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14102-2005 防火卷簾》相比于《GB 14102-1993 鋼質防火卷簾通用技術條件》有以下幾點主要變動:

  1. 適用范圍擴大:2005版標準不僅涵蓋了鋼質防火卷簾,還增加了對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和特級防火卷簾的規定,適應了市場上防火卷簾材料和技術的多樣化發展。

  2. 分類更細致:新標準根據防火卷簾的耐火性能將其分為普通鋼質、復合型、無機纖維復合以及特級等多個類別,每種類別的具體要求更加明確,提高了針對性和實用性。

  3. 技術要求提升:在耐火性能、隔熱性、耐風壓性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確保防火卷簾在火災情況下的有效隔煙防火能力。例如,增加了對卷簾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的測試方法及指標。

  4. 新增檢測項目:引入了耐風壓性能測試、運行性能測試等新的檢測項目,確保防火卷簾在實際應用中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5. 結構與組件規范:對防火卷簾的結構設計、材質選擇、組件配置等給出了更詳細的規范,包括導軌、簾面、控制裝置等,以保證整體結構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6. 安全性能強化:強調了防火卷簾在緊急情況下的快速響應能力和安全疏散功能,要求配備應急手動操作裝置,并對電氣控制系統安全性進行了詳細規定。

  7. 檢驗規則與標志:明確了出廠檢驗、型式檢驗的具體內容和方法,同時對產品標志、使用說明書提出了統一要求,便于用戶識別和正確使用。

  8. 標準引用更新:引用了最新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確保了與現行法規的一致性和協調性,提升了標準的先進性和適用性。

這些變動體現了隨著技術進步和市場需求變化,防火卷簾標準在不斷提升其安全性能、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以更好地滿足建筑防火的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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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04-22 頒布
  • 2005-1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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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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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文檔

GB14102-2005《防火卷簾》

前言

本標準的第6章和第8章為強制性內容,其余為推薦性內容。

本標準代替GB14102-1993《鋼質防火卷簾通用技術條件〉〉,與GB14102-199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鋼質防火卷簾通用技術條件》修訂為《防火卷簾》;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

——增加了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和特級防火卷簾的名稱、符合(見4.2);

——代號中增加了示例(見4.3);

——取消了按安裝位置和安裝型式分類, 增加了按簾面數量和啟閉方式分類, 將耐

火時間分類的四個表合為一個表( 1993版的表2、表3、表4、表5,本版的表4);

——增加了對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簾面外觀質量的要求( 6.1.2);

——將材料與零部件分兩條編寫,并將簾板、導軌、門楣、座板等歸為零部件一條

(1993版5.45.5、5.6、5.7、5.8、5.9、5.10、5.11、5.12,本版的6.2、6.3);

增加了對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簾面的要求(見 6.3.3);

取消了對簾板直線度的要求(1993版5.6.3);

修改了簾板尺寸允許偏差和串接后的擺動角度( 1993版5.5、5.6.1,本版

6.3.16.3.2.1 );

增加了對側向防火卷簾導軌的要求(見 6.3.4.3)。

增加了導軌和門楣防煙裝置的示意圖(見圖 3、圖4);

增加了對卷軸的要求(見6.3.7.3、6.3.7.4);

增加了側身和水平卷簾啟閉平均速度的要求(見

6.4.5);

修改了垂直卷簾啟閉的平均速度和自重下降速度

1993年版5.10.2,本版

6.4.5);

——修改了卷門機、電器安裝,增加了規范性附錄A "防火卷簾用卷門機要求和試

驗方法”和規范性附錄B"防火卷簾用控制箱要求和試驗方法”( 1993年版5.11、5.12,

本版附錄A、附錄B);

——修改了噪聲、防煙性能、耐火性能的要求,增加了性能要求( 1993年版5.3、

5.13、5.15,本版6.4);

——取消了鋼質防火卷簾與墻體的安裝要求( 1993年版5.16);

——調整了試驗方法一章的編排順序,修改了試驗方法的內容(見第7章);

——修改了檢驗數量及判定規則(1993年版7.2.2,本版8.3)。

本標準附錄A、附錄B都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八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氣負責起草。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北京英特萊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解鳳蘭、張相會、吳海江、韓慶發、劉曉慧、白淑英、張偉。

