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GB/T50378-2014核心提示:1 總則 1.0.1 為貫徹國家技術經濟政策,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規范綠色建筑的評價,推進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綠色民用建筑的評價。 1.0.3 綠色建筑評價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建筑所在地1 總則1.0.1 為貫徹國家技術經濟政策,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規范綠色建筑的評價,推進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綠色民用建筑的評價。 1.0.3 綠色建筑評價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氣候、環境、資源、經濟及文化等特點,對建筑全壽命期內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
2、護環境等性能進行綜合評價。 1.0.4 綠色建筑的評價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2.0.1 綠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2.0.2 熱島強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內一個區域的氣溫與郊區氣溫的差別,用二者代
3、表性測點氣溫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熱島效應的表征參數。 2.0.3 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過自然和人工強化的入滲、滯蓄、調蓄和收集回用,場地內累計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總降雨量的比例。 2.0.4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統稱。 2.0.5 再生水 reclaimed
4、 water 污水經處理后,達到規定水質標準、滿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飲用水。 2.0.6 非傳統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傳統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 不改變物質形態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經過組合、修復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5、60;2.0.8 可再循環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通過改變物質形態可實現循環利用的回收材料。 3 基本規定 3.1 一般規定 3.1.1 綠色建筑的評價應以單棟建筑或建筑群為評價對象。評價單棟建筑時,凡涉及系統性、整體性的指標,應基于該棟建筑所屬工程項目的總體進行評價。 3.1.2 綠色建筑的評價分為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設計評價應在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過后進行,運行評價應在建筑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進行。 3.1.3 申請評價
6、方應進行建筑全壽命期技術和經濟分析,合理確定建筑規模,選用適當的建筑技術、設備和材料,對規劃、設計、施工、運行階段進行全過程控制,并提交相應分析、測試報告和相關文件。 3.1.4 評價機構應按本標準的有關要求,對申請評價方提交的報告、文件進行審查,出具評價報告,確定等級。對申請運行評價的建筑,尚應進行現場考察。 3.2 評價與等級劃分 3.2.1 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施工管理、運營管理 7 類指標組成。每類指標均包括控制項和評分項。評價指標體系還統一設置加分項。
7、60;3.2.2 設計評價時,不對施工管理和運營管理 2 類指標進行評價,但可預評相關條文。運行評價應包括 7 類指標。 3.2.3 控制項的評定結果為滿足或不滿足;評分項和加分項的評定結果為分值。 3.2.4 綠色建筑評價應按總得分確定等級。 3.2.5 評價指標體系 7 類指標的總分均為 100 分。7 類指標各自的評分項得分Q1、Q2、Q3、Q4、Q5、Q6、Q7 按參評建筑該類指標的評分項實際得分值除以適用于該建筑的評分項總分值再乘以 100 分計算。 3.2.6 加分項的附加得分 Q8 按本標準第 11 章的有關規定確定。 3.2.7
8、 綠色建筑評價的總得分按下式進行計算,其中評價指標體系 7 類指標評分項的權重 w1w7 按表 3.2.7 取值。 Qw1Q1w 2Q2w3Q3w4Q4w5Q5w6Q6w7Q7Q8 ()
9、60; 表 3.2.7 綠色建筑各類評價指標的權重 注:1、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運營管理兩類指標不參與設計評價。 2、對于同時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單體建筑,各類評價指標權重取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對應權重的平均值。3.
