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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質量問題處理及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確保施工質量達到合同要求,加強施工過程的質 量控制,提供顧客滿意的產品,為認真貫徹質量方針,實現公司 質量目標,落實工程主體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力 度,規范工程質量管理,對工程質量問題(事故)進行調查處 理及責任追究。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 #。第三條引用標準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四、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五、GB/T19001-2008/ISO9001 : 2008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六、GB/T50430-2007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七、ZY

2、GS/SC01-2011質量手冊。第四條術語和縮寫一、引用ZJYGS/SC01-2011質量手冊中的術語。二、中建一局集團。三、公司所屬各分子公司、各項目經理部、各架子隊統稱為 各單位。四、“四不放過” 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職工和事故 責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過;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事故責任人 不處理不放過。第二章職責第五條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第六條 安全質量管理部是質量問題處理及質量事故管理的 主管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與檢查,并負責組織嚴重質 量問題及質量事故評審和處理。并對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 行調查,提報處理意見,上報質量委員會討論結案。第七條 工程管理部、

3、物資管理中心、企業發展部、人力資 源部參與嚴重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評審與處理。第八條 各單位安全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 的評審和處理,并對處理結果實施檢查驗證。第九條 工程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檢查,對各 單位發生的質量事故,會同安全質量管理部共同調查,提報處理 意見。第十條財務部負責對各單位經濟處罰的收繳。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獎勵及行政處分人員按規定承 辦手續。第三章過程實施與控制第十二條質量問題分類一、一般質量問題:不影響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響建筑物結構的承載力、剛度及完整性,但卻影響美觀或耐久性。二、較嚴重質量問題:不影響建筑物結構的承載力,卻影響建筑物的使

4、用功能或使結構的使用功能下降,有時還會使人有不舒適和不安全感。三、嚴重質量問題:(一)經整修、加固或返工經濟損失在5000 元以下,雖不作為質量事故處理,但視為嚴重質量問題,應將工程缺點記入施工日志及有關竣工文件內。(二)影響建筑物結構的承載力或使用安全。第十三條質量事故分類1、 質量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 萬元以下的質量事故。2、 質量大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 萬元(含30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的質量事故。3、 質量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0 萬元(含300萬元)以上,1000 萬元以下的質量事故。4、 質量特別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 萬元 (含

5、1000 萬元)以上的質量事故。第十四條質量問題的控制范圍、外購產品(含顧客財產)二、 施工過程中的半成品及檢驗批、分項工程。三、電器產品。第十五條質量問題的評審與處理一、施工(生產)中發生的一般質量問題由責任單位質量 檢查人員填寫質量問題通知單,責任單位組織本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整改,質量檢查人員并監督責任方整改驗收。二、施工(生產)中由現的較嚴重質量問題,由質量檢查 員填寫質量問題通知單責令限期整改,并由各單位領導組織 安全質量管理部等有關部門進行評審、制定整改措施、驗證,做 好記錄。三、施工(生產)中生現的嚴重質量問題,由公司主管副 總經理組織安全質量管理部等有關部門進行評審、處理、驗證

6、, 做好記錄。四、各單位材料員、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人員共同對有質 量問題的采購物資進行評審、判定、做由處理。五、合同要求時,對讓步處理的質量問題,應向顧客提由 申請或派員參加共同評審,記錄質量問題情況,顧客同意后,方 可轉序施工或交付。六、發現質量問題涉及到設計單位,應通知設計單位,邀請 派員參加共同評審并確定處理方式。七、如發生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評審處置。八、對監理工程師填發監理記錄、整改通知書,各單位有關 領導及部門監督責任方處理并檢查驗收,進行問題封閉。第十六條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一、施工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包括返工處理、返修處理、讓 步處理、降級處理和不作處理等。二、當對

7、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進行處理時,應符合以 下規定要求:(一)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 驗收;(二)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 驗批,應予以驗收;(三)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 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 予以驗收;(四)經返修或者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 形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 文件進行驗收。三、當在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現產品質量問題時,公司應對 質量問題進行評審,做由處置決定,采取與質量問題的影響或潛 在影響程度相適應措施。四、保持質量問題的性質以及隨

