通道,道路寬4米以上,空中不設低于4米的障礙物,滿足消防車通行要求;在生產中使用易燃的輔料的場所,廠區應嚴禁煙火,生產車間按高標準制定操作規程。根據生產工藝特點,生產車間和庫房均要求為大跨度、大空間。結構選型應采用傳力明確、構件簡單的結構形式,采用合適的開間模數,以便結構構件的標準化、通用化。生產車間、原料庫、成品庫可采用輕鋼排架結構,其它建構筑物可采用磚混結構。7 堆肥配

15、套設施及要求配套設施主要包括:廠內道路、維修、供配電、給排水、消防、通信、監測化驗、消殺和綠化、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等設施。堆肥廠的配套工程應與主體工程相適應。其裝備標準應滿足堆肥廠全天候安全作業和不污染的要求。堆肥廠應配備堆肥產品檢驗設施,主要檢驗指標以附錄D堆肥質量的判定依據指標。堆肥廠消防設施的設置必須滿足廠區消防要求,并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 16)以及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J 140)的有關要求。堆肥廠應配套設置常規維修和緊急故障維修設施。堆肥廠的道路工程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廠礦道路設計規范(GBJ 22)的有關要求。廠內道路設施應保證各種工作車輛的流暢通行。堆肥

16、廠通信設施的設置,應保證各生產崗位之間的通信聯系和對外通信的需要。堆肥廠的綠化布置應滿足總體規劃要求,綠化率不應小于35%。  附 錄 A                   固體有機廢物堆肥化工藝流程示意圖原料預處理輔料堆肥發酵(第一次發酵)陳化(第二次發酵)翻堆鼓風臭味處理堆肥后處理堆肥接種劑產品       &#

17、160;          附錄B                    堆肥原料預處理工藝控制參數參數控制范圍主要操作含水率45%-65%物料含水率高低搭配、干濕混合濕物料可以添加秸稈類的干物料進行調解粒度3-15mm堆肥的大顆粒原料,如秸稈、樹枝等進行機械粉碎、篩分pH值5.5-8.5以生石灰、

18、石膏、醋酸等調節pH值C/N25:1-30:1以廚余、畜禽糞便為主高氮素物料應選擇合適的高碳素物料,如秸稈等進行調節附錄C                    發芽指數測定方法取5g鮮樣加入50ml蒸餾水,充分振蕩、過濾,吸取濾液5ml加到鋪有2張濾紙的培養皿中。每個培養皿中點播10粒飽滿的黃瓜種子(千秋三號)。30下培養。第24h測發芽率,第48h測發芽率和根長。每個處理重復3次,對照為蒸餾水。公式如下:附錄D                    堆肥最終使用為基礎的堆肥產品指導方針特性堆肥產品使用的指導原則園林基質園林營養土有機肥土壤改良劑建議使用作為一種生長介質,不需其他添加物作為盆栽植物的部分生長基質,要求pH小于7.2。主要用在地表底肥改善農業土壤,恢復被破壞的土壤,要求pH小于7.2的景觀植被的種植和維護顏色深棕色到黑色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