本標準于1993年首次發布。

本標準規定了防火卷簾的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準、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具有防火、防煙功能的防火卷簾。

本標準規定的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僅適用于室內干燥通風的場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243短節距傳動用精密度滾子鏈和鏈輪 (GB/T1243—1997,eqvISO606:1994)

GB/T2828.1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D檢索的逐批抽樣檢驗計劃(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

GB/T3923.1紡織品織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條樣法(GB/T3923.1—1997,neqISO/DIS13943-1:1994)

GB4717-1993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GB/T5454紡織品燃燒性能試驗氧指數法( GB/T5454—1997,neqISO4589:1984)

GB/T5455紡織品燃燒性能試驗垂直法

GB/T5464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 GB/T5464-1999,idtISO1182:1990)

GB/T7633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 GB/T7633—1987,eqvISO3008:1976)

GB862-1997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

GB9969.1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總則

GB/T14436工業產品保證文件總則

GB15930-1995防火閥試驗方法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車W質防火卷簾steelfireresistantshutter

指用鋼質材料做簾板、導軌、座板、門楣、箱體等,并配以卷門機和控制箱所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簾。

3.2

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 minealfibrecompositusfireresistantshutter

指用無機纖維材料做簾面(內配不銹鋼絲或不銹鋼絲繩) ,用鋼質材料做夾板、導

軌、座板、門楣、箱體等,并配以卷門機和控制箱所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簾。

3.3

特級防火卷簾specialtypefireresistantshutter

指用鋼質材料或無機纖維材料做簾面,用鋼質材料做導軌、座板、夾板、門楣、箱體等,并配以卷門機和控制箱所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熱性和防煙性能要求的卷簾。

4結構示意圖、名稱符號、代號

4.1結構示意圖

結構示意圖及各零部件名稱見圖1O

4 5 & 7

1——簾面;7——限位器;

2——座板;8——卷門機;

3 導軌;9 門楣;

4——支座;10——手動拉鏈;

5——卷軸;11——控制箱(按鈕盒);

6——箱體;12——感溫、感煙探測器。

圖1防火卷簾結構示意圖

注:防火卷簾的結構有多種形式,此圖僅是示例。

4.2名稱符號

4.2.1鋼質防火卷簾的名稱符號為 GFJ。

4.2.2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的名稱符號為 WFJ

4.2.3特級防火卷簾的名稱符號為 TFJ。

4.3代號

防火卷簾的代號表示為

注1:防火卷簾的簾面數量為一個時,代號中簾面間距無要求。

注2:防火卷簾為無纖維復合防火卷簾時,代號中耐風壓強度無要求。

注3:鋼質防火卷簾在室內使用,無抗風壓要求時,代號中耐風壓強度無要求。

注4:特級防火卷簾在名稱符號后加字母G、W、S、和Q,表示特級防火卷簾的結構特征。其中G表示簾面由鋼質材料制作; W表示簾面由無機纖維材料制作; S表示簾面

兩側帶有獨立的閉式自動噴水保護;Q表示簾面為其他結構型式。

示例1:CFJ-300300-F2-CZ-D-80表示洞口寬度為300cm,高度為300cm,耐火極限不小于2.00h,啟閉方式為垂直卷,簾面數量為一個,耐風壓強度為 80型的鋼質防火卷簾。

示例2:TFJ(W-300300-TF3-CZ-S-240表示簾面由無機纖維制造,洞口寬度為300cm,高度為300cm,耐火極PM不小于3.00h,啟閉方式為垂直卷,簾面數量為兩個,簾面間距為240mmi勺特級防火卷簾。

4.4防火卷簾規格(洞口尺寸)

防火卷簾規格用洞口尺寸(洞口寬度x洞口高度;單位 cm)表示。

5分類

5.1按耐風壓強度分類見表 1。

表1按耐風壓強度分類

代號

網風壓強度/Fa

50

4SO

T64

120

Im

5.2按簾面數量分類見表 2。

表2按簾面數量分類

代號

簾面數量

B

1個

S

2個

5.3按啟閉方式分類見表 3。

表3按啟閉方式分類

代號

啟閉方式

Cz

垂直卷

Cx

; N*卷

Sp

水平卷

5.4按耐火極限分類見表 4。

表4按耐火極限分類

名稱

名稱符號

代號

就火極限/h

市面漏地量GZ,min)