10、2.8 綠色建筑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3 個等級。3 個等級的綠色建筑均應滿足本標準所有控制項的要求,且每類指標的評分項得分不應小于 40 分。當綠色建筑總得分分別達到 50 分、60 分、80 分時,綠色建筑等級分別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3.2.9 對多功能的綜合性單體建筑,應按本標準全部評價條文逐條對適用的區域進行評價,確定各評價條文的得分。 4 節地與室外環境 4.1 控制項 4.1.1 項目選址應符合所在地城鄉規劃,且應符合各類保護區、文物古跡保護的建設控制要求。 4.1.2 場地應無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威脅,無危
11、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危險源的威脅,無電磁輻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4.1.3 場地內不應有排放超標的污染源。 4.1.4 建筑規劃布局應滿足日照標準,且不得降低周邊建筑的日照標準。 4.2 評分項 土地利用 4.2.1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評價總分值為 19 分。對居住建筑,根據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標按表 4.2.1-1 的規則評分;對公共建筑,根據其容積率按表 4.2.1-2 的規則評分。
12、0; 表 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標評分規則
13、160; 表 4.2.1-2 公共建筑容積率評分規則 4.2.2 場地內合理設置綠化用地,評價總分值為 9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居住建筑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住區綠地率:新區建設達到 30%,舊區改建達到 25%,得 2 分; 2)
14、 住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按表 4.2.1-1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7 分。 表 4.2.2-1 住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評分規則 2 公共建筑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綠地率:按表 4.2.1-
15、2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7 分; 表 4.2.2-2 公共建筑綠地率評分規則 2) 綠地向社會公眾開放,得 2 分。4.2.3 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評價總分值為 6 分,按表 4.2.3 的規則評分。
16、60; 表 4.2.3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評分規則 室外環境4.2.4 建筑及照明設計避免產生光污染,評價總分值為 4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玻璃幕墻可見光反射比不大于 0.2,得 2 分;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
17、制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 163 的規定,得 2 分。 4.2.5 場地內環境噪聲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 的有關規定,評價分值為 4 分。 4.2.6 場地內風環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動舒適和建筑的自然通風,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在冬季典型風速和風向條件下,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建筑物周圍人行區風速小于 5m/s,且室外風速放大系數小于 2,得 2分;
18、60; 2) 除迎風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風面與背風面表面風壓差不大于 5Pa,得 1 分; 2 過渡季、夏季典型風速和風向條件下,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場地內人活動區不出現渦旋或無風區,得 2 分; 2) 50%以上可開啟外窗室內外表面的風壓差大于 0.5Pa,得 1 分。 4.2.7 采取措施降低熱島強度,評價總分值為 4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
19、并累計: 1 紅線范圍內戶外活動場地有喬木、構筑物遮蔭措施的面積達到 10%,得1 分;達到 20%,得 2 分; 2 超過 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陽輻射反射系數不小于 0.4,得 2分。 交通設施與公共服務4.2.8 場地與公共交通設施具有便捷的聯系,評價總分值為 9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場地出入口到達公共汽車站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500m,或到達軌道交通站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800m,得 3 分;
20、60; 2 場地出入口步行距離 800m 范圍內設有 2 條及以上線路的公共交通站點(含公共汽車站和軌道交通站),得 3 分; 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聯系公共交通站點,得 3 分。 4.2.9 場地內人行通道采用無障礙設計,評價分值為 3 分。 4.2.10 合理設置停車場所,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自行車停車設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陽防雨措施,得 3 分;
21、 2 合理設置機動車停車設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 2 項,得 3 分: 1) 采用機械式停車庫、地下停車庫或停車樓等方式節約集約用地; 2) 采用錯時停車方式向社會開放,提高停車場(庫)使用效率; 3) 合理設計地面停車位,不擠占步行空間及活動場所。 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務,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居住建
22、筑:滿足下列要求中 3 項,得 3 分;滿足 4 項及以上,得 6 分: 1) 場地出入口到達幼兒園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300m; 2) 場地出入口到達小學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500m; 3) 場地出入口到達商業服務設施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500m; 4) 相關設施集中設置并向周邊居民開放;
