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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總 說 明 一 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0)(以下簡稱本綜合定額)是在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建設工程勞動定額(LD/T7414-2008)、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第一十一冊、十三冊)(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和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06)基礎上,結合我省設計、施工、招投標的實際情況,根據現行國家產品標準、設計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編制的,共分十二冊。 二 本綜合定額是編審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竣工結算,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是合理
2、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及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也作為投標報價,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和核算的參考。 三 本綜合定額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安裝工程。 四 本綜合定額是完成單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管理費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費的計量標準,它反映了社會平均消耗水平。 五 本綜合定額的工作內容簡單扼要說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雖然沒有具體說明,但已經綜合考慮在內。 六 本綜合定額中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條件以及目前我省企業的施工機械裝備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藝、勞動組織為基礎綜合確定的: 1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構件完整無損,符合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附有合格證書和
3、試驗記錄。 2各專業工程之間的交叉作業正常。 3安裝地點、建筑物、設備基礎、預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裝要求。 4水、電供應均滿足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氣候、地理條件和施工環境。 七 關于人工: 1本綜合定額的人工不分工種和技術等級,采用綜合用工形式,工日數已包括基本用工、輔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現場運輸及清理現場等用工。 2本綜合定額中的人工費為直接從事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
4、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6)單位為生產工人和生產工人個人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與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3本綜合定額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 4本綜合定額的人工單價采用四類地區綜合用工水平51元/
5、工日,各市的水平差異和幅度差應通過發布動態人工單價進行調整。 5本綜合定額執行時,發生簽證用工(借工、時工、停工、窩工)每4小時內按半個工日、4小時外至8小時內按一個工日計算。 八 關于材料: 1本綜合定額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費用和周轉使用材料的攤銷(或租賃)費用,并計入了相應損耗,其內容和范圍包括:從工地倉庫、現場集中堆放地點或現場加工地點到操作或安裝地點的運輸損耗、施工操作損耗、施工現場堆放損耗。 2本綜合定額內未注明單價的材料均為未計價材料,基價中不包括其價格,應根據“ ”內所列的用量計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費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
6、未有詳細列出,但已經合并考慮在其他材料費內,除定額另有說明外不需要另行計算。 4周轉性材料已按相應的材料周轉次數攤銷計入定額內。 5本綜合定額已綜合考慮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自施工單位現場倉庫或現場指定地點運至安裝地點的水平和垂直運輸,除定額另有說明外不需要另行計算。 6本綜合定額的材料價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綜合水平確定的,包括: (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采購費
7、、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5)檢驗試驗費:是指施工企業自行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等費用以及技術革新和研究試制試驗費;但不包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構配件的見證取樣檢測所發生的費用。 7建設單位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施工單位指定地點的材料設備,由施工單位負責保管的,單價5萬元以下的材料設備保管費可由雙方協商約定計算,沒有約定的,施工單位可按照材料設備價格的1.50收取保管費;單價5萬元以上的材料設備保管費必須經雙方協商約定計算。 8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需按到工地價
8、格乘以定額消耗量計算,結算時在含稅工程造價中扣減保管費等相關費用后退還建設單位。 九 關于施工機械: 1本綜合定額的機械臺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機械配備和大多數施工企業的裝備程度綜合取定。實際與定額不符時,除各章另有說明者外,均不作調整。 2凡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內,使用年限在兩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工具、用具等未進入綜合定額機械費內,但已計在綜合定額管理費內。 3本綜合定額的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綜合水平確定的,內容包括: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取定的使用期限內,收回原值及購量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取定的大修理間隔臺班必須進行大修理,以
