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_第1頁
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_第2頁
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_第3頁
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_第4頁
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VIP免費下載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_國家行業安全規范規程標準條例轉自:生活安全網()第一章 總則 1.0.1 為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程。 1.0.1 為加強北京市建筑工程資料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證工程實體質量,體現工程資料為工程質量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資料的管理 1.0.3 本規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資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1.0.3 北

2、京市工程資料管理除應執行本規程規定,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 1.0.6 北京市工程資料管理除應執行本規程規定,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準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1.0.2 本規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現行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編制。 1.0.4 工程資料的驗收應與工程竣工驗收同步進行,工程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1.0.5 工程資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應采用計算機管理,凡按規定向城建檔案館移交的工程檔案應逐步實現以縮微品和光盤載體的工程檔案代替紙質載體的工程檔案,屬國家和北京市重點、大型工程項目的工程檔案必須

3、采用縮微品,其它項目的工程檔案宜采用縮微品。第二章 術語 工程資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可分為基建文件、監理資料、施工資料和竣工圖。 2.0.2 竣工圖(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驗收后,真實反映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結果的圖樣。 2.0.3 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將有保存價值的文件分類整理成案卷的過程,稱為組卷。歸檔( putting into record)將具有保存價值的工程資料整理組卷交檔案管理部門保存稱為歸檔。工程檔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直接

4、反映工程質量面貌的有保存價值的工程資料。第三章 基本規定 3.0.1 工程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并與工程進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2 工程資料應字跡清晰并有相關人員及單位的簽字蓋章。 3.0.3 工程參建各單位應確保各自資料的真實有效、完整齊全,嚴禁偽造或故意抽撤。 3.0.4 工程資料應為原件。當為復印件時,應加蓋復印件提供單位的公章,注明復印日期,并有經手人簽字。 3.0.5 工程參建各單位應及時對工程資料進行簽字、確認。 3.0.6 工程參建各單位應在合同中對工程資料的編制、套數、費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確要求。合同中對工程資料的技術要求不應低于本規程的規定。 3.0

5、.7 工程竣工圖應由建設單位組織編制,可委托施工、監理或設計單位編制。3.0.8 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法提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將工程檔案移交城建檔案館由建設單位采購供應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其質量應滿足設計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建設單位應提供相應的質量證明文件。 3.0.10 工程參建各單位應對本單位形成的工程資料負責管理,并保證工程資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資料,各自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由建設單位發包的專業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單位應按本規程的要求,將形成的施工

6、資料直接交建設單位;由總包單位發包的專業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單位應按本規程的要求,將形成的施工資料交總包單位,總包單位匯總后交建設單位。 3.0.12 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應有專人負責管理,資料管理人員應經過相應的培訓。 3.0.13 工程資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應采用計算機管理。計算機管理軟件所采用的數據格式應符合相關要求,軟件功能應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并經過評審。第四章 分類與編號工程資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單位不同分為:基建文件、監理資料、施工資料和竣工圖。 4.1.2 工程資料的主要內容及分類見表A。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時間的先后順序和類別,由建設單位確定編號原則。(A1-001)

7、4.2.2 監理資料可按資料形成時間的先后順序編號。(B1-001) 4.2.3 施工資料應按以下形式編號: 1 2 3 4 注:1 為分部工程代號(2位),按附錄B規定的代號填寫。 2 為子分部工程代號(2位),按表附錄B規定的代號填寫。 3 為資料的類別編號 (2位),按表工程資料分類表規定的類別編號填寫。 4 為順序號,按資料形成時間的先后順序從001開始逐張編號。 分部工程中每個子分部工程,應根據資料屬性不同按資料形成的先后順序分別編號;使用表格相同但檢查項目不同時應按資料形成的先后順序分別編號。 4.2.5 對按單位工程管理,不屬于某個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資料,其編號中分部、子分

8、部工程代號用“00”代替。. 4.2.6 同一批物資用在兩個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時,其資料編號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號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號填寫。 4.2.7 資料編號應填寫在資料專用表格右上角的資料編號欄中;無專用表格的資料,應在資料右上角的適當位置注明資料編號。 4.2.8 由施工單位形成的資料,其編號應與資料的形成同步編寫;由施工單位收集的資料,其編號應在收集的同時進行編寫。 4.2.9 類別及屬性相同的施工資料,數量較多時宜建立資料管理目錄。管理目錄分為通用管理目錄和專項管理目錄,格式見本規程附錄C。 4.2.10 資料管理目錄的填寫要求: 1 工程名稱:單位或子單位(