鋼質防火卷簾

GF丁

F2

>2.00

F3

^3.00

鋼質防火、防煙卷簾

GFYJ

FY2

>2.00

<0.2

FY3

>3.00

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

WFJ

72

>2.00;

F3

>3.00

無機纖班復合防火、防煙卷簾

WFYJ

FY2

>2.00

FY3

>3.00

特皴防”卷簾

TFJ

TF3

孑3,W

<0.2

7試驗方法

7.1外觀質量

防火卷簾的外觀質量采用目測及手觸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驗。

7.2材料

7.2.1防火卷簾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應具有生產廠方提供的檢查單及保質單。 原材料

厚度采用卡尺測量。

7.2.2將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簾面中的裝飾布或基布正反向折疊4次, 放入低溫

試驗箱內。調節試驗箱內溫度至 20c±2C,保持30min±5min后,以不大于5C/min(不

超過5min的平均值)的降溫速率使溫度降至—20℃±2C,在此溫度下保持48h后,將裝飾布或基布從低溫箱中取出,觀察其是否脆裂,是否仍保持一定的彈性。將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簾面中的裝飾布或基布正反向折疊4次, 放入高溫試驗箱內。調節試驗箱內溫度至20C

±2C,保持30min±5min后,以不大于5C/min(不超過5min的平均值)的升溫速率使溫度降至+50℃±2C,在此溫度下保持48h后,將裝飾布或基布從高溫箱中取出,觀察其是否粘連。

7.2.3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簾面中裝飾布的燃燒性能按GB/T5454GB/T5455進行檢驗;基布燃燒性能按 GB/T5464進行檢驗。

7.2.4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簾面所用各類紡織物的斷裂強度按GB/T3923.1進行檢驗。

7.3零部件

7.3.1零部件尺寸公差

7.3.1.1鋼質防火卷簾簾板長度(L)采用鋼卷尺測量,測量點為h/2處。寬度(h)及厚度(s)采用卡尺測量,測量點為距簾面兩端部 50mmb和L/2處3點,取平均值。如

圖5所示。

圖5簾板尺寸公差測量示意圖

7.3.1.2防火卷簾導軌的槽深(a)和槽寬(b)采用卡尺測量,測量點為每根導軌長度的1/2處及距其底部200mmb2點,取其平均值。

7.3.2簾板

鋼質防火卷簾簾板串接后相鄰簾板的擺動量采用直角尺測量; 竄動量采用直尺或鋼

卷尺測量。裝配成簾后的性能采用目測檢驗。

7.3.3無機纖維復合簾面

無機纖維復合簾面拼接縫處的搭接量采用直尺測量; 夾板的間距采用直尺或鋼卷尺

測量,其他性能采用目測檢驗。

7.3.4導軌

7.3.4.1防火卷簾簾面嵌入導軌的深度采用直尺測量, 測量點為每根導軌距其底部

200mm^b,取較小值。

7.3.4.2導軌的平行度誤差采用鋼卷尺測量。測量點為距導軌頂部 200mm^,導軌

長度的1/2處及距導軌底部200mm#3點,取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

7.3.4.3防火防煙卷簾導軌內防煙裝置采用塞尺測量。當卷簾關閉后,用0.1mm的塞尺測量簾板或簾面表面與防煙裝置之間的縫隙, 若塞尺不能穿透防煙裝置, 表明簾板或簾

面表面與防煙裝置緊密貼合。

7.3.4.4導軌的垂直度誤差采用吊線的方法,用直尺或鋼卷尺測量。

7.3.4.5導軌的其他性能采用目測檢驗。

7.3.5門楣

防火防煙卷簾門楣內的防煙裝置按7.3.4.3的規定進行測量。非貼合部分間隙采用2.0mm的塞尺測量。

7.3.6座板

防火卷簾的座板與地面的平行狀態采用目測檢驗。

7.3.7傳動裝置

7.3.7.1防火卷簾的傳動裝置采用目測檢驗。

7.3.7.2垂直卷簾軸的撓度采用精度為土 0.1mm的撓度計測量。測量時先將卷軸用

夾具固定在測試架上,再施加均布荷載(荷載值等于卷簾簾片重量) 于卷軸上,待穩定10min

后,測中間撓度值。試驗裝置如圖6所示。

1 1—1 2 3 4

——重塊;