9、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必須進行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費用;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的替換設備、隨機使用工具、附具攤銷和維護的費用;機械運轉與日常保養所需的潤滑油脂、擦拭材料費用以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其中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以及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包括安裝機械的基礎、底座、固定錨樁、行走軌道、枕木等的折舊費及其搭設、拆除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地點,所發生的運距在25km以內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包括機械的裝卸、
10、運輸、輔助材料及架線費等。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及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員在機械取定的年工作臺班以外的費用。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施工作業中所耗用的燃料和水、電力等。 (7)其他費用: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路橋費及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檢費用等。 4本綜合定額施工機械每臺班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 十 關于施工儀器儀表: 1本綜合定額的施工儀器儀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數企業的現場校驗儀器儀表配備情況綜合取定的,實際與定額不符時,除各章另有說明外,均不作調整。 2凡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內,使用年限在兩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施工儀器儀表等未進入綜合定額機械費
11、內,但已計在綜合定額管理費內。 3本綜合定額的施工儀器儀表臺班單價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綜合水平確定的,包括: (1)折舊費:指施工儀器儀表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經常修理費:指施工儀器儀表經常維修和排除故障所需的費用,以及為保障施工儀器儀表正常運轉需替換的元器件、零部件的購置攤銷費。 (3)校驗費:指施工儀器儀表計量校驗時發生的費用,施工儀器儀表校驗時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以及施工儀器儀表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所發生的運距在25km以內的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 (4)動力費;指施工儀器儀表在開通運轉過程中所耗電能的費用。
12、 4本綜合定額施工儀器儀表每臺班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 十一 關于管理費: 1本綜合定額的管理費是根據不同類別地區的施工企業為組織施工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測算確定的。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綜合考慮近年來經濟增長、就業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將全省劃分為四個地區類別,分別為 一類地區:廣州、深圳 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 四類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 2管理費的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帳表、
13、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6)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
14、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 (7)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8)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9)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 (10)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1)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2)單位為管理人員和管理人員個人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與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
15、13)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工程保險費、工程保修費等。 3管理費以定額人工費為計算基礎,按不同標準分攤到各冊相應項目中,實際執行時不得因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變動而調整。 4借工、時工的管理費不分地區類別標準,統一按10.00元/工日執行,停工、窩工的管理費按5.00元工日執行。 十二 本綜合定額中注有“×××以內”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