9、單體)工程名稱; 2 資料類別:資料項目名稱,如工程洽商記錄、鋼筋連接技術交底等; 3 序號:按時間形成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從1開始依次編寫; 4 內容摘要:用精練語言提示資料內容 5 編制單位:資料形成單位名稱; 6 日期:資料形成的時間; 7 資料編號:施工資料右上角資料編號中的順序號; 8 備注:填寫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第五章 基建文件 5.0.1 基建文件是建設單位從立項申請并依法進行項目申報、審批、 開工、竣工及備案全過程所形成的全部資料。按其性質可分為:立項決策、建設用地、勘查設計、招投標及合同、開工、商務、竣工備案及其他文件。基建文件的形成:建設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準文件

10、、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交易文件、規劃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建設用地文件分別由國有土地管理部門和規劃部門審批形成。 5.0.7 開工文件包括: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工程開工文件分別由規劃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形成。5.0.9 竣工備案文件包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形成,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由城建檔案館驗收形成。 5.0.10 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開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開工、施工、竣工的音

11、像資料、物資質量證明文件、建設工程概況表等。第六章 監理資料監理資料是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監理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資料。 監理資料的形成: 6.0.3 監理(建設)單位應在工程開工前確定本工程的見證人員并按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承擔工程檢測任務的檢測機構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見證人備案書。見證人應履行見證職責,填寫見證記錄。監理規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監理實施細則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專業工程特點編制,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 6.0.6 監理單位在編制監理規劃時,應針對工程的重要部位及重要施工工序制定旁站監理方案,明確旁站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旁站監理人員職責等。監

12、理人員應根據旁站監理方案實施旁站,在實施旁站監理時應填寫旁站監理記錄。監理月報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并報送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6.0.8 監理會議紀要由項目監理部根據會議記錄整理,經總監理工程師審閱,由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6.0.9 項目監理工作部的監理工作日志應由專人負責逐日記載。 6.0.10 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所用物資或施工質量進行隨機抽檢時,應填寫監理抽檢。 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項應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 6.0.12 工程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質量事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記錄事故情況并書面上報。 6.0.13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合格后應撰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對工程建

13、設質量做出綜合評價。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簽認,并加蓋公章。 6.0.1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代表應共同簽署竣工移交證書,并加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公章。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編寫監理工作總結并提交建設單位。第七章 施工資料7.1施工資料的形成 7.1.1 施工資料是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資料。按其性質可分為:施工管理、施工技術、施工物資、施工測量、施工記錄、施工試驗、過程驗收及竣工驗收資料。 7.1.2 施工技術及管理資料的形成: 7.1.3 施工物資及管理資料的形成: 施工測量、施工紀錄、施工試驗

14、、過程管理及過程驗收資料的形成: 7.1.5 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形成:7.2 施工管理資料 7.2.1 施工管理資料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組織及監督審批等情況資料的統稱。主要內容有: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施工過程中報請監理審批的各種報驗報審表、施工試驗計劃及施工日志等。 7.2.3 單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科學、合理地編制施工試驗計劃并報送監理單位。施工日志應以單位工程為記載對象,從工程開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專業指定專人負責逐日記載,其內容應真實。7.3施工技術資料 7.3.1 施工技術資料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導正確、規范、科學施工的技術文件及反映工程變更情況的各種資料的總

15、稱。主要內容有: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技術交底記錄、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變更洽商記錄等。 7.3.2 施工組織設計由施工單位編制完成,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并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報請監理單位批準實施。7.3.3施工方案編制內容應齊全有針對性,可根據工程規模大小、技術復雜程度、施工重點部位及施工季節變化等情況分別編制。施工方案應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或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報請監理單位批準實施。 7.3.4 施工組織設計及四新”(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技術應用應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交底;專項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交底;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專