——撓度計;

試件;

——夾具;

——可調框架。

圖6卷軸撓度測量裝置示意圖

7.3.7.3側向卷卷軸的垂直度誤差按 7.3.4.4的規定進行測量。

7.3.8卷門機

防火卷簾用卷門機的各項性能按附錄A的規定進行測量。

7.3.9控制箱

防火卷簾用控制箱的各項性能按附錄B的規定進行測量。

7.4性能要求

7.4.1耐風壓性能

7.4.1.1試驗設備

簾板耐風壓試驗設備示意圖如圖7所示。試驗設備包括以下幾部分:

a)可調支架:支架帶有鎖緊裝置,通過調節支架可以對不同長度的簾板進行耐風壓試驗。

b)砂袋:每個砂袋的質量為3.0kg,內裝松散密度為1500kg/m3的砂子,用來對試件進行加載。

c)撓度計:測量并顯示被測試件的撓度。其精度為土 1.0mmo

d)其他:直尺、鋼卷尺、卡尺、磅秤。

7.4.1.2試件

從生產條件完全相同的簾片中,任意抽取3片,將其橫向嚙合成卷簾狀作為試件。

7.4.1.3試驗步驟

a)測量試件質量、尺寸,并計算出面積。

b)將試件安裝在可調支架的導軌槽內,并使其迎風面向上。

c)將表8規定的耐風壓值換算成試件應承受的荷載值。

d)開啟撓度計,按圖7所示的放置順序將砂袋均勻地放置在試件上。

1——導軌槽;

2——撓度計;

3——砂袋;

4——簾板;

5——可調支架。

圖7簾板耐風壓試驗設備示意圖

7.4.2防煙性能

7.4.2.1導軌和門楣

防火防煙卷簾導軌和門楣的防煙性能按 7.3.4.3和7..3.5的規定進行測量。

7.4.2.2簾面漏煙量

1.1.1.2.1 試驗設備

簾面漏煙量試驗設備示意圖如圖8所示。試驗設備包括以下幾部分:

1 進氣閥;6連接管道;

2——引風機;7——氣體流量計;

3——旁通調節閥;8——測量管道;

4——壓力彳感器;9——壓力傳感器;

5——溫度計;10——試件。

圖8簾面漏煙量試驗設備示意圖

a)連接管道:試件通過連接管道與氣體流量計相連,連接管道的截面尺寸為 im<

1m軸向長度為2nl

b)測量管道和氣體流量計: 氣體流量可采用標準孔板、 漩渦流量計或其他流量測量

儀表進行測量。氣體流量計的測量精度應不低于土 51/min。氣體流量計安裝在測量管道中。

c)壓力傳感器:測量并顯示連接管道和測量管道內的氣體壓力, 其測量精度應不低

于土3Pa。

d)溫度計:測量并顯示測量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其測量精度應不低于土 1C。

e)引風機系統:包括引風機、進氣閥、旁通調節閥和旁通管道。

7.4.222試件

試件由簾面和框架組成。簾面有效面積為 1mX1m簾面安裝在框架中,與框架的

接觸部分應密封。

7.4.223試驗步驟

a)將試件安裝在連接管道上,并用密封材料將試件密封。

b)調整各測量儀表,閥,使試件前后的氣體差壓為流量計處的氣體壓力及溫度。

使其進入正常工作狀態,啟動引風機,調節進氣閥和旁通調節20Pa±3Pa,待穩定后,測量并記錄氣體流量計的流量和氣體

測量并記錄此刻的大氣壓力。此時測得的流量為設備的漏煙量。

c)拆去試件的密封,調整進氣閥和旁通調節閥, 使試件前后的氣體差仍保持為 20Pa

±3Pa,待穩定后,測量并記錄氣體流量計的流量和氣體流量計處的氣體壓力及溫度。測量

并記錄此刻的大氣壓力。此時測得的流量為總漏煙量。

d)試件漏煙量(簾面漏煙量)的計算:

式中:

[m3/(m2?min)];

[m3/(m2?min)];

[m3/(m2?min)];

Q-―標準狀態下試件的漏煙量,立方米為每平方米每分鐘

Q標1——標準狀態下總漏煙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鐘

Q標0——標準狀態下設備漏煙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鐘

Q1--實測總漏煙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鐘 [m3/(m2?min)];

T1——測總漏煙量時,測量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單位為攝氏度(C);

B1——測總漏煙量時的大氣壓力,單位為帕(Pa);

P1——測總漏煙量時,流量計處白^氣體壓力,單位為帕( Pa);

Q0--實測設備漏煙量, [m3/(m2?min)];

T0——測設備漏煙量時,測量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單位為攝氏度(C);

B0-一測設備漏煙量時的大氣壓力,單位為帕( Pa);

P0-一測設備漏煙量時,流量計處的氣體壓力,單位為帕( Pa)。

7.4.3運行平穩性能

防火卷簾運行平穩性能采用目測進行檢驗。 雙簾面卷簾的兩個簾面之間的高度差采

用鋼卷尺測量。

7.4.4噪聲

實用標準文案

防火卷簾在運行中的噪聲采用聲級計測量。聲級計距卷簾表面的垂直距離為 1m

距地面的垂直距離為 1.5m,應水平測量3點,取平均值。

7.4.5電動啟閉及自重下降運行速度

防火卷簾電動啟、閉及自重下降的運行速度采用鋼卷尺、秒表進行測量。

7.4.6兩步關閉性能

防火卷簾兩步關閉性能采用目測進行檢驗。延時時間采用秒表進行測量。

7.4.7溫控釋放性能

7.4.7.1溫控釋放裝置動作溫度

選才13套溫控釋放裝置,按GB15930-1995中5.1的規定進行試驗,溫控釋放裝置動作溫度全部合格,判為動作溫度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

注:能提供有效檢驗報告的,可不做該項試驗。

7.4.7.2溫控釋放裝置聯動性能

防火卷簾安裝并調試完畢后,開啟至上限,切斷電源,加熱溫控釋放裝置,使其感溫元件動作,觀察卷簾下降關閉情況。

7.4.8耐火性能

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按GB/T7633的規定進行試驗。其中鋼質防火卷簾和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按GB/T7633的規定測其耐火完整性;特級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按GB/T7633的規定測其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

注:若受檢方或委托方要求測試卷簾背火面熱輻射強度,可按GB/T7633的有關規定或受檢方或委托方提供的方法進行檢測,其結果不作為卷簾防火性能的判定依據。

8檢測規則

8.1出廠檢驗

8.1.1檢驗項目為6.1、6.2.1、6.2.2、6.2.3、6.3.1、6.3.3、6.3.4.2、6.3.7.3。

8.1.2出廠檢驗按GB/T2828.1的規定,采用一般檢驗水平H, 接收質量限6.5,一次正常

檢驗抽樣方案。

8.1.3防火卷簾應由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按出廠檢驗項目逐項檢驗合格, 并簽發合格證后

方可出廠。

8.2型式檢驗

8.2.1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的全部內容。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后,產品的結構、材料、生產工藝、關鍵工序的加工方法等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的性能時。

c)產品停產1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

f)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8.3檢驗數量及判定規則

在出廠檢驗合格的同一批產品中任意抽取一槿作為樣品檢驗。如檢驗項目全部合

格,該批產品判為型式檢驗合格; 如表9所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其他檢驗項目中有4項(含

4項)以下不合格,但經修復后合格,該批產品判為型式檢驗合格;如表 9所列檢驗項目全

部合格,其他檢驗項目中有4項以上不合格,或表9所列檢驗項目中任一項不合格, 該批產

品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需重新對該批產品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如復檢全部合格,該批產品除首次檢驗不合格的樣品外,判為型式檢驗合格,如復檢中仍一項不合格,該批產品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

表9檢驗項目

項目名稱

耐火性能

耐風壓性能

兩步關閉性能

運行平造性能

簾面漏煙量

溫控釋放性能

鋼質防火卷簾

4

4 \

4

鋼質防火、防煙卷簾

4

V

W

4

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

4

W

*

4

無機纖維復合防火防煙卷簾

4

4

4.