16、15;以上”者,則不包括×××本身。 十三 本綜合定額子目內的規格按長×寬×高(厚)、長×寬(厚)或寬×高(厚)的順序表示,未有顯示計量單位的均表示該長度為mm。 十四 本綜合定額未包括的子目,根據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40號),由各市、縣建設工程造價主管機構按照本綜合定額編制原則、方法統一補充,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備案。 十五 本綜合定額的解釋、補充、修改、勘誤、印發、應用軟件管理等工作,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按工程項目隸屬關系由各級工程造價主管機構根據本綜合定
17、額的有關規定處理;經市工程造價主管機構處理后仍有爭議者,可以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申請復議。 十六 本綜合定額是我省工程建設的規范性文件,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不準修改和翻印。冊 說 明7.0.1 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0)第七冊消防安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定額)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其它防火設施安裝及調試等內容,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消防安裝工程。7.0.2 本定額主要依據的標準、規范有:7.0.2.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7.0.2.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2007;7.0.2
18、.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J84-85;7.0.2.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05;7.0.2.5 全國通用給排水標準圖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175;7.0.2.6 鹵代烷1211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J110-87;7.0.2.7 鹵代烷1301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63-92;7.0.2.8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93-93;7.0.2.9 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3-2007;7.0.2.10 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51-92;7.0.2.11 高倍數、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
19、B50196-93;7.0.2.12 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81-2006;7.0.2.13 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GYD-207-2000;7.0.2.14 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06)。7.0.3 下列內容執行其他冊有關項目:7.0.3.1 電纜敷設、橋架安裝、配管配線、接線盒、動力、應急照明控制設備、應急照明器具、電動機檢查接線、防雷接地裝置等安裝,均執行第二冊電氣設備安裝工程相應項目。7.0.3.2 消火栓系統的管道、閥門安裝,管道支架及鋼套管的制作安裝等,室外消防水管道安裝,箱制安等均執行第八冊給排水、采暖、燃氣工程相應項目。7.0.3.3 其他各種閥門、法蘭安
20、裝,各種套管的制作安裝,不銹鋼和管件、銅管和管件、泵間管道安裝,管道系統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沖洗等執行第六冊工業管道工程相應項目。7.0.3.4 各種消防泵、穩壓泵等機械設備安裝及二次灌漿執行第一冊機械設備安裝工程相應項目。7.0.3.5 各種儀表的安裝及帶電訊號的閥門、壓力開關、驅動裝置及泄漏報警開關的接線、校線、等執行第十冊自動化控制裝置及儀表安裝工程相應項目。7.0.3.6 泡沫液儲罐、設備支架制作安裝等執行第五冊靜置設備與工藝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相應項目。7.0.3.7 設備及管道除銹、刷油及絕熱工程執行第十一冊刷油、防腐蝕、絕熱工程相應項目。工程量計算規則第一章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7
21、.1.1 點型探測器區分線制的不同分為多線制與總線制,不分規格、型號、安裝方式與位置,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1.2 紅外線探測器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對計算。7.1.3 火焰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區分線制的不同分為多線制與總線制兩種,不分規格、型號,安裝方式與位置,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1.4 線形探測器不分安裝方式、線制及保護形式,按設計圖示數量以m計算。7.1.5 按鈕包括消火栓按鈕、手動報警按鈕、氣體滅火起/停按鈕,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1.6 控制模塊(接口)不分安裝方式,按照設計圖示輸出數量以個計算。7.1.7 報警模塊(接口)不分安裝方式,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1
22、.8 報警控制器區分不同線制、不同安裝方式,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多線制點是指報警控制器所帶報警器件(探測器、報警按鈕等)的數量。總線制點是指報警控制器所帶的有地址編碼的報警器件(探測器、報警按鈕、模塊等)的數量。如果一個模塊帶數個探測器,則只能計為一點。7.1.9 聯動控制器按線制區分不同線制、不同安裝方式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多線制點是指聯動控制器所帶聯動設備的狀態控制和狀態顯示的數量??偩€制點是指聯動控制器所帶的有控制模塊(接口)的數量。7.1.10 報警聯動一體機區分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這里的點是指報警聯動一體機所帶的有地址編碼的報警器件與控制模塊(接口)的數量。7.1.11