23、160; 5) 場地 1000m 范圍內設有 5 種及以上的公共服務設施。 2 公共建筑:滿足下列要求中 2 項,得 3 分;滿足 3 項及以上,得 6 分: 1) 2 種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設置,或公共建筑兼容 2 種及以上的公共服務功能; 2) 配套輔助設施設備共同使用、資源共享;
24、60;3) 建筑向社會公眾提供開放的公共空間; 4) 室外活動場地錯時向周邊居民免費開放。 場地設計與場地生態4.2.12 結合現狀地形地貌進行場地設計與建筑布局,保護場地內原有的自然水域、濕地和植被,采取表層土利用等生態補償措施,評價分值為 3 分。 4.2.13 充分利用場地空間合理設置綠色雨水基礎設施,對大于 10hm2 的場地進行雨水專項規劃設計,評價總分值為 9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等有調蓄雨水功能的綠地和水體
25、的面積之和占綠地面積的比例達到 30%,得 3 分; 2 合理銜接和引導屋面雨水、道路雨水進入地面生態設施,并采取相應的徑流污染控制措施,得 3 分; 3 硬質鋪裝地面中透水鋪裝面積的比例達到 50%,得 3 分。 4.2.14 合理規劃地表與屋面雨水徑流,對場地雨水實施外排總量控制,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其場地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達到 55%,得 3 分;達到 70%,得 6 分。 4.2.15 合理選擇綠化方式,科學配置綠化植物,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
26、并累計: 1 種植適應當地氣候和土壤條件的植物,采用喬、灌、草結合的復層綠化,種植區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滿足植物生長需求,得 3 分; 2 居住建筑綠地配植喬木不少于 3 株/100m2,公共建筑采用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等方式,得 3 分。5 節能與能源利用 5.1 控制項5.1.1 建筑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中強制性條文的規定。 5.1.2 不應采用電直接加熱設備作為供暖空調系統的供暖熱源和空氣加濕熱源。 5.1.3 冷熱源、輸配系統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應進行
27、獨立分項計量。 5.1.4 各房間或場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中的現行值規定。5.2 評分項 建筑與圍護結構5.2.1 結合場地自然條件,對建筑的體形、朝向、樓距、窗墻比等進行優化設計,評價分值為 6 分。 5.2.2 外窗、玻璃幕墻的可開啟部分能使建筑獲得良好的通風,評價總分值為 6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設玻璃幕墻且不設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墻透明部分可開啟面積比例達到 5%,得 4 分;達到 10%,得 6 分。
28、160; 2 設外窗且不設玻璃幕墻的建筑,外窗可開啟面積比例達到 30%,得 4 分;達到 35%,得 6 分。 3 設玻璃幕墻和外窗的建筑,對其玻璃幕墻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別按本條第1 款和第 2 款進行評價,得分取兩項得分的平均值。 5.2.3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指標優于國家現行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規定,評分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比國家現行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規定的提高幅度達到 5%,得 5 分;達到 10%,得 10 分。
29、0; 2 供暖空調全年計算負荷降低幅度達到 5%,得 5 分;達到 10%,得 10 分。 供暖、通風與空調5.2.4 供暖空調系統的冷、熱源機組能效均優于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的規定以及現行有關國家標準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評價分值為 6 分。對電機驅動的蒸氣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鋰吸收式冷(溫)水機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風管送風式和屋頂式空調機組,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燃煤、燃油和燃氣鍋爐,其能效指標比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規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滿足表 5.2.4 的要求;對房間空氣調節
30、器和家用燃氣熱水爐,其能效等級滿足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節能評價值要求。 表 5.2.4 冷、熱源機組能效指標比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的提
31、高或降低幅度 5.2.5 集中供暖系統熱水循環泵的耗電輸熱比和通風空調系統風機的單位風量耗功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等的有關規定,且空調冷熱水系統循環水泵的耗電輸冷(熱)比比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 規定值低 20%,評價分值為 6 分。 5.2.6 合理選擇和優化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根據系統能耗的降低幅度按表 5.2.6 的規則評分。
32、0; 表 5.2.6 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能耗降低幅度評分規則 5.2.7 采取措施降低過渡季節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能耗,評價分值為 6 分。 5.2.8 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負荷、部分空間使用下的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能耗,評價總分值為 9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區分房間的朝向,細分供暖、空調區域,對系統進行分區控制,得 3 分; 2 合理選配空調冷、熱源機組臺數與容量,制定實施根據負荷變化調節制冷(熱)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調冷源的部分