16、業工長組織交底。各項交底應有文字記錄并有交底雙方人員的簽字。7.4施工測量施工測量資料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確保建筑物位置、尺寸、標高和變形量等滿足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的各種測量成果記錄的統稱。主要內容有:工程定位測量記錄、基槽平面標高測量記錄、樓層平面放線及標高抄測記錄、建筑物垂直度及標高測量記錄、變形觀測記錄等。 7.4.2 施工單位應依據由建設單位提供的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部門出具的測繪成果、單位工程樓座樁及場地控制網(或建筑物控制網),測定建筑物平面位置、主控軸線及建筑物±0.000標高的絕對高程,填寫工程定位測量記錄。 7.4.3 施工單位在基礎墊層未做防水前,應依據主控軸線和基

17、底平面圖,對建筑物基底外輪廓線、集水坑、電梯井坑、墊層標高(高程)、基槽斷面尺寸和坡度等進行抄測并填寫基槽平面及標高實測記錄。施工單位應依據主控軸線和基礎平面圖在基礎墊層防水保護層上進行墻柱軸線及邊線、集水坑、電梯井邊線的測量放線及標高實測;在結構樓層上進行墻柱軸線及邊線、門窗洞口線等測量放線,實測樓層標高及建筑物各大角雙向垂直度偏差。填寫樓層平面及標高實測記錄。施工單位應在本層結構實體完成后應抄測本樓層+0.500m(或1.000m)標高線。填寫樓層標高抄測記錄。施工單位應在結構工程完成后和工程竣工時,對建筑物外輪廓垂直度和全高進行實測, 填寫建筑物外輪廓垂直度及標高測量記錄。設計和規范有要

18、求的或施工需進行變形觀測的工程,應有施工過程中及竣工后的變形觀測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變形觀測點布置圖、變形量、時間荷載關系曲線圖并形成報告。 7.4.8 施工單位應在完成各種施工測量成果的同時,應報監理單位查驗并簽字。7.5 施工物資資料施工物資資料是指反映工程施工所用物資質量和性能是否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的各種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配套文件的統稱。主要內容有:各種質量證明文件、材料及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設備開箱檢驗記錄、設備及管道附件試驗記錄、設備安裝使用說明書、各種材料的進場復試報告、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單等。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人身健康的各種主要物資應有質量證明文件。 產品質量合格證、

19、形式檢驗報告、性能檢測報告、生產許可證、商檢證明、中國強制認證(CCC)證書、計量設備檢定證書等均屬質量證明文件。涉及消防、電力、衛生、環保等有關物資,須經行政管理部門認可的,應有相應的認可文件。進口材料和設備應有中文安裝使用說明書及性能檢測報告。 國家規定須經強制認證的產品應有認證標志(CCC),生產廠家應提供認證證書復印件,認證證書應在有效期內。預拌混凝土供應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1 預拌混凝土運輸單; 2 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32天內提供); 3 混凝土氯化物和堿總量計算書(工程結構有要求時); 4 砂石堿活性試驗報告(工程結構有要求時)。施工物資進場后施工單位應對進場物資數

20、量、型號和外觀等進行檢查,并填寫材料及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或設備開箱檢驗記錄。施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的規定對進場物資進行復試或試驗,沒有專用試驗表格的可用本規程提供的材料通用試驗表格;規范、標準要求實行見證時,應按規定進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 施工物資進場后施工單位應報監理單位查驗并簽字。7.6施工記錄資料施工記錄是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各種內部檢查記錄的統稱。主要內容有: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交接檢查記錄、地基驗槽檢查記錄、地基處理記錄、樁施工記錄、混凝土澆灌申請書、混凝土養護測溫記錄、構件吊裝記錄、預應力筋張拉記錄等。7.6.2 凡國家規范標準規定隱蔽工程檢查項

21、目的,應做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涉及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留置隱蔽前的影像資料。 7.6.3 同一單位(子單位)工程,不同專業施工單位之間應進行工程交接檢查并填寫交接檢查記錄。移交單位、接收單位共同對移交工程進行驗收,并對質量情況、遺留問題、工序要求、注意事項、成品保護等進行記錄。 7.6.4 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土方分項工程完工后應進行地基驗槽,地基驗槽應由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共同進行,并填寫地基驗槽檢查記錄表。檢查內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層核查、基底絕對高程和相對標高、基坑土質及地下水位等,有樁支護或樁基的工程還應進行樁的檢查。地基需處理時,應由勘察、設