23、重復顯示器(樓層顯示器)不分規格、型號、安裝方式,區分總線制與多線制,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7.1.12 警報裝置分為聲光報警和警鈴報警兩種形式,均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1.13 遠程控制器根據其控制回路數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7.1.14 火災事故廣播中的功放機、錄音機的安裝按柜內及臺上兩種方式綜合考慮,分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7.1.15 消防廣播控制柜是指安裝成套消防廣播設備的成品機柜,不分規格、型號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7.1.16 火災事故廣播中的揚聲器不分規格、型號,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1.17 廣播分配器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7.1.18 消防通訊系統中
24、的電話交換機區分不同門數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通訊分機、插孔是指消防專用電話分機與電話插孔不分安裝方式,分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部、個計算。7.1.19 報警備用電源綜合考慮了規格、型號,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第二章 水滅火系統7.2.1 管道安裝按設計圖示管道中心線長度,以延長米計算,不扣除閥門、管件及各種組件所占長度。7.2.2 噴頭安裝按有吊頂、無吊頂分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2.3 報警裝置安裝按設計圖示成套產品數量以組計算。產品包括的內容詳見表7.2.3。7.2.4 溫感式水幕裝置安裝,區分不同型號和規格按設計圖示數量以組計算。7.2.5 水流指示器、減壓孔板安裝,區分不同規格
25、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2.6 末端試水裝置區分不同規格按設計圖示數量以組計算。7.2.7 集熱板制作安裝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2.8 室內消火栓安裝,區分單栓和雙栓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所帶消防按鈕的安裝另行計算。成套產品包括的內容詳見表7.2.3。7.2.9 室外消火栓安裝,區分不同規格、工作壓力和覆土深度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表7.2.3 成套產品包括的內容序號項目名稱型號包括內容1濕式報警裝置ZSS 濕式閥、蝶閥、裝配管、供水壓力表、裝置壓力表、試驗閥、泄放試驗閥、泄放試驗管、試驗管流量計、過濾器、延時器、水力警鈴、報警截止閥、漏斗、壓力開關等2干濕兩用報警裝置ZSL 兩
26、用閥、蝶閥、裝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壓力表、供水壓力表、試驗閥、泄放試驗閥(濕式)、泄放試驗閥(干式)、撓性接頭、泄放試驗管、試驗管流量計、排氣閥、截止閥、漏斗、過濾器、延時器、水力警鈴、壓力開關等3電動雨淋報警裝置ZSYI 雨淋閥、蝶閥(2個)、裝配管、壓力表、泄放試驗閥、流量表、截止閥、注水閥、止回閥、電磁閥、排水閥、手動應急球閥、報警試驗閥、漏斗、壓力開關、過濾器、水力警鈴等4預作用報警裝置ZSU 干式報警閥、控制蝶閥(2個)、壓力表(2塊)、流量表、排放閥、截止閥、注水閥、止回閥、泄放閥、報警試驗閥、液壓切斷閥、裝配管、供水檢驗管、氣壓開關(2個)、試壓電磁閥、應急手動試壓器、漏斗、過濾
27、器、水力警鈴等5室內消火栓SN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槍、水龍帶、水龍帶接扣、掛架、消防按鈕6室外消火栓地上式SS地下式SX 地上式消火栓、法蘭接管、彎管底座; 地下式消火栓、法蘭接管、彎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7消防水泵接合器地上式SQ地下式SQX墻壁式SQB消防接口本體、止回閥、安全閥、閘閥、彎管底座、放水閥;消防接口本體、止回閥、安全閥、閘閥、彎管底座、放水閥;消防接口本體、止回閥、安全閥、閘閥、彎管底座、放水閥、標牌8室內消火栓組合卷盤SN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槍、水龍帶、水龍帶接扣、掛架、消防按鈕、消防軟管卷盤7.2.10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裝,區分不同安裝方式和規格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成
28、套產品包括的內容詳見表7.2.3。7.2.11 隔膜式氣壓水罐安裝,區分不同規格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出入口法蘭和螺栓按設計規定另行計算。7.2.12 管道支吊架已綜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裝,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kg計算。7.2.1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水沖洗,區分不同規格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計算。7.2.14 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裝置,區分不同規格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第三章 氣體滅火系統7.3.1 各種管道安裝按設計圖示管道中心線長度,以延長米計算,不扣除閥門、管件及各種組件所占長度。7.3.2 鋼制管件螺紋連接區分不同規格按設計圖示數量以件計算。7.3.3 噴頭安裝區分不同
29、規格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3.4 選擇閥安裝區分不同規格和連接方式分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7.3.5 貯存裝置安裝區分貯存容器和驅動氣瓶的規格(L) 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7.3.6 二氧化碳稱重檢漏裝置包括泄漏報警開關、配重、支架等,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7.3.7 系統組件試驗按水壓強度試驗和氣壓嚴密性試驗,分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第四章 泡沫滅火系統7.4.1 泡沫發生器安裝區分不同型號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法蘭和螺栓按設計規定另行計算。7.4.2 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裝區分不同型號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臺計算,法蘭和螺栓按設計規定另行計算。第五章 其它防火設施安裝7.5.1