特領防支卷簾

4

4

V

注1:當特皴防32:若華明鋼歷H道處,則不進行

k卷簾由鋼質防火卷簾和無i加火卷簾在室內使用時,則:兩步關閉性能試驗.

風復合防火卷簾蛆合構成時,其鋼質簾板應做耐風壓試驗.注

不進行耐風壓鼠驗.注3:著聲明防火卷簾安裝位置不在疏散通

9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9.1標志

每槿防火卷簾都應在明顯位置上安裝永久性銘牌,銘牌上應含有以下內容:

a)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及商標;

b)制造廠名稱;

c)出廠日期及產品編號或生產批號;

d)電機功率;

e)執行標準。

9.2包裝、運輸

9.2.1產品和各種零部件的包裝應安全、可靠、便于裝卸、運輸及儲存。

9.2.2隨產品應提供如下文字資料:

a)產品合格證,其表述應符合 GB/T14436的規定;

b)產品使用說明書,其表述應符合 GB9969.1的規定;

c)裝箱單;

d)產品安裝圖;

e)零部件及附件清單。應把上述資料裝入防水袋中。

9.2.3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平穩,避免因行車時碰撞損壞包裝、卸裝時要輕抬輕放,嚴格避免磕、摔、撬等行為,防止機械變形損壞產品。

9.3貯存

產品和各種零部件在廠內或現場存放時, 應放置在干燥、通風的地方,要避免和有

腐蝕的物質及氣體接觸,并要有必要的防潮、防雨、防曬、防腐等措施。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防火卷簾用卷門機要求和試驗方法

A.1要求

A.1.1外觀及零部件

A1.1.1卷門機的外殼應完整,無缺角和明顯裂紋、亦形。

A1.1.2涂覆部位表面應光滑,無明顯氣泡、皺紋、斑點、流掛等缺陷。

A1.1.3卷門機的零部件不應使用易燃和可燃材料制作。

A1.1.4卷門機的操縱裝置應便于使用人員操縱。

A.1.2基本性能

A.1.2.1卷門機的額定輸出扭矩應符合設計要求。生產方應提供檢驗合格證明。

A.1.2.2卷門機剎車抱閘應可靠,剎車力不應低于額定輸出扭矩下配重后的 1.5倍,

滑行位移不應大于20mm

A.1.2.3卷門機應具有手動操作裝置,手動操作裝置應靈活、可靠,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使用手動操作裝置操縱防火卷簾啟、閉運行時,不得出現滑行撞擊現象。

A.1.2.4卷門機應具有電動啟閉和依靠防火卷簾自重恒速下降的功能, 電動啟閉和

自重下降速度應符合6.4.5的要求,啟動防火卷簾自重下降的臂力不應大于 70N。

A.1.2.5卷門機應設有自動限位裝置,當防火卷簾啟、閉至上、下限位時,能自動停止,其重復定位誤差應小于 20mm

A.1.3機械壽命

在額定輸出扭矩下配重后,卷門機啟閉運行循環次數不應低于 2000次。注:卷簾

由關閉狀態到完全開啟,再到完全關閉為一個循環。

A.1.4噪聲

卷門機空載運行的噪聲不應大于 65dB。

A.1.5電源性能

當交流電網供電電壓波動幅度不超過額定電壓的+ 1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一15%