22、計單位提出處理意見。 7.6.5 勘察設計單位要求對地基進行處理的,地基處理完后應填寫地基處理記錄表,報請勘察、設計、監理單位復查。 7.6.6 勘查設計要求對基槽淺層土質的均勻性和承載力進行釬探的,釬探前應繪制釬探點平面布置圖,確定釬探點布置及順序編號,按照釬探圖及有關規定進行釬探并填寫地基釬探記錄表。 7.6.7 混凝土正式澆筑前,應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如鋼筋、模板、水電預埋、設備材料準備情況等),自檢合格填寫混凝土澆灌申請書,并告知監理單位。 7.6.8 采用鋼筋機械連接的工程應有鋼筋機械連接質量的檢查記錄。 7.6.9 拆除現澆混凝土結構板、梁、懸臂構件等底模及冬季施工的柱、墻側模前,應

23、填寫混凝土拆模申請單,報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審批,通過后方可拆模。 7.6.10 冬季混凝土施工時應進行溫度測定并填寫測溫記錄表。冬施混凝土養護測溫應繪制測溫點布置圖,確定測溫點的部位和深度等。 7.6.11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時應進行測溫記錄,填寫大體積混凝土測溫記錄表并附溫度測點布置圖。地下工程驗收時,應對地下工程有無滲漏現象進行檢查,填寫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檢查記錄表,檢查內容包括:裂縫、滲漏部位、大小、滲漏情況和處理意見等。 7.6.13 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屋面工程完工后應按標準規定進行蓄水或淋水防水性能試驗,填寫防水工程試水檢查記錄表。淋水試驗持續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蓄水試驗時間不得少于24

24、小時。屋面工程應對細部構造(屋面天溝、檐溝、檐口、泛水、水落口、變形縫、伸出屋面管道等)重點檢查。建筑通風道(煙道)應全數做通(抽)風和漏風、串風試驗,并填寫通風 (煙)道檢查記錄表。樁基施工應按規定做樁施工記錄,檢查內容包括孔位、孔徑、孔深、樁體垂直度、樁頂標高、樁位偏差、樁頂完整性和接樁質量等。預應力工程施加預應力時應填寫預應力筋張拉記錄表;孔道灌漿時應填寫預應力結構灌漿記錄表。鋼結構(網架結構)在主體結構形成空間剛度單元并連接固定后,應檢查整體垂直度、撓度值變形值及安裝偏差,并做施工記錄。 7.6.18 大型混凝土構件、鋼構件安裝時應填寫構件吊裝記錄表。按照規范和工藝文件等規定須烘焙的焊

25、接材料應進行烘焙,并填寫焊接材料烘焙記錄表。幕墻工程施工應有幕墻注膠檢查記錄和幕墻淋水檢查記。幕墻注膠應記錄內容包括寬度、厚度、連續性、均勻性、密實度和飽滿度等;淋水檢查應在易滲漏部位進行并填寫防水工程試水檢查記錄。智能建筑工程應對設備安裝工程質量及觀感質量進行檢查,并做智能建筑工程安裝質量檢查記錄。 7.6.22 國家規范標準要求或施工需要對施工過程進行記錄時應留有施工記錄,沒有專用記錄表格的可使用施工檢查通用記錄表。7.7 施工試驗(檢測)施工試驗資料是指按照設計及國家規范標準的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檢測及測試資料的統稱。主要內容有:土工、基樁性能、鋼筋連接、埋件(植筋)拉拔、混凝

26、土(砂漿)性能、施工工藝參數、飾面磚拉拔、鋼結構焊縫質量檢測及水暖、機電系統運轉測試報告或測試記錄。 7.7.2 土方回填工程應進行土工擊實試驗,測定回填土質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按規范要求分段、分層(步)回填,并取樣對回填質量進行檢驗。 7.7.3 鋼筋連接應有滿足鋼筋焊接及驗收規成程及鋼筋機械連接相關技術規程要求的力學性能試驗報告。機械連接工程開始前及施工過程中,應對每批進場鋼筋,在現場條件下進行工藝檢驗,工藝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機械連接的施工。每臺班鋼筋焊接前宜先制做班前焊試件,確定焊接工藝參數。7.7.4 砌筑砂漿應有配合比申請單和試驗室簽發的配合比通知單(現場攪拌時);并有按規定留