33、負荷性能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的規定,得 3 分; 3 水系統、風系統采用變頻技術,且采取相應的水力平衡措施,得 3 分。 照明與電氣5.2.9 走廊、樓梯間、門廳、大堂、大空間、地下停車場等場所的照明系統采取分區、定時、感應等節能控制措施,評價分值為 5 分。 5.2.10 照明功率密度值達到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中的目標值規定,評價總分值為 8 分。主要功能房間滿足要求,得 4 分;所有區域均滿足要求,得 8 分。 5.2.11 合理選用電梯和自動扶梯,并采取電梯
34、群控、扶梯自動啟停等節能控制措施,評價分值為 3 分。 5.2.12 合理選用節能型電氣設備,評價總分值為 5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三相配電變壓器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三相配電變壓器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 20052 的節能評價值要求,得 3 分; 2 水泵、風機等設備,及其他電氣裝置滿足相關現行國家標準的節能評價值要求,得 2 分。 能量綜合利用5.2.13 排風能量回收系統設計合理并運行可靠,評價分值為 3 分。 5.2.14 合理采用蓄冷蓄熱系統,評
35、價分值為 3 分。 5.2.15 合理利用余熱廢熱解決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熱水需求,評價分值為4 分。 5.2.16 根據當地氣候和自然資源條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評價總分值為 10分,按表 5.2.16 的規則評分。 表 5.2
36、.16 可再生能源利用評分規則 6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6.1 控制項6.1.1 應制定水資源利用方案,統籌利用各種水資源。 6.1.2 給排水系統設置應合理、完善、安全。 6.1.3 應采用節水器具。6.2 評分項 節水系統6.2.1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 50555中的節水用水定額的要求,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達到節水用水定額的上限值的要求,得 4 分;達到上限值與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 7 分;達到下限值的要求,得 10 分。 6.2.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網漏損,評價總分值為 7 分,并按
37、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選用密閉性能好的閥門、設備,使用耐腐蝕、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得 1 分; 2 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網漏損,得 1 分; 3 設計階段根據水平衡測試的要求安裝分級計量水表;運行階段提供用水量計量情況和管網漏損檢測、整改的報告,得 5 分。 6.2.3 給水系統無超壓出流現象,評價總分值為 8 分。用水點供水壓力不大于0.30MPa,得 3 分;不大于 0.20MPa,且
38、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壓力,得 8 分。 6.2.4 設置用水計量裝置,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按使用用途,對廚房、衛生間、綠化、空調系統、游泳池、景觀等用水分別設置用水計量裝置,統計用水量,得 2 分; 2 按付費或管理單元,分別設置用水計量裝置,統計用水量,得 4 分。 6.2.5 公用浴室采取節水措施,評價總分值為 4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39、采用帶恒溫控制和溫度顯示功能的冷熱水混合淋浴器,得 2 分; 2 設置用者付費的設施,得 2 分。 節水器具與設備6.2.6 使用較高用水效率等級的衛生器具,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用水效率等級達到三級,得 5 分;達到二級,得 10 分。 6.2.7 綠化灌溉采用節水灌溉方式,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采用節水灌溉系統,得 7 分;在此基礎上設置土壤濕度感應器、雨天關閉裝置等節水控制措施,再得 3 分。
40、60; 2 種植無需永久灌溉植物,得 10 分。 6.2.8 空調設備或系統采用節水冷卻技術,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循環冷卻水系統設置水處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盤、設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卻水泵停泵時冷卻水溢出,得 6 分。 2 運行時,冷卻塔的蒸發耗水量占冷卻水補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80%,得 10分; 3 采用無蒸發耗水量的冷卻技術,得 10 分。 6.2.9 除衛生器具、綠
41、化灌溉和冷卻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了節水技術或措施,評價總分值為 5 分。其他用水中采用了節水技術或措施的比例達到 50%,得 3 分;達到 80%,得 5 分。 非傳統水源利用6.2.10 合理使用非傳統水源,評價總分值為 15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住宅、辦公、商場、旅館類建筑:根據其按下列公式計算的非傳統水源利用率,或者其非傳統水源利用措施,按表 6.2.10 的規則評分。 式中:Ru非傳統水源利用率,; Wu非傳統水源設計使用量(設
42、計階段)或實際使用量(運行階段),m3/a; WR再生水設計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Wr雨水設計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Ws海水設計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43、60; Wo其他非傳統水源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Wt設計用水總量(設計階段)或實際用水總量(運行階段),m3/a。 注:式中設計使用量為年用水量,由平均日用水量和用水時間計算得出。實際使用量應通過統計全年水表計量的情況計算得出。式中用水量計算不包含冷卻水補水量和室外景觀水體補水量。
44、60; 表 6.2.10 非傳統水源利用率評分規則注:“”為有市政再生水供應時的要求;“”為無市政再生水供應時的要求。 2 其他類型建筑: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綠化灌溉、道路沖洗、洗車用水采用非傳統水源的用水量占其總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80%,得 7 分; 2) 沖廁采用非傳統水源的用水量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50%,得8分。 6.2.