時,卷門機應能正常操作。

A.1.6安全性能

A.1.6.1絕緣電阻

卷門機的電氣絕緣電阻,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應大于 20MIQO

A.1.6.2耐壓性能

卷門機帶電部件與機殼之間應能承受 1760V、50Hz的試驗電壓,歷時1min而不發

生擊穿、表面飛弧、掃掠現象。試驗后其性能應符合 A.1.2的規定。

A.1.7氣候環境下的穩定性

卷門機應能經受住表A.1規定的氣候環境下的各項試驗。試驗后其性能應符合A.1.2規定。

A.2試驗方法

A.2.1外觀及零部件

采用目測及手觸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驗。

A.2.2基本性能

試驗名稱

試驗參數

試驗條件

工作狀延

局溫試驗

溫度

55天

不通電狀態14h正常監視狀卷h

持緘時間

16h

低通試驗

溫度

不通電狀態14h正常監視狀態2h

持續時間

16h

恒定濕熱試驗

相對濕度

92%

正常監視狀態

溫度

如t

持續時間

96h

低溫儲存試驗

溫度

-40七

不通電狀態

特篌時間

4K

表A.1氣候環境下的穩定性試驗

A.2.2.1試驗設備

基本性能試驗設備如圖 A.1所示。

A.2.2.2試驗步驟

a)將卷門機按圖A.1所示安裝到試驗支架上并按正常使用連接和連線。

b)根據卷門機生產廠家提供的卷門機輸出扭矩計算出需加祛碼的重量。

1 卷軸;

2——支架;

3——卷門機;

4——鋼絲繩;

5 祛碼或重塊;

H--設備高度,一般為 3mr-4mo

圖A.1基本性能試驗設備示意圖

A.2.2.3試驗項目

A.2.2.3.1輸出扭矩

將祛碼與卷軸相連后,啟閉卷門機,測量并計算出卷門機的輸出扭矩。

A.2.2.3.2剎車力

將祛碼的重量增加到卷門機額定輸出扭矩下配重的 1.5倍,啟動卷門機,觀察卷門

機的運行情況,關閉卷門機,目測卷門機剎車情況,并用直尺測量滑行位移。

A.2.2.3.3手動操作性能采用目測的方法檢驗卷門機的手動操作性能。

A.2.2.3.4電動啟閉及自重下降速度、自重下降臂力

采用卷尺和秒表測其電動啟、閉和自重下降速度。采用彈簧測力計或祛碼測量其自重下降臂力,彈簧測力計的精度為土 2N。

A.2.2.3.5重復定位誤差

按正常使用情況將卷門機裝配到卷簾上后 (或利用圖A.1所示的試驗設備),啟動

卷門機,運行一定時間后,關閉卷門機,采用直尺測量重復定位誤差。

A.2.3機械壽命

利用圖A.1所示的試驗裝置,在額定輸出扭矩下配重后, 啟閉卷門機,使卷門機處

于完全開啟狀態,然后,再將其下降到完全關閉,完成一個循環。卷門機每連續運行 5min

后停止25min,重復上述動作,檢驗卷門機的機械壽命。若采用人工或機械方法降低卷門機運行溫度,也可連續進行試驗。

A.2.4噪聲

將卷門機放置在環境噪聲不大于 50dB的實驗室內,接通電源,啟動卷門機。待其

運行正常后,用聲級計測量卷門機空載運行時的噪聲。聲級計距地面垂直距離為 1m,距卷

門機水平距離為1m5

A.2.5電源性能

將卷門機通過調壓設備與電網相連。 調節調壓設備。使輸入卷門機的電壓分別為額

定工作電壓的110噴口85%按A.2.2的規定測量卷門機的基本性能。 調壓器的電壓應在0V?

500V之間可調。

A.2.6安全性能

A.2.6.1絕緣電阻

卷門機絕緣電阻按GB471J1993中5.8.3的規定進行測量,其試驗設備應符合GB4717-1993中5.8.4的規定。

A.2.6.2耐壓性能

卷門機的耐壓性能按GB4717-1993中5.9.3的規定進行測量,其試驗設備應符合GB4717-1993中5.9.4的規定。試驗后按A.2.2的規定測量卷門機的基本性能。

A.2.7氣候環境下的穩定性

A.2.7.1高溫試驗

卷門機的耐高溫試驗按 GB4717-1993中5.12.3的規定進行,其試驗設備應符合

GB47171993中5.12.4的規定。

A.2.7.2低溫試驗

卷門機的耐低溫試驗按 GB4717-1993中5.13.3的規定進行,其試驗設備應符合

GB4717-1993中5.13.4的規定。

A.2.7.3恒定濕熱試驗

卷門機的耐恒定濕熱試驗按 GB4717-1993中5.16.3的規定進行,其試驗設備應符

合GB4717-1993中5.16.4的規定。

A.2.7.4低溫儲存試驗

卷門機的低溫儲存試驗按 GB4717-1993中5.17.3的規定進行,其試驗設備應符合

GB4717-1993中5.17.4的規定。

在完成了氣候環境下的各項試驗后,應按 A.2.2的規定測量卷門機的基本性能。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防火卷簾用控制箱要求和試驗方法