30、無管網型滅火裝置安裝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7.5.2 防火門、防火玻璃、防火卷簾安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計算。7.5.3 防火門鎖、閉門器安裝分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副計算。7.5.4 防火卷簾電動裝置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套計算。7.5.5 封閘頭箱安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計算。第六章 消防系統調試7.6.1 自動報警系統包括各種探測器、報警按鈕、報警控制器組成的報警系統,區分不同點數按設計圖示數量以系統計算,其點數按多線制與總線制報警器的點數計算。7.6.2 水滅火系統控制裝置區分不同點數按設計圖示數量以系統計算,其點數按多線制與總線制聯動控制器的點數計算。7.6.3 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通訊系統中
31、的消防廣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訊的電話分機、電話插孔,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只計算。7.6.4 消防用電梯與控制中心間的控制調試按設計圖示數量以部計算。7.6.5 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顯示與控制的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處計算,每樘為一處。7.6.6 正壓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處計算,一個閥為一處。7.6.7 氣體滅火系統裝置調試包括模擬噴氣試驗、備用滅火器貯存容器切換操作試驗,區分不同試驗容器的規格(L),分別按設計圖示數量以個計算。第一部分 分部分項工程項目C.7.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說 明7.1.1 本章定額包括探測器、按鈕、模塊(接口)、
32、擴容回路卡、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報警聯動一體機、重復顯示器、警報裝置、遠程控制器、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通訊、報警備用電源安裝等內容。7.1.2 點型探測器安裝包括了探頭和底座的安裝及本體調試。7.1.3 紅外線探測器定額中包括了探頭支架安裝和探測器的調試、對中。7.1.4 線形探測器定額中未包括探測器連接的一只模塊和終端,其工程量另行計算。7.1.5 按鈕安裝按照在輕質墻體和硬質墻體上安裝兩種方式綜合考慮,執行時不得因安裝方式不同而調整。7.1.6 控制模塊(接口)是指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塊(接口),亦稱為中繼器,依據其給出控制信號的數量,分為單輸出和多輸出兩種形式。7.1.7 本章定額中均包
33、括了校線、接線和本體調試。7.1.8 本章定額中箱、機是以成套裝置編制的;柜式及琴臺式安裝均執行落地式安裝相應項目。7.1.9 本章定額不包括以下工作內容:7.1.9.1 設備支架、底座、基礎的制作與安裝。7.1.9.2 構件加工、制作。7.1.9.3 電機檢查、接線及調試。7.1.9.4 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裝置安裝。7.1.9.5 CRT彩色顯示裝置安裝。C.7.2 水滅火系統安裝說 明7.2.1 本章定額包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管道、組件、消火栓、氣壓水罐的安裝及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裝等內容。7.2.2 界線劃分:7.2.2.1 室內外界線:以建筑物外墻皮1.5m為界,入口處設閥門者以閥
34、門為界。7.2.2.2 設在高層建筑內的消防泵間管道與本章界線,以泵間外墻皮為界。7.2.3 管道安裝定額:7.2.3.1 鍍鋅鋼管法蘭連接定額,管件是按成品、彎頭兩端是按接短管焊法蘭考慮的,定額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蘭等全部安裝工序內容,但管件、法蘭及螺栓的主材數量應按設計規定另行計算。7.2.3.2 管道安裝定額只適用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連接方式為螺紋和法蘭連接。若管道直徑大于100mm采用焊接時,其管道和管件安裝應執行第六冊工業管道安裝C.6.1中相應項目;若管道采用“溝槽式”卡箍連接時,應執行第八冊給排水、采暖、燃氣工程C.8.1 章中相應項目。7.2.4 管件含量見表。鍍鋅鋼管(
35、螺紋連接)管件含量表 單位:個/10m項目名稱管徑公稱直徑(mm以內)253240507080100管件含量四通0.021.200.530.690.730.950.47三通2.293.244.024.133.042.952.12彎頭4.920.981.691.781.871.471.16管箍-2.655.992.733.272.891.44小計7.238.0712.239.338.918.265.197.2.5 鍍鋅鋼管安裝定額也適用于鍍鋅無縫鋼管安裝,其對應關系見表。對應關系表公稱直徑(mm)1520253240507080100150200無縫鋼管外(mm)2025323845577689
36、1081592197.2.6 噴頭、報警裝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裝定額均按管網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安裝考慮的,定額中已包括絲堵、臨時短管的安裝、拆除及其攤銷。7.2.7 雨淋、干濕兩用及預作用報警裝置安裝執行濕式報警裝置安裝定額,其人工乘以系數1.20,其余不變。7.2.8 溫感式水幕裝置安裝定額中已包括給水三通至噴頭、閥門間的管道、管件、閥門、噴頭等全部安裝內容。但管道的主材數量按設計管道中心長度另加損耗計算;噴頭數量按設計數量另加損耗計算。7.2.9 集熱板的安裝位置:當高架倉庫分層板上方有孔洞、縫隙時,應在噴頭上方設置集熱板。7.2.10 室內消火栓組合卷盤安裝按室內消火栓安裝定額乘以系數1.
37、20。單獨安裝的不帶箱及配件的室內消防栓,執行第八冊給排水、采暖、燃氣工程閥門安裝的相應子目。7.2.11 消防水泵接合器設計要求用短管時,其本身價值可另行計算,其余不變。7.2.12 隔膜式氣壓水罐安裝定額中地腳螺栓是按設備帶有考慮的,定額中包括指導二次灌漿用工,但二次灌漿費用另計。7.2.13 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裝定額中包括了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只適用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7.2.14 當支架是外購成品時按C7-2-71子目乘以系數0.40計算安裝費。7.2.15 管網沖洗定額是按水沖洗考慮的,若采用水壓氣動沖洗法時,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計算。定額只適用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7.2.