27、置的齡期為28天標養試塊的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單位工程應有砌筑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統計、評定記錄。 7.7.5 混凝土應有配合比申請單和試驗室簽發的配合比通知單(現場攪拌時);有按規定留的28天標養、同條件養護、拆摸強度、受凍臨界強度、預應力張拉強度等試件的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及抗滲、抗凍性能試驗報告。單位工程應有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統計、評定記錄。 7.7.6 混凝土(砌筑砂漿)未按規定留置試塊的或試件強度不滿足設計及規范標準要求時,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相應的結構檢測報告,由設計人員提出處理方案。 建筑物外墻采用飾面磚裝飾工程,應有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報告。 7.7.8 用于承重結構的后置埋件、化學

28、植筋、膨脹螺栓等應有滿足設計要求的承載力拉拔試驗報告;設計沒有要求時應滿足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的要求。 7.7.9 采用錨桿、土釘墻技術的坑基支護工程應有滿足設計要求的錨桿、土釘抗拔力試驗報告。 7.7.10 地基應有滿足設計要求的地基承載力檢測報告;樁基應有滿足設計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的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檢測報告。 7.7.11 后張法有粘結預應力工程應有灌漿用水泥漿性能試驗報告。 7.7.12 鋼結構子分部工程中設計要求一、二級焊縫的應有超聲波或射線探傷檢驗報告。 7.7.13 建筑安全等級為一級、跨度4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鋼網架結構及設計有要求的,應有焊(螺栓)球節點承載力試驗報告。

29、 7.7.14 鋼結構子分部工程所使用的防腐、防火涂料應有涂層厚度檢測報告。 7.7.15 混凝土子分部工程應有結構實體檢驗的混凝土強度試件報告。 7.7.16 門窗子分部工程應有外門窗氣密、水密性能試驗報告。 7.7.17 節能分部工程外墻保溫板材與基層采用粘結或連接時應有保溫板材與基層的現場粘結強度試驗報告;墻體保溫砂漿應有強度試驗報告。 外墻采用保溫漿料做保溫層時,應在施工中制作同條件養護試件,檢測其導熱系數、干密度和壓縮強度。 7.7.19 幕墻面積大于3000m2或超過建筑外墻面積50時,應現場抽取材料和配件,在試驗室安裝制作試件進行氣密性能檢測。 7.7.52 國家規范標準中有要求

30、的各種施工試驗應有施工試驗報告,沒有專用試驗報告表格的可使用通用試驗表格。7.8 過程驗收資料 7.8.1 過程驗收資料指是參與工程建設的有關單位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對工程質量是否達到合格做出確認的各種文件的統稱。主要內容有: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結構實體檢驗等。8.8 竣工驗收資料竣工驗收資料是指工程竣工時必須具備的各種驗收資料。主要內容有: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報驗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查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室內環

31、境檢測報告、建筑工程系統節能檢測報告、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工程概況表等第八章 竣工圖編制 8.0.1 各項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均應編制竣工圖。竣工圖包括:建筑、結構、鋼結構、幕墻、建筑給排水與采暖、建筑電氣、燃氣、智能建筑、通風空調、工藝布置、規劃紅線以內的室外工程。 8.0.3 竣工圖應滿足以下要求: 1竣工圖應與工程實際境況相一致; 2竣工圖的圖紙必須是藍圖或繪圖儀繪制的白圖,不得使用復印的圖紙; 3竣工圖應字跡清晰并與施工圖大小比例一致;4竣工圖應有圖紙目錄,目錄所列的圖紙數量、圖號、圖名應與竣工圖內容相符; 5竣工圖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文字; 6 竣工圖應有竣工圖章或竣工圖簽,并簽字齊全。 繪制竣工圖應使用繪圖筆或簽字筆及繪圖工具,不得使用圓珠筆或其它易于退色的墨水繪制。按圖施工,沒有設計洽商變更的,可在原施工圖加蓋竣工圖章形成竣工圖;設計洽商變更不多的,可將設計洽商變更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