45、11 冷卻水補水使用非傳統水源,評價總分值為 8 分,根據冷卻水補水使用非傳統水源的量占總用水量的比例按表 5.2.6 的規則評分。 表 6.2.11 冷卻水補水使用非傳統水源的量占總用水量比例評分規則 6.2.12 結合雨水利用設施進行景觀水體設計,景觀水體利用雨水的補水量大于其水體蒸發量的 60%,且采用生態水處理技術保障水體水質,評價總分值為 7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對進入景觀水體的雨水采取
46、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 4 分; 2 利用水生動、植物進行水體凈化,得 3 分。 7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7.1 控制項7.1.1 不得采用國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7.1.2 混凝土結構中梁、柱縱向受力普通鋼筋應采用不低于 400MPa 級的熱軋帶肋鋼筋。 7.1.3 建筑造型要素應簡約,且無大量裝飾性構件。 7.2 評分項 節材設計7.2.1 擇優選用建筑形體,評價總分值為 9 分。根據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規定的建筑形體規則性評分
47、,建筑形體不規則,得 3 分;建筑形體規則,得 9 分。 7.2.2 對地基基礎、結構體系、結構構件進行優化設計,達到節材效果,評價分值為 5 分。 7.2.3 土建工程與裝修工程一體化設計,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住宅建筑土建與裝修一體化設計的戶數比例達到 30%,得 6 分;達到100%,得 10 分。 2 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與裝修一體化設計,得 6 分;所有部位均土建與裝修一體化設計,得 10 分。 7.2.4 公共建筑中可變換功
48、能的室內空間采用可重復使用的隔斷(墻),評價總分值為 5 分,根據可重復使用隔斷(墻)比例按表 7.2.4 的規則評分。 表 7.2.4 可重復使用隔斷(墻)比例評分規則 7.2.5 采用工業化生產的預制構件,評價總分值為 5 分,根據預制構件用量比例按表 7.2.5 的規則評分。
49、160; 表 7.2.5 預制構件用量比例評分規則 7.2.6 采用整體化定型設計的廚房、衛浴間,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采用整體化定型設計的廚房,得 3 分; 2 采用整體化定型設計的衛浴間,得 3 分。 材料選用7.2.7 選用本地生產的建筑材料,評價總分值
50、為 10 分,根據施工現場 500km 以內生產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總重量的比例按表 7.2.7 的規則評分。 表 7.2.7 施工現場 500km 以內生產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總重量比例評分規則 7.2.8 現澆混凝土采用預拌混凝土,評價分值為 10 分。 7.2.9 建筑砂漿采用預拌砂漿,評價總分值為 5 分。建筑砂漿采用預拌砂漿的比例達到 50%,得 3 分;達到 100%,得 5 分。 7.2.10 合理采用高強建筑結構材料,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混凝土結構:按
51、下列規則評分: 1) 根據 400MPa 級及以上受力普通鋼筋的比例,按表 7.2.10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10 分。 表 7.2.10 400MPa 級及以上受力普通鋼筋的比例評分規則 2) 混凝土豎向承重結構采用強度等級不小于 C50 混凝土用量占豎向承重結構中混凝土總量的比例達到 5
52、0%,得 10 分。 2 鋼結構:Q345 及以上高強鋼材用量占鋼材總量的比例達到 50%,得 8分;達到 70,得 10 分。 3 混合結構:對其混凝土結構部分和鋼結構部分,分別按本條第 1 款和第2 款進行評價,得分取兩項得分的平均值。 7.2.11 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結構材料,評價分值為 5 分。對混凝土結構,其中高耐久性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總量的比例達到 50%;對鋼結構,采用耐候結構鋼或耐候型防腐涂料。 7.2.12 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環材料,評價總分值為
53、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住宅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環材料用量比例達到 6%,得 8 分;達到 10%,得 10 分。 2 公共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環材料用量比例達到 10%,得 8 分;達到 15%,得 10 分。 7.2.13 使用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建筑材料,評價總分值為 5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采用一種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建筑材料,其占同類建材的用量比例達到 30%,得