B.1要求

B.1.1外觀

8.1.1.1控制箱各種元器件安裝應牢固,控制機構應靈活、可靠。

8.1.1.2控制箱內部應清潔、無雜物。箱內走線應整齊、無誤。

8.1.2主要零部件

B.1.2.1指示燈

a)控制箱上的指示燈應以顏色標識。 絕色表示火災報警信號, 黃色或淡黃色表示故

障信號。綠色表示電源工作正常。上述 3種顏色以外的顏色可用作其他功能。

b)所有指示燈應被清楚地標注出功能。

c)在一般環境工作條件下,指示燈在距其 3m遠處應清晰可見。

B.1.2.2接線端子

所有接線端子上都清晰、牢固地標注編號和符號,其含義應在產品說明中給出。

B.1.2.3開關和按鍵

控制箱的開關和按鍵應堅固、耐用,并應在其上或附近位置上清晰地標注出功能。控制箱開關和按鈕(盒)的安裝應便于操作人員操縱。

8.1.3基本性能

8.1.3.1一般要求

控制箱應設有操作按鈕或按鈕盒, 在正常使用時,通過操縱操作按鈕控制防火卷簾

的電動啟、閉和停止。

8.1.3.2火災報警性能

控制箱能直接或間接地接收來自火災 探測器或消防控制中心的火災報警信號。 當接

到火災報警信號后,控制箱應自動完成以下動作:

a)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b)控制防火卷簾完成二步關閉。即控制箱接受到報警信號后,自動關閉至防火卷簾中位處停止,延日5s?60s后繼續關閉至全閉;或控制箱接第一次報警信號后,自動關閉至防火卷簾中位處停止,接第二次報警信號后繼續關閉至全閉。

c)輸出反饋信號,將防火卷簾所處位置的狀態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中心, 實現消防

中心聯機控制。

8.1.3.3逃生性能

當火災發生時,若防火卷簾處在中位下, 手動操作控制箱上任意一個按鈕, 防火卷

簾應能自動開啟至中位,延時 5s?60s后繼續關閉至全閉。

8.1.3.4故障報警性能

8.1.3.4.1控制箱應設電源相序保護裝置,當電源缺相或相序有無誤時,能保護卷簾不發生反轉。

8.1.3.4.2當火災探測器未接或發生故障時,控制箱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精彩文檔

實用標準文案

B.1.4電源性能

當交流電網供電,電壓波動幅度不超過額定電壓

+10%^口-15%時,控制箱應能正常操

精彩文檔

作。

B.1.5安全性能

B.1.5.1絕緣電阻

控制箱有絕緣要求的外部帶電端子與箱殼之間、

電源接線端子與箱殼之間的絕緣電

阻,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應分別大于

20MIQ和50MIQO

B.1.5.2耐壓性能

控制箱有絕緣要求的外部帶電端子與箱殼之間、

電源接線端子與箱殼之間應根據額

定電壓耐受表B.1中規定的交流電壓,歷時1min不應發生擊穿、表面飛弧、掃掠現象。試驗后控制箱的性能應符合 B.1.3的規定。

表B.1耐壓性能試驗單位為伏

頻定電壓正

試裝電壓C有效值)

500

50<Ui

1500

B.1.5.3接地

控制箱的金屬件必須有接地點, 且接地點應有明顯的接地標志, 連接地線的螺釘不

應作其他緊固用。

B.1.6氣候環境下的穩定性

控制箱應能經受住表 B.2規定的氣候環境下的各項試驗。試驗后其性能應符合

B.1.3規定。

表B.2氣候環境下的穩定性試驗

試驗名稱

試驗參數

試躺條件

工作狀態

局溫田如

溫度

55七

不通電狀態14h正常監視狀態2k

持續時間

16h

低溫試服

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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