8、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包括所批準的讓步記錄。第十七條質量問題(事故)上報處理程序一、一般質量問題:(一)由專職質量檢查員填發質量問題通知單,并監督責任方整改驗收。(二)對監理工程師填發監理記錄,監督責任方處理并檢查驗收,進行問題封閉。二、較嚴重質量問題:(一)由專職質量檢查員逐級上報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措施,填發質量問題通知單責令限期整改,并監督責任方整改驗收。(二)對監理工程師簽發整改通知書,監督責任方處理并檢查驗收,形成整改完成報告書,進行問題封閉。三、嚴重質量問題:(一)專職質量檢查員發現嚴重質量問題,并立即逐級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二)對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整改通知書,或

9、總監同意發局部暫停施工通知。由各單位安全質量部和工程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形成調查處理方案,上報公司安全質量部。四、質量一般事故:質量一般事故發生后,作業隊或架子隊應及時通知項目部,并對現場進行保護,由公司總工程師召集工程管理部和安全質量管理部進行調查處理。并形成調查處理方案,上報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五、質量大事故質量大事故發生后,立即逐級上報有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做好取證工作。應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做好取證工作。六、質量重大事故(一)質量重大事故發生后,責任單位應按照規定及時逐級上報, 不得隱瞞

10、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并配合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妥善保管好有關資料。(二)質量重大事故各單位必須在2 小時之內報告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部必須在24 小時內報告至公司及建設單位、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并通知設計、監理等有關單位駐現場人員。事故單位應在3 天內出具事故快報,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逐級報告上述有關單位和部門。七、質量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工程質量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辦理。第十八條質量事故調查處理一、質量一般事故,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負責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形成的調查報告,上報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并將處理結果上報中建一局安全質量管理處備案。二、質量大事故以上質

11、量事故由中建一局負責組織調查處理。三、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調查形成的事故調查報告,由中建一局質量管理委員會按照事故報告的處理建議提出最終處理意見。第十九條對質量事故責任追究一、質量一般事故的責任追究,對直接責任人視情節分別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并罰款 500 元 -2000 元; 對責任單位經理、書記、分管質量的領導視情節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扣基礎績效薪酬10%;對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形成報告,上報中建一局集團公司申請處理。其他責任人低于直接責任人的處罰,由責任單位自行規定處罰。二、發生質量大事故以上質量事故的責任追究,由中建一局集團公司處理

12、。三、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由于管理不嚴,造成質量低劣、局部缺陷嚴重、觀感質量差,被省級以上新聞單位(或媒體)通報、曝光,損壞公司質量信譽的,按嚴重質量事故處罰;被其它上級單位或其它新聞單位通報批評的,按質量一般事故處罰。四、凡因施工質量低劣,驗交后因用戶舉報,確屬施工單位責任的,除給予及時的返工或返修外,按質量一般事故處罰。五、對事故責任者的行政處理:依照公司管理權限,對造成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有關人員,做以下處罰。(一)質量一般事故:1、對直接責任者予以警告或記過處分,待崗3 個月;2、給予失職的項目經理(車間主任)、書記警告處分。(二) 發生質量大事故以上質量事故的責任追究, 由 中化 #

13、局集團公司處理。(三)對發生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故意降低事故等級,一經被查出或舉報經調查屬實的,按原事故等級罰款標準處以 2 倍罰款。質量第一管理者、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技術主管實施工程質量終身負責,發生質量嚴重及以上質量重大事故的,無論其調到哪里,擔任何種職務,都要按照國家及公司有關文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必須給予追溯處罰。六、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法律責任的當追究責任人和直接管理者的法律責任。有關責任形式如下。(一)施工中有章不循,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人員傷亡者。(二)玩忽職守,違反工藝設計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人員傷亡者。(三)設備、檢驗試驗、計量工具不良造成工程質量事故人員傷亡者。(四)在檢查施工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隱患問題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人員傷亡者。(五)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后,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 不處置,造成影響和后果者。第四章附則第二十條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章制度相抵觸時,執行上級 有關規定。第二十一條形成的文件和記錄一、 質量問題通知單。二、罰款通知書。三、質量事故調查記錄。四、質量事故報告書。附表3:質量問題通知單中建一集團第 號編號:JL-GL49-01-工程件名施工單位施工負責人工程地點發現問題:改正意見:監察(章)1 月日改進情況回執:施工負責人(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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