54、3 分;達到 50%,得 5 分。 2 采用兩種及以上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建筑材料,每一種用量比例均達到 30%,得 5 分。 7.2.14 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維護的裝飾裝修建筑材料,評價總分值為 5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合理采用清水混凝土,得 2 分; 2 采用耐久性好、易維護的外立面材料,得 2 分; 3 采用耐久性
55、好、易維護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得 1 分。 8 室內環境質量 8.1 控制項8.1.1 主要功能房間的室內噪聲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 8.1.2 主要功能房間的外墻、隔墻、樓板和門窗的隔聲性能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 8.1.3 建筑照明數量和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規定。 8.1.4 采用集中供暖空調系統的建筑,房間內的溫度、濕度、新風量等設計參數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
56、的規定。 8.1.5 在室內設計溫、濕度條件下,建筑圍護結構內表面不得結露。 8.1.6 屋頂和東西外墻隔熱性能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 的要求。 8.1.7 室內空氣中的氨、甲醛、苯、總揮發性有機物、氡等污染物濃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 的有關規定。 8.2 評分項 室內聲環境8.2.1 主要功能房間室內噪聲級,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噪聲級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中的低限標準限值和高要求標準限值的平均值,得 3 分;達到高要求標準限值,得 6 分。&
57、#160;8.2.2 主要功能房間的隔聲性能良好,評價總分值為 9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構件及相鄰房間之間的空氣聲隔聲性能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中的低限標準限值和高要求標準限值的平均值,得 3 分;達到高要求標準限值,得 5 分; 2 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性能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中的低限標準限值和高要求標準限值的平均值,得 3 分;達到高要求標準限值,得 4 分。 8.2.3 采取減少噪聲干擾
58、的措施,評價總分值為 4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建筑平面、空間布局合理,沒有明顯的噪聲干擾,得 2 分; 2 采用同層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噪聲的有效措施,使用率不小于 50%,得2 分。 8.2.4 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廳、接待大廳、大型會議室和其他有聲學要求的重要房間進行專項聲學設計,滿足相應功能要求,評價分值為 3 分。 室內光環境與視野8.2.5 建筑主要功能房間具有良好的戶外視野,評價分值為 3 分。對居住建筑,其與相鄰建筑的直接
59、間距超過 18m;對公共建筑,其主要功能房間能通過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觀,無明顯視線干擾。 8.2.6 主要功能房間的采光系數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 的要求,評價總分值為 8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居住建筑:臥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積比達到 1/7,得 6 分;達到 1/6,得8 分。 2 公共建筑:根據主要功能房間采光系數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 要求的面積比例,按表 8.2.6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8 分。