38、16 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內容:7.2.16.1 閥門、法蘭安裝,各種套管的制作安裝,泵房間管道安裝及管道系統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7.2.16.2 消火栓管道、室外水消防管道安裝及水箱制作安裝。7.2.16.3 各種消防泵、穩壓泵安裝及設備二次灌漿等。7.2.16.4 各種儀表的安裝及帶電訊號的閥門、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的接線、校線。7.2.16.5 各種設備支架的制作安裝。7.2.16.6 管道、設備、支架、法蘭焊口除銹刷油。7.2.16.7 系統調試。7.2.17其它有關規定:7.2.17.1 設置于管道間、管廊內的管道,其定額人工乘以系數1.30。7.2.17.2 主體結構為現場澆注采用
39、鋼模施工的工程:內外澆注的定額人工乘以系數1.05,內澆外砌的定額人工乘以系數1.03。C.7.3 氣體滅火系統安裝說 明 7.3.1 本章定額包括工業和民用建筑中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鹵代烷1211滅火系統和鹵代烷1301滅火系統中的管道、管件、系統組件等的安裝等內容。 7.3.2 本章定額中的無縫鋼管、鋼制管件、選擇閥安裝及系統組件試驗等均適用于鹵代烷1211和1301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按鹵代烷滅火系統相應定額乘以系數1.20。 7.3.3 管道及管件安裝定額: 7.3.3.1 無縫鋼管螺紋連接不包括鋼制管件連接內容,其工程量應按設計用量執行鋼制管件連接,無縫鋼管和鋼制管件內外鍍鋅及
40、場外運輸費用另行計算。7.3.3.2 螺紋連接的不銹鋼管、銅管及管件安裝時,按無縫鋼管和鋼制管件安裝相應定額乘以系數1.20。7.3.3.3 無縫鋼管螺紋連接定額中不包括鋼制管件連接內容,應按設計用量執行鋼制管件連接定額。7.3.3.4 無縫鋼管法蘭連接定額,管件是按成品、彎頭兩端是按接短管焊接法蘭考慮的,定額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蘭等全部安裝工序內容,但管件、法蘭及螺栓的主材數量應按設計規定另行計算。7.3.3.5 氣動驅動裝置管道安裝定額中卡套連接件的數量按設計用量另行計算。7.3.4 噴頭安裝定額中包括管件安裝及配合水壓試驗安裝拆除絲堵的工作內容。7.3.5 貯存裝置安裝,定額中包括滅火
41、劑貯存容器和驅動氣瓶的安裝固定支框架、系統組件(集流管,容器閥,氣、液單向閥,高壓軟管),安全閥等貯存裝置和閥驅動裝置的安裝及氮氣增壓。二氧化碳貯存裝置安裝時,不須增壓,執行定額時,扣除高純氮氣,其余不變。7.3.6 二氧化碳稱重檢漏裝置包括泄漏報警開關、配重及支架。7.3.7 系統組件包括選擇閥、氣、液單向閥和高壓軟管。7.3.8 本章定額不包括的工作內容:7.3.8.1 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裝應執行本冊C.7.2章相應項目。7.3.8.2 不銹鋼管、銅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蘭連接、管道系統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吹掃等均執行第六冊工業管道工程相應項目。7.3.8.3 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執行第
42、十一冊刷油、防腐蝕、絕熱工程相應項目。7.3.8.4 系統調試執行本冊C.7.6章相應項目。7.3.8.5 閥驅動裝置與泄漏報警開關的電氣接線等執行第十冊自動化控制裝置及儀表安裝工程C.10.4.5相應項目。C.7.4 泡沫滅火系統安裝說 明7.4.1 本章定額包括高、中、低倍數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的發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裝等內容。7.4.2 泡沫發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裝中包括整體安裝、焊法蘭、單體調試及配合管道試壓時隔離本體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裝和二次灌漿的工作內容。地腳螺栓按本體帶有考慮。7.4.3 本章定額不包括的內容:7.4.3.1 泡沫滅火系統的管道
43、、管件、法蘭、閥門、管道支架等的安裝及管道統水沖洗、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等執行第六冊工業管道工程相應項目。7.4.3.2 泡沫噴淋系統的管道、組件、氣壓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裝可執行本冊C.7.2章相應項目。7.4.3.3 消防泵等機械設備安裝及二次灌漿執行第一冊機械設備安裝工程相應項目。7.4.3.4 泡沫液貯罐、設備支架制作安裝執行第五冊靜置設備與工藝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相應項目。7.4.3.5 油罐上安裝的泡沫發生器及化學泡沫室執行第五冊靜置設備與工藝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相應項目。7.4.3.6 除銹、刷油、保溫等均執行第十一冊刷油、防腐蝕、絕熱工程相應項目。7.4.3.7 泡沫液充裝定額
44、是按生產廠在施工現場充裝考慮的,若由施工單位充裝時,可另行計算。7.4.3.8 泡沫滅火系統調試應按批準的施工方案另行計算。C.7.5 其他消防設施安裝說 明7.5.1 本章定額包括無管網滅火裝置、滅火器具、防火門、防火玻璃、防火門鎖、閉門器、防火卷簾的安裝等內容。7.5.2 無管網型滅火裝置系統調試執行本冊C.7.6章相應項目。C.7.6 消防系統調試說 明7.6.1 本章定額包括自動報警系統裝置調試,水滅火系統控制裝置調試,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通訊、消防電梯系統裝置調試,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正壓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控制系統裝置調試,氣體滅火系統裝置調試等內容。7.6.2 系統調試是指消防報警和滅火系統安裝完畢且聯通,并達到國家有關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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