60、表 8.2.6 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間采光系數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 要求的面積比例評分規則 8.2.7 改善建筑室內天然采光效果,評價總分值為 14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61、; 1 主要功能房間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得 6 分; 2 內區采光系數滿足采光要求的面積比例達到 60%,得 4 分; 3 根據地下空間平均采光系數不小于 0.5%的面積與首層地下室面積的比例,按表 8.2.7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4 分。 表 8.2.7 地下空間平均采光系數不小于 0.5%的面積與首層地下室面積的比例評分規則 室內熱濕環境8.2.8 采取可調節遮陽措施,降低夏季太陽輻射得熱,評價總分值為 12 分。外窗和幕墻透明部分中,有可控遮陽調
62、節措施的面積比例達到 25%,得 6 分;達到50%,得 12 分。 8.2.9 供暖空調系統末端現場可獨立調節,評價總分值為 8 分。供暖、空調末端裝置可獨立啟停的主要功能房間數量比例達到 70%,得 4 分;達到 90%,得 8分。 室內空氣質量8.2.10 優化建筑空間、平面布局和構造設計,改善自然通風效果,評價總分值為 13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居住建筑:按下列 2 項的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通風開口面積與房間地板面積的比例在夏熱冬暖
63、地區達到 10%,在夏熱冬冷地區達到 8%,在其他地區達到 5%,得 10 分; 2) 設有明衛,得 3 分。 2 公共建筑:根據在過渡季典型工況下主要功能房間平均自然通風換氣次數不小于 2 次/h 的數量比例,按表 8.2.10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13 分。 表 8.2.10 公共建筑過渡季典型工況下主要功能房間平均自然通風換氣次數不小于 2 次/h
64、160; 的數量比例評分規則 8.2.11 氣流組織合理,評價總分值為 7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重要功能區域供暖、通風與空調工況下的氣流組織滿足熱環境參數設計要求,得 4 分; 2 避免衛生間、餐廳、地下車庫等區域的空氣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間或室
65、外活動場所,得 3 分。 8.2.12 主要功能房間中人員密度較高且隨時間變化大的區域設置室內空氣質量監控系統,評價總分值為 8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對室內的二氧化碳濃度進行數據采集、分析,并與通風系統聯動,得 5分; 2 實現室內污染物濃度超標實時報警,并與通風系統聯動,得 3 分。 8.2.13 地下車庫設置與排風設備聯動的一氧化碳濃度監測裝置,評價分值為 5分。 9 施工管理 9.1 控制項9.1.1 應建立綠色建筑項目施工管理
66、體系和組織機構,并落實各級責任人。 9.1.2 施工項目部應制定施工全過程的環境保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9.1.3 施工項目部應制定施工人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9.1.4 施工前應進行設計文件中綠色建筑重點內容的專項交底。 9.2 評分項 環境保護9.2.1 采取灑水、覆蓋、遮擋等降塵措施,評價分值為 6 分。 9.2.2 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在施工場界測量并記錄噪聲,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 的規定,評價分值為 6 分。 9.2.3 制定并實施施工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計
67、劃,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制定施工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計劃,得 3 分; 2 可回收施工廢棄物的回收率不小于 80%,得 3 分; 3 根據每 10000m2 建筑面積的施工固體廢棄物排放量,按表 9.2.3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4 分。 表 9.2.3 每 10000m
68、2 建筑面積施工固體廢棄物排放量評分規則 資源節約9.2.4 制定并實施施工節能和用能方案,監測并記錄施工能耗,評價總分值為 8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制定并實施施工節能和用能方案,得 1 分; 2 監測并記錄施工區、生活區的能耗,得 3 分; 3 監測并記錄主要建筑材料、設備從供貨商提供的貨源地到施工現場運輸的能耗,得 3 分; 4 監測并記錄建筑施工廢棄物從施
69、工現場到廢棄物處理/回收中心運輸的能耗,得 1 分。 9.2.5 制定并實施施工節水和用水方案,監測并記錄施工水耗,評價總分值為 8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制定并實施施工節水和用水方案,得 2 分; 2 監測并記錄施工區、生活區的水耗數據,得 4 分; 3 監測并記錄基坑降水的抽取量、排放量和利用量數據,得 2 分。9.2.6 減少預拌混凝土的損耗,評價總分值為 6 分。損耗率降低至 1.5%,得 3分;降低至 1.
70、0%,得 6 分。 9.2.7 采取措施降低鋼筋損耗,評價總分值為 8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80%以上的鋼筋采用專業化生產的成型鋼筋,得 8 分。 2 根據現場加工鋼筋損耗率,按表 9.2.7 的規則評分,最高得 8 分。 表 9.2.7 現場加工鋼筋損耗率評分規則 9.2.8 使用工具式定型模板,增加模板周轉次數,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根據工具式定型模板使用面積占模板工程總面積的比例按表 9.2.8 的規則評分。
71、 表 9.2.8 工具式定型模板使用面積占模板工程總面積比例評分規則 過程管理9.2.9 實施設計文件中綠色建筑重點內容,評價總分值為 4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參建各方進行綠色建筑重點內容的專項會審,得 2 分; 2 施工過程中以施工日志記錄綠色建筑重點內容的實施情況,得 2 分。 9.2.10 嚴格控制設計文件變更,避免出現降低建筑綠色性能的重大變更,評分分值為 4 分。
72、;9.2.11 施工過程中采取相關措施保證建筑的耐久性,評價總分值為 8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對保證建筑結構耐久性的技術措施進行相應檢測并記錄,得 3 分; 2 對有節能、環保要求的設備進行相應檢測并記錄,得 3 分; 3 對有節能、環保要求的裝修裝飾材料進行相應檢測并記錄,得 2 分。 9.2.12 實現土建裝修一體化施工,評價總分值為 14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73、160; 1 工程竣工時主要功能空間的使用功能完備,裝修到位,得 3 分; 2 提供裝修材料檢測報告、機電設備檢測報告、性能復試報告,得 4 分; 3 提供建筑竣工驗收證明、建筑質量保修書、使用說明書,得 4 分; 4 提供業主反饋意見書,得 3 分。 9.2.13 工程竣工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機電系統的綜合調試和聯合試運轉,結果符合設計要求,
74、評價分值為 8 分。 10 運營管理 10.1 控制項10.1.1 應制定并實施節能、節水、節材、綠化管理制度。 10.1.2 應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規劃垃圾物流,對生活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垃圾容器設置規范。10.1.3 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污水等污染物應達標排放。 10.1.4 節能、節水設施應工作正常,且符合設計要求。 10.1.5 供暖、通風、空調、照明等設備的自動監控系統應工作正常,且運行記錄完整。 10.2 評分項 管理制度10.2.1 物業管理部門獲得有關管理體系認證,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
75、別評分并累計: 1 具有 ISO 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得 4 分; 2 具有 ISO 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得 4 分; 3 具有現行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 23331 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得 2 分。 10.2.2 節能、節水、節材、綠化的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完善,且有效實施,評價總分值為 8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相關設施的操
76、作規程在現場明示,操作人員嚴格遵守規定,得 6 分; 2 節能、節水設施運行具有完善的應急預案,得 2 分。 10.2.3 實施能源資源管理激勵機制,管理業績與節約能源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掛鉤,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物業管理機構的工作考核體系中包含能源資源管理激勵機制,得 3 分; 2 與租用者的合同中包含節能條款,得 1 分; 3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 2 分。 10.2.4 建立綠色教育宣傳機制,編制綠色設施使用手冊,形成良好的綠色氛圍,評價總分值為 6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工業自動化與機器人技術的關系
- 工業領域的環保科技創新
- 工作壓力下的團隊合作挑戰與對策
- 工業設計創新與技術美學
- 工業風餐廳空間設計
- 工程中的綠色制造技術探討
- 工廠自動化設備的保養策略
-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與監控系統
- 工程機械的智能化管理研究
- 工程機械的發展現狀及趨勢
- 國家機關政府部門公文格式標準(2021最新建議收藏!)
- 混凝土養護記錄范文
- 航圖zuck-2a目視停靠引導系統飛行員指南
- 國開作業《公共關系學》實訓項目3:社區關系建設(六選一)-實訓項目二社區關系建設方案-參考(含答案)98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要求》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導論》完整版課件(全)
- 申請人申請仲裁送達信息確認書
- (完整版)生物同源性荷爾蒙替代療法課件
- 福建跨學科四門主干課程作業及答案小學語文
- 燃氣輸配課程設計報告書
- DB61∕T 5006-2021 人民防空工程標識標準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